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1-66049采购项目编号:M4400000707010753
广东省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1-66049采购项目编号:X0000000000000000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数据上报配套改造项目采购人: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第一章投标邀请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数据上报配套改造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数据上报配套改造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1-66049
采购项目编号:X0000000000000000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数据上报配套改造):
采购包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品目 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 务 | 数据上报配套改造 | 1.00(项) | 详见第二章 | 1,500,0 00.00 | 否 |
x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数据上报配套改造):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数据上报配套改造):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已领购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
0.xxxxx
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地址: xxxxxxx00x联系方式: 020-876180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xxxxxxx000xxxxx00x联系方式: 020-835440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卓工
电话: 000-00000000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400-183-2999
数字证书CA技术服务热线:000-000-0000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随着卫生改革不断深化和临床业务学科建设发展,医院现有信息基础架构和业务应用系统需要适应不断涌现的新需求,在信息集成和数据分析利用方面需要不断完善,截止2021年,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拥有已建和在建系统100多个。随着业务系统的不断增加和旧系统的更新换代,提高各系统间的信息交互能力、提高全数据采集率和应用率是医院目前面临的主要挑战。同时,根据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要求,医院需要做好数据资源标准化建设,互联互通标准化建设和临床数据应用等信息化工作以配合推进智慧健康医疗服务,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整合共享和促进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等工作。
2、项目建设目标
x次项目建设目标包含:
1)实现院内检查,检验信息跟其它医疗机构数据互认效果;
2)实现患者新冠检测结果上报国家;
3)实现患者健康码信息获取,通过健康码信息进行院内注册;
4)实现急诊绿道系统和设备系统的对接,完善信息化管理体系;
5)实现病案号统一管理,完善患者主索引改造,优化数据质量;
6)实现影像教研协同和GCP系统对接,完善信息化管理体系;
7)实现患者慢病管理计划对接,患者可通过移动端进行了解慢病管理情况;
8)实现移动医保支付升级改造。
采购包1(数据上报配套改造):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项目启动之日起180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的安装、调试,并保证正常运行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40%,★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后,凭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中标人公章)、双方共同签署完毕的本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中标人公章) 、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收据,由采购人自收齐上述文件起3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 2期:支付比例60%,★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凭中标人的项目验收申请及项目验收相关材料、项目验收合格的采购人盖章确认的项目验收意见,由采购人自收齐上述文件起3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 人支付合同总价的60%。 |
验收要求 | 1期:试运行期满且系统运行正常后,中标人按合同所列货物标准,向采购人提供完成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涉及的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原厂安装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及 安装、测试、试运行合格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一式二套交予采购人(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 2期: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交的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后 5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 5个自然日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中标人应当按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再次修改的费用。中标人保证自提交验收报告之日起 20个自然 日内通过验收,否则中标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3期:验收通过的,采购人出具验收证明之日为项目验收合格之日。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10%,说明:合同签订后,为保证中标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切实履行合同中承诺的履约义务,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在验收合格后,将合同总价7%的履约保证金在20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给中标人;免费维护期内如果未发生中标人不履行或不当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情况,则采购人在免费维护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总价3%履约保证金无息支付给中标人。采购人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按期退回保证金的, 需支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总价的1‰作为赔款。 |
其他 | 其他: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意采购人以任何形式对我方投标文件内容及采购人认为有必要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 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应将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附件中“补充 附件”内容填写好相关信息后附在投标文件中。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核心产品 ( “△ ” )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 (元) | 分项预算总价 (元) | 面向对象情况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数据上报配套改造 | 项 | 1.00 | 1,500,000.00 | 1,500,000.00 | 否 | - | 详见附表 一 |
注:若存在多项核心产品,当不同供应商提供的任意一项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则视同其是所响应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供应
商。
附表一:数据上报配套改造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主要涉及院内信息化改造和完善。提供完整的日志查询体系,能够在院内信息平台上查询。接口发生故障时,可发出故障报警。 1.检查检验互认对接 跟xxxxxxxxx,xxxxxxxxxx,xx检查检验报告在区域机构内互认,减少患者重复诊疗情况; 1)门诊电子病历系统改造 ●门诊医生工作站在开立检查,检验项目的时候,通过院内平台,可获取其它医疗机构相同诊疗项目的结果; ●获取结果后,判断患者结果是否符合当前病情情况,如符合可承认该结果并把承认的信息上传 ,如不符合可描述相关理由,保存并上传; 2)院内平台改造 ●▲定时上传院内患者挂号信息到市平台;(提供截图) ●▲定时上传院内患者检查,检验报告信息到市平台;(提供截图) 2.患者新冠检测数据上报(含东院) 跟广东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系统检测机构进行数据对接,患者在本部或东院进行的新冠检测报告结果可进行上报,患者可以通过穗健康等公众号查看上报结果; ●院内平台实时收集患者新冠结果信息,包含门诊,急诊,体检患者; ●▲根据收集到的新冠报告信息,定时(2小时之内)上传到检测机构;(提供截图) 3.健康码信息获取 中山一院微信公众号通过跟腾讯对接,获取健康码信息。 l▲患者通过中山一院微信公众号,可直接获取健康码;(提供截图) |
1 | l获取健康码后,通过健康码信息直接在院内进行注册,建档。 4.急诊绿道系统对接 完善院内信息系统数据对接,解决急诊绿道数据信息孤岛情况; l通过急诊绿道系统注册的患者信息推送到院内平台进行存储; ●▲院内平台根据注册信息向急诊绿道系统推送检查,检验报告信息,实现数据互联互通,能够实时查看推送日志;(提供截图) ●▲院内平台收集急诊绿道系统业务数据信息,进行数据分析,为使用部门提供决策使用;(提供截图) 5.设备系统对接 完善院内信息系统数据对接,解决设备系统数据信息孤岛情况; ●院内平台通过接口方式提供基础字典数据给设备系统,实现数据共享,能够实时查看推送日志 ; ●▲院内平台提供检查预约,检查报告,患者业务信息,体检业务信息给设备系统,设备系统通过获取信息进行业务处理;(提供截图) ●▲院内平台收集设备系统业务数据信息,进行数据分析,为使用部门提供决策使用;(提供截图 ) 6.病案号统一管理 由于目前院内患者数据量大,数据质量不完整,同一患者在院内有多个门诊号或住院号的情况,造成病案科在进行归档的时候都需要人工核实患者信息,增加了病案科工作量,为减少人工核对的方式,提供工作效率,完善统一管理患者信息,需要进行病案号统一管理改造; ●通过住院患者实名认证,确定患者身份,实名认证方式可通过人工窗口,自助机方式进行实名 ; ●▲患者信息通过院内平台EMPI主索引进行关联,关联患者信息提供给业务系统查询,获取准确的信息; ●通过EMPI主索引关联后信息可以为病案室提供数据支持,减少人工核对的时间。 ●▲通过EMPI主索引关联后信息可以实现患者数据统一管理,数据分析使用。 7.放射科德为影像教研协同系统对接 完善院内信息系统数据对接,解决影像教研系统系统信息孤岛情况; ●▲院内平台通过接口方式提供基础字典数据给德为影像教研协同系统,实现数据共享;(提供截图) ●▲德为影像教研协同系统通过信息获取,进行业务开展;(提供截图) ●▲院内平台德为影像教研协同系统业务数据信息,进行数据分析,为使用部门提供决策使用;(提供截图) 8.慢病管理系统移动端对接 完善院内信息系统数据对接,解决慢病管理系统信息孤岛情况,同时实现慢病管理移动服务对接 ,医生和患者可通过移动端进行慢病管理计划的制定和沟通; ●院内平台通过接口方式提供基础字典数据给慢病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共享; ●慢病管理系统通过获取信息可制定相关慢病管理计划,服药计划; ●▲医生可通过医护端APP进行慢病管理的功能使用;(提供截图) ●▲患者可通过患者端APP进行慢病管理计划的查阅和跟医生进行交流;(提供截图) 9.移动医保支付升级改造 |
为响应医保局政策,提升患者服务,完善移动支付功能,进行患者APP医保移动支付升级改造; ●▲调整患者APP IOS端医保患者在线支付模式,通过新的方式进行移动医保支付,提升移动医保支付使用率。(提供截图) ●▲调整患者A P P xx端医保患者在线支付模式,通过新的方式进行移动医保支付,提升移动医保支付使用率。(提供截图) ●▲调整中山一院微信公众号医保患者在线支付模式,通过新的方式进行移动医保支付,提升移动医保支付使用率。(提供截图) 10. GCP检查系统对接 完善院内信息系统数据对接,解决GCP检查系统可调用申请单开立检查项目的情况; ●▲实现GCP系统开立检查申请单流程闭环效果;(提供截图) ▲院内平台收集GCP系统业务数据信息进行数据分析,为使用部门提供决策使用。(提供截图) |
2 | 实施、培训、运行及售后服务 1.系统实施 (1)供应商需提供项目详尽的实施方案和进度表。 (2)供应商应在系统实施方案中描述具体的实施团队的组成、工作的内容、投入人员、项目进程表及采购人的配合等内容。在所有工作开展之前,中标人的实施人员应制定一套完整科学可行的实施方案,作为项目实施的总体计划和步骤。实施方案内容大致包括。 1)组织保障安排: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中的责任分工等。 2)制定具体的实施流程、实施内容。 (3)实施期间,中标人须派遣具有经验丰富的,参与过同类项目的技术人员进行项目建设工作。 2.培训 (1)从合同签订开始,供应商相关技术人员免费对所有科室骨干进行分期、分批的各种技术培训 。根据不同专业、不同管理要求对科室负责人及所有上岗操作使用人员进行系统主要功能、系统操作使用方法、系统工作流程培训。通过培训,使他们较好的掌握应用软件的使用方法,熟悉系统工作流程,基本达到数据录入准确、及时、迅速的要求。 (2)培训对象包括系统管理员、管理人员、操作员(医生、护士、技术员)等。 (3)培训计划:包括系统管理员的培训、操作骨干的培训和操作人员的培训时间安排、培训方法和内容。 3.运行 供应商提供详尽的系统运行方案。系统运行分为试运行、正式运行、稳定运行及系统移交等步骤 。 4.售后服务 (1)★系统免费维保期(质保期)为1年,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免费维保期内供应商应采用定期走访、现场服务、电话和网络咨询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全方位技术服务;如系统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行,供应商在接到医院的请求后,应立即安排技术人员进行软件维护,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对故障进行及时处理,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2)中标人必须提供7×24小时的响应。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2小时 ,于4小时内排除故障。 (3)免费提供系统扩充、升级方面的技术支持服务。 (4)系统免费维保期到期后如签订维保合同,每年维保费用不得超过中标金额的10%,质保期后如需现场驻场服务,维护费用另行商议。维保期内,应用软件系统免费升级,软件如出现质量故障,由中标人维修。 (5)系统知识产权归属中标人所有,可以与医院共享,包括但不限于软件著作权、技术专利权、 设计方案图纸、各种说明书、测试数据资料、部分程序源代码以及其他技术文档等。 | |
3 |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
一、名词解释
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
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
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
(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
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
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
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
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二、须知前附表
x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1 | 采购包情况 | x项目共1个采购包 |
2 | 开标方式 | 现场电子开标 |
3 | 评标方式 | 现场电子评标 |
4 | 评标办法 |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
5 | 报价形式 | 采购包1:总价 |
6 | 报价要求 | 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
7 | 现场踏勘 | 否 |
8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9 | 投标保证金 | 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15,000.00元整。开户单位: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 3602000129201837566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一支行 支票提交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至开标地点 汇票、本票提交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至开标地点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 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 |
10 | 投标文件要求 | 一、电子投标文件: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供应商应保证该优先步骤 (2)若现场无法使用系统进行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须在开标现场递交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U盘(或光盘) 1 份。 供应商保证该后备步骤。二、纸质投标文件: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 1 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 2 份。 供应商须满足上述事项“一、电子投标文件”中(1)或(2)的要求,和“二、纸质投标文件”的要求。请保证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如有)一致,如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
11 | 中标候选供应商 推荐家数 | 采购包1: 2家 |
12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采购包1: 1家 |
13 | 有效供应商家数 | 采购包1:3家 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 |
14 | 项目兼投兼中规 则 | 兼投兼中:本项目兼投兼中。 |
15 | 中标供应商确定 方式 |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 |
16 | 代理服务费 | 收取。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采购预算金额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发改办价格【2 003】857号)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服务类下浮40%计算 |
17 | 代理服务费收取 方式 | 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
18 | 其他 | |
19 | 开标解密时长 | 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 |
20 | 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 | 采购包1:否 |
三、说明
1.总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适用范围
x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3.进口产品
x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投标的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
用。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5.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3 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
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7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
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
6.1 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2 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划分见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 责。
8.纪律与保密事项
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
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
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
10. 现场踏勘(如有)
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
件。
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
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五、投标要求
1.投标登记
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2.投标文件的制作
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
(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2.3 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3.投标文件的提交
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
(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
(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解密
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查询的信息为准。
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投标人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
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标或评标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
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
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投标有效期
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
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
8.样品(演示)
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
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
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开标、评标和定标
1.开标
1.1 开标程序
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
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
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
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编制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1.2开标异议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3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
(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投标客户端编制同时生成的)。
2.评审(详见第四章)
3.定标
3.1中标公告:
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3.2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终止公告:
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xx/)、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质疑
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
(4)提出质疑的日期。
2.3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
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0-83541759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28室邮编:510060
3.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6号北裙楼313室
电 话:020-83188580、83188586、83188500、83188511
邮 编:510030
传 真:020-83357559
八、合同签订和履行
1.合同签订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广州市规定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
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
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3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
2.合同的履行
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
第四章 评标
一、评标要求
1.评标方法
采购包1(数据上报配套改造):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2.评标原则
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
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
3.评标委员会
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2)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4.7 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
4.8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
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投标无效的情形
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
6.定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
7.价格修正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
(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
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
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采购包1(数据上报配套改造):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本项目服务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 | 6% | 投标(响应)供应商报价给予 C1的价格扣除(C1的取值范围见价格扣除比例),即:评 |
标(评审)价=核实价-小微 企业产品核实价×C1 |
2 | 节能、环保产品 | —— | 1% | (一)节能 (a)投标人所投的节能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报价给予C 3的价格扣除( C3的取值范围为1%)即:评标价=核实价(经符合性审查进行必要的更正后的投标价) -节能产品核实价×C3。(b )本条款中节能环保两种修正原则不同时使用。 (二)环保 (a)投标人所投的环境标志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报价给予C4的价格扣除 ( C4的取值范围为1%)即:评标价=核实价(经符合性审查进行必要的更正后的投标价 )-环保产品核实价×C4。( b)本条款中节能环保两种修正原则不同时使用。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 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
(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
系统抓取并记录到供应商与同项目(采购包)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采购包1(数据上报配套改造):
序号 | 资格审查内容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 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
2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 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2020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 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 |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 | 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
5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 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
6 | 信用记录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 .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
7 |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
8 | 特定资格要求 | x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9 | 特定资格要求 | 已领购本项目招标文件。 |
10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 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采购包1(数据上报配套改造):
序号 | 评审点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投标报价 | 1)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内最高限价 2)对本项目(所投包号内)全部招标内容 进行投标报价 3)投标报价是唯一确定的。 |
2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 |
3 | 签署及盖章 |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
4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 托书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 |
5 | 投标有效期 | 提供《投标函》,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6 | “★”号条款响应 |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号条款的技术、商务要求:投标方案不得对实质性技术 与商务的(即标注★号条款)条款产生偏离。 |
7 | 附加条件 | 投标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8 | 报价合理性 | 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
9 | 其他情形 | 不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 |
2.投标文件澄清
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
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 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
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详细评审
表三详细评审表:
采购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30.0分技术部分60.0分 报价得分10.0分 | |
用户需求书“▲”号重要条款的响应程度 (20.0分) | 根据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用户需求书“▲”号重要条款的响应情况予以评审:全部满足采购项目内容中“▲”号重要条款的,得20分; 每出现一处“▲”号重要条款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 注:用户需求中若有要求提供相应 证明材料的需同时提供,否则不得分。 | |
用户需求书非“▲”号一般条款的响应程度 (10.0分) | 根据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用户需求书非“▲”号一般条款的响应情况予以评审 : 全部满足采购项目内容中非“▲”号一般条款的,得10分; 每出现一处“ ▲”号一般条款负偏离,扣0.5分,扣完为止。 注:用户需求中若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需同时提供,否则不得分。 | |
技术部分 | 项目售后服务方案 (12.0分) | 对各投标人或软件开发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以下内容: 1、售后服务的方式、范围、内容。 2、技术支持方式 、服务标准、服务流程、人员支持。 3、运行维护、保养计划、故障分类 、维护响应计划等。 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或软件开发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进行评分: (1)方案内容全面且方案设计科学合理、具备可行性,得12分; (2)方案内容较为全面且方案设计较为科学合理、基本具备可行性,得9分; (3)方案内容不全面且方案设计一般,得6分; (4)方案内容不全面且方案设计较差,得3分; (5)方案内容缺失较多且方案设计不科学,得1分; (6)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
项目实施方案 (12.0分) | 根据投标人或软件开发商对项目整体建设背景、目标、建设需求、建设范围等的理解提出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实施方案:包括完善的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流程,安全、高效的工作手段等)。 (1)方案内容全面且方案设计科学合理、具备可行性,得12分; (2)方案内容较为全面且方案设计较为科学合理、基本具备可行性,得9分; (3)方案内容不全面且方案设计一般,得6分; (4)方案内容不全面且方案设计较差,得 3分; (5)方案内容缺失较多且方案设计不科学,得1分; (6)不提供 方案,不得分。 | |
应急预案 (6.0分) | 根据投标人或软件开发商是否建立符合性、适用性、实际操作性强的各类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审: (1)对突发状况的处理、应急响应措施完善、实用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得6分; (2)对突发状况处理基本可行、应急响应措施简单的、可操作性稍有欠缺的得3分; (3)对突发状况处理模糊、应急响应措施粗糙,方案简单、实用性、可操作性差的得1分; (4)不提 供应急预案,不得分。 | |
商务部分 | 软件著作权及资质 (6.0分) | 投标人或软件开发商取得并提供以下或同类软件著作权证书: 1) 互操作 的医疗信息交换系统应用软件著作权得1分,否则不得分; 2) 数据集成平台 软件著作权得1分,否则不得分; 3) 信息平台监控系统软件著作权得1分,否则不得分; 4)数据仓软件著作权得1分,否则不得分; 5)信息实时同步软件著作权得1分,否则不得分; 6)医院多合一app集成平台著作权得1分 ,否则不得分; 注:以上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 分。换证期内的需提供颁发机构出具的换证证明。 |
项目实施经验 (6.0分) | 投标人或软件开发商提供所投软件是医院信息集成平台或数据中心领域的成功案例,每提供1个案例得2分,最高得6分。 注:需同时提供案例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案例医院方或医院信息部门公章,否则 不得分。 | |
技术研发能力 (10.0分) | 投标人或软件开发商具备本项目服务范围内的信息系统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同时具备以下或同类软件著作权证书得10分,每缺少1项扣1分,最多扣10分。 1)临床预约系统软件著作权; 2)单病种随访系统软件著作权; 3)一体化电子病历系统软件著作权; 4)电子交班系统软件著作权; 5)系统集成平台软件著作权; 6)Android移动医疗系统著作权; 7)不良事件上报系统软件著作权; 8)人口健康信息管理平台软件著作权; 9)中央监控信息平台软件著作权; 10) 一 卡通多途径缴费管理系统著作权; | |
项目业绩 (8.0分) | 投标人或软件开发商提供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或验收单复印件,每份合同或验收单得2分,最多得8分;没有业绩得0分。 注 :合同复印件或验收单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注:满足招 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
4.汇总、排序
采购包1:
1、评标委员会根据最终评审的结果,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确定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中标人:
(1)技术评分(由高到低);(2)节能产品;(3)环保产品。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
的,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技术评分(由高到低);(2)节能产品;(3)环保产品;如以上都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
5.中标价的确定
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
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
(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第五章 合同文本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数据上报配套改造项目合同书
甲 方: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乙 方:xxxx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以下简称甲方)委托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就“xxxxxxxx(项目编
号:xxxxxxxx)”公开招标,并于xxxx年xx月xx日公布的中标结果,甲方与中标人xxxxxxx(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xxxxxxxxxx供货及相关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标的
乙方负责向甲方供应下表中所列的软件(下称“货物”)及其安装调试、试运行、上线、验收和维保服务。
序号 | 产品或服务名称 | 数量 | 项目单价 | 货交甲方指定地点(包括安装到指定位置并通过验 收)含税总价 |
1 | 1套 | xxxxxxxxxx | xxxxxx | |
合计 | 数量1套 | 含税总价: xxxxx元 |
二.合同总价
x合同总价为:人民币xxxxxx元整(大写),即¥xxxxx,该合同总价包括软件价款、整体系统安装、调试至验收合格的费用、与甲方其他软件系统集成互联与数据传递的乙方接口费用、人员培训费用、售后服务费用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应由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和其他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得增加。
三.合同组成
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它有关合同标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补充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货物及服务标准
1.货物为xxxxxxxxx公司全新的、无质量问题、权利瑕疵的(原装)产品,详见附件一。
2.本合同所指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及合同附件的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以要求较高者为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3.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原厂商供货证明函和原厂保修售后服务承诺函作为合同附件。五.到货、安装的时间和地点
1.到货及安装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时间安排如下:
2.1项目启动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个自然日内。
2.2项目工期:
2.2.1项目启动之日起18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安装、调试,并保证正常运行。
2.2.2试运行时间: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进行 30个自然日的试运行。
2.2.3验收时间:试运行期满且设备系统运行正常、稳定后,自收到乙方提交的书面验收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开始验收。乙方应当保证本合同项下所有货物自提交验收报告之日起 20个自然 日内通过验收。
六.保密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
2.上款所列举的任何物件均是甲方的财产。如果甲方有要求,乙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物件及全部复制件完整还给甲方,不得向任何第
三方泄露、提供或私自保存。
3.系统开发过程中至乙方正式向甲方交付项目文档资料时止,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开发过程中的数据、源代码、技术文档以及运行过程中的病人信息、运营管理信息等资料保密,否则,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完成开发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
七.技术文件
1.乙方应在供货同时向甲方提供所有有关本合同执行的技术文件。如果项目必需但合同未作规定的要乙方才能提供的技术文件,乙方也应及时向甲方提供。
2.上述技术文件应包含保证甲方能够正确进行安装、操作、检查、维修、维护、测试、调试、验收和运作的需要的所有内容。
3.甲方按照技术文件的指导进行的任何安装、操作、检查、维修、维护、测试、调试、验收所引起的系统和/或货物或其部件的损坏,由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个自然日内承担更换或维修责任,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上述技术文件一式两套给甲方。
5.所有乙方提供的技术文件的全部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6.乙方在交货时未同时向甲方提供上述技术文件的,甲方有权终止付款,直至乙方补齐有关文件为止。由此造成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时间延误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7.提交货物相关的技术文档(包括但不限于):软件源代码、用户调查与需求分析报告、系统概要设计方案、功能规格说明书、系统详细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包含编码方案)、用户操作手册、系统维护手册、测试报告、软件配置计划、质量保证计划、其他甲方要求提交的文档。
八.知识产权
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本合同项下货物任何一部分时,如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起诉,甲方不涉入任何此等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责任;如甲方涉入纠纷,则乙方同意赔偿甲方因涉入纠纷所承担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纠纷中所产生的一切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和解金额、赔偿金额等。
2.如有关法院、仲裁机构或行政机关禁止甲方继续使用本合同项目下货物的部分或全部,乙方应酌情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1)使甲方重新免费获得使用上述货物的权利,或
(2)免费更换或改造上述货物,使甲方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继续使用该货物。乙方采取上述措施不能免除乙方就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义务。
3.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九.包装、装卸和运输
1.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2.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3.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应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其用处。
4.每一包装箱两个侧面用不褪色的油漆和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做出标记。
5.标记内容包括:箱(件)号、装运标志(唛头)、毛重(kg)、尺码(长×宽×高,用mm表示)、净重(kg)、到货地址、收货人名称、货物名称、合同编号以及“勿近潮湿”、“小心轻放”、“此边向上”等。
6.包装费、运费已包含在合同价内。
7.采用铁路运输、船运或空运的以下单证原件在到货同时交给甲方,其单证副本(或复印件)则应在到货前三天交给甲方:
1)装箱单一式三份,注明合同号、装运标志、货物内容、每件包装尺码及重量;
2)制造厂出具的出厂质量及数量检验证明书各一式一份。十.★付款方式
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为保证乙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切实履行合同中承诺的履约义务,乙方应在合同签订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金 额为合同总价的10%,即人民币 元(¥ )。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在验收合格后,将合同总价7%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
(¥ )在20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给乙方;免费维护期内如果未发生乙方不履行或不当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情况,则甲方在免费维护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总价3%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 )无息支付给乙方。甲方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按期退回保证金的,需支付乙方履约保证金总价的1‰作为赔款。
1. 合同货款按下列步骤分期支付:[ ]
1)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后,凭 i.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
ii.双方共同签署完毕的本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 iii.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收据
由甲方自收齐上述文件起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即人民币 元整(¥xxxxx)。
2)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凭
i.乙方的项目验收申请及项目验收相关材料
ii.项目验收合格的甲方盖章确认的项目验收意见
由甲方自收齐上述文件起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0%,即人民币 元整(¥xxxxxx)。
2. 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
3. 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合法发票后甲方才支付每笔款项。十一.产权与风险转移
合同标的产权与风险转移遵守如下约定:
1.乙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2.货物的产权、损坏、灭失的风险,在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时起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3.因货物未能顺利安装、调试,或在试运行时间内不能满足招标文件及本合同要求,或验收不合格,导致甲方拒收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双方已解除合同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4.产权和风险的转移,不影响因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甲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十二.保险
根据本合同关于产权与风险转移条款规定,乙方承担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并安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的所有风险。因此,乙方应按货物总价的110%价值为货物投保一切险、为派往甲方服务的人员投保人身险、为货物交付前活动可能涉及的第三方投保相关险种,保险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十三.货物检验与测试
1.甲方或其代表有权检验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甲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或甲方测试代表的身份通知乙方。
2.检验和测试可以在乙方的驻地、交货地和/或货物的最终目的地进行(以甲方选择的地点为准)。乙方应提供全部合理的设施和协助,甲方不应承担费用。
3.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乙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
4.甲方在货物到达的目的地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利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乙方的驻地已通过了甲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5.本“货物检验与测试”的有关条款不能免除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它义务。十四.工程质量检验与测试
应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下列各项服务及用户需求书规定的附加服务,所有服务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系统的开发、安装、调试与运行实施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合同货物安装所需的材料及技术资料以及组装/维修所需工具。
2)乙方依据甲方要求派合适的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和调试。
3)乙方派出的安装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技术水平、相应资质和能力,熟悉本合同所述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及安装工艺,有足够能力安装、调试本合同的货物并使之达到本合同要求。
4)乙方已对甲方现场进行详细考察,完全了解现场的状况及环境要求,并承诺不因上述原因对甲方索赔;同时乙方有义务结合甲方实际需求,提出最优实施方案。
5)乙方人员实施及监督所供货物的试运行,并在 9 0 个工作日内对所供货物运行、维护实施监督指导,但监督指导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6)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人员的参与下开展货物的拆箱、安装、通电、调试等逐项工作,并保留好所有开箱随机技术资料和安装等记录。乙方应允许甲方的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系统的安装、测试、诊断及解决遇到的问题等各项工作。
7)乙方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甲方提供本项目采购的所有货物的安装和维护等服务的全部内容,配备相关的连接线缆、安装配件,完成整个货物系统的安装、测试。
2.测试与试运行
1)乙方必须在测试与试运行前,向甲方提供用户需求书及本合同的技术规格、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的测试与试运行方案。
2)测试过程必须在甲方的参与下进行,测试的过程和结果详细记录,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作为验收的文件之一。
3)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货物未达到甲方要求的设计性能,甲方可拒收货物或解除合同。甲方拒收货物或者解除合同,标的物毁损、丢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4)系统测试完成后,乙方向甲方申请进行为期30个自然日的试运行,试运行合格后,甲乙双方签署试运行合格报告。
5)试运行期间若发现整体系统的功能或性能指标未能满足本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则试运行时间顺延,乙方负责对系统继续进行调
试,直至满足要求为止。试运行顺延时间不得超过10个自然日,超过时限的,甲方有权相应推迟付款时间,并按合同总价的5‰/天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试运行时间顺延超过30个自然日仍不能满足要求的,按合同第十九条第1款处理。
6)系统上线期间,乙方必须派遣至少 名开发工程师、 名实施人员、 名项目经理在现场驻场。若存在影响甲方业务运作的需求,该需求必须在一周内完成。
3.项目验收
1)试运行期满且系统运行正常后,乙方按合同所列货物标准,向甲方提供完成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涉及的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原厂安装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测试、试运行合格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一式二套交予甲方(包括纸质版和电子
版)。
2)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后 5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 5个自然日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当按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再次修改的费用。xxxx自提交验收报告之日起 20个自然 日内通过验收,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验收通过的,甲方出具验收证明之日为项目验收合格之日。
4.培训
1)乙方负责提供现场操作、运行、维护的培训方案及必需的培训资料。
2)乙方负责对甲方人员进行操作、维护培训,使得甲方人员能独立、妥善地使用本项合同项下的货物。
3)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培训服务费用。
5.本“工程质量检验与测试”的有关条款不能免除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它义务。十五.合同转让与分包
x合同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须双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还须按合同总价的 %一次性支付甲方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十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如下述要求与用户需求书不一致的,以用户需求书为准,用户需求书未作要求的,按下述要求)
1)乙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目前的最新型号/版本。乙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
2)货物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不一致的,以较高标准为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导致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按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自行承担因此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
3)双方对货物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4)合同项中的货物质量保证期为 1 年。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免费提供合同项下货物的原厂保修服
务。
5)合同项中的软件升级:验收合格后 1 年内乙方无条件提供免费软件升级(含软件打补丁和大小版本更新), 1 年后以最优惠条件提供升级。
6)质量保证期内货物故障的现场响应时间:7×24小时的响应,乙方提供保修服务的指定邮箱为:xxxxxxxx,指定电话为:xxxxxxxx,甲方维修通知的邮件发出后或甲方电话通知乙方后,视为甲方的维修通知送达乙方。乙方必须提供现场7×24小时的响应。工作期间(正常工作 日8:00-18:00)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 小时,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 小时;非工作期间(正常工作日0:00-8:00、18:00-24:00及节假日)软件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 小时,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小时;并于 小时内更换有缺陷的设备或部件、排除故障。乙方不能按时排除故障时,应免费提供备用设备给甲方维持工作,同时甲方有权另行聘请第三方进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系统上线后,乙方派驻具备相应技术资格、职称,且富有本项目经验的工程师 人在甲方医院现场上班,负责现场响应及处理故障,驻场周期 个月。同时,乙方应保证派驻人员的稳定,并提供专业支持团队,负责支持和配合驻场人员完成其无法解决的问题和需求。驻场人员在甲方现场期间,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
8)系统上线后,乙方提供每 一次的巡检服务,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查看系统日志,并根据检查结果提供建议,必要时进行预防性维修,并提交服务报告,提供配置变更、关键时刻值守及现场应急支持服务,及时满足对项目上线后的参数修改、系统配置变更、逻辑空间调整、软件使用故障的诊断/分析/排除、应急处置、重大节日/关键时刻现场值守等服务需求。
9)对质保期内的故障报修,如乙方未能做到上款的服务承诺,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由于乙方的保证服务不到位或故障影响甲方正常使用,质保期的到期时间将顺延1个月/次。
10)质保期xx用户使用、管理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及时有效的有偿服务。
11)系统正式上线后,乙方需严格执行医院信息化相关的管理制度,做好版本管理、代码管理,在未征得用户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修改数据库、中间件、软件系统,用户有权收取违约金,如造成用户损失,用户有权向乙方追索因此而导致的一切损失。
12)系统验收后,用户满意度度低于xx,乙方需增加现场运维工程师、开发工程师,直到用户满意度达到xx为止。
2.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服务
1)质量保证期满后,若有零部件或软件出现故障,经鉴定部门鉴定属于寿命异常问题(明显短于该零部件正常寿命)时,则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及维修。
2)质量保证期满后,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参考当时的市场价格)按优惠价格与甲方签订定期维修保养合同及提供甲方所需零配件。
3)在备件将要停止生产的情况下,乙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甲方,使甲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备件;在备件停止生产后,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备件的图纸、资料。
十七.索赔
乙方所供货物应符合合同要求,如乙方有违反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或检验、安装、调试、验收等相关约定的,甲方有权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并应承担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要求退货的,乙方应将货物被拒收前甲方已付的所有款项退还甲方,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管、维护和退回被拒收货物所发生的其它必要费用。
2.甲方不要求退货,则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金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成交价格。
3.甲方不要求退货,要求用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系统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以使货物达到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量
保证期。
4.乙方收到索赔通知后 7个自然日内,未给甲方答复的,视为索赔已被乙方接受。乙方未能在收到索赔通知后 7个自然日内,或征得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甲方从上列方法中选择的方案解决索赔事宜的,甲方将有权从未付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
5.若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终止了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因购买类似的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但是,乙方仍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6.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合同解除/终止,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乙方已经实际投入本项目的款项,且乙方需将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全部退还给甲方。
7.如货物不能通过验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给予 30个自然 日时间由乙方进行修改;30个自然日后仍无法通过验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实际投入本项目的款项,且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回已付款项,并有权收取本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
8.若因乙方原因,货物在试运行或使用期间,若因应用货物原因而致资料或设备毁损,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因此而导致的一切损失。
十八.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水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4个自然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20个自然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或解除合同。
十九.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果乙方不能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试运行、通过验收等任一环节的,甲方在保留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措施情况下,可从合同未付款中扣除误期违约金,每误期一天,违约金按合同总价的0.5%/天计算。误期期限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此时如果甲方按合同支付了预付款的,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按双倍于预付款金额立即支付违约金。如按上述办法计算的违约金仍不足以补偿因乙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进一步向乙方提出索赔。
2.若乙方提前或按时交付的货物因质量问题无法正常安装使用,乙方须在五个工作日内为甲方换回合格品,换货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在指定时间内换回合格品但已超出合同规定的系统交付期限,每超出一天,乙方须按合同总价的0.5/天交纳违约金;若乙方交付的货物在30个自然日的试运行期间出现两次相同的故障问题,无论是否能够修复,乙方均须在五个工作日内为甲方换回全新未用过的合格品,换货费用由乙方承担,试运行期重新计算,并且,每逾期一个工作日,乙方须按合同总价的0.5%/个工作日交纳违约金。乙方未达到上述标准达三次(含)及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若乙方在免费保修期内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响应,每逾期一次乙方须按合同总价的0.5%交纳违约金;若乙方完全不提供维修服务,经甲方三次书面催促仍无效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向乙方提出索赔。
4.若乙方未按约定派驻工程师在医院现场上班或驻场时间未达约定周期,每发现一次甲方可扣乙方合同总价的5‰,经甲方三次书面催促仍未改正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并及时按甲方要求完成整改。
5.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擅自停止提供服务,甲方可不支付乙方已发生的合同款,已支付的款项甲方有权追回,并且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乙方停止服务时间累积达 30个自然 日的,视为乙方擅自停止提供服务。
6.除上述违约情形外,乙方有其他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经甲方三次书面催促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由乙方继续进行赔偿。
7.如无乙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其义务的情况下,甲方逾期支付货款,并经乙方书面催告后无正当理由仍不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的,合理期限届满后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付款金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
二十.合同解除和终止
1.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各自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自然终止。
2.在无乙方违约的情况下,合同因甲方以下原因而解除或终止:
1)甲方因合理理由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的原因,并明确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
2)终止或部分终止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乙方已完成的项目或货物,甲方应按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项目或货物,甲方可:仅对部分货物按照原来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受;或取消对所剩项目或货物的采购,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乙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服务以及甲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
3.违约违规终止合同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违规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的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货物(参见本合同有关逾期交货的条款);
2)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3)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投标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涉嫌用不正当手段影响甲方采购过程,包括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甲方利益、干扰甲方、评委、集中采购机构的招标、评标等行为。
4.因乙方被吊销、面临破产等原因而终止合同
如果乙方出现被吊销、面临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等情形,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二十一.争端的解决
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期间,争议事项的解决,不影响合同其余部分的履行。
二十二.适用法律
x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二十三.通知
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送达对方,电传或传真要经对方的书面形式确认。
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较迟的日期为准。
3.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指定联系人及授权代表为xxxx; 职务 xxx;联系电话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该指定联系人及授权代表的行为、意思表示及对甲方所作的任何承诺、通知等,都对乙方直接具有约束力;甲方通知送达该联系人及授权代表时,即视为通知送达乙方。
4.乙方的指定联系人、授权代表的信息发生变化的,或乙方联系地址、电话等发生变化的,应提前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到甲方。否则相关送达的不利后果及责任,由xx自行承担。
二十四.税和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税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二十五.合同生效
x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且单位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签署日期以较迟签注的日期为准。二十六.其它
1.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合同修改书、往来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均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3.本合同未尽事宜将由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正本两份,副本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4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3份)、乙方执2份(其中正本1份,
副本1份)。
5.本合同合计xx页A4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
6. 本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1:合同标的规格、型号、配置清单合同附件2:保密协议
合同附件3: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与生产、经销单位物资购销xx协议书合同附件4:设备及软件的原厂商供货证明函和原厂保修售后服务承诺函 甲方: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盖章) 乙方:xxxxxxxxx
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58号 地址:xxxxxxxx法定或授权代表 : 法定或授权代表:电话:000-00000000 电话:xxxxx
传真: 020-87332200 传真:xxxxxxxxxxxx
签约日期:2021年 月 日 签约日期:2021年 月 日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中山医支行 开户行:xxxxxxxxxxx
账号: 717257738094 账号:xxxxxxxxx
税号:12100000455416029H 税号:xxxxxxxxxx合同附件1
合同标的规格、型号、配置清单
序号 | 分项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 | 制造 商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1 | xxxxxxx系统 软件 | xxxxxxxxx | xx | 套 | 1 | xxxxxxxx | xxxxxxxx |
合同附件2
保密协议
甲方: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乙方:xxxxxxxxxx
乙方同意与甲方的业务合作,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信息。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保密义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拟定本保密协议。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效益。具体条款如下:
一、保密信息范围
1、乙方在完成甲方所要求提供之服务的过程中获得的甲方各种文件、资料、财务报告、技术资料和数据、经营信息和商业秘密等信息;
2、协议双方进行的所有会务内容、会议纪要、传真、电话交流、电报、口头情况介绍等信息。
3、保密范围不包括协议双方通过公共渠道查询获知的信息。二、保密义务
1、乙方对于上述保密范围内的信息应该妥善保管,并且只能用于甲方的工作项目和任务中。
2、在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公开、复印、复制或以任何其它方式让任何第三方(包括自然人、公司、企业或单位实体)获知上述保密信息,并且不得赠予或者转让上述保密信息。
3、如果由于任何原因甲方和乙方终止合作,甲方可以随时要求乙方退还其所获得的甲方资料和数据,或者销毁其自有的备份和从相关的储存装置中删除所有的保密信息,且不得继续使用此类保密信息。乙方并不因为退还资料而终止其保密责任。
4、xxxx:只有从事此项目的乙方职员才能接触上述保密信息,乙方将指示和设法保证其所有相关职员遵守本协议。如乙方任何职员
违反了本协议,均属乙方违反本协议。乙方保证其职员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确保其职员承担保密责任的程度不低于本协议规定的程度。
5、本协议对乙方能接触到甲方全部或部分保密信息的乙方员工或代理人或其安排的其他人员都具同等约束力。乙方代理人、由乙方或乙方职员或乙方代理人安排的任何其他人员泄露了甲方的保密信息,均属乙方泄露甲方保密信息,乙方应对此承担违约责任。
6、本协议对乙方及其受让人均有约束力,乙方受让人承担乙方全部责任。乙方曾知悉甲方保密信息人员的任何职位变动,不影响乙方保密义务的承担。
三、违约责任
1、若乙方或其受让人违反本协议约定而使自身获利的或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或其受让人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赔偿数额应按照乙方或其受让人获取的利益或者甲方遭受到的损失计算(两者以较高者为准),甲方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的经济损失、名誉损失等。同时,xxx违反本协议,甲方亦有权解除相关合同,乙方除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关合同总金额
的10%的违约金。
2、xxx及其职员、代理人、由乙方或其职员或其代理人安排的任何其他人员违反本协议,甲方除追究乙方责任外,还可直接追究乙方职员或代理人的责任。
3、乙方若造成甲方重大医药资源流失和国家科学技术秘密泄露,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四、本协议的补充
双方可以就本协议的有关约定事项进行修改或补充,可以对保密内容进行具体的约定。五、保密责任的期限
x协议所述的保密责任并不因本协议的无效、终止、解除而终止。六、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其他
x协议自协议双方签章之后生效。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盖章) 乙方:xxxxxxxxxxx
使用科室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签约日期:2021年 月 日 签约日期:2021年 月 日合同附件3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与生产、经销单位物资购销xx协议书
甲方: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乙方:xxxxxxxxxxx
为了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切实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刑法修正案(六)》、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及《广东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实施意见》,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以下简称甲方)与药品、试剂、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及其它相关物资生产、经销单位(以下简称乙方)达成以下购销xx协议:
一、甲方严禁其工作人员接受乙方及其销售人员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商业贿赂,包括“红包”(含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购物卡或其它馈赠,下同)、回扣、提成、物品等不正当利益,以及安排的吃请和其它涉及乙方商业利益的活动邀请。
二、乙方及其销售人员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不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甲方工作人员“红包”、回扣、提成、物品和其他形式等不正当利益或商业贿赂;不在甲方诊疗时间、诊疗区域进入甲方各医疗科室、诊室进行产品推介活动;不干扰甲方医务人员的医疗活动;未经甲方批准,不在甲方院内召开任何形式的产品宣传、推广活动,不在甲方院内张贴、派发涉及产品的宣传资料和赠品。
三、乙方需要在甲方院内进行产品宣传、推广工作的,必须事先向甲方相关的职能科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后,由甲方有组织、有计划地予以安排。
四、甲方与乙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招标采购规定,严格执行合同。乙方不销售假冒伪劣以及无生产批准文号的药品、试剂、医疗设备、医
疗器械和医用耗材,同时甲方不购买、不使用此类产品。乙方对提供给甲方发票的真实性负责。
五、乙方属经销单位的,则有义务向相关生产厂家告之本协议的内容,并提醒生产厂家不得以任何不正当手段向甲方工作人员推销产品,以及给予甲方工作人员“红包”、回扣、提成、物品和其他形式等不正当利益。
六、若违反本协议,乙方自愿接受甲方以下处理:甲方将乙方违规行为予以曝光;停用乙方相关产品,情节严重的断绝与乙方经济往来;取消乙方参加甲方招标采购资格二年;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在系统内通报、公布乙方违法违规情况及处理结果。乙方向甲方提供假发票的,甲方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同时,xxx违反本协议,甲方亦有权解除相关合同,乙方除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关合同总金额的10%的违约金。
七、乙方及其销售人员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索取、收受“红包”、回扣、提成、物品及其他形式等不正当利益行为的,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纪检监察部门将对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八、双方对上述条款均无异议,愿意共同遵守。
九、本协议书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盖章) 乙方:xxxxxxxx采购科室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签约日期:2021年 月 日 签约日期:2021年 月 日
合同附件4:设备及软件的原厂商供货证明函和原厂保修售后服务承诺函
原厂商供货证明函和原厂保修售后服务承诺函
xxxxxxx公司将为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提供原厂出品的xxx系统软件一套,并按合同要求提供原厂保修售后服务。特此承诺!
xxxxxxxxxx公司 2021年 月 日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5.信用记录查询
(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进行查
询;
(2)查询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
(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
进行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6.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1-66049采购项目编号:X0000000000000000
所投采购包:第 包
(投标人名称)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目录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
四、政策适用性说明 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七、投标保证金
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一、监狱企业
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十四、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十五、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六、商务条件响应表
十七、履约进度计划表十八、各类证明材料
十九、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二十、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二十一、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二十二、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三、附件
格式一:
投标函
致: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你方组织的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数据上报配套改造项目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X0000000000000000],我方愿参与投标。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数据上报配套改造项目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
(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xx如下:
(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 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
《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八)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
(十)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十一)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十二)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十三)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
(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四)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五)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代表姓名: 职 务: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二:
开标一览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 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交货或服务期 | 交货或服务地点 |
1 |
投标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三:
分项报价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 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采购包: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品目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1 |
品目号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服务标准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1 |
投标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四:
政策适用性说明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序 号 |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 、注册商标) | 制造商(开 发商) | 制造商企 业类型 | 节能 产品 | 环保标志 产品 | 认证证书 编号 |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 占比(%)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注: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
2.“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五:
(投标人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投标人名称(xx):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六: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投标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投标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x授权书声明: 是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 职务,有效证件号码: 。现授权 (姓名、职务) 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数据上报配套改造项目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X0000000000000000]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
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七:
投标保证金
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此提供保证金的凭证的复印件。
格式八:
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格式九:
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详见资格性条款要求
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
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以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 |||
序号 | 设备名称或专业技术人员 | 数量及单位 | 备注 |
1 | |||
2 | |||
3 | |||
… |
格式十: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承建本项目工程为中小企业或者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
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
格式十一: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监狱企业
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格式十二: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函未填写或未勾选视作未做声明。
格式十三: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立约方:(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公司全称)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一、联合体各方关系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响 应。(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在承担连带责任。
3.如果本联合体中标,(甲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 部分,(乙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 部分。
4.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联合体成员(公司全称)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合同总金额 %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项目响应,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响应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项目响应。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响应成为无效报价,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随投标文件装订 份,送采购人 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
甲公司全称: (xx) ,乙公司全称: (xx) ,……公司全称: (xx)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注:1.联合响应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
2.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
格式十四: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 签订合同时间 | 竣工验收报告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1 | |||||
2 | |||||
3 | |||||
4 | |||||
… |
根据上述业绩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附销售或服务合同复印件及评审标准要求的证明材料。
格式十五: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序 号 | 标的名称 | 参数性质 | 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 和服务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的具体内容 | 型号 | 是否偏离 | 证明文件所在 位置 | 备 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
说明:
1.“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技术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 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2. 参数性质栏目按招标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3. “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4.“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格式十六:
《商务条件响应表》
序号 | 参数性质 | 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 | 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 | 是否偏离 | 证明文件所在位置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 |
说明:
1. “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商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2. 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 参数性质栏目按招标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4. “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5.“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格式十七: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履约进度计划表
序号 | 拟定时间安排 |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
1 | 拟定 年 月 日 | 签定合同并生效 | |
2 | 月 日— 月 日 | ||
3 | 月 日— 月 日 | ||
4 | 月 日— 月 日 | 质保期 |
格式十八: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各类证明材料
格式十九: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致: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如果我方在贵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数据上报配套改造项目招标中获中标(采购项目编
号:X0000000000000000),我方保证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按招标文件对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的约定,承担本项目代理服务费。
我方如违约,愿凭贵单位开出的违约通知,从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采购人在支付我方的中标合同款中代为扣付;以投标担保函(或保险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同意和要求投标担保函开立银行或担保机构、保险保函开立的保险机构应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要求办理支付手续。
特此承诺!
投标人法定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地址: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 话: 传 真:
承诺日期:
格式二十: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序号 | 投标人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
1 | |
2 | |
3 |
注:投标人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格式二十一: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人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投诉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询问函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登记并准备参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数据上报配套改造项目项目(采购项目编号:X0000000000000000
)的投标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一、 (事项一)
(1) (问题或条款内容)
(2)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 (建议)二、 (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
询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采购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投诉书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被投诉人1: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投诉书制作说明: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
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xx“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格式二十二: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
格式二十三:
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
编号:【 】号
(采购人):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响应)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响应),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人参加投标(响应)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且可以投标保险凭证的形式交纳投标
(响应)保证金。应投标(响应)人的申请,我方以保险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保险凭证:一、保险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险责任:
1.中标(成交)后投标(响应)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险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响应)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本保险凭证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开标日后的90天内。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户名和开户行,并附有证明投标(响应)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响应)人向你方支付相应的索赔款项。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
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终止。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响应)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响应)人投标(响应)保证金义务时,我
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采购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七、保函的生效
x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 (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