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原表述“中航财富APP”修改为“中航信托 APP”;
关于中航信托·天玑汇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变更合同条款的公告
尊敬的合格投资者:
中航信托·天玑汇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产品”)自成立以来,运作正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航信托·天玑汇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等信 托文件的约定,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作为“中航信托·天玑汇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拟对本产品信托文件进行若干变更。
《信托合同》的修改:
1、受托人住所、注册资本原表述为:
住所:xxxxxxxxxxxxxx 0000 xxxxx
注册资本:人民币 465726.71 万元现修改为:
住所:xxxxxxxxxxxxx 0000 xxxxx
注册资本:人民币 646613.2311 万元
2、原表述“中航财富APP”修改为“中航信托 APP”;
3、第六条第(三)款原表述为:
1、合格投资者认购本信托的单笔资金金额最低为人民币 30 万元(含 30 万
元),并可按 1 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受托人可调整投资者认购资金下限并在受托人网站或营业场所公告。
现修改为:
1、个人委托人认购信托单位的单笔认购资金金额最低为人民币【300】万元,并可按人民币【1】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2、机构委托人认购信托单位的单笔认购资金金额最低为人民币【100】万元,并可按人民币【1】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受托人可调整投资者认购资金下限并在受托人网站或营业场所公告。
4、第六条第(四)款第 2 项认购文件第(2)目原表述为:
(3)交易业务申请表一式两联(受托人联和委托人联)现修改为:
(3)交易业务申请表一份
5、第七条第(一)款第 5 项原表述为:
投资者可于信托计划开放日申购信托单位。
合格投资者首次申购本信托的申购资金金额最低为人民币 30 万元(含 30
万元),并可按 1 万元的整数倍增加。再次加入的委托人的本次申购行为视作首次申购,应符合首次申购资金金额的要求。
合格投资者追加申购的,申购信托单位最低金额为 1 万元(含 1 万元),并
可按 1 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受托人可调整投资者申购资金(包括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下限并在受托人网站或营业场所公告。
现修改为:
投资者可于信托计划开放日申购信托单位。
个人委托人首次申购信托单位的单笔申购资金金额最低为人民币【300】万元,并可按人民币【1】万元的整数倍增加;机构委托人首次申购信托单位的单笔申购资金金额最低为人民币【100】万元,并可按人民币【1】万元的整数倍
增加。再次加入的委托人的本次申购行为视作首次申购,应符合首次申购资金金额的要求。
合格投资者追加申购的,申购信托单位最低金额为 1 万元(含 1 万元),并
可按 1 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受托人可调整投资者申购资金(包括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下限并在受托人网站或营业场所公告。
《信托计划说明书》的修改:
1、第一条受托人住所、注册资本原表述为:
住所:xxxxxxxxxxxxxx 0000 xxxxx
注册资本:人民币 465726.71 万元现修改为:
住所:xxxxxxxxxxxxx 0000 xxxxx
注册资本:人民币 646613.2311 万元
2、第二条第 1 款原表述为:
1、信托计划执行经理基本情况
x信托计划由xxx、xx、xxx担任投资经理,基本情况如下:
xxx:工商管理硕士,拥有逾 10 年的境内外债券投资交易经验,对全球 大类资产配置及固定收益投资交易策略有深入研究,具备丰富的产品管理经验,市场研判能力以及信用风险识别能力。
xx: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工程硕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工程学士。 2013 年 7 月-2019 年 8 月,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职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自营资金配置、专户产品管理经营丰富,具有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和风险控制能力,所管理的生命资产睿智 9 号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业绩连续 3 年排名行业前 3。2019 年 8 月加入中航信托资产管理部,现任中航信托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
xxx:经济学硕士,具有 5 年固定收益投资从业经验。曾在商业银行金融市场部从事投资业务,对固定收益市场具有较深的认识。加入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来,参与现金管理类、债券投资类及委外专户等多个产品的开发创设,同时负责专户和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投资管理工作。2016 年加入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现担任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
本信托计划由万政廷担任信托经理,基本情况如下:学历:硕士研究生
专业培训经历和从业经历:逾 6 年的金融业从业经验,现担任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托经理。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电子邮件:xxxxx@xxxxxx.xxxxxxx:
1、信托计划执行经理基本情况
x信托计划由xxx、xx、xxx担任投资经理,基本情况如下:
xxx:工商管理硕士,拥有逾 10 年的境内外债券投资交易经验,对全球 大类资产配置及固定收益投资交易策略有深入研究,具备丰富的产品管理经验,市场研判能力以及信用风险识别能力。现任中航信托资产管理业务中心副总经 理。
xxx:经济学硕士,具有 7 年固定收益投资从业经验。曾在商业银行金融市场部从事投资业务,对固定收益市场具有较深的认识。加入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来,参与现金管理类、债券投资类及委外专户等多个产品的开发创设,同时负责专户和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投资管理工作。2016 年加入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现担任资产管理业务中心总经理助理。
xx: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工程硕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工程学士。 2013 年 7 月-2019 年 8 月,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职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自营资金配置、专户产品管理经营丰富,具有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和风险控制能力,所管理的生命资产睿智 9 号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业绩连续 3 年排名行业前 3。2019 年 8 月加入中航信托资产管理业务中心,现任中航信托资产管理业务中心投资经理。
本信托计划由xxx、xxx担任信托经理,基本情况如下:xxx,经济学硕士
专业培训经历和从业经历:8 年的信托业从业经验,先后参与多个类别的证券投资类、收益权投资类、贷款类及其他系列信托产品的设立及运营管理工作。现担任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托经理。
xxx,国际金融硕士
专业培训经历和从业经历:4 年的信托业从业经验,曾参与多个证券投资类信托产品的设计开发和运营管理工作,现担任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托经理。
3、第四条第(四)款原表述为:
1、合格投资者认购本信托的单笔资金金额最低为人民币 30 万元(含 30 万
元),并可按 1 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受托人可调整投资者认购资金下限并在受托人网站或营业场所公告。
现修改为:
1、个人委托人认购信托单位的单笔认购资金金额最低为人民币【300】万元,并可按人民币【1】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2、机构委托人认购信托单位的单笔认购资金金额最低为人民币【100】万元,并可按人民币【1】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受托人可调整投资者认购资金下限并在受托人网站或营业场所公告。
4、第四条第(六)款第 2 项原表述为:
2、受益人申请的赎回份额最低为 1 万份(含 1 万份),并可按 1 万份的整数倍增加。
对于赎回后剩余信托单位份额低于 30 万份的投资者,受托人保留视情况要
求投资者赎回全部信托单位的权利,如某投资者未按照受托人的要求(如有)赎回全部信托单位的,受托人有权利拒绝该赎回申请。
赎回方式、赎回资金的计算和支付、赎回审核和确认、赎回文件的管理、暂停赎回、强制赎回、巨额赎回等内容详见信托合同第八条以及《申购/赎回程序规则》的规定。
现修改为:
2、受益人申请的赎回份额最低为 1 万份(含 1 万份),并可按 1 万份的整数倍增加。
对于赎回后剩余信托单位份额低于 300 万份的个人投资者,受托人保留视情况要求投资者赎回全部信托单位的权利,如某投资者未按照受托人的要求
(如有)赎回全部信托单位的,受托人有权利拒绝该赎回申请。对于赎回后剩余信托单位份额低于 100 万份的机构投资者,受托人保留视情况要求投资者赎回全部信托单位的权利,如某投资者未按照受托人的要求(如有)赎回全部信托单位的,受托人有权利拒绝该赎回申请。
赎回方式、赎回资金的计算和支付、赎回审核和确认、赎回文件的管理、暂停赎回、强制赎回、巨额赎回等内容详见信托合同第八条以及《申购/赎回程序规则》的规定。
5、原表述“中航财富APP”修改为“中航信托 APP”。
《认购/申购风险xx书》的修改:
1、原表述“中航财富APP”修改为“中航信托 APP”。
《申购/赎回程序规则》的修改: 1、第一条第 1 款第(2)项第 c 目原表述为:
c.交易业务申请表一式两联(受托人联和委托人联)现修改为:
c.交易业务申请表一份
上述信托文件的具体修改内容以本公告附件所列信托文件为准,受益人应详尽阅读。请各受益人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修改后的信托文件,并重点关注因包括上述主要条款在内的本次信托文件的修改而对受益人可能产生的各种影响。
上述变更自 2022 年 5 月 5 日起生效。
本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约定,审慎处理本信托计划的各项事务。
特此公告!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2022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