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与国寿远通公司续签资金占用协议所涉重大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临时信息披露编号【2022】-【20220114-1】)
2021 年 12 月 28 日,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我公司”)与国寿远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寿远通公司”)签订《资金占用协议》。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19〕35 号,以下简称“35号文”)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我公司与国寿远通公司之间的重大关联交易,现将有关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对手情况
国寿远通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5844942348)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25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酒店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房地产信息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国寿远通公司为我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我公司在 35 号文下的关联方。
二、关联交易类型及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类型
利益转移类关联交易。
(二)交易标的情况
x项关联交易的标的为我公司向国寿远通公司提供的 8
亿元(人民币,下同)资金。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我公司向国寿远通公司提供资金 8 亿元,国寿远通公司每季度按期向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至五年(含五年)金融机构现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年利率 4.75% 执行,资金占用期内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至五年(含五年)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的,于次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最新调整后利率。
(二)交易结算方式
国寿远通公司按季度向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到期偿还占用资金。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资金占用协议》自 2021 年 12 月 28 日双方签字盖章
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2026 年 11 月 20 日。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x次交易为利益转移类关联交易,资金占用费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至五年(含五年)金融机构现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年利率执行。该利息价格未偏离市场价格水平,相关约定符合市场化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一方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2021 年 10 月 28 日,我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
委员第 4 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初审原则通过本项关联交易。
2021 年 10 月 28 日,我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现场会议方式最终审议通过本项关联交易。会议共 7 名董事参加,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六、银保监会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无。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反映。
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