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综合单价(元) 综合合价(元) 1 便携式灯具 台 300 99.89 29968.23 2 汽油锯 把 50 1848.04 92402.04 3 割灌机 台 50 2147.72 107386.16 4 救生圈 个 300 149.84 44952.35 5 手持式扩音喇叭 把 50 139.85 6992.59 6 安全帽 顶 300 67.93 20378.40 7 RTK 检测设备(GPS) 台 2 27820.51 55641.01 8 全站仪 太 1...
2022 年防汛物资政府采购项目二包合同
甲 方:盱眙县水务局
乙 方:淮安拓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经见证方见证,签订本合同。
二、采购文件编号:HAZC-2022060151-002-XY
三、合同价款:
合同金额(大写)肆拾柒万壹仟xxx整;(小写)¥471600.00 元。
四、货物及数量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综合单价 (元) | 综合合价 (元) |
1 | 便携式灯具 | 台 | 300 | 99.89 | 29968.23 |
2 | 汽油锯 | 把 | 50 | 1848.04 | 92402.04 |
3 | 割灌机 | 台 | 50 | 2147.72 | 107386.16 |
4 | 救生圈 | 个 | 300 | 149.84 | 44952.35 |
5 | 手持式扩音喇叭 | 把 | 50 | 139.85 | 6992.59 |
6 | 安全帽 | 顶 | 300 | 67.93 | 20378.40 |
7 | RTK 检测设备 (GPS) | 台 | 2 | 27820.51 | 55641.01 |
8 | 全站仪 | 太 | 1 | 25972.47 | 25972.47 |
9 | 视频监控 | 项 | 1 | 87906.81 | 87906.81 |
总计:(大写肆拾柒万壹仟陆佰)元(小写¥471600.00 元) |
五、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并经见证后 20 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到位六、供货地点:由甲方指定
七、验收标准:所供货物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八、付款均应按下列条件进行: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 40%, 待全部货物按时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 95%,
余款在验收合格一年后付清。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合格销售发票。
在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迟延付款且不承担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
九、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 36 个月。
x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方与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投标文件、项目建设方案,中标通知书,乙方在投标、评标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保密协议、廉政合同书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1.3 “审定价”系指经甲方或相关审计部门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进行审计后认定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1.4 “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技术资料和软件系统等。
1.5“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承担与合同标的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运输过程中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部署、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乙方应承担的义务。
1.6“甲方”系指购买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单位。
1.7“乙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和服务的投标人。
1.8“见证方”系指招标代理机构。
2.技术规范
2.1 提交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投标文件的规格报价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专利权
3.1 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版权、专有技术等权利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4.包装要求
根据采购人的指定地点,乙方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6.1 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提供合格货物及服务。
6.2 甲方有权拒绝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更换相关货物或重新提供服务,且不得影响甲方工作的正常进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更换或重作导致甲方项目逾期投入使用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和赔偿责任,同时本规定并不免除乙方承担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质量保证和其他相关义务。
6.3 乙方应在货物到货后,应及时申请甲方进行验收工作,经验收并经甲方代表签字后,方可进行安装施工,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数量、外观、随货备件、
7.1 甲方在货物供货完成个月后,组织验收工作,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质量及其他问题,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出质疑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
7.2 乙方在接到甲方质疑后应立即开展整改,并在七日内向甲方提供书面报告,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7.3 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甲方有权申请有相关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存在上述情形,甲方有权凭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8.1 乙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中的双方约定及乙方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8.2 除第 8.1 条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
(3)乙方承诺的期限内对所提供货物或软件系统的运行监督、维修,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应承担的义务;
(4)在项目交货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
8.3 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9、保密条款
9.1 任意一方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有调查权的机关单位提供机密资料时,应该在提供之前将此项事实通知对方。
9.3 本合同无论何种原因终止、变更或解除,保密条款继续保持其原有效力。
10.1 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 在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或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按照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 乙方同意退货,应按合同中规定的结算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其它必要费用。
(2) 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损失的数额,乙方必须相应降低货物的价格。
(3) 用符合合同约定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或修补有缺陷的部分,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同时负担甲方所遭受的全部损失费用,乙方应对更换和修补件延长相应的质量保证期。
10.3 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之日起二十日内,xxx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之日起二十日内或甲方同意的其他时间内,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有权采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11.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期交货。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应承担误期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视情解除或终止合同。
11.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在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同意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终止合同。
11.3 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将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但不免除乙方的其他相关责任和义务。赔偿费每天按合同总价的 0.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 1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
12.1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延迟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减
轻或者免除相关违约责任。
12.2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另一方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x合同价款为含税价,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14、履约保证金
14.1 乙方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后,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相当于中标总价 1%的履约保证金;
14.2 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方式为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或转账或网银。
14.3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4.4 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15、终止合同
15.1 乙方违约后虽采取补救措施,但有以下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 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的;
(2) 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整改通知的二十日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时间内未能纠正其错误的;
(3)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15.2 在甲方根据第 15.1 条约定,解除或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后,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向乙方以外的单位购买乙方未交的类似货物,乙方应对甲方所购货物超出部分的费用负责,同时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内容。
15.3 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的,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合适的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终止合同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部分或全部合同义务。
1、本合同由甲方、乙方和见证方三方签字后生效。
3、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由甲方、乙方及见证方协商后,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本合同中规定的书面形式通知还包括邮件、传真、邮寄等形式。
书面形式的通知和报告的接收人应是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负责本合同履行的双方具体负责人,接收人应及时签收。甲乙双方可商定双方具体负责人的邮箱。接收人不履行该义务的,发送方可以使用邮件将文本发送至双方商定的邮箱,一旦邮件发送成功即视为接收人已经收到。
甲方接收人邮箱:xxxxxxx@000.xxx。乙方接收人邮箱:。
5、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进行解释。十二、解决争议的方式
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在不影响项目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采取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当事人可向 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 仲裁委员会提请
甲
方: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签定日期:
仲裁。
乙 方: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签定日期:2022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