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试行)
第一条 为完善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授权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明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的具体事项及额度标准等,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授权对象特指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决策的实际需要,将部分职权授予董事长、总经理行使。
第三条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的决策事项,公司党委一般不作前置研究讨论。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策事项,董事长应当召开专题会集体研究讨论;对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策事项,总经理应采取总经理办公会等会议形式研究讨论,决策前应当听取董事长意见,意见不一致时暂缓上会。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的决策事项,如属于公司 “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集体研究讨论,不得以个人或者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作出决策。
第四条 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为期三年,每年一次或视需要进行授权评估,根据决策需要进行优化调整。授权期限届满,自然终止。
第五条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策事项】授权董事长决策事项如下: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5%(不含
5%本数)。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10%(不含10%本数)。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10%(不含10%本数)。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0%(不含10%本数)。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10%
(不含10%本数)。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交易事项是指:
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指公司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可支配的资源,通过购买、合作、联营、兼并等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以获取收益的行为);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公司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提升业务能力的产业投资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第六条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策事项】授权总经理决策事项如下: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以下。该交
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以下。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以下。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下。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以下。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交易事项是指:
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指公司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可支配的资源,通过购买、合作、联营、兼并等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以获取收益的行为);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公司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提升业务能力的产业投资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
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