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an Urban Construction Group Co., Ltd
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Jinan Urban Construction Group Co., Ltd
济南市历下区龙洞街道转山西路 2 号
公开发行 2023 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面向专业投资者)募集说明书摘要
注册金额 | 人民币 120 亿元 |
x期发行金额 | 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 |
增信情况 | 无 |
发行人 | 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主体信用等级 | AAA |
债券信用等级 | - |
评级机构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xx(xx)xxxxxxxxxx 000 x)
xxxxxx
(xx:xxxxxxxxx 00 x 0 xx) | (xx:xxxxxxxxxxxx 00 x 0-0 x) |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 月 日
声 明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本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2019-2021 年末及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545,765.45万元、2,122,321.97 万元、1,853,545.10 万元和 2,114,670.71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4.19%、16.72%、11.22%和 11.27%。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总体呈现波动增长的趋势,同时发行人面临应收账款增长过快的风险。随着发行人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应收账款增长迅速,较大规模的应收账款占用公司较多营运资金,可能增加发行人资产管理的难度,若款项不能及时回收,将会影响发行人的资金xx和运营,对盈利水平造成冲击,并存在发生资产减值的风险。
(二)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对外担保金额为 742,997.59 万元,主要包括对
济南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00 万元、对济南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00 万元和对济南先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50,000.00 万元等。被担保单位全部为国有企业,目前经营正常,但若未来被担保单位经营状况出现恶化,无法全额归还债务,发行人将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三)发行人属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类企业,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部分来源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借款。近几年由于发行人投资项目及规模有较大增长,发行人的债务规模也不断扩大。2019-2021 年末及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9.29%、 71.45%、73.63%和 73.39%。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总额为 19,514,422.61万元。虽然发行人偿债能力、声誉和信用记录均良好,并同时与多家商业银行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但随着发行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增多,发行人未来的资金支出需求仍然较大,如果未来发行人利润、现金流量及融资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影响资金xx,从而导致偿债风险。
(四)2019-2021 年及 2022 年 1-6 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848,587.35 万元、-1,147,770.87 万元、-1,094,819.13 万元及-96,612.45 万元,报告期内,
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呈现净流出态势,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可能会对本期公司债券的偿付产生影响。
(五)发行人是在济南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一控制下的 11 家子公司新设
合并而成立的,成立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2 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成
立已满三年。发行人 2016-2017 年财务报表由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上述合并事项模拟合并而成,虽然上述事项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十五条”中列示的重大资产重组,但是仍提请投资者关注。
(六)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七)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不良信用记录、行政处罚或重大未决诉讼事项、仲裁事项等情形。
二、与本次债券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交易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专区或以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向专业投资者中披露。
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专业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一定的资质条件,相应资质条件请参照《证 券法》(2019 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 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二)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因而本期债券投资者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约束力。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四)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公司聘任了国泰君安证券担任本期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投资者认购、交易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五)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若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及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未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可能将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若发行人未能按时、足额偿付本期债券的本息,债券
持有人亦无法从除发行人外的第三方处获得偿付。若发行人经营不善而破产清算,则本期债券持有人对公司抵、质押资产的求偿权劣后于公司的抵、质押债权。
(六)本期债券设置了投资者保护条款,并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具体事项请见“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和“第十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七)本期债券为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人存在续期选择权、递延支付利息权和赎回选择权。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的基础期限为 2 年期,品种二的基础期限为
3 年期,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期末及每一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按约定
的基础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全额到期兑付。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发行人由于法律法规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改变或修正而不得不为本期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且发行人在采取合理的审计方式后仍然不能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的时候,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或其他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影响发行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时,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若发行人选择行使相关权利,导致本期债券本息支付时间不确定或者提前赎回债券,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目 录
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情况 125
第六节 增信情况 210
第七节 税项 211
第八节 信息披露安排 212
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 215
第十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216
第十一节 发行有关机构 229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232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建设集团 | 指 | 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指 | 济南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实际控制人 | 指 | 济南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本次债券 | 指 | 经发行人2020年8月11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于2020年8月25日经股东决议通过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含人民币12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即“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
本期发行 | 指 | 发行人本期发行的总额不超过11亿元的“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3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
债券受托管理人 | 指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簿记管理人 | 指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指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联席主承销商 | 指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联席主承销商 | 指 |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务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证券登记机构、登记机构、登记托管机构、登记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中证协 | 指 | 中国证券业协会 |
人民银行 | 指 | 中国人民银行 |
银监会 | 指 | 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
银保监会 | 指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指 |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指 | 发行人为本期债券制定的《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认购人、投资者、持有人 | 指 | 就本期债券而言,通过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主体 |
律师、发行人律师 | 指 | 山东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公司章程》 | 指 | 《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 |
《管理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 |
募集说明书 | 指 |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 《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3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
募集说明书摘要 | 指 |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 《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3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
发行文件 | 指 | 在本期发行过程中必需的文件、材料或其他资料及其所有修改和补充文件 |
交易日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
元/千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千元/万元/亿元 |
近三年及一期 | 指 |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 |
近三年及一期末 | 指 |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6月末 |
滨河集团 | 指 | 济南滨河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西城集团 | 指 | 济南西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小清河公司 | 指 | 济南市小清河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风险提示及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和投资本期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一)财务风险
1、企业存货xx率及总资产xx率较低的风险
发行人所处行业主要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其行业特点是项目投资金额较大、建设周期较长、资金回收期也较长。2019-2021 年,发行人总资产xx率分别为 0.13、0.12 和 0.11,应收账款xx率分别为 2.15、1.61 和 1.51,存货xx率分别为 0.37、0.34 和 0.28,总资产xx率和存货xx率偏低,发行人存在资产xx能力较差导致的流动性风险。
2、应收账款无法回收的风险
2019-2021 年末及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545,765.45万元、2,122,321.97 万元、1,853,545.10 万元和 2,114,670.71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4.19%、16.72%、11.22%和 11.27%。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总体呈现波动增长的趋势,同时发行人面临应收账款增长过快的风险。随着发行人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应收账款增长迅速,较大规模的应收账款占用公司较多营运资金,可能增加发行人资产管理的难度,若款项不能及时回收,将会影响发行人的资金xx和运营,对盈利水平造成冲击,并存在发生资产减值的风险。
3、存货跌价风险
发行人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其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和库存商品,原材料主要是砂石料、钢材、沥青等工程材料,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为尚未完工的项目,库存商品为已完工但未验收的项目工程。2019-2021 年末及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6,727,721.59 万元、8,028,575.49 万元、10,335,353.02 万元和 11,114,164.89 万元,占当期末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61.74%、63.23%、62.57%和 59.24%,占比规模较大。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占当期末流动资产的比重也逐年上升。发行人存货规模较大,受原材料市场影响较大,存在一定的存货跌价风险。
4、盈利能力波动较大的风险
2019-2021 年及 2022 年 1-6 月,发行人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752,384.22万元、2,941,847.10 万元、2,998,910.93 万元和 1,027,229.37 万元,分别实现营业毛利润 361,418.26 万元、413,926.39 万元、399,708.12 万元和 188,804.41 万元。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及营业毛利润呈一定的波动趋势。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工程施工和土地熟化收入,公司根据具体中标项目和济南市城市整体规划开展工程施工和土地整理业务,不同年份可能会发生较大幅度波动,导致主营业务出现大幅波动,进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稳定性。由于主营业务板块工程项目和土地整理面积存在的不确定性,公司盈利能力存在波动较大的风险。
5、对外担保规模较大的风险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对外担保金额为 742,997.59 万元。被担保单位为国有企业,目前经营正常,但若未来被担保单位经营状况出现恶化,无法全额归还债务,发行人将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6、有息债务规模较大的风险
发行人属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类企业,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部分来源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借款。近几年由于发行人投资项目及规模有较大增长,发行人的债务规模也不断扩大。2019-2021 年末和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9.29%、71.45%、73.63%和 73.39%。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总额
为 19,514,422.61 万元。虽然发行人偿债能力、声誉和信用记录均良好,并同时与多家商业银行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但随着发行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增多,发行人未来的资金支出需求仍然较大,如果未来发行人利润、现金流量及融资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影响资金xx,从而导致偿债风险。
7、短期偿债压力较大的风险
近年来,发行人债务规模呈现上涨趋势,有息债务逐年增加。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总额 19,514,422.61 万元,其中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及其他流动负债合计 2,764,167.16 万元,占有息债务总额的 14.16%。发行人面临短期偿债压力风险。
8、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的风险
2019-2021 年及 2022 年 1-6 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
为-848,587.35 万元、-1,147,770.87 万元、-1,094,819.13 万元及-96,612.45 万元,
2019-2021 年,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呈现净流出态势,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可能会对本期公司债券的偿付产生影响。
9、未来资本性支出较大的风险
发行人在建的西客站片区安置三区、西客站片区市政道路和小清河综合治理工程等项目总投资较大,发行人存在一定的资金压力。为满足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发行人将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通过新增利润、银行借款、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等多种方式解决资金来源问题。但因发行人的融资能力取决于未来公司的财务状况、宏观经济环境、国家产业政策及资本市场变化状况等多方面因 素,若发行人的融资要求不能被满足或融资成本大幅提高,将对发行人发展战略的实现和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10、资产中存在划拨地的风险
截至 2021 年末,以划拨方式注入发行人的土地资产有 414,323.66 万元,为
2010 年由济南市人民政府及济南市国土资源局根据济政土字【2010】164 号及济国土资函【2010】454 号划转至滨河集团的子公司小清河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17 年组建城市建设集团时,发行人股东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滨河集团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出资,土地划转至发行人实收资本科目下。发行人不存在《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2】463 号)颁布后以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等方式违规出资或出资不实的问题,符合国发【2010】19 号、财预【2017】50 号相关规定,但发行人仍面临资产中有划拨地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宏观经济调控的影响
发行人土地整理开发和工程施工业务受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的影响较大。我国 GDP 连续多年高速增长,推动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上升。随着国内经济进入“新常态”,未来我国经济增长速度下降,将会导致该行业增长速度放缓,从而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2、行业激烈竞争风险
发行人在公路工程施工方面具有较完备的资质体系和丰富的施工经验,在综
合施工能力上具有较强的优势。但随着国内大型建筑集团跨区域竞争的加剧、民营路桥施工企业的迅速崛起,国内路桥施工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同时政府近年来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化、透明化、公正化改革,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今后路桥施工行业在资源、市场、人才方面的竞争将更加激烈。如果发行人不能保持和提升自身在路桥施工、市政工程和公路养护方面的优势,将有可能面临因行业竞争加剧带来的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3、市场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发行人虽然目前承建的项目较多,但工程施工业务的项目也主要集中于山东省内,以济南市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居多,市场集中度较高。虽然发行人承建项目向山东省外进行扩展,但仍不可排除未来项目承接能力减弱,从而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发行人从事路桥工程的投资规模和收益水平都受到工程原材料价格、人力工资等波动的影响。如果原材料价格或人力工资出现大幅上涨,则可能对发行人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5、土地价格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主要负责济南市国有土地的整理开发工作,土地整理与熟化收入是公司目前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之一。随着中央政府对房地产业的调控力度逐渐加大,房地产市场受到一定影响,进而影响到发行人土地供应的市场价格和交易量,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形成一定的影响。
6、房地产市场政策变化风险
发行人主营业务之一为土地熟化整理业务,受当地房地产市场变化影响较大。 2017 年 4 月 19 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调控措施促进 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济政办发【2017】13 号),引导企业理 性竞价:结合土地出让溢价率提高项目预售条件,居住用地出让溢价率达到 100% 以上(含)的,项目主体结构完工后方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溢价率达到 150%以上(含)的,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方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设定居 住用地出让最高限价,当竞买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时,按基础设施或公益设施建 设进行出让。
2022 年 5 月 22 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发布《济南适度调整楼市调控政策,进
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健康发展》实施涉及限购范围、限售条件和公积金贷款额度等三项调整政策,具体包括:不再将长清区、章丘区列入限购范围;将上市交易的限售条件,由取得不动产权证满 2 年调整为限购区域内住房网签满 2 年可持证交易;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由 30 万元提高至 35 万元,两人及
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由 60 万元提高至 70 万元。继 5
月 15 日央行针对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 20 个基点之后,5 月 20 日 5 年期以上 LPR 调整为 4.45%。目前济南市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最低可达首套房 4.25%,二套房 5.05%,该调整是对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重大利好,减轻了购房者还款压力。
2022 年 5 月 23 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发布《济南再发布适度调整楼市调控政
策三项新举措》继 5 月 22 日济南市公布房地产调控政策适度调整后,济南市将
再增加三项新举措,自 5 月 24 日起实施。具体为:一是支持养老及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需求。本市户籍家庭,限购区域内家庭住房总套数在两套及以下,有父母投亲养老情况并取得居住证6 个月以上的,可在限购区域内增购商品住房1 套;家庭有 2 个(含)以上子女的(子女已经取得本市户籍,其中至少 1 个未成年),可在限购区域内增购商品住房 1 套。二是优化非本市户籍家庭购房条件。非本市
户籍家庭在我市限购区域内限购 1 套住房,在济南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
由“近 3 年内连续 2 年”调整为“近 2 年内连续 1 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购房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由“6 个月以上”调整为“3 个月以上”。三是优化个人购房信贷政策。经山东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通过,本市户籍家庭在我市限购区域内限购 2 套住房,二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由 60%调整至 40%。本市户籍家庭在本市无住房的,无论此前有无贷款记录,购买住房申请贷款视为首套住房贷款。非本市户籍家庭贷款首付比例由 60%调整至 30%。房地产政策的调整将一定程度上影响当地区域内土地成交情况,进而影响发行人收入状况。
7、安全生产的风险
发行人为建筑行业,注重安全生产风险问题,日常生产管理规范,措施完善,能够积极应对各类安全事件,目前发行人一直处在正常运营中。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若公司不能及时跟进改善安全生产制度或实际执行存在疏漏,将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直接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如果发行人在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不
能及时、有效解决,将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8、合同履约风险
近年来,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新签约合同也日益增多。虽然公司出具了相关的履约保函,但基于建筑施工中某些不可抗因素,如恶劣天气、地震等,公司或具有合同履约风险。
9、招投标风险
公司大量工程业务通过招投标方式来获得,尤其近年来,承担的工程业务量增长较快。尽管发行人在多数投标中会缴纳足额的投标保证金,但基于项目种类繁多以及招标方客户数量大等原因,发行人或具有招投标风险。
10、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突发事件具有偶发性和严重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如遇突发事件,出现对发行人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高管人员涉嫌重大违规、违法行为,或就重大经济事件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等相关的突发事件,往往可能使得公司人员、财产受到危害,严重影响发行人的经营、建筑施工和工程管理,影响公司社会公众形象,公司治理和正常的经营决策易受到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到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兑付。
11、工程施工板块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2019-2021 年及 2022 年 1-6 月,发行人工程施工收入分别为 1,747,069.04 万元、1,666,261.41 万元、1,722,208.41 万元和 619,895.92 万元,分别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 63.47%、56.64%、57.43%和 60.35%,是发行人主要收入来源之一。同期,该板块毛利率分别为 8.80%、10.52%、14.47%和 14.64%,呈现波动趋势。发行人工程施工板块成本主要包括钢材、水泥、沥青和砂石料等原材料的采购成本,报告期内上述原材料价格上涨较快,对发行人工程施工板块的利润形成一定挤压。后续如果原材料价格继续上涨,可能对发行人盈利能力产生进一步不利影响。
12、工程施工收入下滑风险
2019-2021 年及 2022 年 1-6 月,发行人施工合同个数分别为 613 个、540 个、
582 个和 525 个,施工合同总额分别为 4,531,672.58 万元、3,778,033.31 万元、
6,907,243.48 万元和 6,255,643.88 万元,施工合同个数和合同总额呈波动趋势。发行人工程施工业务是发行人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受项目投标情况、济南市
整体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影响较大。如未来发行人工程施工业务收入进一步减少,将会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和本期债券的偿付构成一定负面影响。
(三)管理风险
1、在建工程及项目管理风险
由于发行人拥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业务,投资项目规模较大,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如果项目施工和运营管理不当,则有可能影响项目按期竣工及投入运营。同时项目投资回收期较长也会对项目收益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
2、投融资管理风险
公司投资运营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具有投入资金量大、投资建设周期长、成本回收慢的特点。随着济南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公司未来几年投资规模将不断扩大,融资规模也将进一步上升,从而增加了公司投融资管理难度和风险。
3、法律风险
发行人在项目开展过程中需经过多个环节,签订诸多合同,如招投标合同、监理合同、设计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设备租赁合同、材料采购合同、委托加工生产合同等,由于合同体系非常复杂,将给发行人带来一定的合同风险。此外,因工程质量不合格而导致的建筑工程质量责任、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人身及财产损害赔偿责任以及因委托方拖延付款导致的债务追索权,都有可能导致潜在诉讼风险,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4、发行人对下属公司的管理风险
发行人拥有多家子公司,资产和业务涉及多个板块,行业差异较大,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的货币资金使用、成本费用控制和财务成果控制系统是维持发行人正常经营、及时反馈业务经营情况的前提,任何该方面的管理不当都有可能直接影响发行人的财务状况,或者使管理层无法作出正确的经营判断,这对发行人加强内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5、公务员兼职风险
根据《公务员法》第 42 条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发行人监事会成员xxx和xx为公务员兼职,但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其任职与领薪情况符合《公务员法》及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相关规定。尽管不
存在在发行人处领薪的情形,符合《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但可能存在因其公务员在任期内调动岗位的风险。
发行人未来若出现公务员在担任本职工作外,在发行人处进行兼职未获得有 关机关批准或在发行人处领取兼职报酬,发行人也将面临一定的公务员兼职风险。
6、突发事件引发的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作为国有独资企业,已经制定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但如果发生突发事件,如事故灾难、生产安全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涉嫌重大违规、违法行为,或已被执行司法程序,公司可能出现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缺位或是临时更换人员的情况,使公司的日常治理受到一定影响,存在一定的突发事件引发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7、发行人整合风险
发行人为新组建的集团企业,在人力资源、战略管理、组织管理、企业文化等多方面均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整合。可能会出现各主要子公司及管理层的利益矛盾导致整合出现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
(四)政策风险
1、宏观经济政策风险
城市基础设施行业项目投资规模大,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对于信贷等融资工具有较强的依赖性。若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变动,可能对发行人所从事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业务产生影响。未来,若政府采取紧缩的货币政策,可能使得发行人通过信贷等工具融资难度增加,从而可能使发行人从事的项目建设受到不利影响。同时,若国家政府采取紧缩的财政政策,可能导致政府对基础设施投资力度下降,从而可能对发行人的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政府基础设施政策变化风险
发行人的市政道路建设业务很大程度上依赖政府部门兴建道路、桥梁、市政设施、环保设施、能源工程等项目的投资。政府对市政道路建设的投资通常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并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如果未来中央及地方政府大幅削减基建项目的投资规模,发行人承建的相关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3、环保政策风险
发行人一贯重视在项目施工中的环境保护。发行人已严格按照国内现行的环
保法规和行政管理规定,在项目工地上安装了必要的环保设施,制定了相关的环保制度,以防止生产经营对xx环境的污染。发行人在建项目均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等有关规定,取得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的批复。但随着全民环保意识的增强,国家和地方政府可能会颁布更为严格的法律法规提高企业环保达标水平,因此发行人可能因环保法规在现有标准基础上更趋严格而导致生产成本增加。
4、产业政策变动风险
发行人从事经营领域主要涉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属于国家大力支持和发展的产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整。未来不排除国家对城市基础设施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宏观政策出现调控的可能,从而给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带来潜在风险;同时政府对于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物价水平的关注,可能会对公司相关业务的短期利润实现和现金回笼产生一定负面影响,从而影响债券的还本付息。
5、地方政府债务政策变化风险
国家严控地方政府债务。2016 年以来,国家继续推行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工作,同时为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6】88 号),对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做出总体部署和系统安排。此外,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分类处置指南>的通知》(财预【2016】152 号),依据不同债务类型特点,分类提出处置措施,明确地方政府偿债责任,是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进一步细化。2017 年 4 月 26 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司法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和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 号),要求全面组织开展地方政府融资担保清理整改工作、规范政府与社会资本方的合作行为、进一步健全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等。2017 年 5 月 28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 号),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
6、土地政策变化的风险
从中长期看,土地资源总体呈偏紧的态势,政府在土地政策上预计将会保持调控政策不放松,继续执行从紧的土地调控政策。控制用地规模,从严管理基础
设施建设供地,逐步缩小划拨用地范围和数量,适当调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通过集约用地稳定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土地政策的变化将对公司的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带来一定影响。
二、与本期债券相关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环境、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x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流通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且具体上市流通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无法立即出售本期债券,或者由于本期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公司目前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因素以及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的变化会影响到公司的运营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期债券本息,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四)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公司拟依靠自身的经营业绩、多元化融资渠道以及良好的银企关系保障本期债券的按期偿付。但是,如果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公司自身的经营业绩出现波
动,或者由于金融市场和银企关系的变化导致公司融资能力削弱,则将可能影响本期债券的按期偿付。
本期债券为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人存在续期选择权、递延支付利息权和赎回选择权。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的基础期限为 2 年期,品种二的基础
期限为 3 年期,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期末及每一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
择权,按约定的基础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全额到期兑付。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发行人由于法律法规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改变或修正而不得不为本期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且发行人在采取合理的审计方式后仍然不能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的时候,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或其他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影响发行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时,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若发行人选择行使相关权利,导致本期债券本息支付时间不确定或者提前赎回债券,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
响。
(五)资信风险
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能够按时偿付债务本息,在 2019-2021 年与其主要客户发生的重要业务往来中,未曾发生任何严重违约。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公司将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承诺。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因客观原因导致公司资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将可能使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利益受到不利影响。
第二节 发行条款
一、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注册情况及注册规模
2020 年 8 月 11 日,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融资的议
案》,同意公司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120 亿元、基础期限不超过 5 年的可续期公司债券。
2020 年 8 月 25 日,公司股东审议并出具了《关于同意济南城市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发行 120 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有关事项的批复》,同意公司发行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人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其中本期债券为第七期发行。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3 年可续期公司债券
(第一期)。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的基础期限为 2 年期,品种
二的基础期限为 3 年期。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期末及每一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
使续期选择权,按约定的基础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全额到期兑付。
4、发行规模:本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
5、品种间回拨选择权: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6、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簿记建档结果确定,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后确定。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的簿记
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 置一次。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 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 300 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 面利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 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初 始 基 准 利 率 为 簿 记 建 档 日 前 250 个 工 作 日 中 国 债 券 信 息 网
(xxx.xxxxxxxxx.xxx.xx)(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与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一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 250 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xxx.xxxxxxxxx.xxx.xx)(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与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一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
7、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在本债券中,品种一以每 2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
品种二以每 3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
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发行人应至少
于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 30 个工作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8、递延支付利息权: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如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应在付息日前 5 个工作日披露《递延支付利息公告》。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在下个利息支付日,若发行人继续选择延后支付,则上述递延支付的金额产生的复息将加入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中继续计算利息。
9、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 12 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股东进行利润分
配;(2)减少注册资本。
10、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发行人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2)减少注册资本。
11、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12、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1)发行人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发行人由于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改变或修正而不得不为本期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且发行人在采取合理的审计方式后仍然不能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的时候,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1)由发行人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上述发行人不可避免的税款缴纳或补缴条例;2)由会计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提供的关于发行人因法律法规的改变而缴纳或补缴税款的独立意见书,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发行人有权在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前 20 个工作日公告(法
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日距付息日少于 20 个工作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2)发行人因会计准则变更进行赎回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发行人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或其他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影响发行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时,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1)由发行人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上述发行人符合提前赎回条件;2)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对于会计准则改变而影响公司相关会计条例的情况说明,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发行人有权在该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的年度末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前 20 个工作日公告(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距年度末少于 20 个工作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发行人将以
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存续。
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以外,发行人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赎回本期债券。
13、会计处理: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发行人将本期债券分类为权益工具。
14、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
15、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1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等操作。
17、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面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8、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3 年 1 月 11 日。
19、付息债权登记日:若发行人未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对于品种一,本期债券的付息债券登记日为 2024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1 月 10 日;对于品种二,本
期债券的付息债券登记日为 2024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1 月 10 日。若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息公告》为准。
20、付息日期:若发行人未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对于品种一,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4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1 月 11 日;对于品种二,本期债券的付息日
为 2024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1 月 1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息公告》为准。
21、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
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22、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23、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24、牵头主承销商:公司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牵头主承销商。
25、联席主承销商: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联席主承销商。
26、簿记管理人:公司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簿记管理人。
27、债券受托管理人:公司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28、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面向专业投资者簿记建档、询价配售的方式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详见发行公告。
29、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30、转让安排:本期债券拟申请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参与本期债券认购与转让的投资者,需为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31、发行费用概算:本期发行费用概算不超过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 1.00%,主要包括承销费用、审计师费用、律师费用、发行推介费用等。
32、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券本金。
33、税务提示:根据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 年第 64 号)第一条,永续债券适用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政策,即投资方取得的永续债券利息收入属于股息、红利性质,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发行方和投资方均为居民企业的,永续债券利息收入可以适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之前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规定,同时发行人支付的永续债券利息支出不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本期债券特殊发行条款
1、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在本债券中,品种一以每 2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
品种二以每 3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
期限延长 1 个周期,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发行人应至少于
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 30 个工作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2、递延支付利息权: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如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应在付息日前 5 个工作日披露《递延支付利息公告》。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在下个利息支付日,若发行人继续选择延后支付,则上述递延支付的金额产生的复息将加入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中继续计算利息。
3、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1)发行人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发行人由于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改变或修正而不得不为本期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且发行人在采取合理的审计方式后仍然不能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的时候,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1)由发行人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上述发行人不可避免的税款缴纳或补缴条例;2)由会计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提供的关于发行人因法律法规的改变而缴纳或补缴税款的独立意见书,
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发行人有权在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前 20 个工作日公告(法
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日距付息日少于 20 个工作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2)发行人因会计准则变更进行赎回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发行人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或其他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影响发行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时,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1)由发行人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上述发行人符合提前赎回条件;2)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对于会计准则改变而影响公司相关会计条例的情况说明,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发行人有权在该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的年度末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前 20 个工作日公告(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距年度末少于 20 个工作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存续。
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以外,发行人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赎回本期债券。
三、债券发行、登记托管结算及上市流通安排
(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面向专业投资者簿记建档、询价配售的方式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详见发行公告。
(二)缴款和结算安排 公告日:2023 年 1 月 6 日
询价收单日:2023 年 1 月 9 日
缴款日:2023 年 1 月 11 日
网下发行日:2023 年 1 月 10 日-1 月 11 日
(三)登记托管安排
x期债券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托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本期债券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债券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四)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交易安排
1、上市交易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3 年 1 月 6 日
3、网下簿记建档日:2023 年 1 月 9 日
4、发行首日:2023 年 1 月 10 日
5、预计发行期限:2023 年 1 月 10 日-1 月 11 日
本期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经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 11 亿元。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经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董事会转授权人士决定,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券本金。
本期债券拟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 11 亿元,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券本金。根据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和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及其他资金使用需求等情况,发行人未来可能调整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券本金的具体金额。
本期拟偿还公司债券明细如下所示:
序 号 | 发行主体 | 债券名称 | 发行金额 (亿元) | 拟使用募集资金 金额(亿元) | 偿还日期 |
1 | 集团本部 | 20 济建 01 | 15.00 | 10.00 | 2023-03-27 |
2 | 集团本部 | 22 济建 D1 | 5.00 | 1.00 | 2023-01-10 |
合计金额 | 20.00 | 11.00 | - |
20 济建 01 登记回售期为 2022 年 12 月 5 日-12 月 9 日和 2022 年 12 月 20 日
-12 月 21 日(限交易日),根据回售结果公告,本次共登记回售 15 亿元。发行
人承诺,本次回售不设转售期,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 20 济建 01 的债券本金的到期回售。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券本金,因本期债券的审批和发行时间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待本期债券发行完毕、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情况、公司债务结构调整及资金使用需要,进一步调整具体偿还公司债券本金计划。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发行人承诺本次募集资金不用于房地产业务,不用于购置土地。
三、偿债资金来源及保障措施
(一)偿债资金来源
1、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及经营性现金流入情况较好
根据发行人目前财务状况,发行人正常的经营活动可为发行人带来较为稳定的现金流入,目前已形成了以工程施工为主,在充分发挥自身资源、技术优势的基础上多元化发展的经营模式,其主营业务板块为:工程施工、土地熟化、成品油销售、租金及物业服务、运营维护等。发行人在加大产业化经营的前提下已经积极地参与到市场经营活动中, 2019-2021 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2,791,730.23 万元、2,943,879.53 万元和 3,007,273.06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保持稳
中有增的态势。2019-2021 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分别为 3,415,250.33万元、2,773,397.37 万元和 3,618,468.09 万元,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有望稳步增长,为偿还债务提供了现金流支持。
2、发行人外部融资渠道畅通
多年来发行人与多家金融机构保持着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外部融资渠道畅通,拥有优良的信用记录。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获得国家开发银行、中
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授信总额 1,562.12
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 630.40 亿元,未使用授信总余额 931.72 亿元。未来,发行人将综合既有负债结构、投资计划、项目现金流等情况,动态调整新增负债期限结构,以降低偿债压力。加上充裕的银行授信支持,发行人具有较强的还款能力,为本期债券本息及时、全额兑付提供有力保障。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各类融资活动进展情况良好,未发生逾期或不良记录。
3、较为充足的货币资金
2019-2021 年末及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分别 1,567,467.36 万元、
1,502,241.07 万元、2,322,618.45 万元和 3,139,163.94 万元,占发行人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14.38%、11.83%、14.06%和 16.73%,发行人充足的货币资金为按时偿付本期债券提供了有力保证。
(二)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发行人坚持稳健的财务政策,资产流动性良好,必要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
现补充偿债资金。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为 3,139,163.94 万元、
存货 11,114,164.89 万元。当发行人资金不足以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时,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以通过整体转让等方式将部分流动资产变现。
(三)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的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公司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安排偿债资金、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做好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和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付息、兑付的保障措施。
1、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公司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了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通知、决策机制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债券的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2、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公司将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利息和到期本金偿付日之前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公司将组成偿付工作小组,负责利息和本金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3、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x期债券发行后,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资金管理等,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 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 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4、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x期债券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公司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一切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公司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报送公司履行承诺的情况,并在公司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时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必要的措施。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十一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5、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管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证券法》、《管理办法》、
《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中证协及有关交易场所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发行人在发行阶段或存续期内进行信息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渠道的披露时间应当不晚于在境内外其他证券交易场所、媒体或其他场合披露的时间。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发行人负债结构的影响
x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产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
2、假设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1 亿元,即不考虑融资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且全部发行;
3、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 11 亿元计入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
表;
4、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11 亿元,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券本金;
基于上述假设,本期债券发行对发行人合并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如下表所
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债券发行前 | 债券发行后(模拟) | 变化值 |
资产总计 | 33,359,128.34 | 33,359,128.34 | |
负债合计 | 24,480,754.99 | 24,370,754.99 | -110,000.00 |
资产负债率 | 73.39 | 73.06 | -0.33 |
以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财务数据为基准,假设本期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 还公司债券本金,在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降低 0.33%,有利于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二)对发行人财务成本的影响
发行人通过本期发行固定利率的公司债券,有利于锁定公司财务成本,规避利率上行风险。
五、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所募集资金,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并不会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不会转借他人。发行人本期发行公司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募集资金用途不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或用于不产生经营性收入的公益性项目。同时,发行人承诺募集资金不用于房地产业务和购置土地。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发行人拟变更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需要按照
《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必要时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
六、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共发行过 15 期公司债券,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一致,具体使用情况:
2019 年 3 月 7 日,发行人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函【2019】354 号无异议
函同意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0 亿元的公司债券。
发行人已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发行“19 济建 01”,募集资金规模 30 亿元,已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发行人已于 2019 年 11 月 7 日发行“19 济建 02”,募集资金规模 30 亿元,已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020 年 2 月 19 日,发行人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函【2020】267 号无异
议函同意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80 亿元的公司债券。
发行人已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发行“20 济建 01”,募集资金规模 15 亿元,已
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发行人已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发行“20 济建 03”,募集资金规模 30 亿元,已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发行人已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发行“20 济建 04”,
募集资金规模 15 亿元,已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募集说
明书的约定。发行人已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发行“21 济建 01”,募集资金规模 30
亿元,已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020 年 4 月 21 日,发行人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
757 号同意公开发行不超过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
发行人已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发行“21 济建 G1”,募集资金规模 20 亿元,已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020 年 10 月 26 日,发行人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函【2020】2359 号无
异议函同意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00 亿元的短期公司债券。
发行人已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发行“21 济建 D1”,募集资金规模 15 亿元,
已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券,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发行人已于 2022 年 1月 6 日发行“22 济建 D1”,募集资金规模 5 亿元,已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券,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021 年 1 月 15 日,发行人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
135 号同意公开发行不超过 120 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
发行人已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发行“21 济建 Y1”,募集资金规模 30 亿元,
已全部偿还到期公司债券,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发行人已于 2022 年 4 月 12日发行“22 济建 Y1”,募集资金规模 30 亿元,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券,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发行人已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发行“22 济建 Y3”,募集
资金规模 20 亿元,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券,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发行
人已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发行“22 济建 Y4”,募集资金规模 15 亿元,全部用
于偿还到期公司债券,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发行人已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发行“22 济建 Y5”,募集资金规模 8 亿元,募集资金已用于置换前期偿还公司债券的自有资金,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发行人已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发行
“22 济建 Y6”,募集资金规模 6 亿元,募集资金已用于偿还公司债券本金,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在使用每笔资金时,公司按照内部规范,履行了必要的用款程序。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注册名称 | : | 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 | Jinan City Construction Group Co., Ltd |
法人代表 | : | xxx |
注册资本 | : | 人民币 4,500,000.00 万元 |
实缴资本 | : | 人民币 3,679,200.40 万元 |
注册日期 | : | 2017 年 6 月 2 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91370100MA3DRJHB1K |
法定住所 | : | 济南市历下区龙洞街道转山西路 2 号 |
邮政编码 | : | 250131 |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 : | xxx |
电话 | : | 0000-00000000 |
传真 | : | 0531-66665397 |
公司类型 | :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所属行业 | : | 建筑业(E) |
经营范围 | : |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规划设计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系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市级投融资平台整合调整方案的通知》(济政发【2017】8 号)、《关于印发整合调整
市级投融资平台推进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字
【2017】31 号)文件规定,由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 日成立,取得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70100MA3DRJHB1K 的营业执照,发行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500,000.00 万元。
2017 年 7 月 11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出具了《验
资报告》(天健鲁验【2017】8 号)。经审验,截至 2017 年 7 月 10 日,发行人已经收到济南市国资委以济南西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济南滨河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市政公用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缴纳的实收资本 3,430,410.42 万元。
2018 年 3 月 12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出具了《验
资报告》(天健鲁验【2018】4 号)。经审验,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已经收到济南市国资委以济南黄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缴纳的实收资本 28,658.38 万元。
2018 年 3 月 30 日,山东泉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
(xxx验审字【2018】第 003 号)。经审验,截至 2018 年 3 月 30 日,发行人已经收到济南市国资委以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缴纳的实收资本 206,531.61 万元。
2021 年 12 月 3 日,济南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持有的 8.1480%股份转让给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发行人已完成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注册资本及实缴资本不变。本次股东变更不会对发行人已经作出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有效性造成影响。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500,000.00
万元,出资者累计实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679,200.40 万元,占已登记注册资本总额的 81.76%。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发行人股权结构图如下所示: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股本总额及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 | 出资额(亿元) | 股权比例(%) |
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413.33 | 91.8520 |
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36.67 | 8.1480 |
合计 | 450.00 | 100.00 |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山东省委、山东省政府批准的《济南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鲁厅字(2014)37 号),设立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对县、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国有资产,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3)负责拟订优化市属国有资本布局结构的规划,提出市属国有资本战略性调整、产业及企业重组整合的方案,推动国有资本有序进退。
(4)负责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承担改建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有关工作。
(5)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指导推进市属企业公司制、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改革;承担市国有企业改革改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6)制定、修改所监管企业章程;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报告;依法对属于股东会职权的事项进行审批或作出决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权限,决定或审核企业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破产、增减资本金等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
益的重大事项。
(7)指导市属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按法律规定和出资比例委派董事、监事;代表市政府派出监事会,承担市国有企业监事会办公室工作,负责外派监事会日常管理工作;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按照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对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免和考核;负责市属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8)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提出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监督出资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
(9)制定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所监管企业年度和任期考核,确定负责人薪酬和奖惩意见;指导市属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进实施经营管理者中长期激励。
(10)监测国有资本运营质量,监督企业财务状况;推动市属企业实施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监督国有资产进场交易。
(11)负责完善市属企业审计监督体系,组织实施出资人审计,对国有资产流失或有关事项实施稽查;对违法违规决策经营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股权的质押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济南市国资委持有的发行人股权不存在任何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四、发行人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子公司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主要子公司 4 家,情况如下:
主要子公司具体情况 单位:%、亿元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主要营业收入板块 | 持股比例 | 资产 | 负债 | 净资产 | 收入 | 净利润 |
1 | 济南西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管理西区政府项目的投融资业务、对外融资、投资;从事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施工;建筑安装施工(不含特种设备);建筑 装饰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土地整理。 | 100.00 | 1,207.59 | 870.87 | 336.71 | 67.88 | 1.16 |
2 | 济南滨河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 | 济南滨河新区开发建设及投融资业务;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运营、管理;市政工程施工;园林工程施工; 建筑安装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土地整理。 | 89.6022 | 1,180.66 | 995.92 | 184.74 | 66.08 | -0.48 |
3 | 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爆破作业;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监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规划设计管理;建 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土地整治服务;环保咨询服务; | 100.00 | 306.15 | 266.18 | 39.97 | 152.13 | 5.87 |
主要子公司具体情况 单位:%、亿元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主要营业收入板块 | 持股比例 | 资产 | 负债 | 净资产 | 收入 | 净利润 |
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材 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4 | 莱芜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新农村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河流、水库综合开发;排给水及污水处理系统建设运营;土地开发经营,农业产业化投资经营,地热资源开发,户外广告经营,文化旅游投资管理,工程管理咨询,房屋租赁及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00.00 | 120.57 | 83.83 | 36.74 | 3.18 | 0.08 |
(二)发行人合营、联营企业情况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主要合营、联营企业 3 家,情况如下:
重要参股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具体情况 单位:亿元、%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主要营业收入板块 | 持股 比例 | 资产 | 负债 | 净资产 | 收入 | 净利润 |
1 | 济南财金投资有 限公司 | 从事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投资、管理、运营;国 有股权投资、管理;为企业提供管理服务。 | 29.77 | 3.61 | 3.68 | -0.07 | 1.28 | -0.31 |
2 |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许可证范围内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 13.02 | 4,334.14 | 4,008.09 | 326.05 | 101.67 | 30.72 |
3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 2.38 | 2,046.90 | 1,675.30 | 371.60 | 131.50 | 32.99 |
五、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及其运行情况
(一)发行人组织结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关系如下图所示:
发行人共设有 17 个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如下:
1、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1)综合部
1)负责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日常运转工作;
2)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
3)组织起草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有关文件文稿;
4)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等;
5)负责协调集团党风廉政及反腐协调小组工作;
6)负责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党支部工作;
7)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集团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
8)会同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子公司纪委书记的提名、考察;负责子公司纪委书记的考核工作;
9)负责监督检查集团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
10)组织和指导集团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1)负责组织协调集团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xx文化建设工作;
12)负责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新闻事务工作;
13)负责组织协调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
14)负责综合分析集团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案件管理室
1)负责受理对集团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等的检举、控告;
2)归口受理对集团党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子公司纪委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将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进行分办或上报;
3)受理对集团纪检监察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
4)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
5)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
6)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
7)对反映集团党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集团党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的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统一受理巡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分类处置、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交纪检监察室处置;
8)统一受理子公司纪委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
9)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室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
10)负责涉案款物管理;
11)负责办理向有关部门提供廉政鉴定意见;
12)负责谈话室的管理;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纪检监察室
1)监督检查集团中层及以下干部以及子公司领导班子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xx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
2)监督检查子公司党委(党支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子公司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实施问责;
3)对案件管理室分办的问题线索研究会商,提出处置意见;
4)对受理的问题线索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或直接予以了结,对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问题线索立案审查调查;
5)对集团纪检监察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等问题线索调查处理;
6)向有关党组织或者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
7)调查处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涉及“四风”、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的问题线索;
8)综合协调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
9)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专项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
10)综合、协调、指导子公司纪委案件调查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案件审理室
1)负责审理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直接审查调查和按相关规定应予报批 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
2)受理和承办党员对集团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 件、监察对象对监察专员办公室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
3)负责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案后回访、督促整改工作;
4)负责案件审理资料的整理归档;
5)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立法立规后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编纂;
6)根据上级纪委监委要求,负责制定集团纪检监察相关规章制度;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综合办公室、督x室
(1)综合办公室
1)办文办会
①负责集团公司文电收发转办工作;
②负责集团公司印鉴管理使用工作;
③负责集团公司综合性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
④牵头负责集团公司机要保密工作。
2)文秘工作
①负责集团公司综合材料起草、日常材料审修工作;
②负责集团公司信息报送、简报编发工作;
③负责集团党委、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题征集、纪要编发工作;
④牵头负责集团公司专题调研工作。
3)外联工作
①牵头负责集团内外行政协调工作;
②牵头负责集团重要活动的接待工作。
4)档案管理
①负责集团公司工商登记变更工作;
②负责集团公司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使用等工作;
③指导做好集团公司工程档案、人事档案、财务档案等管理工作;
④负责集团证件、荣誉证书的收集管理工作。
5)信访维稳
①负责集团维稳调度工作;
②负责集团信访接访协调工作;
③负责上级信访机关涉及集团信访案件的跟踪落实反馈工作。
6)热线工作
①牵头负责集团年度行风政风评议工作;
②负责集团承办 12345 市民服务热线工单转办落实及年度考核工作;
③牵头负责集团“路长制”工单转办落实及相关考核工作;
7)后勤工作
8)其他工作
①负责子公司上述工作的服务、指导和监督工作;
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督x室
1)上级批示重点工作督查督办
①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事项办理落实情况的督查汇总;
②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交办集团的督查事项的督办汇
2)集团内部重点工作督查督办
①集团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办公会等会议确定的重要事项的督查及汇总;
②跟踪落实集团董事长、总经理批示件办理情况、定期编制《督查专报》、汇总各《项目月报》以及其他督查台账;
③负责子公司上述工作的服务、指导和监督工作及集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人力资源部
(1)人力资源规划
主要负责集团公司人力资源规划,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机构设置、岗位编制管理。
1)负责制定集团公司人力资源规划;
2)负责制定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落实;
3)研究集团人才队伍建设有关政策,组织制定配套制度;
4)负责集团机构设置,拟定集团总部内设机构设置方案,审核子公司内设机构设置;
5)负责集团岗位编制管理,拟定集团总部岗位编制设置方案,审核子公司岗位编制设置方案。
(2)招聘培训管理
主要负责员工招聘、培训工作,牵头负责招才引智工作,负责人才推荐认定及教育培训,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评工作。
1)负责集团招聘管理工作,汇总分析年度人力资源需求,编制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
2)牵头负责集团招才引智工作,负责各类人才推荐认定、教育培训及日常管理;
3)负责集团培训管理工作,拟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集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评工作。
(3)薪酬绩效管理
主要负责集团薪酬管理、岗位绩效管理、员工福利等相关工作。
1)负责建立健全集团薪酬管理体系;
2)负责制定集团总部薪酬管理制度,制定子公司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审核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工资总额;
3)负责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职工福利工作,研究建立职工补充保险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建立健全集团总部员工及子公司负责人绩效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5)负责集团总部员工考勤、休假管理。
(4)人事管理
主要负责干部监督管理、人事档案及信息管理、员工关系管理、员工出国(境)审核管理等。
1)归口负责上级有关单位对集团干部管理的相关工作;
2)负责人员调配及岗位调整,负责干部选拔、考核、监督等管理工作;
3)负责人事档案、人员信息管理;
4)负责员工关系管理,办理集团总部劳动用工手续,牵头处理劳资纠纷;
5)负责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工作;
6)负责员工出国(境)审核管理工作。
(5)其他工作
1)负责子公司上述工作的服务、指导和监督工作;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政工部
(1)组织建设
1)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党建各项制度;
2)指导基层党组织抓好组织建设,指导开展组织生活会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及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
3)负责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督察、推进和考核工作;
4)负责集团灯塔系统党组织信息、支部建设等系统日常维护工作;
5)配合“第一书记”开展好帮扶工作。
(2)党员管理
1)指导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服务和组织处理工作;
2)组织党内重要集中教育活动;
3)负责党费管理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4)负责制定集团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
5)负责集团灯塔系统党员信息日常维护工作。
(3)意识形态
1)负责集团企业文化建设、推广和监督检查工作;
2)负责精神xx创建工作,组织开展xx创建各项活动,做好xx单位复查;指导协助子公司做好各级xx单位的申报、复查工作;
3)负责集团对内对外宣传,制定年度宣传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政工职称的申报评审及政工类成果与先进的推选工作。
(4)群团工作
1)协助集团工会做好集团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协助组织“两会”召开和决议的落实;
2)负责落实社会捐赠、慈善救助,协助集团工会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
3)负责各项文体活动的组织开展等工作;
4)协助集团工会组织开展劳动竞赛,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
5)协助集团团委做好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团员日常管理和青年工作;
6)协助集团工会女工委做好女职工权益保护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5)其他工作
1)负责子公司上述工作的服务、指导和监督工作;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企业管理部
(1)发展规划管理
1)负责集团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组织拟订集团战略发展规划、三年任期规划及五年发展目标;指导、审核所属企业的战略规划工作;逐年跟踪集团及所属企业战略发展规划执行情况,对战略发展规划进行动态调整;
2)负责产业政策研究,对影响集团发展的因素进行前瞻性行业专题分析。
(2)绩效考核管理
1)负责绩效考核管理工作,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并组织实施。主要包括:负责集团指标体系的建立;负责组织各单位确定年度目标;负责核准集团年度目标值并按程序上报;负责制定年度考核方案、赋分办法,并组织考核。
2)归口负责市国资委对集团的经营业绩考核工作。
(3)目标计划管理
负责经营管理工作,建立经营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主要包括:组织实施集团、所属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年度经营计划并监督执行;定期开展经营状况、经营指标的统计分析;承担对市国资委、市发改委等外部单位的统计信息的报送工作。
(4)产权管理
负责集团及所属企业产权登记、划转、交易等监管工作;负责制定集团国有产权管理制度及流程。
主要包括:负责国有产权界定、登记、转让、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承担所属企业转让、划转、处置等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备案和监督检查工作;监督、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负责集团及所属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信息的管理工作。
(5)改革改制管理
负责集团及所属企业改革政策研究、论证及实施工作。主要包括:研究提出企业改革的意见,指导所属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负责所属企业的设立、改制、重组、分立、层级管理、注销破产等工作;负责公司制、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企业上市工作。
6、财务管理部
(1)融资管理
主要负责集团公司的融资计划、资金筹集、信贷检查、信用评级、对外担保及债务管理等工作。
1)根据集团的发展战略,制定中、长期投融资规划及年度融资计划;
2)负责根据融资项目,做好融资策划和洽谈,及时办理融资手续;
3)负责开拓融资渠道、融资模式及融资成本的控制;
4)负责配合金融机构开展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核查工作,配合银行对项目贷款资金的监督检查;
5)负责配合金融机构(或中介机构)开展项目评审工作和平台(或政府)信用评审工作;
6)负责承办对内对外担保工作;
7)负责政府性债务、非政府性债务的偿还、使用等管理工作;
8)负责融资业务相关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
(2)会计核算及成本管理
主要负责组织实施集团公司的财务核算、决算,项目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用的核算、分析及竣工财务决算等工作。
1)负责日常经济业务的账务核算、记账工作;
2)负责项目成本单据、费用报销单据的审核工作;
3)负责年度财务决算的组织、编制、报送等工作;
4)负责工程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工作;
5)负责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财务指标目标值的测算、分解、调整工作;
6)负责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向集团内、外机构报送财务报表等会计信息资料;
7)负责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3)预算管理
主要负责集团公司资金预算的编报、汇总、执行等相关工作。
1)负责编制、审核、汇总及调整年度资金预算工作;
2)负责编制、审核、汇总月度资金计划;
3)负责监督、分析资金预算的执行情况。
(4)资金管理
主要负责集团公司的银行结算账户、资金归集和使用等工作。
1)负责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监督和检查等工作。
2)负责对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对资金运行实施动态实时监控,提高资金管控和风险防范能力。
3)负责对申请资金资料的审核工作。
4)负责资金收支业务进行结算工作。
5)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6)根据资金运作情况,合理调配资金,确保集团资金正常运转。
7)负责对资金运营情况进行分析;
8)负责银行结算账户的档案管理工作。
(5)税务工作
主要负责集团公司的税收筹划、缴纳等工作。
1)负责税收政策的研究,做好纳税统筹工作;
2)负责按税法规定及时办理、缴纳相关税费工作;
3)负责税务发票的领购、认证、保管等工作。
(6)财务分析工作
主要负责集团公司财务报告及分析工作。
1)负责编制财务分析报告,及时向集团领导提供的财务状况。
2)配合完成片区投入产出测算分析工作。
(7)财务监管工作
负责集团所属企业财务监管工作。
(8)其他工作
负责集团所属企业财务监管工作。
1)参与投资业务可行性研究工作;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审计部、监事会办公室
(1)审计部工作
1)内部审计管理
主要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经营管理及经济行为的审计。
①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措施、集团规章制度情况的审计;
②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的审计;
③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④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开展的基础设施投资、土地开发整理、房地产开发以及固定资产投资等投资项目进行审计;
⑤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相关工程项目进行审计;
⑥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⑦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评价;
⑧对所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干部部门委托的其他领导人员,进行任期或期中经济责任审计;
⑨根据管理需要,对与企业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有关的特定事项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⑩按照上级审计机构和本单位相关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
2)风险管理评估
主要负责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重大经营决策及投资的风险管理系统的评估,及内控系统的评价。
①负责本单位对外投资等重大经济活动的风险管理系统进行审查和评价,对本单位有关业务的经营风险进行评估和意见反馈;
②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系统的建立及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价。
3)其他工作
①制定本单位审计规章制度、内部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内部审计程序和业务操作规范;确定年度审计工作目标,制定年度审计计划;负责制定、优化和实施内部控制制度;
②负责协助本单位及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③负责审计中介机构的选用和管理;
④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2)监事会办公室工作
1)监事会工作负责集团监事会安排的工作。
2)监事选聘与培训
①从集团及下属成员企业中选拔符合资格要求的人员,纳入到专职监事人才库;
②组织监事人员参加到先进企业和专业培训机构去学习;
③负责子公司监事的外派工作。
3)监事管理与考核
①推动执行集团对二级子公司实行外派监事制度;
②完善外派监事的管理与考核制度,包括工作规范、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勤勉程度、xx从业情况等;
③完善监事的职级管理以及晋升或降级制度。
④组织召开年度监事述职会。
4)监督检查工作
①根据集团年度工作安排,起草监事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②根据集团领导工作安排,对集团重点工程项目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③对集团外派子公司监事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其他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法务合约部
(1)法务管理
主要负责提供集团日常法律咨询、参与处理各类法律纠纷、制定集团法律风险管理制度、开展法律培训及法律宣传工作。
1)负责提供集团日常法律咨询,对重大经济活动提出法律意见;
2)负责制定集团法律风险管理制度。
3)负责参与处理集团各类纠纷、仲裁、诉讼等案件。
4)负责制定诉讼(仲裁)管理制度。
5)负责参与集团所属企业的分立、合并、破产、解散、重组、公司上市等重大经济活动。
6)负责协调与外聘法律服务机构和律师的沟通、联系等相关工作。
7)负责开展法律培训及法律宣传工作。
(2)综合管理
负责部门各项日常行政事务、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档案管理。
1)负责部门各项日常行政事务;
2)负责编制部门各项报表;
3)负责协调与其他部室、子公司相关工作;
4)负责制定集团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5)负责集团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管理等相关法律事务;
6)负责部门档案管理、保管和定期归档等相关工作。
(3)合约管理
主要负责审核集团各类经济合同、制定合同风险管理制度、开展集团合同履行情况检查。
1)负责审核集团及子公司经济合同;
2)负责制定集团合同风险管理制度;
3)负责开展集团合同履行情况检查;
4)负责参与集团重要合同谈判和审核工作;
5)负责管理集团合同专用章;
6)负责组织合同管理相关的培训。
(4)其他工作
1)负责子公司上述工作的服务、指导和监督工作。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总工办
(1)规划策划
主要负责集团总体开发规划、城市空间规划编制涉及的工作。
1)牵头编制集团总体开发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已熟化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的调整,参与各片区规划策划编制工作。
2)牵头集团规划开发投资收益xx方案编制,参与各片区投资收益xx测算工作。
3)牵头对接济南黄河绿色研究院,配合编制集团绿色节能建设规划。
4)牵头负责片区开发相关政策的研究。
5)参与集团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研究工作,牵头负责与省市工程咨询院等设计咨询中介单位的沟通协调。
(2)土地开发计划管理
主要负责集团土地供需组织协调工作。
1)牵头负责集团土地出让、各片区土地指标需求、土地征收计划的编制工作;
2)牵头集团批而未供土地工作。
(3)棚改旧改
主要负责集团棚改旧改组织协调工作。
1)制定集团棚改旧改年度工作计划,分解棚改任务,组织棚改旧改年度目标考核及日常协调管理;
2)参与集团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包括用地规划许可、土地不动产登记手续办理)。
(4)招商引资
主要负责集团招商引资组织协调工作。
1)牵头制定集团招商引资工作方案,组织召集各类招商引资推介活动,配合各相关部室(子公司)策划包装项目、编制集团招商引资宣传资料;
2)制定集团招商引资年度工作计划,分解招商引资任务,组织招商引资年度目标考核协调管理。
(5)综合管理
1)负责集团规划开发工作年度、月度及每周工作计划制定,调度各项计划的推进、落实;
2)负责汇总片区开发工作月报等信息管理工作;
3)负责收发文、会务管理等工作;
4)负责编制部门年度预算、合同签订及资金支付管理等工作;
5)负责党群、纪检监察工作;
6)牵头协调省、市规划开发相关业务主管部门;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及信访维稳工作
协调、调度职责范围内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及信访维稳工作。
10、建设管理部
(1)工程项目报建手续管理
牵头负责集团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手续管理工作。
1)制定报建手续管理制度;
2)编制项目报建手续年度计划;
3)调度手续办理工作,督促各项目按计划节点完成手续办理工作;
4)及时掌握各项目报建手续完成情况;
5)负责政府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
(2)建设规划及项目计划管理
负责制定集团工程建设规划,编制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并进行考核管理;负责上级主管部门考核工程建设相关指标的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信息管理。
1)负责制定集团建设规划及项目计划管理制度建设;
2)负责制定集团工程项目建设规划;
3)负责编制集团工程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4)负责集团工程建设项目年度计划运行管理。及时掌握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对各项目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5)负责主管部门考核工程建设项目相关指标管理工作。
(3)招标采购管理
负责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及招标代理平台的管理工作
1)负责集团招标采购工作相关制度、流程的编制、完善及再造;
2)负责招标采购过程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答疑的审核,开标过程监督等管理工作;
3)负责集团项目招标计划、开标结果的上会汇报工作;
4)负责招标代理平台的业务分配、考核等管理工作;
5)负责政府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
(4)投资预算管理
负责集团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预算管理;负责评审专家库、造价咨询平台的管理工作。
1)负责集团投资预算管理相关制度、流程的编制、完善及再造;
2)负责集团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投资概算及招标控制价的复核工作;
3)负责集团建设工程项目目标成本的审核工作;
4)负责牵头组织集团建设项目目标成本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
5)负责集团建设项目成本管控的业务指导,并牵头组织后评估工作;
6)负责集团评审专家库的建立及管理工作;
7)负责集团造价咨询平台的业务分配、考核等管理工作;
8)负责政府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
(5)其他工作
1)负责子公司上述工作的服务、指导和监督工作;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1、质量安全部(安委会办公室)
(1)安全管理
主要负责集团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完善,督导子公司、项目部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宣贯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集团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完善;
3)划分集团各单位安全管理职责边界,并监督落实;
4)督导子公司、项目部安全应急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2)质量管理
主要负责集团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完善,督导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
1)宣贯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集团质量管理制度建设;
3)督导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3)xx生产管理
主要负责集团xx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完善,督导子公司、项目部xx生产管理工作。
1)宣贯xx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集团xx生产管理制度建设;
3)督导子公司、项目部xx生产管理工作。
(4)综合管理
1)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接收上级主管部门工作指示要求;
2)及时收集、报送安全应急、质量管理、xx生产相关信息;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2、资产管理部
(1)资产管理策划与规划
1)负责集团资产(主要包括:房建类、市政类、苗木等固定资产,下同)管理策划与规划,资产管理制度建设,资产管理工作流程建设。
2)负责研究资产管理策划与规划,制定集团资产管理模式,研究制定集团资产管理运营长效机制。负责集团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建设。
3)负责集团资产管理工作流程的制定、创新、优化。
(2)资产日常管理
负责集团不动产登记手续办理,负责资产盘点与清查,资产流转管理,监督资产维修维护的实施。
1)牵头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2)负责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与清查;
3)负责组织和监督集团资产的产权界定与登记办证工作;
4)负责资产的接收、移交、调配、报废、处置等工作;
5)负责监督资产维修维护的实施工作。
(3)资产信息管理
负责集团资产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资产台账信息管理,资产信息数据统计与分析。
1)研究制定集团资产信息建设方案,完成系统开发、配置调试、指导使用、更新维护、信息安全等管理工作。
2)负责资产管理软件台账的电子信息收集、汇总、数据更新等管理工作。
3)负责资产数据信息的统计与分析工作,为资产动态管理及对资产保值增值管理提供可靠依据。
(4)资产经营管理
负责集团资产委托管理,委托资产经营管理业绩评价,子公司资产经营管理的服务、指导、监督。
1)会同集团相关部门编制、下达集团资产经营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资产委托管理业务的责权利约定、合同签订、履约管理等相关工作;
3)负责对委托资产的经营绩效指标进行分析评价管理,并配合集团相关部室做好业绩考核工作;
4)负责对子公司资产经营管理工作进行服务、指导、监督。
(5)部室行政管理
负责部室党建与行政内勤管理工作。
(6)其他工作
负责集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13、后勤服务中心
(1)物业管理
主要负责集团物业管理工作,基建、设施设备维修管理,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
1)负责集团物业服务单位的管理、考核及满意度调查工作;
2)负责集团基建及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检及维修管理工作;
3)负责集团办公用房的管理工作,负责办公用房的调度与配备;
4)负责集团驾驶员及公务用车管理,负责车辆调度、维修、保养、保险等工作;
5)负责板块内相关制度的起草修订工作,相关合同及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相关费用及资金的支付工作。
(2)网络信息管理
主要负责集团办公自动化管理,信息化建设管理,弱电管理等。
1)负责集团协同办公系统维护更新工作;
2)负责集团信息化建设需求分析、应用调研、方案确定、项目全过程管理等工作;
3)负责集团弱电管理工作,负责网络、机房、监控、通讯等系统日常巡视检查及维修保养;
4)负责板块内相关制度的起草修订工作,相关合同及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相关费用及资金的支付工作。
(3)食堂管理
主要负责集团食堂日常管理,食材采购管理,餐卡充值管理等。
1)负责集团食堂服务单位的管理、考核及满意度调查工作;
2)负责集团食堂的食材采购工作,负责食堂的环境卫生及食品卫生;
3)负责集团员工餐卡的充值管理工作;
4)负责板块内相关制度的起草修订工作,相关合同及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相关费用及资金的支付工作。
(4)办公类资产管理
主要负责集团低值易耗类办公用品管理,办公类固定资产管理,办公室资金计划管理等。
1)负责集团低值易耗类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建立备货库,并进行出入库登记;
2)负责集团办公类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编制固定资产目录,并定期进行盘点;
3)负责办公室资金计划编制工作,汇总年度资金需求,对费用支出进行预算控制;
4)负责板块内相关制度的起草修订工作,相关合同及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相关费用及资金的支付工作。
(5)其他工作
1)负责子公司上述工作的服务、指导和监督工作;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4、规划开发一部
负责槐荫区、市中区、长清区(以下统称“西部片区”)相关工作。
(1)规划策划
1)负责协助总工办组织开展西部片区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绿色建筑及产业功能规划等编制工作;
2)负责协助总工办完成片区开发、招商引资、产业发展等政策研究工作;
3)负责组织集团西部片区工程项目的规划策划编制;
4)负责组织实施西部片区空间规划调整工作,协调各区级部门推进规划管理相关工作。
5)负责开展西部片区开发项目的市场研究、用地分析、规划策划、投资收益xx测算等工作。
(2)土地征迁与整理
1)负责西部片区征地拆迁整理及安置补偿政策研究工作;
2)负责西部片区新增项目的征地拆迁整理成本测算工作;
3)负责组织西部片区开发项目用地范围内摸底调查、地上物拆除等工作;
4)负责西部片区开发项目土地征收及组卷、报批等工作;
5)负责西部片区未开发利用土地管理工作。
(3)招商引资与土地供应
1)负责西部片区开发项目全过程招商引资工作,衔接各区级招商平台;
2)负责西部片区开发项目土地供应及土地收益管理工作;
3)负责西部片区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
(4)棚改旧改
1)负责协助总工办开展西部片区棚改旧改项目计划、年度目标考核管理等工作;
2)负责办理各项目涉及的规划选址意见、用地预审意见、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证(土地不动产登记证);接收各项目立项文件。
(5)计划采购
1)负责协助总工办编制建设集团年度开发计划,拟定年度投资计划;
2)衔接建设管理部上报各月度招标采购计划并协助组织实施。
(6)综合管理
1)负责综合信息档案、收发文、会务管理等工作;
2)负责编制部门年度预算、合同签订及资金支付管理等工作;
3)负责党群、纪检监察工作;
4)负责完成政府热线办理等工作;
5)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军事用地整合
配合军事用地工作组开展军事用地征迁、土地管理及手续办理工作。
(8)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及信访维稳工作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及信访维稳工作。
15、规划开发二部
负责天桥区、历城区相关工作。
(1)规划策划
1)负责协助总工办组织开展天桥区、历城区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绿色建筑及产业功能规划等编制工作;
2)负责协助总工办完成片区开发、招商引资、产业发展等政策研究工作;
3)负责组织集团天桥区、历城区工程项目的规划策划编制;
4)负责组织实施天桥区、历城区空间规划调整工作,协调各区级部门推进规划管理相关工作;
5)负责开展天桥区、历城区开发项目的市场研究、用地分析、规划策划、投资收益xx测算等工作。
(2)土地征迁与整理
1)负责天桥区、历城区征地拆迁整理及安置补偿政策研究工作;
2)负责天桥区、历城区新增项目的征地拆迁整理成本测算工作;
3)负责组织天桥区、历城区开发项目用地范围内摸底调查、地上物拆除等工作;
4)负责天桥区、历城区开发项目土地征收及组卷、报批等工作;
5)负责天桥区、历城区未开发利用土地管理工作。
(3)棚改旧改
1)负责协助总工办开展天桥区、历城区棚改旧改项目计划、年度目标考核管理等工作;
2)负责办理各项目涉及的规划选址意见、用地预审意见、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证(土地不动产登记证);接收各项目立项文件;
3)负责办理天桥区、历城区内片区开发项目前期手续。
(4)北跨桥隧手续办理及征迁工作
负责配合工程三部办理北跨桥隧工程项目立项、手续办理、征地拆迁及土地供应管理等工作。
(5)计划采购
1)负责协助总工办编制建设集团年度开发计划,拟定年度投资计划;
2)衔接建设管理部上报各月度招标采购计划并协助组织实施;
3)衔接建设集团财务部上报各月度资金支付计划和组织实施工作。
(6)招商引资与土地供应
1)负责天桥区、历城区开发项目全过程招商引资工作,衔接各区级招商平台;
2)负责天桥区、历城区开发项目土地供应及土地收益管理工作;
3)负责天桥区、历城区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
(7)综合管理
1)负责综合信息档案、收发文、会务管理等工作;
2)负责编制部门年度预算、合同签订及资金支付管理等工作;
3)负责党群、纪检监察工作;
4)负责完成政府热线办理等工作;
5)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及信访维稳工作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及信访维稳工作。
16、规划开发三部
负责集团投资建设项目、起步区代建项目的规划选址、规划设计、方案报批、征地拆迁、土地供应、前期手续等相关工作。
(1)负责跟进起步区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集团投资受益范围,推进片区规划策划、开发建设、招商引资、投资融资、产业培育、资产运营等工作。
(2)负责起步区安置区及教育配套项目规划选址、规划设计、方案报批、征地拆迁、土地供应、前期手续、经济管理等工作。
(3)负责起步区景观园林和水利项目规划选址、规划设计、方案报批、征地拆迁、土地供应、前期手续、经济管理等工作。
(4)负责跨黄桥隧项目规划选址、征地拆迁、土地供应、前期手续、经济管理等工作。
(5)负责起步区市政道路及公服项目规划选址、征地拆迁、土地供应、前期手续、经济管理等工作。
17、工程一、二、三、四、五部
(1)信息管理
主要负责本部门任务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程管理制度建设,工程档案(档案室)资料管理。
1)负责本部门信息收集整理、汇总上报等工作,确保项目信息、建设信息及时按时报送;
2)负责档案资料的归集、工程档案室管理和信息平台管理维护工作,监督指导各项目部资料管理工作;
3)负责本部门例会、专题会等会议的组织,会议纪要印发;
4)负责本部门规章制度、发文的起草与会签工作;
5)负责 12345 交办件的承办转办及回复工作;
6)负责领导批示件处理、文字材料起草等工作;
7)负责部门印章管理工作;
8)负责对接集团相关业务部室。
(2)招标管理
主要负责工程项目合约规划、招标计划、招标文件审核上报。
1)负责对接集团建设管理部招标采购工作;
2)负责各项目合约规划编制、招标计划汇总上报工作;
3)负责各项目招标需求、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含答疑)、招标结果的审核、上报工作;
4)参与招标代理单位考核工作。
(3)合同管理
主要负责工程项目合同谈判、合同会签以及合同交底,建立合同台账,做好各项目合同变更、风险控制等。
1)负责各项目合同谈判、合同会签以及合同交底工作;
2)负责建立合同台账,做好各项目合同变更、风险控制等工作;
3)负责各项目参建单位供应商的信用评价;
4)负责对接法务合约部、财务管理部工作。
(4)造价管理
主要负责各工程项目成本控制,投资估算、初设概算、招标控制价、施工预算、工程结算、工程变更(设计变更)的审核,以及询价批价定价,建立造价台账。
1)负责对接集团建设管理部造价管理相关工作,做好各项目成本管控的具体实施。
2)负责各项目投资估算、初设概算、招标控制价、施工预算、工程结算、工程变更(设计变更)的审核、会签工作,并参与相关评审。
3)负责各项目暂估价、清单外综合单价、材料设备等询价、定价、批价工作,并参与各项目涉及造价方面的相关考察。
4)负责工程变更造价测算、工程签证、月度计量审核工作。
5)参与造价咨询单位的考核工作。
(5)资金管理
主要负责编制部门年度、月度资金计划,建立资金支付台账,审核各项目合同价款支付资金。
1)负责各项目资金计划的审核、汇总,编制部门年度、月度资金计划;
2)负责建立资金支付台账,审核各项目合同价款支付资金;
3)负责对接财务管理部资金管理相关工作。
(6)技术管理主要负责各项目技术管理工作。
1)负责接收各项目规划设计成果,参与各项目规划策划、建筑单体方案等上位规划方案的设计交底;
2)负责组织各项目勘察、设计任务书的编制工作,组织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管理工作,并对相关设计成果审核;
3)负责组织材料设备设计选型;
4)负责“四新”技术推广及应用管理;
5)负责各项目工程变更、设计变更的审核工作;
6)协助各项目负责人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并对需建设单位审批的相关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等提出意见。
(7)手续管理
主要负责本部门各工程项目的建设手续办理工作。
1)负责接收各项目涉及规划选址意见、用地预审意见、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证。办理立项和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施工许可证,配合办理不动产登记;
2)协助各项目负责人收集相关项目资料,缴纳各项目建设手续费用;
3)负责各项目建设手续资料的整理、汇总工作,并办理移交;
4)负责与建设管理部对接手续办理工作。
(8)施工管理
主要负责本部门承接项目的质量、安全xx施工管理、进度管理,确保各项目建设目标的实现。
1)对接集团质量安全部(安委会),做好质量、安全检查、应急管理和信息填报工作;
2)负责本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xx施工等管理工作,协调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负责项目的土地接收、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地下管线障碍物保护或迁移工作
(土地征迁内容除外)。
(9)移交管理
主要负责各建成项目工程实体、资产设备和工程档案的移交管理,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保管理。
1)负责各项目工程交接管理;
2)负责建成道路、市政设施的管理移交工作,移交前的管理维护工作;
3)负责园林绿化工程项目两年质保期的管理维护,确保景观绿化效果。
(10)其他工作
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及信访维稳工作;
2)负责各项目后评估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发行人治理结构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公司经营运作。根据《公司法》、《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发行人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形成决策、监督和执行相分离的管理体系。
1、公司股东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发展战略规划、公司主业;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对董事、监事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其报酬及奖惩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监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公司发行中长期债券、合并、分立、改制、解散、申请破产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要时报请市政府批准;
(9)决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10)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11)根据需要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重要经济活动和重大财务事项进行审计;
(12)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议的其他事项。
财欣公司作为财务投资者,仅保留第(6)、(10)项表决权,其他事项表决权授权济南市国资委行使。
自公司成立以来,公司出资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股东及股东会权利和权益受到尊重和保护。
2、董事会
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 5 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获得连续委派或者连续当选可以连任。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对公司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定;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年度投资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中长期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改制、解散、申请破产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9)按照有关规定,行使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管理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董事长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对以上人员进行业绩考核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
(10)制订公司章程修订稿或修正案草案;
(11)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召开和表决的程序等作出规定;
(13)决定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其他债券融资工具等一年期内(含一年)的短期债券类产品,转让重大财产以及年度预算范围内的对外捐赠或赞助,对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14)决定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对公司风险管理进行监控,审议公司内部审计报告;
(15)决定公司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决定职工收入分配方案;
(16)决定公司内部业务重组和改革事项,决定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事项;
(17)对公司经营管理实施监督,听取或审议总经理的工作报告,检查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18)管理公司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事项;
(19)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
自公司成立以来,董事会的规范召开保障了董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严格行使职权、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和有效执行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决策程序和规范公司管理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3、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3名。股东代表监事人选由股东提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决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 1 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决议。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决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2)检查公司财务;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临时会议;
(5)向股东会提出提案、报告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6)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7)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
自公司成立以来,监事会的规范召开保障了监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严格行使职权、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和有效执行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决策程序和规范公司管理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4、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会计师 1 名,并根据经营情况适时调整。根据公司章程,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和财务预算;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按照有关规定,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7)按照有关规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其他管理人员;
(8)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结合自身特点和管理需要,根据公司章程,制订了
《济南城市建设集团规章制度汇编》,在财务管理、项目管理、内部审计等方面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以加强风险管理,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
1、预算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分析与考核,提高预算的科学性,促进实现预算内部控制目标,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发行人制定了预算管理制度。发行人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包括计划的制定、实施、监控、调查和考核等,并采取以积极的风险管理为指导的稳健财务
策略,同时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采取较为严格的财务集中管控模式,并将其写入子公司的《公司章程》,对子公司的资产运营、成本费用核算、收益和分配、财务信息的披露、资产管理等各个方面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以保证下属各控股子公司能够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以及编制财务报告。
2、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发行人按照《公司法》对财务会计的要求以及《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对细化财务管理的具体环节、具体分工和授权,强化各项财务工作的流程管理、执行控制和质量控制,全面提高财务管理工作质量。发行人通过细致有力地执行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严密考虑各项经营风险,完善内部考核机制,提高资金流转的畅通性和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财务风险防范和内部控制。
3、融资管理办法
发行人规范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投融资行为,加强融资管理和财务监控,降低投融资成本,有效防范财务风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发行人结实际情况,制定了融资管理办法。该制度对公司融资活动的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筹资决策、决策执行、筹资偿付、监督检查等各个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施行严格的流程控制控制,确保发行人的融资活动合规有序进行。发行人对于下属子公司的融资实行集中统一管理,集团计划财务部根据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需求,调配融资方式及额度,并对融资额度的使用进行归口及集中管理。
4、工程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发行人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制度。该制度包括计划统计管理、前期与设计管理、招标管理、资金拨付管理、合同管理、实施过程管理、考评管理等内容的建设工程管理制度。该制度将有助于发行人加强建设工程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建设工期,降低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从而推动发行人的开发建设。
5、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是工程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及信息资源,也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顺利交付使用的必备条件,根据国务院《建设工
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为加强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工程资料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工程资料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工程资料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工程资料收发、管理、保管、借阅和移交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
6、内部审计制度
为了建立高效率的内部审计监督机制,保证政策和制度得到有效地贯彻和执行,不断完善内控制度,降低成本消耗,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及时堵塞漏洞,防止舞弊,促进公司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公司发展目标,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该制度对发行人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审计范围和方式、人员职责和权限、内部管理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
7、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规范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担保对象、担保流程等内容,建立了严格的管理流程和风险管理机制。
8、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为规范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合法 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 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该制度规定,计划财务管理部履行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负责发行人 重大关联交易的审核以及公司关联交易总体情况的定期审查。发行人进行关联交 易的,须向相关职能部门提交关联交易议案,并经过相关职能部门决策之后才能 进行实施,议案应当就该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定价政策、交易的必要性和可行 性以及对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影响程度做出详细说明。在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方面,应当遵循公允、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9、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x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对公司信息披露行为进行专项规范,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内容包括管理部门、负责人
和职责、信息披露对象、标准、流程,档案管理,责任与处罚等。
10、子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本部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派出董事长或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负责。同时,公司本部对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审核,建立子公司重大事项跟踪机制,及时了解子公司的财务、生产运行情况,并提出相关的建议,从而保证子公司科学决策、规范管理以及安全运行。子公司内部管理方式类似于母公司,各自按法人治理机制独立运作。
11、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主要通过业务部门或各子公司发现投资机会,在初步调研后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投资方案,财务、法律等相关部门从财务评价、风险分析、公司战略发展等方面提出独立意见,上报总经理同意后,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对投资项目进行决策。
12、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对突发事件工作的管理,提高公司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 公司职工的人身安全以及公司的财产安全,促进公司持续发展,发行人特制订了 突发事件处理应急制度,适用于各类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层 应急选举方案和其他应急处置方案,如: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会直接领导。突 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时刻关注和分析可能引发各类突发事件的信息并及时上报 公司董事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测预 警系统。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应当依据相应的应急预 案,采取严格的防范防控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突发事 件处理应急制度,公司突发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制定的相关应急原,及时 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理,控制事态。
13、募集资金使用制度
为规范公司关于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应存放
于公司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四)发行人的独立性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发行人在人员、业务、资产、机构、财务方面拥有充分的独立性。
1、人员独立
发行人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部门和相应的管理制度。所有员工均经过规范的人事聘用程序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严格执行公司工资制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务员的,均不在公司领取报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由股东会、董事会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任免。
2、业务独立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依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经营范围内业务,拥有完整的法人财产权,包括经营决策权和实施权,能够独立自主地进行经营活动;发行人能够顺利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具有独立面对市场并经营的能力。
3、资产独立
发行人与出资人在资产方面已经分开,对生产经营中使用的房产、设施、设备等无形资产拥有独立完整的产权,该等资产可以完整地用于从事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发行人在资产所有权方面产权关系明确,不存在出资人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4、机构独立
发行人具有健全的公司组织机构和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同时建立了独立的内部组织结构,各部门之间职责分明、相互协调,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其各个职能部门均独立于出资人;发行人的办公机构和办公场所与出资人完全分开,不存在合署办公等情形。
5、财务独立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公司有关的管理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公司系统内建立了规范有序的财务管理体系,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制定了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独立开设银行账户、纳税,依法单独纳税。发行人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自主决定资金使用事项,不存在股东干预发行人资金使用的情况。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机构 | 姓名 | 职位 | 任职起始日期 | 设置是否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 是否存在重大违纪违法情况 | 其他 (如需) |
董事会 | xxx | 董事长、党委书记 | 2022 年 6 月 21 日至今 | 是 | 否 | - |
xxx | 总经理、董事、党委 委员 | 2022 年 6 月 21 日至今 | 是 | 否 | - | |
xxx | 副总经理、董事、党 委委员 | 2017 年 7 月 5 日至今 | 是 | 否 | - | |
xxx | xx、党委委员、总 会计师 | 2017 年 7 月 5 日至今 | 是 | 否 | - | |
xxx | 副总经理、董事 | 2017 年 7 月 5 日至今 | 是 | 否 | - | |
xxx | 职工董事 | 2020 年 4 月 9 日至今 | 是 | 否 | - | |
监事会 | 于书殿 | 监事会主席 | 2022 年 12 月至今 | 是 | 否 | - |
xx | 监事 | 2022 年 12 月至今 | 是 | 否 | - | |
xx | 职工监事 | 2020 年 4 月 9 日至今 | 是 | 否 | - | |
xxx | 职工监事 | 2020 年 4 月 9 日至今 | 是 | 否 | - | |
xx | 职工监事 | 2020 年 4 月 9 日至今 | 是 | 否 | - | |
xxx | 董事长、党委书记 | 2022 年 6 月 21 日至今 | 是 | 否 | - |
高级管理人员 | xxx | 总经理、董事、党委 委员 | 2022 年 6 月 21 日至今 | 是 | 否 | - |
xxx | 副总经理、董事、党 委委员 | 2017 年 7 月 5 日至今 | 是 | 否 | - | |
xxx | xx、党委委员、总 会计师 | 2017 年 7 月 5 日至今 | 是 | 否 | - | |
xxx | 副总经理、董事 | 2017 年 7 月 5 日至今 | 是 | 否 | - | |
xxx | 职工董事 | 2020 年 4 月 9 日至今 | 是 | 否 | -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股权和债券的情况。
(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如下:
1、董事简历
(1)董事长:xxx
x,汉族,1969 年 2 月出生,山东长清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历任济南市市中区团委干事、经七路街道办事处干事、拆迁办公室科员、拆迁办公室科长、二七街道办事处主任、济南市市中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济南西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2022 年 6 月任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董事(总经理):xxx
男,汉族,1966 年 11 月出生,文化程度省委党校大学。历任滨州地区建筑 公司技术员、滨州市建委(借调)助理工程师、济南市城建投资开发总公司资金 部科员、工程师、济南市城建投资开发总公司资金部副主任、济南市城建投融资 管理中心工程一处副处长、济南市城建投融资管理中心工程一处副处长(正处级)、济南市小清河开发建设投融资管理中心综合管理处处长、济南滨河新区建设投资 集团副总经理,2013 年 3 月任济南滨湖地产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济南城市建设 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2022 年 6 月任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 理。
(3)董事(副总经理):xxx
男,汉族,1964 年 9 月出生,山东省济南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历任济南市水利工程总公司副总经理、济南市小清河管理处主任。现任济南滨河新区建设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市小清河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和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4)董事(总会计师):xxx
x,汉族,1970 年生,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历任济南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现任济南滨河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市小清河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和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董事。
(5)董事(副总经理):xxx
x,汉族,1967 年 7 月出生,山东济南人,工程师,大学本科。历任济南市 历城区建委建安公司初级工、科员;济南市历城区城乡建设管理科主任科员;济 南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历城办事处主任科员;济南市建筑管理局主任科员;济南市装饰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济南市建委助理调研员;济南市西区投融资管理 中心资产管理处处长、济南西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济南城市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6)职工董事:xxx
x,汉族,1970 年 10 月出生,参加工作时间为 1992 年 12 月。2004 年起历任济南市人事局干部、综合计划处主任科员、机构编制一处主任科员。2008 年起历任济南市编办综合处(监督检查处)主任科员、副调研员。2010 年起任济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处(组织人事处)副调研员、副处长、调研员、监督检查处调研员。2019 年 4 月至今任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政工部副部长, 2020 年 4 月至今任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职工董事。
2、监事简历
(1)监事长:于书殿
男,1968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历任济南西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土地开发部副部长(正部级)、济南西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部长兼土地开发部副部长、济南西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政工部部长、山东中建信和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济南金科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中建西城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济南金科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中建西城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济南城市建设集团万融置业有限公
司兼职外部董事、济南中建信和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2022 年 1 月任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外部董事)办公室主任。2022 年 12 月任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2)监事:xx
x,1971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历任济南联合大学财务会计、济南市建委物资管理处会计、济南市建委审计处科员、济南市建委审计处副主任 科员、济济南市建委财务审计处副主任科员、济南市建委财务审计处主任科员、济南市援川办计划财务部帮助工作、济南市援川办计划财务部副主任(副处长级)、济南市城乡建设委财务审计处副处长、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审计处副处 长、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审计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济南市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村镇建设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2021 年 12 月任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有 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2022 年 12 月任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3)职工监事:xx
x,1972 年 12 月出生,参加工作时间为 1995 年 7 月。2005 年起历任山东小鸭集团党群工作中心主任、济南志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济南志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志x特种变压器有限公司总经理、济南变压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西电济南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济南西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副部长、济南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济南西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9 年 12 月至今任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2020 年 4 月至今任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4)职工监事:xxx
x,1969 年 6 月出生,参加工作时间为 1990 年 7 月。2004 年起历任济南市水政监察大队高级工程师、科长、队长助理、济南市小清河开发建设投融资管理中心建设工程处副处长、济南滨河新区建设投资集团企业管理部部长、济南市小清河开发建设投融资管理中心建设工程处副处长。2017 年 8 月至今任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2020 年 4 月至今任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5)职工监事:xx
女,1980 年 10 月出生,参加工作时间为 2008 年 3 月。2008 年起历任济南市小清河开发建设投融资管理中心科员、济南滨河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业务主管,济南市小清河开发建设投融资管理中心科员、济南滨河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济南市小清河开发建设投融资管理中心科员。2017 年 8 月至今任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2020年 4 月至今任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参见本节董事会成员简历。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上述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一)经营范围
发行人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规划设计管理;园林绿化工
程施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构成
公司作为济南市重要的工程施工主体,主要经营业务包括工程施工业务、土地熟化业务,同时承担商品房销售、成品油销售、租赁及物业服务、运营维护等其他业务。
2019-2021 年及 2022 年 1-6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由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构成,具体收入结构如下:
发行人 2019-2021 年及 2022 年 1-6 月业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年 1-6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主营业务收入 | 1,027,229.37 | 99.57 | 2,998,910.93 | 99.72 | 2,941,847.10 | 99.93 | 2,752,384.22 | 98.59 |
其他业务收入 | 4,483.30 | 0.43 | 8,362.12 | 0.28 | 2,032.42 | 0.07 | 39,346.01 | 1.41 |
合计 | 1,031,712.67 | 100.00 | 3,007,273.06 | 100.00 | 2,943,879.53 | 100.00 | 2,791,730.23 | 100.00 |
1、主营业务收入
2019-2021 年及 2022 年 1-6 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发行人 2019-2021 年及 2022 年 1-6 月主营业务收入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年 1-6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工程施工 | 619,895.92 | 60.35 | 1,722,208.41 | 57.42 | 1,666,261.41 | 56.64 | 1,747,069.04 | 63.47 |
土地熟化 | 68,309.52 | 6.65 | 639,755.60 | 21.33 | 732,806.47 | 24.91 | 720,504.52 | 26.18 |
商品房销售 | 181,937.50 | 17.71 | 473,980.51 | 15.80 | 301,334.65 | 10.24 | 139,095.68 | 5.05 |
工程代建 | - | - | 3,174.87 | 0.11 | 109,470.69 | 3.72 | - | - |
成品油销售 | 13,571.22 | 1.32 | 23,880.08 | 0.80 | 18,670.65 | 0.63 | 24,382.24 | 0.89 |
租赁及物业服务 | 18,413.60 | 1.79 | 32,467.45 | 1.08 | 19,702.37 | 0.67 | 19,531.59 | 0.71 |
运营维护费 | 16,555.18 | 1.61 | 35,088.75 | 1.17 | 32,146.82 | 1.09 | 37,274.65 | 1.35 |
项管、监理及检测 | 16,746.25 | 1.63 | 15,648.70 | 0.52 | 23,378.23 | 0.79 | 22,132.66 | 0.80 |
广告业务及设计 | 6,516.02 | 0.63 | 14,651.73 | 0.49 | 15,900.93 | 0.54 | 10,329.56 | 0.38 |
其他1 | 85,284.17 | 8.30 | 38,054.82 | 1.27 | 22,174.89 | 0.75 | 32,064.29 | 1.16 |
合计 | 1,027,229.37 | 100.00 | 2,998,910.93 | 100.00 | 2,941,847.10 | 100.00 | 2,752,384.22 | 100.00 |
1 其他业务主要包括水费、农产品、花卉、酿造、销售钢材、住宿费、会议费、餐费、停车场、游览车等收入。
2、主营业务成本
2019-2021 年及 2022 年 1-6 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发行人 2019-2021 年及 2022 年 1-6 月主营业务成本明细
单位:万元,%
行业名称 | 2022 年 1-6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成本 | 占比 | 成本 | 占比 | 成本 | 占比 | 成本 | 占比 | |
工程施工 | 529,130.60 | 63.11 | 1,472,976.60 | 56.67 | 1,491,050.69 | 58.98 | 1,593,369.98 | 66.64 |
土地熟化 | 24,252.57 | 2.89 | 621,998.67 | 23.93 | 594,496.79 | 23.52 | 573,610.31 | 23.99 |
商品房销售 | 160,038.30 | 19.09 | 412,509.45 | 15.87 | 237,523.41 | 9.40 | 120,627.81 | 5.05 |
工程代建 | - | - | 3,174.87 | 0.12 | 109,470.69 | 4.33 | - | - |
成品油销售 | 11,101.49 | 1.32 | 18,995.39 | 0.73 | 14,111.04 | 0.56 | 18,390.77 | 0.77 |
租赁及物业 服务 | 6,945.34 | 0.83 | 11,383.29 | 0.44 | 20,593.69 | 0.81 | 14,755.51 | 0.62 |
运营维护费 | 12,007.84 | 1.43 | 22,057.32 | 0.85 | 21,749.20 | 0.86 | 26,951.53 | 1.13 |
项管、监理 及检测 | 12,191.28 | 1.45 | 5,984.77 | 0.23 | 12,298.14 | 0.49 | 12,587.71 | 0.53 |
广告业务及 设计 | 4,314.39 | 0.51 | 6,880.25 | 0.26 | 11,118.28 | 0.44 | 6,552.73 | 0.27 |
其他 | 78,443.14 | 9.36 | 23,242.20 | 0.89 | 15,508.79 | 0.61 | 24,119.62 | 1.01 |
合计 | 838,424.96 | 100.00 | 2,599,202.81 | 100.00 | 2,527,920.71 | 100.00 | 2,390,965.96 | 100.00 |
3、主营业务毛利润及xxx
2019-2021 年及 2022 年 1-6 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润及毛利率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发行人 2019-2021 年及 2022 年 1-6 月毛利润明细
单位:万元,%
行业名称 | 2022 年 1-6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毛利润 | 占比 | 毛利润 | 占比 | 毛利润 | 占比 | 毛利润 | 占比 | |
工程施工 | 90,765.32 | 48.07 | 249,231.81 | 62.35 | 175,210.73 | 42.33 | 153,699.06 | 42.53 |
土地熟化 | 44,056.95 | 23.33 | 17,756.93 | 4.44 | 138,309.68 | 33.41 | 146,894.21 | 40.64 |
商品房销售 | 21,899.20 | 11.60 | 61,471.06 | 15.38 | 63,811.24 | 15.42 | 18,467.87 | 5.11 |
工程代建 | - | - | - | - | - | - | - | - |
成品油销售 | 2,469.74 | 1.31 | 4,884.69 | 1.22 | 4,559.61 | 1.10 | 5,991.47 | 1.66 |
租赁及物业 服务 | 11,468.26 | 6.07 | 21,084.16 | 5.27 | -891.32 | -0.22 | 4,776.08 | 1.32 |
运营维护费 | 4,547.34 | 2.41 | 13,031.43 | 3.26 | 10,397.62 | 2.51 | 10,323.12 | 2.86 |
项管、监理 及检测 | 4,554.96 | 2.41 | 9,663.93 | 2.41 | 11,080.09 | 2.68 | 9,544.95 | 2.64 |
广告业务及 | 2,201.63 | 1.17 | 7,771.48 | 1.94 | 4,782.65 | 1.16 | 3,776.83 | 1.05 |
行业名称 | 2022 年 1-6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毛利润 | 占比 | 毛利润 | 占比 | 毛利润 | 占比 | 毛利润 | 占比 | |
设计 | ||||||||
其他 | 6,841.02 | 3.62 | 14,812.62 | 3.71 | 6,666.10 | 1.61 | 7,944.67 | 2.20 |
合计 | 188,804.41 | 100.00 | 399,708.12 | 100.00 | 413,926.39 | 100.00 | 361,418.26 | 100.00 |
2019-2021 年及 2022 年 1-6 月发行人xxx明细
单位:%
行业名称 | 2022 年 1-6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工程施工 | 14.64 | 14.47 | 10.52 | 8.80 |
土地熟化 | 64.50 | 2.77 | 18.87 | 20.39 |
商品房销售 | 12.04 | 12.97 | 21.18 | 13.28 |
工程代建 | - | - | 0.00 | - |
成品油销售 | 18.20 | 20.46 | 24.42 | 24.57 |
租赁及物业服务 | 62.28 | 64.94 | -4.52 | 24.45 |
运营维护费 | 27.47 | 37.14 | 32.34 | 27.69 |
项管、监理及检测 | 27.20 | 61.76 | 47.39 | 43.13 |
广告业务及设计 | 33.79 | 53.04 | 30.08 | 36.56 |
其他 | 8.02 | 38.92 | 30.06 | 24.78 |
合计 | 18.38 | 13.33 | 14.07 | 13.13 |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板块经营情况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板块主要为工程施工、土地熟化、商品房销售、成品油销售、租金及物业服务、运营维护等。
1、工程施工业务:
发行人的工程施工业务主要由发行人下属子公司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济南金曰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等负责。报告期内发行人工程施工收入全部来自于市场化施工业务产生的收入。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工程施工收入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年 1-6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市场化建筑施工 | 619,895.92 | 100.00 | 1,722,208.41 | 100.00 | 1,666,261.41 | 100.00 | 1,747,069.04 | 100.00 |
政府委托代建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619,895.92 | 100.00 | 1,722,208.41 | 100.00 | 1,666,261.41 | 100.00 | 1,747,069.04 | 100.00 |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工程施工成本划分如下:
项目 | 2022 年 1-6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市场化建筑施工 | 529,130.60 | 100.00 | 1,472,976.60 | 100.00 | 1,454,286.56 | 100.00 | 1,556,430.84 | 100.00 |
项目 | 2022 年 1-6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政府委托代建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529,130.60 | 100.00 | 1,472,976.60 | 100.00 | 1,454,286.56 | 100.00 | 1,556,430.84 | 100.00 |
(1)业务模式
发行人工程施工板块主要采用传统的施工总承包模式,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项目采用总承包模式进行建设。
发行人通过参与项目的招投标,中标后,进行工程施工建设。发行人工程开工前,项目部收到业主拨付的 10%的预付工程款,随后按每月确认工程进度,待中期计量支付证书经监理工程师、总监办、业主等相关部门审核批复后,发行人再确认相应的工程计量收入和应收工程款。
发行人本部的工程管理部负责集团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发行人采用以项目经理负责为前提,从工程项目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一次性全过程的施工承包经营管理模式。项目中标后,集团公司组建项目部并任命项目部主要成员。项目部是实施项目管理的临时性组织机构,对项目进行全过程负责,即:开工准备→开工→施工→交工→缺陷修复→竣工交验→资料印件归档→项目(任职)审计。
(2)盈利模式
项目业主根据工程计量拨付工程款即工程收入,为项目的主要收入来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劳务费、机械费、材料费、租赁费、人工费、管理费等形成项目的成本和费用,收入与成本的差额形成项目的收益,获得利润。发行人工程开工后,发行人与业主按照工程进度、施工质量等以月度为核算周期,以现款进行结算,一般剩下 5%-10%不等的尾款在项目验收后两年内完成结算。
(3)会计处理方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要求,将该类履约义务作为某一时间段履约,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履约进度按照投入法确定。
按照项目合同所确定的总造价作为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可实现合同收入的总额;再根据累计实际发生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确定的完工百分比确认每个会计期间实现的营业收入。对当期完成最终结算的工程项目,按结算收入减去
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余额作为当期收入;对当期完工但暂未结算的工程项目,按合同总收入减去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余额作为当期收入,若实际已完成的工作量超过合同总价,则按已完成工作量确认总收入。
1)每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市场部门联合工程部门需向财务部门提供合同总造价、合同预计总成本数据。
2)每月月末工程部门需向财务部门提供当月工程计量汇总表、各项工程业主签字计量单及内部计量分配表,内部计量分配表仅限于集团属工程,由集团工程部提供给财务部。财务部门根据计量资料进行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XX 客户—XX 工程
贷:合同结算—建筑服务—价款—XX 工程合同结算—建筑服务—税金—XX 工程
3)该工程项目所发生的所有成本通过“合同履约成本”归集(具体归集办法参照“合同履约成本—建筑服务成本”部分执行),每月末根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确定的完工百分比确认累计应确认收入,累计收入减去前期已确认收入确认为当期营业收入,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减去前期已确认成本确认为当期营业成本。财务部门根据每月末《工程项目核算表》进行账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建筑服务
贷:合同履约成本—建筑服务成本—成本结转借:合同结算—建筑服务—收入结转
贷:主营业务收入—建筑服务借:主营业务收入—建筑服务
贷:本年利润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建筑服务
4)确认销项税金时:
借:合同结算—建筑服务—税金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收到工程款后: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XX 客户—XX 工程
6)每个报表日,根据各工程项目“合同结算”余额,如果该项目的“合同结算”为借方余额则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中“合同资产”项目中;如果该项目的“合同结算”为贷方余额则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中“合同负债”项目中
(4)资质及技术力量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主要施工资质情况
持有人 | 资质内容 | 资质等级 | 资质有效期 |
城建集团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特级 |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壹级 |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
桥梁工程专业承包 | 壹级 |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
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 | 壹级 |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
公路xx工程专业承包 | 壹级 |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贰级 |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叁级 |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
隧道工程专业承包 | 叁级 |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 | 叁级 |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 叁级 |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
工程设计 | 市政行业甲级 |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
工程设计 | 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 |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
工程设计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5)业务开展情况
①原材料采购及供应情况
发行人 2019-2021 年及 2022 年 1-6 月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单位:吨、万元/吨、万元
项目 | 2022 年 1-6 月 | 2021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
钢材 | 采购数量 | 166,251.43 | 399,298.24 | 307,520.84 | 178,823.37 |
平均价格 | 0.48 | 0.51 | 0.39 | 0.40 |
项目 | 2022 年 1-6 月 | 2021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
合计金额 | 80,326.53 | 203,395.48 | 121,445.34 | 71,529.35 | |
水泥 | 采购数量 | 414,639.21 | 1,332,394.78 | 1,401,572.59 | 951,988.76 |
平均价格 | 0.05 | 0.05 | 0.05 | 0.05 | |
合计金额 | 19,058.21 | 62,692.21 | 70,336.43 | 47,599.44 | |
沥青 | 采购数量 | 149,934.97 | 379,469.27 | 70,914.06 | 54,958.04 |
平均价格 | 0.08 | 0.10 | 0.26 | 0.33 | |
合计金额 | 11,389.64 | 37,733.57 | 18,609.65 | 18,136.15 | |
砂石料 | 采购数量 | 1,061,447.52 | 2,603,833.47 | 4,301,734.61 | 3,823,145.83 |
平均价格 | 0.01 | 0.02 | 0.01 | 0.01 | |
合计金额 | 12,413.75 | 48,124.99 | 45,518.52 | 38,231.46 | |
合计金额 | 67,728.16 | 351,946.25 | 255,909.94 | 175,496.40 |
发行人的前五大材料供应商情况如下表所示:
发行人 2019 年前五大材料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供货金额 | 供货占比 |
安庆市通配物资有限公司 | 4,628.00 | 4.53 |
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 | 4,340.00 | 4.25 |
山东高速建设材料有限公司 | 2,978.55 | 2.92 |
山东道通经贸有限公司 | 2,357.00 | 2.31 |
济南伟民商贸有限公司 | 2,160.99 | 2.12 |
合计 | 16,464.54 | 16.12 |
发行人 2020 年前五大材料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供货金额 | 供货占比 |
山东道通经贸有限公司 | 22,659.67 | 4.47 |
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 | 13,911.13 | 2.75 |
山东高速建设材料有限公司 | 11,241.44 | 2.22 |
济南伟民商贸有限公司 | 10,018.26 | 1.98 |
安庆市通配物资有限公司 | 6,672.47 | 1.32 |
合计 | 64,502.97 | 12.73 |
发行人 2021 年前五大材料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供货金额 | 供货占比 |
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 | 39,896.67 | 8.64 |
山东高速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 23,488.53 | 5.09 |
山东润博钢铁有限公司 | 17,119.46 | 3.71 |
江苏敬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2,732.06 | 2.76 |
商河山水水泥有限公司 | 11,491.02 | 2.49 |
合计 | 104,727.74 | 22.68 |
发行人 2022 年 1-6 月前五大材料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供货金额 | 供货占比 |
江苏敬业富山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 18,166.75 | 13.77 |
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 | 8,244.58 | 6.25 |
山东高速材料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6,660.28 | 5.05 |
江苏敬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4,450.57 | 3.37 |
泰安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 3,513.20 | 2.66 |
合计 | 41,035.38 | 31.10 |
① 工程承揽情况
表:2019-2021年及2022年1-6月公司新签合同情况
单位:亿元
分类 | 2019 | 2020 | 2021 | 2022 年 1-6 月 |
山东省内 | 179.66 | 169.45 | 181.47 | 74.64 |
山东省外 | 25.20 | 52.67 | 74.96 | 23.40 |
合计 | 204.86 | 222.12 | 256.43 | 98.04 |
发行人 2019-2021 年及 2022 年 1-6 月施工工程个数、合同额统计表
单位:万元、个
项目 | 2022 年 1-6 月 | 2021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施工合同个数 | 525 | 582 | 540 | 613 |
新接合同个数 | 157 | 373 | 330 | 400 |
施工合同总额 | 6,255,643.88 | 6,907,243.48 | 3,778,033.31 | 4,531,672.58 |
其中:新接合同总额 | 982,268.11 | 2,564,389.59 | 2,221,226.13 | 2,048,626.97 |
发行人 2019-2021 年及 2022 年 1-6 月承接重大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年 1-6 月 | 2021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5,000 万元至 2 亿元 | 239,580.14 | 704,334.88 | 963,412.77 | 621,999.30 |
2 亿元以上 | 545,723.92 | 1,529,647.80 | 1,146,269.34 | 1,143,428.11 |
2 亿元以上占比 | 57.16 | 59.65 | 51.61 | 55.81 |
新承接工程总金额 | 954,650.62 | 2,564,389.59 | 2,221,226.13 | 2,048,626.97 |
发行人 2022 年 1-6 月主要结算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工程名称 | 结算收入 |
宣城市水阳江大道闭合段北段工程 PPP 项目 | 43,480.69 |
济南市旅游路水厂供水工程项目施工 | 31,022.01 |
济南市凤凰路道路建设工程(车脚山隧道部分)施工补充 招标 | 26,868.29 |
济南市凤凰路道路建设工程(车脚山隧道部分)施工补充 招标 | 26,868.29 |
济南市东客站综合交通枢纽南北广场地下工程土建施工 | 21,560.42 |
济南市历城区郭店片区二期及三期市政路工程建设项目电 | 12,109.82 |
工程名称 | 结算收入 |
力管沟工程(第一期)总承包(EPC)(一标段) | |
济南市莱芜区文化路改造工程(第一标段)施工 | 11,768.72 |
珠江路与园区铁路专用线交叉工程施工 | 10,033.19 |
2021 年黄河大道(总部) | 10,015.82 |
合计 | 193,727.25 |
发行人 2021 年主要结算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工程名称 | 结算收入 |
顺河高架南延二期工程施工 | 119,043.48 |
济南市北园大街快速路西延建设工程施工一标段 | 64,932.33 |
济南市英雄山路南段高架建设工程(顺河高架南延建设工 程一期) | 47,677.45 |
济广高速济南连接线南段地面道路(二环西路南延)一期 工程施工一标段 | 27,564.06 |
顺河高架南延二期新增项目工程施工 | 26,129.06 |
车脚山隧道二环南路东延连接段工程施工 | 24,853.22 |
2017-2018 年济阳县海绵城市改造项目(开元大街、正安 路、黄河大街及xx支路)施工 | 20,673.29 |
安庆市 2017 年第一批大建设工程项目包施工(B1) | 18,802.83 |
济南市解放东路道路建设工程施工 | 17,398.21 |
平桂碳酸钙千亿元产业示范基地路网建设项目东环路工程 施工 | 16,160.38 |
合计 | 383,234.31 |
发行人 2020 年主要结算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工程名称 | 结算收入 |
济南市顺河快速路南延(英雄山立交至南绕城高速)建设 工程施工 | 44,993.94 |
安庆市中兴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施工(A1) | 36,841.69 |
济南市海绵城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项目兴 济河流域(PPP 项目) | 26,346.11 |
济南市温梁路(稼轩路至春晖路)道路建设一期工程施工 二标段 | 23,292.38 |
济南市市中区农村污水治理工程施工总承包 | 22,131.70 |
平阴县 2019-2020 年城建工程 | 20,059.40 |
济南市世纪大道(工业南路至龙凤山路)道路建设工程施 工二标段 | 18,144.70 |
济南市春暄路(春秀路-经十东路)道路建设工程施工 | 17,958.89 |
济南市温梁路(稼轩路至春晖路)道路建设一期工程施工 三标段 | 17,676.01 |
聊城市东昌府区西关街(昌润路-西环路)PPP 项目 | 17,357.92 |
工程名称 | 结算收入 |
金华-义乌-东阳市域轨道交通工程土建施工 11 标段(A) | 16,902.43 |
安庆市中兴大道(菱湖北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施工 (A2) | 16,108.67 |
合 计 | 277,813.84 |
发行人 2019 年主要结算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工程名称 | 结算收入 |
顺河快速路南延(英雄山立交至南绕城高速)工程 | 57,312.22 |
高架主干路网建设工程(赣州市客家大道西延高架段) | 43,946.00 |
呼和浩特市云中路新机场连接线工程施工 | 43,590.00 |
济南市虞山大道道路建设工程施工二标段 | 40,916.77 |
济南市世纪大道道路建设工程施工(一标段) | 40,198.10 |
济南绕城高速公路二环线东环段工程路桥交通安全设施 施工二标段 | 34,903.14 |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交通局金沙江路道路及电力隧 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一标段 | 29,271.13 |
济南新东站二期市政道路建设工程(一期)施工 | 26,783.46 |
永定路西段(泰高高速—长江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 3 标 YDL-5(K7+910.000~K10+195.900)施工标段(A) | 22,847.05 |
合 计 | 339,767.87 |
2、土地开发业务
(1)业务模式
发行人受济南市政府委托,负责市重点工程投资建设项目规划控制范围内土地的整理工作。根据 2013 年 8 月 27 日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土地收购储备机构管理办法》(济国土资发【2013】185 号)的通知规定,发行人主要职责为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承担指定区域内国有土地整理工作。根据济南市政府文件《济南市土地出让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济政发【2005】22 号)规定,公司将其重点项目范围内的土地进行征收、熟化后,由济南市国土资源局通过招、拍、挂等手段出让,所得收入上缴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财政局将土地出让金纯收益的 60%连同征收、开发整理土地的成本按照经批准的资金使用预算拨付给公司(根据 2008 年济南市政府文件《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净收益分配办法的通知》(济政发【2008】24 号),将土地出让金纯收益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的比例调整为 50%,该调整于 2013 年初终止,土地出让金纯收益返还按照济政发【2005】22 号文件执行)。2015 年 5 月 8 日,济南市政府《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市级国有土地出让收支管理政策的
通知》(济政办发【2015】8 号)规定,土地成本核算和审核均由土地开发整理主体负责。
2012 年 11 月 4 日,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 162 号)和 2012 年 12 月 24 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
(财预【2012】463 号),根据文件要求,发行人不在土地专项审计范围内,且不承担土地储备职能。
根据济南市政府文件《济南市土地出让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济政发〔2005〕 22 号)规定,公司将其重点项目范围内的土地进行征收、熟化后,由济南市国土资源局通过招、拍、挂等手段出让,所得收入上缴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财政局将土地出让金纯收益的 60%连同征收、开发整理土地的成本按照经批准的资金使用预算拨付给公司(根据 2008 年济南市政府文件《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净收益分配办法的通知》(济政发〔2008〕24 号),将土地出让金纯收益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的比例调整为 50%,该调整于 2013 年初终止,土地出让金纯收益返还按照济政发〔2005〕22 号文件执行)。2015 年 5 月 8 日,济南市政府《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市级国有土地出让收支管理政策的通知》(济政办发〔2015〕8 号)规定,土地成本核算和审核均由土地开发整理主体负责。
2016 年财政部发布《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相关问题的通知》(财综
〔2016〕4 号),同时国家陆续出台的关于规范土地储备行为的政策。济南市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国有土地储备及资金收支管理的通知》(济财办〔2020〕1 号)。根据文件,原已经市政府批准或政府会议纪要等文件明确收益xx区和土地熟化主体的项目,以包干成本作为片区土地熟化成本。市级平台公司作为土地熟化主体的,由市级平台公司向市土地储备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市土地储备中心按照土地出让收入(扣除统筹 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的 80%为上限作为包干成本向市财政局申请预算执行,市财政局根据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向市土地储备中心拨付资金。故发行人土地整理业务收入不与土地出让金挂钩,基于土地整理综合业务实际所发生的成本,加成一定比例向政府申请资金,符合财综〔2016〕4 号文规定。
发行人主要的土地开发整理片区项目及其相关配套重点项目投资建设业务已获得政府会议纪要授权,发行人承诺其开展的土地开发整理业务符合《预算法》
《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 43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 号)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 号)等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替政府垫资的情形,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净收益分配办法的通知》
(济政发【2012】11 号)文件和《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国有土地出让收支管理政策的通知》(济政发【2015】8 号)文件的规定,公司土地熟化的业务运营流程为:
土地熟化运作。济南市政府根据发展规划,将拟开发土地交由发行人进行熟化。济南市根据每年土地市场供求关系及经济发展情况拟定土地储备计划,发行人按照以上计划,在政府划定范围内进行土地熟化工作。发行人土地熟化业务主要指发行人在济南市政府授权范围内对城市国有土地、乡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并进行适当整治,使区域范围内土地达到“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状态。发行人在完成指定区域土地熟化后,交由济南市土储中心收储并安排挂牌。
土地移交。济南市政府与发行人每年年初综合考虑开发地块所处区位及区位 历史交易价格等因素约定土地移交价,根据发行人移交给政府的土地面积及约定 价格确认该地块土地开发整理收入,以土地成交确认书的时间作为确认土地开发 整理收入的时点,并根据发行人在土地开发整理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成本如拆迁费、规划设计费、场地平整费、道路工程费等结转该地块成本,济南市政府的付款周 期通常在 1 年以内。
(2)盈利模式
发行人测算的土地成本包括研究、策划、设计等前期费用,拆迁补偿款和过渡安置费等土地征收费用,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土地平整等配套工程费用,资金成本和其他费用。发行人在济财办〔2020〕1 号文后土地整理项目采取成本加成模式,一般加成比例介于 20%-50%,最终上限不超过土地出让收入的 80%。在将土地进行熟化后,发行人将土地交付济南市国土资
源局或济南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然后基于前期投入成本,加成一定比例,向济南市财政局申请资金;待济南市财政局支付款项后,发行人收回前期土地熟化成本投入,并取得土地熟化收益。
(3)会计处理方式
①西城集团会计处理方式
西城集团测算的土地成本包括研究、策划、设计等前期费用,拆迁补偿款和过渡安置费等土地征收费用,道路、安置房建设、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土地平整等配套工程费用,资金成本和其他费用。土地熟化阶段,配套工程费用和资金成本计入“在建工程”科目,其中资本化的资金成本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其他成本暂挂“在建工程”科目,待完工后转入存货进行核算,其他成本计入“存货-土地熟化成本”。土地熟化完成后,政府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之前,土地熟化成本全部计入“存货-土地熟化成本”中。熟化后的土地出让完成后,济南市财政局根据市场情况将出让价款拨付公司,发行人会按照计算出的金额确认土地整理收入。会计分录为借记“货币资金”、“应收账款”,贷记“营业收入-土地整理熟化收入”;同时征地、拆迁补偿、军事用地整合等支出根据配比原则,借记“营业成本-土地熟化成本”,贷记“存货-土地熟化成本”。出让过程中,公司也会自己获取一些自摘地,即公司通过“招拍挂”方式,缴纳足额土地出让金后获得土地,用于开发的土地统一计入“存货-开发成本”中,未用于开发的土地计入“存货-库存商品”。
西城集团按照济南市国土资源局与土地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时间作为确认土地整理熟化收入时间。按照济南市财政局返还土地出让净收益分成确认土地熟化收入。市政道路和安置房等工程项目支出,先在“在建工程”科目归集,待项目建成达到验收标准后,再计入土地熟化成本。征地、拆迁补偿等支出直接计入土地熟化成本。
②滨河集团会计处理方式
该部分成本主要包括研究、策划、设计等前期费用,拆迁补偿款等土地征收费用。在土地整理阶段,土地整理成本按发生的实际支出借记“存货-土地熟化成本”,贷记“货币资金”、“应付账款”。
在土地移交阶段,当发行人将土地移交给政府后,会产生成交确认书,发行人根据土地成交确认书上的土地移交面积和发行人与政府约定好的土地移交价
格,计算出确认土地整理收入的金额。在收到成交确认书之后,发行人会按照计算出的金额确认土地整理收入。会计分录为借记“货币资金”、“应收账款”,贷记“营业收入-土地整理熟化收入”;同时征地、拆迁补偿、军事用地整合等支出根据配比原则,借记“营业成本-土地熟化成本”,贷记“存货-土地熟化成本”。
在回款阶段,尚未收到的部分计入“应收账款”;政府支付相关款项至公司后,借记“货币资金”,贷记“应收账款”。
此外,发行人部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与相关片区的土地整理业务关联性较高,该部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属于片区土地熟化的配套工程,或相关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拉动土地熟化业务的土地出让价格,提高发行人土地熟化收入。发行人将安置房建设等收益较少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与相应片区土地熟化业务进行有效结合,发行人安置房建设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成本最终计入土地熟化成本中,并利用土地出让收入弥补项目投资缺口,实现安置房等项目的资金xx。
(4)发行人主要土地熟化项目情况
土地整理是发行人重要的业务板块。发行人主要负责济南滨河新城和西客站片区范围内的土地熟化工作,近几年发行人主要围绕华山片区、北湖片区、西客站片区、大学科技园片区等开展工作。
2019 年,发行人出让土地 9 宗,合计 626.55 亩;2020 年,发行人出让土地
12 宗,合计 729.58 亩;2021 年,发行人出让土地 15 宗,合计 1,082.11 亩;截
至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剩余可出让土地约 11,763.5 亩,其中华山片区 6,079.5
亩,北湖片区 85 亩,大学科技园片区 3,054 亩,西客站片区 2,545 亩随着片区开发不断推进,可用于开发整治的土地将不断增加。
参照目前土地市场价(华山片区 490 万/亩、北湖片区 610 万/亩、大学科技
园片区土地成交价格 500 万元/亩、西客站片区 1,000 万元/亩),以及过去两年
土地整理开发情况,预计发行人未来 5 年土地整理开发收入较为稳定。
发行人土地成本统一按照华山片区 300 万/亩,北湖片区 320 万/亩,西客站
片区 360 万元/亩,大学科技园片区 129 万元/亩核算成本。参照目前土地市场价格,以上五个区域土地收益完全可以覆盖成本。
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土地开发整理情况
单位:亩、万元
时间 | 操作主 体 | 地块名称 | 移交面 积 | 确认收入金额 | 已回款情况 |
2019 年 | 滨河集团 | 华山片区村民安置 二区东地块一 | 137.55 | 174,400.00 | 174,400.00 |
北湖东 A-1、东 A-2、B-7、B-9、 西 B-1 地块 | 290.35 | 318,526.43 | 318,526.43 | ||
吴家堡片区移交国 际医学中心 | - | 31,410.02 | 31,410.02 | ||
泺口片区一期 B- 2、B-3-1 地块 | 169.05 | 81,395.28 | 81,395.28 | ||
赵庄片区 C-4 | 29.57 | 15,505.59 | 15,505.59 | ||
西城集 团 | 返还以前年度少确 认收入 | - | 99,267.20 | 99,267.20 | |
小计 | 626.52 | 720,504.52 | 720,504.52 | ||
2020 年 | 滨河集团 | 华山西 B 居住地块 | 68.00 | 46,512.00 | 33,488.64 |
华山西 B 商业地块 | 30.00 | 7,560.00 | 5,443.20 | ||
加油加气站 | 12.42 | 17,837.00 | 17,837.00 | ||
起步区大桥片区总部经济区 D-1 地块 | 46.87 | 18,850.00 | 18,850.00 | ||
起步区大桥片区总部经济区 D-2 地块 | 21.04 | 5,940.00 | 5,940.00 | ||
起步区大桥片区总部经济区 D-3 地块 | 23.52 | 6,640.00 | 6,640.00 | ||
北湖片区核心区 A-6(原规划 B- 11) | 42.37 | 20,253.00 | 20,253.00 | ||
边庄片区地块 A、 B、C、E | 133.96 | 122,469.80 | 122,469.80 | ||
村民安置地块 A | 30.00 | 12,939.00 | 12,939.00 | ||
田园新城片区 C7- 2 地块 | 68.00 | 18,000.00 | 18,000.00 | ||
西城集团 | 海棠路以东芙蓉路以北 A1 地块 | 195.16 | 65,709.78 | 47,311.04 | |
小清河公司 | 东沙片区地块十三、十八 | 92.95 | 85,283.40 | 81,019.23 | |
小计 | 764.29 | 427,993.98 | 390,190.91 | ||
2021 年度 | 北湖片区 A 片区 | 180.16 | 88,392.48 | 88,392.48 |
时间 | 操作主 体 | 地块名称 | 移交面 积 | 确认收入金额 | 已回款情况 |
滨河集团 | 北湖片区 B 片区 | 22.24 | 20,359.32 | 16,699.88 | |
北湖片区 | 285.91 | 245,743.92 | 120,591.99 | ||
田园新城片区 | 11.55 | 6,164.93 | 6,164.93 | ||
天桥区车管所 | 31.27 | 26,975.68 | 26,975.68 | ||
西城集团 | 西客站片区顺安路 西侧加油加气站 | 11.54 | 15,936.48 | 15,936.48 | |
西客站安置二区三 地块 | 37.67 | 10,260.09 | - | ||
园博园水之门东南 地块 | 170.93 | 20,660.68 | 20,660.68 | ||
大学科技园片区实 验学校北地块 A-1 | 152.91 | 49,487.06 | 49,487.06 | ||
腊山片区xx山路以北、腊山河西路 以东地块 B-1 | 35.25 | 9,165.41 | 9,165.41 | ||
腊山片区xx山路以北、腊山河西路 以东地块 B-2 | 17.96 | 5,678.40 | 5,678.40 | ||
青岛路以北、滨州 路以西地块 B | 32.16 | 10,777.54 | 10,777.54 | ||
紫薇路加油加气站 地块 | 1.82 | 3,549.50 | 3,549.50 | ||
经十路北侧、腊山河西路东侧地块 B1 | 76.78 | 27,359.81 | 24,939.41 | ||
东彩石安置区西北侧、虎山路以南地 块 | 13.96 | 2,830.46 | - | ||
小计 | 1,082.11 | 543,341.76 | 399,019.44 | ||
2022 年 1- 6 月 | 西城集团 | 青岛路以北、滨洲 路以西地块 A-1 | 47.92 | 48,577.91 | 35,674.66 |
青岛路以北、滨洲 路以西地块 A-2 | 19.46 | 19,731.61 | 14,490.50 | ||
小计 | 68,309.52 | 50,165.16 |
发行人 2020 年土地出让除列表所示之外,结转国有土地收益基金 7 亿元,结转国际医学城片区 5 亿元,结转济南轨道交通 R1 号线西客站预留片区 8 亿元和远大地产项目 13 亿元。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土地整理在建情况
单位:亩、亿元
序号 | 地块名称 | 整理期间 | 总面积 | 是否签订合同或协 议 | 可形成经营性用地面积 (注) | 总投金额 | 回款期间 | 已投金额 | 已成交面积 | 已回款金额 |
1 | 华山片区 | 2014-2022 | 22,000.00 | 是 | 6,079.50 | 406.00 | 2014-2024 | 338.91 | 4,316.50 | 207.00 |
2 | 北湖片区 | 2014-2021 | 3,399.00 | 是 | 85.00 | 232.00 | 2014-2026 | 206.10 | 679.00 | 107.00 |
3 | 西客站片 区 | 2013-2022 | 34,030.00 | 是 | 2,545.00 | 945.75 | 2013-2027 | 815.11 | 12,014.00 | 528.00 |
4 | 大学科技 园片区 | 2013-2025 | 40,078.00 | 是 | 3,054.00 | 376.25 | 2013-2030 | 198.97 | 7,590.00 | 82.00 |
合计 | - | 99,507.00 | - | 11,763.50 | 1,960.00 | 1,559.09 | 24,599.50 | 924.00 |
注:本表可形成经营性用地面积为剩余可出让面积。
(续表)
单位:亿元、亩
序号 | 地块名称 | 未来三年投资计划 | 是否按照合同约定获取报酬 | 未来三年出让计划 | ||||
2022 年 | 2023 年 | 2024 年 | 2022 年 | 2023 年 | 2024 年 | |||
1 | 华山片区 | 1.40 | - | - | 是 | 183 | 301 | 1,279 |
2 | 北湖片区 | 15.33 | - | - | 是 | 50 | 35 | - |
3 | 西客站片区 | 10.15 | - | - | 是 | 243 | 814 | 591 |
4 | 大学科技园 片区 | 2.76 | - | - | 是 | 239 | 704 | 704 |
合计 | 29.64 | - | - | - | 715 | 1,854 | 2,574 |
注 1:由于安置房未来建设计划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发行人土地熟化业务未来三年投资计划中未包含可能存在的安置房建设支出。
注 2:发行人每年的土地熟化支出预算需依据上一年土地熟化业务的实际支出确定。因而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仅确定了 2022 年的土地熟化业务投资计划,2023-2024 年土地熟化业务投资计划尚未制定。
注 3:发行人土地熟化完成后,政府通过“招拍挂”方式对熟化土地进行出让。由于出让价格难以预估,且不同地块土地出让价格差异较大,暂无法估算发行人土地熟化业务未来预计回款数据,仅列示未来三年出让计划(面积)。
发行人主要负责济南市华山片区、北湖片区、西客站片区及大学科技园片区内土地的熟化工作。在土地出让完成前,发行人对片区内土地进行整体规划和开发整理,未按照具体地块进行项目划分,拟建项目包含于上述地块中。
除上述发行人土地熟化项目外,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通过土地熟化收益xx的在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下: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主要未来完工后将转计入“存货-土地熟化成本”的在建项目情况
单位:亿元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期间 | 项目预计 总投资额 | 已投资 额 | 立项(文号) | 土地(文号) | 环评(文号) | 未来三年投资计划 | ||
2022 | 2023 | 2024 | ||||||||
1 | 西客站片区市政 道路 | 2008 年-2022 年 | 87.50 | 63.33 | 济发改投资 【2008】134 号 | 济国土资函【2008】12 号 | 济环建审 【2008】51 号 | 19.37 | 0.33 | - |
2 | 济西湿地公园 | 2014 年-2018 年 | 13.98 | 39.58 | 鲁发改农经 【2014】224 号 | - | 济环报告表 【2014】1 号 | - | - | - |
3 | 西客站站区配套 设施 | 2011 年-2014 年 | 17.48 | 12.77 | 济发改投资 【2010】229 号 | 槐荫国用【2011】0300041 号 | 济环字【2011】 60 号 | - | - | - |
4 | 大学科技园安置 房三期 | 2011 年-2019 年 | 27.44 | 17.93 | 济发改投资 【2011】327 号 | 长清国用 2015 第 0700053 号 | 济环字【2011】 105 号 | 5.93 | 1.47 | - |
5 | 西客站片区腊山 河综合整治 | 2012 年-2018 年 | 15.00 | 14.00 | 济发改投资 【2008】135 号 | - | 济环建字 [2008]52 号 | - | 2.92 | -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期间 | 项目预计 总投资额 | 已投资 额 | 立项(文号) | 土地(文号) | 环评(文号) | 未来三年投资计划 | ||
2022 | 2023 | 2024 | ||||||||
6 | 大庙屯棚改 | 2014 年-2018 年 | 5.19 | 8.06 | 济发改投资 【2012】771 号 | 市中国用 2014 第 0200055 号 | 济环字【2012】 131 号 | - | - | - |
7 | 济南市大学城实验学校建设项目 | 2017 年-2018 年 | 7.00 | 7.00 | 济长发改投资 〔2017〕18 号、济发改社会 〔2017〕570 号 | 鲁(2017)济南市不动产权第 0255281 号、鲁(2017)济南市不 动产权第 0255283 号 | - | - | - | - |
8 | 西客站片区安置 三区 | 2011 年-2019 年 | 44.62 | 41.32 | 济发改投资 〔2011〕89 号 | 建字第 370104201400006 号 | 济环评估函 〔2011〕29 号 | - | - | - |
9 | 西客站片区安置一区二地块 | 2012 年-2017 年 | 9.25 | 10.03 (含建设、回购期利息及投融资管理费) | 济发改投资 〔2008〕131 号 | 建字第 370104201000278 号 | 济环评估表 〔2008〕39 号 | - | - | - |
10 | 东彩石村民安置 房 | 2016 年-2017 年 | 5.41 | 5.40 | 济城村改函字 〔2014〕8 号 | 历城国用 2015 第 0500048 号 | 济环字〔2013〕 253 号 | - | - | - |
合计 | 232.87 | 219.42 | - | - | - | 25.30 | 4.72 | - |
注:发行人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根据实际建设情况以及不断提高的技术、环保标准对资金投入进行调整,并且随着近几年物价上涨幅度超出预期,设备采购、人力等成本均超出项目立项时的预算,导致发行人在建项目存在投资规模大于计划投资总额的情况。西客站站区配套设施截至 2022 年 6 月末主体部分已完成,零星工程还处于建设中,因此于在建项目列表中列示。
(续表)
单位:亿元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回款期间 | 自有资金比 例 | 资本金到位 情况 | 是否签订合同或协议 | 已回款金额 |
1 | 西客站片区市政道 路 | - | 25% | 已到位 | 是 | - |
2 | 济西湿地公园 | - | 30% | 已到位 | 是 | - |
3 | 西客站站区配套设 施 | - | 25% | 已到位 | 是 | - |
4 | 大学科技园安置房 三期 | - | 20% | 已到位 | 是 | - |
5 | 西客站片区腊山河 综合整治 | - | 30% | 已到位 | 是 | - |
6 | 大庙屯棚改 | - | 20% | 已到位 | 是 | - |
7 | 济南市大学城实验 学校建设项目 | - | 25% | 已到位 | 是 | - |
8 | 西客站片区安置三 区 | - | 20% | 已到位 | 是 | - |
9 | 西客站片区安置一 区二地块 | - | 20% | 已到位 | 是 | - |
10 | 东彩石村民安置房 | - | 20% | 已到位 | 是 | - |
合计 | - | - | - | - |
注:发行人上述项目建设等成本最终计入存货-土地熟化成本中,上述项目不存在回款周期及回款金额。发行人最终利用土地熟化收入弥补上述项目投资缺口,实现项目建设的资金xx。
发行人该部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土地熟化业务推进、实施情况确定,截至 2022 年 6 月末,暂无明确拟建项目。发行人上述未来完工后将转计入“存货-土地熟化成本”的在建项目合法合规。
3、房地产销售业务
(1)业务模式
发行人房地产业务的经营主体主要为下属子公司西城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济南西城置业有限公司和滨河集团及其子公司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集团具有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
西城集团的房地产经营模式当前主要为自营模式,其中主要方式为自主开发以及合作开发。西城集团同国内知名房地产企业联合成立置业公司,采用联合摘牌的方式为下一步商业开发储备了经营性用地,加快了西部新城建设步伐。近年来,西城集团先后与中建、恒大、山东高速等开发商成立的山东中建西城投资有限公司、山东高速济南投资公司和济南恒大西区置业有限公司等置业公司,通过联合摘牌土地已超过 1,500 亩。合作项目包括恒大雅苑、中建锦绣城、高速配套高层等。
2019 年发行人通过蓝天绿园、印象济南等项目实现售房收入 139,095.68 万元。2020 年发行人通过蓝天绿园、印象济南等项目实现售房收入 301,334.65 万元。2021 年发行人通过蓝天绿园、印象济南等项目实现售房收入 473,980.51 万元。截至 2022 年 6 月末,西城集团已完工的开发项目包括西元大厦项目、济水
上苑项目(南区)、蓝天绿园、印象济南和长清湖项目等,总投资 227.01 亿元,
总开发面积 268.63 万平方米,已收到购房款项共计 155.87 亿元。
(2)会计处理方式
发行人购买土地后,按照实缴金额计“存货-开发成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开发成本计“存货-开发成本”,公司购买土地及进行相关的建设投入的现金,在现金流量表中核算计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建成验收后,从“存货-开发成本”转“存货-库存商品”;待发行人开始销售,收到订金后借记“货币资金”科目及“预收账款”科目,后续销售完成后,根据与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发行人将“存货-开发成本”科目结转“营业成本”,将“预收账款”结转为“营业收入”,同时收到的剩余房款增加货币资金科目及营业收入,公司预售收到的定金及完成销售后实现的现金收入,在现金流量表中核算计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业务开展情况
表:截至2019年末企业房地产开发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
项目 | 2019 年 1-12 月 |
新开工面积 | 19.39 |
竣工面积 | 37.20 |
期末在建面积 | 117 |
期末主要在建项目数 | 8 |
表:截至2020年末企业房地产开发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
项目 | 2020 年 |
新开工面积 | 43.56 |
竣工面积 | 29.91 |
期末在建面积 | 201 |
期末主要在建项目数 | 11 |
表:截至2021年末企业房地产开发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
项目 | 2021 年 |
新开工面积 | 33.62 |
竣工面积 | 79.72 |
期末在建面积 | 219 |
期末主要在建项目数 | 7 |
表:截至2022年6月末企业房地产开发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
项目 | 2022 年 1-6 月 |
新开工面积 | 68.40 |
竣工面积 | 3.10 |
期末在建面积 | 356 |
期末主要在建项目数 | 13 |
表:2019~2021年及2022年1-6月企业房地产销售情况
项目 | 2019 年 | 2020 年 | 2021 年 | 2022 年 1-6 月 |
签约销售面积(万平方米) | 13.64 | 19.30 | 19.57 | 4.42 |
签约销售金额(亿元) | 15.84 | 20.30 | 19.99 | 4.63 |
签约销售均价(元/平方米) | 11,613 | 10,565 | 10,215 | 10,480 |
表:截至2019年末公司已完工房地产项目
单位:万平方米、亿元、%
项目名称 | 类型 | 建筑面 积 | 已投资 | 已销售 金额 | 销售进 度 | 回款进 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