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MS分析仪维修技术协议
CEMS分析仪维修技术协议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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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
中煤能源新疆煤电化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
1、总则
x技术协议适用于中煤能源新疆煤电化有限公司(中煤北二电厂)(以下简称电厂)CEMS分析仪表维修项目,包括更换配件、调试、安装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电厂在本技术协议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除着重指出的条款外,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报价人应保证提供符合本规范和有关中国国家GB系列、电力行业DL系列和其它行业最新工业标准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同时必须满足中国国家的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因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电厂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补充要求。
在本技术协议中详细列出中煤北二电厂CEMS分析仪表维修项目(设备及配套附件、连接件、材料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的供货清单。
本技术协议中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报价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应按较高标准执行。
在签订合同之后,本技术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等同的法律效力。因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电厂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
在签订合同之后,到报价人开始开工之日的这段时间内,电厂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双方共同商定;合同签订后,报价人应按照电厂的采购时间、内容深度要求提供所需要的设备资料等,并按照要求随时修正。
项目概况
2.6.中煤北二电厂脱硫系统出口CEMS分析仪S810型号产品,厂家为SICK产品,分析仪表损坏部位大多为不锈钢气室,氧传感器等易损件。
3技术要求
3.1.报价人负责返修设备的运输以及货物安全,倘若设备在返修期间遗失,报价人需按照新产品市场价(产品原生产厂家报价)折价赔偿;
3.2.所有返修设备均应按照正常工序维修,修理后在正常工况下均能安全、持续运行,而不应有过度的应力、温升、磨损、腐蚀等其它问题。
3.3.报价人完成维修后的设备在我厂对应设备上都能正常使用,对设备的互换性不能另做限制。
3.4.报价人有义务对需维修的设备进行免费检测,并出具设备检测说明,保证设备返修后能够正常使用。
3.5.对于正常维修的产品,报价人需保证该设备至少12个月的正常使用寿命,在质保期12个月内若出现再次损坏,报价人必须免费进行再次修理。
3.6.报价人报价包含此次维修所需检查费、维修费、运费等,其他产生费用报价人负责。
3.7.返修设备的寄出与到达需采购人、报价人双方确认货物件数及包装外观完整情况,若一方发现货物与发货清单不符或包装损坏时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3.8.本项目分析仪表型号S810,维修的部件主要是不锈钢气室、氧传感器、显示器面板等。
3.9.报价人出具仪器维修检测报告以及维修方案,经电厂同意后进行维修。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预估数量 |
预计需修复内容 |
1 |
S810分析仪 |
1 |
对分析仪表气室、传感器、面板等重要组件进行检查及修理 |
5.双方责任
5.1电厂责任
负责检修生产管理、计划安排、调度指挥。
负责监督、指导、考核报价人的安全、xx生产及设备管理。
5.2报价人责任
5.2.1遵守电厂安全xx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程、规定工作。
5.2.2对设备检修质量、进度负责,满足机组的整体调试运行要求,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5.2.3加强安全管理,保证安全作业,严禁各类违章活动。
5.2.4报价人负责设备的运输及到电厂现场的检测。
5.2.5报价人自行负责工作期间所需的所有工器具。
5.2.6由报价人负责设备指导安装、调试、校验及试运行的技术指导工作,费用由报价人承担。
6.竣工资料
6.1提供的资料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6.2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报价人应及时免费提供。
6.3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包括设备的专利证书和授权委托书)。提供的图纸应清晰,不得提供缩微复印的图纸。
6.4提供设备安装、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6.5报价人提供备品、配件总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6.6报价人负责提供检修记录及完工报告。对承包范围内的设备、系统等的任何改造或改动,事先由电厂有关部门提出设备改进申请并经有关领导审批同意,改造后报价人要整理出完整的资料交采购人审核存档。
7.工程(设备)验收
7.2竣工验收程序:需反映从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直至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整个过程的程序。包括:工程具备竣工验收的条件,组织成立竣工验收小组,制定验收方案,决定竣工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小组人员,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7.3竣工验收内容:需反映项目建设参与各方合同履约情况和执行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情况;验收小组人员审阅参与各方工程档案情况;实地查验工程质量情况和工程使用功能试验情况;验收小组成员评价情况,包括填写勘察单位评分表、设计单位评分表、施工单位评分表或监理单位评分表,确认项目质量等级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7.4竣工验收完毕,报价人需及时填写“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报价人提交竣工报告的日期为项目实际竣工日期。项目按验收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报价人修改后提请验收的日期。
7.5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报价人现场人员要在报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
8.1报价人提供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且资料所用文字为中文。报价人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完全适合本台设备。
8.2报价人在设备交货时向电厂提供下列技术文件和图纸,但不限于此。
8.3以上文件提供4套纸质文件和一套电子版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