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M 上市規則之涵義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須予披露交易 –
提供貸款
提供貸款
董事會宣佈,於二零xxxxxxxxxx( 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擔保方訂立貸款協議,據此,貸方同意授予借方本金額為2,800,000港元之貸款,期限自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起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止,年息8厘,且擔保方同意為貸方提供擔保,作為貸款擔保。
GEM 上市規則之涵義
由於有關貸款之其中一項相關適用百分比率( 定義見GEM 上市規則)超過5% 但少於25%,故根據GEM 上市規則第19章,根據貸款協議授出貸款構成本公司之須予披露交易,並須遵守GEM 上市規則第19章之通知及公告規定。
提供貸款
匯財金融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為「本集團」)董事
(「董事」)會(「董事會」)宣佈,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交易時段後),匯財貸款有限公司(「貸方」,為本公司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作為貸方)與春霖集團有限公司( 作為借方,「借方」)及威訊控股有限公司( 作為擔保方,「擔保方」)訂立貸款協議(「貸款協議」),據此,貸方同意授予借方本金額為2,800,000港元之貸款
* 僅供識別
(「貸款」),期限自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起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止,年息8厘,且擔保方同意為貸方提供擔保,作為貸款擔保。貸款協議之主要條款概述如下:
貸款協議
日期: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貸方: 匯財貸款有限公司,為本公司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
借方: 春霖集團有限公司
擔保方: 威訊控股有限公司
x金額: 2,800,000港元
期限: 自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止兩年
利息: 每年8厘並須每季度支付
還款: 除非貸款協議另有訂明,否則借方須於期限屆滿時償還貸款。提前還款: 借方可隨時向貸方出示事先書面通知,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
貸款及應計利息。
擔保: 擔保方向貸方提供公司擔保。
貸款資金
x集團已以其內部資源撥付貸款。
有關本集團及貸方之資料
x集團主要在香港從事提供金融交易軟件解決方案、提供其他資訊科技及互聯網金融平台服務、借貸業務及資產投資。貸方為本公司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乃香港法例第163章放債人條例項下之放債人牌照持牌人。
有關借方及擔保方之資料
借方為一家在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為擔保方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借方的主要業務為投資控股。
擔保方為一家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並於百慕達存續的有限公司,其已發行股份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主板上市( 股份代號:1087)。擔保方主要從事提供網絡系統整合,包括提供網絡基礎建設解決方案、網絡專業服務及智能辦公軟件解決方案及網絡設備租賃業務。
xxx女士(「田女士」)於本公告日期分別持有擔保方及本公司約15.50% 及 28.93% 的已發行股份,為擔保方及本公司各自的主要股東( 定義見聯交所GEM 證券上市規則(「GEM 上市規則」))。田女士亦為董事會主席以及本公司及擔保方各自的執行董事。
xxxxx(「x先生」)於本公告日期分別持有擔保方及本公司約17.70% 及5.37%的已發行股份,為擔保方的主要股東。x先生亦為借方的唯一董事、擔保方的執行董事、董事會主席及首席執行官及本公司多家附屬公司的董事。
據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悉、所知及所信,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借方、擔保方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各自為獨立於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 定義見GEM 上市規則)的第三方。
授出貸款的理由及裨益
董事認為,授出貸款乃在本集團借貸業務過程中進行。貸款協議之條款( 包括利率)乃由貸方及借方經公平磋商後達致,當中已參考商業常規以及貸款金額及期限。經考慮借方及擔保方的財務背景及本集團藉貸款將獲得之利息收入,董事認為貸款協議之條款乃按一般商業條款訂定,屬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之整體利益。
GEM 上市規則之涵義
由於有關貸款之其中一項相關適用百分比率( 定義見GEM 上市規則)超過5% 但少於25%,故根據GEM 上市規則第19章,根據貸款協議授出貸款構成本公司之須予披露交易,並須遵守GEM 上市規則第19章之通知及公告規定。
代表董事會
匯財金融投資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xxx女士
香港,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兼董事會主席xxx女士,執行董事兼本公司行政總裁xxxxx,執行董事xxx女士及xx女士,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xxx先生、xx翎女士及xxx女士銅紫荊星章,太平紳士。
本公告的資料乃遵照GEM 上市規則而刊載,旨在提供有關本公司的資料;各董事願就本公告的資料共同及個別地承擔全部責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所知及所信,本公告所載資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屬準確完備,沒有誤導或欺詐成分,且並無遺漏任何事項,足以令致本公告或其所載任何xx產生誤導。
本公告將由刊登之日起在聯交所網址xxxxx://xxx.xxxxxxxx.xx 之「最新上市公司公告」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刊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