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采购计划文号 商品名称 品牌 型号 配置要求 采购数量 单位 成交单价 小计 1 ksbj[2024]3518号 硬件运维服务 - - 品牌: 1 项 479000.00 479000.00 合同总价(元) 479000.00 合同总价(大写) 肆拾柒万玖仟元整 序号 采购计划文号 采购目录 数量 预算资金 资金来源性质 资金支付方式 1 ksbj[2024]3518号 硬件运维服务 1 479000.00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授权支付
合同
编号: 11N10373724Y20244803
采购单位(甲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财政局
服务单位(乙方): 新疆天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 (第二期)项目-新疆天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框架协
议 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 (第二期)项目-新疆天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 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 (第二期)项目-新疆天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 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采购计划文号 | 商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 | 配置要求 | 采购数量 | 单位 | 成交单价 | 小计 |
1 | ksbj[2024]3518 号 | 硬件运维服务 | - | - | 品牌: | 1 | 项 | 47900 0.00 | 479000.0 0 |
合同总价(元) | 479000.00 | ||||||||
合同总价(大写) | 肆拾柒万玖仟元整 |
二、付款方式
序号 | 采购计划文号 | 采购目录 | 数量 | 预算资金 | 资金来源性质 | 资金支付方式 |
1 | ksbj[2024]3518 号 | 硬件运维服务 | 1 | 479000.00 |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 授权支付 |
三、服务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合同甲方和乙方在本项目中的权利和义务,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1.2“合同款”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款项。
2.技术规范
2.1提交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报价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服务内容及质量
3.1乙方负责的“喀什地区财政局2024年度财政信息化运营维保项目”的运维服务,应保证服务的及时、有效,应保证政府数据的安全和信息交换的安全。
4.服务期间及地点
4.1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运维服务期间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服务地点:喀什地区财政局。
5.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1 甲方有权得到符合合同要求的服务。
5.1.2 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所委派的业务素质不被甲方所认可或不遵守甲方工作场所规章制度的服务人员。
5.1.3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维护服务费。如乙方服务未达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拒付维护服务费的相关部分款项。
5.1.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服务内容有关的相关信息。
5.1.5 甲方有权随时查询、调阅相关服务人员的档案等信息或当面问询相关业务等问题,乙方必须配合,保障甲方工作的顺利进行。
5.1.6 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人力、设备和环境资源的配合。
5.1.7 甲方不得自行调整或拆卸服务范围内的硬件,若确实需要进行改动,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在管理档案中记录。
5.1.8 甲方在使用期间,如发现系统故障应立即向乙方通报,以确保乙方在第一时间内排除故障,并负责与有关其他供应商进行联系。
5.1.9 甲方应保守乙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5.1.10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付款。
5.1.11因乙方违约导致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由此支付的合理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险费、交通费、评估费、律师代理费等)。
5.1.1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其提供能有效证明乙方法律身份的材料,如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并需要加盖公司公章;乙方保证其提供给甲方的全部资料真实、合法、有效等。
6.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2.1 乙方在服务达到合同规定的内容和要求下,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维护服务费。
6.2.2 乙方有权得到甲方对于系统故障的及时通报。
6.2.3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要求的服务内容,及时有效地完成规定的运行维护工作,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6.2.4 乙方应制定运行维护相关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并建立相关设备档案及维护档案。对服务过程中的技术文档妥善保存,对于服务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如实记录,并经双方人员签字确认。
6.2.5 乙方在履行服务过程中,若涉及对甲方网络或系统进行调整的,应通知甲方做好相应的系统数据备份等准备工作,并明示具体的操作方法、采用的操作工具、操作步骤以及可能出现的风险,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开展工作。
6.2.6 乙方在服务中接受甲方的监督,与甲方通力合作,接纳甲方的合理建议,根据甲方的要求对服务问题进行整
改,提高服务质量,并根据需要向甲方提出合理化的设备更新或增容建议或新系统建设相关方案,协助甲方建立系统管理和使用管理制度。
6.2.7 乙方定期对甲方系统进行预防性检查,并向甲方提交检测报告、故障分析报告等,确保系统运行达到规定的运行标准,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灾难恢复能力。因乙方维护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6.2.8 乙方对程序开发类的服务成果应以计算机光盘和纸介质形式交付甲方,服务成果包括源代码、程序安装包、技术文档等。
6.2.9 乙方应将服务情况总结报告、服务事项记录单等归档装订交付甲方。
6.2.10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相关技术秘密、政务信息及相关内部事务信息。
6.2.11 乙方选派的服务人员,应具备合同约定服务所必需的技能,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在项目执行中能与甲方正常沟通。服务人员必须签署保密协议,必须明了其工作内容和要求,在离职、调离前,必须报告甲方,协商达成一致后,才能做具体的工作变更。
6.2.12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服务内容的任何部分分配或分包给其他任何人或公司。
6.2.13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6.2.14
7.合同总价及支付方式:
7.1 本合同总价为479000.00元人民币(大写:肆拾柒万玖仟元整)
7.2 本合同支付方式为:转账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 。
7.2.1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并交付符合甲方要求的合规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期限,且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也不能因此而怠于履行合同义务。
7.2.2 合同签订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2024年12月31日前,甲方按项目进度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单位名称:新疆天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000xxxxxxxxxx0000x账号:107000001469
开户行:中国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行号:104881003013
8.违约责任
8.1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
8.2乙方服务过程中应遵守外宣纪律,不得对甲方之外的任何人传播知晓的有关信息,并应对甲方的资料进行绝对保密,如泄密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
8.3 乙方违反其服务条款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5日内予以改正,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权每日按照0.5‰收取乙方违约金。当以上情况持续30天以上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将全部系统资料、设备维护技术档案、设备运行情况报告移交甲方,并在合同终止一个月内,配合甲方做好维护交接工作,甲方有权追回从实际终止日至合同期满日期间未履行部分的费用,并有权对由此引起的损失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8.4发生重大事故的,甲方有权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按实赔偿。重大事故包括:因乙方管理不善,出现员工私自查看、复制、盗窃、损坏
系统数据等情形;乙方指派的人员操作不当或者其他人为事故造成数据信息泄露、损坏、丢失等。
8.5甲、乙方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守约方有权另行向违约方主张因违约导致的损失。
8.6甲、乙方双方任何一方被司法机关认定违约,违约方还应向守约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诉讼保全责任保险费等合理开支。
8.7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将本合同事项转包或者分包给第三人。若出现分包或转包等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请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准。
9.知识产权
9.1 乙方应保证在为甲方提供任何产品、服务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或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与乙方提供的任何产品、服务有关的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9.2 本项目实施所产生的信息资源及完成的所有技术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软件、源代码及技术资料)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等权利)及衍生权利均由甲方享有,凡有必须或可能申请专利的技术成果,均须通过甲方办理专利申请。
9.3 运维、开发过程中涉及的甲方或为甲方提供服务的第三方的知识产权,都受本条款的保护。
10.保密条款
10.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提供的各种技术文件(软件、咨询报告、服务内容)及工作业务信息进行保密,严格遵守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不得提供给第三方。如有违反,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保密义务不因合同的终止而免除。
10.2 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实施合乎规定(该类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的保密法律法规、规定、通知等)的保密处理措施,并对此负责。
10.3 乙方有义务遵守和配合执行甲方的保密管理规定与保密措施,并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归还甲方提供的资料。
10.4 甲方要与乙方和执行本合同的其他服务商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服务工作人员必须签署保密承诺书,必须明确保密要求。
10.5如果乙方违反本条款的规定,并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补偿责任。触犯保密法律法规的情况由xx独自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1.服务质量考核条款
11.1 甲方依据附件一的服务质量承诺,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考核。如果乙方没有满足服务质量承诺,乙方除应采取补救措施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1.2 乙方应在每个季(半年、年)内向甲方提交书面季(半年、年)度服务工作总结报告,接受甲方的评审。
11.3合同期限:2024年12月31日止。
12.不可抗力
12.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由双方协商确定。
12.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四十八(48)小时内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 5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12.3 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某些内容需要变更时,双方应通过协商在 5 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3.合同争议的解决
13.1 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2 上述争议发生期间以及协商、诉讼期间,除与争议有关的事项外,本合同双方仍应当行使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14.合同解除
14.1 如本合同任何一方发生下述情形之一的,在不影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救济手段的前提下,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
a.发生破产、清算;
b.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c.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且在违约后30日内或者双方商定的补救期限内对违约行为仍未能完成补救。
14.2在甲方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之后,甲方在全部或部分购买与未交付的服务类似的服务时,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14.3国家法律、国家政策等发生变化的,
15.合同终止
1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a.合同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完毕;
b.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
c.一方依14.1条款之约定解除本合同。
15.2甲乙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请求并说明理由。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签订终止合同确认书后,合同终止后,乙方需向甲方进行交接资料及工作进展情况。对于甲方已支付费用但乙方尚未开始或尚未完成的工作,乙方应按照尚未开始或尚未完成部分占甲方已支付费用而应当完成的全部工作的比例,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
15.3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单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甲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该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5.4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间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间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或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并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追诉的权利。“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甲方的利益的行为。
16.合同修改
16.1 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7.通知联络
17.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回复对方。
17.2 甲方和乙方需各自选派人员作为项目联络人,负责双方之间的日常联络工作。任何一方如需更换联络人,应提前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法律文书等一经发出,无论邮件退回还是无法送达均视为已经送达。
17.3 双方在合同中载明的通讯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送达地址变更应当书面告知,否则视为未变更。因为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致使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或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同时,该地址也作为法院诉讼送达地址独立条款,合同的有效性不影响该条款的独立存在。
18.法律效力
18.1 此合同由双方单位授权代表签订,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8.2 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书面的补充规定,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补充规定及其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18.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订立书面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冲突时,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有效期限与本合同相同。
18.4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其中甲方二份,乙方二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账号: 账号: 107000001469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附件1:地区财政维保设备清单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计 |
1 | 服务器 | RH2288H V3 | 华为 | 2 | 台 | 4000 | 8000 |
2 | 服务器 | RH2288H V5 | 华为 | 6 | 台 | 4000 | 24000 |
3 | 服务器 | RH5885H V5 | 华为 | 2 | 台 | 4000 | 8000 |
4 | 服务器 | IBM x3850 x5 | IBM | 2 | 台 | 4500 | 9000 |
5 | 服务器 | x3650 m3 | IBM | 4 | 台 | 4500 | 18000 | ||
6 | 服务器 | IBM x3650 | IBM | 3 | 台 | 4500 | 13500 | ||
7 | 服务器 | IBM xseries 346 | IBM | 1 | 台 | 4500 | 4500 | ||
8 | Orcale维护数据库 | 版本10.2.0.4或11G | Orcale | 1 | 套 | 6700 | 6700 | ||
9 | 操作系统 | Linux维护 | 1 | 套 | 1000 | 1000 | |||
10 | HACMP维护 | IBMPowerHA或RAC维护/版本11.2.0.4.0 | IBM | 1 | 套 | 8000 | 8000 | ||
11 | Weblogic维护 | 版本10.2.0.4或11G 双 机四机集群 | IBM | 1 | 套 | 7000 | 7000 | ||
12 | 核心交换机 | S5720-36C-EI | 华为 | 1 | 台 | 2500 | 2500 | ||
13 | 交换机 | S1224 | 华三 | 14 | 台 | 1000 | 14000 | ||
14 | 视频会议mcu | RMX500c | 宝利通 | 1 | 台 | 50000 | 50000 | ||
15 | 视频会议终端 | group550 | 宝利通 | 2 | 台 | 5100 | 10200 | ||
16 | 无纸化管理平台 | TS-5300 | itc | 1 | 套 | 3000 | 3000 | ||
17 | 无纸化流媒体服务器 | TS-5308 | itc | 1 | 台 | 3000 | 3000 | ||
18 | 电源时序器 | TS-820 | itc | 2 | 台 | 300 | 600 | ||
19 | 数字会议主机 | TS-W100 | itc | 1 | 台 | 3000 | 3000 | ||
20 | 反馈抑制器 | TS-224 | itc | 2 | 台 | 400 | 800 | ||
21 | 音频处理器 | TS-P440 | itc | 2 | 台 | 2000 | 4000 | ||
22 | 功放 | TS-350PI | itc | 5 | 台 | 500 | 2500 | ||
23 | 无线话筒 | TS-354UH | itc | 2 | 台 | 750 | 1500 | ||
24 | 数字会议主机 | TS-0200M | itc | 1 | 台 | 3000 | 3000 | ||
25 | 天线分配器 | T-522A | itc | 1 | 台 | 500 | 500 | ||
26 | 调音台 | TS-12p-2S | itc | 1 | 台 | 1000 | 1000 | ||
27 | 调音台 | TS-14PFX-4 | itc | 1 | 台 | 1000 | 1000 | ||
28 | 视睿讯拼接屏控制器 | s视睿讯 | 2 | 台 | 2500 | 5000 | |||
29 | 视频处理器 | 1 | 台 | 5000 | 5000 | ||||
30 | 视频会议终端 | HDX8000 | 宝利通 | 1 | 台 | 5100 | 5100 | ||
31 | 无线话筒 | TS234 | 1 | 台 | 500 | 500 | |||
32 | 无线话筒主机 | MKS-80 | 1 | 台 | 1000 | 1000 | |||
33 | 核心路由 | S5700 | 华为 | 1 | 台 | 2000 | 2000 | ||
34 | 汇聚交换机 | S5700s-52P_LI-AC | 华为 | 1 | 台 | 2500 | 2500 | ||
35 | 汇聚交换机 | S5720-52X-EI-AC | 华为 | 1 | 台 | 2000 | 2000 | ||
36 | 汇聚交换机 | S5720-28P-LI-AC | 华为 | 1 | 台 | 500 | 500 | ||
37 | 无线话筒 | ITC | 10 | 个 | 500 | 5000 | |||
38 | 话筒 | TS0303A | itc | 24 | 个 | 200 | 4800 | ||
39 | 音箱 | TS-608 | itc | 10 | 个 | 200 | 2000 | ||
40 | 空调 | EC55-UCA(滤网、冷媒免费更换,室外机每季度清洗一次,压缩机除外) | 易事特 | 1 | 台 | 9000 | 9000 | ||
41 | 下一代防火墙 | AF-1000-B1800 | 深信服 | 1 | 台 | ||||
42 | 安全资源池(等保一体机) | SdSec-1000-H440M-3F | 深信服 | 1 | 台 | ||||
43 | 探针 | STA-100-B2100 | 深信服 | 1 | 台 | ||||
44 | 安全资源池(等保一体机) | SdSec-1000-C600 | 深信服 | 1 | 台 | ||||
45 | 态势感知 | SIP-1000-F600 | 深信服 | 1 | 台 | 170000 | 170000 |
46 | 安全资源池(等保一体机) | SdSec-1000-H440M-3F | 深信服 | 1 | 台 | ||
47 | 下一代防火墙 | AF-1000-B1800-3F | 深信服 | 1 | 台 | ||
48 | 下一代防火墙 | AC-1000-B1200-3F | 深信服 | 1 | 台 | ||
49 | 下一代防火墙 | AF-1000-B1300-3F | 深信服 | 1 | 台 | ||
50 | 虚拟化防火墙 | SD-AF-500 | 深信服 | 1 | 台 | ||
51 | 虚拟化堡垒机 | OSM-1000-V50 | 深信服 | 1 | 台 | ||
52 | 虚拟化数据库审计 | SD-DAS-200 | 深信服 | 1 | 台 | ||
53 | 虚拟化防火墙 | SD-AF-500 | 深信服 | 1 | 台 | ||
54 | 驻场 | 1 | 人 | 47000 | |||
55 | 局机关LED屏 | 30.8平方米 | 1 | 批 | 9300 | 9300 | |
56 | 总计 | 479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