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委托管
理关联交易的临时信息披露报告
临时信息披露报告〔2022〕23号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2号)、《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等规定,现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人保资产)签署资产委托管理协议、资产委托管理补充协议(简称该等协议)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以及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概述
为获取长期稳健的投资收益,本公司与人保资产于 2022
年 9 月 8 日续签了资产委托管理协议和资产委托管理补充协
议,有效期为 2022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根据该等协议,人保资产将向本公司提供委托资产管理服务,本公司向人保资产支付受托管理费。该等协议为统一交易协议,关联交易类型为服务类。
(二)交易标的情况
资产委托管理协议主要约定了委托资产管理过程中本
公司与人保资产各自具体的权利与义务、委托资产账户设置和管理、委托资产及其交付、委托资产的投资管理、委托资产增减、委托资产估值、会计核算及单证管理、报告及会议制度、保密、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等应符合的监管要求和操作惯例等。资产委托管理补充协议主要约定了委托资产管理费率水平及支付方式,以及投资奖惩等,并约定对收取产品管理费的投资项目,不重复收取委托资产管理费。
二、交易对手情况
关联法人名称: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曾北川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0 层、21 层、22 层
工商登记时间 | 注册资本 |
2003-7-16 | 1 亿元 |
2007-1-12 | 8 亿元 |
2018-7-18 | 12.98 亿元 |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98 亿元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受托或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说明:人保资产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中
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及履行期限
该等协议于2022年9月8日签订,协议双方用印签署生效,有效期为2022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二)交易的定价政策
受托管理费包括基础管理费和业绩奖惩。基础管理费以日委托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算,基础管理费率按照与人保资产的该等协议约定的资产类别分别确定费率。该等协议采用市场化的定价方式,委托资产基础管理费和业绩奖惩与其他同等规模保险公司的费率基本一致,价格公允。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根据该等协议,预估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上半年本公司向人保资产支付的受托管理费分别不超过4亿元、4.4亿元、4.8亿元、2.5亿元。
该交易事项不适用关联交易金额比例要求。
五、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
况
2022 年 8 月 25 日,本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了
《关于与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续签委托投资管理协议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十八次会议,以现场会议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人
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续签委托投资管理协议的议案》,除 3
名关联董事按照规定放弃投票外,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董事会批准《关于与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续签委托投资管理协议的议案》,并授权公司总裁室办理相关后续事宜。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独立董事均投赞成票。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