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联系人 通讯 地址 中国四川省雅安市经开区滨河东路 6 号。 邮 编 号 625100 联系人电话 座机:028-68381318,手机:17311459968 联系人传真 无 e-mail 地址 yfzx@jian-an.com.cn 乙方: 技术联系人 乙方单位公章 通讯 地址 邮 编 号 联系人电话 座机: 手机: 联系人传真 e-mail 地址 本协议一式五份:1.甲方肆份(研发中心、品质管理部、采购配套部、制造物流部各执一份)2.乙方壹份签字盖章后有效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第 1 页 共 4 页
技术协议书
编号:技轻字第(2021- 001)号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铝合金原材料,AlSi7Mg0.3,各国牌号分别为:中国 ZL101A 德国 AC-42100 美国 A356.2 日本 AC4C 英国 LM25 法国 A-S7G,本协议以中国牌号 ZL101A 为准。 | |||
条款 | 内容 | ||
1 | 材料成分要求 Si:6.7%~7.4% |
甲方 |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乙方 | |
协议有效期 | |
协议类型 | 批产 |
材料 | 按订单 |
条款 | 内容 |
1 |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或双方认可的、经加盖专用章的技术文件进行试制、生产、交验。 甲方根据需要必须更改材料标准时由甲方出具技术更改通知,乙方及时更改,并按更改后的技术条件进行生产、交验。 |
2 | 乙方如涉及到性能、原材料、互换性及材料配方等变更时应先经甲方同意后,经过试验, 鉴定合格并正式更改资料后,方可执行。 |
3 | 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材料样品,甲方具有知识产权,乙方有保护机密的义务,技术文件 未经甲方同意,不能扩散到第三方。如有违约,后果由乙方承担。 |
4 | 乙方提供的产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若第三方以侵权为由提出指控时,乙方应协助甲方应诉,如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成立,并且该侵权是由乙方引起,则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赔偿有管辖权的法院判决甲方赔偿第三方的损失和甲方因侵权遭受的直接损失。并且 乙方应自费在 15 天内修正,修正后的必须满足甲方的技术要求。 |
5 | 甲方有权在乙方生产协议材料时,对生产流程、质保体系、质量进行监督或抽查,并有义 务为乙方的生产工艺对外保密。 |
6 |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违反协议方需要赔偿对方因违反协议造成的实际成本,包括机会成 本、法律费用等。 |
7 | 本协议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
Cu:≤0.05% Fe:≤0.10% Mn:≤0.10% Mg:0.35%~0.45% Zn:≤0.10% Ti:0.05%~0.15% Ni:≤0.05% Pb:≤0.03% Others: each ≤0.02% total≤0.1% | |||
2 | ELV 法规要求 产品应满足 GB/T 30512-2014《汽车禁用物质要求》相关要求。 | ||
3 | 外观质量 铸锭表面应整洁,不允许有霉斑及外来夹杂物。但允许有轻微的夹渣及修整痕迹或因浇注收缩而引起的轻微裂纹存在。 | ||
4 | 针孔度 铸锭针孔度(不包括疏松和缩孔)不大于 JB/T7946.3 三级。 | ||
5 | 断口组织 铸锭断口组织应致密,不允许有熔渣及夹杂物。 | ||
6 | 其他特殊要求 所有检测试样需保存 12 个月,以备后续追踪。 | ||
7 | 材料生产场地需要满足国家环境安全及职业健康条款,如因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其损失由 供应商承担。 | ||
条款 | 内容 | ||
1 | 标志 铝锭表面应清晰地标示出生产厂标志、合金牌号、炉次号。 | ||
2 | 包装、运输、储存 (1)堆垛应整齐,铸锭形状、规格应便于包装、运输和使用; (2)铝锭打捆形式采用“#”字形,包装牢固可靠; (3)打捆用的钢带表面应进行防锈处理,选用时应按 YB/T 025 的有关型号选用。 (4)铝锭按牌号堆放、存储和运输,不得混号,并注意防雨、防潮、防腐蚀,运输存储场所应清洁; (5)包装上应有生产厂名,材料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等标识。 | ||
3 | 质量保证书 每批材料应附有质量证明书,注明: (1)供方名称、地址; (2)材料名称、牌号; (3)批号或熔次号; (4)净重 |
(5)技术质量部签印的特殊要求项的检验报告; (6)出厂日期。 | |||
4 | 用于复检的试样。 | ||
甲方: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
通讯 地址 | xxxxxxxxxxxxxxx 0 x。 | |
x x x | 000000 | |
联系人电话 | 座机:000-00000000,手机:17311459968 | |
联系人传真 | 无 | |
e-mail 地址 | ||
乙方: | ||
乙方单位公章 | ||
通讯 地址 | ||
邮 编 号 | ||
联系人电话 | 座机: 手机: | |
联系人传真 | ||
e-mail 地址 | ||
x协议一式五份: 1.甲方肆份(研发中心、品质管理部、采购配套部、制造物流部各执一份) 2.乙方壹份 签字盖章后有效 |
并行工程 | 乙方在取得协议后应立即开展工作。 |
试用材料 | 乙方需提供试样材料供甲方试用及检验。 |
其 他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