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P23CTZ04-SG-03
甘肃嘉唐焙烧炉 筑炉施工技术协议
协议编号:P23CTZ04-SG-03
筑炉施工合同
技术协议
项目名称:甘肃嘉唐铝业有限公司3000t/d焙烧炉筑炉施工
项目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酒钢东兴铝业园区
甲方(发包方):河南科达东大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有限公司
签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
签订日期:2024年 月 日
氢氧化铝气态悬浮焙烧炉
河南科达东大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就甘肃嘉唐铝业有限公司3000t/d氢氧化铝悬浮焙烧炉筑炉施工工程的相关技术规范、质量控制、交货进度、监造、试验及检验计划、标识及包装等要求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定该技术协议(编号P23CTZ04-SG-03)。该技术协议作为筑炉施工合同的重要附件(合同编号P23CTZ04-SG-03),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须严格遵守本技术协议。
1.1 本技术协议适用于甘肃嘉唐铝业有限公司3000t/d氢氧化铝悬浮焙烧炉内衬施工(或筑炉施工),本技术协议提出了筑炉分项工程的材料采购、检验试验、包装及运输、施工、烘炉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本技术协议应和本项目内衬施工图纸一起使用。
1.2 甲方在本技术协议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乙方应提供满足本技术协议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3 如乙方所执行的标准和规范高于本技术协议所列各项规范和标准,乙方应征得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
1.4 在合同签订后,甲方有权因使用条件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在内衬材料工厂生产以及现场施工之前,乙方应根据补充要求进行修改。
1.5 如乙方没有对本协议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则可认为乙方能保证其供货产品及筑炉施工完全满足本技术协议及供货范围的要求。
2.1 设备名称:3000t/d氢氧化铝气态悬浮焙烧炉(GSC)
2.2 设备数量:1台(套)。
2.3 项目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酒钢东兴铝业厂区内。
2.4 项目现场气象条件:
-
序号
内容
单位
数值
1
海拔高度
米
1650
2
大气压
kPa
85.27
3
环境最高温度
°C
38.4
年平均温度
°C
7.5
现场最低温度
°C
-9
4
相对湿度
%
47
5
现场风速(平均风速 )
米/秒
2.2m/s
最大风速(定时)
米/秒
34m/s
6
降雨(年平均)
mm/年
87.7
降雨(年最大)
mm/年
7
地震烈度
7 度,峰值加速度为 0.15g
8
其他
铝土矿粉尘、氧化铝粉尘、施工扬尘等;干燥降水量少,蒸发xx,日照长,冬冷夏热,温差大,秋凉春寒、风沙多是该地区的主要气候
备注:投标方(或承包方)在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施工方案及投标报价时,已经充分考虑到上述现场环境条件的影响和风险。
3 适用标准
3.1 筑炉施工应最低限度遵守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标准和规定;若在施工之前,适用的规范、技术标准或规定作了重大修改或颁布了新的标准,则应遵守新的规定。
3.2 筑炉施工应遵守的主要技术规范、标准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
标准号
名 称
GB 50211-2014
《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HG/T 20543-2006
《化学工业炉砌筑技术条件》
GB/T 16546-2020
《定形耐火材料包装、标志、运输、储存和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 15545-2020
《不定形耐火材料包装、标志、运输、储存和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 9174-2008
《一般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 / 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0699-2015
《硅酸钙绝热制品》
GB/T 34188-2017
《粘土质耐火砖》
GB/T 3003-2017
《耐火纤维及制品》
YB/T 5083-2014
《粘土质和高铝质致密耐火浇注料》
JC/T 498-2013
《高强度耐火浇注料》
4 双方界区划分
4.1 界区划分说明
甲乙双方就本项目现场施工界区划分、材料设备划分及技术要求均予以确认认可。且属乙方界区范围内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乙方合同费用内。
4.2 施工场地
4.2.1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包括:材料堆放场地及进场道路的平整、铺垫及硬化(如需要)。
4.2.2场地的布置(如材料堆放区)由乙方负责,应布局合理,方便施工
4.3施工临时电源
4.3.1甲方负责在预制现场和安装现场各提供一台总电源箱(含电缆材料和设备等)。
4.3.2乙方负责从甲方总配电柜引出分配电箱(含材料和设备),数量应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4.3.3甲方负责提供的总配电柜(含进柜电缆)由乙方负责安装、检修和维护、以及其它任何原因而需要的拆迁等工作,费用包含在乙方合同价款内,甲方不再予以签证。
4.4 现场施工人员的食宿
4.4.1乙方施工人员临舍(包括宿舍、办公室、食堂、厕所等)、临设房屋地基平整及硬化、房屋内部用电敷设(含材料)、房屋临时用水(含材料)及安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负责提供临设场地位置、临水、临电接口,且接口应在临舍旁边。
4.4.2乙方负责的临舍应满足安全用电、卫生防疫、高峰期人员居住等使用要求。
4.4.3施工现场的所有临电、临水乙方均有偿使用,甲方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乙方负责提供计量用的水表、电度表、安装材料(管道、电缆等),实际费用以项目所在地或业主收费为准,由甲乙双方确认实际用量后从工程款中扣除。费用计取按合同条款执行。
4.4.4 甲方现场办公室、仓库等由甲方自行负责。
4.5 施工机具及辅材、耐火材料
4.5.1 本项目施工所需要的施工机械及施工专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叉车、平板车、升降机或卷扬机、木工锯、搅拌机、振动棒、手动工具等)均由乙方负责。
4.5.2 乙方倒运物料所用的叉车、平板车、升降机或卷扬机等要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4.5.3 乙方负责筑炉施工所需的所有辅材及耗材,包括不锈钢焊条、模板(含泡沫模板)等。
4.5.4 乙方负责筑炉施工所需的所有耐火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附件:耐火材料清单表中所列内容。如筑炉工程确需的材料及设备,清单中未列明,此部分内容费用仍由乙方承担。
4.6 材料倒运及垂直运输
4.6.1 乙方负责将所有内衬材料从材料堆场或仓库倒运到焙烧炉附近临时堆放点。
4.6.2 乙方负责将材料垂直运输到各层施工楼面(或平台)进行临时堆放时,应注意不要集中堆放以免造成楼面荷载增加,应合理分布堆放靠近平台梁处,不得受潮、淋雨和暴晒,并做好防滑落和防燃措施。
4.7 其他约定
4.7.1 筑炉时如需要临时施工孔洞,乙方负责根据施工需要开孔并负责恢复,或委托安装单位恢复。其他开孔(如检测仪表孔、人x、手孔、设备安装孔等)在内衬施工前由设备安装单位负责完成。
4.7.2 筑炉施工和设备安装不可避免存在交叉施工,非标设备(如烟管、筒体等)顶部临时防护盖板由设备安装单位负责配备和就位,乙方负责派人看护和悬挂“正在施工,禁止移动”的警示牌以确保人身安全。
4.7.3 乙方筑炉施工前,应对工作面的上道工序进行检查验收,如发现安装未完成或遗漏(如焊缝焊接、临时吊耳及楔铁未割掉等)应及时通知设备安装单位处理,否则因返工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4.7.4 乙方负责清理内衬浇筑后表面残留物料和浮浆和楼板面残留的浮浆、楼层剩余材料倒运到地面、筑炉施工垃圾的清理(含旋风筒内)、以及将垃圾外运到甲方(或业主)指定地点。
4.7.5 如内衬浇注后对设备和管道二次安装造成干涉,乙方负责进行打磨处理。
5 乙方工作内容
5.1 详见《内衬施工合同》(合同编号P23CTZ04-SG-03)
5.2 本技术协议第4条《双方界区划分》与《内衬施工合同》(合同编号P23CTZ04-SG-03)中的合同内容(或合同承包范围)一起构成乙方的工作内容。
6 安全防护
6.1 乙方在施工前应根据项目特定并结合施工现场特定的环境条件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并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施工技术交底。
6.2 “安全三宝”: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必须佩戴安全帽、劳保服、劳保鞋、手套、防尘口罩及安全带(高空作业)等。
6.2 高空作业人员应进场前进行体检,患有不适于高空作业病症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严禁酒后高空作业。严禁高空抛物,施工废料应集中放置,统一吊下。
6.3 筑炉施工属于密闭空间作业,乙方应严格遵照密闭/有限空间施工安全规程。
6.4 高度20 m以上的物料升降机、脚手架等应设置避雷针,避雷针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0 Ω。
6.5 大雨期间暂停施工,雨前提前封闭浇注孔防止雨水倒灌。
7 施工图设计
7.1 甲方负责提供筑炉施工图纸(图纸清单详见附件),乙方可以在此基础上进行图纸优化,但优化方案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7.2 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提供的筑炉施工图纸自行统计所有材料用量,包括材料料耗,损耗标准按本协议第8.3条执行。
7.3 本项目带耐火内衬的设备布置:参见下列附图所示。
7.4 焙烧炉内衬结构描述
3500t/d焙烧炉内衬的显著特点是采用大量的不同材质的耐火材料。既有传统的定型耐火砖,又有不同性能的不定形耐火材料、还有不同性能的保温隔热材料,根据焙烧炉各旋风筒筒内温度及热耗损失的不同对 P02、P03、P04、C01、C02、C03 旋风筒、旋风筒上升管、下料管等部位分别以不同的内衬结构进行浇注。
|
【附图:带耐火内衬的设备布置图】 |
8 工程材料(内衬材料)
8.1 焙烧炉内衬材料种类
焙烧炉内衬材料主要包括以下种类:
保温块。包括:硅酸钙板、耐高温(纳米级)保温板或陶瓷背衬板;
多晶纤维板;
硅酸铝耐火纤维板(毡);
耐火砖。包括锚固砖、吊挂转、异型砖等;
浇注料。主要包括:DCL40、DCL50、DCL60及刚玉浇注料;
锚固钉;
耐火泥;
水玻璃;
8.2 主要材料的技术参数
说明:下表中内衬材料技术参数均为最低要求,技术部门可以根据制造厂家的产品性能进行适当调整。
8.2 主要材料的技术参数
说明:下表中内衬材料技术参数均为最低要求,技术部门可以根据制造厂家的产品性能进行适当调整。
8.2.1 硅酸钙保温板(HCS-22)
序号 |
物理性能 |
技术要求 |
备 注 |
|
1 |
体积密度(kg/m3) |
≤220 |
属复检项目(国标要求) |
|
2 |
抗折强度(MPa) |
平均值 |
≥0.33 |
|
单块值 |
≥0.24 |
|
||
3 |
抗压强度(MPa) |
平均值 |
≥0.5 |
属复检项目(国标要求) |
单块值 |
≥0.4 |
属复检项目(国标要求) |
||
5 |
导热系数(w/m.k) |
≤0.065(100℃) |
属复检项目 |
|
6 |
最高使用温度(℃) |
1000 |
属复检项目 |
|
线收缩率(%) |
≤2(1000℃,16hrs) |
属复检项目 |
||
裂缝 |
无 |
|
||
剩余抗压强度(MPa) |
≥0.4 |
|
8.2.2 纳米级高温保温板(本项目无)
序号 |
物理性能 |
技术要求 |
备 注 |
||
1 |
体积密度(kg/m3) |
250~520 |
属复检项目(国标要求) |
||
2 |
质量含湿率(%) |
≤7.5 |
属复检项目(国标要求) |
||
3 |
抗折强度 (MPa) |
平均值 |
≥0.3 |
|
|
单块值 |
≥0.24 |
|
|||
4 |
抗压强度(MPa) |
平均值 |
≥0.5 |
属复检项目(国标要求) |
|
单块值 |
≥0.4 |
属复检项目(国标要求) |
|||
5 |
导热系数(w/m.k) |
≤0.065(100℃) |
属复检项目 |
||
6 |
最高使用温度 |
最高使用温度(℃) |
1000 |
属复检项目 |
|
线收缩率(%) |
≤2(1000℃,16hrs) |
属复检项目 |
|||
裂缝 |
无 |
|
|||
剩余抗压强度(MPa) |
≥0.4 |
|
|||
7 |
尺寸偏差 |
长度(mm) |
±4 |
现场检查 |
|
宽度(mm) |
±4 |
现场检查 |
|||
厚度(mm) |
+3,-1.5 |
现场检查 |
8.2.3 高强度耐磨浇注料
序号 |
项 目 |
参 数 指 标 |
备注 |
||
1 |
牌 号 |
DCL-40 |
DCL-50 |
||
2 |
体积密度(g/cm³) |
≥2.2 |
≥2.35 |
|
|
3 |
耐压强度(MPa) |
110℃烘干 |
≥41 |
≥80 |
|
500℃烘干 |
≥41 |
≥90 |
属复检项目 |
||
1000℃烧后 |
≥60 |
≥70 |
属复检项目 |
||
4 |
导热系数(W/m.K) |
1 |
1.6 |
|
|
重烧线变化率(%) |
1000℃ |
<0.5 |
<0.5 |
|
|
1500℃ |
/ |
/ |
|
||
6 |
最高使用温度(℃) |
1450 |
1450 |
|
|
7 |
化学成份(%) |
AL2O3≥ |
≥38 |
50 |
属复检项目 |
SiO2≥ |
00-00 |
00-00 |
属复检项目 |
||
Fe2O3≤ |
0.9-1.1 |
1.5 |
|
||
8 |
耐火度℃ |
≥1755 |
≥1750 |
属复检项目 |
|
9 |
抗折强度(MPa) |
110℃≥ |
6 |
10 |
|
500℃≥ |
6 |
10 |
|
||
1000℃≥ |
6 |
10 |
|
||
10 |
抗热震稳定次数 |
/ |
≥40 |
|
8.2.4 硅酸铝耐火纤维板
序号 |
物理性能 |
技术要求 |
备注 |
|
1 |
体积密度(kg/m3) |
300-330 |
|
|
2 |
耐火度(℃) |
≥1650 |
|
|
3 |
加热线收缩率%(1150℃,恒温6hrs) |
≤3 |
|
|
4 |
导热系数(w/m.k),表面温度800℃ |
≤0.116 |
|
|
5 |
化学成分(%) |
AL2O3 |
≥45 |
|
AL2O3+SiO2 |
≥96 |
|
||
Fe2O3 |
<1.0 |
|
||
Na2O+K2O |
<0.8 |
|
||
6 |
压缩(10%)强度(Mpa) |
≥0.1 |
|
|
7 |
长期使用温度(℃) |
1260 |
|
8.2.5 多晶纤维板
序号 |
物理性能 |
技术要求 |
备注 |
|
1 |
体积密度(kg/m3) |
600-650 |
|
|
2 |
耐火度(℃) |
≥1650 |
|
|
3 |
加热线收缩率%(1050℃,恒温24hrs) |
≤3 |
|
|
4 |
导热系数(w/m.k),表面温度800℃ |
≤0.116 |
|
|
5 |
化学成分(%) |
AL2O3 |
≥45 |
|
AL2O3+SiO2 |
≥95 |
|
||
Fe2O3 |
<1.0 |
|
||
Na2O+K2O |
<0.8 |
|
||
6 |
厚度方向压缩(10%)强度(MPa) |
≥0.1 |
|
|
7 |
长期使用温度(℃) |
1260 |
|
8.2.6 耐火砖
序号 |
项 目 |
指标 |
|
1 |
化学成分(%) |
AL2O3(%) |
42 |
2 |
耐火度℃ |
≥1750 |
|
3 |
荷重软化温度℃ |
≥1400 |
|
4 |
显气孔率(%) |
≤22 |
|
5 |
耐压强度(MPa) |
≥40 |
|
6 |
1400℃两小时线变化 |
+0.1/-0.4 |
|
7 |
体积密度(g/cm3) |
2.1-2.3 |
8.3 内衬材料供货及损耗说明
8.3.1 本项目内衬材料供货全部由乙方负责,具体详见《焙烧炉内衬材料清单》。
8.3.2 乙方按清单表中材料数量供货且已经充分考虑到下列因素导致施工过程中的损耗:
8.3.2.1 正常施工过程中的损耗;
8.3.2.2 交叉施工的特殊情况;
8.3.2.3 下雨可能对材料的损坏(如浇注料受潮、结块等);
8.3.2.4 投料试生产过程中内衬损坏修补用料;
8.3.3 因此乙方若在施工中导致料耗增加需要增补材料的现象,均由乙方负责(包括材料购 置费、运费、工期延误产生的一切费用等)。
9.1 总则
9.1.1 在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材料(如材料乙供)和筑炉施工过程进行检验、监造和验收,确保乙方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合同及相关标准要求。
9.1.2 所有检验和验收应按照本协议中所要求应遵随的法规、标准为原则,进行从检验到验收的工作,从检验到验收的项目均应经甲方审查和批准。
9.2 监造内容
甲方要求的监造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增加监造内容:
-
序号
检验项目
验收标准
检验
比例
检验型式
备注
R
W
H
1
内衬材料合格证书
本协议第3条
全部
▲
2
材料复检报告(浇注料)
本协议第3条
全部
▲
▲
▲
3
锚固件焊接
本协议第3条
全部
▲
▲
4
保温块砌筑
本协议第3条
抽检
▲
▲
5
支模工序
本协议第3条
全部
▲
▲
▲
6
浇注料搅拌
本协议第3条
全部
▲
▲
▲
7
浇注料浇筑
本协议第3条
全部
▲
▲
▲
8
拆模检查
本协议第3条
全部
▲
注:H—停工待检,W—现场见证,R—文件见证
10.1.1 焙烧炉内衬是整个焙烧炉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内衬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焙烧炉使用寿命,一旦内衬出现质量问题(如内衬脱落、膨胀缝损坏、冲刷严重等)就不得不停炉,从而无法不能保证焙烧炉设备连续稳定运转,更会给各方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10.1.2 乙方应按本协议第11条要求提供《质量计划》和《筑炉施工方案》。
10.1.3 乙方在筑炉施工过程中需接受甲方派驻现场的筑炉专工的质量监督和管理。
10.1.4 内衬寿命≥6年,在环境温度25℃时,炉体表面温度不超过80℃。焙烧炉内衬材料应选用在氧化铝焙烧行业内成功业绩的设备、材料。在此期间内衬出现问题及脱落,更换及维修等均由投标人负责,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0.2 原材料质量控制
10.2.1 耐火材料运至现场时,材料供货商需提供出厂合格证和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并组织三方进行复检,以确保材料符合质量要求和供货商提的检验报告真实性。
10.2.2 检验合格后的材料应做好保护工作,其中:保温板、浇注料应做好防潮,耐火砖在运输和搬运过程中应防止砖体组织结构出现隐裂纹、碰角现象,并且在施工过程中应检查,一旦发现内裂纹和掉角(外侧,也就是小头侧)较大时应不允许使用,需做废品处理。
10.3 锚固件焊接
10.3.1 明确锚固件的种类、材质、布置位置、布置方式、焊接要求、技术要求等。
10.3.2 确认电焊条的种类
10.3.3 清除预施工部位金属壳体上的锈、鳞屑、油、油脂、水和漆。预焊接的区域,壳体表面应有金属光泽。除锈后的金属表面应防止雨淋和受潮,并尽快施工。
10.3.4 锚固件在施焊前,应按图纸要求划线确定施焊点
10.3.5 锚固件需做预膨胀处理(由于金属的膨胀系数比耐火材料大得多,高温下产生的膨胀力会破坏耐火材料内部结构),处理措施:缠胶带或刷沥青漆。
10.3.6 锚固件底座应满焊,与底座接触部位点焊以振捣时不分离为佳。
10.3.7 焊缝表面不得有咬肉、气孔、夹渣、弧坑、未熔合和漏焊等缺陷,并不得残留熔渣和飞溅物。用0.5 ㎏手锤逐个敲击,锚固件应发出铿锵的金属声;每4 m2抽查一个锚固件,锤击该钉端部若弯曲弧度达60°而焊接处没有发生裂缝或断裂,焊接合格(可选)。
10.3.8 锚固件直接焊在器壁上时,应与器壁贴紧,间隙不得大于1 mm。
10.4 保温块粘贴
10.4.1 粘结剂的配制和使用:粘结剂为保温块的配套产品,同时具有保温和粘结功能。粘结剂分为粘结粉(袋装)和粘结液(桶装)两部分,配套使用。使用时将两者混合均匀配成泥状粘结剂。配合比例为:粘结粉:粘结液=1:3(建议重量比)。
10.4.2 应使用搅泥器按上述的比例搅拌配制泥状粘结剂,其使用和存放时间不宜超过一小时。一小时后泥状粘结剂将逐渐失去粘结性而变硬结块。
10.4.3 清理施工部位的表面清洁,使用木锤或橡皮锤。
10.4.4 粘贴保温板时应压缝、错缝粘贴。
10.4.5 保温块粘贴面及四周均需涂抹泥状粘结剂;保温块之间的缝要填满粘结剂;施工完毕后应喷涂防水剂(水玻璃)。
10.4.6 顶部和斜顶施工完毕后应建议使用细铁丝进行固定。
10.5 浇注料施工
10.5.1 浇注料施工严格按照生产厂家提供的《浇注料搅拌施工工艺》实施,现场需要调整时应与厂家沟通并做试块进行验证。
10.5.2 搅拌施工所用的水应是新鲜、干净的水,水宜控制在10℃~27℃之间。水中氯离子含量不超过250mg/L,PH值在6.5到8.5之间。加水量应按照厂家施工指导书中的推荐值进行,在保证能够施工的情况下尽可能少加水。夏季高温施工时,高水泥结合浇注料可适当增加1~2%的加水量,低水泥浇注料在厂家技术人员指导下可适当增加0.5~1%的加水量。
10.5.3 耐火浇注料应采用强制式搅拌机搅拌,搅拌机的转速不低于20转/分为佳,不允许人工搅拌。
10.5.4 为达到浇注料的均匀分布,在不加水的情况下干混30~60秒,然后按照参考加水量加入80%的水。余下的水,视情况加入,加水后搅拌不低于4分钟,搅拌的效果以达到有流动性但不流淌为佳。
10.5.5 搅拌效果用手球法判断。手球试验法:浇注料在手中形成一个“球”。若此“球”:
-
-
1)粉碎分开:表明浇注料的加水量不够;
2)轻微流动:浇注料的加水量正如设计要求,如右图所示
3)立即流动:浇注料的加水量太大。
-
10.5.6 支模:模具应用钢制或木制的刚性材料制成;采用木模时应采用不低于10mm的多层板,对于有严格弧度要求的部位可采用不低于5mm的模板,但在支设时应保证做到不涨模、不跑模 。模具在使用前应彻底清洁并做防水处理。模具支设好后预留的浇注口应足够大,以便于浇注料的倒入和振捣施工。
10.5.7 安装施工模板前注意检查以下质量环节:
锚固件的焊接质量是否达标;
锚固件的布置是否符合要求;
保温块的粘贴施工是否平整、无缝隙;
硅酸钙板是否已经采取防水隔离措施;
制作的施工模板尺寸、规格是否符合图纸尺寸要求。
10.5.7 大面积立面浇注的模具要求:模具可用钢模或木模,每次支模高度以600~1000mm为宜,最大不超过1500mm;模具与炉壁的距离应等于设计衬里厚度,其允许误差为±5 mm; 每层模具不宜一次注滿,预留50 mm~100 mm,待上层模具安装后再浇注。若施工较大面积的耐火内衬,不能一次进行耐火材料的浇注,应将其分成多个较小的工作区域。最大的面积不宜大于1.5m2。
10.5.8 浇注料搅拌好后,应立刻进行浇注,不应延误,搅拌好的浇注料应在30分钟内施工完毕。已初凝或无流动性的浇注料不能使用。
10.5.9 振动棒应采用快插慢拔的方式,若采用插入式振捣器振捣时,振捣棒移动间距宜不大于锚固钉间距。若要在已经振打层上浇筑新耐火材料层,则应尽可深的插入振打器,以使两层耐火材料相互粘合良好。除施工缝处外,振捣棒插入下层耐火浇注料的深度不小于50 mm。
10.6 膨胀缝预留方案(以施工图为准)
10.6.1 对于大型的新建项目或大修项目,应1米为一个施工段,使用“Z”型挡板,养护脱模后使用陶瓷纤维纸留设一道“Z”型膨胀缝,然后再浇注相邻的施工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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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浇注料养护
10.6.1 正常施工条件下,带模养护时间应不低于24h,脱模后自然养护时间不低于24h。冬期施工环境温度低于5℃时,应采取适当的保温措施,保持养护环境温度在5℃以上,同时脱模时间应保证在48h以上。
10.6.2 可采用锤击声音进行检验判断。若在衬里材料上锤击出清脆的声音,证明浇注料已经有效的硬化,可拆除模具。通常带模养护时间越长,其效果会更好。所以,浇注完毕最好带模自然养护至少24小时,待浇注料凝固后具备拆模强度后才能拆模。
10.6.3 按规定,侧模(不承重模具)应在浇注料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等级的50%时方可拆除;底模(承重模具)应在浇注料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等级的70%时方可拆除。
11 包装及运输
11.1 内衬材料的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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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衬材料名称
出厂包装方式
执行标准
1 浇注料
GB/T 15545-2020
1)级配骨料
复合袋包装(25kg),外加吨包袋,单重≤1500kg
2)高铝水泥
小包真空包装
2 耐火砖
托盘+角铁捆装,缠防护薄膜
GBT16546-2020
3 硅酸钙绝热板
纸箱包装,防潮、防松动
GB/T 9174-2008/ GB / T 191-2008 标明 “禁止滚翻”“怕雨”标志
4 耐火纤维制品
纸箱包装,防潮、干燥
GB/T 9174-2008
GB / T 191-2008
5 硅酸铝纤维制品
纸箱或木箱包装,防潮、干燥
GB/T 9174-2008
GB / T 191-2008
6 粘接粉
袋装,内衬防水薄膜,单重25kg
GB/T 15545-2020
GB/T 9174-2008
GB / T 191-2008
7 耐火泥
袋装,内衬防水薄膜,单重25kg
或成品泥浆,铁桶密封储存
8 锚固件
分类、轻量化包装木箱包装
GB/T 9174-2008
GB / T 191-2008
9 水玻璃
铁桶包装
GB/T 9174-2008
GB / T 191-2008
11.2 乙方提供的货物应根据其形状及特征进行适宜的包装,以便能经受住多次搬运、装卸、长途内陆运输,保证货物安全抵达厂区不受到任何损坏。同时应为货物避免受潮、淋雨、生锈、腐蚀等提供必要的措施。
11.3包装箱尺寸和重量应与通往最终目的地的长途运输相适应,应适应任意转运点处装卸设施可能缺乏的情况,同时还应适应从当地到项目场地的运输条件。
11.5 如材料乙供,一旦因不恰当包装和/或保护措施不当而造成货物损失或丢失,乙方应根据合同规定自费进行修补,更换或赔偿。
12 工程资料
乙方应按下述要求,提交相应的工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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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名称
份数
提交时间
备注
质量计划(生产或施工)
合同签订后1周内
生产进度计划 (如材料乙供)
合同签订后1xx
x炉施工方案
合同签订后2周内
施工详细进度计划
合同签订后2周内
施工工机具清单
合同签订后2周内
施工劳动力计划
合同签订后2周内
施工用水消耗计划及要求
合同签订后2周内
工厂质量检验报告(如材料乙供)
生产过程中随机抽检
抽检
产品质量合格证
出厂前提供
复检报告
工厂发货前5天
见证取样送检第三方
发货清单
发货前5天
浇注料搅拌施工工艺
货到现场后3天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施工前7天
含安全交底记录
施工现场试块(样)记录
浇注料施工前7天
隐蔽工程记录
随工程施工同步提供
施工记录
随工程施工同步提供
烘炉方案(可选)
点火烘炉前1个月
甲乙双方共同编制
烘炉曲线
点火烘炉前1个月
工程竣工图纸
安装竣工后1个月
工程竣工资料
安装竣工后1个月
(以下为技术协议签署页!)
甲 方:河南科达东大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章)
地 址:
甲方委托人(签字): 手机:
电 话: 传真或邮箱: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手机:
电 话: 传真或邮箱:
签订日期:202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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