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至采购代理邮箱(nhhongzheng@126.com),经采购代理确认收齐资料后以快递到付方式发出磋商文件。供应商应确保所提供的快递收件信息完整无误, 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快递过程中发生的派件延误或遗失等无法送达问题都不承担责任。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沥采 2021017
采购项目名称:大沥镇人民调解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人(章)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大沥司法所
采购代理机构(章)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1 年 6 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大沥镇人民调解服务项目磋商邀请函
项目概况
大沥镇人民调解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xxxxxxxxxxxxx 0 xx
xxx 0 x 00 xxxxxxx,x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沥采 2021017
项目名称:大沥镇人民调解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95,000.00 元
最高限价(如有):1,395,000.00 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大沥镇人民调解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1 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人民调解服务。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一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2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 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期间查询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资格审查的资料中附相关证明资料。)
注: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满足“关于资格的声明函”的要求。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1 年 6 月 17 日至 2021 年 6 月 24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的“获取磋商文件方法”内容)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方式售价:3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 6 月 28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佛山市南海区xxxxxx 00 xxxx
xxxxx 0 xxxx)。五、开启
时间:2021 年 6 月 28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佛山市南海区xxxxxx 00 xxxx
xxxxx 0 xxxx)。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磋商文件方法:
1、响应供应商在上述“三、获取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可通过现场购买或邮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后不退。(咨询电话 0000-00000000)
采用现场购买方式的,须提供下述要求资料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费可以现金或银行缴款方式递交。
采用邮寄方式的,须将缴纳磋商文件费银行缴款凭证和下述要求资料的扫描件及快递收件
信息发至采购代理邮箱(xxxxxxxxxxx@000.xxx),经采购代理确认收齐资料后以快递到付方式发出磋商文件。供应商应确保所提供的快递收件信息完整无误,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快递过程中发生的派件延误或遗失等无法送达问题都不承担责任。
响应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中附经办人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信息)。
2、磋商文件费收款账户信息:①收款单位: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②开户行:广发银行佛山南海桂城支行;③账号:110001519010000134;④款项来源:沥采 2021017 磋商文件费。
3、采购代理机构可提供磋商文件购买发票(电子发票),有需要的响应供应商应提供完整的开票信息。
(二)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的《关于做好响应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响应供应商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 xxx.xxx.xx.xxx.xx/)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具体注册方法请各响应供应商参见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xxx ex.html 操作指南。尚未进行登记的供应商,最迟必须于开标前一日完成注册登记。
(三)疫情防控期间开标的注意事项:
(1)供应商要切实按照要求做好相应防控工作,承担主体责任。供应商代表(每家供应商只能派一名代表参加)必须遵守现场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工作人员做好进场登记和防疫检查,否则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的人员均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供应商未佩戴口罩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2)供应商代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在工作人员安排下在指定场地等候磋商,供应商磋商结束后即可自行离开。交易项目结束后公共资源交易所可提供完整、有效的开标会议视频音频查阅。
(四)发布公告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 ttps://xxxxx.xxx.xx.xxx.xx/),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xxxx://xxx.xxxxxx.xxx.xx/xxx h/wzjyh/ggzyjyzx/jyxx/)
(五)本项目实行网上答疑,凡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磋商文件的服务或商务条款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请响应供应商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xxxxxxxxxxxxxxxx@000.xxx 或传真至 0757-86368680),逾期不受理。答疑结果或相关的补充说明以修正/澄清公告形式及在指定媒体网站中公布,望响应供应商及时关注本项目的答疑情况。响应供应商因疏忽未及时登陆了解相关的答疑情况及补充说明而产生的不利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大沥司法所
地址:xxxxxxxxxxxxxx 0 x联系方式:0757-855935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xx 0 xxxxx 0 x 00 x(xxxx)联系方式:0757-812372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电话:0000-00000000
发布人: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 年 6 月 17 日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注:本项目“二、采购项目商务要求”及“三、采购项目服务要求”中,带“★” 的条款为不可负偏离条款,响应供应商如不响应或负偏离将导致响应无效。
一、供应商资格:
详见《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二、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x项目的报价和结算支付均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磋商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人员薪酬经费、服务质量提升经费(专业督导和培训经费)、服务活动经费、行政管理经费、税费、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项目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其中:
1.人员薪酬经费。用于项目所需的直接服务专业人员(不含督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工资水平不得低于佛山最低工资水平,并根据最新的规定作调整)、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相关福利待遇、社会保险费用(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险和失业保险,其费用必须符合现行佛山市政府最新的相关规定)、人身意外商业保险费、人员体检费等。
2.服务质量提升经费(含专业督导和培训经费)。用于聘请社会工作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和资深社工,对项目的实施开展专业督导和培训,提高项目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技能,提升项目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成效。
3.服务活动经费。用于项目开展服务或活动,包括服务活动所需费用、物资材料费、宣传费、场地费、交通费等。
4.行政管理经费。用于机构运营和项目管理,包括行政人员工资分摊或项目管理费、办公经费、机构发展费用、员工解雇赔偿费、对外联络费(差旅费、接待费)、邮电费、维护费、会议费等管理费用。成交供应商须自备 8 台办公电脑用于本项目的调解工作。
5.税费。项目服务的税费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另外,项目运行过程中所涉及的固定资产购置和维护经费另计,合同双方应明确固定资产归属及权责。
响应供应商须在填报磋商报价之前,已经仔细阅读了本磋商文件的所有有关章节以及审查了所有相关资料,已确保本次磋商的所有采购范围内的各种价格风险均已包含在磋商报价内。如果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
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二)服务期限及地点
1、服务期限: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服务地点:大沥镇内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
1、调解服务费分三期支付,办法如下:
第一期:采购合同生效后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40%;
第二期:调解服务满 6 个月后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40%;
第三期:期末评估合格后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20%。如评估为不合格,将扣除合同金额 20%的三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2、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
3、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三、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通过构建一支矛盾纠纷调解专业队伍,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把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依靠法治解决矛盾纠纷,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有序反映诉求,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力争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省前列。
(二)大沥调解社会工作项目提升型目标
1、将深度个案管理作为恒常化调解社会工作的方法,将所有调解个案进行高中低以及个案类型分类建档,建立大沥镇以大沥司法所为中心的调解案例库。
2、建立“一体三层”的调解社会工作沟通机制,建立以大沥司法所为中心体,以各部门团调解单位为辐射面,以村居调解点为据点,形成一个中心,多个层面的调解工作支持网络。
3、建立以社工、律师、心理咨询师、政府专业人员等力量为主体的专业调解队伍,形成大沥镇特有调解专业支持技术人才库。
4、建立大沥镇社会工作调解专业沟通热线,为需要沟通及调解的个案提供心理疏导以及调解工作专业指导。
5、深化本土化专业团队,打造实务社工+企业义工+资深督导+资源的服务团队,围绕链接企业资源,努力成功培育调解社会工作基地,协助孵育社会企业实体,以开拓创新运营社会服务项目的能力。
6、深度打造社区义工+企业义工联动义工支持体系,培养义工团队专业沟通技巧、活动带领能力,促进调解服务对象与社区及社会的沟通与交流,逐渐建立以调解服务对象为中心的义工资源网络,促进大沥镇调解社会工作服务的健康有效发展。
7、建立特殊调解个案多部门之间联动的危机介入模式,不仅在社区宣传调解知识,促进社区共融并预防社区问题发生,同时在各调解部门等多方联动下建立重点调解个案危机干预联动机制。
8、链接企业资源包括义工活动、物质赞助、活动资金支持、个案帮扶、就业岗位等。
(三)服务范围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具体服务地点由采购人按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安排。
(四)服务对象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矛盾纠纷案件及当事人。
(五)人员要求
1、本项目须配备 15 个调解服务岗位(专职调解员中设 1 名项目主管),分别安排至:
(1)大沥镇人社分局及其东区工作站,共设 2 个调解工作室,派驻 2 名专职调解员。
(2)大沥、盐步、xx派出所 9 个治安民警中队均设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派驻
3 名专职调解员。
(3)大沥法庭诉前调解中心,派驻 2 名专职调解员。
(4)镇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配备专职调解员 8 名,分片负责指导大沥镇社区的调解工
作(其中 3 人兼顾治安纠纷调解委员会)。 2、项目主管具体要求:
(1)口齿清晰、普通话和粤语流利、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2)本科或以上学历。法学专业优先。
(3)具有相关调解工作经验。具备项目策划、统筹、执行能力。 3、专职调解员(非项目主管)具体要求:
(1)口齿清晰、普通话和粤语流利、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2)大专或以上学历。
(3)具有相关调解工作经验。
4、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遵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与调解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贯彻劳动法律、法规中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五险一金等规定。成交供应商在入场服务前将全部调解员的名单、劳动合同复印件及联系方式交采购人进行留档。
5、成交供应商要有完整的员工档案,定期召开员工会议的记录,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有计划的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培训学习,提升工作业务能力。
6、成交供应商对聘用员工必须严格管理,对所有人员的行为负全责。成交供应商应做好内部管理工作及员工素质培训,避免在服务期间与服务对象发生摩擦和纠纷。如在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与服务对象发生纠纷、意外事故或违反合同规定、触犯国家法律等,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五)具体服务要求:
1.以调解案件为中心,建立多部门联动沟通机制
项目以“一中心统筹+多部门联合+基层村居预防”的工作模式,围绕以调解案件为中心,以大沥司法所为指导统筹,建立案件涉及的职能部门、所在村居(社区)进行联动沟通,定期设置联席会议,沟通项目工作情况、案件跟进情况及建议意见反馈情况等。
2.普法宣传及调解工作宣传进社区服务
(1)配合司法部门进行法律法规宣传进社区工作。结合法制宣传的需要,配合大沥司法所入社区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提升法治意识。
(2)依托大沥司法所和社区力量,运用宣传手册,对调解项目及调解工作进行宣传推广,引导和推动群众优先选择人民调解途径,解决矛盾纠纷,降低信访途径和司法途径的工作量。
3.联合职能部门业务功能,制定案件筛案标准并筛选适合调解跟进调解工作的全流程
(1)联合驻点职能部门的日常业务,发掘适合矛盾纠纷的案件特征,形成案件筛选标准。
矛盾纠纷主体 | 矛盾纠纷类型 |
公民与公民 | 家庭纠纷:家庭成员间矛盾纠纷 邻里纠纷、同事间纠纷、小区居民与物业间纠纷轻微的治安问题 |
公民与法人 | 农村村民与农村合作组织、经济组织、乡镇企业之间因土地承包、农 业产业化服务中的合同,划分宅基地、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纠纷。 |
企业职工与企业 | 因企业转制、租赁、兼并、破产、收购、转让,或者因企业拖欠职工 工资、医疗费、工伤认定等发生的纠纷 |
其他 | 城市居民与城市市政管理组织、施工单位、企业事业单位等因城市街 道市政建设,危改房屋改造等引发的纠纷等 |
(2)对适合调解的案件进行跟进,访谈案件双方当事人,了解调解意愿。
(3)案件现场勘查
进入调解流程后,调解员前往案件现场进行走访调查或勘查评估,形成对案情的事实分析,为实施调解工作提供依据与基础。
(4)拟定调解方案,实施调解
依据实地调查了解的案情,拟定初步调解方案,对案件双方当事人实施纠纷调解工作,引导双方达成调解共识。
(5)调解结束,按流程进行登记,完善档案
x调解协议达成,现场签订调解协议书并完成满意度调查;若不能达成调解协议,则做相应的法律法规宣传与指引依法依规的解决途径。
4.积极链接外界社会资源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1)项目在案件调解工作中,积极尝试了解社会各界调解经验、专业经验或人生阅历丰富的各界人士参与调解工作,同时积极邀请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提供专业的法律指导及业务培训,促进调解工作的多元参与及更为顺畅开展。
(2)为对项目实施开展专业督导和培训工作,应定期邀请 1 名专业督导对调解员进行每
月不少于 6 小时的督导。
督导可聘用境外督导、国内高校老师和本土督导,以专业及实务督导为主。境外督导需获当地社工注册资格,如香港社工注册证,并具有督导经验优先;国内高校老师督导须是高校社工系讲师;本土督导必须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具有 4 年及以上一线社工实务经验,并获相关协会发出的督导班毕业证书。督导分为外聘督导或机构专职督导担任(不能由本项目项目主管兼任),督导以提供实务督导为主,每年团督至少达到 4 次,个人接受主体性培训不
少于 4 次,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岗前培训、政策培训、技能培训等。
(六)服务质量评估
1、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的服务情况在服务期末评估由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考核评估(第三方机构的评估费用由采购人支付),并出具评估报告。
2、采购人根据《南海区大沥镇调解社会工作服务质量评分表》内容进行考核;通过实地观察、图文资料查阅、问卷调查与数据分析,质性访谈(包括对工作人员、服务对象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电话访谈和面谈)等形式进行考核,以反馈工作中的长处与不足,总分达到 60 分
为合格,总分不足 60 分为不合格。
《南海区大沥镇调解社会工作服务质量评分表》
一级指 标 | 二级指标 | 分 值 | 内容说明 | 操作办法 | |
日常管理 | 30 分 | 年度工作计划 | 4 | 项目前三个月内完成项目需求调研报告,基于需求评估结论,制定包含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年度整体工作计划,设立年度发展总目标,并围绕总目标设立 相关分目标。 | 文件、资料查阅 |
人力资源管理 | 8 | 配备数量和资质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 15 名,且职责分工合理明确;督导培训等专业支持活动安排合理,富有成效。 | 资料查阅;工作人员访谈 | ||
志愿者队伍建设 | 4 | 1、建立健全志愿者登记管理制度,且能制定系统的志愿者能力培养计划,定期组织志愿者培训、交流与团队建设活动。 2、建立一支不少于 20 人的专业调解志 愿队伍。 | 资料查阅;工作人员访谈 | ||
利益相关方沟通管理 | 10 | 每周呈送各驻点项目周计划与周总结;每年不少于 4 份季度报告; 每月与驻点部门进行当面沟通与汇报;每季度开展大沥镇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建立健全与各利益相关主体的联络沟通与反馈机制,保障与各利益相关方的顺 畅沟通。 | 文件、资料查阅;访谈或问卷 | ||
宣传与形象建设 | 4 | 制定大沥镇调解社会工作年度宣传工作计划,并按计划通过宣传物、公告栏、网络、实地宣传、外展等多种形式宣传服务,扩大影响,加强社会对调解的认知与了解,开展不少于 100 人调解宣传 活动至少 4 次。 | 文件、资料查阅 | ||
服 务管 | 30 分 | 服务策划 | 6 | 基于需求评估结论与年度工作计划,对 调解工作各部门内容进行统筹安排,并策划一系列符合服务对象需求、逻辑框 | 资料查阅;工作人员访谈 |
一级指 标 | 二级指标 | 分 值 | 内容说明 | 操作办法 | |
理 | 架合理、服务目标明确的服务项目。 | ||||
服务记录 | 6 | 1、建立独立的大沥镇调解社会工作档案库,服务工作表格记录完整详尽,各类资料齐全,有相关硬件措施及管理制度保障服务档案的保密性与安全性。 2、每名工作人员每年参与调解个案不少于 6 件。 3、一般接待和走访个案根据各部门实际 情况执行。 | 资料查阅;实地观察 | ||
服务质量标准与测评 | 10 | 有明确的服务质量标准及内部服务成效测评机制,且能根据相应标准及机制对项目各类服务进行过程监控与成效测量。采购方邀请专家为项目进行末期评估。专业督导对调解员进行每月不少于 6 小时的督导。 | 文件、资料查阅;工作人员访谈 | ||
外部资源整合与合作 | 4 | 能联动各方资源,加强与外界合作,形成一定的服务资源网络,并为项目运营 积极争取额外的人、财、物支持。 | 资料查阅;工作人员访谈 | ||
阶段性总结反思 | 4 | 对大沥镇调解项目整体运营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反思,提出相关改进方案并予 以执行。 | 资料查阅 | ||
服务产出与成效 | 40 分 | 合同履行情况 | 15 | 在合同期限内,开展的各类服务涵盖或超出协议规定的目标服务群体、服务内 容及服务指标量。 | 文件、资料查阅 |
满意度测评 | 5 | 1、各类服务目标达成,对服务对象需求满足及生理-心理-社会功能改善有较明显的正向促进作用,且服务对象或家属对工作人员满意度较高,评价积极。 2、职能部门对调解工作人员专业能力以 及工作态度进行满意度测评。 | 资料查阅;服务对象、职能部门访谈 | ||
采购人评价 | 5 | 采购人对在合同期内的运营管理、服务 开展、服务成效、对外宣传、社会影响、沟通合作等方面表现满意,评价积极。 | 相关部门负 责人问卷调查或访谈 | ||
特色服务项 目品牌 | 15 | 打造符合服务对象需求、具有大沥特色 具创新性的调解亮点项目不少于 2 个。 | 资料查阅 |
注:上述考评项目和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考评人: 日期:
3、合同履行完毕后,成交供应商应与接替的服务机构做好服务内容、相关档案等交接工作,待交接手续确认完成。
4、采购人有权将根据管理实效,适时调整改进质量评分标准。
(七)其他要求
1、根据本项目的目标要求组建专业的管理及服务人员队伍,以完成项目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服务。
2、制订并完善本项目计划书,设计各分项目的服务规划,在双方认可后,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活动策划及实施方案。项目执行中如确有需要对项目计划书中的服务规划进行改变,应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工作伦理道德和专业操守,按本项目的服务内容提供服务,全面完成本项目的各项考核指标,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的服务。
4、定期向采购人如实反映本项目的执行情况及成效;在项目实施中及时对本项目进行自评并提供详实的自评报告,并配合采购人开展的例行检查及期末评估考核。
5、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有关约定及相关规定管理使用好项目经费,专款专用,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若费用有结余时,必须用于开展大沥镇调解工作的相关项目,具体方案须报采购人审定后方可实施。
6、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由于成交供应商的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及过失所造成的损失及有关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成交供应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8、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投入本项目的调解员须全部到岗,否则视为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期内,成交供应商保证项目人员的稳定性。
9、成交供应商招聘专职调解员投入本项目服务的,招聘面试时必须邀请采购人代表一同参与。成交供应商如发生与调解员结束劳动关系的情况,必须提前告知采购人,告知时间至少在该调解员离开本项目调解服务岗位之日的 2 个工作日前。在本项目的服务过程中,不论何种原因出现需要变更本项目调解员的情况,变更的人员必须满足本项目的人员资格要求,且成交供应商应当提前不少于 10 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
10、保密要求:成交供应商需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公开或泄露服务对象的信息。如需引用相关材料的,须按规定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
若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擅自公开或泄露相关个案信息和工作中获取的内部信息和秘密的,采购人有权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和其委派的服务人员的法律责任,情况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1、因财政资金的变动或其它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服务终止,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不负任何补偿责任。采购人根据服务终止前成交供应商的实际服务量进行服务费用的结算。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一览表
序号 | 项 目 | 主 要 内 容 |
1 | 采购预算 | 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玖万伍仟元整 (小写:¥1,395,000.00 元) |
2 | 报价上限 | 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玖万伍仟元整 (小写:¥1,395,000.00 元) |
3 | 磋商保证金要求 | 人民币贰万柒仟元整(¥27000.00 元)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磋商保证金递交须知 |
4 | 成交服务费 | 成交供应商应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和规定的金额在收到成交通知 3 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 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的 80%执行。 (1)以成交通知书中确定的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在 100 万以下的,按 1.50%计算;100 万到 500 万的,按 0.8%计算。 (3)成交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4)成交服务费币种为人民币。 以上标准计算得出金额的 80%为本项目的成交服务费金额。成交服务费以转账形式缴交。 采购代理机构帐户: 开户银行: 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城支行帐户名称: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帐号:8002 0000 0044 30372。 |
5 | 磋商有效期 |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天。成交供应商的磋商有效期 延续到合同终止之日。 |
6 | 响应文件数量 | 书面响应文件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报价一览表一份,电子光盘或 U 盘一份(内容应与响应文件正本内容一致。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除提供的图片及相关扫描文件为图片格式或 PDF 格式外,其他内容应保留 EXCEL 格式或 WORD 文档等可编辑格式文件。如响应供应商获得成交资格,部分内容将用于结果公告公布,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内容不同,以盖章的 纸质文件正本为准)。 |
7 |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 2021 年 6 月 28 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
8 | 现场考察或者磋商 前答疑会 | x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磋商前答疑会。 |
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须随身携带《法定代 | ||
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竞争性磋 | ||
商的代表是获授权代表的,须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
9 | 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代表 | 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 份证原件。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可作为本项目所要求的身份 |
证原件。上述要求有效证明的资料应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按 | ||
上述要求出示有效证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 | ||
有权拒绝其磋商。 |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磋商邀请函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大沥司法所。
2.2 “监管部门”是指: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小组。
2.3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4 “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
2.5 合格的供应商
符合磋商邀请函规定的资格要求。
其中,《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指: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 “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3. 合格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3.1 “货物”是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等。磋商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货物来源地的,均应是本国货物。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 “工程”是指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合格的工程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工程,并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
3.3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合格的服务”是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或企业)标准(如有)的规定或规范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需求或特定目标的服务。
3.4 供应商须确保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和使用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全部或任
何一部分时,或者在享有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益时,免受第三方以侵犯其合法权益(例如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等)而提出的任何求偿责任起诉。否则,供应商须承担采购人与此相关的一切损失(包括且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经裁定由采购人承担的任何费用、导致采购人需重新采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时间费用损失等)。
4.磋商费用
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成交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金额缴交方式及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一览表”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5.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5.1 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 磋商邀请函
2) 采购项目内容
3) 供应商须知
4) 合同书格式
5) 响应文件格式 6)评审细则
5.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或被认定或被确定为不响应磋商文件。
6.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及澄清
6.1 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答疑及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通知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组织采购人对供应商所要求答疑及澄清的内容均以网上公告形式予以答复。
除非有必要时或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不举行项目集中磋商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如举行集中磋商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的,采购人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磋商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需在磋商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召开日前至少
一个工作日将问题清单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代表于上述的时间和地点出席磋商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不出席磋商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内容无任何异议。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后,会议内容以网上公告的形式发布(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2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7.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7.l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7.2 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内容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并对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潜在供应商应自行查看发布磋商邀请函的网站,以获取有关本采购项目的答疑或修改信息。
7.3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编制响应文件、评审、定标及获得成交资格后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8.磋商的语言
8.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9.响应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10. 响应文件编制
10.1 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对未经装订的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0.2 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0.3 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
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0.4 如果因为供应商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10.5 磋商报价是以供应商可独立履行项目合同义务,通过合理预测与准确核算后,可达致预期设计功能和常规使用效果,满足约定的验收标准和符合自身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所作出的综合性合理报价,对在响应文件和合同书中未有明确列述、磋商方案遗漏失误、市场剧变因素、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均视为已完全考虑到并包括在总报价之内。
10.6 供应商应预见其超出常规、具有特别意义、会引起竞争非议、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报价会对其响应文件有效性造成不良影响。供应商应自觉对其作出特别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该报价的合理性。
10.7 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响应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在评审过程中发现响应供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响应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磋商小组认定其不响应磋商文件,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10.8 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11. 本项目的有关费用均以人民币进行支付。
12. 备选方案
12.1 本项目不允许有备选方案,否则将被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
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14.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竞争性磋商和获得成交资格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5.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
16.磋商保证金
16.1 供应商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其金额、交纳方式和交纳期限详见 “供应商须知一览表”内容。
16.2 磋商保证金的币种为人民币。
16.3 磋商保证金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响应无效。
16.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7.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期
17.1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点详见磋商邀请函,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18. 响应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8.1 供应商应编制书面响应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报价一览表一份,电子光盘或U盘一份。
18.2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应附在响应文件中。
18.3 响应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书面响应文件上应清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副本与正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建议供应商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密封包装在同一个密封袋内。
电子光盘或 U 盘一份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响应文件电子版”字样。 为了便于评审,供应商应将《报价一览表》另多制作一份,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报价一览表”字样。若此《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内容不一致,以响应文件正本为准。
19.2 信封或响应文件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 2021 年 月 日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可参考《附件二 外包装封面参考格式》),封口处应加盖
供应商印章或密封章。
19.3 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采购人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0.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0.2 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评审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五、开标、评审定标(详见后附《评审细则》)
六、确定评审结果
21. 成交通知
21.1 成交结果将在指定媒体上公示,并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不在成交名单之列者即默认为落标,对成交与落标原因不作任何解释。
21.2 在未取得合法理由而获批复前,成交供应商擅自放弃成交资格,则须承担相应的违约处
罚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2. 合同签订与跟踪
22.1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成交通知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如对抗或拖延履行签订合同责任和义务时,将没收其保证金。
22.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相关澄清材料,均作为合同订立的依据。对响应文件及澄清复件中出现歧义、不确定的内容等解释均以本项目评审专家的理解确认为准。
22.3 在不违背各方认可的文件内容前提下,合同当事人可对合同范本中个别非实质性条款共同协商补充修订。
22.4 合同生效后一切行为均适用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履约期间有违约过错的一方,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其他
23. 质疑与处理
23.1 供应商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过程中确认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当面向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申诉,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
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
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内达三次以上,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2 若对采购方案中存有倾向性、歧视性等影响公平竞争的内容提出质疑的,应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直接向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时知会采购人。
23.3 对成交候选供应商或供应商之间的参加磋商行为提出质疑时,被质疑者对举证材料须给予书面澄清回复,其响应文件内容须公开接受任何形式的审查核实。
23.4 对出现有违公平竞争、对成交候选人提出的质疑而未获有效解决等情况时,可由相关责任归属部门组织会审,或提请磋商小组内的部分主要专家成员进行复审,复审时各相关当事人须同时列席并就质疑内容进行举证和接受质询,磋商小组最终的表决意见报经南海区财政管理部门批复后即作为复审结果,各当事人均予以尊重服从。
23.5 质疑函xx
x、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磋商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23.6 质疑受理机构联系方式
质疑受理机构名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质疑受理xxxx:xxxxxxxxxxx 0 xxxxx 0 x 00 x质疑受理联系人:黄小姐
质疑受理机构电话:0000-00000000(工作/接收时间:8:30-17:00)
质疑受理机构传真:0757-86368680 邮箱:xxxxxxxxxxx@000.xxx
24. 投诉
24.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投诉后 30 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的事项的范围;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对依法进行调查取证的,投诉供应商与投诉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反应情况,并提供相关材料;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应当予以驳回,并承担法律责任。
24.2 投诉书格式必须严格按照以下格式和有关投诉的规定进行。
投诉书
投诉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电子邮箱: 传真: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职业: 住址: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电子邮箱: 传真:
我公司参加了 年 月 日被投诉人组织的(采购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我公司认为该项目的(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损害了我公司权益,对此,我公司于 年 月 日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了质疑,(其于 年
月 日作出书面答复,因对其作出的答复不满意)/(被质疑人未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现向贵机关提起投诉:
1.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的简要描述;
3.投诉请求;
本投诉书正本两份,副本( )份并附电子文档。
附件:质疑函、质疑答复函、证据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份,共 页。投诉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5. 终止采购
年 月 日
如发生终止采购的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将终止采购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已经收取磋商文件费用或者磋商保证金的,将在终止采购活动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磋商文件费用和所收取的磋商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附注:本合同书格式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前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在签订合同时编制,确定合同内容依据为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及相关确认文件。项目重要内容可作为附件。)
合同书
采购编号:沥采 2021017
项目名称:大沥镇人民调解服务项目
甲 方: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大沥司法所
电 话:0757-85593594 传 真:0757-85509816
地 址:大沥镇新城大道北 1 号
乙 方:
电 话: 传 真:地 址:
根据大沥镇人民调解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金额
x项目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小写¥ 元)。本项目的报价和结算支付均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合同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员薪酬经费、服务质量提升经费(专业督导和培训经费)、服务活动经费、行政管理经费、税费、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项目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其中:
1.人员薪酬经费。用于项目所需的直接服务专业人员(不含督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工资水平不得低于佛山最低工资水平,并根据最新的规定作调整)、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相关福利待遇、社会保险费用(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险和失业保险,其费用必须符合现行佛山市政府最新的相关规定)、人身意外商业保险费、人员体检费等。
2.服务质量提升经费(含专业督导和培训经费)。用于聘请社会工作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和资深社工,对项目的实施开展专业督导和培训,提高项目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技能,提升项目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成效。
3.服务活动经费。用于项目开展服务或活动,包括服务活动所需费用、物资材料费、宣传费、场地费、交通费等。
4.行政管理经费。用于机构运营和项目管理,包括行政人员工资分摊或项目管理费、办公经费、机构发展费用、员工解雇赔偿费、对外联络费(差旅费、接待费)、邮电费、维护费、会议费等管理费用。乙方须自备 8 台办公电脑用于本项目的调解工作。
5.税费。项目服务的税费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另外,项目运行过程中所涉及的固定资产购置和维护经费另计,合同双方应明确固定资产归属及权责。
乙方在填报磋商报价之前,已经仔细阅读了本磋商文件的所有有关章节以及审查了所有相关资料,已确保本次磋商的所有采购范围内的各种价格风险均已包含在磋商报价内。如果乙方在成交后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二、服务期限及地点
1、服务期限: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服务地点:大沥镇内指定地点。三、付款方式
1、调解服务费分三期支付,办法如下:
第一期:采购合同生效后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40%;
第二期:调解服务满 6 个月后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40%;
第三期:期末评估合格后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20%。如评估为不合格,将扣除合同金额 20%的三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2、乙方凭以下有效文件与甲方结算:
(1)合同;
(2)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
3、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
四、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通过构建一支矛盾纠纷调解专业队伍,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把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依靠法治解决矛盾纠纷,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有序反映诉求,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力争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省前列。
(二)大沥调解社会工作项目提升型目标
1、将深度个案管理作为恒常化调解社会工作的方法,将所有调解个案进行高中低以及个案类型分类建档,建立大沥镇以大沥司法所为中心的调解案例库。
2、建立“一体三层”的调解社会工作沟通机制,建立以大沥司法所为中心体,以各部门团调解单位为辐射面,以村居调解点为据点,形成一个中心,多个层面的调解工作支持网络。
3、建立以社工、律师、心理咨询师、政府专业人员等力量为主体的专业调解队伍,形成大沥镇特有调解专业支持技术人才库。
4、建立大沥镇社会工作调解专业沟通热线,为需要沟通及调解的个案提供心理疏导以及调解工作专业指导。
5、深化本土化专业团队,打造实务社工+企业义工+资深督导+资源的服务团队,围绕链接企业资源,努力成功培育调解社会工作基地,协助孵育社会企业实体,以开拓创新运营社会服务项目的能力。
6、深度打造社区义工+企业义工联动义工支持体系,培养义工团队专业沟通技巧、活动带领能力,促进调解服务对象与社区及社会的沟通与交流,逐渐建立以调解服务对象为中心的义工资源网络,促进大沥镇调解社会工作服务的健康有效发展。
7、建立特殊调解个案多部门之间联动的危机介入模式,不仅在社区宣传调解知识,促进社区共融并预防社区问题发生,同时在各调解部门等多方联动下建立重点调解个案危机干预联动机制。
8、链接企业资源包括义工活动、物质赞助、活动资金支持、个案帮扶、就业岗位等。
(三)服务范围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具体服务地点由甲方按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安排。
(四)服务对象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矛盾纠纷案件及当事人。
(五)人员要求
1、本项目须配备 15 个调解服务岗位(专职调解员中设 1 名项目主管),分别安排至:
(1)大沥镇人社分局及其东区工作站,共设 2 个调解工作室,派驻 2 名专职调解员。
(2)大沥、盐步、xx派出所 9 个治安民警中队均设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派驻
3 名专职调解员。
(3)大沥法庭诉前调解中心,派驻 2 名专职调解员。
(4)镇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配备专职调解员 8 名,分片负责指导大沥镇社区的调解工
作(其中 3 人兼顾治安纠纷调解委员会)。 2、项目主管具体要求:
(1)口齿清晰、普通话和粤语流利、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2)本科或以上学历。法学专业优先。
(3)具有相关调解工作经验。具备项目策划、统筹、执行能力。 3、专职调解员(非项目主管)具体要求:
(1)口齿清晰、普通话和粤语流利、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2)大专或以上学历。
(3)具有相关调解工作经验。
4、乙方必须严格遵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与调解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贯彻劳动法律、法规中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五险一金等规定。乙方在入场服务前将全部调解员的名单、劳动合同复印件及联系方式交甲方进行留档。
5、乙方要有完整的员工档案,定期召开员工会议的记录,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有计划的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培训学习,提升工作业务能力。
6、乙方对聘用员工必须严格管理,对所有人员的行为负全责。乙方应做好内部管理工作及员工素质培训,避免在服务期间与服务对象发生摩擦和纠纷。如在服务期间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与服务对象发生纠纷、意外事故或违反合同规定、触犯国家法律等,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五)具体服务要求:
1.以调解案件为中心,建立多部门联动沟通机制
项目以“一中心统筹+多部门联合+基层村居预防”的工作模式,围绕以调解案件为中心,以大沥司法所为指导统筹,建立案件涉及的职能部门、所在村居(社区)进行联动沟通,定期设置联席会议,沟通项目工作情况、案件跟进情况及建议意见反馈情况等。
2.普法宣传及调解工作宣传进社区服务
(1)配合司法部门进行法律法规宣传进社区工作。结合法制宣传的需要,配合大沥司法所入社区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提升法治意识。
(2)依托大沥司法所和社区力量,运用宣传手册,对调解项目及调解工作进行宣传推广,引导和推动群众优先选择人民调解途径,解决矛盾纠纷,降低信访途径和司法途径的工作量。
3.联合职能部门业务功能,制定案件筛案标准并筛选适合调解跟进调解工作的全流程
(1)联合驻点职能部门的日常业务,发掘适合矛盾纠纷的案件特征,形成案件筛选标准。
矛盾纠纷主体 | 矛盾纠纷类型 |
公民与公民 | 家庭纠纷:家庭成员间矛盾纠纷 邻里纠纷、同事间纠纷、小区居民与物业间纠纷轻微的治安问题 |
公民与法人 | 农村村民与农村合作组织、经济组织、乡镇企业之间因土地承包、农 业产业化服务中的合同,划分宅基地、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纠纷。 |
企业职工与企业 | 因企业转制、租赁、兼并、破产、收购、转让,或者因企业拖欠职工 工资、医疗费、工伤认定等发生的纠纷 |
其他 | 城市居民与城市市政管理组织、施工单位、企业事业单位等因城市街 道市政建设,危改房屋改造等引发的纠纷等 |
(2)对适合调解的案件进行跟进,访谈案件双方当事人,了解调解意愿。
(3)案件现场勘查
进入调解流程后,调解员前往案件现场进行走访调查或勘查评估,形成对案情的事实分析,为实施调解工作提供依据与基础。
(4)拟定调解方案,实施调解
依据实地调查了解的案情,拟定初步调解方案,对案件双方当事人实施纠纷调解工作,引导双方达成调解共识。
(5)调解结束,按流程进行登记,完善档案
x调解协议达成,现场签订调解协议书并完成满意度调查;若不能达成调解协议,则做相应的法律法规宣传与指引依法依规的解决途径。
4.积极链接外界社会资源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1)项目在案件调解工作中,积极尝试了解社会各界调解经验、专业经验或人生阅历丰富的各界人士参与调解工作,同时积极邀请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提供专业的法律指导及业务培训,促进调解工作的多元参与及更为顺畅开展。
(2)为对项目实施开展专业督导和培训工作,应定期邀请 1 名专业督导对调解员进行每
月不少于 6 小时的督导。
督导可聘用境外督导、国内高校老师和本土督导,以专业及实务督导为主。境外督导需获当地社工注册资格,如香港社工注册证,并具有督导经验优先;国内高校老师督导须是高校社工系讲师;本土督导必须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具有 4 年及以上一线社工实务经验,并获相关协会发出的督导班毕业证书。督导分为外聘督导或机构专职督导担任(不能由本项目项目主管兼任),督导以提供实务督导为主,每年团督至少达到 4 次,个人接受主体性培训不
少于 4 次,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岗前培训、政策培训、技能培训等。
(六)服务质量评估
1、甲方根据乙方的服务情况在服务期末评估由甲方委托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考核评估(第三方机构的评估费用由甲方支付),并出具评估报告。
2、甲方根据《南海区大沥镇调解社会工作服务质量评分表》内容进行考核;通过实地观察、图文资料查阅、问卷调查与数据分析,质性访谈(包括对工作人员、服务对象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电话访谈和面谈)等形式进行考核,以反馈工作中的长处与不足,总分达到 60 分为
合格,总分不足 60 分为不合格。
《南海区大沥镇调解社会工作服务质量评分表》
一级指 标 | 二级指标 | 分 值 | 内容说明 | 操作办法 | |
日常管理 | 30 分 | 年度工作计划 | 4 | 项目前三个月内完成项目需求调研报告,基于需求评估结论,制定包含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年度整体工作计划,设立年度发展总目标,并围绕总目标设立 相关分目标。 | 文件、资料查阅 |
人力资源管理 | 8 | 配备数量和资质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 15 名,且职责分工合理明确;督导培训等专业支持活动安排合理,富有成效。 | 资料查阅;工作人员访谈 | ||
志愿者队伍建设 | 4 | 1、建立健全志愿者登记管理制度,且能制定系统的志愿者能力培养计划,定期组织志愿者培训、交流与团队建设活动。 2、建立一支不少于 20 人的专业调解志 愿队伍。 | 资料查阅;工作人员访谈 | ||
利益相关方沟通管理 | 10 | 每周呈送各驻点项目周计划与周总结;每年不少于 4 份季度报告; 每月与驻点部门进行当面沟通与汇报;每季度开展大沥镇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建立健全与各利益相关主体的联络沟通 与反馈机制,保障与各利益相关方的顺 | 文件、资料查阅;访谈或问卷 |
一级指 标 | 二级指标 | 分 值 | 内容说明 | 操作办法 | |
畅沟通。 | |||||
宣传与形象建设 | 4 | 制定大沥镇调解社会工作年度宣传工作计划,并按计划通过宣传物、公告栏、网络、实地宣传、外展等多种形式宣传服务,扩大影响,加强社会对调解的认知与了解,开展不少于 100 人调解宣传 活动至少 4 次。 | 文件、资料查阅 | ||
服务管理 | 30 分 | 服务策划 | 6 | 基于需求评估结论与年度工作计划,对调解工作各部门内容进行统筹安排,并策划一系列符合服务对象需求、逻辑框 架合理、服务目标明确的服务项目。 | 资料查阅;工作人员访谈 |
服务记录 | 6 | 1、建立独立的大沥镇调解社会工作档案库,服务工作表格记录完整详尽,各类资料齐全,有相关硬件措施及管理制度保障服务档案的保密性与安全性。 2、每名工作人员每年参与调解个案不少于 6 件。 3、一般接待和走访个案根据各部门实际 情况执行。 | 资料查阅;实地观察 | ||
服务质量标准与测评 | 10 | 有明确的服务质量标准及内部服务成效测评机制,且能根据相应标准及机制对项目各类服务进行过程监控与成效测量。采购方邀请专家为项目进行末期评估。专业督导对调解员进行每月不少于 6 小时的督导。 | 文件、资料查阅;工作人员访谈 | ||
外部资源整合与合作 | 4 | 能联动各方资源,加强与外界合作,形成一定的服务资源网络,并为项目运营 积极争取额外的人、财、物支持。 | 资料查阅;工作人员访谈 | ||
阶段性总结反思 | 4 | 对大沥镇调解项目整体运营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反思,提出相关改进方案并予 以执行。 | 资料查阅 | ||
服务产出与成效 | 40 分 | 合同履行情况 | 15 | 在合同期限内,开展的各类服务涵盖或 超出协议规定的目标服务群体、服务内容及服务指标量。 | 文件、资料查阅 |
满意度测评 | 5 | 1、各类服务目标达成,对服务对象需求满足及生理-心理-社会功能改善有较明显的正向促进作用,且服务对象或家属对工作人员满意度较高,评价积极。 2、职能部门对调解工作人员专业能力以 及工作态度进行满意度测评。 | 资料查阅;服务对象、职能部门访谈 |
一级指 标 | 二级指标 | 分 值 | 内容说明 | 操作办法 | |
甲方评价 | 5 | 甲方对在合同期内的运营管理、服务开展、服务成效、对外宣传、社会影响、 沟通合作等方面表现满意,评价积极。 | 相关部门负责人问卷调 查或访谈 | ||
特色服务项 目品牌 | 15 | 打造符合服务对象需求、具有大沥特色 具创新性的调解亮点项目不少于 2 个。 | 资料查阅 |
注:上述考评项目和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考评人: 日期:
3、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应与接替的服务机构做好服务内容、相关档案等交接工作,待交接手续确认完成。
4、甲方有权将根据管理实效,适时调整改进质量评分标准。
(七)其他要求
1、根据本项目的目标要求组建专业的管理及服务人员队伍,以完成项目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服务。
2、制订并完善本项目计划书,设计各分项目的服务规划,在双方认可后,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活动策划及实施方案。项目执行中如确有需要对项目计划书中的服务规划进行改变,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工作伦理道德和专业操守,按本项目的服务内容提供服务,全面完成本项目的各项考核指标,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的服务。
4、定期向甲方如实反映本项目的执行情况及成效;在项目实施中及时对本项目进行自评并提供详实的自评报告,并配合甲方开展的例行检查及期末评估考核。
5、乙方必须严格按有关约定及相关规定管理使用好项目经费,专款专用,未经甲方批准,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若费用有结余时,必须用于开展大沥镇调解工作的相关项目,具体方案须报甲方审定后方可实施。
6、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由于乙方的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及过失所造成的损失及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8、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投入本项目的调解员须全部到岗,否则视为乙方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期内,乙方保证项目人员的稳定性。
9、乙方招聘专职调解员投入本项目服务的,招聘面试时必须邀请甲方代表一同参与。乙方如发生与调解员结束劳动关系的情况,必须提前告知甲方,告知时间至少在该调解员离开本项目调解服务岗位之日的 2 个工作日前。在本项目的服务过程中,不论何种原因出现需要变更本项目调解员的情况,变更的人员必须满足本项目的人员资格要求,且乙方应当提前不少于 10 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10、保密要求:乙方需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公开或泄露服务对象的信息。如需引用相关材料的,须按规定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公开或泄露相关个案信息和工作中获取的内部信息和秘密的,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和其委派的服务人员的法律责任,情况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1、因财政资金的变动或其它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服务终止,乙方须无条件接受,甲方不
负任何补偿责任。甲方根据服务终止前乙方的实际服务量进行服务费用的结算。五、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l、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相应服务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
5%的违约金。甲方如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 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六、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仲裁
机构仲裁或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七、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
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八、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九、合同生效
x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十、其它
1、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2)本合同相关补充协议,(3)本合同所有附件,(4)磋商文件,(5)响应文件及其附件(含评审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6)成交通知书。上述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其他:鉴证单位执一份。
5、本合同共计 页 A4 纸张(附件除外,另册),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
6、本合同签约履约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以下无正文)
合同鉴证单位: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公章)合同鉴证意见:与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相符。
经办人(签名):
合同鉴证日期:2021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大沥司法所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地址:大沥镇新城大道北 1 号 地址:
电话:0000-00000000 电话:
传真:0000-00000000 传真:
日期:2021 年 月 日 日期:2021 年 月 日
收款专户如下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开 户 行: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响 应 文 件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沥采 2021017
项目名称:大沥镇人民调解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响应文件资料目录
序号 | 内容 | 资料所在页码 |
1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2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3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4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5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6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7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8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 |
注:供应商可根据评审项目自行设定表格,本表格只作参考。
自查表
评审内容 |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自查结论 | 证明资料 | |||
资格性审查 | 准入条件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 详见《资格性审查标准》 | □通过 |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 页 |
符合性审查 | 磋商函 | 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 (原件) | □通过 |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 页 |
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授权委托书 |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 □通过 |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 页 | |
磋商保证金 | 符合“供应商须知一览表”的“磋 商保证金要求” | □通过 | □不通过 | ----- | ||
服务要求 | 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中的服务要求 | □通过 |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 页 | |
商务要求 | 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商务要求 | □通过 |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 页 | |
响应要求 | 本项目只允许供应商有一个响应方案。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报价范围。 | □通过 |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 页 | |
其他 | 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通过 |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 页 |
备注:以上材料将作为供应商合格性和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供应商应按照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在对应的□打“√□”。
商务部分自评表
评审内容 | 内容 | 评 审 因 素 | 单项 满分 | 自评分 | 证明文件 |
商务部分 ( 分)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注:本表格只供参考,不作为评审依据。
服务部分自评表
评审内容 | 内容 | 评 审 因 素 | 单项 满分 | 自评分 | 证明文件 |
服务部分 ( 分)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注:本表格只供参考,不作为评审依据。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大沥司法所:
关于贵方大沥镇人民调解服务项目磋商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磋商,如有欺诈、隐瞒事实违法行为,愿接受相关部门的依法处理。
一、我方对《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其他相关要求作以下承诺: 1.我方(填“具有”/“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方(填“具有”/“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方(填“具有”/“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方(填“有”/“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填“有”或“无”)重大违法记录;
6.我方(填“符合”/“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我方(填“没有”/“有”)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我方(填“有”/“没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9.我方(填“有”/“没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 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资格审查期间查询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结果 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资格审查的资料中附相关证明资料。))
序 号 | 必须提交的资料 | 资料所 在页码 |
1 | 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 |
2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可提供但不限于以下举例的证明材料(如经营场所、所拥有的设备、资源等图片描述或材料复印件)或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 明或声明。 | |
3 |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之一即可: |
二、我方按下表要求在本表后附所需资格证明资料(注:复印件/打印件均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并承诺所提交资料和说明是准确和真实的。
(1)经审计的 2019 或 2020 年度的财务报告(要求: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其公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 (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 6 个月内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 6 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 ||
4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复印件(如无,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已按工商部门相关规定,取得“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则无需提供。) 2.2021 年内任一月份或任一季度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单位名称 | ||||||
地址 |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户 | ||||||
纳税人识别号 | ||||||
资质等级 | ||||||
主管部门 |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 ||||
经济类型 | 授权代表 | 职务 | ||||
邮编 | 电话 | 传真 | ||||
单位简介及机构设 置 | ||||||
单位优势及特长 | ||||||
单位概况 | 注册资本 | x元 | 占地面积 | |||
职工总数 | 人 | 建筑面积 | ||||
资产情况 | 净资产 | x元 | 固定资产原值 x元 | |||
负债 | x元 | 固定资产净值 x元 | ||||
财务状况 | 年度 | 主营收入 (万元) | 收入总额 (万元) | 利润总额 (万元) | 净利润 (万元) | 资产负债率 |
供应商属于以下情形的打“√”,否则打“×”:供应商属于大型企业。( ) 供应商属于中型企业。( )供应商属于小型企业。( )供应商属于微型企业。( )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 ) 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
供应商情况介绍表
注:1、根据本表内容相应进行文字描述,如单位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服务理念、主营业务、技术力量等。
2、如供应商此表数据或材料有虚假,一经查实,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大沥司法所:
磋商函
依据贵方大沥镇人民调解服务项目的采购服务的磋商邀请,我方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进行磋商。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愿意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自愿参加磋商,并已清楚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并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
2.同意本磋商自磋商截止之日起 90 天内有效并不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如果我们成为成交供应商,则有效期延长至合同终止之日。
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并完全明白了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附件,包括澄清(如有)及参考文件,我们完全理解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提交响应文件即视为放弃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不明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4.我方 (填“同意”或“不同意”)接受合同范本所列述的各项条款。
5.我方同意提供采购人与磋商小组要求的有关磋商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我方理解采购人与磋商小组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或其它任何磋商,完全理解采购代理机构拒绝迟到的任何响应文件资料,最低磋商报价不是被授予成交的唯一条件。
7.如果我方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完全同意并接受按无效磋商处理。
8.我方证明提交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打印件均为准确、真实、有效、完整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或者夸大。我们在此xxxx: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方承担。
9.如果我方提供的声明或承诺不真实,则完全同意认定为我司提供虚假材料,并同意作相应处理。
10.我方同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成交服务费。
11.我方确认知悉违反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违法责任。
12.我方确认知悉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公示信息内容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业绩、检验检测报告、履约验收报告及评价、社保证明、设备发票、职称、各种证件(身份证除外)、货物的规格型号及配置参数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项目
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不属于应公示的响应文件信息。并承诺对上述应公示的内容是真实的,且确认不涉及任何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其他不可公开的内容,如若获得成交资格,同意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将上述应公示的内容予以公开。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致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大沥司法所: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签发日期: 单位: (xx)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主营(产):
兼营(产):
说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身份证复印件相片一面
身份证复印件国徽一面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大沥司法所:
兹授权 同志,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理人,其权限是: 。
授权单位: (xx)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名或签章)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的性别: 年龄: 职务: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主营(产):
兼营(产):
说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4.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上述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5.有效期限:至少与本公司响应文件中标注的磋商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
生效。
6.磋商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则本表不适用。
身份证复印件相片一面
身份证复印件国徽一面
磋商保证金凭证
致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大沥司法所:
(响应供应商全称) 参加贵方的大沥镇人民调解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沥采2021017)的采购活动。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已通过转账形式交纳人民币 元的磋商保证金。
响应供应商名称:
响应供应商开户银行:响应供应商银行帐号:
说明:1.上述要素的填写与银行转账凭证的要素一致。
2.磋商保证金汇出单位和响应供应商名称必须一致。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粘贴转账凭证的复印件。
商务要求★条款
序号 | 磋商文件中带“★”号的条款一览 |
1 | ★(一)报价要求 |
2 | ★(二)服务期限及地点 |
3 | ★(三)付款方式 |
服务要求★条款
序号 | 磋商文件中带“★”号的条款一览 |
无 |
注:带“★”条款为不可负偏离的关键性要求。实质性条款为必须满足条款,响应供应商如不响应,将导致响应无效。响应供应商应在《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及《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中相应磋商文件条款一一响应。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
序 号 | 磋商文件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商务 条款 | 是否响应 | 差异说明 |
注:上表中所引用的顺序和编号应与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的“二、 采购项目商务要求”的要求相一致。供应商在具体的响应内容中应逐条进行回应,可以增加说明或描述性文字。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如供应商完全响应,在“是否响应”栏内填“是”,如供应商提供的条款优于采购要求,则填写“正偏离”,如供应商提供的条款低于采购要求,则填写“负偏离”。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的任何差异之处,均应按本表格式在“差异说明”栏中逐一说明,优于采购要求的,可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填写不足、不详或不实、属于负偏离的可导致响应无效。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
日期: 年 月 日
服务响应、偏离说明表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
编号 | 磋商文件服务条款 | 响应文件服务条款 | 是否响应 | 差异说明 |
注:上表中所引用的顺序和编号应与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的“三、采购项目服务要求”的要求相一致。供应商在具体的响应内容中应逐条进行回应,可以增加说明或描述性文字。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如供应商完全响应,在“是否响应”栏内填“是”,如供应商提供的条款优于采购要求,则填写“正偏离”,如供应商提供的条款低于采购要求,则填写“负偏离”。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的任何差异之处,均应按本表格式在“差异说明”栏中逐一说明,优于或低于采购要求的,可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填写不足、不详或不实、属于负偏离的可导致响应无效。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
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 元) | 合同签订 时间 | 证明材料 所在页码 |
1 | |||||
2 | |||||
3 | |||||
… |
注:1. 填写商务部分评分要求的项目业绩。
2.根据本表中的业绩项目顺序,单独填列以下《单项业绩情况表》。
1 | 项目名称 | |
2 | 客户名称 | |
3 | 合同金额(万元) | |
4 | 合同签订时间 | |
5 | 联系人及电话 |
注:根据评审要求,本表后附业绩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打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服务团队情况表
职责分工 | 姓名 | 曾主持/参与的同类项目经历 | 年龄 | 证书名称 | 办公电话/手机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
注:根据评审要求,本表后附相应人员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打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评分所需或其他供应商认为须提交的资料
注:所提交的复印件/打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服务方案根据服务部分评分的顺序及相应内容,结合供应商实际能力进行编制。服务方案必须科学合理、真实可行,能充分体现出自身专业优势。
报价一览表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磋商报价(总价) | (大写)人民币 (小写)¥ 元 |
备注:报价要求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的“二、采购项目商务要求”的 报价范围的要求。 |
注:1.报价大写用中文汉字填写,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小写填报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2.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3.本表除了附在响应文件中外,还须另外多制作一份,单独密封提交。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明细报价表
采购项目编号:沥采 2021017
采购项目名称:大沥镇人民调解服务项目
序号 | 人员薪酬经费分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总价 (元) | 备注 |
一、人员薪酬经费合计(元) | ||||||
二、服务质量提升经费(元) | ||||||
三、服务活动经费(元) | ||||||
四、行政管理经费(元) | ||||||
五、税费(元) | ||||||
项目服务经费(第一至五费用的合计):人民币 元。(应与《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一致) |
注:没有按要求填列本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响应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上述有关联合体的相关内容不适用。
2、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虛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4、本项目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大沥司法所的大沥镇人
民调解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日 期:
注:(1)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附件一 采购项目磋商保证金递交须知
一、本采购项目编号为沥采 2021017,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柒仟元整(¥27000.00 元)(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响应供应商应在 2021
年 6 月 17 日至 2021 年 6 月 28 日 9 时 30 分前,将上述磋商保证金经由响应供应商的银行存款账户,采用实时大额支付系统或行内电子划汇的转账方式(禁止采用现金、通存通兑等汇款方式)一次性汇入磋商文件指定的任一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日期为 2021 年 6 月 28 日 9 时 30 分,未能按时达账的则响应无效。
二、磋商保证金由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以下简称镇交易所)开设统一账户,实行专账管理。响应供应商必须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将磋商保证金一次性汇入以下账户之一:
1、开户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xxxxxx
x x:44001667239053005346
2、开户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xxxxxx
x x:2013022619200130438
3、开户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海大沥支行
账 号:44516001040042751
4、开户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海大沥支行
账 号:700364962201
提示:1、响应供应商可选择以上任一账户一次性转入磋商保证金,不得将同一笔保证金分开转入不同账户,不得将不同标段的磋商保证金合并转入。
2、响应供应商在填写银行汇款凭证时,必须注明以下信息:沥采 2021017。
3、响应供应商在汇款时,必须要求银行工作人员在用途(或摘要、附言)栏输入以下信息:沥采 2021017。
4、磋商保证金的交款人与响应供应商的名称必须一致,非响应供应商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无效。
5、若因响应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而导致响应无效,其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负。
三、响应供应商缴纳的磋商保证金应按时到账。开启响应文件前,采购人核对镇交易所与各银行提供的磋商保证金达账清单,检查各响应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到账。响应供应商须携带银行汇款凭证原件参加磋商,核查保证金过程中,采购人有权要求响应供应商提供银行汇款凭证原件核对。经核实磋商保证金未按要求达账的,响应无效。
四、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1、成交结果公告期内,如无质疑或投诉,未获成交资格的响应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由镇交易所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直接将该保证金(不计利息)划转回响应供应商原汇款账户内;如有质疑或投诉,镇交易所则于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的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将该保证金(不计利息)划转回响应供应商原汇款账户内。各响应供应商请自行查收。
2、采购失败项目的响应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由镇交易所于该项目确定采购失败之日起的七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直接将该保证金(不计利息)划转回响应供应商原汇款账户内,各响应供应商请自行查收。参与采购失败项目二次采购的响应供应商,需按二次采购的磋商文件要求重新划汇磋商保证金。
3、成交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然后凭采购人开具的退款证明前往镇交易所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手续。镇交易所于成交供应商办理相关退款手续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直接将该保证金(不计利息)划转回成交供应商原汇款账户内,成交供应商请自行查收。
附件二 评审细则
评审细则
项目编号:沥采 2021017
项目名称:大沥镇人民调解服务项目
一.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采购有关文件精神,在保证大沥镇人民调解服务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磋商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结合项目的服务和商务需求,制定本评审细则,内容包括本次采购的评审过程和方法。
采 购 人: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大沥司法所。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磋商小组组成
磋商小组依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磋商小组构成、人数及专业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1)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任何供应商或者与采购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供应商、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2)磋商小组成员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独立给出评价意见;
(3)磋商小组成员之间不得相互串通进行评分;
(4)磋商小组成员不得试图影响其他磋商小组成员的评价意见。 2.关于评审责任
(1)磋商小组成员应在其书面评审意见上签字确认;
(2)磋商小组成员对其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关于回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磋商小组成员,如事先不知情的,应在宣读供应商名单及评审纪律后主动提出回避:
(1)是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是该供应商的项目主管部门或是该供应商的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磋商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磋商小组成员和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前款所称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以外的因参与评审监督工作或者事务性工作而知悉有关评审情况的所有人员。
1.磋商期间,采购人、磋商小组不得对磋商文件中一些涉及竞争的公平、公正性重要内容进行现场临时修改调整,也不得单独与供应商进行联系接触。
2.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赖于供应商最基本的商业诚信和所递交一切响应文件的真实表述,不额外主动寻求外部证据,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
3.各方当事人、磋商小组如对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补充文件的理解存有歧义时,磋商小组可对这些文件或向有关方面进行查证了解质询,通过集体讨论或表决达成一致处理意见。任何形式的决定,须以合法公正和有利于项目的安全顺利实施为前提。磋商现场的一切异常情况应如实记录在磋商报告中。
4.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磋商小组成员和与评审活动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有关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查询磋商保证金的递交情况。
(2)采购人在《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启响应文件。参加磋商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须随身携带《法定
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代表是获授权代表的,须
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
份证原件。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可作为本项目所要求的身份证原件。上述要求有效证明的
资料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不可密封在响应文件内。
在评审过程中,若磋商小组认为必须临时召唤供应商授权代表进入评审现场时,则供应商授权代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评审现场处理磋商小组要求的相关事宜,其现场所签署确认的文件均代表供应商的真实意愿和决定,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内容,具有不可撤销更改的法律效力。对于缺席开标会或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未能到达评审会现场的,该供应商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磋商资格或作无效磋商处理。
(3)开启响应文件前,采购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供应商名称及响应文件份数。
(4)采购人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供应商签字确认。
(5)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停止开标,并将密封响应文件退还给供应商,本项目将视为采购失败,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如收到的所有响应文件满足三家的,开标时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6)开标过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响应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
(7)响应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8)响应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五.评审
评审分四个阶段进行:响应文件资格性审查、磋商及最后报价、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1)资格性审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主要审查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若合格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工作。资格审查标准详见《附件1 资格
审查标准》。
(2)磋商及最后报价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以供应商签到顺序为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需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在磋商中,磋商小组及有关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服务、商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
如出现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服务、商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间由磋商小组视磋商进程决定)。
最后报价对所有供应商进行公开唱出。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对成交供应商的价格出现明显低于或高于同业同期市场平均价的情形时,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意见中详细说明推荐理由。
(3)符合性审查
1)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标准详见《附件 2 符合性审查标准》。
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
① 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② 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③ 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④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⑤ 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供应商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4)在审查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响应无效:
①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③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④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⑥ 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5)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6)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以上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带部分有不合格分项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磋商处理。经磋商小组确认的无效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对未能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的供应商,不进入下一阶段的详细评审。
(4)报价修正误差的原则
①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②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③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④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误差的原则调整的价格对其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报价将被拒绝。
(5)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当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多于或等于三家时,按照磋商程序的规定和依据评分标准以及各项权重、符合性审查结果,各位磋商小组成员单独就每个供应商的服务、商务状况进行评审和比较,评出其服务、商务评分。将服务、商务部分得分和价格部分得分相加得出总分,并按
综合得分高低排出名次(出现并列得分时,价格低者排名在前)。磋商小组依据综合得分情况推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一名。当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少于三家时,磋商小组否决所有响应文件,提请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综合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服务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综合得分、最后报价及服务得分相同的,按商务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候选成交供应商并列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本项目只推荐一名候选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根据以上方法按排序先后确定成交候选人。评分采用量化方法,服务、商务、价格评分分别考虑下列因素:
服务部分得分=各磋商小组成员评分总和÷磋商小组成员人数商务部分得分=各磋商小组成员评分总和÷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价格部分得分:具体计算规则详见《价格部分评分标准》。 综合得分=服务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价格部分得分
(本项目得分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 2 位,第 3 位四舍五入)六.定标和授标
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3.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 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磋商文件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对响应文件公示信息内容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实
际公示内容在规定的范围内按磋商文件评审要求的资料进行公示。七.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除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附件 1 资格审查标准
附件 2 符合性审查标准
附件 3 服务部分评分标准
附件 4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附件 5 价格部分评分标准
附件 1 资格性审查标准
评审内容 |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供应商资格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2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 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期间查询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结果为准。如 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资格审查的资料中附相关证明资料。) |
注意: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满足“关于资格的声明函”的要求。
评审内容 |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磋商函 | 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原件)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 托书 |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
磋商保证金 | 符合“供应商须知一览表”的“磋商保证金要求” |
服务要求 | 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中的服务要求 |
商务要求 | 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商务要求 |
响应要求 | x项目只允许供应商有一个响应方案。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报价范围。 |
其他 | 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附件 3 服务部分评分标准
评审内容 | 内容 | 评 审 因 素 | 单项满分 |
服务部分 50 分 | 对本项目的理解 | 对本项目背景的解读与理解程度的深度、针对性及准确性进行评审: 优:对本项目背景解读深刻,明白本项目的具体实施目的,并结合相关政策文件,有针对性地、准确地理解实施本项目的具体意义,得6分; 良:对本项目有较好理解,大致本项目的具体实施目的,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准确性地理解实施本项目的具体 意义,得4分; 可:对本项目的实施目的理解一般,针对性和准确性较差,得2分。 没有提供对本项目的理解内容,不得分。 | 6 |
项目实施方案 | 1、工作计划 优:总体工作计划清晰,详细,能很好响应项目的实施目的;阶段性工作计划(管理及服务模式、服务目标)有明确的管理及服务模式,并根据自身制定的总体工作计划,及采购人的服务要求,划分制定的阶段性工作计划合理,清晰。每阶段的服务目标明确。得10分。 良:总体工作计划较为清晰,基本响应项目的实施目的;阶段性工作计划(管理及服务模式、服务目标)有制定管理及服务模式,能根据自身制定的总体工作计 划,及采购人的服务要求,划分制定阶段性工作计划,但每阶段的服务目标不够明确,得6分。 可:总体工作计划较简单,含糊,响应项目实施目的一般的;阶段性工作计划(管理及服务模式、服务目标)制定的管理及服务模式含糊,阶段性工作计划没有体现明确的服务目标,得2分。 没有提供工作计划,不得分。 | 10 | |
2、工作人员工作综合方案 优:管理人员、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安排非常合理及有针 | 8 |
对性,工作方法有自身特色,且能完全满足采购要求;根据采购项目要求背景,能制定提升工作人员素质及服务质量的培训方案,且培训方案清晰、详细,得8分; 良:管理人员、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安排较合理,且能基本满足采购要求;有提供工作人员培训方案,较详细、清晰,得4分; 可:管理人员、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安排一般,部分响应采购要求;有提供工作人员培训方案,但方案较简单、含糊,得1分。 没有提供工作人员工作综合方案,不得分。 | |||
3、服务实施、质量控制及应急措施方案 优:服务实施方案非常详细,明确,能完全响应采购要求,且有特色化服务;根据项目采购要求,能制定服务质量控制指标,能预测项目实施中发生的突发情况,并制定相关详细的应急措施方案,得8分; 良:服务实施方案较详细,较明确,完全响应采购要求;根据项目采购要求,能制定服务质量控制指标,并制定相关的应急措施方案,得5分; 可:服务实施方案简单,含糊,能部分响应采购要求;服务质量控制指标较简单,且应急措施方案不够详细,得2分。 没有提供服务实施、质量控制及应急措施方案,不得分。 | 8 | ||
4、项目发展制度建设方案 优:方案具体,内容详尽,有明确的目标,可实施性强,得8分。 良:方案具体,内容详细,具有可实施性,得5分。 可:方案较差,内容一般,可实施性不强,得1分。没有提供项目发展制度建设方案,不得分。 | 8 | ||
在项目基础上进行创新思考构想 | 对项目创新思考进行评审: 优:方案满足磋商文件对创新服务成效要求,并能提出更优于本项目要求的创新性、合理化建议或服务的,得 7分; 良:方案满足磋商文件对创新服务成效要求,并能提出较 | 7 |
简单的合理化建议,得4分; 可:方案满足磋商文件对创新服务成效要求,但并没有提出任何合理化建议,得2分。 没有提供对项目创新思考内容,不得分。 | |||
服务便利性 | 根据响应供应商服务点情况,服务便利性、可行性程度,响应时间进行评审: 优:方案完整、详细,响应时间在 30 分钟(含)以内, 服务便利性及可行性高,得 3 分。 良:方案完整,响应时间在 30 分钟(不含)至 60 分钟(含), 服务有一定的便利性及可行性,得 2 分。 可:方案不完整,响应时间超过 60 分钟,服务不便利, 可行性低,得 1 分。 注:提供服务便利性及可行性方案说明,响应时间承诺,以及服务点的营业执照或房产证或租赁合同,若是与服务点是合作方式的须另外同时提供合作协议复印件,不提供 不得分。 | 3 |
注:以上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及打印件必须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不提供注明材料或注明 材料不满足评审因素要求,或证明材料不清晰以致不能清晰辨认出其具体内容的,均不能计入核算范围。
附件 4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评审内 容 | 内容 | 评 审 因 素 | 单项 满分 |
商务部分 40 分 | 同类项目业绩 |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响应供应商承接的同类项目业绩(包含调解服务或社区矫正内容),每项得 1 分。 注:本项累计最高得 4 分。提供合同复印件。 | 4 |
企业荣誉 |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获得时间为准),获得市级或以上政府或其认可的机构或基金会颁发的荣誉或资质等的,得 2 分。 注:提供上述相应的奖励证书或政府红头文件、认可书等 相关资料复印件。 | 2 | |
社会资源价值成果体现 |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响应供应商在过往项目中通过司法项目(调解、社区矫正等)运营,连接资源用于司法服务群体和项目,资源链接包括物资赞助、加工订单等价值成果体现,每提供一项得 1 分,最高 得 5 分。 注:须提供以下(1)或(2)资料的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1)有关于接收服务对象的工作成果产品的总合同或单宗订单合同,及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的服务对象资金接收签收证明单。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加工订单等价值成果体现的金额。同一年度同一接收服务对象的合同或订单仅按一项计算。 (2)物品或资金赞助的证明材料(如捐赠协议等)。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物品或资金赞助的金额。同一年度同一赞助单 位的同类物品或资金仅按一项计算。 | 5 | |
司法基地、社会企业成效体现 | 1、响应供应商在司法领域(如调解、社区矫正)服务中有成功孵化社会企业实体或社会企业项目。每成功孵化 1 个社 会企业实体得 3 分,每成功孵化 1 个社会企业项目得 2 分。 注:本项累计最高得 7 分。须提供以下(1)及(2)资料的复印件。 (1)提供孵化的社会企业实体或社会企业项目与司法领域 (如调解、社区矫正)挂钩的证明材料。 (2)属于孵化社会企业实体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及注册出资证明文件;属于孵化社会企业项目的,须提供社会企业合 作证明授权或合同。 | 7 | |
2、响应供应商承接的司法领域(如调解、社区矫正)服务项目,有孵化并运营相关就业基地以及成立相应爱心基金等。每成功孵化 1 个就业基地或基金实体得 2 分。 注:本项累计最高得 4 分。提供孵化司法就业基地的合同 以及相关证明等复印件。 | 4 |
社会影响力 | 根据响应供应商所开展的司法领域服务获得司法部门或政府其他部门或社区或基金会或企业等服务对象的认可及影响力程度进行评审: 优:相关证明材料体现响应供应商获得认可程度高,社会影响力强,4 分。 良:相关证明材料体现响应供应商获得认可程度较好,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3 分。 可:相关证明材料体现响应供应商获得认可程度一般,社会影响力弱,1 分。 注:提供能反映或服务对象的认可及影响力程度的相关证明材料,不限于图片或认可书或合同的复印件等,不限数 量。不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 4 | |
拟派本项目服务人员情况 | 1、拟派项目督导: 拟派项目督导参与过的督导项目经验,每项得 1 分。 注:本项累计最高 3 分。提供响应供应商与拟派项目督导签订的督导协议复印件,以及其参与过的督导项目的证明材料(如:项目合同等)复印件。 | 3 | |
2、拟派项目主管: (1)具有社会学或社会工作或心理学或法学专业硕士或以上学历的,得 2 分;具有社会学或社会工作或心理学或法 学专业本科学历的,得 1 分。 (以学历证书复印件为依据) (2)具有社会工作师或以上资格的,得 1 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复印件为依据) (3)在社会工作领域 6 年或以上,且具备从事督导工作的能 力的,得 1 分。(以工作经验的履历,及具备从事督导工作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为依据) 注:本项最高 4 分。提供对应评分项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提供近三个月【扣除发布磋商公告当月(不含该月份)往前推算 3 个月】在响应供应商购买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复印件。没有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4 | ||
3、拟派驻项目的调解员(项目主管除外): 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或社会工作相关专业职称,或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法律相关专业职称的,每人得 1 分,同一人拥有多项证书,仅计算一次。 注:本项累计最高得 7 分。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或相关行政服务信息公开平台的查询信息网页打印 件))。同时提供近三个月【扣除发布磋商公告当月(不含 | 7 |
该月份)往前推算 3 个月】在响应供应商购买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没有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注:以上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及打印件必须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不提供注明材料或注明 材料不满足评审因素要求,或证明材料不清晰以致不能清晰辨认出其具体内容的,均不能计入核算范围。
价格评审占 10 分。
1、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享受 6%的价格扣除政策。
评审价格=最后磋商报价(总价)×(1-6%)
注:供应商认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及《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的,按所属类型提供以下(1)至(3)相对应的资料,不提供或不满足要求的,不享受政策。供应商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认为不符合的,响应文件格式中《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可无需填写,可保留或删除表格格式。其评审价格即为最后磋商报价
(总价)。
(1)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经磋商小组审核,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进行了政策性价格扣除(如有)后,以评审价格的最低价者定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 磋商基准价/评审价格)×10
附件二 外包装封面参考格式
响 应 文 件
/ 报 价 一 览 表
/ 响 应 文 件 电 子 版
采购项目编号:沥采 2021017
采购项目名称:大沥镇人民调解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联系电话:
在 2021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注:以上“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响应文件电子版”标记的位置,根据“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响应文件电子版”实际内容分别标记于不同信封或文件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