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亞東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區域經銷合約書
立約人:亞東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供應商
立約人: (以下簡稱乙方)經銷通路商
雙方為產品經銷開係,雙方同意訂立條款如下:第一條:授權和進貨價
1.甲方授權乙方為唯一區域經銷商,在台灣 全區行銷以下產品:
□天一長效機能水一箱×500cc×24 瓶 (市價 NT$1,680),乙方向甲方之進貨價為五折優惠:NT$840。(每次進貨以 10 箱為單位)
□天一長效水素水(鋁泊包裝)一箱×500cc×20 包(市價 3,000),乙方向甲方進貨特惠價(四折):NT$1,200(每次進貨以 10 箱為單位)。
□天一無板靈芝每兩 1,700 元 1 包 10 罐/盒(市價NT$4,000),乙方向
甲方之進貨價為 4.25 折優惠:NT$1,700 元。(每次進貨以 1 斤 (600
克)為單位。
□膠原蛋白(魚皮、法國進口)每斤(600)克(市價NT$7,200 元)乙方向甲方進貨價為 4.4 折優惠 NT$3,200 元。(每次進貨以 5 斤(3000 克)為單位)。
(1)乙方支付甲xx台幣貳拾萬元的經銷資格金額,可以優惠進貨價向甲方進貨產品。
(2)甲方日後如有推出新產品或新包裝,甲方給予乙方之進貨價亦享有優惠價格。甲方並提供乙方輔銷品(詳見「亞東事業」福利簡章說明)。
(3)甲方如因應年節、活動推出促銷優惠組合商品,乙方可以向甲方
另行訂購--視當時優惠組售價另訂進貨折數價格(不含有貳拾萬經銷商資格金的商品額度裡)。
(4)雙方合約以一年一約簽約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甲方可提供產品之文宣內容與圖檔,以及相關資料授權予乙方使 用。乙方需遵守公交法、稅法、食品管理法等相關規定,商品銷售或廣告行銷不可跨大不實、不涉及醫療療效等字言(請參照中華民
國政府食品管理法)。如有違及不法事項,乙方須完全承擔責任,且雙方立即停止合作關係。
3.甲方提供子絪站供為乙方行銷、爆光、管理用。第二條:「亞東事業」區域經銷獎金、分紅辦法
1.招商獎金 10%:
乙方每推薦介紹一位經銷商,即享有 10%招商獎金。(甲方於 14 個工作日發放之)。
2.輔導獎金 3%:
A經銷商直推B經銷商,在有效合約期間內,A享有B續購出貨的
3%業績分紅。(甲方於次月 20 日發放之)
3.大盤分紅 3%:
甲方於 100 名全國經銷商滿額時開始進行業績競賽,逐月出貨金額前 10 名者始能領取 3%經銷商滿額時間進行業績競賽,逐月出貨金額前 10 名者始能取 3%經銷商營業額分紅,按照其出貨額比例均分。
4.乙方之進貨銷售目標:每一 個月進貨金額 元或進貨量
箱、 兩以上。第三條: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確定合作交易後,乙方須確實按照甲方「亞東事業」盤商專案付款方式予甲方(乙方可以匯款方式付款至甲方公司銀行帳戶:遠
東銀行(805)富國分行,戶名:xxx,帳款:004-000025801。第四條:訂貨(補貨)、換貨、存放場所
1.乙方應於三個工作日前,向甲方訂貨,甲方於確認乙方完成付款後即儘快出貨事宜。
2.乙方於合約期間,應自備適當之倉庫及營業場所,配送通路均需將產品置於乾燥陰涼處(不得超迥 30 度C),避免陽光直射,以確保產品品質無誤。
3.乙方於收貨後商品如有瑕疵部份,請於七天內通知甲方並完成換貨。如超過換貨期限,乙方不得以其他理由退換貨。
第五條:市場推廣及市場保護
1.為締造雙方互利互惠,乙方對外之售價請參照甲方商品定價,以維謢市場價格機制。乙方並承諾在雙方合約期間內,不得銷售同性質
(長效機能水、無柄靈芝、長效水素水、魚皮膠原蛋白)他家業者產品。
2.當乙方發展的經銷區域內的客戶直接向甲方採購或諮詢時,甲方會將其轉交乙方處理,或者將乙方的聯繫方式告訴對方,由乙方和該客戶連絡洽談。
3.乙方如需要在沒有甲方授權經銷的空白區域進行經營活動時,必須先經由甲方授權始可進行。
4.乙方如有個案促銷活動,應於 14 天前提出企劃原委,經雙方取得共識,始能執行。
5.甲方需提供乙方產品相關市場資訊,乙方並願提供市場消費情況予甲方做為市場分析與參考。
6.甲方承諾:在乙方被授權的經銷區域內全面支持乙方。甲方不得無故斷貨,否則甲方需將乙方尚未出貨的貨款額度退回予乙方。
7.乙方如有進行網路銷售時,則行銷廣告內容須先知會甲方,不得有
影響甲方公司及產品之形象商譽,如有廣告不實或違法內容,甲方可要求停止經銷合作關係。一旦確認經由乙方造成的網路負面影響或產生的相關罰責問題,乙方需負責所有全部除負責任及費用。
8.甲方保證於全國每一區域只設立一位大盤區域經銷商,以保障乙方盤商經銷區域的權利。
第六條:文宣及產品訓練
1.甲方提供適量的產品相關資料、文宣、DM 予乙方使用。
2.甲方可依乙方需求提供教育訓練: (1)產品知識及相關課程。
(2)甲方可協助乙方在該經銷區域舉辦六場的產品說明會(乙方負責找與會人員,甲方提供講師支援),甲方可提供乙方與會來賓限量試吃品。
3.甲方公司將定期舉辦產品介紹說明會、區域經銷商會議及行銷業務銷售技巧、「亞東事業」展店利多辦法等活動協助乙方市場拓展,乙方應積極參與並可介紹朋友、消費者踴躍參加。
第七條:保密協定與合作商x
1.基於雙方商業保密協定,乙方不得對外透露商品進貨價格給予一般消費者,並嚴禁乙方將甲方公司提供之相關資料,合約內容透露或交付給予同業,競爭業者或第三方。
2.在雙方合約期間內乙方不得經營與甲方同質性的產品,並在約滿一年內(如雙方無續約情況),乙方亦不得經營銷售或經銷與甲方同質性的產品。
第八條:期限和終止。
1.如果發生下述任何一種情況,任一方都有權書面通知對方以終止本合同:
(1)雙方嚴重違反本合約條款。
(2)甲方無故不出貨予乙方貨品及乙方無法支付甲方貨款。 (3)因不可抗力的天然災害,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第九條:合約收執、爭議
1.本合約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乙份為憑。本合約如有未盡詳載事宜,日後可另加附件補充說明。
2.本合約審閱期為七天,甲乙雙方簽定本合約後經銷合作關係已關係,七天後至合約期間內乙方不得任意解約。
3.本合約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甲乙雙方因本契約所致之任何爭議或糾紛,雙方同意以誠信友好前提解決爭議。若有訴訟必要,則以甲方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訴訟第一審管轄法院。
甲方名稱:亞東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統 編:12891512
負 責 人:xxx
地 址:xxxxxxxxxx 0 x 000 x 8F
簽 章:
乙方名稱:
統編或身分證字號:負 責 人:
地 址:
電 話:
簽 章: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