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1MA1YT5HL1B
证券代码:300103 证券简称:达刚控股 公告编号:2020-100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江苏鼎竹签订系列合作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签订协议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11 月 10 日,公司与江苏鼎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及《出资协议书》,双方拟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并利用各自优势,共同推进江苏省范围内市政道路智慧运维及市政道路工程项目领域的业务合作。
二、合作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鼎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xxxxxxxxxx 00 xxxxx
0000 x
法定代表人:xxx
xx资本:106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9 年 07 月 26 日营业期限: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1MA1YT5HL1B
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技术、网络技术、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家政服务;企业管理服务;企业营销策划;数据处理与存储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供电业务;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消防设施工程施工;网络文化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出版物
互联网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票务代理服务;电子产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文具用品零售;针纺织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艺术品代理;食用农产品零售;日用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停车场服务;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光优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代驾服务;洗车服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寄卖服务;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鼎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的甲方、乙方仅适用该协议内容。 2、合作内容
2.1 由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在南京市设立合资公司,公司名称暂定“江苏达刚智慧运维有限责任公司”(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2.2 乙方负责利用自身优势协助甲方开拓江苏省市场,合资公司或甲方关联公司作为江苏省范围内的市政道路智慧运维及市政道路工程项目领域业务的承接主体。
2.3 甲乙双方将积极在江苏省范围内的市政道路智慧运维及市政道路工程项目领域开展业务合作。
3、整体工作安排
x协议签订且甲方履行完毕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后,甲乙双方应正式执行本
协议的约定工作,开始就具体合作事宜等问题进行商谈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本协议约定有序开展工作。
4、违约责任
x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约,任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5、其他事项
x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履行完毕相应审批程序之日起生效。
(二)《出资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甲方: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江苏鼎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协议书》中的甲方、乙方仅适用该协议内容。
2、甲乙双方拟共同出资成立“江苏达刚智慧运维有限责任公司”(暂定)
(公司名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3、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3.1 名称:江苏达刚智慧运维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3.2 注册地址:南京市。
3.3 经营范围: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 值在 1.5 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项目管理;技术开发、推广;技术咨询及服务;道路检测评价;劳务服务;物业管理;市政设施、公路设施管理养护;市政、公路、桥梁工程检测和实验;水质检测;设计、代理、发布广告;工程勘测;城市园林绿化及设计;销售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花卉、苗木、草种、植物肥料、植草纤维、交通标识;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机动车停车服务;房屋出租;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4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3.5 各出资人的出资金额、出资方式、持股比例
甲方认缴出资额 275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55%,出资方式为货币。乙方认缴出资额 225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45%,出资方式为货币。
上述信息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4、出资期限:
甲乙双方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人分两期缴纳出资:第一期由甲方在合资公司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缴付 110 万元人民币,乙方在合资公司
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 120 日内一次性缴付 90 万元人民币;第二期由甲方在合资
公司成立满一年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缴付 165 万元人民币,乙方在合资公司成
立满一年之日起 120 日内一次性缴付 135 万元人民币。
5、合资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按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
权。
6、合资公司设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分别由甲方推荐 3 名候选人,乙
方推荐 2 名候选人,由合资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
7、合资公司不设立监事会,设立 1 名监事,由乙方推荐候选人,由合资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
8、合资公司设 1 名总经理、1 名财务负责人,其余岗位根据具体需要设立;其中,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由甲方委派。董事长可兼任总经理。总经理担任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据公司章程授予的职权,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9、违约责任
9.1 各出资人不能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时,应承担违约责任,但不可抗力情形除外。
9.2 甲、乙双方如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及数额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合资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按“逾期未缴纳出资额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一方支付违约金。
10、生效条件
x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自甲方依法履行完毕内部审批手续之日起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系列合作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是公司城市道路智慧运维管理规划在江苏的持续落地。本次协议内容明确了合作方式、合作期限及合作金额等关键条款,有助于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协议双方通过
发挥各自资源和专业优势最终实现合作共赢。
本次协议的签订,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城市道路智慧运维管理业务领域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对深化公司产业布局和落实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具有重要意义。
五、风险提示
1、上述出资协议事项尚需公司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生效,存在不确定风险。
2、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出资协议书》。特此公告。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