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本公司承诺,本公司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上市公司 A 股股票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并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并履行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 认购对象均已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如下:“本公司承诺,本公司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上市公司 A 股股票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并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并履行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