My Way 數位會員條款
My Way 數位會員條款
版本號:2.0 版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行)為回饋客戶,茲推出 My Way 數位會員計劃,此係就使用本行數位通路、參與行銷活動或其他本行指定客戶關係維護之點數累積機制,參加會員可彙總累積、查詢您於本行獲得之 My Way 點數及享有相關優惠等服務。本會員服務將提供經向本行申請註冊會員資格者(無論是否持有本行存款帳戶),或已申請並啟用本行網路暨行動銀行服務功能之本行客戶自動享有適用。就本會員服務計劃,所有參加會員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壹、 名詞定義
一、My Way 數位會員(以下得簡稱「會員」)係指凡經中國信託 Home Bank行動銀行(以下簡稱 Home Bank APP)、中國信託 LINE 官方帳號或其他數位服務申請成為本行 My Way 數位會員,或已具備本行網路暨行動銀行使用者身分而得依本行規定自動享有 My Way 數位會員資格者。
二、My Way 數位會員服務,係指提供符合會員資格之客戶享有本會員條款第肆條所載 My Way 點數累積活動及相關會員優惠內容(下稱本會員服務)。
貳、 會員等級與資格取得方式
一、My Way 數位會員分為「My Way 朋友」及「My Way 好友」兩種等級,其會員資格取得方式如下:
(一) 「My Way 朋友」:係指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須年滿 18 歲),經 於本行Home Bank APP、LINE 官方帳號或其他本行提供之申請通路,輸入身分證字號、手機號碼及生日等資料完成會員註冊流程者均屬之。
(二) 「My Way 好友」:凡持有本行所發行之信用卡之任一有效正卡,或已於本行開立臺、外幣有效帳戶(含一般臺外幣帳戶、My Way 數位存款臺外幣帳戶),且業經啟用本行網路暨行動銀行服務者,無須另行進行上述資料註冊流程,即會自動享有本行認可之 My Way 好友會員資格。
(三) 若已申請註冊 My Way 數位會員(「My Way 朋友」)之客戶,嗣後於本行申請啟用網路暨行動銀行服務時,則會自動升級為「My Way 好友」。
二、「My Way 好友」,或「My Way 朋友」升級為「My Way 好友」後,其客戶資料將以本行實際之客戶資料為準,且其使用本會員服務之身分驗證方式係憑網路暨行動銀行使用者代號、密碼或/及設備認證服務機制(設備認證機制視客戶於網路暨行動銀行服務有無申請),依照本行個人網路銀行暨行動銀行服務條款相關約定辦理。若您網路暨行動銀行使用者代號或密碼因連續輸入錯誤達本行所定次數上限或其他原因而被停用網路暨行動銀行服務時,則於網路暨行動銀行功能恢復前,亦將無法使用本會員服務。若會員終止本行網路銀行暨行動銀行服務,則其 My Way 數位會員資格將一併註銷。
參、 會員註冊及資料提供
一、My Way 數位會員應提供正確詳實且完整之最新資料,若您註冊時提供或與本行往來時留存於本行之資料有誤或不實,或原所登錄之資料已不符合真實情況而刻意隱瞞時,本行得撤銷 My Way 數位會員資格,或暫停或終止對會員提供本會員服務與相關優惠權益。如因 My Way 數位會員登錄不實或冒用他人名義以致於侵害他人之權利或產生任何法律責任,係由該會員自行承擔,如因此造成本行損害,並應負賠償之責。會員如發現本人身分與資料疑似遭他人盜用,應立即通知本行。
二、如 My Way 數位會員登錄註冊之資料嗣後有變更時,應盡速於 HomeBank APP 或連繫本行客服並依本行規定更新留存於本行之資料,以維持會員資料之正確、真實及完整。
肆、 My Way 數位會員優惠項目
一、享有會員專屬優惠(如專屬生活優惠券、金融優惠等)。
二、適用 My Way 點數計劃,享有依本會員條款第伍條點數機制之規定累積 點數等服務,累積之 My Way 點數將用於認定是否符合抽獎門檻資格或進行商品兌換服務,可折抵優惠或兌換商品項目等悉依本行官方網站、活動網頁及各該活動/任務牆公告內容為準。
三、可參加本行於中國信託 ATM、中國信託 LINE 官方帳號、網路暨行動銀行、 Home Bank APP、本行官方網站等通路所舉辦之不定期抽獎、贈點、贈獎、相關優惠或其他各項活動。會員參加各該活動之資格、方式、點數發放標準等詳情,請依本行於活動頁面公告之各該活動/任務牆所定規則為準。
四、線上查詢點數累積紀錄,會員得於 Home Bank APP 查詢其因參加本行各數位通路行銷活動中所已獲得之 My Way 點數。
五、本行將會主動,或依 My Way 數位會員所屬往來服務之約定,透過 Home Bank APP 推播等方式發送各項會員活動通知訊息(包括但不限於會員專屬服務、行銷優惠訊息等)予會員。若會員不想收到該等訊息,請於 Home Bank APP 內取消。
六、惟本行有權決定並保有調整優惠及點數累積兌換機制及各項活動內容之權利,會員得至本行活動網頁瞭解詳情及相關訊息。
伍、 My Way 點數機制一、累積方式
(一) 凡申請人成為 My Way 數位會員,完成指定之任務或抽獎活動,可獲得 My Way 點數(客戶溝通名稱為:My Way 點),依任務內之交易特性及抽獎活動設計,My Way 點可為即時或延後給點。
(二) My Way 會員不得要求將 My Way 點數移轉予他人、折換現金或以其他非回饋項目折讓。
二、兌換方式
(一) My Way會員得於本行指定數位通路,依據商品標示點數兌換優惠券、
優惠券兌換次數、電子票券、實體商品和異業點數等;另可將 My Way
點數用於參加抽獎活動。
(二) 商品票券(如住宿券、電影券、餐飲券等)使用方式及限制悉依票券規定,請會員於兌換及使用前務必詳細閱讀兌換商品之注意事項及使用須知,以保障自身權益。
(三) 本行保有指定數位通路之商品票券上下架、兌換期限及其他使用限制調整之權利。
三、點數有效期限
會員取得的 My Way 點數有效期限均為取得之當年年底(即 12 月 31 日),於 My Way 點數有效期限屆至後,除經本行另行公告彈性兌換期間而得於該期 間內兌換使用者外,未兌換使用之 My Way 點數即為失效,會員不得要求補發或其他任何補償。另於彈性兌換期間屆滿時,如尚有未兌換使用之 My Way 點數,該等點數亦失其效力,會員亦不得再就該等點數向本行有任何主張。
陸、 會員帳號及密碼之保管
一、會員帳號、密碼、憑證、私密金鑰、其它足以辨識身分之工具及會員權益僅限於會員本人使用,並應盡妥善保密及保管之義務,不得透漏、轉借、轉讓予他人或與他人合用。會員如未盡上述保管及保密責任而發生遭盜用所致之損害,由會員自行承擔,本行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二、會員若發現或懷疑 My Way 會員帳號及密碼遭第三人盜用或不當使用,應立即以致電客服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本行停止使用該服務,以利本行及時採取適當的因應措施。但會員不得將本行所採取之措施解釋為本行明示或默示擔保或免除賠償之責任,且對於會員的帳號及密碼遭人非法使用,本行亦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x、 會員守法義務及承諾
會員不得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會員服務,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會員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會員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益或違法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一)公布或傳送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於本行網站上。
(二)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三)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服務。
(四)傳輸或散佈電腦病毒。
(五)侵害或毀損本行或他人名譽、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
(五)其他不符本會員服務所提供使用目的之行為或本行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捌、 會員資格之暫停、終止、撤銷
一、會員得隨時致電本行客服(服務專線:0800-024365)申請終止本會員服務,本會員資格終止後,即無法享有本會員條款第肆條優惠服務內容,且點數將自動隨同歸零,會員不得要求移轉、折現或展延使用。 惟為維護您點數權益,本行將續予保留My Way 數位會員資料(含身分證字號、生日、及累積點數資料)至終止資格後一年,若會員於 My Way 數位會員資格之終止與重新註冊並恢復會員資格為於同一年度內亦即於點數效期內,將提供會員復原點數,若為不同年度,則點數將視同過期歸零處理。
二、會員資格暫停將於 My Way 數位會員登入錯誤超過本行限制時,即會鎖定並無法登入,須透過線上解鎖流程完成解鎖。
三、會員資格終止後,如欲重新取得 My Way 數位會員資格,須重新完成 My Way 數位會員註冊手續。另本條所定終止,僅指 My Way 數位會員資格之終止,不影響本行既有客戶仍存續中之網路暨行動銀行/行動銀行使用者身分。
四、如會員以不當手段、投機或作弊行為取得或折抵 My Way 點數,或有其他違反本會員條款之行為,本行有權不經通知逕為撤銷 My Way 數位會員資格,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玖、 服務內容及會員條款之變更
一、 會員了解並同意,本行得視業務需要及實際情形調整、變更服務內容,或調整本會員條款,並於本行官網進行公告。
二、 若會員於本行同意調整服務內容或本會員條款後,仍繼續使用 My Way 數位會員服務,將視為同意前揭調整;如會員不同意 My Way 會員服務內容或本會員條款時,請立即向本行申請終止使用 My Way 數位會員服務。
壹拾、 服務之停止、中斷或終止
一、本行係以目前一般認為合理之方式及技術,維護 My Way 數位會員服務之正常運作。惟如發生下列任一情況,本行不經通知得暫停、更改或終止 My Way 數位會員服務全部或一部分,且除因本行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外,對會員任何直接或間接損害均不負賠償責任:
(一) 會員有任何違反政府法令或本會員條款情形;
(二) 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所導致之服務停止或中斷;
(三) 其他不可歸責於本行之事由所致之服務停止或中斷;
(四) 非本行所得控制之事由而致 My Way 數位會員服務顯示不正確、或遭偽造、竄改、刪除或擷取、或致系統中斷或不能正常運作時。
二、My Way 數位會員服務相關軟硬體設備進行搬遷、更換、升級、保養或維修等可預知之維護工作,其有可能導致系統中斷或是暫停者,本行將以適當之方式進行公告。
壹拾壹、 電子文件之效力
您同意以電子文件作為表示方法,依本會員條款交換之電子文件,其效力與書面文件相同。但法令另有排除適用者,不在此限。
壹拾貳、 存取權限說明
為提供會員更便捷的服務,My Way 數位會員服務需存取行動裝置部分權限,My Way 數位會員服務所存取的權限悉依本行官方網站公告為準。
壹拾參、 與第三人網站連結
於中信 My Way 數位會員服務指定數位通路中,瀏覽的廣告文字、圖像與內容之說明、展示樣品或其他銷售資訊,可能係由各該廣告商或商品及服務提供者所設計與提出,申請人應注意點選瀏覽該廣告文字可能連結至第三人網站,該網站則可能涵蓋不屬於本行所得控制及負責範圍。
壹拾肆、 其他
一、 本行恕不提供不同會員帳戶下所累積的 My Way 點數移轉或合併。若經查證以 My Way 點數換現或買賣交易等行為,本行將撤銷其會員資格,且其累積之點數及相關優惠權益亦失其效力。對於違規事件所獲得的不當利益,本行保留法律追訴權。
二、 本行與 My Way 點數所兌換之電子票券及商品或服務提供者(參與廠商)間並無合夥、經銷、代理或保證人關係;若會員就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有爭議時,由該電子票券及商品或服務提供者自行負責。
壹拾伍、 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x會員條款之解釋與適用,以及與本會員條款有關的爭議,均應依中華民國法律處理。因本會員條款涉訟時,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法院。但不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或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規定之適用。
壹拾陸、 隱私權保護政策
在您啟用本服務後,表示您已審閱並同意本行「隱私權保護政策」。
壹拾柒、 My Way 數位會員個人資料之法定告知事項
由於個人資料之蒐集,涉及 臺端之隱私權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稱本行)向 臺端蒐集個人資料時,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向 臺端明確告知下列事項,請 臺端詳閱:
一、蒐集之目的
辦理 My Way 數位會員註冊及提供相關會員行銷優惠活動、兌換商品票券及其相關程序(包括但不限於累計點數紀錄、優惠兌換、獲獎通知、領取贈品贈獎及代辦所得稅申報)之特定目的範圍,以及 090 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091 消費者保護、098 商業與技術資訊、136 資(通)訊與資料庫管
理、137 資通安全與管理、157 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等共通特定目的。二、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年月日、通訊方式、行動裝置識別碼、網際網路協定(IP)位址、網際網路瀏覽軌跡、Cookie、行動裝置所在地及其他詳如 My Way 會員申請註冊程序留存之內容,並以本行與 臺端往來之相關業務、帳戶或服務及自 臺端所實際蒐集之個人資料為準。
三、個人資料來源
(1)本行向客戶直接蒐集、(2)客戶自行公開或其他已合法公開。四、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 期間:特定目的存續期間、依相關法令所定(例如商業會計法等)或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或依個別契約就資料之保存所定之保存年限。(以期限最長者為準)。
2. 地區:「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其國內及國外所在地
3. 對象: 本行(含受本行委託處理事務之委外機構)、依法令規定利用之機構(例如:本行所屬金融控股公司等)、依法有權機關或金融監理機關、客戶所同意之對象(例如本行共同行銷或交互運用客戶資料之公司、與本行合作推廣業務之公司)。
4. 方式:符合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五、 臺端就本行保有之個人資料,得向 x行要求行使下列權利
1. 除有個資法第十條所規定之例外情形外,得向 x行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惟本行依個資法第十四條規定得酌收必要成本費
用。
2. 得向本行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個資法施行細則第十九條規定, 臺端應適當釋明其原因及事實。
3. 本行如有違反個資法規定蒐集、處理或利用 臺端之個人資料,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四項規定, 臺端得向本行請求停止蒐集。
4. 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個人資料正確性有爭議者,得向本行請求停止處理或利用 臺端之個人資料。惟依該項但書規定,本行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並註明其爭議或經 臺端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5. 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得向本行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 臺端之個人資料。惟依該項但書規定, 本行因執行業務所必須或經 臺端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六、臺端如欲行使上述個資法第三條規定之各項權利,有關如何行使之方式,得向 x行客服(0000-000-000)詢問或於本行網站(網址:
xxx.xxxxxxxx.xxx)查詢。
七、臺端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及類別,惟臺端所拒絕提供之個人資料及類別,將影響本行進行必要審核作業程序者,則可能無法成為 My Way 數位會員或享有相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