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安装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未被“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 ://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工艺安装标段 |
1、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x.xx)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未被“信用中国(浙江)”网站(xxxx://xxxxxx.xx.xxx.xx)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1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以及各自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 2.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投标。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各单位只能承担各自资质类别及等级范围内的工程。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
注:中标单位如为未办理进浙备案的省外企业,须在获得中标通知书后签订施工合同前办理进浙备案相关手续。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
财务要求 |
工艺安装标段 |
承诺营运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 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工艺安装标段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17年1月1日(以实际验收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液体化工泊位(油品泊位除外)的化工工艺管道安装施工业绩。 |
投标人应在“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近年完成的主要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1)中标通知书复印件;(2)合同协议书(包含联合体合同协议书)复印件;(3)质量证明文件(质量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4)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发包双方的往来任意一张款项的发票(发票编号必须清晰可辨)复印件,上述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上述资料中的施工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施工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工程规模解释顺序:质量证明文件、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技术标准、主要工程内容的,必须附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本招标文件中液体化工包含低温液化烃,油品泊位指全部由油品输送管道组成的油品专用泊位。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誉要求 |
工艺安装标段 |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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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受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须提供,由招标人在公示期间对公示的推荐中标候选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查询)。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
(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1、担任过液体化工泊位(油品泊位除外)的化工工艺管道安装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60周岁及以下。 2、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或未曾在)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任项目经理。 3、2019年1月1日以来,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1 |
担任过液体化工泊位(油品泊位除外)的化工工艺管道安装施工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注:拟委任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受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须提供,由招标人在公示期间对公示的拟委任项目经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查询)
1. 投标人应在“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资历表”后附:
a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及项目经理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复印件(身份证应正反双面复印);
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的聘用企业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b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包含联合体合同协议书)、质量证明文件(质量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发包双方的往来任意一张款项的发票(发票编号必须清晰可辨),上述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的复印件,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人员姓名、任职及业绩规模,则还须提供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该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 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
(1).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尚未签订,则其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4. “在建合同工程”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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