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关于发起成立“医疗卫生法治协同创新中心”的意向协议书
为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完善医疗卫生法治”的战略任务,推动医疗卫生立法工作,复旦大学、清华大学、中南大学医疗卫生法研究机构负责人达成如下意向协议:
一、医疗卫生法治,事关公共福祉,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方面,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领域。医疗卫生法治,相对社会发展亟待完善。为此,必须由医事法研究部门会同医学界、医疗管理部门、医疗伦理研究单位协同攻关,破解医疗改革难题,制定符合自然规律、伦理道德,符合中国实际的医疗卫生法律,实现医疗卫生的良法善治。
二、复旦大学、清华大学、中南大学在全国率先进行医疗卫生法研究,培养了一批医事法博士,他们已成为医事法研究的骨干力量;承担多项国家社科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与国际医事法学界建立了广泛联系;主办多次重要国际会议和国内会议;出版一批医事法研究的重要著作。基于此,我们认为,为完善中国医疗卫生法治建设而奋斗,是历史赋予我们的任务与责任。
三、医疗卫生法治协同创新中心的主要任务是:提供完善中国医疗卫生法治建设的总体设计方案,提出各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的建议稿;向决策部门提供可行的医改建议;组织开展跨学科研究,推动医疗卫生法治人才培养;进一步开展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活动。努力建成我国医疗卫生法治智库。
四、发起人将此意向分别向所在单位报告,并委托申卫星教授向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中华医学会、中国法学会、中国卫生法学会等单位报告,尽快启动“医疗卫生法治协同创新中心”的创建工作。
发起人:复旦大学医事法研究中心 xxx教授
清华大学医疗卫生法研究中心 申卫星教授
中南大学医疗卫生法研究中心 xxx教授
2015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