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网上报名网址: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网站(www.wlcqjy.com)或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wl.gov.cn/col/col 1402172/index.html)。
台州市肿瘤医院顶楼场地招租
竞价会资料
台州市肿瘤医院
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八月八日
目 录
台州市肿瘤医院顶楼场地招租公告
受委托,本公司将对台州市肿瘤医院所拥有的位于台州市肿瘤医院楼顶场地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1、租赁标的:位于温岭市新河镇台州市肿瘤医院顶楼场地,出租面积为20
平方米,权证登记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
2、招租方式:网络竞价。
3、竞价起始价:人民币2.5万元/年。
4、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
5、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500元整。
6、租赁期限:3年,自2024年9月1日起至2027年8月31日止。
7、标的用途:仅限于建设移动通信设施及机房所用。
8、租金支付方式:按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一年一付,其中首年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四个工作日内付清,下一年租金应在上一年租金到期一个月前付清,以此类推,直至租赁期届满。
注:标的不设保留价,出租方开具发票给承租方。
二、竞价申请人资格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与竞价(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网上报名时间及网址、实地踏勘时间和联系人:
1、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19日下午4:00整。
2、网上报名网址: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网站(xxx.xxxxxx.xxx)或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xxxxx.xxxx)。
3、实地踏勘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19日的工作时间(竞价方实地踏勘前请自行联系出租方确定时间)。
联系人:x先生 联系电话:00000000000四、竞价保证金交纳:
竞价保证金交纳必须在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2024年8月19日下午4:00
(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节假日除外),将竞价保证金以竞价方的账户(须上级企业账户转账的除外)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一次性足额转至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不按规定交纳的将丧失竞价资格(由于银行系统与竞价系统数据交换一般1小时一次,建议尽量在交纳竞价保证金的截止前2个小时交纳,以便竞价方自行及时查看)。
户名: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温岭市产权交易网上交易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虚拟子账号不支持智能转账,单位交纳竞价保证金时请选择普通转账) 。
竞价方交纳竞价保证金时如遇须上级企业账户转入,请及时联系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网络竞价方式:采用动态报价方式(自由报价+限时报价)自由报价时间:2024年8月20日上午9:30至9:55止。
限时报价时间:2024年8月20日上午9:55开始。六、特别提醒:
1、标的实际情况竞价方应咨询出租方并现场实地勘察,本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未咨询出租方并现场实地勘察的竞价方视为对本标的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价方决定参与竞价的,将被认为对本标的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并接受本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2、竞价方须在报名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竞价方竞得标的后,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理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证照办理成功与否,不影响竞价结果的效力。一旦参与竞价,即表明竞价方认可并遵循本项条款,相关风险自行承担。
七、其他事项:
1、未竞得标的竞价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结果公告发布后统一无息退还,竞得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无息退还。
2、竞价方竞得并签订成交确认书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支付佣金。佣金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竞价会资料》第二章“网络竞价须知及规则”。
3、《产权网络竞价竞买人操作手册》详见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办事指南”。
4、本系统适合在电脑端操作,未做手机端适配。
八、标的详细信息及具体竞价规定请登录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xxxxx.xxxx)、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网站(xxx.xxxxxx.xxx)查看,或来人来电咨询: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地址:xxxxxxxxxx00x(xxxx)0x,电话:0000-00000000。
台州市肿瘤医院
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4年8月8日
网络竞价须知及规则
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受台州市肿瘤医院(下称“出租方”)的委托,对其所拥有的位于台州市肿瘤医院顶楼场地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招租,为切实保障各竞价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特制定本网络竞价须知及规则,共同遵守。
一、本次竞价会在公开、平等竞争的条件下进行,一切活动都具备法律效力。
二、本次网络竞价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举行。报名和竞价请登录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网站(xxx.xxxxxx.xxx)、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xxxxx.xxxx)查看。
三、竞价方应具备本次公告或有关规定中注明的竞价条件,否则不得参加网络竞价。
四、凡报名参加的竞价者,应事先按规定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账号并办理竞价报名手续,竞价方不按时参加网络竞价,即视作自动放弃。
五、竞价方必须在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节假日除外),将竞价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一次性足额转至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未按规定交纳竞价保证金的责任由竞价方自负。竞价保证金交纳时间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六、本次网络竞价采用动态报价的竞价方法,动态报价过程由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组成,竞价方可以在自由报价期间报价,也可以在限时报价期间报价,凡符合动态报价的基本规则的报价,系统即时公布。
自由报价期:2024年8月20日上午9:30至9:55止;自由报价期结束即进入限时报价期;
限时报价期:报价开始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上午9:55整。
若在限时报价期截止时间内没有竞价方报价的,自由报价期的最高报价为标的的最终报价,则本次竞价结束。
若在限时报价5分钟内任一时点有新的报价的,系统即从此时点起再顺延一个5分钟,供竞买人作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5分钟内没有新的报价,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标的的最终报价。
七、竞价结果确定:系统按照"不低于起始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报价结束后,系统将及时显示竞价结果。
八、动态报价的基本规则:
(一)增价方式报价,加价幅度应为人民币500元/年及其整数倍;
(二)一个竞价方可多次报价;
(三)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四)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当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
九、竞价方在竞价时间开始前凭注册时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密码登入网络竞价大厅进行报价准备,并在竞价时间内予以报价。时间以竞价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十、竞价方报价一经确认提交即被系统记录视为有效报价,不可撤回,竞价方须谨慎报价。
十一、本次网络竞价出租方不设保留价。
十二、竞价方竞得标的后,应在2024年8月23日前与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签订《竞价成交确认书》,逾期未签的,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成交资格。
十三、竞得方签订《竞价成交确认书》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单位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的还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自然人需携带有效的身份证。
十四、竞得方应在2024年8月23日前将履约保证金汇入出租方账户(户名:台州市肿瘤医院(温岭市第二人民医院);账号:1207043109025300343;开户行:温岭市工商银行新河支行),逾期未交的,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成交资格。
十五、竞价方应在2024年8月23日前将竞价佣金汇入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账户(户名: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开户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台州温
岭支行;账号:580008806600118),佣金按三年租金总额的“50万元以下的 3%,50-200(含)万元的2%,200-1000(含)万元的1.5%”收费,按“分档递减累加法”计算。逾期未交的,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成交资格。
十六、竞价xxx履约保证金和佣金后,必须在2024年8月26日前凭《竞价 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台州市肿瘤医院顶楼场地租赁合同》。逾期未签的,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成交资格。
十七、租金汇入账户:竞得方必须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四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汇入出租方账户(户名:台州市肿瘤医院(温岭市第二人民医院);账号:1207043109025300343;开户行:温岭市工商银行新河支行)。逾期未将首年租金汇入的,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八、竞价标的所涉及的税、费等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十九、竞价方在规定时间内付清首年租金后,出租方将租赁标的移交给竞价方。
二十、竞价方参加本次竞价活动是竞价方的自愿行为,竞价方为竞价活动付出的一切费用均自行承担。
xxx、免责声明:
(1)竞价方应认真阅读本竞价文件,了解标的的情况,实地查看标的。竞价方报名成功后,即表示已认真阅读并同意本招租文件中提出的相关内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本公司和出租方不再承担和担保其标的的品质和相关瑕疵等任何责任。竞价方在网络竞价后,不得以事先未看样或未进行咨询等任何理由反悔,责任由竞价方自负。
(2)出租方有权在竞价会开始前撤回竞价标的。若因出租方撤回标的或不可抗力因素等特殊的原因,本公司及出租方有权取消或推迟本次竞价会,由此对竞价方造成的损失由竞价方自负,竞价方不得向出租方和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追索竞价保证金利息及其他任何费用与责任。
(3)为确保网络传输的安全,保障报价人的利益,网络报价平台对网络资料的传输采用数据加密处理,但无法保证电子信息绝对安全。
(4)如因不可抗力造成网络报价活动不能正常进行,该项目以竞价失败处
理,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如因竞价系统故障、网络报价服务器等设备故障、网络传输线路(电信)故障、黑客攻击等原因导致竞价会不能顺利进行,该项目以竞价失败处理且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6)如因竞价方自身报价电脑设备故障、网络传输线路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竞价方不能正常进行网络报价,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竞价方如遇竞价系统故障请及时联系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8)如因竞价方自身报价电脑设备故障、网络传输线路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竞价方不能正常进行网络报价,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9)如因竞价方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责任由竞价方自负,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0)如因竞价方的报价设备的系统时间与竞价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不一致而造成的任何后果,责任由竞价方自负,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1)用户、竞价方应对自身的账户安全负责。若用户或竞价方的账户被盗用,责任由竞价方自负,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台州市肿瘤医院
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4年8月8日
竞价成交确认书(样稿)
竞价实施人: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竞得方于2024年8月20日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举行的台州市肿瘤医院顶楼场地招租竞价会上,通过网络竞价承租下列租赁标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签订《竞价成交确认书》如下:
一、租赁标的、租金、租赁期限: 1、租赁标的:
位于温岭市新河镇台州市肿瘤医院顶楼场地,出租面积为20平方米,权证登记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
2、租金总额:人民币(大写) 。
¥ 。首年租金:人民币(大写) 。
¥ 。
3、租赁期限:3年,自2024年9月1日起至2027年8月31日止。
二、竞价佣金:竞得方应在2024年8月23日前向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支付佣金人民币 (¥ ),佣金按三年租金总额的“50万元以下的3%,50-200(含)万元的2%,200-1000(含)万元的1.5%”收费,按“分档递减累加法”计算(户名: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账号:580008806600118;开户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台州温岭支行),逾期未交的,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成交资格。
三、履约保证金:竞得方应在2024年8月23日前将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仟xx元整(¥2500.00)汇入出租方账户(户名:台州市肿瘤医院
(温岭市第二人民医院);账号:1207043109025300343;开户行:温岭市工商银行新河支行),逾期未交的,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成交资格。
四、签订合同:竞得xxx履约保证金和佣金后,必须在2024年8月 26日前凭《竞价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台州市肿瘤医院门诊楼底层朝北5间门面房租赁合同》,逾期未签的,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成交资格。
五、租金汇入账户:竞得方必须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四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汇入出租方账户(户名:台州市肿瘤医院(温岭市第二人民医院);账号:1207043109025300343 ;开户行:温岭市工商银行新河支行),逾期未将首年租金汇入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六、竞得方在接收标的时,应对标的进行认真验收。若发现标的与竞价资料不符,应当场向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和出租方提出,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协助予以解决,但竞价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承租。
七、本竞价成交确认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温岭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竞价成交确认书一式五份,出租方执二份,竞得方执一份,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竞得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
竞价实施人: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台州市肿瘤医院顶楼场地租赁合同(样稿)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台州市肿瘤医院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台州市肿瘤医院顶楼场地租赁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租赁标的及用途
1、租赁标的:位于温岭市新河镇台州市肿瘤医院顶楼场地,出租面积为20平方米,权证登记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
2、标的用途:仅限于建设移动通信设施及机房所用。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乙方不得擅自变更该租赁标的的用途。
第二条 租金、租赁期限及履约保证金
1、租金总额:人民币(大写) 。
¥ 。首年租金:人民币(大写) 。
¥ 。 2、租赁期限:3年,自2024年9月1日起至2027年8月31日止。
3、履约保证金: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已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仟xx元整(¥2500.00)。在租赁期内,如因乙方违约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甲方可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息至甲方收回租赁标的且验收合格后退还。
第三条 租金支付方式及汇入账户
1、按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一年一付,其中首年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四个工作日内付清,下一年租金应在上一年租金到期一个月前付清,以此类推,直至租赁期届满。
2、租金汇入账户
乙方必须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四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汇入甲方账户
( 户名 : 台 州市 肿 瘤医 院( 温 岭市 第二 人民 医 院) ; 账 号 : 1207043109025300343;开户行:温岭市工商银行新河支行)。以后的租
金,乙方按规定汇入甲方账户。第四条 标的交付
乙方在约定时间内付清首年租金后,甲方在2024年8月31日前将租赁标的移交给乙方。
第五条 租赁涉及的有关费用负担
1、在本合同项下租赁过程中,竞价标的所涉及的的税、费等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2、乙方负责因使用租赁标的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网络通信、物业、卫生等费用);乙方应在甲方书面通知或者相关职能部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前述费用。水、电费用价格按医院交纳的实际执行;乙方要求开通电话的,由乙方向甲方申请,医院协助开通,外线电话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租赁标的相关约定
1、甲方保证,对本合同出租的场地享有完整、充分的处分权利,已经取得了自身或者所有权人的同意及授权,有权签署本通信本站址租赁合同。所租赁场地未设定抵押、担保或者可能引起第三方提出异议的其它情形。
2、甲方在乙方建设、安装、运营、维护及光统架设过程中提供积极地协助及配合义务,且不产生任何额外费用。
3、租赁期内,乙方负责租赁场地的管理、日常维护、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有损坏,乙方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若乙方未及时恢复,甲方可代为恢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内,乙方使用租赁标的仅限于建设移动通信设施及机房所用。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乙方不得擅自变更该租赁标的的用途。
5、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标的转租、分租或转借(部分或全部)他人,乙方擅自转租或分租的行为无效,转租或分租期间乙方所收租金或其他收益全部归甲方所有。
6、乙方所建基站及发射设施须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如因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被相关部门处罚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7、乙方在建设、线路架设、安装、运行、维护过程中须注意安全,以防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8、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间的法律政策风险、自然灾害风险等,出现以上风险导致乙方损失的均由乙方自负。
9、如水、电等非因甲方原因停止供应或发生故障或损害,甲方无须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10、如果乙方在租赁过程中给租赁场地、其他归属甲方所有的房屋财产或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所有损害修复赔偿责任。任何第三人对乙方的投诉、索赔或任何形式的权利主张,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1、乙方如因线路规划、技术更新、法律、政策等原因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的,则乙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乙方以一个月租金为限作为对甲方的赔偿。
12、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公开招标出租的,乙方参加竞投,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如甲方对外公开转让所涉租赁物的,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参加竞投,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13、租赁期内,租赁物所有权人或经营管理权人发生变更的,本合同对变更后新的所有权人或经营管理权人继续有效,新的所有权权人或经营管理权人承继本合同甲方的所有权利义务。甲方应向新的所有权人或经营管理权人如实告知房屋及场地租赁情况、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并作好交接工作,不得影响乙方正常使用。
第七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租赁标的,甲方按乙方已交的租金和全部履约保证金的总和的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由乙方决定租赁期限是否顺延;超过三个月仍未交割租赁标的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按年租金的10%支付违约金。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租赁标的(非因不可抗力或政策性等因素),应退还乙方所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按照年租金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履行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义务,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
予以赔偿。
第八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首年租金的,乙方所交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首年以后的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逾期款额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超过一个月不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年租金1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有权不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标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乙方所投资已形成附合的财物无偿归甲方所有。
3、若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甲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标的,不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和已付租金,向乙方收取年租金10%的违约金及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乙方所投资已形成附合的财物无偿归甲方所有:
(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标的用途或转租、分租、转借租赁物(部分或全部)给他人的;
(2)乙方对租赁标的造成损坏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未恢复原状的;
(3)乙方利用租赁标的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未按约补足履约保证金的;
(5)租赁期未届满,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
4、租赁期满或因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应在5日内退出所租场地。若逾期不退出的,除按占用天数计算租金外,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年日租金的三倍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违约金,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对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因甲方不能及时另行出租的租金损失或因延迟向新租户交付该场地而需承担的其他损失)。租赁标的内其他未形成附合并归属于乙方的财物,允许乙方自行拆回,乙方应在5日内搬离并清理,乙方逾期未搬离和清理的,视为放弃财物所有权,甲方有权作出任何处置且对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后续甲方为搬离和清理所支出的费用,有权向乙方追偿。 5、若合同到期终止或因乙方违约而提前终止、解除的,乙方应当于5
日内将所有应付款项支付给甲方,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水费、电费等,并按合同约定办理归还场地相关手续。若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付清全部应付
款项,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未付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6、租赁期满或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时,乙方返还该场地时应当将场地恢复原状或甲方书面认可的状态,甲方不做任何补偿。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承担的费用。
7、xxx在清场过程中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对甲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赔偿款。如果履约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乙方须足额赔偿。
8、乙方未履行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租赁期内,乙方提前终止合同且经甲方同意的,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其他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已交付的租金甲方不予退还,同时乙方所投资已形成附合的财物无偿归甲方所有。
2、租赁期满或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时,乙方所投资的已形成附合的财物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九条 免责条件
1、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因规划调整、用地性质改变、政府基建项目等重大政策性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保留收回租赁标的的权利,相应的租赁费用按实支付。
2、租赁期内,如遇政府规划拆迁,则乙方无条件配合搬迁事宜,但甲方须留有合理期限给乙方。乙方搬迁时间不得晚于被拆迁地块平整通知日之前。因拆迁导致的补偿款项,乙方建筑及设施部份补偿款归乙方所有方所有,土地对应的补偿款归甲方所有。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甲、乙双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约定其他解除合同的情形,可解除合同。
4、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温岭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在争议解决之前,甲方不得采取任何妨碍通信设施完整和安全运行的行为。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有关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签署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