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邮件:foundation@uestc.edu.cn
编号:
四川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捐赠协议
甲 方:
法人代表: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乙 方:四川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法人代表:xxx
联系地址:xxxxxxxxxxxxxx0000x
xxxx:000000
联 系 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电子邮件:xxxxxxxxxx@xxxxx.xxx.xx
为支持电子科技大学教育事业发展,推动学校教学、科研及xx技术的创新发展,促进学科建设及专业科技人才培养,奖励在校优秀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强国际学术交流、校园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甲方自愿向乙方捐赠,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捐赠用途:
1.非限定用途
2.限定用途:用于电子科技大学(或电子科技大学 学院):
□助学金□奖学金□创业就业□社团活动、社会实践等
□教职工的资助、奖励和教师队伍建设等
□校园基础建设、图书资料和仪器设备购置等
□校园科技文化活动等 □教学科研及学科发展等
□其他指定用途:(详细说明)
备注:(可说明具体捐赠内容)
第二条 捐赠意向:甲方自愿向乙方捐赠第 1 项
1.捐款:(大写) □人民币/□港币/□美元
(□非留本 □留本)
2.动产:(名称、数量、质量、价值)
3.不动产:(该不动产所处的详细位置、状况及所有权证明)
第三条 捐赠时间及方式:
□一次性捐赠:捐赠日期:
□分批次捐赠:捐赠年限: 至 共计 年
捐赠日期:
(备注)
第四条 乙方(受赠方)银行账号:
户 名:四川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账 号:129 306 288 613(人民币账户)
119 860 557 713(港币账户)
118 510 557 710(美元账户)
119 884 546 352(日元账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郫都支行
(备注:转账附言请注明“捐赠”)
第五条 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保证捐赠财产系其所有之合法财产,且有权捐赠乙方;捐赠财产系共有财产的,其捐赠行为已得到其他财产共有人同意,且不损坏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2.甲方在约定期限内将赠与财产及其所有权凭证交付乙方,并配合乙方依法办理相关法律手续;
3.乙方收到甲方赠与款后,出具四川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4.甲方有权向乙方查询捐赠款物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甲方的查询,乙方应当如实答复;
5.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用途合理使用捐赠款物,但不得擅自改变捐赠款物的用途。如果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征得甲方的同意。对不易储存、运输和超过实际需要的非货币性捐赠财产,乙方有权直接依法变现,所得价款用于捐赠目的。
第六条 x协议所涉捐赠款项所资助的任何项目,如产生知识产权成果,其全部知识产权归电子科技大学享有。
第七条 x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如协商不能解决的,则可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八条 x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协议书拟好后请先联系基金会确认协议内容,联系人:xx,电话:000-00000000
2、请提醒捐赠方在银行办理转账手续时,附言可为“捐赠”或者不写附言,请勿写货款、赞助款、合作经费等字样。
3、选项选中格式例:√助学金□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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