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39绥宁草寨至洞口安顺公路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S339绥宁草寨至洞口安顺公路施工监理招标 招标文件
S339绥宁草寨至洞口安顺公路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S339草寨经罗溪至安顺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基础 [2017]48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洞口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国省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施工监理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本次招标的S339草寨经罗溪至安顺公路项目起于绥宁县金屋塘镇以北的草寨,与S250 相接(相交处S250桩号K15+630),往西北方向沿S339(原X069)老路展线,经报木江后进入洞口县境内,继续沿S339(原X069)老路展线至椿木洞后采用隧道穿越山体到达徐家,之后路线继续沿S339(原X069)老路展线经大麻溪至溪瑶族乡以北的翁井,改线绕过溪瑶族乡集镇之后继续沿S339(原Y035)老路布线,止于洞口县和怀化xx市交界处的安顺。路线全长31.257km,其中有双向两车道隧道2道,全长1716m,其中椿木洞隧道长1496(含明洞28m)、芋子山隧道220m(含明洞12m)。该项目建安工程总投资为42612.8744万元。施工招标共划分为4个标段(第一标段:K0+000~K6+000;第2标段:K6+000~K9+500;第3标段:K9+500~K22+300;第4标段:K22+300~K31+220.278 )。
1.2技术标准为本项目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40km/h(局部困难路段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30km/h),xx宽度为8.5m,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规定。
1.3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具体以实际开竣工时间为准),共36个月。
1.4本次招标监理标段共分为1个标段,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主要工程内容为S339草寨经罗溪至安顺公路项目的xx、路面、桥涵、隧道、路面交叉、道路交通设施、道路照明、道路绿化及其他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为准)。
1.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合同段的公路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xx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1.6监理服务期:总监理服务期为61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1个月,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6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投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2.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业绩要求满足本公告附表一要求;
2.3凡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在最近三年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监理质量问题的企业,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2.4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满足公告附表二的要求;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招标人不接受上一个信用评价周期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信用等级、连续两年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C级信用等级和连续三年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投标。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招标文件获取)2017年12月14日至2017年12月18日,每天9:00~11:00,15:00~17:00(节假日不休息,接受报名),截止时间以后不接受报名。
4.2 报名地点: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xxxxxxxxxxxx00x000-000x)。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下列证明材料原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施工图纸等资料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1。
5.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当天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牌)。
5.3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文件准时参加。
5.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5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工程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踏勘工程现场。
6、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6.1本工程监理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
6.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及xx市交通局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洞口县发改局以及xx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人:洞口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xxx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传 真:0739-2502888
邮 箱:0000000000@xx.xxx
招标代理: 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xxx
电 话: 18711963352
传 真:0739-5656877
邮 箱:00000000@xx.xxx
附件一
业绩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
最近5年(2012年10月1日起至今),按合同段独立完成过1条30km(及以上)的沥青混凝土路面(20万㎡及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公路的施工监理任务和按合同段独立完成过一个1000米以上的隧道工程的施工监理任务; 或 xx工程:最近5年(2012年10月1日起至今),按合同段独立完成过1个30km(及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公路的施工监理任务; 路面工程:最近5年(2012年10月1日起至今),按合同段独立完成过1个面积达到20万㎡及以上的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监理任务; 隧道工程:最近5年(2012年10月1日起至今),按合同段至少独立完成过一个贰级(及以上)公路的1000米以上的隧道工程的施工监理任务; 或 最近5年(2012年10月1日起至今),按合同段独立完成过1条30km(及以上)的沥青混凝土路面(20万㎡及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含一个1000米以上的隧道工程)的施工监理任务。 |
注:
1、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①可查询的招标公告、中标通知书、中标候选人公示;②与项目业主签订的合同协议书,③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或工作综合评价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如交(竣)工验收证书的主要工程量信息不能满足本表要求的信息时,必须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业绩有效时间以交(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
4、投标人可提供1个或多个业绩证明材料,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所有业绩应涵盖本业绩最低要求。
附件二(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配备最低要求)
人员 |
本项目最低要求人数
|
人员资质要求 |
|
|
资格要求 |
经验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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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 工程师 |
1 |
具有公路桥梁或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取得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
从事路桥专业工作10年及以上经验,其中从事路桥施工监理工作8年及以上,任类似的职务3年及以上;其监理的最低类似项目业绩要求须与附表一一致。 |
附件三
评标办法
1.总则
1.1 为规范本项目施工监理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15年第24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 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 本工程监理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
2.评标组织及职责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其余 4 人从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 评标委员会职责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
(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评审程序
3.1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它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工程的如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评审程序
(1)初步评审;
(2)资格审查;
(3)详细评审;
(4)技术和商务评审;
(5)财务评审;
(6)投标文件的澄清;
(7)推荐中标候选人;
(8)编写评标报告。
4.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正本)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或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有效的经公证的符合要求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经公证的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5)监理服务期、工程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上一个信用评价周期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或连续两年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C级信用等级或连续三年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
(7)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a.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②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③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④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⑤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b.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c.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①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②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③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④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⑤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⑥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d.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
e.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①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②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③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④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⑤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8)投标人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废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资格审查。
5.资格审查
5.1 通过资格审查标准
(1)资质满足投标人须知的要求(附件4-1);
(2)业绩满足投标人须知要求(附件4-2);
(3)人员配置满足投标人须知要求(附件4-3);
(4)试验检测与办公设备满足投标人须知要求(附件4-4);
(5)财务能力满足投标人须知要求(附件4-5)。
(6)信誉满足投标人须知要求(附件4-6)
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6.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监理能力、管理水平及投标人以往监理业绩及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并对技术建议书、商务文件、财务建议书分别评审打分,满分100分;技术、商务、财务分值分别为40分、50分、10分。
6.1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
投标人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也未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6)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废标处理。
6.2 技术评审
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见下表:
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和评分标准表
序号 |
项目 |
分 值 |
具体评分标准 |
|
满分 |
基本分 |
|||
1 |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
25 |
15 |
根据下述各项评价,各项目分三等计分:优(计满分)、良(计80%的分)、合格(计60%的分)。 ①、工程概述1分。 ②、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监理目标1分。 ③、监理班子的组织机构2分。 ④、质量控制的任务与方法3分。 ⑤、投资控制的任务与方法3分。 ⑥、进度控制的任务与方法3分。 ⑦、合同管理的任务与方法2分。 ⑧、信息管理的任务与方法1分。 ⑨、安全、环保及xx施工管理的任务和方法6分。 ⑩、廉政建设的任务与方法1分。 ⑪、组织协调的工作任务1分。 ⑫、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方法1分。 |
2 |
对本工程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
8 |
4.5 |
(2)对本工程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比较准确,采取措施可行,计4.5~6分。 |
3 |
对本工程的建议 |
7 |
4.5 |
(1)、对本项目在质量、安全、投资、进度控制等方面提出的建议好,适合我省建设情况,具有可操作性,计6~7分(含6分);(2)对本项目在质量、安全、投资、进度控制等方面提出 的建议合理可行,计4.5~6分。 |
4 |
合计 |
40 |
24 |
|
6.3 商务评审
该得分以评标委员会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该得分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商务评审最高得分50分,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见下表:
商务评审主要内容和评分标准表
序号 |
项目 |
分值 |
具体评分标准 |
||||||||||
满分 |
基本分 |
||||||||||||
1 |
监理人员及机构设置 |
总监理工程师 |
20 |
15 |
15 |
符合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计15分。
|
|||||||
机构设置 |
5 |
3 |
机构设置达到资格审查最低要求的,计基本分3分,比较完善的计5分。 |
||||||||||
2 |
监理设施 和设备 |
5 |
3 |
满足本项目需求条件的计3分,比较完善的计5分。 |
|||||||||
3 |
监理业绩 和信誉 |
25 |
10 |
10 |
业绩:符合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计10分。 |
||||||||
15 |
9 |
投标人信用等级加分按以下原则:符合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计9分。 |
|||||||||||
6 |
加分以2014-2016年3年的信用等级评价为依据,满分6分
注:信用等级以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信用评价得分为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最近三年信用等级得分。(如交通运输部和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不一致时,以交通运输部的为准) |
||||||||||||
4 |
合计 |
50 |
|
|
6.4财务评审
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人的技术建议书和商务文件的评审后,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由评标委员会拆封投标人的财务建议书信封,只有通过前述初步评审、资格审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财务评审。财务评审最高得分10分。
6.4.1投标人通过财务建议书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财务建议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齐全,填报了投标价;
(2)监理服务费报价表原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和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招标人给定投标控制价上限,投标人所报的监理服务费在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以内;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废标处理。
6.4.2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修正后总价超出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或低于下限以及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6.4.3计算评标基准价
通过财务评审的报价为有效报价。评标基准价等于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6.4.4计算财务得分: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F1=投标人财务得分;
F=财务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10;
D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D=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1.5;若D1<D,则E=1。
财务得分最低为0分。
7.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它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作废标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
8.综合得分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与财务评分之和。
9.推荐中标候选人
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每个监理合同段推荐1-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招标代理: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