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动物饲料(果蔬、草木类)采购项目项目编号:KMZC2024-G1-00530-KMCS-0040
动物饲料(果蔬、草木类)采购项目合同书
甲 方(采购方):
电 话: 地 址: 乙 方(供应方):
电 话: 地 址:
项目名称:动物饲料(果蔬、草木类)采购项目项目编号:KMZC2024-G1-00530-KMCS-0040
根据动物饲料(果蔬、草木类)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货物的品种、数量、价格、供应期限
(一)货物品名、单位、规格、单价等
序号 | 品名 | 单位 | 暂定数量 | 规格标准 | 中标单价 (元/kg) | 投标合计金额(元) | 备注 |
1 | 青草 | kg | 270000 | 新鲜,粗蛋白 4.93%以上,粗脂肪 1.06%以上,无氮浸出物 4.57%以 上,钙 0.075%以上,磷 0.07%以上。当天收割,无虫斑,种植周边环境无污染,有清洁无污染的灌溉水 源。 | 1.85 | 499500 | |
2 | 稻草 | kg | 30000 | 粗蛋白含量 3%-5%,粗脂肪 1%以 上,粗纤维 35%以上,粗灰分 17%以上,色绿,质纯,无公害,无污染,无霉变,无雨淋现象,种植周边环境无污染,有清洁无污染的灌溉水 源。 | 2.25 | 67500 |
3 | 甘蔗 | kg | 175000 | 水份含 85%以上,能量 268kj/100g,蛋白质含量 0.4%以上,碳水化合物含 16%以上,膳食纤维 0.6%以上,还富含维生素A,维生素C 及钙、磷、钾等各类微量元素,色绿,质纯,无公害,无污染,无霉变,无雨淋现象,种植周边环境无污染, 有清洁无污染的灌溉水源。 | 2.75 | 481250 | |
4 | 苜宿草 | kg | 18000 | TDN(90%DM)52.5-55.9,相对饲用 价值(100%DM)150-185,粗蛋白 (100%DM)18-20,水份 8%-12%, 色绿,质纯,无公害,无污染,无霉变,无雨淋现象,种植周边环境无污染,有清洁无污染的灌溉水 源。 | 4.8 | 86400 | |
5 | 象草 | kg | 150000 | 新鲜收割的象草,含水量 85%以上,干物质中粗蛋白的含量在 10%以上,粗脂肪在 2.5%以上,粗纤维在 30%以上,清除杂质后按照每捆 15 千克左右重量进行分装,要求每捆长度基本一致,不带枯叶,动物可食用部分占 90%以上,种植周边环境无污染,有清洁无污染的灌溉 水源。 | 1.86 | 279000 | |
6 | 竹叶 | kg | 3494 | 刺竹、白夹竹、苦竹、毛竹笋(水分 84-91.2%,蛋白质 2.5-3.6%,脂肪 0.26-0.49%,总糖 4-5.9%,纤维 0.89-1%,灰分 0.76-0.79%)等,要 求叶片鲜嫩,无虫斑等。该竹叶用于大熊猫种植周边环境无污染,有 清洁无污染的灌溉水源。 | 7.5 | 26205 | |
7 | 桑叶 | kg | 10000 | 桑叶粗纤维 8-15%,可溶性碳水化合物 20-25%,粗蛋白 23-30%,粗脂肪 5%,富含氨基酸,氨基酸占桑叶干物质的 10%以上。要求叶片鲜嫩,无虫斑,当天采摘,净叶,无农药残留,动物可食用部分占 90%以上,种植周边环境无污染,有清洁无污染的灌溉水源。 | 4.99 | 49900 | |
(带枝 条) |
8 | 女贞叶 | kg | 10000 | 4.99 | 49900 | ||
9 | 芭蕉杆 | kg | 13800 | 净高度在 1.5 米及以上,清除杂质,可保留部分新鲜无损嫩叶,要求每捆长度基本一致,不带枯叶,动物适口性强,可食用部分占 95%以 上,水份含 85%以上,无农药残留,无致病病原污染,无病虫害,种植 周边应有清洁无污染的灌溉水源。 | 2.98 | 41124 | |
10 | 胡萝卜 | kg | 43800 | 新鲜有光泽,大小适中 | 3.99 | 174762 | |
11 | 白菜 | kg | 35000 | 新鲜无烂叶 | 2.98 | 104300 | |
12 | 青笋 | kg | 43800 | 新鲜,优质 | 5.58 | 244404 | |
13 | 莲花白 | kg | 2775 | 新鲜无烂叶 | 3.65 | 10128.75 | |
14 | 黄瓜 | kg | 1600 | 新鲜挺实,大小均匀 | 4.98 | 7968 | |
15 | 小瓜 | kg | 652 | 新鲜挺实,大小均匀 | 4.95 | 3227.4 | |
16 | 辣子 | kg | 652 | 新鲜挺实 | 7.98 | 5202.96 | |
17 | 生菜 | kg | 682 | 新鲜无烂叶,无泥 | 5.98 | 4078.36 | |
18 | 鲜玉米 | kg | 10382 | 新鲜挺实 大小均匀, 新鲜 | 4.99 | 51806.18 | |
19 | 番茄 | kg | 1360 | 新鲜挺实无斑点 | 4.99 | 6786.4 | |
20 | 南瓜 | kg | 3500 | 新鲜,优质 | 2.99 | 10465 | |
21 | 茄子 | kg | 350 | 新鲜挺实,大小均匀 | 5.95 | 2082.5 | |
22 | 红薯 | kg | 2707 | 大小适中 | 4.48 | 12127.36 | |
23 | 洋葱 | kg | 50 | 成熟饱满,新鲜无腐烂 | 3.95 | 197.5 | |
24 | 洋芋 | kg | 300 | 新鲜优质 | 3.45 | 1035 | |
25 | 白萝卜 (时令) | kg | 150 | 新鲜挺实 大小均匀, 新鲜 | 2.98 | 447 | |
26 | 大蒜 | kg | 150 | 新鲜挺实 大小均匀 | 17.99 | 2698.5 | |
27 | 大枣 | kg | 100 | 干大枣,大小均匀有光泽 | 14.98 | 1498 | |
28 | 苹果 | kg | 67500 | 新鲜优质 | 4.99 | 336825 | |
29 | 香蕉 | kg | 29200 | 8 成熟,新鲜挺实 | 4.49 | 131108 | |
30 | 梨子 | kg | 25550 | 新鲜优质 | 3.99 | 101944.5 | |
31 | 提子 (时令) | kg | 40 | 成熟饱满,新鲜优质,无腐烂 | 14.96 | 598.4 | |
32 | 桂圆 (时令) | kg | 40 | 成熟饱满,新鲜优质,无腐烂 | 19.95 | 798 | |
33 | 橙子 | kg | 1000 | 新鲜优质 | 3.98 | 3980 | |
34 | 李子 (时令) | kg | 300 | 成熟饱满,新鲜优质,无腐烂 | 4.49 | 1347 |
35 | 桃子 (时令) | kg | 600 | 成熟饱满,新鲜优质,无腐烂 | 4.98 | 2988 | |
36 | 西瓜 (时令) | kg | 1700 | 成熟饱满,新鲜优质,无腐烂 | 3.99 | 6783 | |
37 | 芒果 (时令) | kg | 600 | 成熟饱满,新鲜优质,无腐烂 | 5.99 | 3594 | |
38 | 石榴 (时令) | kg | 1000 | 成熟饱满,新鲜优质,无腐烂 | 4.98 | 4980 | |
39 | 桔子 (时令) | kg | 798 | 成熟饱满,新鲜优质,无腐烂 | 5.95 | 4748.1 | |
40 | 枣子 (时令) | kg | 500 | 成熟饱满,新鲜优质,无腐烂 | 6.95 | 3475 | |
41 | 猕猴桃 (时令) | kg | 600 | 成熟饱满,新鲜优质,无腐烂 | 7.95 | 4770 | |
42 | 柿子 (时令) | kg | 300 | 成熟饱满,新鲜优质,无腐烂 | 6.45 | 1935 | |
43 | 人生果 (时令) | kg | 600 | 成熟饱满,新鲜优质,无腐烂 | 4.95 | 2970 | |
44 | 柚子 (时令) | kg | 1500 | 成熟饱满,新鲜优质,无腐烂 | 5.95 | 8925 | |
45 | 土瓜 (时令) | kg | 1000 | 成熟饱满,新鲜优质,无腐烂 | 5.95 | 5950 | |
46 | 菠萝 (时令) | kg | 1100 | 成熟饱满,新鲜优质,无腐烂 | 4.95 | 5445 | |
合计 | 2857157.91 |
(二)配送周期:自 2024 年 6 月 1 日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采取分批次供货,具体每批次所供产品的品种、数量及交货时间以甲方实际要求为准。
二、货物质量及标准
(一)新鲜果蔬类饲料标准、质量及验收
1.从果蔬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
2.从果蔬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3.从果蔬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即为异常。
4.从果蔬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叶菜类:大白菜、莲花白等绿叶菜类。属同一品种规格,蔬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
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瓜果类:黄瓜、南瓜、小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
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机械伤,不带泥土。
根菜类:白萝卜、胡萝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无畸形、无异味、无机械伤、无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蒜类: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蒜,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新鲜水果类:苹果、梨子、香蕉、橙子和其他时令水果。果体饱满,色泽正常,新鲜挺实优质,无腐烂,无异味,不干瘪、畸形、明显机械伤,无斑点和病虫害,无农药残留,无致病病原污染,苹果、梨子大小直径 5 公分以上。
新鲜蔬菜类:青笋、白菜、胡萝卜及各类时令蔬菜,饱满,色泽正常,新鲜挺实优质,无腐烂,无异味,不干瘪、畸形、明显机械伤,无斑点和病虫害,无农药残留,无致病病原污染。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 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验收:饲料按照上述标准参照《昆明动物园内部控制制度》程序进行验收。
(二)草类及甘蔗标准、质量及验收
1.象草,规格及质量要求:生长净高度在 1.5 米-2 米范围内进行收割,收割后随即清除杂质,并按照每捆 15 千克左右重量进行分装,要求每捆长度基本一致,不带枯叶,含水量 85%以上,干物质中粗蛋白的含量在 10%以上,粗脂肪在 2.5%以上,粗纤维在 30%以上,动物可食用部分占 90%以上;无农药残留,无致病病原污染,无病虫害,草场周边环境无污染,有清洁无污染的灌溉水源。
3 月至 9 月期间,含水量 85%以上,干物质中粗蛋白的含量在 10%以上,粗脂肪在 2.5%以上,粗纤维在 30%以上。象草自收割至配送到公园的时间不得超过 8 小时,隔夜贮存过程中不能堆压,送至公园指定地点时需保持新鲜,叶面无变质、发黄、萎蔫或异味等现象,每次供货为 2000kg 以内。
2.青草,质量及规格要求:草质鲜嫩,当天收割,收割后随即清除杂质,粗蛋白 4.93%以上,粗脂肪 1.06%以上,无氮浸出物 4.57%以上,钙 0.075%以上,磷 0.07%以上,无虫斑,不带枯叶,动物可食用部分占 90%以上;无病虫害,无药物残留,草场周边,环境无污染,有清洁无污染的灌溉水源。自收割至配送到公园的时间不得超过 4 小时,送至公园指定地点时需保持新鲜,叶面无变质、发黄、萎蔫或异味等现象。
3.竹叶等品种及规格要求:刺竹、白夹竹、苦竹、毛竹笋(水分 84-91.2%,蛋白质 2.5-3.6%,脂肪 0.26-0.49%,总糖 4-5.9%,纤维 0.89-1%,灰分 0.76-0.79%)等,每天的需求量受动物数量、种类、生理周期、健康状况等客观因素影响,以公园要求的实际需要量为准。新鲜收割,竹叶杆直径不能超过 4 公分,不能堆压,送至公园时需保持新鲜,页面无变质、发黄、萎蔫或异味等现象。
4.干草类,包括稻草、苜蓿草,品种及规格要求,稻草,粗蛋白含量 3%-5%,粗脂肪 1%以上,粗纤维 35%以上,粗灰分 17%以上;苜蓿草,TDN(90%DM)52.5-55.9,相对饲用价值(100%DM)150-185,粗蛋白(100%DM)18-20,水份 8%-12%;根据季节足量进货入库,入库时保证干燥色绿,色绿,质纯,无公害,无污染,无霉变,无雨淋现象,种植周边环境无污染,有清洁无污染的灌溉水源。
5.甘蔗,根据季节按需购买,水果甘蔗,味甜脆,生长净高度在 3 米以上进行收割,收割后随即清除杂质及须根,可保留部分新鲜无损嫩叶,要求每捆长度基本一致,不带枯叶,动物适口性强,可食用部分占 95%以上,水份含 85%以上,能量 268kj/100g,蛋白质含量 0.4%以上,碳水化合物含 16%以上,膳食纤维 0.6%以上,还富含维生素 A,维生素 C 及钙、磷、钾等各类微量元素;无农药残留,无致病病原污染,无病虫害,草场周边应有清洁无污染的灌溉水源。新鲜收割,无霉变,自收割至配送到公园的时间不得超过 8 小时。
6.树叶,包括桑叶、女贞叶等,质量及规格要求:桑叶粗纤维 8-15%,可溶性碳水化合物 20-25%,粗蛋白 23-30%,粗脂肪 5%,富含氨基酸,氨基酸占桑叶干物质的 10%以上。枝条直径不超过 2 公分;叶质鲜嫩,净叶,当天采摘,采摘随即清除杂质,无虫斑,不带枯叶,动物可食用部分占 90%以上;无病虫害,无药物残留,种植场周边,环境无污染,有清洁无污染的灌溉水源。自采摘至配送到公园的时间不得超过 4 小时,送至公园指定地点时需保持新鲜,叶面无变质、发黄、萎蔫或异味等现象。
7.芭蕉杆,净高度在 1.5 米及以上,清除杂质,可保留部分新鲜无损嫩叶,要求每捆长度基本一致,不带枯叶,动物适口性强,可食用部分占 95%以上,水份含 85%以上,无农药残留,无致病病原污染,无病虫害,种植周边应有清洁无污染的灌溉水源。新鲜收割,无霉变,自收割至配送到公园的时间不得超过 8 小时,每次供货运输 1500kg 以内。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 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
验收:饲料按照上述标准参照《昆明动物园内部控制制度》程序进行验收。
注:所有货物的原料应符合国家或行业动物饲料标准。三、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四、保密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有关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五、运输及费用
乙方应全面考虑在将来供货过程中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因素,成交的全费用综合单价即为合同单价,此单价为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的卸货点的单价费用,乙方在组织货物供应的运输费、搬运费、税金等一切不可预计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时,乙方负责卸货。
六、供货计量
以交货地过磅或称斤为准。七、货物包装标准
用于货物包装的材料必须清洁、无污染。货物的包装和标签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接受编织袋包装。包装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结算方式
1.合同的款项以人民币转账方式支付,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上月供货后,于次月 1 日后进行 1个月供应对账,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凭国家正式的合法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向甲方申请付款,甲方收到后按公园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报账结算,实际支付时间以到账为准。如乙方未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结清货款,直至乙方提供国家正式的合法等额的增值税发票,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安宁鸿葡园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应全面考虑在将来供货过程中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因素,中标的全费用综合单价即为合同单价,合同一旦签订,合同执行周期内中标的全费用综合单价(即合同单价)不因市场价格的变化而调整,此合同单价于合同执行周期内固定不变;结算时以实际发生的,其所供产品数量乘以对应产品中标的全费用综合单价(合同单价)进行据实结算。
在合同实施期间,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计费依据,甲方最终以中标的全费用综合单价作为合同价款的结算依据(具体按合同约定方式结算)。乙方应综合考虑中标后项目实际发生的变化所引起的计费依据变化等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价格。
3.按照成交金额 285.715791 万元,甲方根据动物饲料供应明细,于 2024 年 9 月支付自合同生
效之日起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的费用,约计支付 65 万元(项目金额 22.75%);于 2024 年 12 月支
付自上次结算日至 11 月 30 日的费用,约计 75 万元(项目金额 26.25%),2024 年计划共计支付动
物饲料(果蔬、草木类)费用 140 万元。2025 年 4 月支付自上次结算日至 3 月 31 日的费用,约计
支付 79 万元(项目金额 27.65%);2025 年 6 月支付项目尾款约计 66.715791 万元(项目金额 23.35%),2025 年计划共支付 145.715791 万元。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开具合法等额的增值税发票,以便甲方支付相应款项。供货期间按程序支付项目款项,支付项目款项时支付金额均以实际结算为准。
九、采购代理费用由乙方进行支付。
十、为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及风险情况,作出如下履约条款:
1.本项目在合同实施期间若因政策性调整或甲方采购资金来源发生变化导致项目需要提前终止,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同乙方签订的合同,合同解除后甲方及乙方不再履行本项目的合同,双方对已 完成的工作量以实际发生的产品品种乘以其所供数量并乘以对应产品成交的全费用综合单价进行据 实结算。乙方需配合甲方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的理由。
2.鉴于疫情防控常态化,乙方在和合同签订前须认真评估自身的履行能力,签订合同后不能随意将疫情列为不可抗力并适用不可抗力的规定,请求解除合同、变更履行期限、履行方式、价款金额、免除责任等。
3.因财政拨款延迟导致付款超期不属于甲方违约。
十一、履约保证条款
履约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 5%;
履约保证金的提交:以支票、汇票、本票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于合同签订前 10 天内提交;以
保函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于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提交。如不履行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而
不视采购人违约。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约验收合格后 5 个工作日内,若中标人无违约责任,参考本合同第十三条“违约责任”,采购人将全款退还。
履约保证金方式还可以选择履约保证保险。履约保证保险是保险机构向采购单位提供保证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的保险。
十二、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对不符合要求的货物,有权作退货处理并要求赔偿;甲方有按时与乙方结算货款的义务。
(二)乙方应当确保所供应的果蔬不存在农药残留物超标或者其他不符合食用标准的问题,否则因此造成甲方人员或者动物中毒、损伤或者死亡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赔偿一切损失。
(三)乙方车辆和人员进入甲方园区管理范围,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严格防范各项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因此造成甲方或者游客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先行承担赔偿或者垫付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四)乙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和甲方的要求供应相应的货物,并在供货前进行自检,以确保所供应的果蔬符合食用标准。
十三、违约责任
(一)发生以下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在下一次招投标中标前自行向其他供应商进行采购,因此增加支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货物质量未达到合同要求的;
2.未按甲方采购计划的时间供货(提前一天与甲方协商确定)的;
3.供货数量小于甲方采购计划数量的 85%(不含本数)的;
4.把甲方验收不合格退货的货物重新配送给甲方的;
5.因退货或未按甲方采购计划数量、时间供应,造成动物饮食无法按时供应的;
6.供应货物品种规格或质量等级与合同不符,影响甲方对动物的正常饲喂的;
7.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不积极配合查找原因,不及时反馈处理结果的;
(二)发生以下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标的总额的 20%支付违约金:
1.提供虚假检验报告等相关票证;
2.货物连续两次验收发现质量不合格并退换货;
3.在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两次发现不符合卫生安全要求;
4.乙方工作人员在园区内违反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遭甲方有关工作人员或者游客向甲方投诉;
5.组织机构发生调整,或经营场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甲方业务部门,造成无法及时联系且发生供货迟延;
6.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出现两次迟延供货或者不能按质、按量供货的;
7.因乙方供应的果蔬存在农药残留物超标或者其他问题造成动物中毒、受伤或者死亡的。
8.合同执行周期内,乙方随意将疫情列为不可抗力并适用不可抗力的规定,请求解除合同、变更履行期限、履行方式、价款金额、免除责任的。
9.合同执行周期内,乙方因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因素,随意调整价格的。
(三)如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自身原因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供应货物的,可以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应当按照合同标的总额的 2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在下一次招投标中标前因向第三方采购果蔬超额支出的费用。
(四)本协议中约定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损失的范围,除本协议约定内容外,还包括守约方因此支出的律师费、仲裁费、诉讼费、保全费、公证费、公告费、评估鉴定费等实际支出费用。
十四、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或者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约定由昆明仲裁委员会指派一名仲裁员适用简易程序按照该委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十五、合同生效
本委托合同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合同生效。十六、其它
(一)因乙方供应产品存在问题造成甲方人员或者动物食物中毒、损伤或者死亡的,由双方协商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或者鉴定机构进行检验或者鉴定,无法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甲方有权单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或者鉴定机构进行检验或者鉴定。”
(二)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三)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合同修改书、往来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份,其生效日期为双方均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五)本合同一式 份。
(六)本合同合计 页 A4 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
(七)双方合同履行过程中可以采用当面送达、电子邮件送达和中国邮政 EMS 邮寄方式送达相关文书。本合同中填写的送达地址、电子邮箱、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是双方往来联系和送达仲裁文书的指定联系信息。当面送达的,以对方工作人员实际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送达的,邮件进入对方邮件系统后,视为送达;以中国邮政 EMS 邮寄方式进行送达的,以中国邮政 EMS官网上查询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若联系信息发生变更,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未获通知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方式进行送达的,视为送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签字): 乙方法定代表(签字):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送达地址: 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开户帐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