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國立臺東大學附屬體育高級中學蓋用印信申請表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用印文件名稱 | x用印信種類 | 備註 | ||||
□獎狀 份 | □校印(關防) | ※獎狀、感謝狀:校印+校長職銜簽字章。 ※各類合約書、協議書、投標文件:校印+校長職銜簽字章(小) | ||||
□感謝狀 份 | □校名長戳 | |||||
□合約書 份 | □校長職章(小官章) | |||||
□契約書 份 | □校長中文職銜簽名章 | |||||
□證明書 份 | □校長中文職銜簽名x(小) | |||||
□聘書 份 | □校長英文簽名章 | |||||
□證書 份 | □校長英文簽名章(小) | |||||
□其他 份 | ||||||
用途說明 | 註:多人用印時,應檢附奉准人員名冊(亦可於此欄註明) | |||||
【獎狀或感謝狀文號:體中 _狀字第 號】 | ||||||
申 | 請 | 人 | 單位主管 | 校長(或授權代理人) | ||
說明: (1061012 修正版)
一、依據 印信製 發啟用 管理換 發及廢 舊印信 繳銷辦 法 第七條規定辦理。
二、依文書處理手冊規定,下列文件均蓋用 機關 印信 及首長職銜簽字章:發布令、公告、派令、任免令、獎懲令、考績通知書、聘書、訴願決定書、授權狀、獎狀、褒揚令、證明書、執照、契約書、證券、
匾額及其他依法規定應蓋用印信之文件。三、承辦單位申請用印注意事項:
(一)契約或合約書等申請用印時,承辦人應填妥甲、乙雙方全名、合約名、標的或內容、合約金額、訂約年月日完整資料,以及加蓋騎縫章後,方得申請用印。
(二)證明書、聘書、感謝狀等多人用印時,應檢附奉准人員名冊(於用印申請書上註明亦可)。 (三)預留蓋印位置應高低間隔適中,以免用印時重疊。
(四)如需用印於表單特別位置時,應於表單內以鉛筆框註以便用印。
四、除已決行之公文外,凡需加蓋各種印信之文件,均需填寫本單申請用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