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注意第13條、13A及第16條有關個人資料收集的聲明
八達通發卡條款
(於2022年11月15日起生效)
請注意第13條、13A及第16條有關個人資料收集的聲明
1. 發卡條款
x八達通發卡條款(本「發卡條款」)於2022年11月15日起生效,適用於所有客戶。
2. 簡介
2.1 本發卡條款是閣下(即本公司客戶)與本公司(即八達通卡有限公司),就閣下使用本公司發行的八達通 及作為八達通銀包服務下的儲值支付工具所訂立的合約。如使用八達通 及/或八達通銀包服務,即表示閣下同意受本發卡條款約束。
2.2 本發卡條款說明本公司向閣下承擔的義務,以及閣下向本公司承擔的義務。雖然本發卡條款適用於本公司所有主要服務,但在閣下使用若干服務時,有關服務的特定條款及細則可補充或修改本發卡條款。
2.3 本發卡條款所使用的一些詞語說明如下:
( a) 「認可增值服務供應商」指獲本公司認可, 以現金或其他代價為閣下八達通 提供增值的服務供應商、銀行或金融服務公司;
(b )「認可經銷商」指獲本公司認可向閣下發行可供使用的
八達通的實體;
(c) 「認可流動支付應用程式」指由認可流動支付服務供應商操作,為閣下的Smart Octopus 提供服務的手機應用程式;
(d) 「認可流動支付服務供應商」指一間提供流動支付服務並獲本公司認可提供Smart Octopus 的公司;
( e) 「認可夥伴」指獲本公司認可就閣下八達通銀包提供服務的銀行或金融服務公司或快速支付系統參與者或企業;
(f) 「認可服務中心」指代表本公司提供八達通服務的實體; (g)「卡內資金」指工具按金及儲值金額;
(h )「發卡組織」指支付組織可授權銀行、金融服務公司或企業為其品牌發卡;
(i) 「發卡組織商戶」指該指定商戶接受客戶以相關發卡組織之授權會員發行之支付產品或服務,以繳付該指定商戶所提供的產品及服務;
(j) 「客戶款項公司」指八達通卡客戶款項有限公司,該公司的組織章程規定,其職能乃根據本發卡條款及《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持有和處理卡內資金;
(k) 「經轉換的八達通 」指可被轉換為Smart Octopus 的特定
八達通,一經轉換,該八達通 不可重新啟動。轉換後,在該八達通 內儲存的工具按金(如適用)及儲值金額(如有)會被轉存入閣下的Smart Octopus 的工具按金及儲值金額(如有)。
(l) 「快速支付系統」或(「FPS」)指由香港金融管理局推出並由香港銀行同業結算有限公司所運作的金融系統,方便快速支付系統參與者提供付款服務及其他相關服務;
(m)「快速支付系統使用者賬戶持有人」指快速支付系統使用者賬戶的持有人;
(n) 「快速支付系統使用者賬戶」指由快速支付系統使用者賬戶持有人於快速支付系統參與者管理的已登記賬戶;
(o) 「快速支付系統參與者」指快速支付系統的參與者,該參與者可為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或根據《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獲授予儲值支付工具牌照的持牌人,又或經香港銀行同業結算有限公司認可的企業;
(p)「儲值金額」指(i)八達通(不包括工具按金)及(ii)閣下
八達通銀包內的剩餘儲值;
(q)「朋友」指與閣下八達通銀包已連結以進行P2P付款的另一名八達通銀包持有人;
(r) 「香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s)「已綁定八達通 」指可被登記作為(i)增加閣下八達通銀包儲值金額及(ii)與閣下八達通銀包進行轉賬的特定已登記八達通;
(t) 「流動網絡營運商」指獲本公司認可提供八達通的香港流動通訊服務公司;
(u)「流動裝置」指任何合資格的流動或可穿戴式技術裝置或本公司不時公佈的任何其他裝置;
(v)「八達通」指本公司提供實體或非實體形式的儲值支付工具
卡及產品,包括但不限於:
(i) 租用版八達通;
(ii) 銷售版八達通;
(iii) 本公司的銀行聯營八達通(詳見第3.1(b)條)、八達通流動電話卡(詳見第3.1(d)條)、跨境八達通(詳見第3.1(c)條)、Smart Octopus(詳見第3.1(e)條)及其他消費品項目,如手錶、手機殼及匙扣的儲值支付工具;
(w) 「八達通手機應用程式」指由本公司就八達通服務及/或八達通銀包服務開發及營運的手機應用程式;
(x )「八達通銀包」指由八達通銀包持有人就八達通銀包服務所申請及經本公司批准的網絡形式儲值支付賬戶(詳見第 8A.1條);
(y) 「八達通銀包持有人」指持有八達通銀包的人士;
(z) 「八達通銀包付款卡」具有第8A.1條賦予的涵義; (aa) 「八達通銀包服務」具有第8A條賦予的涵義;
(bb)「P2P付款」指一個八達通銀包向另一八達通銀包(包括其朋友的八達通銀包)作出的個人對個人付款;
(cc)「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具有第2A.1條賦予的涵義;
(dd)「已登記八達通 」指可被登記作為從閣下八達通銀包轉賬
的特定八達通;
(ee)「收費項目及指引」指由本公司(八達通卡有限公司)發佈的「使用八達通的收費項目及指引附表」(經不時修訂),最新版本可從本公司網站xxx.xxxxxxx.xxx.xx獲取;
(ff) 「服務供應商」指會在出示閣下的八達通 時提供服務,並經本公司批准的任何交通營運商、零售商(包括但不限於:超級市場、便利店、食肆及快餐店、食品店、其他消費品商店如藥物及化妝品店、書店、報攤、文具及禮品店、配飾店、商場、服裝店、電訊公司)、娛樂/康樂/運動設施供應商、教育機構、政府相關業務實體、建築物門禁系統服務供應商、自助服務(例如自動售賣機/自助服務站/照相亭/電話亭)、網上付款及/或流動支付平台供應商、網上及/或流動支付服務供應商或其他經本公司批准在閣下出示八達通 時的提供服務者。有關服務供應商須清楚展示八達通標誌;
(gg)「工具按金」具有第5.1條賦予的涵義;及
(hh)「第三方營運者」指一間在香港或任何地方的實體,與本公司訂立正式商業關係,藉以向閣下提供跨境八達通 以及某些其他功能(如有)。第三方營運者並不包括本公司與其合作提供銀行聯營八達通 的任何銀行或金融服務公司或本公司與其合作提供八達通流動電話卡 的任何流動網絡營運商或本公司與其合作提供Smart Octopus的任何認可流動支付服務供應商。
2A. 儲值支付工具內的儲值金額及工具按金
2A.1 八達通及八達通銀包是《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下的一種儲值支付工具。
2A.2 作為根據《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獲授予儲值支付工具牌照的持牌人,本公司,即八達通卡有限公司有責任根據
《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 為卡內資金提供足夠保障。
2A.3 儲值金額及工具按金(如適用)並不產生任何利息或利潤。任何卡內資金產生的累算利息及其他回報(如有)均歸本公司所有。
2A.4 依從《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的規定,在收到工具按金(如適用)及閣下打算為八達通(根據第6.1條)或八達通銀包(根據第6.1條)增值的付款(視屬何情況而定)後,本公司會將所有該等付款直接存入獨立的指定銀行賬戶(「指定銀行賬戶」)且會分別就八達通 及八達通銀包在該等賬戶中維持卡內資金。該等賬戶乃以本公司名義在香港信譽良好的持牌銀行及金融服務公司開立,並且指定只可分別作持有八達通及八達通銀包卡內資金之用。本公司為客戶資金公司的絕對權益以被動受託人形式持有存入指定銀行賬戶的卡內資金。
2A.5 本公司會進一步維持本公司於相關指定銀行賬戶分別就八達
通 及八達通銀包持有的卡內資金。
2A.6 在第2A.8條的規限下,本公司將代表客戶資金公司根據本發卡
條款管理卡內資金,本公司並獲授權根據本發卡條款於指定銀行賬戶存入及提取款項。
2A.7 本公司會從卡內資金扣除尤其以下幾項:
(a) 應付八達通持有人及八達通銀包持有人所作付款及其他交易所需的款額,包括但不限於根據第3.3條作出的款項;
(b) 根據本發卡條款作出或應付的任何退款或其他款項;
(c) 任何卡內資金產生的累算利息或其他回報;
(d) 根據本發卡條款可收取或扣除的收費、費用或其他款額;及
(e) 根據第15A.2條所沒收的任何卡內資金。
為免生疑問,本公司有權承受於第2A.7(c)、(d)及(e)條中指明的款額,且有權於本公司合理地決定的日期扣除或要求作出該等款額。
2A.8 本公司會管理卡內資金,以確保時刻有足夠資金以備閣下贖回款項。
2A.9 本公司將採取所有合理的組織措施,盡量降低因盜竊、欺詐、濫用、不當挪用、疏忽或管理不善而出現損失或減值卡內資金的風險。
2A.10 本公司會確保,本公司開立指定銀行賬戶的銀行及金融服務公司,不會擁有卡內資金的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於任何抵銷權利)。
3. 總則
3.1 (a) 本公司提供兩類型八達通:
(i) 「租用版八達通」指本公司租予閣下並要求閣下繳付工具按金的八達通。根據第12.2條,閣下可退還租用版八達通並獲退回工具按金;及
(ii)「銷售版八達通」指閣下從本公司之認可經銷商處購買
或根據第4.1(e)條從第三方取得的八達通 。閣下購買銷售版八達通 時, 毋須繳付工具按金,惟閣下不能退回銷售版八達通,除非該八達通 出現如第11條所述的失效情況,或如第12.3條所述註銷該八達通。
(b) 本公司認可銀行或金融服務公司,可為閣下提 供「 銀行聯營八達通」。這張是由該銀行或金融服務公司發 行的卡或產品,附有由該銀行或金融服務公司提供 的銀行及 /或付款功能,並包含八達通儲值支付工具 以用於透過八達通收費系統作出付款的卡或產品。 每張 銀行聯營八達通 都可能受額外的條款及細則約 束,閣下使用前應細心閱覽,並應確定同意該等額
外條款及細則。任何因銀行或金融服務公司所列出 的條款及細則而導致之任何責任或法律責任,本公司概不負責。銀行聯營八達通 可能提供或不提供任何本公司的額外服務(例如個人八達通 服務(第14條)、自動增值服務(第8條)、報失八達通 服務(第15條))。本公司將透過發卡或產品銀行或金融服務公司通知閣下之銀行聯營八達通 是否提供任何該等服務。若閣下欲退回銀行聯營八達通,應向發卡或產品銀行或金融服務公司退回,而不是向本公司、認可經銷商或認可服務中心退回。
(c) 本公司與任何第三方營運者,可能向閣下提供包含兩個或以上的電子錢包(其中一個具有本公司提供用於透過八達通收費系統作出付款的儲值支付工具,其餘的則為第三方營運者提供並管理的電子錢包)的聯營或聯名跨境卡或產品(「跨境八達通」)。其他由第三方營運者所訂定的額外條款及細則,或適用於相關的電子錢包。閣下使用前應同意此等額外的條款及細則。任何有關或由於第三方營運者所列出的條款及細則而導致的任何責任或法律責任,本公司概不負責。本公司將會通知閣下就閣下的 跨境 八達通 是否包含第3.1(a)(ii)條所界定的銷售版八達通,以及本公司會否就閣下的跨境八達通,提供本公司的任何服務( 例如個人八達通 服務( 第14條)、自動增值服務( 第8 條)、報失八達通服務(第15條))。
(d) 獲本公司認可的流動網絡營運商, 可向閣下提供「八達通
流動電話卡」。這是一張由該流動網絡營運商發行的流動電話卡或產品,附有由該流動網絡營運商提供的流動通訊功能,並包含可用於透過八達通收費系統作出付款的儲值支付工具。每張八達通流動電話卡 可能受其他的額外條款及細則約束,閣下應細心查閱,並應在使用前同意該等額外條款及細則。任何有關或由於流動網絡營運商所列出的條款及細則而導致之責任或法律責任,本公司概不負責。八達通流動電話卡 可具備或不具備任何本公司的服務(例如:個人八達通服務(第14條)、自動增值服務(第 8條)、報失八達通服務(第15條))。本公司將透過為閣下
提供八達通流動電話卡 的流動網絡營運商,通知閣下此卡是否具備此等服務。
(e) 本公司及任何認可流動支付服務供應商可透過以下發行方式向閣下提供「Smart Octopus」:
(i) 直接透過流動裝置上的認可流動支付應用程式或本公司不時公佈的其他渠道;或
(ii) 直接透過流動裝置上的認可流動支付應用程式及與銀行或金融服務公司聯營或聯名(「銀行聯營Smart Octopus」);或
(iii) 透過流動裝置上的認可流動支付應用程式或本公司不時公佈的其他渠道轉換經轉換的八達通;
Smart Octopus 可用以透過八達通收費系統支付費用。當本公司向閣下發出Smart Octopus (銀行聯營Smart Octopus除外),本公司將要求閣下支付工具按金及發卡費(「Smart Octopus發卡費」)。閣下應仔細閱讀認可流動支付服務供應商及/或銀行或金融服務公司另訂的可能適用的條款及細則。閣下應在使用Smart Octopus前同意該等附加條款及細則。任何有關或由於相關認可流動支付服務供應商所、及銀行或金融服務公司列出的條款及細則(視屬何情況而定)而導致之責任或法律責任,本公司概不負責。Smart Octopus可能提供或不提供任何本公司的服務(例如:個人八達通 服務(第14條)、自動增值服務(第8條)、報失八達通 服務(第15條))。本公司將透過認可流動支付服務供應商通知閣下,閣下的Smart Xxxxxxx 是否提供任何該等服務。
3.2 本公司營運八達通收費系統及八達通銀包服務,並確保該系統及該服務是在合理的謹慎、技術及關注程度下營運。若閣下發現八達通 或八達通銀包(視屬何情況而定)有任何異常情況,應盡快與本公司聯絡(詳見第23條)。
3.3 閣下為增加八達通儲值金額所支付的資金,不論由本公司直接收取或由認可增值服務供應商收取,均將根據本發卡條款適時記入閣下的八達通 及供閣下使用。若閣下是有效八達通 的持有人(詳見第4.4條),八達通收費系統可讓閣下在有展示八達通標誌的本公司任何服務供應商,使用閣下的八達通 儲值金額,繳付若干貨品及服務的費用。閣下為增加八達通銀包儲值金額所支付的資金(不論由本公司直接收取或由認可夥伴收取),以及閣下透過P2P付款收取的資金或來自已綁定八達通轉賬的資金,均將根據本發卡條款適時記入閣下的八達通銀包及供閣下使用八達通銀包服務。若閣下是八達通銀包的真實持有人,八達通銀包服務可讓閣下在有展示八達通銀包服務標誌的任何認可夥伴,使用閣下八達通銀包的儲值金額繳付若干貨品及服務的費用。
3.4 部份服務供應商可向閣下提供服務,如進入某一處所等,但不會使用閣下八達通的繳費功能。
3.5 服務供應商或認可夥伴均有清楚展示八達通或八達通銀包服務標誌以資識別,不論是在網上、實體所在處或是其他位置。若服務供應商或認可夥伴不接受閣下的八達通,繳付其貨品/服務的費用或不接受閣下使用八達通銀包服務(視屬何情況而定),請與該服務供應商、認可夥伴或本公司聯絡。
3.6 服務供應商、認可夥伴及發卡組織商戶(視屬何情況而定) 須為向閣下提供的貨品及/或服務的各個方面負責。在使用服務供應商及/或認可夥伴及/或發卡組織商戶的服務及/或設施時,閣下須遵行其規則、規例及附例。對於服務供應商及/或認可夥伴及/或發卡組織商戶提供的貨品及/或服務,本公司概不負責。對於有關事宜,閣下應直接向有關服務供應商或認可夥伴或發卡組織商戶(視屬何情況而定)查詢。
3.7 在正常情況下,本公司將會盡合理的努力,確保八達通收費系統能夠持續運作,但本公司不能保證任何服務供應商均能接受以八達通付款,因為須視乎該服務供應商本身的系統及營運,以及網絡、電力、氣候及其他條件或情況而定,以上因素皆在本公司的控制範圍以外。在正常情況下,本公司將會盡合理的努力提供八達通銀包服務,但並不會就八達通銀包服務的可靠性、可供使用情況、所有權、適用性或任何其他性質的事宜作出任何聲明、認可證明或保證。此外,本公司不能保證認可夥伴或發卡組織商戶均能就閣下的八達通銀包(或你的八達通銀包付款卡,視屬何情況而定)提供指定服務,因為須視乎認可夥伴或發卡組織商戶本身的系統及營運,以及網絡、電力、氣候及其他條件或情況而定,以上因素皆在本公司的控制範圍以外。在第10.4條的規限下,本公司概不就閣下因使用八達通服務及/或八達通銀包服務或就此直接或間接蒙受的損失或損害承擔任何責任。
3.8 本公司將對任何八達通費服務、八達通銀包服務及本公司向閣
下提供的其他服務收取合理費用。任何該等費用將於「收費項目及指引」中公佈。
4. 獲取及使用閣下的八達通 ;申請及使用閣下的八達通銀包服務
4.1 如欲使用本公司的八達通 相關服務,閣下須從以下人士獲取有效八達通:
(a) 本公司任何認可經銷商。該認可經銷商將會要求閣下購買銷售版八達通 或為租用版八達通 支付工具按金(詳見第 5.1條);
(b) 本公司認可的銀行或金融服務公司。該銀行或金融服務公司將向閣下發行銀行聯營八達通;
(c) 第三方營運者。該第三方營運者可能選擇向閣下提供跨境八達通;
(d) 為閣下提供八達通流動電話卡的流動網絡營運商;
(e) 獲本公司認可、為閣下提供銷售版八達通 的任何其他第三方。在此情況下, 本公司會將閣下視作該八達通 的擁有人,猶如閣下已購買該銷售版八達通一樣;
(f) 有效八達通的現有持有人,不論該八達通是由該現有持有人購買或是本公司租予他的亦然。在此情況下,本公司會將閣下(即該八達通 的現時持有人)當作該八達通 的新持有人處理,以及當作本發卡條款所指的本公司客戶處理。在使用有關八達通 時, 閣下同意受本發卡條款約束。然而,如屬個人八達通(詳見第14條)或該八達通 的服務條款規定不准轉讓(如自動增值服務(詳見第8條)),則現有持有人不得轉讓該八達通;或
(g) 為閣下提供Smart Octopus(包括銀行聯營Smart Octopus)之認可流動支付服務供應商。
4.2 本公司並不擁有任何:
(a) 銷售版八達通(如第4.1(a)、4.1(e)或4.1(f)條所述);
(b) 銀行聯營八達通(如第4.1(b)條所述);
(c) 跨境八達通(如第4.1(c)條所述);
(d) 八達通流動電話卡(如第4.1(d)條所述);及
(e) Smart Octopus(如第4.1(g)條所述);
但本公司將保留管理上述八達通所載軟件及數據的權利。
4.3 所有租用版八達通 屬本公司所有,而本公司保留向閣下收回租用版八達通的權利,以及管理閣下租用版八達通所載軟件及數據的權利,以上權利均將按本公司全權酌情決定行使。
4.4 「有效八達通 」指符合以下定義的真正八達通:
(a) 按照特定服務供應商發卡條款、規則、規例及/或附例的規定,屬於閣下符合資格的述明車費類別(如小童、長者或學生身份等);
(b) 未遭損毀或未經擅改;及
(c) 由閣下合法取得。
4.5 若閣下的八達通 仍有正數儲值金額,但儲值金額不敷應付所擬進行的交易,則閣下的八達通 仍可在此項交易中使用,惟閣下的八達通 因此項交易而產生的備用餘額(即備用限額),不得超逾本公司不時決定及公佈的最高限額。本公司可選擇及全權決定,並會不時通知閣下,是否為任何八達通 提供備用餘額功能。
4.6 如欲使用八達通銀包服務,閣下須登記一個八達通銀包(詳見第8A條)。
4.7 倘若懷疑閣下的八達通 或閣下的八達通銀包被用於未經授權的交易,請立即聯絡本公司(詳見第23條)。本公司可要求閣下於合理時間內提供資料( 包括個人資料),以支持閣下提出之未經授權的交易。經確認閣下遵守第9.1條並確定在與閣下八達通 或閣下八達通銀包(視屬何情況而定)有關的未經授權交易後,本公司將向閣下退還該等未經授權交易涉及的款額。本公司將就提供此服務收取合理費用(「未經授權使用申索費」)。本公司就調查作出的決定即為最終決定。
4.8 為保障閣下權益,在進行涉及閣下八達通 及/或閣下八達通銀包的高風險交易(「高風險交易」)前,本公司將執行使用者認證程序。高風險交易指超出本公司不時公佈的單宗交易限額或總交易限額。
5. 租用八達通 時或本公司向閣下發出Smart Octopus 時向本公司繳付的工具按金
5.1 倘若本公司向閣下發行租用版八達通,認可經銷商將代表本公司向閣下收取按金(「工具按金」)以令八達通 可供使用,工具按金將存放於本公司,而本公司將會持有工具按金作為閣下的八達通的抵押。
5.2 倘若本公司向閣下發出Smart Octopus(銀行聯營Smart Octopus除外), 本公司將向閣下收取工具按金,而本公司將會持有按
x作為閣下的八達通的抵押。
5.3 本公司就租用版八達通 或Smart Octopu s(銀行聯營Smart Octopus除外)向閣下收取的工具按金款額,應為本公司不時決定及公佈的合理款額,藉以彌補該八達通 的費用、本公司發行該八達通 給予閣下所產生的費用、維持八達通收費系統供閣下使用及提供備用餘額功能(如適用)的有關費用。
6. 為閣下的八達通 及閣下的八達通銀包增值
6.1 如欲使用八達通收費系統繳費,閣下須前往認可增值服務供應商,繳付現金或其他可接受的付款形式,為閣下的八達通 增值,或如為閣下的Smart Octopus,則透過認可流動支付應用程式支付獲接受的付款,或(如適用)使用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詳見第8條)或本公司不時決定及公佈的其他方式為八達通增值。如欲使用八達通銀包服務,就本公司不時公佈的指定八達通銀包,閣下須前往認可夥伴,繳付現金或其他可接受的付款形式或使用本公司不時決定及公佈的其他方式,為閣下的八達通銀包增值。本公司將就提供增值服務收取合理費用(「增值服務費」)。認可增值服務供應商及認可夥伴,只可為閣下的八達通 及閣下的八達通銀包(視屬何情況而定)提供本公司不時決定及公佈高於某最低款額、某數額倍數及/或其他增值款額。
6.2 真確的認可增值服務供應商或認可夥伴,為閣下的八達通 或閣下的八達通銀包(視屬何情況而定)增值,不會提供任何折扣優惠,唯屬於本公司認可的正式推廣活動的一部份則另作別論。如閣下對有關認可增值服務供應商或認可夥伴的真正身份有所懷疑,不應嘗試增值。本公司概不承認未經認可的增值服務供應商或未經認可的夥伴為閣下的八達通 或閣下的八達通銀包所作的增值,或以任何其他不合法方式所作的增值。
7. 儲值的最高限額
閣下的八達通 及閣下的八達通銀包可儲存的最高款額(「儲值限額」)為本公司不時通知閣下的最高限額。
8. 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
x公司聯同一些參與銀行及金融服務公司,或會就本公司選定的八達通 提供自動增值服務(「自動增值服務」)。閣下可透過其中一間銀行或金融服務公司另行申請自動增值服務。此外,閣下的銀行聯營八達通,亦可能提供自動增值服務。參與銀行及金融服務公司就提供自動增值服務可能各自設有獨立的附加條款及細則,在使用此服務前,閣下應細心閱覽,並確定同意該等額外條款及細則。任何因銀行或金融服務公司所列明的條款及細則而導致的任何責任,本公司概不負責。
8A. 八達通銀包服務
8A.1 本公司提供網絡儲值支付服務(「八達通銀包服務」),該服務須受本公司不時通知閣下的若干賬戶及交易限制規限。本公司亦可能會提供與認可夥伴有關連的八達通銀包服務,閣下可透過任何一間認可夥伴個別申請。由本公司提供與認可夥伴有關連的八達通銀包服務,可能設有獨立的附加條款及細則,在使用前,閣下應細心閱覽,並確定同意該等額外條款及細則。任何因認可夥伴所列明的條款及細則而導致的任何責任,本公司概不負責。本公司就八達通八達通銀包服務,可能會向閣下發出相關發卡組織品牌以網絡形式運作的卡或產品(「八達通銀包付款卡」)。每張八達通銀包付款卡可能具有獨立附加條款及細則,在使用前,閣下應細心閱覽,並確定同意該等額外條款及細則。任何因信用卡組織所列明的條款及細則而導致的任何責任,本公司概不負責。
8A.2 閣下須透過本公司不時公佈的途徑,及按照本公司不時公佈的要求登記一個八達通銀包以成為八達通銀包持有人,方可使用八達通銀包服務。作為八達通銀包持有人,閣下保證閣下(a) 符合本公司不時公佈的最低年齡規定;(b)持有本公司不時公佈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c)所提供的任何資料,包括閣下的個人資料,皆準確、完整及最新;(d)會盡快更新資料(包括個人資料),以確保閣下向本公司提供的資料皆準確、完整及最新。本公司將就提供八達通銀包收取合理費用(「八達通銀包費用」)。作為八達通銀包持有人,閣下可透過本公司不時公佈的途徑及要求,登記一張與閣下八達通銀包連結的八達通銀包付款卡。若閣下已獲發八達通銀包付款卡,如需申請補發八達通銀包付款卡,應與本公司聯絡或經本公司不時公佈的途徑申請補發。本公司將就提供補發八達通銀包付款卡收取合理費用(「八達通銀包付款卡補發費用」)。你亦可以透過本公司不時公佈的途徑及程序隨時申請取消你的八達通銀包。閣下的八達通銀包一經註銷,而透過閣下的八達通銀包所登記及連結的八達通銀包付款卡亦會失效,隨後將無法重新啟動。
8A.3 閣下明白,當成為八達通銀包持有人,閣下作為八達通銀包持有人的身份(包括已遮掩的姓名或顯示名稱)(「身份」)可按閣下的選擇公開、分享及讓知悉閣下登記在八達通銀包的手機號碼的其他八達通銀包持有人(包括朋友),透過其流動裝置內的八達通手機應用程式閱覽有關資料。閣下亦明白,一切訊息、相片及/或其他資訊(如閣下的身份)(「內容」),皆屬建立者所擁有。在使用八達通銀包服務時,閣下須就經閣下的八達通銀包上載、刊登、發出、傳送、分享或以其他形式提供的有關內容(不論全部或部份)所產生的後果而負上所有責任。本公司不會就內容或其任何部份承擔保密責任。當閣下透過八達通銀包服務提交內容時,即表示閣下同意授予本公司不可撤銷的、非獨家的、永久的、全球性的、免使用費的及可轉讓的特許,以因應八達通銀包服務,透過任何及所有媒體和方式使用、複製、發佈及提供有關內容,而閣下保證有權授予前述的特許。閣下亦同意授權各八達通銀包持有人,閱覽閣下於八達通銀包服務下的身份,並授權各朋友於八達通銀包服務下閱覽其內容。一旦本公司以全權及絕對的酌情權認為任何內容屬於或有可能屬於以下情況時︰
(a) 侵害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或其他權利;
(b) 非法、淫褻、誹謗、侮辱或恐嚇成份;
(c) 包含惡意、歧視或騷擾訊息;或
(d) 對任何八達通銀包持有人、八達通銀包服務使用者或任何第三方作不恰當或帶有侮辱成份;
除了其他權利及補償方法之外,本公司有權即時終止閣下的八達通銀包而無需作出通知。閣下的八達通銀包一經終止,隨後將無法重新啟動。
8A.4 本公司僅會在必須履行具管轄權的法院或相關監管機構發出的搜查令或命令情況下披露內容。
8A.5 閣下可透過流動裝置上的八達通手機應用程式或本公司不時公佈的其他渠道,與特定八達通銀包持有人(包括朋友)進行P2P付款。每宗P2P付款均受若干條件規限,包括但不限於本公司不時知會閣下的儲值限額、每日交易限額及年度交易限額。本公司將就P2P付款向閣下收取合理費用(「P2P付款費」)。
8A.6 就本公司不時公佈的指定八達通銀包,閣下可透過流動裝置上的八達通手機應用程式或本公司不時公佈的其他渠道:
(a) 從閣下的八達通銀包轉賬至已登記八達通 (或就本公司不時公佈的指定八達通銀包,閣下可以從該八達通銀包轉賬至八達通(包括已登記八達通));或
(b) 在閣下的八達通銀包及已綁定八達通之間進行轉賬;或
(c) 從已綁定八達通為閣下的八達通銀包增值(詳見第6條)。從閣下的八達通銀包轉賬至已登記八達通,或就本公司不時公佈的指定八達通銀包,從閣下的八達通銀包轉賬至八達通 ,及/或閣下的八達通銀包及已綁定八達通 之間的轉賬,及/或為閣下的八達通銀包提供增值服務,須受若干條件規限,包括但不限於本公司不時知會閣下的儲值限額、每日交易限額、年度交易限額、每月從已登記八達通 轉賬的限額及每月從作為已登記八達通 的 Smart Octopus 轉賬的限額。
8A.7 閣下可透過流動裝置上的八達通手機應用程式或本公司不時公佈的其他渠道,使用閣下八達通銀包中的儲值金額,繳付本公司認可夥伴所提供的貨品及服務的費用,但須受若干條件規限,包括但不限於本公司不時知會閣下的每日交易限額。若閣下已獲發八達通銀包付款卡,你可以八達通銀包付款卡使用閣下八達通銀包中的儲值金額,支付該發卡組織商戶所提供的產品及服務,不論於網上、實體地點或其他本公司不時公佈的渠道。以八達通銀包付款卡使用閣下八達通銀包中的儲值金額,但除上述適用於八達通銀包的條件外,亦受若干條件規限,包括但不限於本公司不時知會閣下的年度消費限額。本公司將就使用八達通銀包付款卡支付向閣下收取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以非港元進行付款交易的交易費用(「外幣交易費用」)及以港元進行的境外付款交易費用(「境外(港元)交易費用」),本公司或會不時知會閣下以上費用。
8A.8 閣下可透過流動裝置上的八達通手機應用程式或本公司不時公佈的其他渠道,將八達通銀包中的資金轉入:
(a) 閣下於銀行或金融服務公司開立的已登記銀行賬戶;或
(b) 快速支付系統使用者賬戶;或
(c) 閣下於本公司認可企業開立的已登記賬戶。
閣下將八達通銀包中的資金轉入閣下已登記的銀行賬戶、快速支付系統使用者賬戶及/或閣下於本公司認可企業開立的已登記賬戶,須受若干條件規限,包括但不限於本公司不時知會閣下的每日交易限額。本公司會就將閣下八達通銀包中的資金轉入閣下已登記的銀行賬戶、快速支付系統使用者賬戶及/或閣下於本公司認可企業開立的已登記賬戶的轉賬收取合理費用(「轉賬費用」)。
8A.9 除了第8A.3條所規定外,在出現以下情況時,本公司可於無須承擔任何責任的情況下隨時有全權及絕對的酌情權,即時暫停或終止閣下的八達通銀包︰
(a) 閣下已違反或將會違反任何適用法例或規例;
(b) 閣下已違反或將會違反任何本發卡條款的條款;
(c) 本公司認為閣下使用八達通銀包,將會損害或危害八達通銀包服務的完整性或安全性;或
(d) 本公司需要遵從具管轄權力的法院、或政府、或相關監管機構或交易所發出的命令。
如閣下的八達通銀包被暫停,本公司會於確定以上情況不再存在或不會再發生時,又或確定閣下八達通銀包的使用,不會損害或危害八達通銀包服務的完整性及安全性時,取消有關暫停。在第15A條的規限下,如閣下的八達通銀包被終止,本公司會按照本公司系統的記錄所示,於扣除包括八達通銀包服務收費欠款等任何款額後,安排將閣下八達通銀包戶中的儲值金額(如有)退還閣下。閣下的八達通銀包一經終止,隨後將無法重新啟動。
8A.10 除了第8A.3及8A.9條所規定外,若閣下的八達通銀包內未有足夠儲值金額支付包括八達通銀包服務收費欠款等任何款額時,除了其他權利及補償方法外,本公司亦有權即時終止閣下的八達通銀包而無需作出通知。閣下的八達通銀包一經終止,隨後將無法重新啟動。
8A.11 如閣下的八達通銀包受到任何方面的影響,閣下應立即通知本公司(詳見第23條)。閣下須承擔閣下通知本公司上述問題前閣下的八達通銀包戶被用於未經授權交易所產生的損失。
9. 使用閣下八達通 及八達通銀包時的義務
9.1 閣下應採取合理安全預防措施,小心保管閣下的八達通,以免損壞或被擅自改動或未經授權使用。閣下應採取合理安全預防措施,小心保管閣下的八達通銀包,確保妥善及安全地使用閣下的八達通銀包,包括保密閣下的賬戶密碼。如閣下向本公司交回的租用版八達通,因分層、摺曲、切割、破損、塗寫或以任何方式在上面附加物料及/或物件而損毀或改變,本公司將收取「收費項目及指引」所列的合理費用,藉以彌補損毀的費用。
9.2 閣下不得使用或容許任何人使用閣下的八達通 及/或八達通銀
包作任何非法用途。
9.3 閣下只可在有展示八達通標誌的地方,出示閣下的八達通 。閣下不應在沒有展示八達通標誌的收費器上出示閣下的八達通 ,因為此舉可能損毀八達通及/或引致閣下損失。
9.4 閣下不得以任何方法擅自改動八達通(包括但不限於八達通所儲存的軟件及數據)。閣下不應以任何方法利用或干擾閣下的八達通銀包或滋擾其他八達通銀包服務使用者,尤其是閣下不得使用或啟動任何自動化系統(包括但不限於robots、load testers或spiders程式)進入八達通銀包或使用八達通銀包服務。擅自改動閣下的八達通 所載數據,可能構成刑事罪行。如擅自改動閣下的八達通 或者利用或干擾閣下的八達通銀包,本公司將不承認以該八達通 或八達通銀包所進行之交易或退還該八達通 或八達通銀包的任何儲值金額或工具按金(如適用)。
9.5 如因閣下改動或干擾或容許第三方改動或干擾閣下的八達通 及/或八達通銀包數據引致本公司蒙受或產生任何費用、支出、損失或損害,本公司有權追收合理的費用、支出、損失或損害賠償。
9.6 如閣下遺失八達通或八達通被竊,或本公司有合理理據懷疑有可疑行為,或按現行法例所要求,本公司會要求閣下與本公司及(如適用)警方合作, 以尋回閣下的八達通 。如閣下的八達通銀包受到干擾、或本公司有合理理由懷疑存在上述性質的行為,或按現行法例所要求,本公司會要求閣下與本公司及(如適用)警方合作以進行調查。
9.7 本公司的職員及本公司認可服務供應商的授權代表,均有權在任何合理時間,檢查閣下的八達通以及包含八達通的品目,包括該八達通的數據在內。
10. 正確使用閣下的八達通 及八達通銀包
10.1 由於可能互相干擾,閣下請勿同時攜帶超過一張八達通 ,或攜帶八達通 時將之貼近另一非接觸式智能卡,否則有關風險一概由閣下承擔。如因使用閣下的八達通,損害任何八達通或電子裝置的功能,本公司概不負責。如閣下要求本公司退回錯誤扣除的數額,而該錯誤源自閣下同時攜帶超過一張八達通 或攜帶八達通 時,將之貼近另一非接觸式智能卡,本公司保留不接納退款要求的權利。
10.2 如因閣下不當或未經授權使用閣下的八達通 及/或八達通
銀包造成任何人身損傷及/或財物損失或損毀,本公司概不負責。
10.3 閣下同意彌償本公司就閣下不當或未經授權使用閣下八達通 或八達通銀包服務而使本公司在任何情況下蒙受、承受或產生的一切訴訟、法律程序、債務、申索、損失、損害及合理費用及支出(包括一切合理的法律費用)。
10.4 本發卡條款並不免除或限制本公司因疏忽或欺詐造成死亡或人身損傷而須承擔的責任。
11. 功能失效
x閣下八達通 的功能並非因閣下的過錯所致而失效,而閣下亦沒有在任何方面損毀或擅自改動該八達通:
(a) 如閣下持有租用版八達通 或是從本公司認可經銷商處購得的銷售版八達通,閣下應將該八達通 退回本公司的認可服務中心。如屬租用版八達通 ,本公司將會安排退回儲存於該八達通 內的儲值金額(如有),並補發一張臨時八達通 給閣下;如屬銷售版八達通,則本公司只會安排退回儲存於該八達通 內的儲值金額(如有)(詳見第12.2及12.3 條);或
(b) 如閣下持有跨境八達通,閣下應聯絡本公司的認可服務中心(或任何由本公司認可服務中心所指示的其他方)或本公司不時公佈的其他渠道。本公司只會安排退回儲存於該八達通內的儲值金額(如有)(詳見第12.5條);或
(c) 如閣下是按第4.1(e)條所述,從任何其他第三方取得閣下的八達通,閣下應與該第三方聯絡;或
(d) 如閣下購買的八達通 設有有限期的售後保養服務,閣下應與有關保養服務提供者聯絡;或
(e) 如閣下獲發的是銀行聯營八達通,應聯絡發行銀行或金融服務公司。在正常情況下,該銀行或金融服務公司將為閣下補發銀行聯營八達通。如該八達通 有任何正值或負值儲值金額,將由發行銀行或金融服務公司辦理;或
(f) 如閣下獲提供的是八達通流動電話卡,閣下應聯絡本公司或登入本公司網站或利用本公司不時公佈的其他渠道,申請註銷使用閣下八達通流動電話卡的八達通 功能,以便安排退回其中儲存的任何儲值金額(如有)。閣下亦應聯絡流動網絡營運商。在正常情況下,該流動網絡營運商將補發八達通流動電話卡給閣下,並可能為此收取費用;或
(g) 倘若閣下獲發出Smart Octopus並且在獲發出Smart Octopus時已向本公司提供個人資料(如適用),則閣下註銷閣下的 Smart Octopus 時應聯絡本公司或使用本公司的網上申請或本公司不時公佈的其他渠道,本公司會安排退回儲存於該八達通內的工具按金(如適用)及儲值金額(如有)予閣下。如屬銀行聯營Smart Octopus,則會透過發卡或產品銀行或金融服務公司(視屬何情況而定)退回。退回儲存於閣下的Smart Octopus內的工具按金(如適用)及儲值金額須受若干限制,包括但不限於本公司不時通知閣下的每部流動裝置的每年退款限額。
12. 退還或註銷閣下的八達通 以及註銷閣下的八達通銀包
12.1 本第12條受第15A條規限。
12.2 閣下可在下列情況下退回八達通:
(a) 如閣下的八達通功能失效,可根據第11條所述退回;或
(b) 如閣下持有租用版八達通 ,閣下可自行選擇將其退回認可服務中心。當閣下退回租用版八達通 並申請退款時,有關該八達通 的工具按金(如適用)及儲存於該八達通 內的儲值金額(如有),將會全數退還給閣下。但在以下情況,本公司可扣除合理款額,藉以彌補以下各項費用:
(i) 閣下租用版八達通的負值儲值金額;
(ii) 手續費(視乎本公司已將該八達通租予閣下的時間多久而定)(「手續費」),藉以彌補本公司產生的費用,包括認可服務中心提供退還及退款服務所收取的費用;
(iii) 閣下租用版八達通任何損毀的修理費用(如適用);
(iv) 自動增值服務的任何欠款;
(v) 第13.2條所述的不常用八達通行政費(如適用);
(vi) 第13A.2條所述的逾期更換行政費(如適用);
(v) 任何其他款項,包括八達通服務費欠款。
12.3 如閣下退回銷售版八達通 以作註銷,本公司將停用閣下的銷售版八達通,並於扣除任何包括八達通服務收費及欠款等款額後(如第13A.2條所述的逾期更換行政費(如適用)),退回其儲存的任何儲值金額。然而,本公司不會退回該銷售版八達通的售價(如有)。如閣下註銷銷售版八達通,隨後將無法重新啟動。
12.4 閣下或發行銀行或金融服務公司,可根據閣下與發行銀行或金融服務公司之間的持卡人協議,以及根據本發卡條款的規定,申請註銷閣下的銀行聯營八達通。如閣下的銀行聯營八達通 被註銷,本公司在閣下與發卡銀行或金融服務公司之間的持卡人協議條文的規限下,將透過發卡銀行或金融服務公司向閣下退回其中儲存的任何儲值金額(如有)。然而,本公司將不會向閣下退還該銀行聯營八達通的費用(如有)。
12.5 閣下可將跨境八達通 退還本公司的認可服務中心(或任何由本公司認可服務中心所指示的其他地方)。閣下的跨境八達通 退還事宜,將按照與根據上文第12.3條退還銷售版八達通相同的方式處理。
12.6 閣下應與本公司或本公司的認可服務中心(或任何由本公司認可服務中心所指示的其他方)聯絡,或登入本公司網站或利用本公司不時公佈的其他渠道,申請註銷使用閣下八達通流動電話卡 的八達通 功能。本公司在扣除包括八達通服務收費及欠款等任何款額後(如第13A.2條所述的逾期更換行政費
(如適用)),將停用閣下八達通流動電話卡 的八達通 功能, 並將此八達通流動電話卡 內的儲值金額退還閣下。然而,本公司將不會向閣下退還,此八達通流動電話卡 的售價或任何費用(如有)。如閣下註銷使用八達通流動電話卡的八達通功能,隨後將無法重新啟動。
12.6A 如閣下已獲發出Smart Octopus 及在獲發出Smart Octopus 時已向本公司提供個人資料(如適用),閣下可使用認可流動支付應用程式或本公司的網上申請或本公司不時公佈的其他渠道,以註銷閣下的Smart Octopus ,本公司將在扣除以下費用後停用閣下的Smart Octopus :
(i) 閣下的Smart Octopus 內的任何負值儲值金額;
(ii) 手續費(銀行聯營Smart Octopus除外)(視乎閣下已獲發出該Smart Octopus 的時間多久而定)(「Smart Octopus 手續費」),藉以彌補本公司產生的費用;
(iii) 自動增值服務的任何欠款;
(iv) 第13.4條所述的不常用Smart Octopus行政費(如適用);
(v) 第13A.2條所述的逾期更換行政費(如適用);
(vi) 關於八達通服務的任何其他金額(包括收費欠款);
並將此八達通 內的工具按金(如適用)及儲值金額退還閣下。但本公司將不會向閣下退還與閣下的Smart Octopus 相關的費用或任何收費。如閣下註銷Xxxxx Xxxxxxx ,隨後將無法重新啟動Smart Octopus 。退回儲存於閣下的Smart Octopus 內的工具按金(如適用)及儲值金額須受若干限制,包括但不限於本公司不時通知閣下的每部流動裝置的每年退款限額。
12.7 閣下可隨時透過本公司不時公佈的途徑及方法,申請註銷閣下的八達通銀包。本公司於扣除任何包括八達通銀包服務收費欠款等款額後,會安排退還閣下的八達通銀包儲值金額(如有)
。然而,本公司不會將八達通銀包付款卡任何相關費用或收費退還閣下。閣下的八達通銀包(包括八達通銀包付款卡,如適用)一經註銷,隨後將無法重新啟動。如八達通銀包持有人已身故,已故八達通銀包持有人的遺產代理人,應提交已故八達通銀包持有人的死亡證明,以及作為遺產代理人的身份證明,藉以認領任何儲值金額的退款。本公司將就註銷閣下的八達通銀包向閣下收取合理行政費(「八達通銀包註銷費」)。
12.8 本公司保留權利毋須給予理由而隨時收回、註銷、終止或暫停閣下的八達通 、八達通銀包服務(包括閣下的八達通銀包及八達通銀包付款卡,如適用)或本公司任何服務,但本公司將會採取合理步驟,藉以將對閣下造成的不便減至最低。閣下須按照本公司所通知的方式,提交閣下的八達通 ,以便辦理補發手續。在該情況下,本公司會將工具按金(如適用)及儲值金額(如有)退還閣下。
12.9 八達通 乃專為繳費及相關服務而設,並非作為匯兌或轉移款項的媒介。就根據本發卡條款提供的任何服務而言,本公司保留權利,向閣下要求提供資料(包括個人資料)、進行調查(可因而收取合理費用(「調查費」)),以及全權決定拒絕個人或機構提出的多次、高價值或重複的購買或退款要求。
13. 不常用八達通及八達通銀包
13.1 不常用八達通及八達通銀包失效
(a) 發給閣下的八達通 是供閣下經常使用。若閣下在本公司不時公佈的期間內並未為閣下的八達通 增值, 基於對閣下及本公司的保障,本公司將會當作閣下的八達通 不再使用處理, 並將會令閣下的八達通 失效。若閣下其後擬讓該八達通 重新啟動,本公司將向閣下收取合理的重新啟動費用(「重新啟動費用」)。
(b) 閣下的八達通銀包旨在供閣下經常使用。若閣下在本公司不時公佈的期間內並無為八達通銀包增值或沒有在任何付款交易中使用八達通銀包,基於對閣下及本公司的保障,本公司將視閣下的八達通銀包不再使用,因此會暫停閣下的八達通銀包(包括八達通銀包付款卡,如適用)。若閣下其後擬重新啟動該八達通銀包,本公司將向閣下收取重新啟動費用。
13.2 不常用租用版「成人」八達通行政費
如閣下持有於2017年10月1 日(「不常用八達通行政費生效日期」)或之後發出的「成人」類別的租用版八達通(即租用版成人八達通 ,已加註「學生身份」或「殘疾人士身份」的個人八達通,或閣下為未滿十八歲或年滿六十歲或以上之租用版個人八達通 持有人除外),並在本公司不時決定及公佈的指定期間(每段期間被稱為一段「不常用期間」)內沒有為該八達通增值或沒有使用該八達通 作付款交易,本公司將向閣下收取其不常用租用版成人八達通於每段不常用期間的行政費用(「不常用八達通行政費」)。不常用八達通行政費將從閣下的不常用八達通的儲值金額(如有)及工具按金中扣除:
(a) 直到閣下的不常用八達通重新啟動為止;
(b) 直到閣下按第12.2(b)條所述退回閣下的八達通為止;或
(c) 直到儲值金額及工具按金被扣完為止(在這種情況下,本公司將註銷閣下的八達通,且閣下的八達通隨後將無法重新啟動);
以最早者為準。
13.3 就本第13.2條而言:
(a) 首段不常用期間指以下二者中的較後者:
(i) 本公司在閣下上次增值或閣下上次使用八達通 進行付款交易(以較後者為準)後指定的期間;或
(ii) 緊接不常用八達通行政費生效日期之後的指定期間。
(b) 隨後的不常用期間指此後連續十二個月的期間或本公司不時決定及公佈的指定期間。
13.4 不常用Smart Octopus行政費
如閣下持有Smart Octopus (「長者」類別的Smart Octopus ,或閣下為未滿十八歲之個人Smart Octopus 持有人,或閣下為年滿六十歲或以上之個人Smart Octopus 持有人,或閣下為銀行聯營Smart Octopus持有人除外),並在本公司不時決定及公佈的指定期間(每段期間被稱為一段「不常用Smart Octopus期間」)內沒有為該Smart Octopus 增值或沒有使用該Smart Octopus 作付款交易,本公司將向閣下收取不常用Smart Octopus 於每段不常用 Smart Octopus 期間的行政費用(「不常用Smart Octopus 行政費 」)。不常用Smart Octopus行政費將從閣下的不常用Smart Octopus 的儲值金額 (如有)及工具按金中扣除:
(a) 直到閣下的不常用Smart Octopus 重新啟動為止;
(b) 直到閣下按第11(g)條或第12.6(A)條所述註銷閣下的
Smart Octopus 為止;或
(c) 直到儲值金額及工具按金被扣完為止(在這種情況下,本公司將註銷閣下的Smart Octopus ,且閣下的Smart Octopus隨後將無法重新啟動);
以最早者為準。
13.5 就第13.4條而言:
(a) 首段不常用Smart Octopus期間指本公司在閣下上次增值或使用Smart Octopus 進行付款交易(以較後者為準)後指定的期間;
(b) 隨後的不常用Smart Octopus期間指此後連續十二個月的期間或本公司不時決定及公佈的指定期間。
13.6 有關詳情已於「收費項目及指引」列出,歡迎登入本公司網站 xxx.xxxxxxx.xxx.xx參閱。
13A. 失效八達通
13A.1 註銷閣下的失效八達通
閣下可能須按照本公司根據上述第12.8條通知的方式出示閣下的八達通以進行更換,在此情況下:
(a) 本公司將向閣下補發一xxxx。而失效八達通的工具按金(如適用)以及其中的儲值金額(如有)將會存入閣下獲補發的八達通 的工具按金(如適用)及儲值金額(如有);或
(b) 閣下可按上述第12條交回閣下的八達通。
13A.2 閣下失效八達通的行政費
為保護閣下及本公司利益,如閣下並未在本公司公佈的指定期間內按照上述第13A.1條出示閣下的八達通 以進行更換或交回閣下的八達通 , 本公司將於本公司決定及公佈的日期(「有關
日期」)註銷及停用閣下的八達通 。一經註銷,閣下的八達通其後將無法重新啟動。本公司將於本公司不時決定及公佈的指定期間(每段期間被稱為一段「失效八達通期間」)就閣下的失效八達通 收取行政費(「逾期更換行政費」)。逾期更換行政費將從閣下失效八達通的儲值金額(如有)及工具按金(如適用)中扣除:
(a) 直到閣下出示失效八達通以進行更換為止;
(b) 直到閣下按照上述第12條所述交回閣下的八達通為止;或
(c) 直到儲值金額及工具按金被扣完為止;以最早者為準。
13A.3 就13A.2條而言:
(a) 首段失效八達通期間指:
(i) 倘有關日期在2022年11月15日或之後,則為有關日期後一年;或
(ii) 倘有關日期在2022年11月15日之前,則為緊隨2022年 11月15日後一年,即2023年11月15日。
(b) 隨後的失效八達通期間指此後連續十二個月的期間。
13A.4 有關詳情已於「收費項目及指引」列出,歡迎登入本公司網站 xxx.xxxxxxx.xxx.xx參閱。
14. 個人八達通 服務
14.1 如本公司提供個人八達通 服務,閣下可向本公司申請將閣下的身份與特定八達通 聯繫(「個人化」)。閣下的個人資料將以電子格式儲存於個人八達通 內,此資料可能或不予印在該個人八達通上。本公司將就製作及(如提出要求)處理退回閣下的個人八達通收取合理費用(「個人化費用」)。
14.2 發行銀行聯營八達通的銀行或金融服務公司,可能為閣下提供本公司的個人八達通 服務。任何有關發行銀行或金融服務公司訂明額外費用或收費將由有關發行銀行或金融服務公司通知閣下。
14.3 如有關閣下個人八達通 的姓名、地址、電話或電郵地址有任何更改,閣下須立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
14.4 個人八達通享有更強的保障。如閣下的八達通或其安全性受到任何方面的影響,閣下應立即通知本公司(詳見第23條)。閣下可能要承擔其受影響八達通被用於未經授權交易所產生的損失。
14.5 閣下不得容許其他人使用閣下的個人八達通 。如發現其他人管有閣下的個人八達通 ,本公司及/或代表本公司的服務供應商均有權(但並無責任)向有關人士收回閣下的個人八達通。
14.6 如閣下擬將閣下的個人八達通 退回本公司的認可服務中心或以本公司不時公佈的其他渠道將個人八達通 退回,閣下須親自提交該個人八達通 ,或(如該個人八達通 的持有人已身故)由已故持有人的遺產代理人提交該個人八達通 及已故持有人的死亡證明,以及作為遺產代理人的身份證明,藉以申請取回第12條所述的工具按金(如適用)及/或任何儲值金額退款。
15. 報失八達通 服務
15.1 若閣下是個人八達通 持有人或自動增值服務用戶,閣下將會自動獲得本公司提供的報失八達通服務。此項報失八達通服務,不適用於本公司的其他服務,除非有關服務的條款及細則有清楚說明,則另作別論。
15.2 若閣下獲得本公司提供報失八達通 服務,而閣下遺失八達通或八達通 被竊,閣下須立即通知本公司(詳見第23條),除非此八達通 屬銀行聯營八達通,則應通知該發行銀行或金融服務公司。本公司在收訖閣下報失後的指定期間(「報失八達通通知期」,最新近的報失八達通 通知期載列於「收費項目及指引」)後, 將閣下的八達通 註銷及停用。本公司將不時決定及公佈報失八達通通知期。閣下的八達通一經註銷,將無法重新啟動。
15.3 第15.2條所述的報失八達通 服務,將可保障閣下不會於報失八達通通知期屆滿後承擔八達通內尚有的儲值金額以及經自動增值服務增值之款項的損失。在報失八達通 通知期屆滿之前,閣下可能要承擔其八達通被用於未經授權交易所產生的損失。
15.4 於報失八達通 通知期屆滿時,本公司會按照本公司系統的記錄所示的工具按金(如適用)及儲值金額(如有)退還閣下。本公司將就提供此項報失八達通(銀行聯營Smart Octopus除外)服務向閣下收取合理費用(「報失八達通 服務費」),並(a)從閣下的八達通 工具按金或儲值金額(如有)的退款中扣除,或(b)由閣下繳付。
15A. 八達通 及八達通銀包中的款額的效期屆滿、退款及釐定
15A.1 依據第12或15條所述而退還給閣下的八達通 內任何工具按金及/或儲值金額將不獲計算利息。而按第8A或12條所述,退
還給閣下的八達通銀包內任何儲值金額將不獲計算利息。任何卡內資金產生的累算利息或其他回報(如有),均歸本公司所有。
15A.2 若閣下的八達通 內任何工具按金及/或儲值金額或八達通銀包內儲值金額的退款,於本公司不時公佈的期間(「屆滿日期」)內仍未被閣下領取,本公司將予以沒收而毋須另行通知,無論任何情況下,閣下不能就此提出任何申索。本公司於屆滿日期屆滿後有權享有該工具按金及儲值金額。
15A.3 退款一經收訖,閣下須當作為已接納該等款額為正確,並同意解除本公司對閣下負有的任何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該等退款款額的任何差額或錯誤。
15A.4 在釐定將要退還給閣下的工具按金及儲值金額時,除非本公司有任何明顯錯誤,本公司持有的記錄須視為工具按金及/或儲值金額的確證。
16. 有關閣下的個人資料收集聲明:關於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該條例」)的通知(「本通知」)
16.1 該條例規管本公司不時向閣下收集、管有、處理及使用個人資料及其他資訊(「資料」)。該資料應包括交易記錄(即本公司從(a)本公司八達通讀寫器及/或從其他渠道取得閣下在使用八達通時的交易資料,及(b)八達通銀包服務運作及/或從其他渠道取得閣下在使用八達通銀包時的交易資料),而此等交易記錄根據該條例第2 ( 1 ) 條的定義, 構成「個人資料」。此等資料可讓本公司向閣下提供八達通 及八達通銀包服務及其他相關服務。有關本公司的私隱政策詳情,請參閱本司刊載於 xxx.xxxxxxx.xxx.xx的「私隱政策」,而本通知則為本公司收集、管有、處理及使用資料的依據。
16.2 如不向本公司提供閣下的個人資料,本公司可能無法因應要求而向閣下提供本公司的某些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個人八達通服務、自動增值服務、報失八達通服務、八達通銀包服務、申請註銷使用閣下八達通流動電話卡的八達通功能、申請註銷閣下的八達通銀包、申請註銷閣下的Smart Octopus 或交易記錄查詢等。
16.3 直接促銷: 本公司希望使用閣下以下個人資料, 透過短訊 (SMS)、八達通手機應用程式推播通知及/或電郵,向閣下不時傳送有關我們的產品或服務 (包括於服務供應商使用八達通 及於認可夥伴使用八達通銀包服務)的最新推廣優惠及資訊:
(a) 姓名;
(b) 電郵地址 (以傳送電郵)
(c) 聯絡電話號碼 (以傳送短訊(SMS))
(d) 八達通銀包號碼及/或八達通號碼,視乎情況;及/或
(e) 已安裝八達通手機應用程式的流動裝置識別編號。
除非獲得閣下同意,否則本公司不會就此使用閣下的資料。閣下可於我們不時公佈的渠道表示拒絕本公司在直接促銷推廣上使用閣下的資料並毋須承擔任何費用。
16.4 本公司只會如前述獲得閣下同意後,使用閣下的資料向閣下提供有關我們的產品或服務(包括於服務供應商使用八達通 及於認可夥伴使用八達通銀包服務)的直接促銷推廣資料。本公司或會執行內部運作程序以確保本公司能夠:
(a) 加深了解閣下的特點,以向閣下提供其他更適切的服務
(如特別推廣活動);
(b) 協助本公司挑選閣下應感興趣的產品及服務;
(c) 安排推廣優惠及獎賞。
16.5 目的:閣下同意,本公司可將閣下的資料作以下用途:
(a) 處理本公司不時為閣下提供服務的申請;
(b) 向閣下提供客戶通知及根據上述第16.3條所示,提供直接促銷推廣資料;
(c) 根據法例、規則、規例、守則或指引,進行所需的客戶盡職審查;
(d) 八達通收費系統、八達通銀包服務及卡內資金的管理、運作及保養,包括審計及本公司與閣下根據本發卡條款行使其權利;
(e) 為本公司、其附屬公司及聯屬公司(即本公司的直接控股公司及其附屬公司)設計新服務或改善現有服務;
(f) 本公司與閣下進行通訊;
(g) 調查投訴或備受懷疑的可疑交易(不論是否有關八達通,
15A.5 本公司獲香港金融管理局發出牌照,向閣下提供八達通服務及八達通銀包服務。本公司在合理的謹慎、技術及關注程度下提供本公司服務。若本公司於相當不會出現的情況下撤出其商業營運,包括本公司清盤或儲值支付工具牌照被暫停或撤銷,本公司將遵循本公司的業務退出計劃及香港金融管理局的指示(如有)。
或是有關跨境八達通或其他方面)及研究服務改善措施;
(h) 防止及偵測罪行;及
(i) 根據法例、規則、規例、守則或指引作出披露。
16.6 轉移:本公司會將閣下的資料保密,但閣下同意,基於第16.5條列出之目的,本公司可將有關資料轉移或披露予位於香港境內的下述各方(惟第16.6(a)、(b)、(c)、(d)及(e)條中列出的有關方或下方(g)條中列出的客戶資金公司的擁有人或服務供應商可能位於香港境外):
(a) 閣下已選擇登記並對本公司有保密責任的銀行聯營八達通發行商與參予自動增值服務的銀行及金融服務公司;
(b) 八達通銀包付款卡相關的發卡組織、發卡組織商戶及/或相關的代理人或承辦商;
(c) 對本公司有保密責任的第三方營運者;
(d) 對本公司有保密責任的認可流動支付服務供應商;
(e) 對本公司有保密責任而向本公司提供與本公司業務運作有關的行政、電訊、電腦、打擊洗錢及恐怖份子籌資情報、付款、數據處理或其他服務的代理人或承辦商(例如專業顧問、電話服務中心供應商、收賬公司(若閣下拖欠本公司款項)、速遞公司、禮品換領中心或資料輸入公司);
(f) 對本公司有保密責任的本公司附屬公司及/或聯屬公司;
(g) 參與(i)確保根據本發卡條款及《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處理卡內資金及(ii)在本公司於清盤時管理卡內資金的客戶資金公司、其擁有人及其第三方服務供應商;
(h) 閣下指定的朋友;及
(i) 本公司、其附屬公司及/或聯屬公司,根據任何法例、規則、規例、守則及/或指引規定及/或履行任何具管轄權力的法院、執法機關及/或監管機構所發出的命令,按照適用之法例、規則、規例、守則及/或指引,有具約束力責任履行在法律上可強制執行向任何執法機關及/或監管機構作出披露的要求,但此類披露須有適當授權方可作出。
為免存疑,除非獲得閣下同意,本公司將不會向第三方,包括本公司的附屬公司及/或聯屬公司,轉移或披露閣下的資料以作第三方的直接促銷推廣用途。
16.7 查閱:閣下有權:
(a) 查核本公司是否持有閣下的資料及查閱該等資料;
(b) 要求本公司改正任何不準確資料;及
(c) 確定本公司處理資料的政策及慣例和獲告知本公司持有的資料類別;及
(d) 要求本公司按上述「條款及細則」中第16.3及16.4的規定,不要使用閣下的個人資料用作直接促銷之用途, 並因此本公司將會按閣下的要求實行而閣下毋須承擔任何費用。
16.8 本公司將就依從閣下查閱閣下資料的任何要求,向閣下收取合理費用(「資料查閱費」)。
16.9 任何查閱資料的要求,應以書面向下列人士提出:香港九龍九龍灣宏泰道23號Manhattan Place 46樓八達通卡有限公司
保障資料主任
16.10 若將來任何時間閣下不再希望收到本公司透過指定或所有途徑所發出的直接促銷推廣資料,或若閣下希望本公司停止使用閣下的資料作直接促銷用途,閣下可透過本公司不時公佈的途徑聯絡我們並毋須承擔任何費用。
16.11 本通知不會限制閣下在該條例下所享有的權利。
17. 交易記錄
17.1 閣下可透過本公司不時公佈的渠道,查詢關於閣下的八達通交易記錄,包括八達通的儲值金額餘額,以及截至該等數目的最近期八達通交易的日期、時間及消費款額。就八達通銀包服務而言,本公司將提供關於閣下八達通銀包交易記錄的月結單,閣下可要求獲得截至本公司不時公佈的時期的此類月結單列印本。閣下必須經常得悉閣下八達通銀包的所有交易情況,包括核對本公司就閣下八達通銀包發出的每份月結單,並在發現任何交易資料有所不符時,於本公司不時通知的指明期間內通知本公司。本公司將在合理時間內提供閣下所要求的資料,包括閣下八達通銀包的月結單列印本,並就此項服務收取合理費用
(「交易記錄查閱費」)。
17.2 本公司將會謹慎保存閣下八達通 及閣下八達通銀包的交易記錄。交易記錄是指所有本公司從(a)本公司系統中的八達通讀寫器及/或從其他渠道獲得關於閣下使用其八達通 的所有交易資
料,及(b)八達通銀包服務運作及/或從其他渠道獲得有關閣下使用八達通銀包服務的所有交易資料。除上文第17.1條另有規定外,本公司只會向以下人士披露閣下的交易記錄︰
(a) 與閣下八達通使用有關的相關服務供應商或認可流動支付服務供應商、發卡組織及發卡組織商戶,或閣下八達通銀包的認可夥伴(該等服務供應商及認可夥伴均對本公司有保密責任);
(b) 本公司xxx任何具管轄權力的法院或相關監管機構發出的搜查令或命令;
(c) 為本公司維持八達通收費系統或八達通銀包服務正常管理、運作及保養,並對本公司有保密責任的任何其他團體;
(d) 任何對本公司有保密責任,並向本公司提供與本公司業務運作有關的行政、電訊、電腦、打擊洗錢及恐怖份子籌資情報、付款、數據處理或其他服務的代理人、承辦商或第三方服務供應商;
(e) 對本公司有保密責任的客戶資金公司,以便客戶資金公司(i)確保根據本發卡條款及《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處理卡內資金,及(ii)在本公司清盤時管理卡內資金;或
(f) 任何對本公司(包括本公司的附屬公司、聯屬公司或為第16條所述之目的之商業夥伴)有保密責任的其他人士。
18. 新服務
x公司可不時向閣下提供與閣下的八達通 及/或八達通銀包服務有關的新服務,而新服務將受本發卡條款或就有關服務不時修訂的條款及細則所管轄。
19. 費用與收費
x公司的費用及收費,可在本公司的網站xxx.xxxxxxx.xxx.xx查閱,亦可向本公司的認可經銷商或認可夥伴索閱。詳情請參閱本公司網站xxx.xxxxxxx.xxx.xx所載的「收費項目及指引」。請閣下不時查看本公司的最新收費。
20. 發卡條款的修改
20.1 本公司可不時修訂本發卡條款,如有關修訂在費用及收費、責任或義務上對現時客戶有所影響,本公司將於修訂前在一份中文及一份英文報章及/或於本公司網站xxx.xxxxxxx.xxx.xx就修訂刊登通知。
20.2 有關修訂會於該通知上所載的日期生效,而有關修訂會於生效日期前最少30日於報章及/或於本公司網站xxx.xxxxxxx.xxx.xx刊登。
20.3 有關修訂對閣下適用,除非在有關修訂生效前,閣下的八達通 已註銷或閣下的八達通銀包已註銷或被終止(視屬何情況而定)。
20.4 本發卡條款的最新版本,可於本公司網站xxx.xxxxxxx.xxx.xx查閱,亦可向本公司指定的認可經銷商及認可夥伴索閱。
21. 第三者權利
x發卡條款並不產生或引起,也不旨在用以產生或引起任何第三者的權利。不論本發卡條款直接、間接、明示或暗示地賦予任何權利或利益予任何第三者,任何第三者均沒有任何權利強制執行或倚賴本發卡條款的任何條文。在此明確排除任何因法例的應用(包括但不限於《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而產生或賦予與本發卡條款有關的第三者的合約權利或其他權利。為免生疑問,本發卡條款中的任何規定概不影響本發卡條款的任何許可承讓人或受讓人的權利。
22. 不可抗力
如因本公司合理控制範圍之外的事件、情況或原因(包括根據《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暫停或撤銷本公司的牌照),導致本公司延遲履行或未能履行本公司在本發卡條款下的任何義務,則本公司並無違反本發卡條款,亦不須就該等行為負上任何責任。在此等情況下,履行義務的時間應予延長,而延長的時限與受延遲或未能履行的時間相同。
23. 通訊
23.1 如閣下有任何關於閣下八達通 及八達通銀包服務使用的疑問、投訴、支援以及異常情況或事故通知,請透過本公司不時公佈的渠道與本公司聯絡。就八達通銀包服務而言,除非另有說明,本公司根據本發卡條款向閣下發出的通訊將一概透過八達通手機應用程式或閣下為使用短訊服務而向本公司登記的手機號碼或本公司不時通知閣下的其他電子渠道發出。本
公司將使用第23條中的前述安全聯絡渠道或經本公司網站 xxx.xxxxxxx.xxx.xx與閣下進行通訊。任何經指稱代表本公司的其他途徑發送給閣下的訊息皆不可靠。
23.2 為保障閣下的權益,如第三者宣稱代表閣下與本公司聯絡,本公司可能要求該第三者提供授權證明,本公司亦可能直接聯絡閣下進行核實。
24. 以英文版本為準
x公司現已提供本發卡條款的中文譯本,只供參考。若任何中文版本與英文版本之間有任何抵觸或差異,應以英文版本為準。
25. 管轄法律及司法管轄權
x發卡條款受香港法律管轄。閣下及八達通卡有限公司不可撤銷地同意香港的法院對解決因本發卡條款、本發卡條款標的事項或構成所產生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或申索(不論是合約或非合約上的爭議或申索)具有專有管轄權。
CS/L430Nov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