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附件2
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服务合同(模板)
甲方:
协议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乙方:
协议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 (以下称甲方)与 (以下称乙方)在中国东莞签署。
一、服务要求
1.1 服务内容说明
本合同下的数字化改造服务为数字化产品/服务清单上所列内容,任何不在附件所列的功能开发皆为额外功能升级,不适用于本合同内的时间、费用、输出质量等条款限制。
数字化产品/服务清单
序号 |
产品/服务名称 |
产品/服务代码 |
产品/服务提供单位 |
服务期限 单价 (含税,元) |
订购量 |
总价 (含税,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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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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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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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大写):人民币 ; RMB(小写) 元。 |
1.2 技术支持与服务
1.2.1项目实施时间为202X年X月至202X年X月,具体交付时间以项目计划及实际情况为准。乙方自甲方签署终验验收确认书之日起,为甲方免费提供为期12个月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1.2.2乙方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技术支持和服务”)的内容包括电话支持、现场服务、设备维修支持、电子邮件支持、因特网支持和提供系统应急策略等内容。
1.2.3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并收到首期款项后xx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设计、实施方案的制定。
1.2.4 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作的,经甲方确认后(确认方式包括:书面、邮件、现场负责人签字等),乙方工作期可以顺延。顺延的日期与甲方造成乙方不能正常工作的日期相等。
1.2.5如甲方变更本合同系统使用人、所有人和硬件所有人、持有人,需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
1.3.1培训目的。促使甲方技术人员能够熟练地对项目相关软硬件进行运行、诊断、维护和管理;促使甲方相关业务人员对其使用的应用系统能熟练地操作和使用。
1.3.2培训内容。具体培训内容、时间与地点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二、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2.1服务费用说明
本次采购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产品和服务,总金额为 元(大写:人民币 )。(本合同金额除特殊声明外,均指含税金额。)
2.2支付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微调)
2.2.1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合同费用共分二期支付:
第一期:本合同正式签订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X%的合同含税总金额,即¥XXXXXX元(大写:人民币XXXXXX元整)。
第二期:本项目验收合格,并由双方签署项目验收确认书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X%的合同含税总金额,即¥XXXXXX元(大写:人民币XXXXXX元整)。
2.3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若甲方中途变更方案或发生其他服务的调整变化以及由此引起的相应费用的变化应经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后方可执行。
三、双方权责(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微调)
3.1 甲方权责
3.1.1甲方可在合同约定项目中获得乙方提供的专业服务,并可对项目的服务全程进行监督。
3.1.2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备的条件,为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实施提供物质保障。
3.1.3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需的各种资料、数据、表格或系统要求,及时反馈意见及查收审核。
3.1.4指派专人及时参与本项目相关工作。
3.1.5甲方应按照合同所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用。
3.2 乙方权责
3.2.1乙方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并完全有能力落实项目细则,履行项目义务,需以熟练、专业的方式和稳定的专业团队完成服务,以及其提供的一切产品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要求。
3.2.2若因甲方的资料提供、反馈及审核时间延误工作周期,甲方应当在合理时间内及时补充相应资料、反馈及审核,乙方交付项目时间可按照甲方迟延提供材料、反馈及审核的时间顺延。如因接入第三方平台的工作期及上线审核期等第三方因素影响造成交付延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延迟交付产品及服务承诺。
3.2.3甲方未按照合同所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项目费用,乙方有权无责停止项目实施,乙方交付项目时间可按照甲方迟延支付款项的时间进行顺延。甲方应承担因迟延付款导致乙方的全部损失,并自行承担项目迟延交付带来的全部法律后果。
四、项目验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微调)
4.1甲方接到乙方关于本项目验收书面申请后,应在5天内指派技术人员和代表与乙方共同进行验收测试,经测试符合约定的验收测试标准,则由甲乙双方签署项目验收确认书;
4.2若甲方对在上述验收过程中发现项目实施不符合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乙方应于甲方要求期限内整改完毕。若乙方已完成本合同包含的所有服务,并发出书面验收通知,因甲方原因导致延期10日后仍无法完成验收,则双方视同验收完毕。如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可聘请第三方机构鉴定,鉴定费用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4.3因甲方要求改变设计方案或其他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应按照双方确认的延误期间作相应顺延。如产生项目外的费用,经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保密条款
5.1双方洽谈、对接、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而获得的对方或涉第三方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保密信息、商业信息、技术信息、图纸、财务资料、活动方案、活动内容以及与本合同项下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应当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允许,负有保密义务的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保密内容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强制披露的除外。
5.2无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上述的保密条款持续有效直至甲、乙双方或涉第三方宣布解密或保密信息实际上已合法公开。如违反上述保密条款第一款的一方,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违约方需支付违约责任导致的直接损失及本合同金额XX%的违约金。
六、违约责任(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微调)
6.1乙方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未向甲方提交承诺的产品及服务,甲方可以发出书面通知要求乙方在指定期限内整改,若乙方在收到整改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未整改达标或完成服务,自超出整改期限后每逾期7天甲方将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最多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延迟交付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关损失。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非乙方原因导致成品交付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延迟交付产品及服务承诺或选择终止本合同。因前述原因终止合同后,甲方应就乙方已经提供的服务支付相应对价,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2甲方逾期付款的,除应继续履行付款义务外,逾期每7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逾期付款期间,乙方有权无责停止项目开实施,逾期付款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承担相关损失。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在终止之日起10日内支付乙方已投入的建设费用和相应报酬。
6.3任何一方没有充分、及时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责任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形下,甲、乙双方之间的赔偿责任种类,仅限于违约责任导致的直接损失,即一方因违约导致另一方遭受的直接、现实经济损失、律师费、担保费等诉讼费用损失,而不包括任何间接损失,例如商誉、信用、系统中断之间的营业损失等导致的任何间接损失。乙方向甲方赔偿费不超过甲方向乙方已支付的项目费用总额,乙方对于超出上述费用以外的金额,不承担任何损失赔偿责任。
七、权利归属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微调)
7.1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在技术服务中完成的技术成果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属于乙方。
7.2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履行系统维护和技术服务的过程中,利用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技术成果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属于乙方。
7.3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甲乙双方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经对方许可后,适当地使用对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双方应当尊重各自的知识产权,不得随意改变或添加,更不得用于其他业务内容或经营目的。
7.4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有权使用并实施。
7.5双方确定,乙方有权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后,利用该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方所有,经乙方同意后,甲方有权使用并实施。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微调)
8.1合作中存在欺诈或故意隐瞒重要事实的行为,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8.2本合同直至双方权利、义务均履行完毕时终止,所有根据其性质应当继续有效的条款在本合同终止后应继续有效。
8.3除非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修改,且由双方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否则此类变更或修改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8.4如果任何一方由于任何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等客观情况导致本合同推迟履行或无法履行,任何一方均不应被认为违约,也不对这种推迟履行或无法履行承担责任,但受影响方应在受到影响后五日内通知另一方。前述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暴动、罢工(不包括劳动争议)、战争、禁运、民众或军事起义、疫情防控、政府限电、其他政府行为以及类似事件(“不可抗力事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提供相关证据并予以说明,未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义务应当继续执行。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方和乙方应当积极寻求以合理的方式履行本合同。如不可抗力无法消除,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互不承担因不可抗力产生的违约责任。
九、法律争议和解决
9.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地区)相关法律。
9.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生效及其他
10.1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0.2对合同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0.3任何与本合同相关但未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将由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
10.4甲方与乙方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的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甲方与乙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方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10.5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向市工信局申请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奖补资金。
10.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