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誠通煤業投資與誠通香港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因此其分別與本公司及誠通發展貿易訂立的擔保協議及反擔保契據構成上市規則14A 章項下本 公司的一項關連交易。 由於安排的相關適用百分比 率(定義見上市規 則)低 於5%,故安排項下擬進 行的關連交易獲豁免遵守刊發通 函(包括獨立財務意 見)及股東批准的規 定,並僅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 章項下申報及公告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