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企业签订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2021年2月3日,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企业签订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中轻(xx)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轻xx公司”)分别与关联企业xx新上xx糖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糖联公司”)和xx上xx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糖业公司”)签订《新糖联公司农场三期土地复耕合同》和《糖业公司xx巴拉甘蔗田农田开垦合同》,两项合同总金额约合人民币664万元。
关联董事xxx先生、xxxxx、xxx先生、xx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了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新糖联公司、糖业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中国中轻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章节的规定,新糖联公司、糖业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中国中轻(马里)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26.83元
注册地址:xx共和国尼亚赫拉区巴xx法定代表人:xxx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工程承揽与执行,相关业务的技术开发、服务及相关贸易。
截至2020年9月30日,中轻xx公司总资产984.42万元,净资产
-7.82万元,2020年1-9月份完成营业收入503.79万元,实现净利润 1.67万元(数据未经审计,下同)。
2、公司名称:马里新上xx糖联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04,042,998.02元
注册地址:xx共和国塞古大区杜家布谷市法定代表人:xxx
企业类型:中外合资企业
经营范围:白糖、酒精及其他副产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以及甘蔗原料的种植生产。
截至2020年9月30日,新糖联公司总资产148,057.07万元,净资产-34,771.90万元,2020年1-9月份完成营业收入20,860.09万元,实现净利润-8,875.16万元。
3、公司名称:马里上xx糖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85,390,000.00元
注册地址:xx共和国塞古大区杜家布谷市法定代表人:xxx
企业类型:中外合资企业
经营范围:在xx共和国境内经营一家制糖工业联合企业;从事白糖、酒精及其他半成品及副产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直接或间接的参与其他企业中与上述经营范围有关或有利于公司自身发展的
活动;在xx国内或国外广泛的直接或间接的参与任何形式的工业、农业、商业、金融、动产、不动产、畜牧、食品工业及机械工业的活动,只要这些活动直接或间接的与公司的经营范围相关、相似或对其有补充作用。
截至2020年9月30日,糖业公司总资产29,787.45万元,净资产 10,556.95万元,2020年1-9月份完成营业收入14,102.88万元,实现净利润237.03万元。
(二)关联关系
新糖联公司、糖业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中国中轻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章节的规定,新糖联公司、糖业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中轻xx公司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等原则, 根据承接的工程具体情况,参考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中轻xx公司与新糖联公司、糖业公司的关联交易合同已经签订。
(三)合同款的支付
合同签署生效后,新糖联公司、糖业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条件付款。
(四)协议生效条件
该项关联交易合同尚需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轻xx公司与关联企业新糖联公司、糖业公司的关联交易合同系其日常性经营行为,该关联交易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会对公司独立
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除上述合同外,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企业中食发(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工程设计和项目管理服务合同,合同总金额196万元;全资子公司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企业成都鼎骏睿宇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工程监理合同,合同总金额186.76万元,与关联企业成都市保xx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合同总金额34.75万元;全资孙子公司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与关联企业阜阳保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工程监理合同,合同总金额174.09万元。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轻xx公司分别与关联企业新糖联公司、糖业公司签订的土地开垦和复耕关联交易合同系其日常性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全资子公司的业务经营需要。公司事前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通知了独立董事,获得了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认可,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董事会在审议表决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因此,我们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表示同意。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