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广东省政府采购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30-2023-00419
采购项目编号:441900030-2023-00419
项目名称:东莞市沙田镇大泥社区卫生服务站和齐沙社区卫生服务站装修工程
采购人:东莞市沙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东莞市沙田镇招投标服务所
第一章 磋商邀请
东莞市沙田镇招投标服务所受东莞市沙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东莞市沙田镇大泥社区卫生服务站和齐沙社区卫生服务站装修工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沙田镇大泥社区卫生服务站和齐沙社区卫生服务站装修工程
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30-2023-00419
采购项目编号:441900030-2023-00419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332,294.22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沙田镇大泥社区卫生服务站装修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2,501,691.6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装修工程 |
沙田镇大泥社区卫生服务站装修工程 |
1.00(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0个日历日内完成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采购包2(沙田镇齐沙社区卫生服务站装修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2,830,602.62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2-1 |
装修工程 |
沙田镇齐沙社区卫生服务站装修工程 |
1.00(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0个日历日内完成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沙田镇大泥社区卫生服务站装修工程):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包2(沙田镇齐沙社区卫生服务站装修工程):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沙田镇大泥社区卫生服务站装修工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以及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供应商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
采购包2(沙田镇齐沙社区卫生服务站装修工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以及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供应商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免费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
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
0.xxxxx
名称:东莞市沙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东莞市沙田镇银通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769-816323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莞市沙田镇招投标服务所
地址:xxxxxxxxxxxxxxxx000x
联系方式:0769-886892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0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
采购代理机构:东莞市沙田镇招投标服务所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包1沙田镇大泥社区卫生服务站装修工程,按二类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建设,占地面积1342平方米,建筑面积1016平方米;包2为沙田镇齐沙社区卫生服务站装修工程,按二类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建设,占地面积837平方米,建筑面积1050平方米。
二、采购对象交付或实施的地点
包1沙田镇大泥社区卫生服务站装修工程地点为xxxxxxxxx000x(原大泥供电所);包2沙田镇齐沙社区卫生服务站装修工程地点为沙田镇齐沙村新围新围大道旁(原齐沙供电所处)。
三、付费方式与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费用为总包价,包工、包料、包运输、包安装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报价应包含安装费、设备安装调试费、施工管理费、综合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
(二)供应商报价应充分了解并考虑采购项目需求、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等全部内容,采购人不再支付除此之外的其它任何费用。
四、项目验收标准
(一)工程需以施工图纸和《建筑装饰装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统一标准》(GB50300-2001)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使用方需求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标准。
(二)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于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甲方代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不予顺延。
(三)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四)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甲方在双方确定的验收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并承担由于修改而产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五)工程竣工验收,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和使用科室需求为依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甲方管理,自工程移交甲方管理日起计算,装修工程保修期为2-5年,在保修期xx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乙方应在1小时内做出回应。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处理,该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质保金不足以支付维修费用,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支付。
五、其他事项
(一)质保期及其他要求
1.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5)建设工程的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 竣工验收后,质量保证金用于成交供应商对合同工程质量的担保。成交供应商未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质量保修义务的,采购人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留用于质量保修的各项支出,扣除质量保修的各项支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3日内补齐质量保证金。
3. 在质保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免费解决,包退包换(因采购人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
4. 在任何时候,成交供应商均不能免除因施工本身的缺陷所应负的责任。若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工程质量因自身的缺陷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须全额赔偿,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相关法律责任。
5. 在质保期内维修响应速度:如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成交供应商应在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保证到场后48小时内保修/抢修。
6. 若成交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可延长工期的除外),采购人可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价的0.5%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天或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要求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违约金,并且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二)奖励和违约责任
1.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2.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3. 本工程所有设计更改,必须经过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才可实施,否则视为无效;若乙方未经甲方书面确认而单方面更改设计并实施,则被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修复至原约定的设计,并且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及损失。
4.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如甲方确需提前使用,可与乙方就现场情况确认及记录有关资料。
6.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7.乙方发生下列条款的任何一条,甲方有权声明终止本合同的全部或一部分:
(1)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宣告破产、倒闭,与债权人达成协议。
(2)办理清算。
(3)办理公司的重整。
(4)与其他公司进行合并。
(5)经甲方确认已经丧失偿还债务的能力。
(6)严重违反合同重要条款约定。
8. 本合同依照合同规定而全部或一部分终止后,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撤走所有人员与工具及器械等。否则乙方放在工地上的工具、器械等将被认为废弃物,甲方有权处理,处理费用由乙方支付。
(三)解决争议的方法
1.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继续履行。
采购包1(沙田镇大泥社区卫生服务站装修工程)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后100个日历日内完成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大泥社区卫生服务站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签订合同后,施工方提供预付款保函且施工人员和主设备进场,预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2期:支付比例50%,工程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
3期:支付比例1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完毕且工程结算评审结果经镇政府确认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7%
4期:支付比例3%,支付工程结算价剩余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质量保修期内工程无重大质量问题或乙方无违约行为的,待质量保修期满后甲方支付余款 |
验收要求 |
1期: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施工,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如有施工与要求不相符处,需按采购人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2、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成交供应商按国家工程有关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完整资料和验收报告。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或采购人认可的有关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验收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的合格标准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
1 |
保修期 |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五)建设工程的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质保期内所需费用包括在本项目总报价中。 |
|
2 |
售后服务 |
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24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协商替代解决方案,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
|
3 |
报价要求 |
1、投标报价应包含: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全部货物及服务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全部产品价格、服务价格、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他税等全部税费、运输、保险、安装、伴随服务、标准附件价、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价(如有)、以及履行合同所需的费用、所有风险、责任等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 2、最终结算价以第三方造价公司结算价为准,供应商不得有异议。 |
|
4 |
质量保证要求 |
1、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在保修期xx质量问题以及工程竣工未交付采购人之前因成交供应商保管不力而导致的返工、维修等各项相关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项目质量,所有选用的材料及施工改造后项目整体必须符合环保要求。施工质量符合合同所列标准。如成交供应商投标时承诺的技术标准高于采购人要求,则按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要求标准提供产品及施工,所用材料要有生产厂家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国家质检部门的检验合格证,并经采购人检查后方可使用。但采购人不承担该检验合格与用材不符之风险。 3、成交供应商应建立并实施符合工程各项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使得项目工作受到影响,相应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在合同生效5天内,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其本工程的方案质量保证手册供采购人审查、批准、备案。 5、采购人有权在工作时间内进入成交供应商的工作地点对其文件和设施实行与合同有关的质保监查,以便监查其质保手册,质量计划及其它与质量相关的文件的实施情况。 |
|
5 |
安全、xx施工规范 |
1、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统一穿施工安全服,佩戴工作台卡,管理人员佩戴白色安全帽,班组操作人员佩戴红色安全帽。 2、施工现场保持道路畅通,施工机械和材料按规定位置堆放整齐。现场施工垃圾由专人随时清理,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 3、管理人员在施工全过程中对班组操作纪律实行严格监控,预防和杜绝有损企业形象的行为发生。 4、成交供应商须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和做好交工前施工现场的清理工作,保持施工场地的清洁整齐。 5、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及采购单位要求施工,不得违反有关相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的有关规定。 |
|
6 |
其他要求 |
如非采购人方面原因出现工期延误,每拖延一天,扣减合同款1‰。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装修工程 |
沙田镇大泥社区卫生服务站装修工程 |
项 |
1.00 |
2,501,691.60 |
2,501,691.60 |
建筑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沙田镇大泥社区卫生服务站装修工程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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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沙田镇大泥社区卫生服务站改造装修工程-装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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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沙田镇大泥社区卫生服务站改造装修工程-电气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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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沙田镇大泥社区卫生服务站改造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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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沙田镇大泥社区卫生服务站改造装修工程-室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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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沙田镇大泥社区卫生服务站改造装修工程-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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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采购包2(沙田镇齐沙社区卫生服务站装修工程)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后100个日历日内完成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齐沙社区卫生服务站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签订合同后,施工方提供预付款保函且施工人员和主设备进场,预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2期:支付比例50%,工程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
3期:支付比例1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完毕且工程结算评审结果经镇政府确认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7%
4期:支付比例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质量保修期内工程无重大质量问题或乙方无违约行为的,待质量保修期满后甲方支付余款 |
验收要求 |
1期: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施工,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如有施工与要求不相符处,需按采购人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2、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成交供应商按国家工程有关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完整资料和验收报告。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或采购人认可的有关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验收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的合格标准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
1 |
保修期 |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五)建设工程的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质保期内所需费用包括在本项目总报价中。 |
|
2 |
售后服务 |
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24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协商替代解决方案,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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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报价要求 |
1、投标报价应包含: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全部货物及服务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全部产品价格、服务价格、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他税等全部税费、运输、保险、安装、伴随服务、标准附件价、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价(如有)、以及履行合同所需的费用、所有风险、责任等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 2、最终结算价以第三方造价公司结算价为准,供应商不得有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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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质量保证要求 |
1、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在保修期内因质量问题以及工程竣工未交付采购人之前因成交供应商保管不力而导致的返工、翻工、维修等各项相关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项目质量,所有选用的材料及施工改造后项目整体必须符合环保要求。施工质量符合合同所列标准。如成交供应商投标时承诺的技术标准高于采购人要求,则按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要求标准提供产品及施工,所用材料要有生产厂家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国家质检部门的检验合格证,并经采购人检查后方可使用。但采购人不承担该检验合格与用材不符之风险。 3、成交供应商应建立并实施符合工程各项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使得项目工作受到影响,相应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在合同生效5天内,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其本工程的方案质量保证手册供采购人审查、批准、备案。 5、采购人有权在工作时间内进入成交供应商的工作地点对其文件和设施实行与合同有关的质保监查,以便监查其质保手册,质量计划及其它与质量相关的文件的实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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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安全、文明施工规范 |
1、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统一穿施工安全服,佩戴工作台卡,管理人员佩戴白色安全帽,班组操作人员佩戴红色安全帽。 2、施工现场保持道路畅通,施工机械和材料按规定位置堆放整齐。现场施工垃圾由专人随时清理,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 3、管理人员在施工全过程中对班组操作纪律实行严格监控,预防和杜绝有损企业形象的行为发生。 4、成交供应商须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和做好交工前施工现场的清理工作,保持施工场地的清洁整齐。 5、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及采购单位要求施工,不得违反有关相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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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其他要求 |
如非采购人方面原因出现工期延误,每拖延一天,扣减合同款1‰。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装修工程 |
沙田镇齐沙社区卫生服务站装修工程 |
项 |
1.00 |
2,830,602.62 |
2,830,602.62 |
建筑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沙田镇齐沙社区卫生服务站装修工程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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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沙田镇齐沙社区卫生服务站改造装修工程设计项目-电气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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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沙田镇齐沙社区卫生服务站改造装修工程设计项目-给排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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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沙田镇齐沙社区卫生服务站改造装修工程设计项目-室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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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沙田镇齐沙社区卫生服务站改造装修工程设计项目-通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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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沙田镇齐沙社区卫生服务站改造装修工程设计项目-装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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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或被拒绝。
请注意: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响应无效。
一、名词解释
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东莞市沙田镇招投标服务所,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磋商文件,对磋商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磋商小组成员。
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东莞市沙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3.供应商: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响应登记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磋商小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临时组织。
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的或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供应商。
6.磋商文件:是指包括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7.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
8.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
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
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
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二、须知前附表
本表与磋商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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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1 |
采购包情况 |
本项目共2个采购包 |
2 |
开启方式 |
远程电子开标 |
3 |
评审方式 |
现场电子评标(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
4 |
评审办法 |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采购包2:综合评分法 |
5 |
报价形式 |
采购包1:总价
采购包2:总价 |
6 |
报价要求 |
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
7 |
现场踏勘 |
否 |
8 |
响应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9 |
响应保证金 |
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采购包2: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 开户单位:无 开户账号:无 开户银行:无 支票提交方式:无 汇票、本票提交方式:无
响应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有效期一致。 响应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响应保证金。 |
10 |
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 |
采购包1:3家 采购包2:3家 |
11 |
成交供应商家数 |
采购包1:1家 采购包2:1家 |
12 |
有效供应商家数 |
采购包1:3家
采购包2:3家
此人数约定了开启与评审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启、不得评审或直接终止采购。 |
13 |
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 |
兼投不兼中: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子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按子包的顺序进行评审,依次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每包组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已获得子包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将不具有子包二的候选人推荐资格;子包二从具有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中,排名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次高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
14 |
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 |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 |
15 |
代理服务费 |
不收取。 |
16 |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
不收取 |
17 |
响应文件要求 |
一、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提供): (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1 份(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必须完全一致。 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使用情形: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 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 |
18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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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开标解密时长 |
30分钟(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 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 |
20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采购包1: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 采购包2: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 |
三、说明
1.总则
本磋商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目信息公告及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是以磋商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3.进口产品
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5.以联合体形式磋商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响应,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
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响应,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联合体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响应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
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关联企业响应说明
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6.2对于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7.关于中小微企业响应
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响应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8.纪律与保密事项
8.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8.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响应价格、响应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磋商,也不得私下接触磋商小组成员。
8.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
8.4获得本磋商文件者,须履行本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磋商文件用作本次响应以外的任何用途。
8.5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启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询价小组披露。
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9.1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9.2除非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
10. 现场踏勘(如有)
10.1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10.2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
四、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件。
4.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五、响应要求
1.响应登记
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并点击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2.响应文件的制作
2.1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供应商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响应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
2.2供应商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响应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响应文件和电子备用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磋商报价说明如下:
(1)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首轮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磋商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磋商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3)磋商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
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响应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2.4供应商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5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2.6磋商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供应商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2.7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2.8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2.9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3.响应文件的提交
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已上传响应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响应文件未完整上传并取得响应回执的。
(2)响应文件未按响应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
(3)响应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4.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4.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的解密
到达开启时间后,供应商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启解密,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6.响应保证金
6.1响应保证金的缴纳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递交,由东莞市沙田镇招投标服务所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东莞市沙田镇招投标服务所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东莞市沙田镇招投标服务所;请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东莞市沙田镇招投标服务所,到账情况以开启时东莞市沙田镇招投标服务所查询的信息为准。
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响应保函、响应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保函或响应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
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
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启或评审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
6.2响应保证金的退还:
(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放弃响应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成交的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备注: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上缴国库: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其响应;
(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
(4)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响应有效期
7.1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
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响应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响应供应商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响应供应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
8.样品(演示)
8.1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8.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
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
9.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
9.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9.2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9.3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9.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磋商、评审和结果确定
1.响应文件的开启
1.1开启程序
工作人员按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启,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供应商名称、解密情况和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开启分为现场电子开启和远程电子开启两种。
采用现场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启,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U盘前往开启现场。
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启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如在电子开启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响应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响应。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响应将被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
1.2异议
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启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
1.3开启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响应无效处理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
(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
(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
2.评审(详见第四章)
3.成交
3.1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成交结果,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结果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没有成交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3.2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结果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不得放弃成交。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终止公告:
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响应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质疑
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
(4)提出质疑的日期。
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
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
质疑联系人:李梅
电话:0769-88689208
传真:0769-88689208
邮箱:626117737@qq.com
地址:东莞市沙田镇东莞港服务大楼12楼1209室
邮编:523981
3.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东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99号行政办事中心主楼12楼28室
电 话:0769-22831025、0769-22830161
邮 编:523000
传 真:-
八、合同签订和履行
1.合同签订
1.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3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
2.合同的履行
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
第四章 评审
一、评审要求
1.评审方法
采购包1(沙田镇大泥社区卫生服务站装修工程):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
采购包2(沙田镇齐沙社区卫生服务站装修工程):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
2.评审原则
2.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的基本依据,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2.2具体评审事项由磋商小组负责,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
3.磋商小组
3.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
(1)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东莞市沙田镇招投标服务所统一对外发布。
(2)对东莞市沙田镇招投标服务所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3)不得收受响应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4)全体评委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5)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
※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
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4.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4.7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
说明: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响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响应: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6.其他响应无效的情形
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磋商文件其他响应无效条款。
7.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4)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
8.确定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对供应商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9.价格修正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响应文件中首轮报价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首轮报价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轮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响应处理;
(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响应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
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供应商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
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采购包1(沙田镇大泥社区卫生服务站装修工程):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
采购包2(沙田镇齐沙社区卫生服务站装修工程):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
(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3)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根据《资格性审查表》(附表一)和《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二)的内容逐条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审查每份响应文件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对响应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磋商小组对各磋商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响应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磋商小组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报价当事人。
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采购包1(沙田镇大泥社区卫生服务站装修工程):
序号 |
资格审查内容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
2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 |
4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 |
5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6 |
信用记录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 |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
8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以及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供应商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 |
9 |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包2(沙田镇齐沙社区卫生服务站装修工程):
序号 |
资格审查内容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
2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 |
4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 |
5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6 |
信用记录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 |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
8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以及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供应商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 |
9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采购包1(沙田镇大泥社区卫生服务站装修工程):
序号 |
评审点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无效 |
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无效 |
2 |
供应商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无效 |
供应商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无效 |
3 |
供应商不满足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中带“★”要求的,投标无效 |
供应商不满足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中带“★”要求的,投标无效(本条款适用于招标文件用户需求有★号条款的情形); |
4 |
供应商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
供应商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
5 |
供应商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 |
供应商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 |
6 |
供应商存在属于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投标无效 |
供应商存在属于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投标无效 |
采购包2(沙田镇齐沙社区卫生服务站装修工程):
序号 |
评审点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无效 |
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无效 |
2 |
供应商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无效 |
供应商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无效 |
3 |
供应商不满足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中带“★”要求的,投标无效 |
供应商不满足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中带“★”要求的,投标无效(本条款适用于招标文件用户需求有★号条款的情形); |
4 |
供应商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
供应商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
5 |
供应商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 |
供应商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 |
6 |
供应商存在属于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投标无效 |
供应商存在属于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投标无效 |
2.响应文件澄清
2.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供应商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启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
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
若因供应商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磋商
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最后报价
4.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4.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4.3除法规规定的特殊性情形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5.详细评审
采购包1(沙田镇大泥社区卫生服务站装修工程):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15.0分 技术部分55.0分 报价得分30.0分 |
|
技术部分 |
实施方案 (15.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5.0;10.0;15.0;) |
1、投标人的施工、安装、调试、检验和验收等方案全面科学、合理完善的为优,得15分; 2、投标人的施工、安装、调试、检验和验收等方案较为全面科学、合理完善的为良,得10分; 3、投标人的施工、安装、调试、检验和验收等方案一般、合理完善性一般的,得5分; 4、投标人的施工、安装、调试、检验和验收等方案不全面、合理完善性较差的,得1分; 5、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 |
人员管理方案 (10.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3.0;6.0;10.0;) |
1、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人员管理方案进行评审: 2、人员管理方案非常明确、科学、合理、内容详尽的,得10分; 3、人员管理方案较明确、科学、合理、内容详尽的,得6分; 4、人员管理方案明确、科学、合理、内容一般的,得3分; 5、人员管理方案不够明确、科学、合理、内容不够详尽的,得1分; 6、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 |
|
售后服务承诺 (10.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3.0;6.0;10.0;) |
1、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包括质保期、服务响应时间、质量保障措施等)科学合理全面完善的为优,得10分; 2、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包括质保期、服务响应时间、质量保障措施等)较为科学合理全面完善的为良,得6分; 3、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包括质保期、服务响应时间、质量保障措施等)一般的,得3分; 4、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包括质保期、服务响应时间、质量保障措施等)科学合理全面完善性较差的,得1分; 5、未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不得分。 |
|
质量控制方案 (10.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3.0;6.0;10.0;) |
1、编制了针对本项目的质量控制重点及质量通病预防措施,得10分; 2、编制了针对本项目的质量控制重点,但质量通病预防措施编制不详细,得6分; 3、针对本项目的质量控制重点及质量通病预防措施编制过于简单,得3分。 4、针对本项目的质量控制重点及质量通病预防措施编制较差,得1分; 5、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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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措施 (10.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3.0;6.0;10.0;) |
1、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污染措施。 2、措施较好、先进,采用规范完整清晰,得10分; 3、措施及规范方案不明确,不详细的,得6分; 4、措施一般,采用规范一般,得3分; 5、措施不得力,采用规范不完整,得1分; 6、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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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 |
企业实力 (6.0分),(等次分值选择:0.0;2.0;4.0;6.0;) |
供应商具有以下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颁发并在有限期内的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认证证书得2分,最高得6分,无不得分: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注:须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同类业绩 (8.0分),(等次分值选择:0.0;2.0;4.0;6.0;8.0;) |
供应商具有装修或修缮工程项目合同业绩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8分。 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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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便利性 (1.0分),(等次分值选择:0.0;0.5;1.0;) |
供应商承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个小时内(含1小时)到达采购人现场并处理问题,得1分;供应商承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不含)~2个小时(含)内到达采购人现场并处理问题,得0.5分;未承诺的,不得分。 注:须在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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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30.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采购包2(沙田镇齐沙社区卫生服务站装修工程):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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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15.0分 技术部分55.0分 报价得分3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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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
实施方案 (15.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5.0;10.0;15.0;) |
1、投标人的施工、安装、调试、检验和验收等方案全面科学、合理完善的为优,得15分; 2、投标人的施工、安装、调试、检验和验收等方案较为全面科学、合理完善的为良,得10分; 3、投标人的施工、安装、调试、检验和验收等方案一般、合理完善性一般的,得5分; 4、投标人的施工、安装、调试、检验和验收等方案不全面、合理完善性较差的,得1分; 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 |
人员管理方案 (10.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3.0;6.0;10.0;)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人员管理方案进行评审: 1、人员管理方案非常明确、科学、合理、内容详尽的,得10分; 2、人员管理方案较明确、科学、合理、内容详尽的,得6分; 3、人员管理方案明确、科学、合理、内容一般的,得3分; 4、人员管理方案不够明确、科学、合理、内容不够详尽的,得1分; 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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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承诺 (10.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3.0;6.0;10.0;) |
1、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包括质保期、服务响应时间、质量保障措施等)科学合理全面完善的为优,得10分; 2、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包括质保期、服务响应时间、质量保障措施等)较为科学合理全面完善的为良,得6分; 3、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包括质保期、服务响应时间、质量保障措施等)一般的,得3分; 4、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包括质保期、服务响应时间、质量保障措施等)科学合理全面完善性较差的,得1分; 未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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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方案 (10.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3.0;6.0;10.0;) |
1、编制了针对本项目的质量控制重点及质量通病预防措施,得10分; 2、编制了针对本项目的质量控制重点,但质量通病预防措施编制不详细,得6分; 3、针对本项目的质量控制重点及质量通病预防措施编制过于简单,得3分。 4、针对本项目的质量控制重点及质量通病预防措施编制较差,得1分; 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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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措施 (10.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3.0;6.0;10.0;) |
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污染措施。 1、措施较好、先进,采用规范完整清晰,得10分; 2、措施及规范方案不明确,不详细的,得6分; 3、措施一般,采用规范一般,得3分; 4、措施不得力,采用规范不完整,得1分; 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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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 |
企业实力 (6.0分),(等次分值选择:0.0;2.0;4.0;6.0;) |
供应商具有以下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颁发并在有限期内的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认证证书得2分,最高得6分,无不得分: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注:须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同类业绩 (8.0分),(等次分值选择:0.0;2.0;4.0;6.0;8.0;) |
供应商具有装修或修缮工程项目合同业绩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8分。 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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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便利性 (1.0分),(等次分值选择:0.0;0.5;1.0;) |
供应商承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个小时内(含1小时)到达采购人现场并处理问题,得1分;供应商承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不含)~2个小时(含)内到达采购人现场并处理问题,得0.5分;未承诺的,不得分。 注:须在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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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30.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6.汇总、排序
采购包1:
评审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谈判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谈判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谈判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谈判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采购包2:
评审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谈判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谈判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谈判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谈判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7.其他无效响应的情形:
(1)评审期间,供应商没有按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3)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响应、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
(4)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第五章 合同文本
(一)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甲方:东莞市沙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乙方:
合同金额(元):
人民币大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包工、包料、包机械设备、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或以上)、包资料移交(归档)、各项税费。
1.4工期:自收到甲方进场施工通知书之日起计,100个日历天内完工。
1.5质保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5.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1.5.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1.5.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1.5.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1.5.5建设工程的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6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 (¥ ),详见附件:《工程预算书》。
合同总价应包含但不限于货物及所需附件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余泥渣土场外运输排放费、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安装调试费、人工费、保险费、各种税费、验收费、售后服务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
2.甲方工作
2.1开工前确认乙方的设计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备,尽可能地提供电讯之便。协助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
2.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等工作。
3.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设计及现场交底,于开工前7天提交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以及人员配备资料(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等)和进度计划给甲方审定。
3.2指派 1名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各项规定,如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由下述几点而产生的相关一切经济问题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3.3.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3.2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3.3.3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5按附件签订《项目负责人驻场承诺书》,并自觉遵守承诺书条款。
3.6按附件签订《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驻场承诺书》,并自觉遵守承诺书条款。
3.7乙方应保证已与施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必须认真落实东府办[2007]89 号文《转发〈关于落实建筑业企业施工作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东社保〔2007〕47 号)的通知》的规定及《关于东莞市建筑企业施工作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东社保〔2012〕65 号)要求,工伤保险费由乙方向社会保障部门缴纳(该项费用已包含在本工程最高限价中)。若因乙方施工人员产生的一切劳动争议,均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于乙方的原因使其员工(包括乙方使用的劳务分包员工等)引发上访、闹事、围堵、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及其他群体性事件,造成社会影响的,经甲方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查证核实后,如情况属实,无当正理由的,乙方除如数返还被拖欠工人工资外,甲方将对乙方处予被拖欠工人工资总额的两倍数额的违约金。乙方每次违约应向甲方支付 2000元(少于100万元的项目1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3.8乙方不得再转包、分包,若未经甲方同意违反合同约定再转包或分包的,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9乙方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除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外,不得更换:因重病或重伤(持有县、区以上医院证明)两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主动辞职或调离原工作单位的;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监理单位认为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不称职需要更换的;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建设单位要求更换的;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的;被司法机关羁押或判刑的;死亡的。符合更换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情形时,更换人员的专业要相符,等级必须不低于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且前述除死亡的情形外,其他更换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的情形均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对乙方每次处予人民币5000元(少于100万元的项目2500元)的违约金,并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
3.10乙方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因疾病、意外伤害等原因需请假时,须提供工程所在地甲级医院出具的证明、病历及发票等,并附检查报告报甲方审核,同时应报派临时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接替,接替人员的专业要相符,等级必须不低于被接替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原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请假期满后,应立即重返本工程,继续负责相关管理。
3.11乙方应按要求参加工程管理相关会议,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无故缺席的处以1000元/次的违约金,其他技术、管理人员无故缺席的处以每人300元/次的违约金。乙方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技术、管理人员,必须保证项目实施期间,其所持有的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建造师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岗证)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视为乙方违约,每次违约,甲方对乙方处予每天人民币2000元(少于100万元的项目500元)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必须及时作出替换,且替换人员的专业、资格等级要求必须不低于被替换的人员。如替换人员的专业、资格等级要求低于被替换人员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对乙方处予每次人民币5000元(少于100万元的项目2500元)的违约金,并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
3.12乙方承担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要严格遵守有关建设工程管理规定,具备与之相符的技术素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进度、安全、质量的全方位管理,建立健全各管理体系,规范施工;对施工现场及操作过程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安全生产全过程负责,杜绝一切事故发生。若因安全措施和安全管理不到位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乙方组织措施不当、计划不落实、管理不严,施工方案中所列人员、机械设备与现场实际不符及建造师不到位,导致工程工期拖延、存在安全或质量隐患,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对乙方将处予人民币2000元(少于100万元的项目1000元)的违约金,且乙方在接到甲方或监理公司(如有)的书面通知后,必须按照内容要求整改完毕,若再出现同样或类似的违约情况,或乙方未按要求整改,则处予前一次违约金额的双倍违约金,以此类推,最高不超过20000元,由此延迟的工期不予顺延。严重者报市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并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
3.13现场清洁及保安由乙方统一负责,乙方必须将每天产生的垃圾收集到指定地点后再统一负责清运,未能及时处理和清运的,将对乙方每天处予人民币5000元(少于100万元的项目2500元)的违约金。
4.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如发生上述所述情况,乙方应在事发后24小时内告知甲方,并提供足够证据予以证实,否则甲方将不接受乙方擅自顺延工期的做法。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4.5节日期间乙方必须留守适当的施工人员在场施工,以确保工程工期。
4.6乙方须按照招标工期编制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图,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须报监理单位(如有)和甲方审批,乙方按照审批后的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图完成节点工期的施工,且必须与施工进度计划保持一致。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图作为工期延误审核的依据,在提交工期延期申请时须作为附件并报送。
5.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装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统一标准》(GB50300-2001)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标准。
5.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于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甲方代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不予顺延。
5.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4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甲方在双方确定的验收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并承担由于修改而产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5.5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自工程移交甲方管理日起计算,装修工程保修期为 年,在保修期内因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乙方应在1小时内做出回应。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处理,该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质保金不足以支付维修费用,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支付。
5.6保修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质量保修期内,如货物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量保修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量保修期重新计算;在质量保修期内,乙方应对影响货物正常运转的故障负责,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有服务由乙方上门进行,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6.关于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的约定
6.1付款方式:
1期:支付至合同价款30%。签订合同后,施工方提供预付款保函且施工人员和主设备进场,预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2期:支付至合同价款80%。工程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
3期:支付至工程结算价9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完毕且工程结算评审结果经镇政府确认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7%。
4期:支付工程结算价剩余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质量保修期内工程无重大质量问题或乙方无违约行为的,待质量保修期满后甲方支付余款。
6.2乙方申请工程款同时向甲方提供等值有效的工程发票。
6.3工程竣工结算方式:
合同内项目价款确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合同内完成项目工程量清单送沙田镇财政投资审核中心进行竣工结算,所得结算价较之合同总价,取低者作为合同内项目工程结算价。
增减变更项目价款确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双方认定的增减变更项目工程量清单送沙田镇财政投资审核中心进行竣工结算,所得结算价作为增减变更项目结算价。(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以外的增加工程结算价合计不能超原合同工程总价的10%,减少工程结算价则不设下限,按实结算)
合同结算总价的确定:合同内项目工程结算价与增减工程结算总价之和为合同结算总价。
6.4如甲方支付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的,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支付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
7.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
7.1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7.1.1乙方所编写的综合单价及总价在合同期内,不因由于燃料、电费、运输费、任何税率、税种、货币汇率升降、工资、地方政府征收的有关费用、材料差价等引致的价格波动而调整,也不因交通管制、夜间施工、冬、雨季施工、二次搬运施二场地不足、成品保护、配合服务、临时赶工等情况可能引致的费用调整,并已充分考虑了其他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
7.1.2乙方须负责报价的综合单价及总价的准确性及错误估计所引致的损失。乙方未报,但作为一个有经验的、尤其是有着与本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施工经验的乙方应该从图纸或现场踏勘中、或实际情况中、或自身的工程施工实践中了解到、估计到或可能了解到、估计到的子目之费用应视为已摊到其它的子目单价或总价中去。任何报价时的估算错误和漏项,一律由乙方承担,合同价不会因乙方的设计问题、估算错误和漏项而做出调整。
7.2合同价款的调整事件:
7.2.1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范围:
(1)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暂估价项除外)增减经费经甲方和乙方双方确认后实施;
(2)甲方给定的以暂估价(项)形式列出的。
(3)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变更不做价款调整。
7.3调整方法:
7.3.1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由乙方提出经甲方确认后进行调整。任何变更洽商须有监理单位(如需)、甲方签字盖章才能生效,乙方因没有遵守此条款,引起的任何返工,其损失或工期延误都应由乙方负责。工程变更单(包括:设计变更、补充通知书、现场签证、有关变更的会议纪要和往来文书、隐蔽工程变更项目应提供的相应施工资料和能反映工程量的关键尺度的照片等), 变更工程应办理现场签证,附齐图纸、计算资料、现场照片及变更项目工程量清单汇总表,并由监理(如有)、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确认,所有工程变更必须在竣工图上如实反映出来。若乙方未按上述要求做,不接收相关变更资料并且不给予结算,并处予本次变更工程量造价的双倍数额作为违约金。
7.3.2甲方给定的以暂估价(项)形式列出的,按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实际发生额由乙方提出经甲方确认后进行调整。
7.4设计变更及设计外新增工程项目的结算方式
7.4.1工程量清单有的项目,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结算;
7.4.2工程量清单有类似的项目,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换算进行结算;
7.4.3工程量清单没有相同或没有类似的项目,按照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建筑及装饰工程综合定额》计价,总价给与下浮,下浮率=(1-成交价/最高限价),其中人工、机械台班价格按施工当期广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价格(或项目所在地相关文件)执行,材料设备价格按以下约定方式结算:
(1)工程量清单有的材料设备,按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结算;
(2)工程量清单没有的材料设备,有指导价的按照如下优先顺序确定设备材料价;
Ⅰ、按施工当期《东莞工程造价信息》(或项目所在地相关文件)对应材料的市场参考价及市场行情价较低者结算;
Ⅱ、按施工当期《东莞工程造价信息》(或项目所在地相关文件)对应品牌材料设备的厂商信息价格下浮10%结算;
Ⅲ、按施工当期《东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或项目所在地相关文件)对应品牌的材料、设备价格下浮10%结算。
(3)工程量清单和指导价都没有可参照的材料设备,由乙方按照市场报价,由甲方监理单位及甲方审定后作为结算依据。
7.4.4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或没有类似且无相关定额的项目,乙方按照施工当期的市场价格编制预算,送甲方/监理单位审定后作为结算依据。措施项目费不另计。
7.4.5措施项目费、预算包干费不计取。
7.4.6其他
(1)乙方因拖欠外包队、分包人(自有分包人)及材料设备乙方费用而发生的债务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负责协商解决。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乙方应按规定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并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其他的措施项目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自行计算。
(3)规费和税金。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等;税金按规定计取。
(4)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报价中。
(5)乙方应在考察施工场地的基础上,结合本工程实际工程量及自身劳动力安排,充分考虑如施工人员(含管理人员)的食宿以及材料加工场地、人员及材料的运输等与此相关的费用,并将此部分费用纳入报价中,结算时不做调整。
(6)计日工核算,乙方必须在发生计日工24小时内,向监理人和甲方提交现场签证,否则不予计量。
8.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8.1工程所需材料,需经甲方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如有)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材料及设备由乙方采购供应至施工场地。
8.2材料设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如甲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应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8.3材料设备和设备差价的处理方法:如遇材料涨价,甲方不再另外调整。
8.4乙方开工后,必须立即成立现场材料采购部门,在进场后5天内向甲方提交本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数量清单,在进场后15天内向甲方提交本工程的总体材料、设备的进场计划,并每半个月报送一份材料订货、进场准备计划供甲方审核。材料、设备的进场计划须与工程进度计划要求相符。若材料订货、进场计划不能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甲方首先发出书面警告,若乙方仍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在书面警告发出7天后,不经告知乙方直接选择供应商并签订供货合同,所需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合同额10%的违约金。
8.5乙方所有报审资料以及乙方和材料供应商所签订的合同必须送甲方备案,以便用于工地材料检查。材料进场前应按甲方和设计单位要求提交材料的样品,样品经甲方和设计单位认可后进行封样,材料进场必须与确定的样品一致方可进入施工现场。未达不到样品标准的材料严禁入场。
8.6乙方购买的所有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必须向甲方提供厂家批号、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书等资料证明;
8.7乙方在采购供应前,须向甲方提交材料设备采购清单报甲方审查并经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甲方可随时对乙方所购买的材料、设备进行监督、检查,一经查实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并暂停材料和设备的安装和施工,由此产生工程费用一律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将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对乙方每次处予人民币5000元(少于100万元的项目2500元)的违约金;仍未及时按要求整改的,甲方对乙方每次处予人民币 10000元(少于100万元的项目5000元)的违约金。甲方在日常质量检查、定期与不定期抽查中对材料设备有疑问时应对材料设备进行监督抽检,必要时进行破坏性检测。
8.8乙方必须按招标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施工中每批进入工地的建筑材料、设备必须由甲方现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后方可使用并作为结算的依据,如未经签字批准,但材料符合合同要求并经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甲方将对乙方每次处予人民币5000元(少于100万元的项目2500元)的违约金;如材料不符合合同要求并且未经签字批准,但经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甲方将对乙方每次处予人民币 10000元(少于100万元的项目5000元)的违约金;如未经签字批准并且材料不符合合同要求,经检测中心检测又不合格的,甲方将对乙方每次处予人民币30000元(少于100万元的项目10000元)的违约金。乙方未对建筑主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责令改正,处5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违约金。
8.9甲方有权对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材料进行检查,达不到本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要求的材料不得进场;对已进场但未达到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要求的材料,该材料将不得使用,对工程中已使用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要求及有关规范标准规定材料的,甲方将有权要求乙方拆除,由此产生工程费用一律由乙方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并按此项发生工程费用总额3%的金额或人民币20000元对乙方处以违约金(按两者中的较大数额执行)以示警告,同时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8.10乙方应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清点。经验收合格的材料设备可办理进场手续,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应在甲方的见证下退场,严禁在场内对不合格设备进行维修或对不合格材料进行分拣。材料、设备进场时未向甲方和监理单位申报验收,或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验收合格的,一经发现,一律按不合格材料设备处理。已安装的材料、设备应拆除,因特殊原因无法拆除的,不予计量。
8.11乙方用于本工程的所有建筑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用于安装的设备、为施工生产服务的周转性材料、建筑机械设备等必须符合相关的质量合格标准备才能进入施工现场。 各种管沟施工后应经甲方检验合格签字确认之后才可敷设管线;各种管道进场后应经甲方检验合格签字确认之后才可使用,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的视为违约,甲方对乙方每次将处予人民币5000元(少于100万元的项目2500元)的违约金。
8.12乙方所用的填方土质不得含耕植土、淤泥质土、腐植土、垃圾等一切不良土质,应满足设计图纸相关要求。填土应按施工规范要求分层压实,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测,检测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8.13乙方应认真贯彻落实《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的规定,严格控制装饰材料的选用,确保工程通过室内环境污染检测。如发现乙方在工程中使用不符合规范规定的材料,导致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检测不合格的,乙方须无条件返工至合格为止,并负担进行室内环境污染检测的费用,工期不顺延。
9.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9.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9.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现场所有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9.3乙方负责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范围内的用水、用电、临时设施等设备、材料的提供及施工。
9.4施工现场应制定严格的防火措施及防火应急预案,按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定期为灭火器材检查更新,如发现灭火器材失效或超过有效期的,甲方将对乙方处予每次人民币2000元(少于100万元的项目1000元)的违约金。在易于发生火灾的地方进行焊接施工时应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若发现有吸烟者,甲方对乙方每次处予人民币2000元(少于100万元的项目1000元)的违约金,对吸烟者处予每人每次人民币500元的违约金,施工现场若发现烟头,甲方对乙方按每个烟头200元处以违约金。
9.5乙方应确认已埋管线的具体位置按实标识,并做好现有管线维护稳固工作。在开挖施工时,发生断水、断电、断气等情况,应立即报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现场的安全,尽量减少事故面扩大,并配合专业部门的抢修,并对所造成的损失及抢修费用进行赔偿,甲方对乙方每处处予人民币5000元(少于100万元的项目2500元)的违约金。因此造成的工期延期甲方对乙方处予人民币5000元(少于100万元的项目2500元)的违约金。
9.6施工现场应制定严格的各种应急措施及应急预案,主要包括用电、边坡、深基坑、井道、脚手架、高空作业等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施工期间按照批准的措施和方案定期检查,如发现触电、坍塌、高空坠物等不良现象的,甲方将对乙方处予每次人民币10000元(少于100万元的项目5000元)的违约金。
10.奖励和违约责任
10.1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0.2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0.3本工程所有设计更改,必须经过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才可实施,否则视为无效;若乙方未经甲方书面确认而单方面更改设计并实施,则被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修复至原约定的设计,并且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及损失;
10.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0.5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如甲方确需提前使用,可与乙方就现场情况确认及记录有关资料。
10.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0.7乙方发生下列条款的任何一条,甲方有权声明终止本合同的全部或一部分:
10.7.1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宣告破产、倒闭,与债权人达成协议;
10.7.2办理清算;
10.7.3办理公司的重整;
10.7.4与其他公司进行合并;
10.7.5经甲方确认已经丧失偿还债务的能力;
10.7.6严重违反合同重要条款约定。
10.8本合同依照合同规定而全部或一部分终止后,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撤走所有人员与工具及器械等。否则乙方放在工地上的工具、器械等将被认为废弃物,甲方有权处理,处理费用由乙方支付。
10.9误期赔偿费的约定:
10.9.1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或完成,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5‰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以上(含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15%违约金,并且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0.9.2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或是无法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30%的违约金,并且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0.9.3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除乙方的违约金,不足的部分由乙方另行补足。
10.9.4本合同所述之损失、经济赔偿是指甲方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此而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等全部费用。
11.争议或纠纷处理
11.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1.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继续履行。
12.廉洁条款
12.1禁止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向甲方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包括但不限于请吃、请玩、各种形式的送礼、给予甲方工作人员任何馈赠等方式)。
12.2甲方人员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向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借钱、借物或调货,如有发生,视为个人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2.3乙方违反廉洁条款,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所有合作项目。
13.不可抗力
13.1甲乙双方的任何因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书面通知不能部分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取得对方同意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13.2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10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4.其它约定
14.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变更和解除合约。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的变更需征得双方的同意并以书面的形式确认变更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变更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所有招投标文件(含竞价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3合同正本的份数(4),其中发包人(3)份,承包人(1)份。
甲方(盖章):东莞市沙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联人: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开户银行:
账 号:
合同签订日期:
附件1
项目负责人驻场承诺书
致:东莞市沙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本人 ,居民身份证号: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 )受 委派,拟在 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一职。为加强本项目管理,保证我公司履行与采购人签订的工程定点采购合同,圆满完成本工程,我愿就此做出以下承诺;
本人作为我公司选派的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保证自即日起至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之日止,自始至终全过程常驻工地现场,代表我公司全面负责本工程现场组织,指挥,管理,协调等工作。并承诺在本项目完成后的合同责任保修期内,根据项目实际保修工作需要也能随时到场负责指挥,安排应做的保修工作。
本人承诺在工程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期间只担任此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参加其他任何工程的报名和任何工作,不在其他任何工程担任职务,如有则由采购人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严重影响本工程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项目负责人。
除非征得采购人的书面批准,否则如果违背以上承诺,不能常驻施工现场,本人自愿接受采购人给予本人的批评和处罚,并同意采购人就此作为我个人的不良纪录进一步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乙方(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驻场承诺书
致:东莞市沙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本人 ,居民身份证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编号: )受 委派,拟在 工程担任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一职。为加强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保证我公司履行与采购人签订的工程定点采购合同,圆满完成本工程,我愿就此做出以下承诺;
1.本人作为我公司选派的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保证自即日起至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之日止,自始至终全过程常驻工地现场,代表我公司全面负责本工程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本人承诺在工程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期间只担任此工程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参加其他任何工程的报名和任何工作,不在其他任何工程担任职务。
3.除非征得采购人的书面批准,否则如果违背以上承诺,不能常驻施工现场,本人自愿接受采购人给予本人的批评和处罚,并同意采购人就此作为我个人的不良纪录进一步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乙方(盖章):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5.信用记录查询
(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
(2)查询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
(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进行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作无效响应处理。
6.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响应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30-2023-00419
采购项目编号:441900030-2023-00419
所响应采购包:第 包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响应文件目录
一、响应承诺函
二、首轮报价表
三、分项报价表
四、政策适用性说明
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七、响应保证金
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十、承诺函
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二、监狱企业
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四、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
十五、供应商业绩情况表
十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十七、商务条件响应表
十八、履约进度计划表
十九、各类证明材料
二十、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二十一、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二十二、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二十三、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
二十四、附件
二十五、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
格式一:
响 应 承 诺 函
致:东莞市沙田镇招投标服务所
你方组织的“东莞市沙田镇大泥社区卫生服务站和齐沙社区卫生服务站装修工程”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编号为:441900030-2023-00419],我方愿参与响应。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东莞市沙田镇大泥社区卫生服务站和齐沙社区卫生服务站装修工程”项目的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在参与响应前已详细研究了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磋商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磋商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磋商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
(供应商名称)作为供应商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响应的一切事宜。
我方已完全明白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
(一)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工程、服务)与相关服务的磋商总价详见《首轮报价表》。
(二)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响应截止日有效,如有在响应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成交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启日之后,响应有效期之内撤回响应或成交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 则贵方将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
(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磋商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响应。
(六)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磋商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八)我方磋商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
(十)我方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十一)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十二)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十三)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
(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磋商小组可将我方做无效响应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四)我方对在本函及响应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五)所有与本磋商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
格式二:
首轮报价表
注:采用电子响应的项目无需编制该表格,响应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首轮报价表﹐若在响应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首轮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首轮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响应供应商名称: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 |
响应报价(元/%) |
交货或服务期 |
交货或服务地点 |
1 |
|
|
|
|
供应商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三:
分项报价表
注:采用电子响应的项目无需编制该表格,响应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表,若在响应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响应供应商名称:
采购包:
品目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1 |
|
|
|
|
|
|
|
|
|
品目号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服务标准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1 |
|
|
|
|
|
|
|
|
|
供应商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四:
政策适用性说明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序号 |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注册商标) |
制造商(开发商) |
制造商企业类型 |
节能产品 |
环境标志产品 |
认证证书编号 |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占比(%) |
1 |
|
|
|
|
|
|
|
2 |
|
|
|
|
|
|
|
3 |
|
|
|
|
|
|
|
4 |
|
|
|
|
|
|
|
5 |
|
|
|
|
|
|
|
... |
|
|
|
|
|
|
|
注:
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
格式五:
(供应商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_____________现任我单位_____________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附:代表人性别:_____年龄: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
格式六: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响应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响应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东莞市沙田镇招投标服务所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是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________职务,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现授权(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东莞市沙田镇大泥社区卫生服务站和齐沙社区卫生服务站装修工程”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441900030-2023-00419]的响应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
格式七:
响应保证金
响应文件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在此提供保证金的凭证的复印件。
格式八:
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格式九:
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格式十:
(对于采购需求写明“提供承诺”的条款,供应商可参照以下格式提供承诺)
承诺函
致:东莞市沙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对于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我方郑重承诺如下:
如中标/成交,我方承诺严格落实采购文件以下条款:(建议逐条复制采购文件相关条款原文)
(一)星号条款
1.
2.
3.
.........
(二)三角号条款
1.
2.
3.
.........
(三)非星号、非三角号条款
1.
2.
3.
.........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十一: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在实际操作中,供应商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承建本项目工程为中小企业或者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
格式十二: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监狱企业
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格式十三: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
注:本函未填写或未勾选视作未做声明。
格式十四: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
立约方:(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公司全称)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
一、联合体各方关系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响应。(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甲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在承担连带责任。
3.如果本联合体成交,(甲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___________部分,(乙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___________部分。
4.如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联合体成员(公司全称)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合同总金额____%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采购包响应,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响应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采购包响应。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响应成为无效报价,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成交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____份,随响应文件装订____份,送采购人____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____份,联合体成员各执____份。
甲公司全称:____(盖章)________,乙公司全称:____(盖章)________,……公司全称:____(盖章)________,
____年____月 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1.联合响应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
2.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
格式十五: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响应供应商业绩情况表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
签订合同时间 |
竣工验收报告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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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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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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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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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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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述业绩情况,按磋商文件要求附销售或服务合同复印件。
格式十六: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序号 |
标的名称 |
参数性质 |
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 |
型号 |
是否偏离 |
证明文件所在位置 |
备注 |
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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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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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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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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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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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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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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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说明:
1.“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技术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上表“响应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响应无效。
2.参数性质栏标注“★”、“▲”号条款标志,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响应条款。
3.“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4.“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格式十七:
《商务条件响应表》
序号 |
参数性质 |
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 |
响应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 |
是否偏离 |
证明文件所在位置 |
备注 |
1 |
|
|
|
|
|
|
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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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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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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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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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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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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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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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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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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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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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说明:
1.“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商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2.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上表“响应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响应无效。
3.参数性质栏标注“★”、“▲”号条款标志,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响应条款。
4.“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5.“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格式十八: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履约进度计划表
序号 |
拟定时间安排 |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
1 |
拟定___年___月___日 |
签订合同并生效 |
|
2 |
___月___日—___月___日 |
|
|
3 |
___月___日—___月___日 |
|
|
4 |
___月___日—___月___日 |
质保期 |
|
格式十九: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各类证明材料
1.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格式二十:
(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无需出具此承诺书)
代理服务费缴纳承诺函
致:东莞市沙田镇招投标服务所
我单位参加贵公司组织的东莞市沙田镇大泥社区卫生服务站和齐沙社区卫生服务站装修工程(采购项目编号:441900030-2023-00419),作出如下承诺:
1、完全响应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条款,若提供虚假资料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
2、我单位若被选为成交供应商,承诺按照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包括组织专家对审查供应商资格、答疑、组织磋商、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及提供采购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服务,按______支付。
3、如我公司被选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后3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缴付代理服务费。
特此承诺!
供应商法定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格式二十一: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序号 |
供应商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
1 |
|
2 |
|
3 |
|
注:供应商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供应商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响应无效。
格式二十二: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供应商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投诉函时使用,不属于响应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询问函
东莞市沙田镇招投标服务所
我单位已登记并准备参与“东莞市沙田镇大泥社区卫生服务站和齐沙社区卫生服务站装修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编号:441900030-2023-00419)的响应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一)
(1)____________________(问题或条款内容)
(2)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议)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
询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疑项目的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磋商文件获取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采购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诉书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投诉人1: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投诉人2:____________________
……
相关供应商: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项目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磋商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____年____月____日,向____________________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1: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签章):_________公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格式二十三:
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
格式二十四:
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
编号:【】号
(采购人):
鉴于__________(以下简称“投标(响应)人”)拟参加编号为__________的(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响应),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人参加投标(响应)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且可以投标(响应)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应投标(响应)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响应)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成交)后投标(响应)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响应)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本保函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开标日后的90天内。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户名和开户行,并附有证明投标(响应)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响应)人向你方支付相应的索赔款项。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响应)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响应)人投标(响应)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采购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________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_______(公章)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格式二十五: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
编号:
(采购人):
鉴于贵方在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为__________以下简称“项目”)的采购中,确定__________为中标人/供应商,拟签订/已签订项目相关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依据主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向贵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金额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___%,数额为__________(大写),币种为人民币(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我方保证的期间为: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
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如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我方将在收到你方提交的本保函文件及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索赔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证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
(一)索赔通知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索赔金额,并由你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同时附有:
1.一项书面声明,声明索赔款项并未由被保证人或其代理人直接或间接地支付给你方;
2.证明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有责任支付你方索赔金额的证据。
(三)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保函保证金额将随被保证人逐步履行保函项下合同约定或法定的义务以及我方按你方索赔通知文件要求分次支付而相应递减。
六、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全部消灭。
七、本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本保函无效;被保证人基于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或其他原因的抗辩,我方均有权主张。
八、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按以下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向我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此栏空白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此栏空白)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九、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其他条款:
1.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本保函自动失效,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自动全部消灭,此后提出的任何索赔均为无效索赔,我方无义务作出任何赔付。
2.所有索赔通知必须在我方工作时间内到达本保函规定的地址。
十一、本保函自我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___________(盖章)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开立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
致被保险人__________:
鉴于你方____________(招标方/被保险人)接受投保人____________(投标方)参加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的投标,向投保人签发中标通知书,投保人在我公司投保《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我公司接受投保人的请求,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愿意就投保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采购合同,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保险:
一、我公司对上述采购项目出具的《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保单号:
二、上述保单项下我公司的保险金额(最高限额):人民币 (¥: 元)
上述全部保险单的保险金额随投保人逐步履行采购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我公司的赔付而递减。
三、本保险的保险期间自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起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时止,共计___天。
四、本保险合同仅承担履约保证责任:在本保险期限内,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的履约过程中,因下列情形给你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在收到你方提交的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全部条件的书面文件,我公司依据保险合同有关约定并与你方达成一致赔偿意见后30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险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
(一)投保人未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采购标的;
(二)投保人供应采购标的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不符合《采购合同》的约定。
五、索赔文件
(一)经被保险人有权人签字、加盖被保险人公章的书面索赔声明正本,索赔声明须注明本保险凭证对应的保单号并申明如下事实:
(1)投保人未履行采购合同相关义务;
(2)投保人的违约事实。
(二)保险单正本;
(三)《采购合同》副本及与采购项目进展、质量、缺陷有关的证明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录、会议纪要、其他合同文件等);
(四)保险人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五)仲裁机构出具的裁决书或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判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适用于仲裁或诉讼确认损失的方式);
六、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本保险凭证与保险合同不得转让、质押,否则保险人在本保险凭证与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险责任自动解除。
七、本保证保险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向保险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保证保险适用的保险条款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保险责任免除及其他本保险凭证未载明事宜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十、本保险凭证自保险人加盖保单专用章起生效。
保证人: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立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