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拟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8,908 万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发行对象为饶陆华、桂国才、孙俊、深圳市国银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银资本稳健 1 号证券投资基金、郭伟、祝文闻、陈长宝,发行对象拟用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各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如下: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6088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一、交易概述
1、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拟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8,908 万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发行对象为xxx、xxx、xx、深圳市国银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银资本稳健 1 号证券投资基金、xx、xxx、xxx,发行对象拟用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各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如下:
发行对象 | 认购金额 (万元) | 认购股份 (万股) | 认购比例 |
xxx | 101,578.40 | 4,760 | 53.44% |
xxx | 24,754.40 | 1,160 | 13.02% |
xxx | 21,297.32 | 998 | 11.20% |
xx | 10,029.80 | 470 | 5.28% |
xxx | 16,858.60 | 790 | 8.87% |
xxxxxxxxxxxxxxx-xx xxxx 0 x证券投资基金 | 8,536.00 | 400 | 4.49% |
xx | 7,042.20 | 330 | 3.70% |
合计 | 190,096.72 | 8,908 | 100.00% |
发行对象与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10 月、2016 年 4 月和 2016 年 6 月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2、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中,xxxx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xxx为公司董事、副总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xxx、xxx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该等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4、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变。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相关情况
x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xxx、xxx、xx、深圳市国银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银资本稳健 1 号证券投资基金、xx、xxx、xxx,基本情况如下: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xxx
xxx,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65 年 7 月,高级经济师,毕业于哈尔滨理工大学经济管理系并获学士学位,2008 年 7 月获清华
EMBA 硕士学位,曾在电子部武汉国营七一〇厂负责技术及管理工作;1996 年创立本公司以来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2001 年被评为xxxxxxxxx“xxxxxx”,0000 年被广东省人民政府评为“广东省优秀民营企业家”,曾先后被深圳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第一届第二次会员大会授予“永久荣誉会长”和“企业优秀管理者”光荣称号。2003 年当选为中国计量协会副理事长,2005 年 5 月及 2010 年 5 月分别当选xxxxxxxxxxxxxx,0000 年 9 月当选xxxxxx(xxx)xxxxxx,0000 年 1 月当选江西省第十一届政协委员,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业务范围 |
深圳市金粤投资有限公司 | 10,500 | 100% |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
成都果豆数字娱乐有限公司 | 200 | 95% | 游戏软件研发;网络技术研发、技术咨询;网页设计;计算机软硬件研发及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服务。 |
成都逗溜网科技有限公司 | 1,000 | 90% | 软件开发及维护、计算机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施工;网页设计、图文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
深圳市柯妮丝 麗服装有限公司 | 2,500 | 81.66% | 服装及饰品的设计与销售(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 |
深圳市新游时代科技有限公 | 100.00 | 81% | 从事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移动网络科技等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维护;计算 |
截至本次发行预案公告日,xxx持有公司股份 195,286,7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96%,xxx所参控股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业务范围 |
司 | 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网页 设计;软件开发;从事广告业务。 | ||
深圳市正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6,466 | 56.22% | 一般经营项目:光电子器件、精细玻璃及xx设备的技术开发、销售及技术咨询;触摸屏材料、镀膜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及销售;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6 年 8 月 21 日);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许可经营项目:触摸屏材料、镀膜产品的技术开发、 生产及销售;普通货运。 |
南昌市正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5,000 | 深圳市正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持股 100% | 镀膜产品、触摸屏材料生产、销售;光电子器件、精细玻璃及xx设施的销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国内贸易;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
深圳市深赛尔股份有限公司 | 7,500 | 16.60% | UV 光固化高分子树脂材料、水性高分子新材料、UV油墨涂料、水性油墨涂料、高性能防腐涂料油漆、五金塑胶涂料、汽车用涂料、内外墙涂料、清洗剂、稀释剂、电子浆料的生产、研发(具体项目由分公司经营)。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印刷油墨(32199)、丙烯酸漆稀释剂(32198)、丙烯酸底漆(33646)、丙烯酸清漆(32198)、丙烯酸烘漆(33646)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设备涂 装施工;普通货运。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业务范围 |
深圳市亚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 | 3.1% | 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电子产品、光电产品的技术开发;电子设备、通讯设备、机电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的技术咨询;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 可经营)。 |
深圳天基权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500 | 4.44% | 生物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电子产品、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日用百货;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具体按深贸证字第 2003-0838 号执行);II 类:6821 医用电子仪器设备、 6822 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6824 医用激光仪器设备;II 类、Ⅲ类 6840 临床检验分析仪器的生产(由分支机构生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 x经营)。 |
深圳市灵游科技有限公司 | 1,000 | 5.17% | 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设计;网络技术开发与咨询,电子产品的开发与销售,游戏软件的技术开发;经营电子商务;动漫的开发与设计。 许可经营项目:从事广告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仅限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和移动网络服务业务)。 |
惠州市玉浠服装有限公司 | 100 | 50% | 服装设计、销售。 |
深圳市我来秀科技有限公司 | 10 | 90% | 一般经营项目:从事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移动网络科技等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维护;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网页设计、软件技术开发。(以上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 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业务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网上从事广告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审批的,需取得许可后方 可经营)。 | |||
安徽宝利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 | 95,000 | 7.1% | 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及酒店投资;物业管理;商品房销售;装饰材料研发及销售;网络科技、软件研发;投资、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国内广告代理设计、制作及发布(以上凡涉及许可的项 目均凭许可证件经营)。 |
江阴市恒润重 工股份有限公司(注) | 6,000 | 2.38% | 生产、加工锻件、不锈钢法兰盘、碳钢法兰盘、机械 零部件;金属材料的研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成都玩星网络有限公司(注) | 1,000 | 74.38% | 网络工程设计、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 术进出口。(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限制的除外,需许可证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 |
深圳市掌中酷 柚科技有限公司(注) | 1,000 | 25.59% | 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电脑图文设计、平面设计、 企业形象策划;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咨询(以上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登记前须审批的项目除外)。 |
深圳市赣商联 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 | 4,900 | 2.04% | 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投资管理(不 含限制项目);投资顾问(不含限制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股权投资、资产受托管理。 |
深圳市前xx诚建鑫投资基金企业(有限 合伙)(注) | 112,000 | 2.68% | 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 |
深圳市红土孔雀创业投资有 | 25,000 | 12% | 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业务范围 |
限公司(注) | |||
深圳市选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 | 1,875 | 40% | 智能终端及相关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智能终端测试及技术维护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及技术维护;软件设计、技术转让;国内贸易;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均不含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审批的项目,审批的项目需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 营) |
上海颐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 | 125 | 15% | 网络信息、计算机、系统集成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设计开发,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除卫星地面接收装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
深圳逗溜网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80% | 电脑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编程;计算机软件设计; |
深圳市追梦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80% | 计算机数据库,计算机系统分析;提供计算机技术服务;计算机编程;计算机软件设计;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网页设计; 图文设计。 |
深圳魔饭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70% | 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编程;计算机软件设计;美术设计、电脑动画设计;文化交流活动策划。 许可经营项目:文艺创作与表演。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业务范围 |
深圳市前海大米成长创业投资 基 金 企 业 (有限合伙) | 15,000 | 18.67% | 创业投资;股权投资;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
深圳市汇博红瑞一号创业投资 合 伙 企 业 (有限合伙) | 10,000 | 20% | 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业务。 |
深圳市茶博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1,600 | 9.375% | 一般经营项目:品牌策划;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兴办实业;投资策划,投资咨询;企业管理以及其他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旅游业投资;旅游工艺品、xxx的销售;文化产品的开发与销售;会议服务;功夫养生咨询;太极禅院的开办与管理; 许可经营项目:从事书画、文化经纪业务;经营演出 及其经纪业务;茶艺制售;餐饮服务。 |
同创绿特建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注) | 1,000 | 90% |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勘察设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销售建筑材料、墙壁、地板及其他物品的贴面、覆盖物、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机械 设备;投资管理。 |
深圳市前海茶溪智库投资管理 有 限 公 司 (注) | 1,000 | 50% | 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股权投资(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投资顾问(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 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
深圳市必做网络科技有限公 | 142.857 | 15% | 一般经营项目:网络技术、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软硬件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业务范围 |
司 | 的开发及销售;市场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计算机网络产品技术、手机商城 APP 和后台 Web 的技术开发。 许可经营项目:从事广告业务。 | ||
深圳市趣虹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15% | 电脑图文设计;系统软件开发设计;电子产品开发和 设计;通讯器材、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电子玩具开发设计;国内贸易。 |
北京清创投加 速壹号投资中心 | 700 | 14% |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
2、xxx
xxx,男,中国国籍,1977 年 9 月生,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仪器科学与技术专业并获硕士学位。xxx 2002 年 7 月至 2013 年 8 月任职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 8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储能事业部总经理、南昌科陆公交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深圳市科xx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xxx持有公司 18,500 股股份和 20,000 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
xxx无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
(二)非关联方基本情况
1、深圳市国银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银资本稳健 1 号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市国银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通过其管理的国银资本稳健 1 号证券投资基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深圳市国银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国银资本稳健 1 号证券投资基金的情况如下:
(1)企业概况
企业名称 | 深圳市国银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住所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0000 |
法定代表人 | xxx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1 年 4 月 25 日 |
(2)控制关系及股权结构
深圳市国银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控制关系如下:
深圳市国银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xxx
15.91%
xxx
20%
王洁芳
64.09%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深圳市国银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比例 |
1 | xxx | 705 | 64.09% |
2 | xxx | 220 | 20% |
3 | xxx | 175 | 15.91% |
合计 | 1,100 | 100% |
(3)最近 3 年主要业务的发展状况和经营成果
深圳市国银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对外提供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市场营销策划等。深圳市国银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处于前期筹备阶段。
(4)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深圳市国银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资产总额 | 2,847,945.11 |
负债合计 | 6,312,704.27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9,160,649.38 |
项目 | 2015 年度 |
营业收入 | - |
利润总额 | -523,276.58 |
净利润 | -523,276.58 |
(5)关于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
深圳市国银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经就以下事项出具承诺:公司为本次认购设立的资产管理产品为本公司自主管理产品,该资产管理产品及其委托人之间不存在分级或其他结构化安排,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委托人为其认购份额的合法持有人。该资产管理产品用于认购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的资金来源合法,本公司发行和管理该资产管理产品不存在侵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形。
(6)国银资本稳健 1 号证券投资基金的情况
深圳市国银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法设立的稳健 1 号证券投资基金参与
x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深圳市国银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银资本稳健 1 号证券投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编码:S65767)。
国银资本稳健 1 号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持有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基金份额持有人 | 认购本次发行金额 |
1 | xxx | 0,000.00 |
2 | xxx | 1,067.00 |
3 | xxx | 1,067.00 |
合计 | 8,536.00 |
国银资本稳健 1 号证券投资基金最终持有人为 3 人,穿透披露情况如上表所示。
2、xx
xx,女,中国国籍,1978 年 12 月生。xx于 2001 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南网营销中心总经理。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xx持有公司 20,000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xx无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
3、xx
xx,男,1963 年 12 月出生,毕业于北京大学电化学专业并获硕士学位。xx于 2003 年至 2010 年任xxxxxxxxxxxxxx,0000 年至今任深圳市长河动力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北京国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总经
理。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除持有北京国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63.333%股权外,xx无其他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
4、xxx
xxx,男,1975 年 11 月 6 日出生,毕业于哈尔滨工程大学并获硕士学位,历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项目经理,美国敏迅通讯技术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产品工程师、客服经理,2009 年 4 月至今任深圳芯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 年 10 月至今任分宜珑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xxx持有分宜珑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5%出资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除上述企业外,xxx无其他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
5、xxx
xxx,男,1976 年 5 月出生,历任河南省省直机关单位科员、中科健股份河南分公司区域经理、营销总监、河南通利家电集团公司项目经理、河南三联通讯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 年 6 月至今任百年金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 6 月至今任上海太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普通合伙)合伙人。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xxx持有上海太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普通合伙)
38.31%出资并担任合伙人。除上述企业外,xxx无其他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 8,908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190,096.7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智慧能源储能、微网、主动配电网产业化项目 | 75,971.09 | 28,001.44 |
2 | 新能源汽车及充电网络建设与运营项目 | 58,604.87 | 45,927.44 |
3 | 智慧能源系统平台项目 | 73,360.20 | 69,731.20 |
4 | 110MW 地面光伏发电项目 | 102,496.38 | 46,436.64 |
合计 | 310,432.54 | 190,096.72 |
四、交易定价政策与依据
1、定价方式
x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 21.34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注: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如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低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之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70%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以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70%为准。
2、定价的公允性
x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原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五、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6 年 6 月,发行方即公司(甲方)与认购方(xxx、xxx、xx、xxx)分别签署了《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1、xxx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变更为 4,760 万股,认购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认购总金额变更为 101,578.40 万元。
2、xxx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变更为 998 万股,认购本次非公
开发行的认购总金额变更为 21,297.32 万元。
3、xx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变更为 470 万股,认购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认购总金额变更为 10,029.80 万元。
4、xxx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变更为 1,160 万股,认购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认购总金额变更为 24,754.40 万元。
六、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x次发行预案披露前 24 个月内,发行对象中xxx、xx与公司之间存在重大交易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xxx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x次发行预案披露前 24 个月内,xxx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主要为关联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万元) | 担保起始日 | 是否履行完毕 |
科陆洲、鸿志软件、xxx、xxx | 科陆电子 | 15,000.00 | 2014.7.2 | 是 |
科陆洲、科陆能源、饶陆华 | 科陆电子 | 10,000.00 | 2014.3.24 | 是 |
xxx、xxx | 科陆电子 | 70,200.00 | 2014.11.12 | 是 |
科陆洲、鸿志软件、xxx、xxx | 科陆电子 | 25,000.00 | 2014.10.9 | 是 |
xxx、xxx、科陆洲、科陆能源 | 科陆电子 | 15,000.00 | 2014.6.30 | 是 |
xxx、xxx | 科陆电子 | 12,000.00 | 2014.11.21 | 是 |
xxx、xxx、鸿志软件、科陆能源 | 科陆电子 | 10,000.00 | 2014.10.22 | 是 |
xxx、xxx | 科陆电子 | 7,000.00 | 2014.12.8 | 是 |
科陆电子、科陆能源、xxx、xxx | 格尔木电力 | 6,800.00 | 2014.12.1 | 否 |
xxx、xxx、科陆能源 | 科陆电子 | 6,500.00 | 2015.1.5 | 否 |
科陆洲、鸿志软件、xxx、xxx | 科陆电子 | 15,000.00 | 2015.7.27 | 否 |
鸿志软件、xxx、xxx | 科陆电子 | 12,000.00 | 2015.8.31 | 否 |
xxx、xxx | 科陆电子 | 12,000.00 | 2015.2.9 | 否 |
xxx、xxx | 科陆电子 | 10,000.00 | 2015.3.21 | 否 |
xxx、xxx | x陆电子 | 10,000.00 | 2015.3.9 | 否 |
xxx、xxx、鸿志软件 | 科陆电子 | 5,000.00 | 2015.2.5 | 否 |
xxx、xxx、科陆洲、科陆能源 | 科陆电子 | 15,000.00 | 2015.8.25 | 否 |
x陆华 | 科陆电子 | 18,000.00 | 2015.11.23 | 否 |
x陆华 | 科陆电子 | 30,000.00 | 2015.7.21 | 否 |
科陆能源、饶陆华 | 科陆电子 | 10,000.00 | 2015.2.4 | 是 |
深圳市xx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xxx、xxx | 鸿志软件 | 500.00 | 2015.8.12 | 否 |
深圳市xx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xxx、xxx | 科陆电源 | 500.00 | 2015.8.7 | 否 |
深圳市xx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xxx、xxx | 科陆物联 | 500.00 | 2015.8.12 | 否 |
深圳市xx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xxx、xxx | 科陆物联 | 500.00 | 2015.8.13 | 否 |
科陆电子、xxx、xxx | xxx电力 | 6,000.00 | 2015.1.18 | 否 |
科陆电子、xxx | xxxx | 18,100.00 | 2015.5.15 | 否 |
科陆电子、xxx、xxx | xxx特变 | 15,000.00 | 2015.7.22 | 否 |
科陆电子、科陆能源、xxx、xxx | 哈密源和 | 75,000.00 | 2015.7.29 | 否 |
科陆电子、xxx | 国电光伏 | 40,000.00 | 2015.8.5 | 否 |
xxx、xxx | 科陆电子 | 6,000.00 | 2015.1.18 | 否 |
xxx、xxx | 科陆电子 | 500.00 | 2015.8.12 | 否 |
xxx、xxx | 科陆电子 | 500.00 | 2015.8.7 | 否 |
xxx、xxx | 科陆电子 | 500.00 | 2015.8.12 | 否 |
xxx、xxx | 科陆电子 | 500.00 | 2015.8.13 | 否 |
xxx、xxx、科陆能源 | 科陆电子 | 65,000.00 | 2015.7.1 | 否 |
x陆华 | 科陆电子 | 15,600.00 | 2015.5.11 | 否 |
xxx、xxx | 科陆电子 | 15,000.00 | 2015.7.22 | 否 |
x陆华 | 科陆电子 | 40,000.00 | 2015.8.5 | 否 |
xxx、xxx | 科陆电子 | 80,000.00 | 2015.12.23 | 否 |
xxx、xxx、科陆洲、鸿志软件 | 科陆电子 | 13,000.00 | 2015.12.29 | 否 |
xxx、xxx、鸿志软件 | 科陆电子 | 15,000.00 | 2015.9.24 | 否 |
xxx、xxx、鸿志软件 | 科陆电子 | 13,000.00 | 2015.10.12 | 否 |
xxx、xxx、鸿志软件、科陆能源 | 科陆电子 | 10,000.00 | 2015.12.7 | 否 |
x陆华 | 科陆电子 | 5,000.00 | 2015.12.8 | 否 |
科陆电子、xxx | 南昌科陆 | 10,000.00 | 2015.12.8 | 否 |
2、xx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2015 年 5 月 20 日,公司和xx、北京国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电池”)签订了《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xx关于北京国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书》。根据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 4,000 万元收购xx所持有的国能电池 13.33%的股权。上述股权变更手续已经完成。
2015 年 6 月 16 日,公司和xx、国能电池签订了《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xx关于北京国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书》。根据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 7,200 万元受让xx所持有的国能电池 16.67%的股权。公司对国能电池的持股比例由 13.33%增加到 30%。上述股权变更手续已经完成。
3、xxx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2015 年 10 月 16 日,公司与xxx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分宜珑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了《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分宜珑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深圳芯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之股权转让协议书》。根据协议,公司以自筹资金 53,100 万元收购分宜珑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有的深圳芯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本收购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和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xxx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2015 年 10 月 16 日,公司与xxx担任合伙人的上海太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普通合伙)签订了《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太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普通合伙)关于百年金海科技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之股权转让协议书》。根据协议,公司以自筹资金 38,880 万元收购上海太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普通合伙)所持有的百年金海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本收购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和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除此上述交易之外,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 24 个月内,本次发行对象中其他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的情况。
七、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预案及其调整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中,xxxx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长兼总裁,xxx为公司董事、副总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xxx和xxx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该等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有关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相关议案的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与关联方签订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定价公允,条款设置合理合法,该关联交易的实施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及核心管理人员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和信心,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等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本次发行方案、预案及其调整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实现持续稳定发展。
(2)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所涉及的相关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
3、公司与xxx、xxx、xxx、xx签署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4、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