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7年1月,滴滴已经成为Uber、Lyft、Grab、Ola以及99这全球五大移动出行领袖的投资者和技术合作伙伴。
证券代码:300001 证券简称:特锐德 公告编号:2017-088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特来电与滴滴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战略性框架、意向性约定,本次合作具体事宜以后续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本协议所涉及的投资尚存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尚未确定具体项目,暂时无法预计本次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锐德”)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汽车充电网产业链中网约车的充电业务布局,开拓网约电动车市场,2017年10月1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来电”)与北京嘀嘀无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运营滴滴等移动互联网出行的产品,以下简称“滴滴”或“滴滴出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旨在充分发挥双方资源整合和技术平台优势,共同推动交通出行新能源化、共享化、智能化,携手致力于节能减排、改善大气环境和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充分整合公司全国覆盖率最大的充电网络优势和领先全球的充电技术优势,为广大滴滴司机带来更为安全、经济、快捷的充电服务,推动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应用及配套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为亿万新能源车主提供最佳充电体验和基于充电的生态服务,共同引领全球交通和汽车产业的新变革。现根据有关规定,将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一、对方的基本情况
1、北京嘀嘀无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北京嘀嘀无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05月06日,注册地址为xxxxxxxxxxxx0xx00xx,法定代表人为xx,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0000万元。
滴滴出行是全球领先的移动出行平台。滴滴致力于与不同社群及伙伴协作互补,
运用大数据驱动的深度学习技术,解决全球出行、环保、就业挑战;提升用户体验,创造社会价值,建设开放、高效、可持续的移动出行新生态。
2012年,滴滴打车和快的打车成立,从出租车召车扩展到专车服务。
2015年2月,滴滴打车和快的打车合并,随后更名为滴滴出行。
2016年8月,滴滴收购优步中国。
到2017年1月,滴滴已经成为Uber、Lyft、Grab、Ola以及99这全球五大移动出行领袖的投资者和技术合作伙伴。
作为全球领先的移动出行平台,滴滴得到了世界级战略和金融投资者的认可,其中包括腾讯、xx巴巴和Apple。
公司与滴滴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意向性合作协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未来双方就合作事项签署具体正式协议时,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3、本次签订的意向性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双方将发挥资源整合和技术平台优势,共同推动交通出行新能源化、共享化、智能化,携手致力于节能减排、改善大气环境和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充分整合公司全国覆盖率最大的充电网络优势和领先全球的充电技术优势,为广大滴滴司机带来更为安全、经济、快捷的充电服务,推动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应用;基于双方强大的智能出行大数据分析能力和智能充电技术实力,不断完善和升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为亿万新能源车主提供最佳充电体验和基于充电的生态服务,共同引领全球交通和汽车产业的新变革。
本次与滴滴合作是公司进军电动网约车充电市场坚实的一步,是公司汽车充电网战略布局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有利于公司完善公司汽车充电网产业链布局,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与影响力。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此次与国内互联网移动出行行业佼佼者滴滴合作,有助于公司打造与车厂、运营商、出行平台等联动合作的网约电动车生态业务。
2、与滴滴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是双方合作基础及共同意愿的表达,为双方后续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有利于发挥利用双方优势、协同发展。本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加快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充电业务领域的快速发展,为公司汽车充电网及能源互联网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发展条件,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3、本次签署的协议是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具体业务合作协议尚未签订,故对公司本年及未来业绩影响尚不确定。
4、本次协议的签署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因履行合同而对相关当事人形成依赖。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战略合作协议为公司与合作方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协议,将根据合作业务具体约定合作模式和收益模式,并签署相关细节协议。
2、汽车充电运营领域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巨大的发展空间,本次合作将有效促进公司在电动汽车充电服务、租赁等业务领域的拓展速度,但相关市场业务尚需逐步培育和开发,对公司短期收益尚无法产生重大影响。
3、关于协议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近三年披露的签订战略框架(合作)协议情况详见
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网上的《关于与国恩股份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7。
5、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限售股份即将解除限售或减持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双方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特此公告。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17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