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689782961L公司与市轨道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1095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x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市轨道集团”或“甲方”)经友好协商,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合作共赢的原则,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实现合作共赢,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 “本协议”)。
2、本协议仅为双方达成的战略合作框架性文件,为双方后续推进相关业务方面的具体合作奠定了基础。本协议涉及的具体合作业务,需双方另行签订具体协议进行约定。对于本协议所涉及业务履行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内部决策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 2021 年度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xxxxxxxxx 00 x
法定代表人:xx
注册资本:535,9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城市轨道交通系统项目策划、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及资源开发;系统设备租赁、销售;轨道交通沿线及相关地区、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及管理;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城市基础设计及咨询;代理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广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689782961L公司与市轨道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基本原则:
鉴于“目标一致、互利共赢、同创共享”的合作思路,充分发挥国有资本联合、资源共享的优势,围绕合作内容,加强轨道附属资源高质量开发利用,推动合肥 TOD 模式的建立与创新,不断提升省会城市轨道交通品牌形象和行业影响力。
(二)合作主要内容:
甲方将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轨道交通场站综合开发的意见(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梳理轨道交通规划及在建线路沿线场站土地等多种可开发资源,拓展轨道交通 TOD 开发引领的土地综合利用,并积极探索与乙方在地产开发、项目代建、物业管理、租赁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乙方将发挥其专业及资源优势,在人力、资金和技术资源等方面对甲方予以支持,向甲方持续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
甲乙双方通过整合资源优势、强强联合,在轨道交通沿线上盖物业、地下空间、车辆段上盖物业等资源的开发经营方面展开全方位战略合作,共同探索打造地铁 TOD 示范项目,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
重塑城市形态、提升城市能级。
三、上述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的意义和影响
合肥作为国家级节约集约用地试点城市,全国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站在合肥发展新阶段,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模式(TOD 模式)作为新驱动,集约土地复合利用,融合城市发展功能,实现城市空间品质提升,高效促进产业生态圈高质量发展,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是实现“五高地一示范”这个时代课题的必然选择。
轨道交通沿线上盖物业、地下空间、车辆段上盖物业等资源的开发经营,是合肥市轨道集团核心业务之一。市轨道集团一直倡导 TOD模式,即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模式。目前,合肥共有轨道 4 号线、 5 号线北段、1 号线三期以及 2、3、4 号线延长线、6、7、8 号线一期工程等 9 条线路在建,建设总长 170.89 公里,预计“十四五”期
末合肥轨道交通建成及在建总里程将突破 590 公里,至 2035 年合肥
轨道交通运营建设里程将达到 1200 公里。根据上述轨道交通线路建
设预估,合肥轨道交通沿线新增场站开发用地面积将超过 5000 亩,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上述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是公司与市轨道集团强强联手,就合肥市轨道附属资源高质量开发利用,持续开展广泛而深入合作的重要成果。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确立,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要求,有利于丰富公司业务范围;同时有助于进一步整合双方资源以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上述协议的履行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x协议仅为双方达成的战略合作框架性文件,为双方后续推进相关业务方面的具体合作奠定了基础。本协议涉及的具体合作业务,需双方另行签订具体协议进行约定。对于本协议所涉及业务履行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内部决策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市轨道集团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