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股票简称:中银证券 股票代码:601696.SH
F股票简称:中银证券 股票代码:000000.XX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注册金额 | 人民币 70.00 亿元 (一般公司债 60 亿元,短期公司债 10 亿元) |
本期发行金额 | 不超过 25 亿元(含 25 亿元) |
增信情况 | 无增信 |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 AAA |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 AAA |
信用评级机构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簿记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 明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本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
x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一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1、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
受证券市场行情波动的影响,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9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03.29 亿元、29.76 亿元、71.86亿元及 74.37 亿元。2019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是代理买卖证券客户资金净增加和回购业务资金增加所致。2020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出现较大下降,主要是回购业务和代理买卖证券客户资金导致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同比减少。证券市场走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公司存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波动较大的风险。2021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出现较大增加,主要是回购业务资金增加所致。
2、未来公司金融资产价值可能随着证券市场起伏存在波动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9 月,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分别为 29.08 亿元、32.44 亿元、33.34 亿元和 22.55 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7.98 亿元、8.83 亿元、9.62 亿元和 7.66 亿元。2019 年度,公司证券经纪业务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公司整体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有所增长。 2020 年度,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和证券经纪业务收入较上年大幅增长,公司整体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有所增长。2021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总体增长 2.75%,主要因为 2021 年 A 股市场交投活跃,交易量增长,实现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增长。未来公司金融资产价值随着证券市场起伏存在波动,可能对公司损益、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可能给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的稳定带来潜在风险。
3、公司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
公司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其具体情况详见第五节中“三 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之(八)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二、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重大事项
1、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x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内,若因发行人自身的相关风险或受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
则可能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足额偿付。
2、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期公司债券进行信用评级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级结果反映了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本期债券主要风险为:1、随着国内证券行业加速对外开放引入国际投行参与境内全牌照业务,更多金融机构参与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业务竞争;同时越来越多的券商通过上市、收购兼并的方式增强自身实力,公司需要积极应对面临来自境内外券商、商业银行等不同金融机构的激烈竞争。2、宏观经济总体增速放缓、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增加及证券市场的内在波动性对公司经营稳定性形成了挑战。 3、公司投资银行业务需要关注规模和效益目标的xx;同时在风险可承受前提下,借鉴行业实践尝试多元化的投资策略,稳步提升公司证券自营业务规模,提高对公司营收的贡献。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国际将于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 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根据上市规则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度的债券信用跟踪评级报告。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 起,中诚信国际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中诚信国际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的定期 和不定期跟踪评级,将根据监管要求或约定在中诚信国际网站(xxx.xxxx.xxx.xx)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
3、本期债券符合质押式回购的条件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符合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4、本期债券为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的债券
x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专业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一定的资质条件,相应资质条件请参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目 录
三、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 107
四、本期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140
第六节 发行人信用状况 142
一、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142
二、发行人其他信用情况 144
第七节 增信情况 146
第八节 税项 147
一、增值税 147
二、所得税 147
三、印花税 147
第九节 信息披露安排 149
一、债券信息披露安排 149
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151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 159
一、偿债计划 159
二、偿债基本保障措施 159
三、其他偿债保障措施 161
第十一节 违约事项及纠纷解决机制 163
一、本期债券违约的情形 163
二、违约责任及免除 163
第十二节 持有人会议规则 165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165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全部内容 165
第十三节 受托管理人 180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聘任 180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180
第十四节 发行有关机构 201
一、发行人 201
二、承销机构、簿记管理人 201
三、律师事务所 201
四、会计师事务所 201
五、信用评级机构 202
六、公司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202
七、受托管理人 202
八、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场所 202
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203
十、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的股权关系及其他重大利害关系203第十五节 发行人、主承销商、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205
第十六节 备查文件 243
一、本募集说明书及摘要的备查文件如下: 243
二、查阅时间 243
三、查阅地点 243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词语 | 含义 | |
公司/本公司/发行 人/中银证券 | 指 |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本集团 | 指 |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本次债券 | 指 | x次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70 亿元(含 70 亿元)的公司债券(其中一般公司债发行规模不超过 60 亿元(含 60 亿元),短期公司债发行规模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 |
本期债券 | 指 | x期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25 亿元(含 25 亿元)的公司债券 |
x期发行 | 指 | x期债券的公开发行行为 |
主承销商/受托管 理人/中金公司 | 指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评级机构/中诚信 国际 | 指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律师事务所 | 指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
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安永xx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募集说明书 | 指 | x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制作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募集说 明书》 |
募集说明书摘要 | 指 | x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制作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
公司章程 | 指 |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人民银行 | 指 | 中国人民银行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北交所 | 指 | 北京证券交易所 |
新三板/股转系统 | 指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
证券交易所/交易 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上海证监局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
登记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IPO | 指 | 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 |
词语 | 含义 | |
《管理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 | 指 |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变更和补充 |
《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 | 指 |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持有人会议 规则》及其变更和补充 |
专业投资者 | 指 | 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 者 |
中国银行 | 指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银集团 | 指 | 中国银行及其全部附属机构 |
中银国际控股 | 指 | 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中银国际投资 | 指 | 中银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中银期货 | 指 | 中银国际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
中银资本投控 | 指 | 中银资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中银创富(xx) | x | xxxx(xx)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石油 | 指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中油资本 | 指 |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有限责任公司 |
金融发展基金 | 指 | 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江铜股份 | 指 |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x铜财务 | 指 | 江西铜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联想科技投资 | 指 | 北京联想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云投集团 | 指 | 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通用技术 | 指 |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祥众 | 指 | 上海祥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洋河股份 | 指 |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xx、xxx xx | 指 | 上海xx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后更名为xxxxx企业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 |
达濠市政 | 指 | 汕头市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后更名为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x兴投资 | 指 | x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凯瑞富海 | 指 | 凯瑞富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上海国资 | 指 |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红塔集团 | 指 | 玉溪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后名称变更为红塔烟草(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
国开投 | 指 |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
QFII | 指 | 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
国家工商总局 | 指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
中国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 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 |
中国香港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
工作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
词语 | 含义 | |
交易日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或亿元 |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近三年及 一期 | 指 |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9月 |
报告期各期末/最近三年末及一期末 /近三年末及一期 末 | 指 | 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1-9月 |
x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风险提示及说明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及 2022 年 9 月末,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分别为 483.12 亿元、539.60 亿元、626.72 亿元和 657.36 亿元;公司股东权益合计分别为 127.38 亿元、150.06 亿元、157.09 亿元 163.78 亿元;总负债分别为 355.74 亿元、389.53 亿元、469.63 亿元和 493.58 亿元;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及 2022 年 9 月末资产负债率1分别为 55.53%、50.94%和 52.84%
和 45.85%。
此外,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9 月,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分别为 29.08 亿元、32.44 亿元、33.34 亿元和 22.55 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7.98 亿元、8.83 亿元、9.62 亿元和 7.66 亿元。2019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公司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均有小幅增长,增幅分别为 13.26%、10.61%及 8.84%。未来公司金融资产价值随着证券市场起伏存在波动,可能对公司损益、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可能给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的稳定带来潜在风险。
受证券市场行情波动的影响,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9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03.29 亿元、29.76 亿元、71.86亿元和 74.37 亿元。2019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是代理买卖证券客户资金净增加和回购业务资金增加所致。2020 年同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人民币 73.53 亿元,主要是由于回购业务和代理买卖证券客户资金导致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同比减少。2021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71.86 亿元,同比增加 42.10 亿元,主要是回购业务资金增加所致。证券市场走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公司存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波动较大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投资银行业务、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证券自营业务、期货业务、直接投资业务等,均与证券市场有较强的关联性。公司主要业务
资产负债率计算口径为:资产负债率=(负债总计-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应付货币保证金-应付质押保证金)/(资产总计-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应付货币保证金-应付质押保证金)
对证券市场依赖性较强。当证券市场活跃时,证券市场交易量明显增加,经纪业务收入会明显增加,证券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的盈利可能性也大大增加,投资银行业务也将受到相应的正面影响。当证券市场行情下跌时,经纪业务收入会明显下降,证券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及投资银行业务也将受到相应的负面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截至 2021 年末,国内共有 140 家证券公司,由于传统业务同质化、创新业 务可复制性强,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竞争情况较为严重。此外,持续的行业佣金 战以及互联网金融的影响,倒逼证券公司向互联网经营模式和营销渠道创新转型,给券商传统经纪业务佣金模式带来了较大冲击。面对金融信息化、自由化和国际 化的发展趋势,公司与其他证券公司均承受着前所未有的竞争压力。
在监管机构积极鼓励和大力推进证券行业实施金融创新和业务转型的背景下,由于我国证券市场仍处于发展、规范和转型阶段,受市场成熟度和政策环境的限制,公司在经营决策中可能存在由于金融产品设计不合理、市场预测不准确、风险预判不及时、管理措施不到位、内控措施不健全等原因导致公司业务受损以及市场占有率降低等风险。
(三)管理风险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是证券公司正常经营的重要前提和保证。公司已经在各项业务的日常运作中建立了相应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覆盖了公司决策经营中的各个重要环节。
但由于公司业务处于动态发展的环境中,用以识别、监控风险的模型、数据及管理风险的政策、程序存在无法预见所有风险的可能;同时,任何内部控制措施都存在固有限制,可能因其自身的变化、内部治理结构以及外界环境的变化、风险管理当事者对某项事物的认识不足和对现有制度执行不严格等原因导致相应风险。同时,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能力也受到公司所掌握的信息、工具及技术的限制。若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或程序有任何重大不足之处,则可能导致重大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和洗钱风险。
公司及公司所处行业属于人才密集型,人员流动性较大。骨干人员的变动会对公司经营带来不确定性。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若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公司发生重大资产重组或重要股东发生变更,将会导致公司管理层、管理制度、管理政策不稳定等风险,从而可能会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带来不利影响。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经营范围不断扩大,产品及业务创新不断推出,对公司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来如果公司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速度,存在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不能有效管控的风险。
(四)政策风险
证券行业是受到严格监管的行业,业务经营受到监管政策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严格规制。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和证券行业正处于发展的重要阶段,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稳步发展以及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证券行业的法制环境将不断完善,监管体制也将持续变革。监管政策及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将从长远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但也将对公司所处的经营环境和竞争格局带来影响,给公司的业务开展、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带来不确定性。若公司未能尽快适应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的变化,可能导致公司的经营成本增加、盈利能力下降、业务拓展受限。
此外,若相关的财政、金融政策、行业管理办法以及税收制度、经营许可制度、外汇制度、利率政策、收费标准等发生变化,可能会直接引起证券市场的波动和证券行业发展环境的变化,进而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产生影响,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
(一)本期债券特有的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债券属于利率敏感型投资品种,市场利率变动将直接影响债券的投资价值。由于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品种且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本期债券特有的流动性风险
x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将申请在上交所上市交易。由于具体上市交易事宜需
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持续活跃的交易,从而可能影响债券的流动性,导致投资者在债券转让时出现困难。
(三)本期债券特有的偿付风险
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但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形势及政策、资本市场状况、利率、证券行业发展状况、国际经济金融环境及其他不可控因素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的资金,则可能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时偿付。
(四)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x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尽管在本期债券发行时,公司已经根据现时情况设置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其他偿债保障性措施来最大可能地降低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风险,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由于不可控的市场环境变化导致公司的经营活动没有获得预期的合理回报,公司未来的现金流可能会受到影响。如果公司不能从预期还款来源中获得足额资金,同时又难以从其他渠道筹集偿债资金,则将直接影响本期债券按期付息或兑付。
(五)资信风险
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能够按时偿付债务本息,且公司在近三年与其主要客户发生的重要业务往来中,未曾发生任何严重违约。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公司亦将继续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承诺。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因客观原因导致公司资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进而影响本期债券的本息偿还,将可能使本期债券投资者受到不利影响。
(六)评级风险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发行主体评定的信用等级为 AAA,对本期债券评定的信用等级为 AAA,说明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由于证券行业外部环境和行业特性的影响,证券公司风险状况可能突然改变,信用评级机构在跟踪评级过程中对本期债券的评级级别可能会发生变化,信用级别的降低将会增加债券到期偿付的不确定性,影响投资者的利益。中诚信国 际认为本期债券评级展望稳定,说明中至长期评级大致不会改变。另外,资信评
级机构因为自身评级水平等原因造成信用评级结论与公司及本期债券的实际情况不符,也将直接影响到投资者对本期债券的评价及最终利益。
第二节 发行条款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发行条款
(一)发行人全称: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全称: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
(三)注册文件:发行人于 2021 年 8 月 9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31 号),注册规模为公开发行一年期以上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不超过60 亿元,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面值余额不超过10 亿元。
(四)发行金额: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
(五)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
(六)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七)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在票面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八)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在履行程序合规且报价公允的情况下也可以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
(九)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方式为簿记建档发行。
(十)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代销方式承销。
(十一)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3 年 3 月 21 日。
(十二)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付息,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
(十三)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十四)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4 年至 2026 年间每年的 3 月
2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十五)兑付方式: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
排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十六)兑付金额:本期债券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
本期债券于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十七)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兑付登记日为兑付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相应本金及利息。
(十八)本金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6 年 3 月 21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十九)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二十)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不设定增信措施。
(二十一)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具体信用评级情况详见“第六节 发行人信用状况”。
(二十二)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详见“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二十三)质押式回购安排: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质押式回购。
(二十四)配售规则: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累计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原则上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申购利率相同且在该利率上的所有申购不能获得足额配售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专业投资者优先。在参与簿记建档的有效申购均已配售情况下,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可向未参与簿记建档的专业投资者的网下认购进行配售。发行人和簿记管
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最终配售规则以发行公告为准。
(二十五)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期债券的特殊发行条款无。
三、本期债券发行、登记结算及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1.发行公告日:2023 年 3 月 16 日。
2.发行首日:2023 年 3 月 20 日。
3.发行期限:2023 年 3 月 20 日 2023 年 3 月 21 日。
(二)登记结算安排
x期公司债券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存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本期公司债券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并按照规则要求开展相关登记结算安排。
(三)本期债券上市交易安排
1.上市交易流通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3.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公司债券的交易、质押。
(四)本期债券簿记建档、缴款等安排详见本期债券“发行公告”。四、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 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同意中金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五)同意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共同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1〕2631 号),本次债券注册规模为公开发行一年期以上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不超过 60 亿元,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面值余额不超过 10 亿元。采取分期
发行。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不超过 25 亿元(含 25 亿元),全部为一年期以上公司债券。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不超过 25 亿元(含 25 亿元)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公司补充营运资金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自营业务、各类资本中介型业务(融资融券业务、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报价回购业务等)、符合监管机构规定的各种创新型业务以及其他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管理制度的审批要求,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经发行人董事会或者根据公司章程、管理制度授权的其他决策机构同意,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发行人调整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和偿还债务的具体金额,调整金额在募集资金
总额 70%或 200,000 万以下的,应履行内部程序并及时进行临时信息披露。调整金额高于募集资金总额 70%或 200,000 万,或者可能对债券持有人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应履行内部程序,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在中国银行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开立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接收、
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在利息和本金偿付日之前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公司将组成偿付工作小组,负责利息和本金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具体事务。组成人员包括公司领导以及负责资金管理、信息披露、财务等业务的相关人员,保证本息偿付。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有利于降低公司流动性风险
近年来证券行业蓬勃发展,对资金的需求量较高,公司的流动性压力增大。若本期债券能够成功发行,可以增加公司长期资金来源,有效降低公司流动性压力。
(二)有利于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改善负债结构
公司债券作为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品种,具有一定的成本优势,发行人通过本期发行固定利率的公司债券可获得长期稳定的经营资金,减轻短期偿债压力,有助于一次性锁定较低的融资成本,有利于增加公司盈利水平,使公司获得持续稳定的发展。
七、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本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仅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不用于购置土地,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房地产业务,并将建立切实有效的募集资金监督机制和隔离措施。
发行人承诺,如在存续期间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及时披露有关信息。八、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一致,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债券简称 | 20 中银 F1 | 21 中银 01 |
募集资金总额 | 26 亿元 | 15 亿元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x期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偿还到期的、赎回或回售直接债务融资工具,以及支持融资融券与股票质押回购等资本中介业 务。 |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偿还到期直接债务融资工具。 |
是否与募集说明 | 是 | 是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债券简称 | 20 中银 F1 | 21 中银 01 |
书承诺的用途、使 用计划及其他约定相一致 |
按照核准或约定用途,上述公司债券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或用于偿还借款,以调整公司负债结构和改善财务结构等。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述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已全部按照核准或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
(二)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 8 月 9 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2631 号),中银证券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一年期以上公司债券面值总
额不超过 60 亿元,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面值余额不超过 10 亿元。2021 年 9
月 24 日,发行人成功发行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21 中银 01),发行规模为 15 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该期债券已发行完毕,以上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已全部划入该次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已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完毕,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务。
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规的要求。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 |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文简称 | 中银证券 |
英文名称 | BOC International (China) CO., LTD. |
英文简称 | BOCIC |
法定代表人 | xx |
x册资本 | 人民币2,778,000,000.00元 |
实缴资本 | 人民币2,778,000,000.00元 |
设立(工商注册)日期 | 2002年2月28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36650364G |
企业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
住所(注册地) | xxxxxxxxxxx000xxxxx00x |
办公地址 | xxxxxxxxxxx000xxxxx00、00、00x/北京市西 城区西单北大街000x0x |
xxxx | 000000/100032 |
所属行业 | 资本市场服务业 |
经营范围 |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电话及传真号码 | (021)20328208/(021)58883554 |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其职位 与联系方式 | xxx/董事会秘书/021-20328000 |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 |
公司电子信箱 |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中银证券系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2]19 号)批准,于 2002 年 2 月 28 日成立,成立时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15 亿元。其中:中银国际控股以港币出资,折合人民币 7.35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49%;中石油以人民币现金出资 3.15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21%;国开投以人民币现金出资 1.8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12%;通用技术以人民币现金出资
0.9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6%;红塔集团以人民币现金出资 0.9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6%;上海国资以人民币现金出资 0.9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6%。
2001 年 12 月 11 日,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设立出资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发行人历史沿革事件主要如下:
1、公司设立
中银证券系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2]19 号)批准,于 2002 年 2 月 28 日成立,成立时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15 亿元。其中:中银国际控股以港币出资,折合人民币 7.35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49%;中石油以人民币现金出资 3.15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21%;国开投以人民币现金出资 1.8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12%;通用技术以人民币现金出资
0.9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6%;红塔集团以人民币现金出资 0.9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6%;上海国资以人民币现金出资 0.9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6%。
2001 年 12 月 11 日,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设立出资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2、历次股权变更情况
(1)“一参一控”股权变更阶段
2008 年 3 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证券公司控制关系的认定标准及相关指导意见》,明确证券公司及其股东必须符合“一参一控”政策。为满足上述监管要求,公司原股东国开投、红塔集团和上海国资对其所持公司股权进行了处置,由此公司股权进行了两次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①2010 年 12 月股权变更
2009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通过《关于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转让中
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决议》,同意国开投将其在中银证券的全部 12%
的股权在相关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
2010 年 2 月 3 日,国开投与联想科技投资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暨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2%股权之股权转让合同》及《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2%股权之股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由联想科技投资受让国开投持有的公司
12%的股权。
2010 年 11 月 19 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变更持有 5%以上股权的股东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660 号),核准联想科技投资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资格,并对联想科技投资受让公司 12%股权无异议。
2010 年 12 月,公司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②2011 年 11 月股权变更
2009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通过《关于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决议》,同意红塔集团将其在中银证券的全部 6%的股权在相关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
2010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通过《关于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转让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决议》,同意上海国资将其在中银证券的全部 6%的股权在相关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
2011 年 1 月 24 日,红塔集团与云投集团签署《产权交易协议暨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由云投集团受让红塔集团所持有的公司 6%的股权。
2011 年 2 月 22 日,上海国资与云投集团签署《产权交易协议暨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由云投集团受让上海国资所持有的公司 6%的股权。
2011 年 7 月 14 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 5%以上股权的股东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100 号),核准云投集团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资格,并对云投集团受让公司 12%股权无异议。
2011 年 11 月,公司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增资扩股阶段
2013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通过《关于引进投资者和增加注册资本
的报告的决议》,同意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工作,股东由原来的 5 家增至 12 家。
除 5 家原股东外,新增股东为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铜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联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汕头市达壕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万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3 年 12 月 4 日,根据上海证监局沪证监机构字[2013]331 号文《关于核
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核准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 1,500,000,000 元变更为 1,979,166,666.66 元。
2013 年 12 月 16 日,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增资事宜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2013 年 12 月,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14 年 11 月 17 日,2014 年第四次股东会(临时)会议同意公司从资本公
积中转增人民币 520,833,333.34 元至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由 1,979,166,666.66
元变更为 2,500,000,000.00 元,本次为各股东同比例增资。
2014 年 11 月,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增资事宜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2015 年 3 月,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3)联想科技投资受让股权
0000 x 0 x 0 x,0000 x第二次股东会(临时)会议同意北京联想科技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4.99%的股权转让给凯瑞富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4.10%的股权转让给上海祥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5 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变更。
(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划转股权
0000 x 0 x 0 x,0000 x第六次股东会(临时)会议同意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 15.92%的股权无偿划转至中国石油集团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2 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变更。
(5)上海联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划转股权
2017 年 8 月 4 日,2017 年第四次股东会(临时)会议同意上海联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公司 2.11%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上海xxxx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变更。
(6)凯瑞富海所持限售流通股公开拍卖
2020 年 7 月,公司原股东凯瑞富海所持公司 124,750,000 股限售流通股被公开拍卖,由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平阳意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xxx、郎泳、xx、xxx、x凡等 7 家股东拍得,并于 2020
年 9 月办理完成变更登记手续。
3、公司名称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及 2017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五次股东会会议审议批准的《关于中银国际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及根据 2017 年 12 月 18 日发
起人协议和章程的规定,全体发起人以发行人经审计的 2017 年 3 月 31 日净资产
人民币 10,375,676,155.98 元(即原公司 2017 年 3 月 31 日账面净资产人民币
10,552,989,911.29 元,扣除 2016 年度利润分配人民币 177,313,755.31 元后的净资
产),按照 1:0.240948 的比例折合股份 2,500,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余额中人民币 1,717,316,981.49 元为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 17,020,687.36 元
为其他综合收益,以及人民币 6,141,338,487.13 元转作资本公积。本次注册资本变更业经安永xx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安永xx(2017)验字第 60620149_B01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36650364G)。公司中文名称由“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公司上市情况
2020 年 2 月,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8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8,000,000 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由 2,500,000,000 元增至 2,778,000,000 元。本次注册资本变更业经安永xx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安永xx(2020)验字第 60620149_B01 号验资报告。2020 年 4 月,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证照编号:00000002202004030021),注册资本变更为 277,800 万元。
发行人于 2020 年 2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 000000.XX。
(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的重大资
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形。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一)股权结构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股权结构图如下: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 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 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 司 | 928,421,054 | 33.42 | 928,421,054 | 无 | 0 | 国有法人 |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有 限责任公司 | 397,894,737 | 14.32 | 397,894,737 | 无 | 0 | 国有法人 |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 司 | 130,481,174 | 4.70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 限公司 | 78,947,368 | 2.84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 | 76,235,482 | 2.74 | 0 | 质押 | 26,670,000 | 国有法人 |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 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66,126,711 | 2.38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 金(有限合伙) | 43,563,409 | 1.57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 法人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华润信托·恒嘉 1 号集合资金 信 托计划 | 38,000,000 | 1.37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 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 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上海祥众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36,800,503 | 1.32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 法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 34,616,035 | 1.25 | 0 | 无 | 0 | 其他 |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130,481,174 | 人民币普通股 | 130,481,174 | |||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 78,947,368 | 人民币普通股 | 78,947,368 | |||
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76,235,482 | 人民币普通股 | 76,235,482 | |||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 任公司 | 66,126,711 | 人民币普通股 | 66,126,711 | |||
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43,563,409 | 人民币普通股 | 43,563,409 |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华润信托·恒嘉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38,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8,000,000 | |||
上海祥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6,800,503 | 人民币普通股 | 36,800,503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 | 34,616,035 | 人民币普通股 | 34,616,035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 x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6,712,299 | 人民币普通股 | 26,712,299 | |||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 产品 | 25,831,011 | 人民币普通股 | 25,831,011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明 | 不适用 | |||||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 明(如有)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上述股东中的 A 股股东信用证券账户持有证券数为 0;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悉上述股东参与融 资融券及转 融通业务的其他情况。 |
(二)持股比例超过 5%的主要股东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股比例超过 5%的主要股东情况如下:
(1)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名称 | BOC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名称 | BOC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公司编号 | NO.649458 |
注册办事处地址 | 26/X, Xxxx xx Xxxxx Xxxxx, 0 Xxxxxx Xxxx, Xxxxxxx,Xxxx Xxxx |
已发行股本 | 455,000,000 美元 |
企业类型 | 有限公司 |
经营范围 | 证券交易、就证券提供意见、期货合约交易、就期货合约提供意见、就机构融 资提供意见以及提供资产管理等。 |
成立日期 | 1998 年 7 月 10 日 |
(2)中国石油集团资本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 |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有限责任公司 |
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 号楼 19 层 1902 室 |
注册资本 | 2,339,871.001986 万元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法定代表人 | xxx |
x营范围 |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顾问;物业管理;出租自有办公用房;企业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 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成立日期 | 1997 年 5 月 27 日 |
营业期限 | 1997 年 5 月 27 日至长期 |
(三)发行人第一大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中银国际控股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数额为928,421,0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42%,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中银国际控股于1998年7月10日在中国香港注册成立,发行股本4.55亿美元,业务范围为证券交易,就证券提供意见、期货合约交易,就期货合约提供意见,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以及提供资产管理等。
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千港元
项目 |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
资产总计 | 95,992,571 |
负债合计 | 73,212,126 |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合计 | 22,348,752 |
项目 |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2,780,445 |
项目 | 2021 年度(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5,271,591 |
净利润(含少数股东权益) | 1,612,181 |
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千港元
项目 | 2022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计 | 82,862,581 |
负债合计 | 60,800,308 |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合计 | 21,653,74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2,062,273 |
项目 | 2022 年 1-9 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2,865,119 |
净利润(含少数股东权益) | 535,984 |
中银国际控股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存在争议的情况。中银国际控股持有发行人股权的不存在受限事项。
中国银行持有中银国际控股100%股权,为中银国际控股的控股股东,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12年,注册资本为29,438,779.1241万元人民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商业银行业务、投资银行及保险业务。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存在争议的情况。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
资产总计 | 267,224.08 |
负债合计 | 243,718.55 |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合计 | 22,251.53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3,505.53 |
项目 | 2021 年度(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6,055.59 |
净利润 | 2,273.39 |
单位:亿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 2022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计 | 286,392.87 |
负债合计 | 261,203.29 |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合计 | 23,822.7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5,189.58 |
项目 | 2022 年 1-9 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4,678.18 |
净利润 | 1,810.17 |
(四)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定义的实际控制人。四、发行人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主要子公司情况
1、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情况
序号 | 子公司 | 子公司类型 | 主要经营地/注册地 | 注册资本 | 实收资本 | 业务性质及经营范围 | 持股比例 及表决权比例 |
1 | 中银国际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上海 | 人民币 3.5 亿元 | 人民币 3.5 亿元 | 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及资产管 理 | 100% |
2 | 中银国际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 | 有限责 任公司 | 中国上海 | 人民币 6.0 亿元 | 人民币 6.0 亿元 | 投资管理、股权投 资、投资咨询 | 100% |
3 | 中银创富(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上海 | 人民币 1 千万元 | 人民币 1 千万元 | 股权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和投资咨询 | 100% |
4 | 苏州盛璟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 有限责 任公司 | 中国苏州 | 人民币 100 万元 | 人民币 100 万元 | 股权投资、投资管 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 75% |
5 | 苏州中赢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苏州 | 人民币 100 万元 | 人民币 100 万 元 | 投资管理咨询、股权投资咨询、资产 管理 | 51% |
6 | 苏州中荣嘉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苏州 | 人民币 200 万元 | 人民币 120 万 元 | 创业投资管理业务、创业投资 | 60% |
7 | 中银资本投资控 | 有限责 | 中国北京 | 人民币 | 人民币 | 实业投资(涉及外 | 100% |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下列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已合并子公司:
序号 | 子公司 | 子公司类型 | 主要经营地/注册地 | 注册资本 | 实收资本 | 业务性质及经营范围 | 持股比例及表决权 比例 |
股有限公司 | 任公司 | 17.0 亿元 | 2.0 亿元 | 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项目除 外)、股权投资、 投资管理 |
2、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
截至最近一年末,发行人主要子公司 3 家,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企业名称 | 主要营业收入板块 | 持股比例 | 资产 | 负债 | 净资产 | 收入 | 净利润 | 是否存在 重大增减变动 | |
1 | 中银国际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 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 资产管理。 | 100% | 97.19 | 91.20 | 5.99 | 1.99 | 0.56 | 是 |
2 | 中银国际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管理,股权 投资,投资咨询 | 100% | 9.12 | 0.20 | 8.91 | 1.09 | 0.78 | 是 |
3 | 中银资本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 | 实业投资;股权 投资;投资管理。 | 100% | 2.31 | 0.11 | 2.20 | 0.33 | 0.20 | 是 |
3、发行人主要子公司相关财务数据增减变动的情况
(1)中银国际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2020年末及2021年末,该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
资产总计 | 971,913.09 | 674,563.20 |
负债合计 | 912,046.70 | 620,307.4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9,866.39 | 54,255.74 |
项目 | 2021 年度(经审计) | 2020 年度(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9,858.80 | 13,105.52 |
净利润 | 5,610.65 | 3,061.35 |
截至2021年末,中银期货资产总计增幅为44.08%,负债合计增幅为47.03%,主要由于2021年期货市场交易活跃,行情较好,存放在交易所的应收货币保证金增加,另客户资金存款受具体时点业务规模的影响,货币资金较2020年增加,资产总计增加;由于期货市场行情较好,客户交易活跃,因此客户存放的货币保证
金增加,负债总计增加。营业收入增幅较上年为51.53%,净利润增幅较上年同期为83.27%,主要由于2021年各交易所上调手续费返还比例,期货交易所手续费返还收入增加;另2021年总体累计成交量较上年同期上涨,且农产品期货市场行情较好,客户交易活跃,交易手续费净收入增加。
(2)中银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2020年末及2021年末,该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
资产总计 | 91,161.67 | 81,802.21 |
负债合计 | 2,017.49 | 317.91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89,144.18 | 81,484.30 |
项目 | 2021 年度(经审计) | 2020 年度(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0,941.99 | 6,133.95 |
净利润 | 7,787.24 | 4,267.13 |
截至2021年末,中银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债增幅为534.61%,主要由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导致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幅为78.38%,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幅为82.49%,主要是因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导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增加。
(3)中银资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末,中银资本投控尚未开展业务。
截至2021年末,中银资本投控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
资产总计 | 23,123.87 |
负债合计 | 1,149.9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1,973.89 |
项目 | 2021 年度(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3,260.04 |
净利润 | 1,973.89 |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持股比例大于 50%但未纳入合并范围的持股公司;发行人不存在持股比例小于 50%但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二)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最近一年末,发行人不存在重要的参股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等情况
(一)治理结构、组织机构设置及运行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图如下:
发行人的治理结构、组织机构设置情况及运行情况如下:
股东大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各股东根据出资比例行使股东权利。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管理层组成的健全、完善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完整的议事、决策、授权、执行的公司治理体系,并形成了前中后三线职能部门相互独立、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组织机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裁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公司治理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规范和完善了公司的治理结构。董事会设立了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工作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和管理制度,有效增强了
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1、股东大会制度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下列职权:
(1) 决定公司的总体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 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包括现任董事、监事的连选),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 审议和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 审议和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 审议和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 审议和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 对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 对公司业务合并、整合或兼并、其他业务联合,出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公司全部或实质上所有资产,以及公司的任何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或清算作出决议;
(10) 修改公司章程;
(11) 审议和批准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批准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
(12) 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3) 审议批准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4)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15)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6)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17) 审议适用法律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不得为股东或者股东的关联人提供融资或担保,但公司依照规定为客户提供融资融券除外。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 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 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4)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5)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6)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董事会和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向股东大会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在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等方面按照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
2、董事会制度及运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由14名董事组成,中银国际控股提名
5名,其他股东提名4名,独立董事5名。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3%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但提名的人数和条件必须符合法律和章程的规定,且不得多于拟选任的人数。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连任不得超过六年。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执行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执行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独立董事不得在公司担任董事外的职务,不得与公司及公司股东存在可能妨碍其做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公司任免董事应当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中,对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方式、提案的提出与征集、通知及会前沟通、出席、召开、表决、决议和会议记录以及决议的执行和反馈等事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自公司设立以来,公司董事会一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
3、监事会制度及运行情况
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监事为公司员工代表监事,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公司任免监事应当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其中,对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方式、通知、出席、议事方式、决议等事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自公司设立以来,公司监事会一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
4、执行委员会制度及运行情况
公司设立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由执行总裁、副执行总裁、风险总监、审计总监、研究总监、财务总监、资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由公司董事会任命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含合规总监)组成。执行委员会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决策,设有专业委员会,主要包括风险管理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数字金融委员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证券投资决策委员会、股权投资委员会、机构业务销售委员会、财富管理委员会、财务审查委员会、大额采购评审委员会、投资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基金投顾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等。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执行委员会由xxx生、xxx生、xxxxx、xxxx生、xxx生、xxxx、xxxxx、徐高先生、xxxxxx 9 名委员组成,其中,执行委员会主席由执行总裁xxx生担任。
5、独立董事制度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独立董事不得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职务,不得与公司及公司股东存在可能妨碍其做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的,公司应当及时解聘。独立董事在任期内辞职或者被免职的,独立董事本人和公司应当分别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和股东大会提交书面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具有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诚信地履行职责,对公司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公司发展等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和发表独立意见,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6、董事会秘书制度及运行情况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根据公司章程及适用法律法规负责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筹备、文件的保管以及股东资料的管理,按照适用法律规定或者根据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股东等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要求,依法提供有关资料,办理信息报送或者信息披露事项,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设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公司董事会秘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其职责,认真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协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处理公司相关信息披露及其他日常事务。
(二)内部管理制度
1、会计核算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制定公司会计制度、会计核算办法、会计核算流程和会计岗位职责要求,针对各业务风险点建立了严密的会计控制系统。在会计核算工作中,严格执行新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制度,审慎计量资产负债,合理确认收入,准确归集成本费用,确保会计信息的及时、准确、完
整。
2、财务管理
此外,公司形成了较完备、系统的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建立了货币资金、往来结算、自营投资、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营业收入、成本费用、盈利分配、财务报告等主要经济事项的管理制度,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公司还根据财务管理工作内容和特点制定了资金收付、会计核算操作流程,明确操作标准和风险控制措施,防范财务风险;严格按照不相容职责分离原则进行岗位设置、界定岗位职责,明确各岗位职责并发挥相互制衡作用;公司建立了会计电算化管理体系,严格区分授权和执行职能,加强会计系统用户管理、授权、密码控制、系统日志等重要环节控制。
公司在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财务收支授权审批制度等的基础上,为加强公司财务决策管理,规范财务决策行为,成立了财务审查委员会,对重大资本性支出、费用支出及重要财务事项实行集中采购、公开招标、多方位评审、民主决策以及公司领导联签制度,进一步提升了财务决策约束机制;公司实行全辖集中统一的财务管理模式和财务主管委派制度,公司财务部负责分支机构财务主管的任免和考核,对分支机构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有效的管理。
3、关联交易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人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充分保障公司股东、公司客户及公司自身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其他可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文件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程序作了明确规定。
4、内部监督体系
公司建立健全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内部控制部门等组成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内部监督体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助董事会独立地审查公司财务状况、内部监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结果进行审查和监督。监 事会负责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进
行监督,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公司风险管理部、内控与法律合规部和审计部等内部控制部门分工协作,对各项业务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报告期内,公司对业务部门、分支机构的内控检查未发现重大违规事项,业务部门及分支机构总体上能够严格执行既定的规章制度,较好地控制了风险。
5、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明确“董事会及其风险控制委员会、监事会、管理层(执行委员会)及其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部门、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子公司履行风险合规管理职责的团队或岗位”的风险管理多层级矩阵式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实现风险管理全覆盖。
公司围绕自身风险管理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建立了内部控制三道防线,分别由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法律合规和风险管理部门、审计部构成,第一道防线由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组成,第一道防线的主要负责人是内控第一责任人;第二道防线由内控与法律合规部、风险管理部等组成,履行对第一道防线的再监督职责,负责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检查评估,负责识别、计量、监督和控制风险。第三道防线由审计部构成,履行内部控制的监督职能,负责对内部控制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内部审计。
制度体系方面,公司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政策-各类型风险管理指引-各项业务风险管理办法或细则”三个层级的全面风险管理制度体系。2022年,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变化,修订了《全面风险管理政策》《公司市场风险管理指引》
《公司信用风险管理指引》《公司操作风险管理指引》《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指 引》《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办法》等各类型风险管理制度。根据绿色金融管理要求,公司制定了《公司环境(气候)、社会与治理风险管理办法》,落实在绿色金融 方面的管理要求和对外承诺。在上述各类指引的基础上,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变化 不定期修订各项业务的风险管理制度,公司已建成较为完整的风险管理制度体系。
6、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加大对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和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委任了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和处理投资者关系;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发行人将在发行成功后的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3 个月内和每一会计年
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分别在上交所网站专区或上交所认可的其他方式披露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和本年度中期报告。
(三)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相互独立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与主要股东完全独立,具备完整独立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1、资产独立
x公司是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而来,原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由公司依法承继。公司拥有开展证券业务所必备的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相关资产,包括房产、交易席位、经营许可证、域名等。公司对所有资产拥有控制权和支配权,不存在本公司主要股东违规占用本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2、人员独立
x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依合法程序选举或聘任,不存在股东干预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已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形。公司执行总裁、副执行总裁、董事会秘书、稽核总监、风险总监、合规总监、投资银行板块管理委员会主席、信息管理委员会主席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公司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公司财务人员未在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3、财务独立
x公司设置了独立的财务部门,根据现行会计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财务管理规定等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独立、完整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做出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支、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在银行独立开设账户,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结算,未与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4、机构独立
x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并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建立了健全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公
司不存在与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混同、合署办公的情形。
5、业务独立
x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同时,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中银期货从事期货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中银国际投资从事私募投资基金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中银资本投控从事另类投资业务。
本公司业务独立于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四)信息披露事务相关安排
具体安排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 信息披露安排”。六、发行人的董监高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表:
姓名 | 现任职务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任期起始日期 | 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 章程相关要 求 | 是否存在重大违纪违法情况 |
x x | x事长 | 女 | 1973 年 7 月 | 2022 年 4 月 20 日 | 是 | 否 |
x x | x事 | 男 | 1972 年 10 月 | 2022 年 12 月 30 日 | 是 | 否 否 |
执行总裁 | 2022 年 11 月 15 日 | |||||
xxx | x事 | 男 | 1981 年 10 月 | 2021 年 9 月 15 日 | 是 | 否 |
文 x | 董事 | 女 | 1978 年 11 月 | 2020 年 6 月 29 日 | 是 | 否 |
x x | 董事 | 男 | 1971 年 2 月 | 2011 年 12 月 26 日 | 是 | 否 |
赵雪松 | 董事 | 男 | 1967 年 7 月 | 2018 年 5 月 3 日 | 是 | 否 |
xxx | xx | x | 1972 年 3 月 | 2021 年 3 月 8 日 | 是 | 否 |
xxx | 董事 | 男 | 1963 年 5 月 | 2014 年 12 月 26 日 | 是 | 否 |
xxx | x事 | 男 | 1980 年 9 月 | 2020 年 6 月 29 日 | 是 | 否 |
姓名 | 现任职务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任期起始日期 | 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 章程相关要 求 | 是否存在重大违纪违法情况 |
x x | x立董事 | 男 | 1962 年 10 月 | 2020 年 3 月 26 日 | 是 | 否 |
xxx | x立董事 | 男 | 1966 年 6 月 | 2018 年 10 月 24 日 | 是 | 否 |
x x | x立董事 | 男 | 1957 年 5 月 | 2018 年 10 月 24 日 | 是 | 否 |
x x | x立董事 | 女 | 1958 年 11 月 | 2021 年 3 月 8 日 | 是 | 否 |
x x | x立董事 | 女 | 1967 年 9 月 | 2021 年 3 月 8 日 | 是 | 否 |
x x | x事会主席 | 男 | 1973 年 4 月 | 2022 年 6 月 28 日 | 是 | 否 |
x x | x事 | 男 | 1974 年 5 月 | 2014 年 5 月 9 日 | 是 | 否 |
x x | x工监事 | 女 | 1982 年 4 月 | 2022 年 12 月 23 日 | 是 | 否 |
x x | x工监事 | 女 | 1974 年 8 月 | 2022 年 12 月 23 日 | 是 | 否 |
x x | x执行总裁 | 男 | 1970 年 4 月 | 2016 年 6 月 15 日 | 是 | 否 |
xxx | x务总监 | 男 | 1963 年 3 月 | 2022 年 5 月 10 日 | 是 | 否 |
xx国 | 稽核总监 | 男 | 1966 年 7 月 | 2016 年 6 月 15 日 | 是 | 否 |
x x | x息管理委员 会主席 | 男 | 1972 年 9 月 | 2019 年 9 月 17 日 | 是 | 否 |
x x | xxx监 | 男 | 1980 年 11 月 | 2020 年 2 月 27 日 | 是 | 否 |
徐 高 | 研究总监 | 男 | 1977 年 9 月 | 2021 年 8 月 24 日 | 是 | 否 |
xxx | 财务总监兼董 事会秘书 | 男 | 1974 年 12 月 | 2022 年 5 月 10 日 | 是 | 否 |
xxx | 资管总监 | 男 | 1976 年 7 月 | 2021 年 8 月 24 日 | 是 | 否 |
xx | x席科学家 | 男 | 1976 年 10 月 | 2022 年 5 月 10 日 | 是 | 否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涉嫌重大违纪违法处理。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工作经历
1、董事
xx女士,博士、中国人民银行博士后。1999 年 7 月至 2009 年 9 月,就职于中国银行总行,历任中国银行总行法律事务部制度协议处干部、资产保全部业务一处干部、副处长、基金托管部高级合规官、金融市场总部主管。2009 年 9
月至 2013 年 8 月,就职于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助理执行总裁、副执行
总裁。2013 年 8 月至 2014 年 12 月,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省监管
局挂职,任副巡视员。2014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0 月,任公司执行总裁、董事。
2020 年 10 月至 2022 年 4 月,任公司党委书记、执行总裁、董事。2022 年 4 月
至 11 月,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执行总裁。2022 年 11 月起至今,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xxx生,硕士。1998 年 7 月至 2011 年 7 月,就职于中国银行总行,历任中国银行信贷业务部公司业务二处干部、公司业务部尽职调查处副处长、公司业务二处副处长、高级客户经理、主管、公司金融总部主管、助理总经理。2011年 7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助理执行总裁。2014 年 7 月至
2022 年 8 月,历任中国银行公司金融部副总经理兼雄安新区战略实施办公室常
务副主任、首席客户经理等职务。2022 年 8 月至 11 月,任公司党委副书记。2022
年 11 月至 12 月,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总裁。2022 年 12 月起至今,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总裁、董事。
xxxx生,硕士。曾任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人事教育处科员、人力资源部绩效与领导力团队主管、招聘与配置团队主管、副总经理,中国银行大连市分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营业部总经理,中国银行大连市沙河口支行党委书记、行长。现任中国银行总行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2021年 9 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
文兰女士,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澳洲注册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曾任中国银行总行财务管理部科员、高级经理、副主管、主管,中国银行xx分行财务管理部部门总经理,中国银行布里斯班分行行长,中国银行总行财务管理部助理总经理。现任中国银行总行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2020 年 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xx先生,博士。曾任中国银行总行公司业务部业务四处主任科员、公司业务部网上银行处副处长、公司业务部网上银行处处长、电子银行部副总经理,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副行长。现任中银国际控股副执行总裁。2011 年 12 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
赵雪松先生,硕士,正高级会计师。曾任大连京大油田化学开发公司会计,中国石油化学有限公司财务处干部、财务处负责人、财务部经理(副处级)、副总经理兼财务处长(正处级),中石油财务资产部干部,商业储备油分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资产部资金处处长、财务资产部副总会计师,中石油资金部副总会计师,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 年 5 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
xxxxx,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南方石油勘探开发公司财务部成本会计,xx大尼罗公司财务部资金主管,南方石油勘探开发公司财务部成本预算主管,中油国际(尼罗)有限责任公司高级主管、财务资产部经理、总会计师,中国石油国际勘探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与资本运营部会计管理中心会计核算分部经理、财务与资本运营部副主任,中石油国际投资(澳大利亚)公司总会计师,中石油尼罗河地区(尼罗河公司)总会计师,中国石油集团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21 年 3 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
xxx先生,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人事处干部管理科员,江苏新思达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建设银行苏州分行行长助理,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建设银行南京分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现任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裁。2014 年 12 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
xxxx生,硕士,高级会计师。xxx铜材料设备公司财务部科员,在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预算分析板块,历任科员、负责人、经理,在江西铜业集团银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历任副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在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历任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总裁。现任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江西铜业集团产融控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2020 年 6 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
xxx生,博士。曾任山东省兖州煤业集团会计,财政部会计司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部经纪公司监管处副处长、处长、交易所监管处处长,大连商品交易所副总经理,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副主任,北京xxx略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顾问。现任北京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 年 3 月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xxxx生,硕士。曾任四川锅炉厂助理工程师,清华大学助理研究员,State Street Bank & Trust 驻北京办事处首席代表,建设银行董事,深交所副总经理,大连万达(上海)金融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副总裁、投资公司首席执行官,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East Stone
Acquisition Corporation CEO。现任深圳前海东方弘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 NWTM Inc 独立董事。2018 年 10 月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xxx生,学士,副研究员。曾任招商银行杭州分行办公室主任兼营业部总经理、行长助理、副行长,招商银行南昌支行行长,招商银行南昌分行行长,招商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行长助理、副行长,招银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和招银云创(深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尚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2018 年 10 月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xxx士,博士,研究员、博导。曾任郑州大学经济法系讲师,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副处长,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处长,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中国人民银行参事。2020 年 12 月退休。2021 年 3 月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xxx士,博士,研究员。曾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昆明分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外资金融机构管理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部、市场部,历任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副主任。现任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2021年 3 月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
xxx生,博士,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财务资产部会计处干部、会计处高级主管、资产处副处长、资金处副处长,资金部投融资处副处长,中国石油集团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发展研究部负责人、总经理,中国石油集团资本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发展研究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兼风险合规部总经理。2022 年 6 月起至今,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
xxx生,硕士,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曾任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信托部、投资银行部部门经理,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顾问部、投资银行部部门总经理,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总部副总经理,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上海金浦健服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2014 年 5 月起至今,任公司监事。
xxx士,硕士。曾任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合规管理总部副总经理。2020 年 8 月起至
今,就职于中银证券,现任内控与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2022 年 12 月起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xxx士,硕士。曾任上海银行总行证券营业部柜员,东方证券经纪业务总部客服中心主管。2008 年 3 月起至今,就职于中银证券,历任零售板块客服中心负责人,现任运营管理总部助理总经理。2022 年 12 月起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xxx生简历见前述公司董事部分。
xxx生,硕士,中级经济师。曾任中国银行江苏省南通分行海门支行科员、科长,中国银行江苏省南通分行通州支行行长助理,中国银行江苏省南通分行启东支行副行长,中国银行xxxxxxxxxxxxx,中国银行江苏省淮安市分行副行长,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中国银行江苏省宿迁分行行长,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个人金融部总经理,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2016 年 4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执行总裁。
xxxxx,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管理司副主任科员,中国银行西安市分行副主任科员、科长、副处长,中国银行港澳管理处经理,中银国际控股执行董事,中银国际控股北京代表处执行董事。2002 年 2 月起至今,历任公司资金部、风险管理部、人力资源部主管、风险总监兼合规总监,风险总监,现任公司业务总监。
xx国先生,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锦州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预算员、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秘书,中石油副处长、处室负责人、专职监事。2015 年 6 月起至今,曾任公司稽核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稽核总监。
xxx生,学士。曾任上海中达斯米克电器电子有限公司工程师,上海xx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软件开发工程师,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总部电脑工程部副总、网上经纪公司(筹)技术部总经理、信息技术部技术管理部总经理,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开发部总经理、首席信息官。2019 年 9 月起至今,担任公司信息管理委员会主席。
亓磊先生,硕士。曾就职于福州电业局,后曾任上海证监局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富国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负责人。2017 年 10 月起至
今,历任公司内控与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风险合规管理板块总经理,现任公司合规总监兼公司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合规负责人。
徐高先生,博士。曾任世界银行中国和蒙古局经济学家,瑞银证券高级经济学家,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2019 年 5 月起,历任公司首席经济学家、总裁助理兼首席经济学家,现任公司研究总监。
xxx先生,硕士。曾x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招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项目经理,中银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2012 年 12 月起,历任公司企业融资部团队主管,股权融资一部总经理、总裁助理、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xxxxx,硕士。曾任中国银行总行金融市场总部交易员、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团队主管,中国银行上海分行浦东开发区支行副行长,中国银行总行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主管,中融汇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友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2019 年 1 月起,历任公司资产管理板块总经理、总裁助理兼资产管理板块总经理,现任公司资管总监。
xxx生,硕士。曾任北京和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研发经理、百度网页搜索部主任研发架构师、百度糯米主任研发架构师、百度(度小满)金融首席架构师。2020 年 1 月加入我司,历任信息科技板块联席总经理,现任公司首席科学
家。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职务 | 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 的职务 | 任职起始日期 |
董事 | xx | 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副执行总裁 | 2011 年 7 月 |
xxx | 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总裁 | 2010 年 1 月 | |
xxx |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副总会计师 | 2021 年 12 月 | |
监事 | xx | x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副总裁 | 2015 年 11 月 |
1、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如下:
注:公司股东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为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基金。
2、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如下:
职务 | 任职人员 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董事 | xx | 中银资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xxx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 | |
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董事 | ||
文兰 | 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董事 | |
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 | ||
xx | 中银国际杠杆及结构融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
BOC International (USA) Holdings Inc. | 董事 | ||
BOC International (USA) Inc. | 董事 | ||
Bank of China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 董事 | ||
Bank of China International (UK) Limited | 董事 | ||
中银国际代理人有限公司 | 董事 | ||
中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 | 董事 | ||
中银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
中银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
BOCI Investment Limited | 董事 | ||
中银国际金融产品有限公司 | 董事 | ||
中国银行扶贫助学慈善基金有限公司 | 董事 | ||
BOC International (Singapore) Pte. Ltd. | 董事 | ||
中银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 董事 | ||
中银国际研究有限公司 | 董事 | ||
赵雪松 | 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
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
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郭旭扬 | 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 总会计师 | |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董事 | ||
xxx | 上海金浦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上海远见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
上海卓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上海万仞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上海远见实业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
上海谦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金浦新潮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上海金浦健服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职务 | 任职人员 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上海金浦智能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
上海金浦新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上海金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上海金浦城市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 董事长 | ||
上海金浦欣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上海金浦医疗健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 董事长 | ||
上海金浦鲲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上海金浦科创动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金浦创新消费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上海金浦科创未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法人代表、执行董事 | ||
金浦地素(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 董事长 | ||
上海黎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
上海远见未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xxx | 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 金融事业部总裁 | |
江西铜业集团产融控股有限公司 | 法人代表、董事长 | ||
深圳江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董事 | ||
江西铜业集团(贵溪)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法人代表、执行董事 | ||
xx | x京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国新国政基金(原华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xx马 | 深圳前海东方弘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合伙人 | |
河南赛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NWTN Inc | CEO | ||
云游控股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xx | xxx行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尚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外部监事 | ||
xx | x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 | 副院长 | |
监事 | xx | x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 董事 |
xx | x海金浦健服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
上海银骋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
上海九悦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职务 | 任职人员 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健医信息科技(xx)xxxxxx | xx | ||
xx(xx)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淄博莲池妇婴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
联合丽格(北京)医疗美容投资连锁有限公 司 | 董事 | ||
嘉善马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
杭州溢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监事 | ||
上海远见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
上海银骋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
首颐医疗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
重庆巨辉广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北京至真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
北京新里程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
重庆金浦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
上海凯岳健康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
上海黎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上海金淅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
北京国科新里程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
上海富聪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重庆康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
重庆北安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
平潭尚信数字益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 表 | ||
上海碧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
高级管理人员 | 赵向雷 | 中银国际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中银资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
亓磊 | 中银资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合规风控负责人 | |
中银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
xxx | 中银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和债券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因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获得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公司债券。七、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经营范围及业务资格
序 号 | 资格类型 | 资质文件名称 | 资质文件编号 | 核准/备案机 构 |
1 | 债券自营业务 | 《关于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从事 债券自营业务的批复》 | 证监机构字 〔2002〕274 号 | 中国证监会 |
2 |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 员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 8 家证券公司成为全国银行间同业 拆借市场成员的批复》 | 银复〔2003〕116号 | 中国人民银行 |
3 | 证券投资基金 代销业务 | 《关于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批复》 | 证监基金字 〔2004〕174 号 | 中国证监会 |
4 | 国债买断式回 购业务 | 《关于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符合 国债买断式回购交易参与标准的回函》 | — | 上交所会员 部 |
5 | 网上证券委托 业务 | 《关于第一证券有限公司等五家证券公 司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的批复》 | 证监信息字 〔2004〕2 号 | 中国证监会 |
6 | “上证基金通” 业务 | 《关于同意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开展“上证基金通”业务的函》 | — | 上交所会员 部 |
7 | 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 | 《关于授予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 业务资格的函》 | 中证协函〔2006〕 266 号 | 中国证券业 协会 |
《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证书》 | Z-020 | 中国证券业 协会 | ||
8 | 报价转让业务 | 《关于授予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报价转让业务资格的函》 | 中证协函〔2006〕 267 号 | 中国证券业 协会 |
9 | 银行间市场利率互换业务 | 《关于对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从事银行间市场利率互换业务的无异议函》 | 机构部部函 〔2007〕613 号 | 中国证监会 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 |
10 | 证券资产管理 业务 | 《关于恢复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批复》 | 证监机构字 〔2007〕217 号 | 中国证监会 |
11 | 甲类结算参与人 | 《关于同意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甲 类结算参与人的批复》 | 中国结算函字 〔2008〕20 号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 |
12 | 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 务 | 《关于核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资格的批复》 | 证监许可〔2009〕 1247 号 | 中国证监会 |
《关于对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无异 议函》 | 沪证监机构字 〔2010〕134 号 | 上海证监局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为期货公司 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具有以下业务资格:
13 | 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 | 《关于核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从事境外证券 投资管理业务的批复》 | 沪证监机构字 〔2012〕313 号 | 上海证监局 |
14 |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 | 《关于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从事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试点方案的无异议函》 | 机构部部函 〔2012〕400 号 | 中国证监会 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 |
《关于确认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权限的通知》 | 上证会字〔2012〕 157 号 | 上交所 | ||
15 | 向保险机构投资者提供综合 服务 | 《关于向保险机构投资者提供综合服务的评估函》 | 资金部函〔2012〕 6 号 | 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 用监管部 |
16 | 证券公司中小 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 | 《关于证券公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试点实施方案专业评价结果的公告》 | 第 1 号 | 中国证券业协会 |
17 | 融资融券业务 | 《关于核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批复》 | 证监许可〔2012〕 601 号 | 中国证监会 |
18 | 代理证券质押登记业务 | 《代理证券质押登记业务资格确认函》 | —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 记托管部 |
19 | 代销金融产品 业务 | 《关于核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的批复》 | 沪证监机构字 〔2013〕51 号 | 上海证监局 |
20 | 股票质押式回 购业务 | 《关于确认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权限的通知》 | 上证会字〔2013〕 105 号 | 上交所 |
《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权限开通的 通知》 | 深证会〔2013〕 63 号 | 深交所 | ||
21 | 柜台交易业务 | 《关于同意确认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柜台市场实施方案备案的函》 | 中证协函〔2013〕 123 号 | 中国证券业 协会 |
22 | 作为主办券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从事推荐业 务和经纪业务 | 《主办券商业务备案函》 | 股权系统函 〔2013〕103 号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23 | 私募基金综合 托管业务 | 《关于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试点的无异议函》 | 机构部部函 〔2013〕486 号 | 中国证监会 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 |
《关于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的无异议函》 | 证保函〔2015〕 414 号 |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 公司 | ||
24 |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 | 《关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权限开通的 通知》 | 深证会〔2013〕 21 号 | 深交所 |
《关于确认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权限的通知》 | 上证会字〔2012〕 219 号 | 上交所 |
25 | 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业务 | 《关于扩大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业务试 点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 | 深证会〔2014〕 59 号 | 深交所 |
《关于确认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权限的通知》 | 上证函〔2014〕 409 号 | 上交所 | ||
26 |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从事做市业 务 | 《主办券商业务备案函》 | 股转系统函 〔2014〕1148 号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 任公司 |
27 | 港股通业务 | 《关于同意开通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的通知》 | 上证函〔2014〕 588 号 | 上交所 |
《关于同意开通国信证券等会员单位深 港通下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的通知》 | 深证会〔2016〕 326 号 | 深交所 | ||
28 | 银证合作办理证券开户业务 | 《关于中银国际银证合作办理证券开户业务方案的无异议函》 | 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部函〔2014〕 2053 号 | 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 构监管部 |
29 | 股票交易期权交易参与人 | 《关于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交易参与人的 通知》 | 上证函〔2015〕 92 号 | 上交所 |
30 | 期权结算业务 | 《关于期权结算业务资格有关事宜的复函》 | 中国结算函字 〔2015〕73 号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 |
31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业务 | 《关于核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的 批复》 | 证监许可〔2015〕 1972 号 | 中国证监会 |
32 | 中国证券业协 会会员 | 《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证》 | 2 | 中国证券业 协会 |
33 | 中国期货业协 会会员 | 《关于批准成为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的 函》 | 中期协函字 〔2014〕175 号 | 中国期货业 协会 |
《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证书》 | No.G02034 | 中国期货业 协会 | ||
34 | 短期融资券承销业务资格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 3 家金融机构从事短期融资券承销 业务的通知》 | 银发〔2006〕229号 | 中国人民银行 |
35 | 私募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 | 私募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备案证明 | 备案编号: A00039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 |
36 | 上交所会员 | 《关于同意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为我所会员的批复》 | 上证会字〔2002〕 45 号 | 上交所 |
37 | 深交所会员 | 《关于同意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成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的批复》 | 深证复〔2002〕 60 号 | 深交所 |
38 | 客户资产管理 业务 | 《关于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 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批复》 | 证监机构字 〔2004〕44 号 | 中国证监会 |
39 | 证券自营业务 | 《关于核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变更业务范围的批复》 | 证监许可〔2010〕 1082 号 | 中国证监会 |
40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特 别会员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证书 | 200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 |
41 | 资产管理业务 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业务 | 《关于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 管理业务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相关文件备案的复函》 | 沪证监机构字 〔2012〕314 号 | 上海证监局 |
42 | 转融通业务 | 《关于申请参与转融通业务的复函》 | 中证金函〔2013〕 31 号 | 中国证券金 融股份有限公司 |
43 | 股票期权业务 交易权限 | 《关于同意爱建证券等期权经营机构开 通股票期权业务交易权限的通知》 | 深证会〔2019〕 470 号 | 深交所 |
44 | 场外期权二级 交易商资格 | 《关于同意场外期权业务二级交易商备 案的函》 | 中证协函〔2019〕 627 号 | 中国证券业 协会 |
45 | 转融通业务创 业板转融券业务 | 《关于申请参与创业板转融券业务的复函》 | 中证金函〔2020〕 145 号 | 中国证券金 融股份有限公司 |
46 | 试点开展基金 投资顾问业务 | 《关于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试点 开展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有关事项的复函》 | 机构部函〔2021〕 1679 号 | 中国证监会 |
2、发行人子公司中银期货的业务资格、许可如下所示:
(1)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11 月 6 日换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许可证号:91310000671058617X),以及上海期货交易所颁发的《会员证书》(编号:2950804293721)、大连商品交易所颁发的《会员证书》(编号:DCE00179)、郑州商品交易所颁发的《会员证书》(编号:0100)、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颁发的《会员证书》(编号:0902017053183721)、广州期货交易所颁发的《会员证书》(会员号:0047)。
(2)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08〕1361 号《关于核准中银国际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的批复》核准的金融期货交易资格。
(3)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颁发的《交易结算会员证书》,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颁发的《全面结算会员证书》。
(4)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海南证监许可〔2013〕21 号核准的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5)中国期货业协会《关于中银国际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予以登记的通知》(中期协备字〔2015〕53 号),对中银期货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予以登记。
(6)截至报告期末,中银期货下属 5 家分公司及 1 家期货营业部均持有中
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3、发行人子公司中银国际投资的业务资格、许可:
(1)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出具《关于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试点的无异议函》(机构部部函〔2008〕492 号),同意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
(2)2017 年按照《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的要求,中银国际投资转型为私募基金子公司,开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务,承接直投公司除自有资金投资项目外存量业务。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准许中银国际投资以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身份的入会申请,会员编码 GC2600011629,即准予中银国际投资登记为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毛利润及毛利率情况
公司根据业务类型划分成业务单元,主要包括如下报告分部:投资银行业务、证券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证券自营业务、期货业务、私募股权投资业务和其他业务。管理层出于配置资源和评价业绩的决策目的,对各业务单元的经营成果分开进行管理。分部业绩以营业利润为基础进行评价。按业务类型进行划分,公司分部信息如下表:
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名称 | 2022 年 1-9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投资银行业务 | 7,160.70 | 3.18 | 24,672.83 | 7.40 | 31,139.09 | 9.60 | 22,057.86 | 7.59 |
证券经纪业务 | 107,227.29 | 47.55 | 196,091.14 | 58.82 | 184,757.24 | 56.95 | 145,488.03 | 50.04 |
资产管理业务 | 56,562.88 | 25.08 | 53,261.35 | 15.98 | 59,475.07 | 18.33 | 74,695.83 | 25.69 |
证券自营业务 | -3,717.07 | -1.65 | 5,478.16 | 1.64 | 12,556.63 | 3.87 | 20,670.99 | 7.11 |
期货业务 | 15,045.31 | 6.67 | 19,858.80 | 5.96 | 13,105.52 | 4.04 | 11,201.27 | 3.85 |
私募股权投资业务 | -1,977.21 | -0.88 | 14,202.03 | 4.26 | 6,123.24 | 1.89 | 4,871.74 | 1.68 |
其他业务 | 45,227.06 | 20.05 | 19,787.54 | 5.94 | 17,260.44 | 5.32 | 11,781.03 | 4.05 |
合计 | 225,528.96 | 100 | 333,351.87 | 100 | 324,417.23 | 100 | 290,766.76 | 100 |
2、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毛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名称 | 2022 年 1-9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投资银行业务 | -7,593.06 | -8.57 | 4,065.97 | 3.45 | 12,195.66 | 10.86 | 1,112.44 | 1.11 |
证券经纪业务 | 50,418.59 | 56.88 | 106,451.26 | 90.23 | 82,410.86 | 73.37 | 74,939.75 | 75.02 |
资产管理业务 | 31,447.48 | 35.48 | 18,378.39 | 15.58 | 24,347.54 | 21.68 | 39,711.37 | 39.75 |
证券自营业务 | -5,719.88 | -6.45 | 2,968.83 | 2.52 | 10,366.93 | 9.23 | 18,218.93 | 18.24 |
期货业务 | 6,449.73 | 7.28 | 7,759.48 | 6.58 | 4,376.91 | 3.90 | 4,070.83 | 4.08 |
私募股权投资业务 | -2,703.27 | -3.05 | 12,896.92 | 10.93 | 5,323.54 | 4.74 | 4,037.89 | 4.04 |
其他业务 | 16,334.67 | 18.43 | -34,542.61 | -29.28 | -26,694.88 | -23.77 | -42,194.23 | -42.24 |
合计 | 88,634.26 | 100.00 | 117,978.25 | 100.00 | 112,326.57 | 100.00 | 99,896.98 | 100.00 |
3、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
业务板块名称 | 2022 年 1-9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投资银行业务 | -106.04 | 16.48 | 39.17 | 5.04 |
证券经纪业务 | 47.02 | 54.29 | 44.60 | 51.51 |
资产管理业务 | 55.60 | 34.51 | 40.94 | 53.16 |
证券自营业务 | 153.88 | 54.19 | 82.56 | 88.14 |
期货业务 | 42.87 | 39.07 | 33.40 | 36.34 |
私募股权投资业务 | 136.72 | 90.81 | 86.94 | 82.88 |
其他业务 | 36.12 | -174.57 | -154.66 | -358.15 |
综合毛利率 | 39.30 | 35.39 | 34.62 | 34.36 |
(三)主要业务板块
为抵御市场波动风险,保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近年来公司努力打造更加全面的业务体系和更加均衡的业务结构,积极研究和拓展包括资产管理、融资融券、直接投资等在内的创新业务,确保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稳定增长。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 1-9 月具体业务发展情况分析如下:
1、机构金融与交易
机构金融与交易由投资银行业务、研究与机构销售业务、投资交易业务等组成。投资银行业务为大型央企、地方国企、民营企业、金融机构、地方政府等各类客户群体提供融资及财务顾问服务;研究与机构销售业务,即为各类机构客户提供各种专业化研究服务、推广销售研究、销售交易产品及服务;投资交易业务包括债券投资业务、权益证券投资业务、新三板做市业务和 FICC 与衍生品业务。
(1)投资银行业务
1)股权融资业务
2019 年,一级市场股权融资 634 家,募集资金人民币 15,323.75 亿元,股权融资家数较去年同期增长 24.56%,融资规模增长 26.57%。其中,IPO 发行数量大幅增长,全年发行上市 203 家,较去年同期增长 93.33%,募集资金人民币 2,532.48 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83.76%;股权再融资全年发行上市 431 家(含资产类定向增发),同比增长 6.68%,募集资金人民币 12,791.27 亿元,同比增长 19.22%。
2020 年,A 股一级市场股权融资 1,031 家,募集资金 16,676.54 亿元,股权融资家数较去年同期增长 61.85%,融资规模增长 8.20%。其中,IPO 发行数量保持大幅增长,全年发行上市 396 家,同比增长 95.07%,募集资金 4,699.63 亿元,同比增长 85.57%;股权再融资全年发行上市 635 家(含资产类定向增发),同比增长 46.31%,募集资金 11,976.91 亿元,同比减少 7.02%。(数据来源:万得资讯)
2021 年,注册制试点改革进一步深化,深市主板和中小板合并,北交所设立,资本市场融资环境持续优化。同时,“零容忍”监管对投行项目质量和风险控制提出更高要求。A 股一级市场股权融资 1,212 家,同比增长 11.50%,募集资金 18,177.85 亿元,同比增长 8.29%。其中,IPO 仍保持增长态势,全年发行上市
524 家,较去年增长 19.91%,募集资金 5,426.54 亿元,同比增长 12.92%;股权再融资全年发行上市 688 家(含资产类定向增发),同比增长 5.85%,募集资金 12,751.31 亿元,同比增长 6.43%。(数据来源:万得资讯)
2022 年,面对复杂xx的国内外环境,A 股市场推动完善多元融资支持机制,加大了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力度。2022 年前三季度,A 股一级市场股权融资 689 家,募集资金 12,757.69 亿元,股权融资家数较上年同期减少 25.19%,融资规模增加 5.64%。其中,IPO 发行上市 304 家,募集资金融资规模 4,856.32 亿元, IPO 融资家数较上年同期减少 23.62%,融资规模增加 29.46%。股权再融资全年发行上市 385 家(含资产类定向增发),同比减少 26.39%,募集资金 7,901.37亿元,同比减少 5.10%。(数据来源:万得资讯)
2019 年,公司投行业务围绕重点客户战略,大力开展针对性的营销工作,稳
步推进在手项目执行,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截至 2019 年末主承销金额人民币
986.71 亿元,位居行业第 6 名。其中,IPO 项目 3 个,主承销金额人民币 30.82亿元;再融资项目 11 个,主承销金额人民币 955.90 亿元。2019 年,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的中国通号科创板 IPO 项目,为目前科创板已发行企业中体量最大的一单;公司作为联席保荐机构和联席主承销商的中国银行优先股项目,创下境内市场年度最大规模优先股发行纪录。
2020 年,公司投行业务坚持交易驱动战略,加大营销投入,拓展储备项目,营销转化率和客户粘性有所提高。2020 年,公司主承销金额 58.00 亿元。其中, IPO 项目 3 个,主承销金额 25.57 亿元;再融资项目 4 个,主承销金额 32.43 亿元。2020 年,公司作为联席保荐机构和联席主承销商完成发行的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项目,为 A 股上市银行七年来首单配股项目。
2021 年,公司投行业务坚持服务实体经济,联动股东资源,深耕金融、新一代信息技术、能源化工、生物医药、高端制造等领域重点优质客户,扎根重点客群,承销规模显著增长,项目储备不断丰富。2021 年,公司主承销金额 162.11
亿元,其中,IPO 项目 2 个,主承销金额 62.79 亿元;再融资项目 6 个,主承销金额 99.32 亿元。2021 年度,公司完成多单具有市场影响力的项目,大型项目承揽承做能力持续提升。公司作为联席保荐机构和联席主承销商完成上市的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项目,为 A 股上市银行七年来首单配股项目;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完成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A 股 IPO 项目,为近十年来最大规模 H回 A 项目。公司积极践行国家战略,服务科技创新企业。公司作为独家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完成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 IPO 项目,助力其成为首家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在科创板上市的公司。此外,公司项目申报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业务基础不断夯实。
2022 年前三季度,公司投行业务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深耕金融、新一代信息技术、能源化工、生物医药、高端制造等领域重点优质客户,客户服务能力不断提升,项目储备日益增厚。2022 年前三季度,公司主承销金额 87.14 亿元。其中,IPO 项目 2 个,主承销金额 23.14 亿元;
再融资项目 2 个,主承销金额 64.00 亿元。
公司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 1-9 月股权承销保荐业务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个
项目 | 2022 年 1-9 月 | 2021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
主承销金额 | 发行数 量 | 主承销金额 | 发行数 量 | 主承销金 额 | 发行数 量 | 主承销金 额 | 发行数量 | |
首次公开发行 | 23.14 | 2 | 62.79 | 2 | 25.57 | 3 | 30.82 | 3 |
再融资合计 | 64.00 | 2 | 99.32 | 6 | 32.34 | 4 | 955.9 | 11 |
合计 | 87.14 | 4 | 162.11 | 8 | 58.00 | 7 | 986.71 | 14 |
数据来源:万得资讯、公司统计,首次公开发行、公开增发股票、可转债/可交换债、定向增发、配股、优先股统计完成时点均为上市日,各数值四舍五入。
2)债券融资业务
2019 年,全市场债券融资金额人民币 45.18 万亿元,较上年同比上涨 3.05%,其中信用债总募集资金人民币 14.85 万亿元,同比上涨 29.70%。2020 年,全市场债券融资金额 56.88 万亿元,同比增长 25.89%,其中信用债总募集资金 43.21万亿元,同比增长 18.25%。2021 年,信用风险事件频发,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监管趋严,城投公司融资政策收紧,地方政府债发行规模创历史新高。在此背景下,债券融资规模保持增长但增势放缓。全市场债券融资金额 61.31 万亿元,同比增长 8.33%,其中信用债总募集资金 20.05 万亿元,同比增长 5.08%。2022年前三季度,全市场债券融资金额 46.58 万亿元,同比增长 3.68%,其中信用债总募集资金 13.80 万亿元,同比减少 4.61%。(数据来源:万得资讯)
2019 年,公司债务融资业务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完成共计 668 个主承销
项目,累计主承销项目规模为人民币 2,366.74 亿元,位居行业第 10 名,其中,
金融债主承销规模位居行业第 2 名。公司担任牵头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的中国
银行 2019 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项目,系我国银行业首单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为我国银行业永续债的发行打造了开创性的案例。
2020 年,公司累计主承销项目规模为 2,637.30 亿元,位居行业第 10 名,其
中,金融债主承销规模位居行业第 5 名。公司作为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和受托管理人,助力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成功发行短期公募公司债券(第一
期),是新《证券法》于 2020 年 3 月 1 日正式实施后,交易所市场公开发行的首单短期公司债券。
2021 年,公司债券主承销规模(不含地方政府债)1,937.19 亿元,位居行业
第 12 名;金融债承销规模 1,453.49 亿,位居行业第 7 名(数据来源:万得资讯)。公司继续保持金融机构传统客群优势,作为牵头主承销商协助中国进出口银行发行全国首单政策性银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项目。此外,公司积极服务绿色金融和乡村振兴战略,完成多个国内首单创新业务品种。包括作为主承销商助力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成功发行交易所市场首批碳中和绿色债券,作为主承销商助力苏州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功发行全国“首单申报、首单获批”的乡村振兴公司债券。2021 年,公司荣获上交所债券市场“公司债券创新产品优秀承销商”。
2022 年前三季度,本公司债券业务的主承销规模(不含地方政府债)1,543.75
亿元,位居行业第 11 名;金融债承销规模 1,365.39 亿,位居行业第 5 名(数据来源:万得资讯)。公司高度注重产品创新,通过交易驱动完成多个国内首单创新业务品种。包括作为主承销商助力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成功发行交易所市场首单低碳转型挂钩债券,作为主承销商助力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交易所市场首单可持续发展挂钩绿色公司债券。此外,公司积极践行国家战略,服务乡村振兴领域,作为主承销商助力重庆开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功发行乡村振兴公司债券。
公司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 1-9 月作为主承销商参与的债务融资业务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个
项目 | 2022 年 1-9 月 | 2021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
主承销金额 | 发行数量 | 主承销金额 | 发行数量 | 主承销金额 | 发行数量 | 主承销金额 | 发行数量 | |
公司债 | 129.02 | 43 | 244.21 | 58 | 292.89 | 72 | 253.86 | 54 |
企业债 | - | - | 1.50 | 1 | 15.05 | 3 | 11.13 | 5 |
金融债 | 1365.39 | 40 | 1,453.49 | 36 | 1,810.38 | 43 | 1,809.95 | 40 |
其他 | 49.34 | 33 | 237.99 | 87 | 518.98 | 731 | 291.8 | 569 |
合计 | 1,543.75 | 116 | 1,937.19 | 182 | 2,637.30 | 849 | 2,366.74 | 668 |
数据来源:万得资讯、公司统计,其他主要包括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资产支持证
券。
3)财务顾问和新三板业务
2019 年,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了 124 家公司上会。其中,103 家公司获得有条件或无条件通过,整体过会率约 83.06%,相比 2018 年过会率 85.42%有所下降。并购重组审核在四季度有所提速,证监会于 10 月正式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非创业板企业借壳的认定标准放宽,允许创业板企业有限度借壳上市,并购重组行政管制有所放松,并购重组市场有回暖趋势。2020 年,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和交易所共审核了 85 家公司,其中,70家公司获得通过,整体过会率约 82.35%,审核通过数量和通过率均呈现下降趋势。2021 年,A 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数量和规模保持下降趋势。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和交易所共审核了 47 家公司,41 家公司获得通过,整体过会率约 87.23%,审核数量及通过数量较去年大幅下降,通过率有所提升。2022 年前三季度,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和交易所共审核了 28 家公司,24 家公司获得通过,整体过会率约 85.71%。(数据来源:万得资讯)
2019 年度,公司无已完成的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并购重组业务,但在跨境并购服务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公司作为财务顾问协助上市公司万通智控及其全资子公司等合并买方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完成跨境收购,服务民营企业完成全球化布局。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公司作为财务顾问,协助西宁特钢引入投资机构对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改善企业资本结构,迈出企业债转股方案的重要一步。
2020 年度,公司作为财务顾问协助完成宏xxx铁塔集团有限公司 16 亿元私募引资,本次增资扩股推进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2021 年,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协助央企下属公司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项目,推动企业完成整体产业布局。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新三板持续督导挂牌企业分别
为 60 家、41 家、27 家,其中创新层均为 4 家。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公司新三
板持续督导挂牌企业为 19 家,其中创新层 5 家。
(2)研究与机构销售业务
2019 年,公司研究业务在宏观策略、金融地产、TMT、大消费、大制造等重点领域和研究方向上,始终保持了优势竞争力。研究业务获中国证券“金紫荆奖”组委会颁发的“最具特色研究机构奖”;银行、传媒、采掘三个团队获《中国
证券报》“2019 最佳行业分析团队”金牛奖;银行、非银、医药、轻工四个团队首席分析师获得《证券时报》“2019 中国证券分析师”金翼奖。机构销售业务积极发挥公司全业务链优势,持续拓展业务范畴和客户覆盖范围,不断提升业务粘性。
2020 年,在研究服务领域,公司“中银证券、经济专家”品牌初具市场影响力, “经济专家、配置专家、行业专家”品牌建设有序推进。机构销售业务积极发挥公司全业务链优势,持续拓展业务范畴和客户覆盖范围,不断提升业务粘性。
2021 年公司研究业务在宏观策略、金融地产、TMT、大消费、大制造等重
点领域和研究方向上保持优势。研究部在 2021 年“水晶球”卖方分析师评选中,
获奖数量创近 9 年之最,并荣获“进步最快研究机构”第 2 名。研究业务还积极向数字化转型:上线智能投研工具、完成机构服务微信小程序一期开发、优化机构 CRM 系统。机构销售业务积极发挥公司全业务链优势,持续拓展业务范畴和客户覆盖范围,不断提升业务粘性;同时,全面推进券商结算业务开展,重点开拓大型银行理财客户。
2022 年公司研究业务在宏观策略、金融地产、TMT、大消费、大制造等重点领域和研究方向上保持优势。研究业务还积极向数字化转型:机构服务微信小程序正式投入使用、继续完善 CRM 系统。机构销售业务积极发挥公司全业务链优势,持续拓展业务范畴和客户覆盖范围,不断提升业务粘性;同时,全面推进券商结算业务开展,重点开拓大型银行理财客户。
2019 年,公司持续巩固并提高对机构投资者等各方的研究服务,并积极推进对公司内部各业务板块的研究支撑,发挥研究所行业专家优势,为跨部门业务协同做出更多贡献。2019 年,研究所完成研究报告 3300 多篇,其中宏观固收策略报告 509 篇、行业报告 1007 篇、公司报告 849 篇,内部报告 1000 多篇;完成外
部路演 2312 次,上市公司调研、反路演和见面会 511 次,专家访谈和反路演 131
次,课题研究 114 次;对公司内部提供路演、调研、培训等支持 245 次。2019
年,公司实现席位租赁收入 6,858.60 万元(数据来源:证券业协会)。
2020 年,公司持续巩固并提高对机构投资者等各方的研究服务,完成研究报
告 3,527 篇,其中宏观固收策略报告 579 篇、行业报告 637 篇、公司报告 717 篇,
内部报告 1,594 篇;完成外部路演 2,488 次,上市公司反路演和见面会 512 次,
联合调研 737 次,专家访谈和反路演 480 次,课题研究及数据点评 2,676 次。公司积极把握业务机遇,2020 年度,公募基金券商交易模式业务系统正式上线。
2021 年,公司持续巩固并提高对机构投资者等各方的研究服务,完成研究报
告 3,645 篇,其中总量研究报告 603 篇、行业报告 830 篇、公司报告 722 篇,其
他报告 1,490 篇;完成外部路演 3,545 次,上市公司反路演和见面会 505 次,联
合调研 299 次,专家访谈和反路演 197 次,课题研究及数据点评 2,621 篇。
2022 年 1-9 月,公司持续巩固并提高对机构投资者等各方的研究服务,完成
研究报告 3,195 篇,其中总量研究报告 463 篇、行业报告 802 篇、公司报告 757
篇,其他报告 1,173 篇;完成外部路演 4,811 次,上市公司反路演和见面会 418
次,联合调研 135 次,专家访谈和反路演 169 次,电话会议 413 场,课题研究及
数据点评 3,616 篇。
(3)投资交易业务
公司投资交易业务遵循“稳健进取”的总体战略,根据市场环境变化采取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取得了较好的投资业绩:
2019 年债券市场整体区间波动,中债总全价指数全年小幅上涨 1.1%。公司债券投资较好地把握了市场节奏,通过积极管理、灵活操作,组合净值稳步增长,全年收益率跑赢业绩基准;同时有效防范了信用风险,继续保持信用债零违约。
2019 年股票市场自底部大幅回升后进入盘整,上证综指全年累计上涨22.3%,深证成指上涨 44.08%。公司权益投资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加强投研体系建设,紧密跟踪市场和行业,精选个股,积极发掘投资机会,全年投资收益率跑赢基准。此外,FICC 衍生品套利业务也稳健开展。
2019 年随着新三板改革启动,新三板市场有所回暖,市场波动上行,三板做市指数全年累计上涨 27.24%。公司做市业务为控制风险,退出了部分做市标的,降低了新三板持仓规模。
2019 年下半年公司成立了金融衍生品部。部门成立后积极展开业务前期准备相关工作,主要包括:申请并获得了中国证券业协会场外期权二级交易商资质;完成了规章制度、风险限额、业务系统和团队建设等内部准备工作;初步开展了客户需求发掘和框架协议签署工作。
2020 年,A 股表现为先回落后震荡走高态势,上证综指全年累计上涨 13.87%,深证成指上涨 38.73%。债券市场呈现冲高回落走势,中债总全价指数全年微幅 下跌 0.16%。
2020 年,公司投资交易业务根据市场趋势和节奏的变化采取积极主动、稳中求进的投资策略。权益投资方面,公司坚持价值投资理念,紧密跟踪市场变化和行业动态,精选个股,优化组合结构,积极发掘投资机会。同时综合运用组合管理和衍生品对冲技术,控制账户净值波动,全年取得较好投资运作成绩。2020年,公司积极开展量化策略和多元化、非方向性投资管理模式等领域研究,加快推动业务转型。债券投资方面,公司秉承长期投资和绝对收益理念,一方面加大风险管控科技赋能力度,严控信用风险;另一方面通过积极管理、灵活操作,综合控制组合久期和杠杆等方式,较好地把握了市场节奏,组合净值实现稳步增长。 2020 年,公司积极推进衍生品业务展业准备工作,开发机构客户资源并初步对接需求,积极储备产品策略。
2021 年,A 股总体表现为结构性行情,上证综指累计上涨 4.80%,深证成指上涨 2.67%,沪深 300 指数下跌 5.20%。债券市场呈震荡上行走势,中债总全价指数上涨 2.28%。
公司投资交易业务遵循“稳健进取”的总体战略,通过进一步加强投研体系建设、提高风险管理能力以及交易型转型和数字化驱动,稳定投资业绩。
2021 年,公司权益投资方面,加强投研体系建设,紧密跟踪市场和行业,精选个股,优化投资组合,同时积极加强非方向性策略的开发和运用,积极探索低波动盈利模式,报告期内持续稳健实现正收益。公司债券投资方面,公司继续秉承长期投资和绝对收益理念,在根据市场变化制定投资策略的基础上综合控制组合久期和杠杆,同时积极把握市场结构性和交易性机会,积极加强交易策略的开发和运用,探索多元化的债券交易盈利模式,推动业务转型。2021 年,公司积极推进场外金融衍生品业务准备工作,开发机构客户资源并初步对接需求,积极储备产品策略;场内金融衍生品业务方面,主要从夯实科技能力和提升量化策略水平两方面推进权益类量化策略交易的发展。
2022年1-9月,A股震荡回落,上证综指累计回落16.9%,深证成指下跌27.5%,沪深300指数下跌23%。债券市场呈震荡走势,中债综合全价指数上涨1.1%。
公司投资交易业务遵循“稳健进取”的总体战略。权益投资持续加强投研体系建设,同时积极探索低波动盈利模式,稳步推进向多元化投资管理模式转变,加强非方向性投资策略开发和运用。债券投资方面,公司在根据市场变化制定投资策略的基础上积极管理、灵活操作,综合控制组合久期和杠杆,积极把握市场结构性和交易性机会,同时积极加强交易策略的开发和运用,加快推动业务转型,持续优化收入结构。公司积极推进场外金融衍生品业务准备工作;场内金融衍生品业务方面,主要从夯实科技能力和提升量化策略水平两方面推进权益类量化策略交易的发展。
2、财富管理业务
财富管理业务涵盖了证券经纪、融资融券、股票质押、股票期权经纪、期货经纪、产品代销、投资咨询等业务。
(1)证券经纪业务
2019 年,市场股票基金双边成交额 274.88 万亿元,同比增长 37.43%(数据
来源:沪深交易所),证券行业经纪业务净收入 843,67 亿元,同比增长 24.84%
(数据来源:证券业协会)。2019 年,公司经纪业务净收入 5.80 亿元(数据来源:证券业协会)。2019 年,公司加大总部与分支机构联动营销力度,大力拓展证券经纪业务基础客户群体,新增客户 257,431 户,较上年度增长 15.3%。2019年,公司着力推动营业部业务由传统证券经纪业务向财富管理和综合营销渠道转型,代理销售金融产品净收入市场份额 4.92‰,位居行业第 29 名(数据来源:证券业协会);持续扩大经纪业务覆盖面,新设营业部 2 家,截至 2019 年末已
开业营业部、分公司数量达到 107 家和 8 家。2019 年,公司积极推进数字化进程,加快 APP3.0 建设,初步建立起线上营销服务体系,APP 月活 50.73 万,行业排名 28 名,较年初提升 31 名。
2020 年,随着资本市场对外开放、金融与科技渗透等加速,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传统佣金收入日趋下滑,通道业务向财富管理业务转型已成为行业重要转型方向。2020 年,市场股票基金双边成交额 440.90 万亿元,同比增长 73.10%(数据来源:沪深交易所),行业证券经纪业务净收入1,296.69 亿元,同比增长 53.69%。公司持续深化科技赋能下的个人客户财富管理转型。加强金融科技在财富管理领域的应用,从而提升对客户的服务能力已是行业共识。2020 年,公司新一代投
顾服务系统于 8 月正式上线,APP4.0 完成迭代上线,月活达 86.01 万,证券类排
名行业第 23 名,较上年提升 5 名(数据来源:易观千帆)。
2020 年,公司加快投顾队伍建设、完善产品体系建设,并试点财富管理中
心。2020 年度,公司实现经纪业务净收入 9.06 亿元,行业排名 34 名,较上年提
升 3 名;代理销售金融产品净收入 0.88 亿元,同比增长 230.16%,位居行业第
29 名(数据来源:证券业协会)。
2021 年,市场交易活跃,成交额创 2015 年以来新高,股票基金双边成交额
550.61 万亿元,同比增长 23.62%(数据来源:沪深交易所)。2021 年,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净收入 10.62 亿元,同比增长 17%,行业排名 33,较 2020 年末提升 1 名(数据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司着力推进财富管理业务发展,强化总部专业能力建设,加大与分支机构联动营销力度,大力拓展财富管理业务客户基础,新增客户约 76 万户,同比增长 73%;为客户提供多样化资产配置服务,积极发展产品销售业务。实现代理销售金融产品净收入14,031 万元,同比增长 60%,行业排名 28 名(数据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加快智能投顾系统建设与投顾专业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投顾服务能力。建设客户分层服务体系,推出针对中高端客户的专属服务。持续迭代 APP,完善功能、优化体验,APP月活用户数 128 万户,行业排名 20 名,较去年末提升 3 名。(数据来源:xxxx)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市场股票基金双边成交额 314.7 万亿元,同比下降 2.74%
(数据来源:证券业协会),证券行业经纪业务净收入 994.76 亿元,同比下降
13.91% (数据来源:证券业协会)。同期公司经纪业务净收入 6.40 亿元(数据来源:证券业协会)。2022 年,公司加大总部与分支机构联动营销力度,大力拓展证券经纪业务基础客户群体,前三季度新增客户 44.91 万户,较上年度减少 7%。2022 年,公司着力推动营业部业务由传统证券经纪业务向财富管理和综合营销渠道转型,前三季度代理销售金融产品净收入 7132.43 万元,市场份额 6.10‰,位居行业第 29 名(数据来源:证券业协会)。2022 年进一步完善智能投顾系统建设与投顾专业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投顾服务能力。建设客户分层服务体系,开展公募基金投顾业务,推出“智多星”系列投顾产品。2022年,公司积极推进数字化进程,加快 APP 建设,积极拓展线上营销渠道,截至
2022 年 9 月末,易观千帆数据显示,我司 APP 月活 122.11 万,证券行业排名 21
名。
(2)信用业务
截至 2019 年末,沪深两市融资融券余额为人民币 9,084.91 亿元,较 2018 年末下降 0.46%(数据来源:万得资讯),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呈现收缩态势。2019年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日均余额为人民币 75.96 亿元;市场占有率 8.361‰,较 2018
年上升 0.334 千分点。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表内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为 52.38 亿元,平均维持担保比率 293.80%;表外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为 0 亿元。
2020 年沪深两市融资融券日均余额达 12,860 亿元,较 2019 年增长 41.56%
(数据来源:万得资讯),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呈现收缩态势。
结合注册制推行,公司大力建设股票分级分类管理体系,优化两融业务风控指标,进一步提高公司融资融券业务风险管理效能。2020 年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实现 6.68 亿元收入,同比增长 23%。
2020 年,公司修订完善股票质押业务管理制度与流程,加强股票质押业务
风控系统。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表内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为 20.02
亿元,平均履约保障比例 318.42%;表外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为 15.01 亿元。
2021 年,两融余额快速增长,沪深两市融资融券日均余额为人民币 17,644亿元,较 2020 年日均(12,860 亿元)增长 37.20%(数据来源:万得资讯),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继续呈现收缩态势。
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日均余额为人民币 125.95 亿元。2021 年末,公司表内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为 5.89 亿元,平均维持担保比率 324.62%;表外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为 24.26 亿元。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两融余额有所下降,沪深两市融资融券日均余额为人民币 16384.37 亿元,较 2021 年日均(17644.37 亿元)下降 7.14%(数据来源:万得资讯)。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日均余额为 112.56 亿元。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公司表内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为 4.14 亿元,平均维持担保比率 223.13%;表外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为 0.97 亿元,平均维持担保比率为 436.43%。
(3)期货经纪业务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中银期货从事期货业务。2019 年,中银期货完成收入 11,200 万元,实现期货经纪业务营业收入 3,151 万元,设立深圳分公司,将济南营业部升级为山东分公司。中银期货通过完善网点布局、加强专业服务,稳步提升经纪业务实力,日均客户权益和金融期货成交量稳中有升;全面推进资产管理、国际化业务发展,获得中金所全面结算会员资格,获得 2019 年度上期所优秀会员金奖、上期能源优秀会员奖、中金所优秀会员金奖、第十二届中国最佳期货经营机构国际化进程新锐奖等荣誉。
2020 年,中银期货完成收入 13,102 万元,实现期货经纪业务营业收入 5,039万元,设立浙江分公司。2020 年,中银期货通过完善科技赋能、有效风控、加强专业服务,稳步提升综合实力,客户数量持续增加,权益规模同比大幅增加;线上业务成为新业务增长点、保持国际化业务特色,获得第十三届中国最佳期货经营机构最具成长性期货公司、2020 年度郑商所市场成长优秀会员、产业服务成长优秀会员,大商所优秀技术支持奖,第十四届全国期货(期权)实盘交易大赛优秀客户服务奖、券商中国 2020 年中国抗疫先锋期货公司君鼎奖等荣誉。
2021 年,中银期货实现营业收入 19,859 万元,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收入 8,950万元,完成北京分公司的设立。2021 年内中银期货经纪业务和资管业务取得长足进步,经纪业务客户日均权益和资管业务规模创下新高。获得上期所 2021 年
度优秀会员奖、上期能源 2021 年度优秀会员奖、xx所产业服务优秀会员、中金所 2021 年度优秀会员综合奖金奖、第十九届中国财经风云榜-2021 年度成长性期货公司等荣誉。
2022 年 1-9 月,中银期货完成收入 15,045 万元,实现期货经纪业务营业收入
7,224 万元。2022 年中银期货通过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强化特色业务、布局新品种期货、借助科技助力金融,稳步提升公司整体实力,实现客户权益、营收、利润多项指标逆市增长;积极响应推动资本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政策,引导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中国期货市场交易;获得广州期货交易所首批会员资格,助力低碳经济发展,服务绿色发展;完成数据中台系统第一期功能的上线,迈出公司业务管理的数字化转型第一步。获得上期能源优秀原油产业服务团队奖、郑商所化工产业服务奖、第十五届中国最佳期货经营机构最佳金融期货服务奖等荣誉。
3、投资管理
投资管理包括资产管理业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另类投资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为客户提供券商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集合资产管理、单一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专业化资产管理服务。
(1)资产管理业务
2019 年受“资管新规”持续影响,行业通道类资管规模继续收缩,根据中国证
券业协会数据,截至 2019 年末全行业受托资金降至 12.29 万亿元,较 2018 年末
14.11 万亿下降 12.9%。2019 年,面对新的监管及市场形势,公司资管业务加强风险合规管控,提升主动管理能力和大类资产配置能力,丰富资管产品种类,完善公募产品布局,提高客户服务水平。截至 2019 年末,公司受托客户资产规模 6,052.88 亿元,市场排名第 5,其中主动管理规模 2,029.54 亿元,占比 33.5%; 2019 年末公募基金管理规模 997 亿元,较 2018 年末增长 432 亿元。2019 年,公司实现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 7.20 亿元(数据来源:证券业协会),继续位居行业前列。2019 年,公司荣获中国基金报最佳固收类券商资xxx奖,公司旗下中银证券-xx滨江保障房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荣获证券时报2019 十大创新资管/基金产品君鼎奖。
2020 年“资管新规”效应持续,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一方面,业务规模延
续收缩态势,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数据,截至 2020 年末全行业受托资金降至 10.4
万亿元,较 2019 年末 12.3 万亿元下降 15%。另一方面,集中度不断提升,2020
年前三季度,券商资管业务受托资金规模前十份额较 2019 年提升 4 个百分点,已超过 50%。
2020 年,面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加大科技赋能力度,持续严格风险合规管控,强化公募产品布局,加强投研队伍和能力体系建设,发力突破重点客群,积极稳妥推进私募业务转型。截至 2020 年末,公司受托客户资产规模 5,118 亿元,行业排名第 5,其中主动管理规模占比 43%,较 2019 年提升 9 个百分点,公募基金管理资产规模已超过 1,000 亿元。2020 年度,公司实现
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 8.11 亿元(数据来源:证券业协会),继续位居行业前列。2020 年,公司荣获中国基金报最佳固收类券商资xxx奖,旗下中
银证券-xx滨江保障房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荣获证券时报 2020 十大创新资管/基金产品君鼎奖。
2021 年,面对新的监管及市场形势带来的挑战与机遇,公司资管业务持续提升投资管理能力。机构客户方面,聚焦拓展银行理财子客群,业务合作规模实现快速增长,渠道方面,发力财富管理服务,公募产品研发取得显著成效。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受托客户资产规模 7,551 亿元,市场排名第 3(数据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创历史新高,其中公募基金管理规模达到 1,160 亿元。2021 年,公司实现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 7.73 亿元(数据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继续位居行业前列。
2022 年,公司资管业务以风险合规管控为核心,不断提升主动管理能力和大类资产配置能力,丰富资管产品种类,完善公募产品布局,提高客户服务水平。截至 2022 年三季度末,公司受托客户资产规模 7,440 亿元,市场排名第 3,保持
行业领先地位,其中公募基金管理规模达到 1,209 亿元。公司实现受托客户资产
管理业务净收入 5.64 亿元,继续位居行业前列(数据来源:证券业协会)。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及 2022 年 9 月末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项目 | 2022 年 9 月 30 日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公募基金管理业务 | 1,209 | 1,160 | 1,064 | 997 |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 2,862 | 2,131 | 674 | 659 |
单一资产管理业务 | 2,901 | 3,804 | 2,977 | 4,097 |
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 468 | 456 | 403 | 300 |
合计 | 7,440 | 7,551 | 5,118 | 6,053 |
数据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司统计注:以上数据不包含中银期货资产管理规模。
(2)私募基金业务
公司通过子公司中银国际投资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截至 2019 年末,中银国
际投资及下设机构管理的备案基金数量为 13 只,基金实缴规模为 91.53 亿元。
2019 年,中银国际投资新增 2 只基金通过备案,备案成功的基金募资规模为 2.76
亿元。截至 2020 年末,中银国际投资及下设机构管理的备案基金数量为 13 只,
基金实缴规模为 91.53 亿元。2020 年,中银国际投资新增投资项目 2 个,新增投
资规模为 2,618 万元。此外,中银国际投资与政府引导基金、上市公司、产业集
团等拟合作设立的多只基金正在设立过程中。截至 2021 年末,中银国际投资及
下设机构管理的备案基金数量为 12 只,基金实缴规模为 91.43 亿元。2021 年,
中银国际投资及下设机构管理的私募基金实现了 9 个项目的顺利退出。此外,中银国际投资拟与政府引导基金、上市公司、产业集团等机构合作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2022 年成功落地了与江西景德镇市合作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截至 2022
年 9 月末中银国际投资及下设机构管理的备案基金数量为 12 只,基金实缴规模
为 91.43 亿元。
(3)另类投资业务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中银资本投控从事另类投资业务。截至2020年末,中银资本投控未开展业务。2021年,中银资本投控逐步开展科创板跟投和股权投资业务,重点聚焦大健康、硬科技等行业开展股权投资。2021年,中银资本投控共完成1单科创板项目战略配售跟投,1单股权项目投资。2022年1-9月,中银资本投控未开展新的投资,相关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
八、公司所在行业及竞争状况
(一)证券行业发展概况
经历了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证券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中的一个重要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需求不断升级,竞争日益激烈。立足于依法规范发展,当前的证券行业已逐步迈入了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立与创新发展阶段,服务从价格竞争向价值竞争转变。自 2010 年以来,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并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伴随着中国实体经济的腾飞,建立稳健、高效的资本市场尤为重要。在一系列宏观政策指引下,中国股票市场快速发展,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股票市场,并发展成由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区域性股权市场组成的多层次市场结构。
随着中国股权分置改革的基本完成、居民财富的增长、各类机构投资者的发展以及市场各项制度的逐渐完善,中国股票二级市场的活跃度稳步提升。在投资者类别方面,中国资本市场逐渐呈现出机构化的特点。受益于养老金/职业年金入市、国有资本运营机构的培育、财富管理与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私募基金的
成长以及国际机构投资者的进入,中国资本市场正形成一批规模较大、专业度较高的长期机构投资者。
近年来,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取得突出进展。2013 年,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式揭牌。科创板的设立进一步推动了资本市场对实体经济尤其是创新型经济发展的支持。2020 年 8 月 24 日,随着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首批
18 家企业上市,创业板注册制时代正式开启。2021 年,在原有的新三板精选层基础上设立北交所,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2023 年 2 月,启动全面注册制改革,上交所、深交所主板及全国股转系统同步实行注册制。我国证券交易所市场由单一板块逐步向多层次拓展,错位发展、功能互补的市场格局基本形成。
此外,在中国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同步蓬勃发展下,中国债券市场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债券市场。得益于中国居民财富的积累以及机构投资者参与度的加深,近年来中国基金行业取得长足发展。近年来,中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迅猛,场内交易的衍生品品种日益丰富,目前已涵盖商品期货、金融期货和股票期权等。随着中国不断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并逐渐发挥重要作用,外国投资者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关注度与日俱增,中国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程度亦日益加深。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需求不断升级,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仍有较大潜力,证券行业逐步迈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立与创新发展阶段,日益激烈的行业竞争已从价格竞争向价值竞争转变。同时证券行业在监管规范整顿下稳步发展。
进入“十四五”新发展时期,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资本市场进一步凸显“枢纽”功能。“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九字方针成为落实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路径指引,也是提高资本市场自身质量、不断优化市场生态的重要遵循。长期来看,资本市场的发展和金融体系改革开放都将为证券行业提供广阔发展空间。
证券公司作为资本市场和直接融资最重要的专业机构,肩负着重要使命。为服务好实体经济和居民财富管理,证券公司各项业务全面转型升级,以客户为中心,协同打造综合服务能力、加快数字化转型等已经成为行业共识。证券行业步入高质量发展新时期,从价格竞争向价值竞争转变,竞争日益激烈。
近年来,资本市场和证券行业正发生深刻的结构性变化。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和构建新发展格局为证券行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正在逐步实现。注册制改革成为这一轮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牛鼻子”工程,加快推进证券行业从通道化、被动管理向专业化、主动管理转型,对证券公司的保荐和定价销售能力、财富管理能力、投资交易能力等核心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证券行业正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在助力畅通科技、资本和实体经济的高水平循环中发挥着关键的桥梁作用。证券公司的经纪、资管、投行和自营等业务加快转型升级,收入结构趋向稳定多元。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统计,截至 2022 年 9 月末,140 家证券公司总资产
10.88 万亿元,净资产 2.76 万亿元,净资本 2.11 万亿元;140 家证券公司 2022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3,042.42 亿元,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含交易单元席位租赁)877.11 亿元、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净收入 446.03亿元、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 46.22 亿元、投资咨询业务净收入 42.25 亿元、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 201.95 亿元、利息净收入 473.35 亿元、证券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560.49 亿元;2022 年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 1,167.63 亿元。
(二)我国证券行业的监管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国证券行业形成了以中国证监会依法进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为主、证券业协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自律性组织对会员实施自律管理为辅的行业管理体制。除上述主要自律管理体系外,中国证券行业还有期货业协会自律管理、基金业协会自律管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管理、期货交易所自律管理等较为完备的自律管理体系。
证券公司是证券市场重要的中介机构,在中国证券市场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为提高证券公司的服务质量,规范公司的业务行为,防范系统性业务风险,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实现证券行业的规范稳定发展,中国逐步建立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与规范性文件,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其内容主要涵盖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基本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制定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性组织发布的自律准则等,涉及行业管理、公司治理、业务操作及信息披露等诸多方面。
2007 年以来,中国证监会先后发布及修订《证券公司分类监管工作指引(试行)》和《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以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持续合规状况为基础,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状况,对证券公司进行分类评价。2020 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显示,获得 A 类评级的证券公司共 47 家,其中 AA 评级公司 15 家、A评级公司 32 家;获得 B 类评级的证券公司共 39 家,其中 BBB 评级公司 23 家、 BB 评级公司 10 家、B 评级公司 6 家;获得 C 类评级的证券公司共 11 家,其中 CCC 评级公司 6 家、CC 评级公司 4 家、C 评级公司 1 家;获得 D 类评级的证券公司共 1 家。2021 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显示,获得 A 类评级的证券公司共 50 家,其中 AA 评级公司 15 家、A 评级公司 35 家;获得 B 类评级的证券公司共 39 家,其中 BBB 评级公司 18 家、BB 评级公司 16 家、B 评级公司 5 家;获得 C 类评 级的证券公司共 13 家,其中 CCC 评级公司 11 家、CC 评级公司 1 家、C 评级公司 1 家;获得 D 类评级的证券公司共 1 家。2022 年证监会未对外公告证券公司分类结果。
2021 年监管部门始终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方针,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平稳实施深市主板和中小板合并,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交所并引入转板机制,启动全面注册制改革,增强我国资本市场对实体经济的适配性和包容性,不断提高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能力,助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公募基金投顾资质继续扩容,开展证券公司账户管理功能优化试点和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投行执业质量分类评价办法、公募基金管理人办法、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陆续落地,利于证券公司业务模式优化,更好满足市场和客户需求。按照“分类监管、放管结合”的思路,首次引入证券公司“白名单”制度,进一步推动证券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证券行业的主要竞争状况
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中国证券行业迅速成长,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随着传统业务市场逐渐饱和、佣金费率水平的下降,以传统中介业务为主的经营模式不断受到挑战。证券公司开始主动谋求业务转型,业务模式朝着多元化、高质量的方向发展。证券行业竞争格局呈现集中化、差异化趋势,行业整合加速。同时,随着外资金融机构和非证券业主体对证券行业的渗透,中国证券行业未来竞争格局仍面临一定不确定性。当前,中国证券行业竞争格局呈现以下特征:
1、传统中介业务竞争激烈,证券公司主动谋求业务转型,经营模式趋于多元化。相比于发达资本市场,中国证券行业发展时间较短,以证券经纪业务和承销与保荐业务为代表的传统中介业务,呈现激烈竞争态势。对于传统证券经纪业务,伴随着佣金率不断下降和市场活跃度的周期性波动,多家证券公司尤其是大型综合性证券公司加快了业务转型升级的步伐,纷纷通过组织架构调整等方式,提升机构经纪业务重要性,推进零售经纪业务向财富管理转型,并加速信息技术建设与互联网证券业务的发展。对于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资本市场有序推进注册制改革、股权融资审核趋严、合规风控成本上升及竞争加剧等因素促使大型综合性证券公司业务持续转型升级。近年来,行业政策积极鼓励证券公司经营模式多元化和均衡化,证券投资、资产管理、直接投资等业务取得长足发展。
2、中国证券行业集中度偏低,呈现差异化发展趋势。中国证券行业集中度较低。根据证券业协会统计,2021 年以营业收入计的前十大证券公司的营业收入合计占中国证券行业总营业收入比例为 48.26%。
发达资本市场经验表明,集中化和差异化是证券行业的发展趋势。2019 年 9月,中国证监会提出“加快建设高质量投资银行,完善差异化监管举措,支持优质券商创新提质,鼓励中小券商特色化精品化发展”。一方面,随着中国证券行业朝着综合化和高质量的方向发展,综合性大型证券公司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竞争优势及行业地位,可能通过外延式发展扩大资本规模,拓宽业务范围,获取客户资源,中国证券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另一方面,多元化的客户需求以及激烈的行业竞争将促使中小证券公司通过巩固其在细分领域的优势,以特色化经营提升自身价值,与综合性大型证券公司形成多样化的竞争格局。
3、外资金融机构、非证券业主体进入,中国证券行业竞争加剧。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外资引入举措已经在中国诸多行业落地。2002 年中国证监会公布《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后,外资金融机构陆续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处和合资证券公司。2018 年,中国证券行业对外开放进一步迈出实质性步伐,在新出台的《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中提到“允许外资控股合资证券公司”和“逐渐放开合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2020 年 3 月,中国证监会正式明确 2020
年 4 月 1 日起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同月,中国证监会核准高盛集团和xx士丹利分别对高盛高华证券有限公司和xx士丹利xx证券有限公司实现控
股;次月,核准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实现控股。国际投行进入中国市场后,将主要在跨境业务、机构交易及衍生品、财富管理及投资管理等高端、复杂业务领域与国内领先证券公司展开竞争,中国证券行业竞争将进一步加剧。
近年来,随着中国证券行业的不断开放,互联网巨头通过投资参股证券公司进入证券领域,大型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在证券行业的参与度亦不断提高,也将深刻影响证券行业竞争格局。凭借在资金实力、客户资源和互联网技术能力等方面的优势,这些新进入者将对中国证券公司构成竞争威胁。
(四)证券行业发展趋势
中国证券行业经过三十年的发展,总体规模扩大,合规风控水平提高,在策应国家战略、服务实体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大。
目前,行业发展呈现以下态势:
1、通过上市融资扩充资本实力成为行业共识。资本中介和投资业务的大发展对资本金需求日益增长,资本规模大小对券商业务竞争力的重要性明显增强,越来越多证券公司选择通过上市融资快速补充资本做大做强。在资本金得到有效补充的情况下,部分公司通过并购等外延式扩张,及资本中介业务等内涵式发展,行业排名提升迅速;部分公司通过加大投入布局互联网金融,扩大经纪业务市场份额。
2、深化转型收入结构发生变化。佣金竞争推动经纪业务向财富管理转型,基金投顾试点开始引导按客户资产收费模式;资管新规落地进一步推动资产管理业务向主动管理转型,收缩通道业务规模,但整体收入规模提升;注册制落地推动投行业务向更专业化道路发展,定价能力和销售网络成为关键因素;自营业务积极推行非方向性投资策略,为客户提供融资服务给了资产负债表扩张的机遇。由此带来的结果就是传统通道业务收入贡献度继续下滑,依靠资产负债表扩张带来的收入占比不断提升,尤其是自营投资收益已成为行业第一大收入来源,对资本市场的波动更敏感,对风控能力要求更高。
3、国际化进程进一步加快。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正在不断推进,沪港通、深港通、沪伦通等加强境内外资本市场的融合,外资证券公司正陆续进入并可全牌照经营。本土券商也通过设置海外分支、并购海外同业等加快海外布局,国际业
务领先的证券公司境外收入占比提高。随着境内外资本市场融合的进一步深入,国际化业务将对证券公司竞争格局产生重大影响。
4、金融科技赋能成为提升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金融与科技的深度融合,对于证券行业来说不仅是一场技术革命,更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金融科技正深刻改变着证券行业的服务边界、商业模式、资源配置及经营管理等各个方面,成为引领行业转型发展的重要力量。
从整个金融行业看,目前证券公司总体规模在金融机构中占比偏小,且尚不具备较强的国际竞争力,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必将产生一些有国际竞争力的公司,这是我国证券公司面临的重大机遇。同时,证券行业也面临巨大的挑战,同质化竞争仍较为明显,收入结构还不够多元,金融科技、产品创新、全面风险管理、资产负债管理等核心竞争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五)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及地位
1、竞争优势
在强大的股东支持与全体员工的奋斗下,公司秉持走中国特色一流证券公司发展之路的目标,形成了具有竞争力的业务发展格局、稳健的合规风控体系、较强的盈利能力和成本管理能力、强大的股东背景,成就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具有竞争力的业务发展格局
经过多年的培育耕耘,公司在诸多业务领域已逐步建立起独特的竞争优势。公司财富管理业务加大转型投入,围绕数字化平台、投顾队伍和产品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个人客户财富管理服务体系,客户规模持续增长,基金投顾业务顺利展业。资产管理板块同时具有公募基金和券商资管业务资格,综合实力稳定在行业领军梯队,受托资金规模稳定行业前三。投资银行业务在服务央国企、金融等领域颇具品牌与专业性的优势。研究所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公司全球首席经济学家受邀参加总理座谈会并作发言。
2019年,公司获得《证券时报》“全能投行君鼎奖”“银行间债券投行君鼎奖”“债券项目君鼎奖”“港股通经纪商君鼎奖”、《国际金融报》“国际先锋投资银行”“债券承销先锋投行”、《中国基金报》“最佳固收类券商资xxx奖”、《中国证券报》“金牛成长证券公司”“2019最佳行业分析团队”等奖项。
2020年,行业权威媒体给予公司诸多奖项。投行业务获《新财富》“本土最佳投行”“最佳股权承销投行”“最佳债权承销投行”、中债成员综合评定“创新先锋奖”等;零售业务获《证券时报》“2020中国区证券投资顾问团队君鼎奖”“2020中国区证券经纪人团队君鼎奖”等;资管业务获《证券时报》“2020中国资产管理券商君鼎奖”“2020十大创新资管产品君鼎奖”;子公司中银期货获第十三届中国最佳期货经营机构评选“最具成长性期货公司”;中银证券APP获恒生电子“2020证券行业业务实践创新奖”,《证券时报》“2020中国证券业成长性APP君鼎奖”等。
2021年,政府和行业权威媒体给予公司诸多奖项。2021年,公司荣获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2020年金融业突出贡献奖”。投行业务,获《新财富》“本土最佳投行”“最佳债权承销投行”“最佳IPO项目”和“最具创造力项目”等四项大奖,获上交所债券市场“公司债券创新产品优秀承销商”。资管业务,获《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业资管固收团队君鼎奖”“中国证券业资管ABS团队君鼎奖”和“中国证券业固收资管计划君鼎奖”;获《中国基金报》“中国最佳ABS类券商资管奖”和“中国最佳券商资管创新产品奖”。财富管理业务,中银证券APP在“上海金融业助力人民城市建设成果”评选中荣获“上海人民金融优秀应用场景奖”。
2022年,公司荣获政府和行业权威媒体诸多奖项。公司荣获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颁发“2021年度浦东新区金融业突出贡献奖”。投行业务方面,荣获《新财富》“最佳债权承销投行”“ 最具创造力项目”和“ 最佳投行精英”等三项大奖,荣获上交所债券市场“公司债券创新产品优秀承销商”“ 优秀债券投资机构”,荣获证券时报“债券投行君鼎奖”“债券融资项目君鼎奖”“主板融资项目君鼎奖”“财务顾问项目君鼎奖”等多项大奖。资管业务方面,荣获《新财富》“最佳资产证券化项目”,荣获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优秀资产管理机构”,荣获中国证券报“金牛资管计划”,荣获证券时报“资管固收团队君鼎奖”“资管ABS团队君鼎奖”,荣获中国基金报“优秀创新类券商资管”,荣获每日经济新闻“2022年度最佳固收产品”。财富管理业务方面,公司多位投资顾问荣获《新财富》“最佳投资顾问”奖,零售经纪直播推广业务荣获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最佳创新直播奖”,分支机构荣获证券时报“2022中国证券业二十强证券营业部君鼎奖”。研究业务方面,荣获证券市场周刊“第十六届卖方分析师水晶球奖” 本土金牌研究团队(第四名), 5个行业研究团队荣获第一名,荣获第一财经“年度机构⾸席经济学家”,荣获中
国证券报“金牛最佳分析师团队(房地产组)”。
(2)“稳健进取”的价值观,有效的合规管理与风险控制体系
“稳健进取”是中银证券一直遵循的价值观和经营方针,公司将这一价值观深 入贯彻到风险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当中,并切实发挥三道防线作用,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公司拥有高效、合理专业和平台优势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 全面、审慎的风险管理办法。
(3)较强的盈利能力和成本管理能力
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做大客户规模为基础,以打造领先的客户服务体系为抓手”的“四以客户战略”,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模式。公司经营稳健,整体盈利能力保持较好水平。公司严抓成本控制,通过核定费用预算限额、加强预算过程监督、建立费用预警及冻结机制、严格大额采购评审等措施强化成本管理。注重费用支出与经济效益的配比,实行费用支出的归口、分级管理和预算控制。
(4)强大的股东背景
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中银国际控股,目前直接持股比例为33.42%。中银国际控股为中国银行的全资子公司,中国银行是中国持续经营时间最久的银行,连续11年入选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其全球化和综合化程度均处于行业前列。
强大的公司股东实力有助于公司建立科学、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良好的决策机制,从根源上防范经营过程中的违规风险。同时,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实力雄厚,公司可依托股东资源,发挥“投行+商行”的优势,进一步整合内外部优势资源,在满足股东及关联企业全方位的综合性金融服务需求的同时,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
2、行业地位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的未经审计的2019年证券公司经营数据,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均排名位于行业前1/3。
2020年,公司债券主承销规模位列行业第10名,受托管理资产规模和净收入分别位列行业第5名、第13名,各项业务稳步推进,市场影响力持续提升。
2021年,公司上下秉持“客户至上,稳健进取”的价值观,贯彻落实“科技赋能,转型协同”的发展战略,全面加强风险管控,严守合规底线,稳步推进各项业务
转型发展。公司各项业务市场影响力稳步提升,资产管理规模行业第3,创历史新高,经纪业务收入排名创8年来新高。
迄今,公司已连续14年在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分类结果中获得A类评级。
(六)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方针
1、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致力于走中国特色一流证券公司发展之路。公司将坚持“践行国家战略、服务实体经济”的经营宗旨,弘扬“知敬畏、知深浅、知进退”“有激情、有格局、有方法、有业绩”和“知行合一”的企业文化,倡导“以拼搏进取者为本”的价值观,追求客户利益最大化、股东回报最优化,带领全体员工与公司共成长。
为实现以上战略目标,公司坚持党建引领,全面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依托股东资源,发挥“投行+商行”优势,激发活力、敏捷反应、重点突破,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和居民财富管理。树牢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审慎合规经营。
坚持“四个坚定不移”的基本原则,即坚定不移践行“客户至上,稳健进取”的核心价值观,坚定不移践行“科技赋能,转型协同”发展战略,坚定不移践行“严守风险合规底线”的经营理念,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司”的主体责任。
2、公司经营方针
公司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坚守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初心和本源,围绕以大财富管理业务为中心的价值循环链,打造投行、投研和投顾三支专业队伍,发挥“商行+投行”优势,夯实客户基础,提升公司发展潜能。
一是加速推进科技赋能下的财富管理转型。以强总部建设为引领,加大内外部协同,打造强总部数字赋能的一体化客户经营模式。通过开发线上线下渠道夯实客户基础,优化客户结构;在强总部专业能力建设的同时积极推进分支机构一体化投顾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投顾专业队伍建设;加强产品研发能力建设,全面提升产品销售及资产配置服务能力;将公募基金投顾业务作为财富管理新的业务抓手,发掘新的增长点;加大金融科技应用,完善数字化智能化的营销与服务平台。
二是资管业务向主动管理转型。紧抓投研、产品、销售、人才、风控五要素推动资管业务的良性发展,构建核心竞争优势。聚焦投研队伍建设,形成有品牌
效应的投资领域。打造“固收+”和“服务+”双专家品牌,突出固收为基的投研能力,逐步衍生多样化投资策略。助力为机构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突出定制型、服务型、工具型、配置型、投行化。发挥公募基金和资产管理牌照优势,推进公募 REITs 项目实施。
三是巩固优势,向交易驱动型投资银行转型。深耕重点行业、重点客群,持续增加具有市场影响力的优质项目储备;提升投行业务风险防范能力,把握项目执行进展和质量,细化质控核查规范和要求,提高科技赋能智能化工具应用。强化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专业化服务能力。
四是整合资源,提升机构投资者专业服务能力。以品牌影响力为牵引,打造有市场影响力的“经济专家”“配置专家”和“行业专家”,突出科技、绿色和财富金融研究。拓宽机构客户覆盖范围,实现收入来源多元化;推动交叉销售业务开展,研究销售向综合销售转型。
九、其他与发行人主体相关的重要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况,未受到重大处罚。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受到监管机构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如下:
(一)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于 2019 年 4 月 10 日出具的沪证监决
[2019]36 号文件《关于对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银证券存在合规部门、个别业务部门及部分分支机构合规人员配备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情形。截至 2019 年 4 月底,通过人员招聘及内部调整,中银证券合规部门、相关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合规人员配备已全部符合要求。此次警示函仅针对公司合规人员配备情况,并不涉及具体业务。公司高度重视此次警示函,将在推进各项业务平稳发展的同时加强合规人员配备。
(二)根据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对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如意路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2020]42 号)》(以下简称“《决定》”),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如意证券营业部对于营业部新任总经理报备江苏监管局的资料内容存在差错;同时未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在 20 个工作日内向江苏监管局申请换领许可证。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
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江苏监管局对徐州如意证券营业部采取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公司收到《决定》后高度重视,立即就江苏监管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排查和整改,并制定了系统有效的整改措施,目前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
(三)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7 日出 具的《关于对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 公监函[2020]043 号),公司作为凯歌电子申报挂牌时的主办券商,在尽职调查 过程中,对于作为外部专家工作的监理公司工程结算资料,未尽到复核义务,对 于其他尽调和审计工作中出现的相反证据,没有保持合理怀疑,未做到勤勉尽责。鉴于前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中银国际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公司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对存量新三板项目进行梳理,要求推荐业务人员认真学习全国股 转公司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尽职调查职责,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 时,充分重视此次处罚中暴露出的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总体情况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审计情况、财务会计信息适用《企业会计准则》情况等:
本章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反映了本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
2021年度和2022年1-9月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除有特别注明外,本章中出现的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信息来源于 x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度审计报告及2021年度审计报告,2019及2020 年度财务报告经安永华x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安永华x(2020)审字第60620149_B01号和安永华x(2021)审字第60620149_B01号)。2021年度财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10005号)。本公司2022年1-9月数据来源于2022年三季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除特别说明外,本节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以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最
近三年审计报告为基础。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末本公司的合并财务状况和母公司财务状况、合并经营成果和母公司经营成果、合并现金流量和母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2021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如下:
财政部于2018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于2021年颁布了《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 9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 1号)及《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本集团已采用上述准则、通知和实施问答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对本集团及本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本集团及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相关规定,本集团及本公司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选择不再重新评估。本集团及本公司对于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2020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未重列。
对于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合同,本集团及本公司按照剩余租赁期区分不同的衔接方法:
剩余租赁期超过12个月的,本集团及本公司根据2021年1月1日的剩余租赁付款额和增量借款利率确认租赁负债,采用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确定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本集团及本公司采用简化方法评估首次执行日使用权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由于在首次执行日不存在租赁亏损合同,对财务报表无显著影响。
剩余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本集团及本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财务报表无显著影响。
对于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前已存在的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合同,本集团及本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财务报表无显著影响。
因执行新租赁准则,除与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相关的预付租金和租赁保证金支出仍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外,其他的预付租金和租赁保证金支出计入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a)对本集团和本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影响金额 2021 年 1 月 1 日 | |
本集团 | x公司 | |
使用权资产 | 19,178.27 | 18,361.77 |
租赁负债 | 19,178.27 | 18,361.77 |
于2021年1月1日,公司在计量租赁负债时,对于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合同采用同一折现率,所采用的增量借款利率的区间为2.67%~3.81%。
(b)于2021年1月1日,公司将原租赁准则下披露的尚未支付的最低经营租赁付款额调整为新租赁准则下确认的租赁负债的调节表如下:
单位:万元
本集团 | x公司 | |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披露未来最低经营租赁付款额 | 24,781.14 | 23,517.97 |
按增量借款利率折现计算的上述最低经营租赁付款 额的现值 | 20,052.61 | 19,214.92 |
减:短于 12 个月的租赁合同付款额 | 874.34 | 853.15 |
单项租赁资产全新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合同付款额 | - | - |
于 2021 年 1 月 1 日确认的租赁负债 | 19,178.27 | 18,361.77 |
2、2020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如下:
(1)新收入准则
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简称“新收入准则”)。本集团自2020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上述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现行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根据新收入准则,确认收入的方式应当反映主体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模式,收入的金额应当反映主体因向客户转让这些商品或服务而预计有权获得的对价金额。同时,新收入准则对于收入确认的每一个环节所需要进行的判断和估计也做出了规范。
新收入准则的采用,除增加定性及定量披露外,未对本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即将生效的新租赁准则的影响
于2018年12月,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采用与现行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类似的单一模型,要求承租人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根据衔接规定,
企业可不重述前期可比数,但应当调整首次执行新准则当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
本集团于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并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新租赁准则的实施,预计会增加本集团的总资产和总负债,但不会对本集团的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
3、2019 年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如下:
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本集团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上述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现行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 期初未分配利润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企业需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工具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
将本集团资产负债表中的余额从原金融工具准则调整为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调节表:
单位:万元
按原准则列式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按新准则列式 | |||
分类 | 账面价值 | 分类 | 账面价值 | |||
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贷款及应 收款项 | 1,142,392.8 6 | - | - | 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金融资产 | 1,142,392.8 6 |
结算备付金 | 贷款及应 收款项 | 404,045.68 | - | - | 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金融资产 | 404,045.68 |
融出资金 | 贷款及应 收款项 | 611,531.32 | - | -11.1 0 | 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金融资产 | 611,520.22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 | 598,095.38 | -598,095.38 | - | 不适用 | |
转出至:交易性金 融资产 | -598,095.38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贷款及应 收款项 | 1,020,940.6 9 | - | -73.7 7 | 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金融资产 | 1,020,866.9 3 |
应收款项 | 贷款及应 收款项 | 305,331.22 | - | - | 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金融资产 | 305,331.22 |
按原准则列式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按新准则列式 | |||
分类 | 账面价值 | 分类 | 账面价值 | |||
应收利息 | 贷款及应 收款项 | 12,292.14 | - | - | 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金融资产 | 12,292.14 |
存出保证金 | 贷款及应 收款项 | 165,591.63 | - | - | 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金融资产 | 165,591.63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 413,195.17 | -413,195.17 | - | 不适用 | - |
转出至:交易性金 融资产 | -262,185.64 | |||||
转出至:其他债权 投资 | -146,369.53 | |||||
转出至:其他权益 工具投资 | -4,500.00 | |||||
转出至:其他资产 | -140.0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不适用 | 860,281.02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 860,281.02 | |
转入自: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 | 598,095.38 | |||||
转入自: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 262,185.64 | |||||
其他债权投资 | 不适用 | 146,369.53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 | 146,369.53 | |
转入自: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 146,369.5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不适用 | 4,500.00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 | 4,500.00 | |
转入自: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 4,500.00 | |||||
其他资产-金融资 产部分 | 贷款及应 收款项 | 4,457.57 | 140.00 | - | 贷款及应收款 项 | 4,597.57 |
转入自: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 140.00 | |||||
金融负债 | ||||||
应付短期融资款 | 以摊余成 | 279,533.00 | - | - | 以摊余成本计 | 279,533.00 |
按原准则列式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按新准则列式 | |||
分类 | 账面价值 | 分类 | 账面价值 | |||
本计量的 金融负债 | 量的金融负债 | |||||
拆入资金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负债 | 130,000.00 | -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130,000.00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 | 2,096.57 | -2,096.57 | - | 不适用 | |
转出至:交易性金 融负债 | -1,595.38 | |||||
转出至:衍生金融 负债 | -501.19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不适用 | 1,595.38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 | 1,595.38 | |
转入自: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 | 1,595.38 | |||||
衍生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 负债 | - | 501.19 | - | 衍生金融负债 | 501.19 |
转入自: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 | 501.19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 以摊余成 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128,116.80 | -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128,116.80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负债 | 951,758.43 | -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951,758.43 |
应付货币保证金 | 以摊余成 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492,540.25 | -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492,540.25 |
应付质押保证金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负债 | 53,649.64 | -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53,649.64 |
按原准则列式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按新准则列式 | |||
分类 | 账面价值 | 分类 | 账面价值 | |||
应付利息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负债 | 27,104.96 | -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27,104.96 |
应付债券 | 以摊余成 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1,100,000.0 0 | -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1,100,000.0 0 |
其他负债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负债 | 250,295.33 | -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250,295.33 |
在首次执行日,本集团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2018年12月31日金额调整为按照修订后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调节表:
单位:万元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 计提损失准备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计提损失准备 | |
融出资金 | 1,225.52 | - | 11.10 | 1,236.62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2,808.75 | - | 73.77 | 12,882.52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3,144.70 | -3,144.70 | - | - |
应收款项 | 15,746.10 | - | - | 15,746.10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 - | 15.09 |
将本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余额从原金融工具准则调整为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调节表:
单位:万元
按原准则列式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按新准则列式 | |||
分类 | 账面价值 | 分类 | 账面价值 | |||
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贷款及应收款 项 | 700,255.44 | - | - | 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金融资产 | 700,255.44 |
结算备付金 | 贷款及应收款 项 | 404,045.68 | - | - | 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金融资产 | 404,045.68 |
融出资金 | 贷款及应收款 项 | 611,531.32 | - | -11.10 | 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金融资产 | 611,520.22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69,551.53 | -569,551.5 3 | - | 不适用 | |
转出至:交 易性金融资 | -569,551.5 3 |
按原准则列式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按新准则列式 | |||
分类 | 账面价值 | 分类 | 账面价值 | |||
产 | ||||||
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 贷款及应收款 项 | 1,020,940.6 9 | - | -73.77 | 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金融资产 | 1,020,866.9 3 |
应收款项 | 贷款及应收款 项 | 39,972.66 | - | - | 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金融资产 | 39,972.66 |
应收利息 | 贷款及应收款 项 | 10,911.80 | - | - | 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金融资产 | 10,911.80 |
存出保证金 | 贷款及应收款 项 | 6,550.40 | - | - | 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金融资产 | 6,550.40 |
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 | 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 | 368,581.38 | -368,581.3 8 | - | 不适用 | - |
转出至:交易性金融资 产 | -217,711.8 5 | |||||
转出至:其 他债权投资 | -146,369.5 3 | |||||
转出至:其他权益工具 投资 | -4,500.0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不适用 | 787,263.38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 787,263.38 | |
转入自: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 | 569,551.53 | |||||
转入自: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 | 217,711.85 | |||||
其他债权投资 | 不适用 | 146,369.53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 | 146,369.53 | |
转入自: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 | 146,369.53 | |||||
其他权益工 具投资 | 不适用 | 4,500.00 | - |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 | 4,500.00 |
按原准则列式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按新准则列式 | |||
分类 | 账面价值 | 分类 | 账面价值 | |||
入其他综合收 益 | ||||||
转入自: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 | 4,500.00 | |||||
其他资产-金融资产部 分 | 贷款及应收款项 | 4,161.31 | - | - | 贷款及应收款项 | 4,161.31 |
金融负债 | ||||||
应付短期融 资款 | 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金融负债 | 279,533.00 | - | - | 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金融负债 | 279,533.00 |
拆入资金 | 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金融负债 | 130,000.00 | - | - | 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金融负债 | 130,000.00 |
卖出回购金 融资产 | 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金融负债 | 128,116.80 | - | - | 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金融负债 | 128,116.80 |
代理买卖证 券款 | 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金融负债 | 951,758.43 | - | - | 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金融负债 | 951,758.43 |
应付利息 | 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金融负债 | 23,790.46 | - | - | 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金融负债 | 23,790.46 |
应付债券 | 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金融负债 | 1,100,000.0 0 | - | - | 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金融负债 | 1,100,000.0 0 |
在首次执行日,本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2018年12月31日金额调整为按照修订后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调节表:
单位:万元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 计提损失准备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计提损失准备 | |
融出资金 | 1,225.52 | - | 11.10 | 1,236.62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2,808.75 | - | 73.77 | 12,882.52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0.00 | -20.00 | - | - |
应收款项 | 15,746.10 | - | - | 15,746.10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 15.09 | 15.09 |
财务报表列报方式变更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
号要求,本集团相应调整了 2019 年度的财务报表列报,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无影响。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变化情况如下:
1、2022 年 1-9 月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2022 年 1-9 月,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无变更。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本集团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包括中银
证券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及 32 个中银证券
中国红-黄山 18 号系列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上述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
总资产和净资产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1.39 亿元和 1.33 亿元。
2、2021 年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2021 年,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无变更。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包括中银证
券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及 32 个中银证券中
国红-黄山 18 号系列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上述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总
资产和净资产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1.30 亿元和 1.20 亿元。
3、2020 年度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2020 年度,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无变更。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将 23 家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包括中
建安装 2018 年第一期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计划、中银国际期货-海河 7 号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以及 20 个中银证券中国红-黄山 18 号系列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述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总资产和净资产的金
额分别为人民币 16.79 亿元和 3.61 亿元。
4、2019 年度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表
2019 年度,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变更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注册地点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变更原因 |
张家港中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苏州 | 100 | 100% | 注销 |
中银资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中国北京 | 30,000 | 100% | 新设 |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资产管理计划包括中建安
装 2018 年第一期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计划、中铁建设 2018 年第一期应收账款资产
支持计划和中银国际期货-海河 7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上述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总资产和净资产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26.75 亿
元和 1.69 亿元。
(四)报告期末发行人合并范围情况:
子公司 | 子公司类型 | 主要经营 地/注册地 | 注册资本 | 业务性质及经营范围 | 持股比例 及表决权比例(%) | 是否纳 入合并报表 |
中银国际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上海 | 人民币3.5 亿元 | 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 咨询及资产管理 | 100% | 是 |
中银国际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 | 有限责 任公司 | 中国上海 | 人民币6.0 亿元 | 投资管理、股权投资、 投资咨询 | 100% | 是 |
中银创富(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上海 | 人民币 1,000 万元 | 股权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和投资咨询 | 100% | 是 |
苏州盛璟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 有限责 任公司 | 中国苏州 | 人民币 100 万元 |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 及相关咨询服务 | 75% | 是 |
苏州中赢创新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有限责 任公司 | 中国苏州 | 人民币 100 万元 | 投资管理咨询、股权 投资咨询、资产管理 | 51% | 是 |
苏州中荣嘉茗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 | 有限责 任公司 | 中国苏州 | 人民币 200 万元 | 创业投资管理业务、 创业投资 | 60% | 是 |
中银资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北京 | 人民币 17.0 亿元 | 实业投资(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项目除外)、股 权投资、投资管理 | 100% | 是 |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如下: 1、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1)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5 号《关于核准设立中银国际期货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本公司获准筹建全资子公司中银国际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银期货”),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500 万元。中银期货于 2008
年 1 月 21 日获得海南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2014 年 1 月,中银期货
完成第三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 3.5 亿元。中银期货于 2015 年 11 月 30
日完成注册地址变更,获得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根据中国证监会机构部部函[2008]492 号《关于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试点的无异议函》,本公司获准设立全资子公司中银国际投资,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 亿元。中银国际投资于 2009 年 5 月 26
日获得上海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中银国际投资分别于 2010 年 9 月
10 日及 2011 年 11 月 9 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增资扩股方案,增加注册资本至 6
亿元。
(3) 根据中国证监会机构部部函[2012]402 号《关于中银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中银中小企业股权投资基金的无异议函》,中银国际投资获准设立中银创富(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创富(上海)”),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并于 2012 年 12 月 31 日获得上海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4) 根据中银国际投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中银国际投资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与天骄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市xx创联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基金管理机构苏州盛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 万元。其中,中银国际投资出资人民币 75 万元,出资比例为 75%。
(5) 根据中银国际证券股东决定[2016]656 号,中银国际投资于 2016 年 10 月 25 日与苏州启迪金服投资有限公司(后变更为启迪金服投资有限公司)、苏州衍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基金管理机构苏州中赢启迪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后更名为苏州中赢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 万元。其中,中银国际投资出资人民币 51 万元,出资比例为 51%。
(6) 根据中银国际证券股东决定[2017]237 号,中银国际投资于 2017 年 2
月 20 日与北京荣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创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
立基金管理机构苏州中荣嘉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 万元。其
中,中银国际投资认缴出资人民币 120 万元,出资比例为 60%。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银国际投资实缴出资人民币 72 万元,其他股东实缴出资人民币 48
万元。
(7)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本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设立中银资本投控,注册资本 3 亿元,出资比例 100%。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中银资本投控注册资本增加至 17 亿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本公司实缴出资人民币 2 亿元。
2、结构化主体或通过受托经营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对于本集团作为管理人或投资顾问的资产管理计划,本集团在综合考虑对其拥有的投资决策权及可变回报的敞口等因素后,认定对个别资产管理计划拥有控制权,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本集团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包括中银
证券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及 32 个中银证券
中国红-黄山 18 号系列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上述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
总资产和净资产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1.39 亿元和 1.33 亿元。
3、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截至2022年9月30日,本集团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主要为本集团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资产证券化产品、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及合伙企业,计入本集团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这些结构化主体根据合同约定投资于各类许可的金融产品。
于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及2022年9月30日,本集团在上述结构化主体中的投资之账面价值约13,614.13万元、18,506.11万元、 38,534.33万元及21,988.55万元。上述结构化投资的最大损失敞口与其账面价值相近。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9 月,本集团从由本集团发起设立但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且资产负债表日在该结构化主体中没有权益的结构化主体中获取的管理费收入分别为 62,690.51 万元、63,520.97 万元、 60,434.52 万元及 42,892.05 万元。
二、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及主要财务指标
(一)财务会计信息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年 9 月 30 日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货币资金 | 2,264,352.34 | 1,825,364.04 | 1,460,676.99 | 1,345,857.25 |
其中:客户资金存款 | 2,031,771.62 | 1,540,388.29 | 1,241,297.53 | 1,236,090.59 |
结算备付金 | 1,081,173.82 | 1,041,668.50 | 896,397.99 | 702,811.08 |
其中:客户备付金 | 1,047,904.15 | 1,012,931.67 | 871,373.53 | 668,109.83 |
融出资金 | 1,041,340.47 | 1,189,847.13 | 1,167,882.72 | 843,184.97 |
衍生金融资产 | 162.05 | 98.14 | - | - |
存出保证金 | 536,937.54 | 446,913.48 | 301,130.39 | 139,529.87 |
项目 | 2022 年 9 月 30 日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应收款项 | 25,866.40 | 25,549.94 | 171,058.47 | 282,688.18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33,547.13 | 51,032.43 | 232,739.12 | 487,883.80 |
金融投资: | 1,516,534.41 | 1,604,546.85 | 1,110,425.33 | 983,823.96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33,785.28 | 1,447,531.06 | 920,036.66 | 857,329.76 |
其他债权投资 | 178,249.13 | 152,515.79 | 185,888.67 | 121,994.2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500.00 | 4,500.00 | 4,500.00 | 4,500.00 |
固定资产 | 6,678.34 | 8,324.56 | 8,532.87 | 7,675.26 |
使用权资产 | 16,157.10 | 19,373.53 | - | - |
无形资产 | 12,810.21 | 13,730.35 | 12,282.55 | 11,806.0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9,253.83 | 33,132.40 | 28,216.93 | 21,086.86 |
其他资产 | 8,798.18 | 7,647.36 | 6,632.79 | 4,831.73 |
资产总计 | 6,573,611.83 | 6,267,228.71 | 5,395,976.15 | 4,831,178.98 |
应付短期融资款 | 286,235.10 | 128,056.53 | 58,311.67 | 53,771.65 |
拆入资金 | 100,506.94 | 250,361.88 | 250,381.86 | 160,314.17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30,319.52 | 290.22 | 1,177.60 | 1,394.96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152.47 | 379.74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465,525.30 | 489,930.32 | 134,925.67 | 161,314.83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2,172,582.08 | 2,036,509.28 | 1,728,849.18 | 1,419,843.55 |
应付货币保证金 | 1,330,487.64 | 843,090.31 | 478,220.49 | 514,496.19 |
应付质押保证金 | 45,938.90 | 56,428.02 | 130,101.99 | 32,413.48 |
应付职工薪酬 | 29,069.23 | 58,592.20 | 58,406.97 | 57,193.26 |
应交税费 | 11,954.39 | 7,351.22 | 10,273.65 | 7,638.54 |
预计负债 | 840.77 | 745.89 | - | - |
应付款项 | 30,813.65 | 27,839.71 | 36,740.62 | 28,154.24 |
应付股利 | - | - | - | 1,525.80 |
应付债券 | 412,817.47 | 774,129.57 | 875,277.58 | 867,825.40 |
租赁负债 | 15,153.91 | 18,300.55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01.37 | 2,122.96 | - | - |
其他负债 | 2,381.89 | 2,581.04 | 132,523.52 | 251,126.76 |
负债合计 | 4,935,828.17 | 4,696,329.70 | 3,895,343.26 | 3,557,392.56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77,800.00 | 277,800.00 | 277,800.00 | 250,000.00 |
资本公积 | 734,114.91 | 734,114.91 | 734,114.91 | 614,133.85 |
其他综合收益 | 2,706.14 | 2,739.36 | 1,990.55 | 3,083.02 |
盈余公积 | 64,040.79 | 59,993.71 | 46,858.06 | 36,775.09 |
一般风险准备 | 292,405.94 | 286,570.30 | 262,327.50 | 235,462.69 |
未分配利润 | 265,751.92 | 209,013.57 | 176,898.28 | 133,857.3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 | 1,636,819.70 | 1,570,231.85 | 1,499,989.31 | 1,273,312.03 |
项目 | 2022 年 9 月 30 日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东权益)合计 | ||||
少数股东权益 | 963.96 | 667.15 | 643.58 | 474.40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637,783.66 | 1,570,899.01 | 1,500,632.89 | 1,273,786.4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总计 | 6,573,611.83 | 6,267,228.71 | 5,395,976.15 | 4,831,178.98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2022 年 1-9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一、营业总收入 | 225,528.98 | 333,351.87 | 324,417.23 | 290,766.76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 136,320.67 | 220,084.92 | 210,221.36 | 155,930.40 |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71,344.03 | 115,210.58 | 95,875.09 | 60,103.31 |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7,166.72 | 24,721.65 | 30,516.96 | 21,717.56 |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56,605.77 | 78,629.61 | 82,544.29 | 73,133.81 |
利息净收入 | 59,287.21 | 89,091.36 | 89,867.18 | 83,018.76 |
其中:利息收入 | 99,745.76 | 160,580.86 | 159,474.81 | 168,453.35 |
利息支出 | 40,458.56 | 71,489.50 | 69,607.64 | 85,434.5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8,768.31 | 21,092.38 | 23,547.40 | 34,311.38 |
其他收益 | 10,235.44 | 13,749.54 | 10,837.09 | 9,359.40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9,944.93 | -10,589.60 | -9,785.85 | 7,765.51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13.34 | -150.06 | -447.15 | 164.25 |
其他业务收入 | 157.50 | 96.12 | 196.83 | 214.54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56 | -22.78 | -19.64 | 2.52 |
二、营业总支出 | 136,894.73 | 215,373.62 | 212,090.66 | 190,869.78 |
税金及附加 | 1,203.28 | 1,918.86 | 2,148.55 | 1,721.33 |
业务及管理费 | 135,947.15 | 213,347.09 | 188,330.10 | 182,881.66 |
资产减值损失 | - | - | - | - |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 - | - | - | 204.83 |
信用减值损失 | -704.92 | -358.90 | 21,338.02 | 5,855.50 |
其他业务成本 | 449.22 | 466.57 | 274.00 | 206.45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8,634.25 | 117,978.25 | 112,326.57 | 99,896.98 |
加:营业外收入 | 39.58 | 36.57 | 19.80 | 1,694.55 |
减:营业外支出 | 69.27 | 149.56 | 630.55 | 50.71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8,604.56 | 117,865.26 | 111,715.82 | 101,540.82 |
减:所得税费用 | 11,685.88 | 21,551.81 | 23,223.95 | 21,534.64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6,918.68 | 96,313.45 | 88,491.87 | 80,006.18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 76,621.87 | 96,162.53 | 88,322.69 | 79,825.30 |
2022 年 1-9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96.81 | 150.92 | 169.18 | 180.88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3.23 | 748.81 | -1,092.47 | -97.14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3.23 | 748.81 | -1,092.47 | -97.14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748.81 | -1,092.47 | -97.14 |
1.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9.52 | 760.74 | -1,106.67 | -97.41 |
2.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 | 6.29 | -11.93 | 14.21 | 0.27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 - |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 | -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76,885.46 | 97,062.26 | 87,399.40 | 79,909.0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76,588.64 | 96,911.34 | 87,230.22 | 79,728.16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96.81 | 150.92 | 169.18 | 180.88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8 | 0.35 | 0.32 | 0.32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8 | 0.35 | 0.32 | 0.32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2022 年 1-9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负债净增加 额 | 30,029.31 | - | - | 648.13 |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减少 额 | 132,505.25 | - | - | 39,932.49 |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 | 148,235.80 | - | -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263,943.20 | 443,374.24 | 438,138.01 | 393,178.08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 | 90,000.00 | 30,000.00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546,454.56 | 248,806.37 | 568,732.56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136,145.15 | 307,680.45 | 308,676.14 | 468,326.94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33,056.25 | 507,077.31 | 76,920.71 | 40,414.3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43,914.95 | 1,804,586.56 | 1,162,541.23 | 1,541,232.56 |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 额 | - | 515,576.35 | 40,832.42 | - |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负债净减少 额 | - | 973.25 | 1,252.04 | - |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24,383.06 | 360,209.78 | 221,480.38 |
代理买卖证券客户资金净减少额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