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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中海油服 证券代码:601808 公告编号:临2019-033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综合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暨调整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预计金额的公告
特别提示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签署《综合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暨调整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预计金额的事项及原因
2016 年 10 月 28 日,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2016
年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由
2016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预计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现已更名为“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油”)及其附属公司(不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的附属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油集团”)的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上限金额为:(1)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向中国海油集团提供的油田服务类别项下 23,095 百万元;(2)中国海油集团向本集团提供的装备
租赁、设备、原料及公共设施服务类别项下 3,918 百万元;(3)中国海油集团向本集
团提供的物业服务类别项下 638 百万元。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7 日 披露的《2017-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一直关注现有框架协议项下持续关联交易的历史交易金额。由于国内外有利市场环境以及 2018 年及 2019 年油价回升导致交易量增长,预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本集团向中国海油集团提供油田服务的年度上限人民币 23,095 百万元可能将被超越。为保障生产经营,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经本公司 2019 年 10 月 30日召开的 2019 年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现拟就本集团与中国海油集团之间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的三个会计年度内的日常关联交易安排签署《综合服务框架协议之
补充协议》,拟将 2019 年度油田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上限金额由人民币 23,095 百万
元提高至人民币 25,917 百万元,同时在原有定价原则基础上,油田服务价格按国际市场平均价格作适当调整后确定。现有框架协议项下的所有现有主要条款及条件将维持不变。补充协议尚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关联交易金额如下表。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部分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可能将超过原已预计上限,具体内容为: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人 | 已预计的金额 |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生上限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油 田 服务 | 中 国 x 油集团 | 23,095 | 11,025 | 25,917 | 在 2018-2019 年期间,国际油价在 2018 年四季度大幅下跌 35%之后, 2019 年一季度油价反弹了 27%,到 二季度又回落了约 2.70%,根据 9月 5 日 EIA 短期能源展望预计,全年xx特油价为每桶 63.39 美元, 2020 年为每桶 62.00 美元,油价整体呈稳定缓慢复苏走势。根据 IHS Markit 资料显示,全球海上勘探开发支出增幅明显,未来几年有望保持超过 10%的增长,预计 2019 年投资规模 1200 亿元,相比 2018 年增幅约 14%,全球油田服务作业量与 2018 年相比增幅明显。另外,中国 境内得益于国家保障能源安全政 |
策,及中国海油集团“七年行动计划”部署,公司在国内的经营环境持续改善,国内业务量出现明显回升。根据国内市场形势及业务量判断,2019 年全年油田服务类别项下关联收入预计将达到 25,446 百万元,超出部分考虑 20%缓冲,预计上限金额为 25,917 百万元。 |
本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预计关联交易收入乃基于本公司对全年交易量的估算,可能与本公司将于2019年全年业绩中披露的实际收入有所差异。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处理本公司股份时务须谨慎。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介绍
中国海油是中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属的特大型国有企业,是中国最大的海上油气生产运营商。成立于1982年,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380,000万元,总部设在北京,法定代表人xx。经过30多年的改革与发展,中国海油已经发展成主业突出、产业链完整、业务遍及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国际能源公司。公司形成了油气勘探开发、专业技术服务、炼化与销售、天然气及发电、金融服务等五大业务板块,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提升。经营范围为:组织石油、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油、页岩气勘探、开发、生产及销售,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和天然气的加工利用及产品的销售和仓储,液化天然气项目开发、利用,石油、天然气管道管网输送,化肥、化工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相关业务,为石油、天然气及其他地矿产品的勘探、开采提供服务,工程总承包,与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和生产相关的科技研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原油、成品油进口,补偿贸易、转口贸易;汽油、煤油、柴油的批发(限销售分公司经营,有效期至2022年02月20日);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风能、生物质能、水合物、煤化工和太阳能等新能源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
2018年,中国海油实现营业总收入人民币7,152亿元,利润总额人民币1,015亿元,净利润人民币721亿元,总资产达到人民币12,166亿元,净资产人民币7,319亿元。
交易对方包括中国海油及其附属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三、调整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预计金额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x公司2019年10月30日召开的2019年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2017-2019年框架协议中2019年年度持续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就本集团与中国海油集团之间在2017年1月1日起的三个会计年度内的日常关联交易安排签署《综合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就本集团向中国海油集团提供油田服务的价格,双方同意在现有框架协议的定价基础之上,价格按照国际市场平均价格作适当调整后确定。
上述调整的关联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协议约定的交易条件公允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未导致资金占用和公司利益损失,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调整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预计金额的原因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有利国家政策及市场情况,本集团交易量大幅提升,日常关联交易收入不断上升。根据本公司估计,本集团向中国海油集团提供的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油田服务之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交易金额将可能超过现有框架协议中的现有年度上限。因此,在目前国家加大勘探开发力度等要求的背景下,本公司认为与中国海油签署补充服务协议以调整现有年度上限符合本公司的利益。
该关联交易均属于本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减少经营支出,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确保公司精干高效、专注核心业务的发展。
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有利于公司经营持续稳定发展。该等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五、调整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预计金额的审议程序
2019年10月30日,本公司召开2019年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2017-2019年框架协议中2019年年度持续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按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进行表决。该议案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x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先确认意见如下:本次议案的提请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我们同意公司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2019年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调整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预计金额的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经认真核查,所涉关联交易事项的运营方式和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预计金额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回避后表决通过,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综合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19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