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康xx 公告编号:2019-099
深圳市康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项目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为意向性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框架协议的签署在一定时间内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业绩的影响尚不确定。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均在正常履行中,不存在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框架协议签署概况
深圳市康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3 日与广东省梅州市农业农村局签署了《康xx梅州市年出栏 60 万头生猪产业链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二、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当事人 甲方: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乙方:xxxxxx(xx)xxxxxx
(x)项目投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康xx梅州市年出栏 60 万头生猪产业链项目。
2、项目内容:新建饲料生产、生猪养殖、生猪屠宰、食品加工与流通以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分两期进行,其中一期项目包括饲料生产、生猪养殖及其他必要配套设施,二期项目包括生猪养殖、生猪屠宰、食品加工与冷链物流及其他必要配套设施。
3、项目经营模式:自繁自养。
4、投资金额:项目计划分两期投资,共约 15 亿元人民币(含流动资金)。
(三)协议主要约定
1、甲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协议,督促乙方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投资及建设内容,达到预期目标。
2、甲方协调有关部门对乙方设计的项目工程的建筑设计方案(含平面布置方案、立面效果图和项目整体鸟瞰图)进行审查,费用按国家规定执行。在乙方项目建设完工后,将验收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排污许可证有关手续,并协助乙方依法依规落实其他相关环保报批手续。
3、甲方协调有关部门对乙方生产的肉猪按照国家规定和程序进行检疫,并按照相关国家规定收取或免除相关费用。甲方相关部门对乙方企业在疫病防控、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严格监管,乙方必须按规定落实好主体责任。
4、甲方协助乙方按合法途径获得符合乙方需求面积的土地使用权或土地经营权,并确保上述土地适合畜禽养殖,符合当地畜禽养殖区域规划、畜禽养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
5、甲方协助乙方办理项目所需相关手续,协调相关主管部门对乙方项目所需报建工程的报批给予支持,并为乙方争取、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6、乙方有权自主使用土地开展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不受非法干扰、阻挠、破坏。
7、乙方承诺取得土地使用权或经营权后积极开工建设并投产,按计划投资额建成集饲料生产、生猪养殖、食品加工及冷链物流于一体的产业链条。
8、乙方承诺建立联农带农机制,积极带动当地养殖户发展,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9、乙方承诺,项目所供生猪优先保障项目本地市场供应。
10、具体的项目投资及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双方另行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书的约定为准。
三、签署框架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x次签署框架协议是为了贯彻落实全国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进生猪生产规模化、标准化,发展现代养殖业,助力产业发展。同
时,公司可以发挥梅州市的土地资源优势和政策优势,加速推进现代农业的战略布局。
因双方关于项目投资的后续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和落实,本框架协议在一定时间内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x次签署的框架协议为双方开展项目投资的指导性协议,具体合作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
(1)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分别与广东省高州市人民政府和广东省湛江市
徐闻县人民政府签署了《高州市年出栏 100 万头生猪产业链项目投资框架协议》和《xx养猪项目投资框架协议》。目前仍在开展项目相关的土地经营权流转、规划设计和报批报建等工作。
(2)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8 日与华南农业大学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目前双方合作正在进行。
(3)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与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签署《康x
x茂名市电白区年出栏 50 万头生猪产业链项目投资框架协议》,目前项目正在推进。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10 月 22 日、11 月 1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签署项目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2019-097)和《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2)。
2、本框架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除公司控股股东京基集团有限公司外,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均无变动。
3、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
司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