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债券评级为 AA+;本次债券上市前,公司 2016 年末的净资产为
伊犁农四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xxxxxxxxx 000 x)
签署日期:年月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3 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 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封面载明日期,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xx。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投资者有权随时查阅。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或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次债券时,应审慎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债券评级为 AA+;本次债券上市前,公司 2016 年末的净资产为
952,554.59 万元(合并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59.33%,
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6.26%;截止到 2017 年第 3 季度末公司的净资产为
1,278,460.02 万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53.25%,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8.11%。公司 2014 年至 2016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26,660.81 万元、22,766.26 万元和 20,426.97 万元,三年平均值为 23,284.68 万元,
可以覆盖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预计 2015-2017 三个会计年度实现
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本次债券发行上市安排参照发行公告。
二、本次债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803 号”文核准公开发行,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2 亿元(含 12 亿元)的公司债
券。发行人于 2016 年 6 月 8 日发行首期 6 亿元,本期发行规模 6 亿元。
三、发行人受国家产业政策影响较大,如果国家在行业法规、行业投融资体制、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等相关产业政策方面做出不利于发行人发展的调整,将会制约公司的业务发展。
四、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次债券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使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主体及本次债券债项评级为 AA+/AA+。说明本次债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在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内,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如果发生任何影响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的事项,导致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或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级别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的风险关注点:
(一)农四师国资公司业务领域集中于第四师所辖区域,区域外及疆外拓展
行业壁垒较高,且所辖区域经济落后于国内及沿海省市,整体经济实力及企业竞争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近年来白酒行业的持续低迷加大了农四师国资白酒业务的经营压力。此外,农产品价格波动及棉花直补政策调整也对公司农业板块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化工、电力板块经营效益的体现仍有待进一步关注;
(三)农四师国资公司债务规模扩张较快,且现有债务以短期刚性债务为主,面临较大的即期债务偿付压力;
(四)农四师国资公司近年来投资项目较多,资本支出较大,随着在建项目的不断推进,其后续仍面临较大的资本性支出及资金xx压力;
(五)农四师国资公司业务涉及领域较多,且行业跨度大,需持续面临较大的管控及整合压力。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示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次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公司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债券持有人认购或购买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之行为均视为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次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七、发行人 2014-2016 年末及 2017 年第 3 季度末的存货分别为 159,372.50万元、148,040.30 万元、229,316.01 万元和 176,560.14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 26.55%、18.33%、23.14%和 14.79%。存货主要是发行人的农资产品和棉花产品,目前生产资料及棉花市场价格的波动幅度较大,可能会导致发行人存货跌价损失大幅变化,进而影响发行人的营业利润。
八、截至 2017 年 9 月末,公司主要在建项目计划总投资 71.98 亿元,已累
计投资 50.72 亿元,发行人面临投资支出较大、未来收益不确定的风险。
九、截至 2017 年 9 月末,发行人对外担保余额为 1.54 亿元,担保对象为xx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正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正兴投资公司”),担保截止日为 2019 年 12 月 18 日,正兴投资公司主营业务为项目投资与开发、投资管理咨询及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目前正兴投资公司经营运作正常,正兴投
资公司未进行反担保,公司或有负债风险尚可控。未来,如果被担保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发生不利变化,不能按时足额兑付担保项下贷款,将使发行人面临较大的代偿风险。
十、截至 2017 年 9 月末,发行人与关联方交易中应收、应付款项账面余额
合计 37,913.72 万元。发行人关联公司较多,主要集中在伊犁地区,存在一定的关联交易的风险。
十一、发行人流动负债在总负债中的占比在 2014 年末超过了 80%,在 2015年底、2016 年底及 2017 年第 3 季度末有所下降,但仍然超过了 60%。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不匹配,负债结构不合理使得发行人面临一定的短期债务偿还风险。
十二、截至 2017 年第 3 季度末,发行人无形资产中划拨土地 75 宗,面积
11,751,286.93 平方米,账面价值 305,921.63 万元,占发行人净资产的 23.93%,总资产的 11.19%。发行人按照规定委托中介机构对该类土地评估并入账。划拨土地用途主要为住宅、办公、工业、仓储等。按照国家规定,划拨土地只能用于规定的用途,变更土地用途需要当地规划部门审批,若用于转让或变性为出让土地需补交土地出让金。发行人该类土地资产的使用和处置存在一定的限制。
十三、2014-2016 年末及 2017 年第 3 季度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合计分别为
50,019.22 万元、112,177.53 万元、152,538.33 万元和 172,264.29 万元,占总资产
的比例分别为 3.64%、5.51%、6.51%和 6.30%。2014-2016 年及 2017 年第 3 季度各报告期末, 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均为非经营性往来款, 金额分别为 14,581.42 万元、53,343.75 万元、66,831.77 万元和 59,419.73 万元,占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的比重分别为 29.15%、47.55%、43.81%和 34.49%,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1.06%、2.62%、2.85%和 2.17%。各报告期末,发行人前五名之外的其他应收款合计数分别为 35,437.80 万元、58,833.78 万元、85,706.56 万元和 112,844.56 万元,占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的比重分别为 70.85%、 52.45%、56.19%和 65.51%,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58%、2.89%、3.66%和 4.13%。发行人前五名之外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以拆借资金、项目保证金等非经营性往来款为主,且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由于单笔金额较少,笔数较多,未逐一披露明细情况。债券存续期内,对其他应收款,尤其是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发行人
的工作重点是确保存量部分能够按时收回,严格控制其他应收款的规模。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不新增其他应收款规模。
十四、截至 2017 年第 3 季度末,发行人有息负债总额 923,342.82 万元,其
中主要为短期借款 367,922.40 万元,占比 39.85%;应付票据 400.00 万元,占比
0.04%;其他流动负债 103,878.92 万元,占比 11.25%;长期借款 221,141.50 万元,占比 23.95%;应付债券 230,000.00 万元,占比 24.91%。公司有息负债在总负债中占比较高,未来面临一定还本付息压力。
十五、截至 2017 年 9 月末,发行人子公司伊犁南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南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以下未决诉讼事项:
(1)中石化第十建设有限公司因工程款结算和经济损失向山东淄博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发行人子公司伊犁南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工程款并赔偿损失 3,598.33 万元。因该案涉及诉讼对方虚假证据鉴定及工程造价评估等司法鉴定事项,此案目前尚未审结。
(2)2017 年 01 月 18 日,伊宁县人民法院根据喀赞其煤矿股东 20 余人申
请,以(2017)新 4021 执 156 号执行通知对发行人子公司新疆南岗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予以执行立案,要求其履行 183 万元掘进机货款偿付义务。截至本募集说
明书出具日,新疆南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支付 90 万元整,余款待分期支付。上述未决诉讼事项系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所发生,对
发行人的有效存续、正常业务经营及资产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十六、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信用等级 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 AA+,本次债券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十七、鉴于本次债券分期发行,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为“伊犁农四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
行人签署的《伊犁农四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及《伊犁农四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鉴于发行人当前资金需求期限有所调整,本期债券的债券期限由 7
年(5+2)调整为 5 年(3+2),本期债券其他条款不变。
十九、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债券仅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发行,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及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次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及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二十、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次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次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次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次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目录
七、发行人组织结构、治理情况及内控制度 118
八、关联交易情况 126
第六节财务会计信息 130
一、总体财务情况 130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133
三、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134
四、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分析 144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45
六、有息债务情况 194
七、或有事项 201
八、资产抵押、质押、其他被限制处置事项 202
第七节募集资金运用 203
一、本次募集资金数额 203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计划 203
三、本次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3
四、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204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5
第八节债券持有人会议 206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206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条款 206
第九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217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基本情况 217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 217
第十节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225
第十一节备查文件 233
释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农四师国资 公司或发行人 | 指 | 伊犁农四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债券 | 指 | 伊犁农四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本次发行 | 指 | 本次债券的公开发行 |
本期债券 | 指 | 伊犁农四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主承销商、兴业证券、债券 受托管理人 | 指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新世纪 | 指 |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务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证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证券登记机构、登记机构、 登记托管机构、登记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指 |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伊犁农四师国有资产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变更和补充协议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指 | 《伊犁农四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公司债 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变更和补充规则 |
认购人、投资者、持有人 | 指 | 就本次债券而言,通过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 得并持有本次债券的主体 |
发行人律师 | 指 | 新疆四维律师事务所 |
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审众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公司章程》 | 指 | 《伊犁农四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管理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最近三年、近三年 | 指 | 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 |
报告期 | 指 |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度 1-9 月 |
募集说明书 | 指 | 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作的《伊 犁农四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
常用词语释义: | ||
工作日 | 指 | 指国内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 |
交易日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自治区 | 指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兵团 | 指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农四师、第四师 | 指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 |
第四师国资委 | 指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专用术语释义: | ||
化肥 | 指 | 化学肥料简称化肥,指用化学和(或)物理方法人工制 成的含有一种或几种农作物生长需要的营养元素的肥料 |
皮棉 | 指 | 把籽棉进行轧花,脱离了棉籽的棉纤维叫做“皮棉”,一般 意义上说的棉花就是指皮棉 |
白砂糖 | 指 | 白砂糖是食糖的一种。其颗粒为结晶状,均匀,颜色洁 白,甜味纯正,甜度稍低于红糖 |
颗粒粕 | 指 | 甜菜颗粒粕是甜菜制糖生产中的副产品甜菜丝,经压榨、 烘干、造粒而成,常用作牲畜饲料 |
精油 | 指 | 精油是从植物的花、叶、茎、根或果实中,通过水蒸气 蒸馏法、挤压法、冷浸法或溶剂提取法提炼萃取的挥发性芳香物质 |
亲本材料 | 指 | 亲本材料包括亲本和亲本种子,亲本是动植物杂交时所选择用的雌雄个体,亲本种子是用来繁殖亲本的,用亲本来留种不会产生性状分离。亲本种子是相对于杂交种子而言的,杂交种子是生产用种子,不能用来繁殖后代, 否则会产生性状分离,影响产量 |
热电 | 指 | 火力发电 |
下属子公司名称释义: | ||
四师电力公司 | 指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电力公司 |
第四师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指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医药公司 | 指 | 新疆利生医药药材有限公司(2013 年更名,原名: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医药药材公司) |
绿华糖业 | 指 | 新疆绿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金天元种业 | 指 | 伊犁金天元种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宏远建设 | 指 | 新疆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伊xx汗香料 | 指 | 新疆伊xx汗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
伊犁大酒店 | 指 | 新疆伊犁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
亚馨商贸 | 指 | 乌鲁木齐亚馨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常用词语释义: | ||
花城宾馆 | 指 | 新疆伊犁花城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
新岗热电 | 指 | 伊犁新岗热电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天源水电 | 指 | xx果xxx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永丰能源 | 指 | 伊犁永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戍强管理 | 指 | 伊犁戍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更名,原名: 农四师工程建设监理站) |
恒信商贸 | 指 | 新疆伊犁恒信国际贸易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大修厂 | 指 | 伊犁农垦汽车大修厂(2013 年更名,原名:伊犁农垦交 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振兴天原 | 指 | 新疆振兴天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更名,原名: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振兴总厂) |
霍管处 | 指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xx果斯河流域灌溉管理处 |
南岗化工 | 指 | 伊犁南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南岗投资 | 指 | 新疆南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花城商贸 | 指 | 伊犁花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康盛房产 | 指 | 新疆伊犁康盛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
伊力特股份 | 指 |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伊力特集团 | 指 | 新疆伊力特集团有限公司 |
煤化工公司 | 指 | 新疆伊力特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本募集说明书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追溯调整后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等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本次发行概况
一、决议情况及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经发行人于 2015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农四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伊犁农四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师国资发﹝2015﹞14 号)文件审批通过。
本次债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803 号”文核准公开发行,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2 亿元(含 12 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伊犁农四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8 农四 01,债券代码:112663)
2、发行总额: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 12
亿元),发行人已于 2016 年 6 月 8 日发行首期 6 亿元,本期发行规模 6 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同支付。
6、起息日:2018 年 3 月 26 日。
7、利息登记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8、付息日:2019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3 月 26 日,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
率选择权、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
至行使回售选择权当年每年的 3 月 2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9、兑付债权登记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兑付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0、兑付日:2023 年 3 月 26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
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1 年 3 月 26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债券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期债券到期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2、债券利率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参照市场利率与合格机构投资者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前 3 年固定不变。若第 3 年末发
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调整后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 3
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
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13、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
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专区或以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和回售实施办法公告。若本公司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4、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 3 个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证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自本公司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和回售实施办法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
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5、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6、募集资金和偿债资金专项账户:
开户名:伊犁农四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分行
17、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本期债券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级,公司主体评级为 AA+,债项评级为 AA+。
18、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及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
20、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1、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22、承销方式:本期债券认购金额不足 6 亿元的部分,全部由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3、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6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4、上市安排:拟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5、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信用等级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AA+,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26、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发行首日:2018 年 3 月 23 日
预计发行期限:2018 年 3 月 23 日至 2018 年 3 月 26 日
(二)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本公司已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的核准文件《关于核准伊犁农四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803 号),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安排本次债券上市,具体时间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专区或以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通知合格机构投资者。
四、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伊犁农四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999-6773931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地址:xxxxxxxxxx 00 xxxxxxx 0 x联系人:xx、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1-38565905
(三)分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
住所:xxxxxxxxxxxxxxx 00 xxxxxx 0 x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10-59013800
(四)发行人律师:新疆四维律师事务所负责人:xx
住所:xxxxxxxxxxxxxxxx 0 xx 0 xxxxx 0000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991-2826737
(五)会计师事务所:
1、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xxx
办公场所:xxxxxxxxxxx 00 x 00 xx X-0 和 A-5 区域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991-2835927
2、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xxx
办公场所:xxxxxxxxx 000 x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991-2835927
(六)资信评估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地址:xxxxxx 000 xxxxx 00X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传真:021-63500872
(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偿债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分行
地址:xxxxxxxx 0 x联系人:傅国武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999-8997583
(八)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住所:xxxxxxx 0000 x
总经理: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755-82083275
(九)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住所:xxxxxxxxxx 0000 xxxxx 00 x
总经理: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755-25988122
五、认购人承诺
凡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证所上市,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种安排。
六、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封面载明日期,本公司与本公司聘请的与本次发行有关的
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二节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审慎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深证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本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合法的证券交易所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而无法立即出售本期债券的风险,或者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本期公司债券不设担保,能否按期兑付完全取决于公司的信用。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宏观经济环境、基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因素以及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的变化会影响到公司的运营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期债券本息,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尽管在本期债券发行时,本公司已根据现时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保障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无法完全履行,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五)资信风险
本公司目前资产质量和流动性良好,盈利能力和现金获取能力较好,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订之日,本公司能够按时偿付债务本息,且公司在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的重要业务往来中,未曾发生任何严重违约。在未来的业务经营过程中,本公司亦将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者其他承诺。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因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资信发生不利变化,亦将可能使本期债券投资者受到不利影响。
(六)担保风险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信用债券,无特定的资产作为担保品,也没有担保人为本期债券承担担保责任。与有担保债券相比,无担保债券的投资者承担的风险较大。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一)财务风险
1、负债水平较高的风险
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发行人负债规模不断增加,2014-2016 年末及 2017
年第 3 季度末的负债总额分别为 739,419.50 万元、1,138,475.83 万元、1,389,398.10万元和 1,456,076.00 万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3.78%、55.95%、59.33%和 53.25%。 2014 年以来低于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资产管理公司的良好值(60%)。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保持稳定,未来随着公司资产规模的扩大,资产负债率会有所降低,但公司未来投资支出较大,负债规模也可能较快增长,使得资产负债率进一步上升,存在一定的偿债压力。
2、存货跌价的风险
发行人 2014-2016 年末及 2017 年第 3 季度末的存货分别为 159,372.50 万元、
148,040.30 万元、229,316.01 万元和 176,560.14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
26.55%、18.33%、23.14%和 14.79%。存货主要是发行人的农资产品和棉花产品。
2014-2016 年末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 177.41 万元、174.77 万元和 157.70 万元,截
至 2017 年第 3 季度末,发行人的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 157.70 万元。发行人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较少,但目前生产资料及棉花市场价格的波动幅度较大,可能会导致发行人存货跌价损失大幅变化,进而影响发行人的营业利润。
3、经营性现金流波动的风险
2014-2016 年及 2017 年 1-3 季度公司经营性净现金流分别为和 38,901.49 万元、89,281.58 万元、11,321.33 万元和 32,017.61 万元,2014 年受公司农业板块经营的季节性影响和建筑施工板块结算周期的影响,公司在一个年度内经营性现金流波动较大,可能会产生阶段性现金流短缺的风险,2015 年度公司的经营性净现金流恢复以往持续增长态势。2016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1,321.33 万元,较 2015 年减少 77,960.25 万元,减幅为 87.32%,主要原因是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4、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2014-2016 年末及 2017 年第 3 季度末,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 23,141.05 万元、
54,474.64 万元、86,817.26 万元和102,960.29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3.85%、
6.75%、8.76%和 8.63%;2014-2016 年末及 2017 年第 3 季度末,其他应收款金额分别为 50,019.22 万元、112,177.53 万元、152,538.33 万元和 172,264.29 万元,
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33%、13.89%、15.39%和 14.43%。2014-2016 年末及 2017 年第 3 季度末,公司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合计在流动资产中的占比较高,分别为 12.19%、20.64%、24.15%和 23.06%。
虽然公司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账款债务人经营正常、违约可能较小,但未来如果于应收账款到期前无法按时足额归集资金偿还,或其他公司因经营或财务情况发生不利变化,不能按期偿还公司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会增加发行人流动性压力,使发行人面临一定的回收风险。
5、未来投资支出较大的风险
截至 2017 年 9 月末,公司主要在建项目计划总投资 71.98 亿元,已累计投
资 50.72 亿元。重要拟建工程主要包括朱雀湖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四师综合医院。综上,如果拟建项目全面启动,发行人面临投资支出较大、未来收益不确定的风险。
6、与关联企业往来款较多的风险
2014-2016 年末及 2017 年第 3 季度末, 发行人其他应收款金额分别为
50,019.22 万元、112,177.53 万元、152,538.33 万元和 172,264.29 万元,占流动资
产的比例分别为 8.33%、13.89%、15.39%和 14.43%。2015 年末其他应收款金额较 2014 年末增长了 62,158.31 万元,增长比例为 124.27%,增长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是伊犁永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财务局其他应收款增加。2016 年其他应收款金额较 2015 年增加 35.98%,主要是公司业务增加使得往来款项增加所致。
发行人与关联企业其他应收款项较多,一方面关联企业的其他应收款可能存在账期软约束,对发行人资金xx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另一方面与关联单位应付款项不利于提升其外部融资能力。
7、对外担保风险
截至 2017 年 9 月末,发行人对外担保余额为 1.54 亿元,担保对象为xx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正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正兴投资公司”),担保截止日为 2019 年 12 月 18 日,正兴投资公司主营业务为项目投资与开发、投资管理咨询及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目前正兴投资公司经营运作正常,正兴投资公司未进行反担保。公司或有负债风险尚可控。未来,如果被担保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发生不利变化,不能按时足额兑付担保项下贷款,将使发行人面临较大的对外担保风险。
8、负债结构不合理的风险
发行人 2014-2016 年末及 2017 年第 3 季度末流动负债在负债总额中的占比分别为 81.57%、63.89%、63.47%和 62.23%,非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 18.43%、 36.11%、36.53%和 37.77%;流动资产在总资产中的占比分别为 43.66%、39.68%、
42.32%和 43.65%,非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 56.34%、60.32%、57.68%和 56.35%。发行人流动资产在总资产中的占比保持在 40%左右,而发行人流动负债在总负债中的占比在 2014 年超过了 80%,在 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第三季度末
下降到了 60%左右,虽然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相对于总资产、总负债的占比都有所下降,但是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不匹配,负债结构不合理使得发行人面临一定的短期债务偿还风险。
(二)经营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主要经营农业、建筑、白酒,而农业受宏观经济影响较为明显,宏观经济周期、国内外市场供求关系、国内产业政策以及能源等生产资料价格等因素的变化均可能引起农产品价格的变化。近年来,生产资料价格波动较为剧烈,对农业生产成本影响显著,同时发行人主要从事的种子和白砂糖行业等受国际市场影响较大,发行人存在受国内国外经济波动影响的风险。
2、行业分散风险
发行人涉足行业有一定的分散性,虽然经营的多元化可以增加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抵御非系统性风险的能力,但产品结构的相对分散也给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新产品开发和资本运营等增加了难度,存在一定的行业分散风险。
3、自然灾害风险
发行人行业涉及农业,包括棉花行业、种子行业、白砂糖行业等对自然条件依赖较高的行业,面临自然灾害的影响。发行人所在地区主要自然灾害包括冻灾、冰雹、疫情、旱情等,农作物生长时节如果出现大规模自然灾害,将影响到棉花、种子、甜菜的产量,进而影响到发行人的经营。
4、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近年来,发行人农作物及副产品板块在总营业收入中占比 30%左右,其中主要为棉花生产与销售。棉花价格的波动对发行人销售收入影响较大。棉花价格易受供需关系、种植面积等因素影响,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间棉花市场价格下降,发行人棉花加工企业的经营将会受到影响,对发行人的经营收入产生一定影响。另一方面,国家要求社会各界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等政策要求的出台,对白酒销售价格会产生一定影响。
5、价格控制风险
发行人在第四师内部承担了一定政策性责任,在保证第四师各团场种植基地
利益的同时,发行人农产品加工相关企业的原材料采购成本上升。作为发行人第二大业务板块的建筑业务,在承建第四师项目时采取限价标,使得发行人的利润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挤压,对公司盈利能力构成不利影响。白酒酿造主要原材料是粮食,今年来,国家已采取提高收购量、控制价格等手段来稳定粮食价格,但粮食价格仍保持上升趋势。按照业内“三斤粮食一斤酒”的说法,酿酒成本与粮食价格成正比波动,即粮食价格的上涨会直接导致企业生产成本的增加。
6、区域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发行人是第四师师属国有资产主要的经营及管理主体,本部及下属子公司注册地均在新疆伊犁地区,生产销售主要集中在当地,其棉麻、农资、种子、医药、电力供应板块均在第四师区域内进行,以服务于第四师农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和新兴团场建设,具有一定的区域垄断性。尽管公司凭借金天元种业、xx果斯白砂糖及伊xx汗香料既有优势,在保持现有疆内外市场份额的基础上,挖掘潜力,强化管理,提高疆外市场占有率,有一定成效,但棉麻、农资、种子、医药、电力供应板块业务区域外及疆外拓展行业壁垒较高,难度较大,短期难见效,故发行人面临一定的业务开展产品销售区域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三)管理风险
1、多元化经营风险
发行人经营业务涉及农业、白酒、建筑施工、医药销售、电力供应、宾馆餐饮等多个行业。行业跨度较大,多元化经营对发行人的管理模式和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如果发行人的管理能力不能随着业务的发展同步提高,可能影响到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2、公司治理结构风险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兵团作为由军队整体转业而建立的党、政、军、企合一的特殊社会组织,其管理体制带有明显的计划性、集中性和组织性,这种管理体制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具有强有力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执行力,但同时可能存在一定的行政因素影响下属企业市场化运作的情况。
3、划拨股权整合的风险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从师团及师属企业战略发展的角度通过行政划拨
的方式将原属于第四师国资委的伊力特集团、南岗投资、南岗化工、霍管处和大修厂的股权划转至发行人,由发行人负责管理经营。虽然股权划转涉及的过户、工商登记等手续合法完备,但新纳入发行人的企业涉及的行业多,经营情况和管理模式不尽相同,发行人掌握这些企业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并制定相适应的经营战略和管理方式需要一定的时间,在此期间,可能存在一定的经营、管理风格不相匹配的风险。
4、关联交易风险
截至 2017 年 9 月末,发行人与关联方交易中应收、应付款项账面余额合计
37,913.72 万元。发行人关联公司较多,主要集中在伊犁地区,存在一定的关联交易的风险。
5、安全生产风险
发行人下属电力公司和宏远建设分别经营电力生产和供应、建筑施工,行业及产品的特殊性决定了企业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任务繁重、安全生产管理难度较大,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非常重要,如果发行人忽视安全生产管理,一旦发生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将会对发行人的经营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四)政策风险
1、管理政策调整变化风险
发行人主要从事的是国有资本的投资、运营、管理业务,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因此发行人的国有资本运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政府投融资管理等相关规定。若在发行期间遇兵团国有资本运营管理体制调整、政府投融资体制调整等情况,将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产生影响。同时白酒行业受“国八条”、“三公消费”等政策影响,白酒销量受到了一定影响,进而收入增幅放缓。
2、金融政策变动风险
发行人的棉花收购资金相当部分来源于金融机构的贷款,如果金融政策变化可能会影响到公司周转;发行人电力供应网络建设主要依赖兵团的农网专项贷款,因此,发行人面临一定的国家金融政策变动的风险。
3、国家棉花收储政策变化的风险
2014 年一季度,国家棉花临时收储政策正式退出,对棉花产业的保护由最
低价保护转变为目标补贴(在新疆试点),补贴将给予棉农。这意味着棉花价格市场化程度将会更高。国家棉花收储政策的变化将直接影响棉农种植棉花的积极性,棉花产量和价格的变化将使得发行人棉花板块经营收入和盈利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第三节发行人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一)本期公司债券评级机构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二)评级结论
经上海新世纪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三)主体评级观点及报告摘要
1、优势:
1)政策支持力度大。党中央高度重视新疆长治久安和经济发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地位突出,近年来可获得的中央财政扶持和内地省市对口支援力度大;
2)资源优势丰富。第四师拥有丰富的资源优势及独特的地域优势,诸多产业位居兵团、全疆乃至全国前列。农四师国资作为第四师重要的国有资产经营主体,能够在资产注入、资金等方面得到其大力支持;
3)区域市场竞争优势。农四师国资农业、医药流通等多个业务板块在第四师辖区内具有垄断经营权。此外,白酒、精油产品在疆内具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及品牌知名度。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行业地位稳固;
4)主业现金回笼能力强,货币资金充裕。农四师国资主业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每年可获得一定的经营性现金净流入,且公司货币资金尚充足,可为到期债务偿付提供基本保障;
5)融资渠道畅通。农四师国资旗下子公司具有资本市场融资能力,且公司能够得到多家商业银行的信用支持,外部融资渠道多样。
2、风险:
1)疆外市场开拓风险。农四师国资业务领域集中于第四师辖区,区域外及疆外拓展行业壁垒较高,且所辖区域经济落后于国内及沿海省市,整体经济实力及企业竞争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2)部分业务经营压力加大。近年来,农产品及棉花价格波动易对农四师国资农业板块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化工、电力板块经营效益的体现仍有待进一步关注;
3)债务规模扩张较快,偿债压力加大。近年来,农四师国资债务规模扩张较快,且以刚性债务为主,面临较大的刚性债务偿付压力;
4)资本性支出压力。农四师国资近年来投资项目较多,资本支出较大,随着在建项目的不断推进,其后续仍面临较大的资本性支出压力;
5)经营管控压力。农四师国资业务涉及领域较多,且行业跨度大,公司持续面临较大的管控及整合压力;
6)母公司资金压力较大。农四师国资本部债务规模较大,但货币资金较为有限,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
3、评级展望:稳定。
(四)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新世纪的业务操作规范,在本期公司债存续期(本期公司债发行日至到期兑付日止)内,上海新世纪将对其进行跟踪评级。
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每年出具一次,跟踪评级结果和报告于发行人年度报告披露后 2 个月内出具。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是上海新世纪在发行人所提供的跟踪评级资料的基础上做出的评级判断。
在发生可能影响发行人信用质量的重大事项时,上海新世纪将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程序,发行人应根据已作出的书面承诺及时告知上海新世纪相应事项并提供相应资料。
上海新世纪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发行人、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在持续跟踪评级报告出具 5 个工作日内,上海新世纪将把跟踪评级报告发送至发行人,并同时发送至交易所网站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将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上海新世纪将根据相关主管部门
监管的要求和上海新世纪的业务操作规范,采取公告延迟披露跟踪评级报告,或暂停评级、终止评级等评级行动。
(五)报告期内发行人主体资信评级情况
评级标准 | 发布日期 | 信用评级 | 评级展望 | 变动方向 | 评级机构 | 评级事由 |
主体评级 | 2017/7/27 | AA | 稳定 | 维持 | 中诚信国际 | 13 农四师 MTN001 |
主体评级 | 2016/7/29 | AA | 稳定 | 维持 | 中诚信国际 | 13 农四师 MTN001 |
主体评级 | 2015/7/30 | AA | 稳定 | 维持 | 中诚信国际 | 13 农四师 MTN001; 15 农四师 MTN001 |
主体评级 | 2015/3/31 | A+ | 稳定 | 首次 | 中债资信 | 15 农四师 CP001 |
报告期内发行人进行的资信评级中主体评级与本期评级不同的明细如下表。表 3-1 发行人报告期内主体评级与本期债券不同情况一览表
与本期债券主体评级不同的评级机构是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对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设定为 AA+,高于中诚信前次给予的 AA 级公司资质及中债资信给予的 A+级公司资质,主要原因为在 2014 年 8 月 25 日首次评级时,发行人已经完成伊力特集团合并工作,白酒业务的并入对发行人收入和经营获现能力均有了大幅提升,企业经营状况有大幅改善,上海新世纪认为合并后的发行人资质高于 AA 级公司资质,给予 AA+主体评级。
二、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
发行人本部及下属子公司与各家金融机构均保持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截至
2017 年第 3 季度末,发行人本部及下属子公司共获得各银行授信额度共计人民
币 2,117,309.00 万元,已使用 595,063.90 万元,尚未使用额度 1,522,245.10 万元。
表 3-2 截至 2017 年第 9 月末发行人银行授信及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授信机构 | 额度 | 已用额度 | 未用额度 |
兴业银行 | 160,000.00 | 20,000.00 | 140,000.00 |
华夏银行 | 50,000.00 | 30,000.00 | 20,000.00 |
农业银行 | 203,900.00 | 168,900.00 | 35,000.00 |
浦发银行 | 103,000.00 | 3,000.00 | 100,000.00 |
交通银行 | 133,900.00 | 39,900.00 | 94,000.00 |
光大银行 | 54,500.00 | 14,950.00 | 39,550.00 |
信用社 | 200,990.00 | 91,590.00 | 109,400.00 |
建设银行 | 682,475.00 | 48,247.50 | 634,227.50 |
广发银行 | 60,000.00 | 54,932.40 | 5,067.60 |
民生银行 | 50,000.00 | - | 50,000.00 |
中国银行 | 176,544.00 | 30,544.00 | 146,000.00 |
招商银行 | 40,000.00 | 25,000.00 | 15,000.00 |
中信银行 | 20,000.00 | 3,000.00 | 17,000.00 |
农业发展银行 | 23,000.00 | 23,000.00 | - |
工商银行 | 21,000.00 | 21,000.00 | - |
浦发银行 | 103,000.00 | 3,000.00 | 100,000.00 |
乌鲁木齐银行 | 15,000.00 | 15,000.00 | - |
中信银行 | 20,000.00 | 3,000.00 | 17,000.00 |
合计 | 2,117,309.00 | 595,063.90 | 1,522,245.10 |
(二)债务违约记录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无债务违约记录。
(三)发行人直接债务融资工具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下属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偿还情况如
下:
表 3-3 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情况
单位:万元、%
序 号 | 债券名称 | 类型 | 期 限 | 金额 | 发行时间 | 利率 | 主体评 级 | 债项 评级 | 募集资金用途 |
1 | 12 农四师 CP001 | 短期融资 债券 | 365 天 | 40,000 | 2012 年 7 月 31 日 | 4.37 | AA | A-1 | 补充发行人下属企业营运资金。 |
2 | 13 农四师 MTN001 | 中期票据 | 5 年 | 40,000 | 2013 年7 月2 日 | 5.45 | AA | AA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补充流动资 金、偿还银行贷款。 |
3 | 14 农四师 CP001 | 短期融资 债券 | 365 天 | 40,000 | 2014 年 4 月 14 日 | 5.80 | AA | A-1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补充流动资 金、偿还银行贷款。 |
4 | 15 农四师 PPN001 | PPN | 5 年 | 20,000 | 2015 年2 月5 日 | 6.30 | AA+ | - | - |
5 | 15 农四师 CP001 | 短期融资 债券 | 365 天 | 50,000 | 2015 年 3 月 17 日 | 5.10 | AA+ | A-1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补充流动资 金、偿还银行贷款。 |
6 | 15 农四师 MTN001 | 中期票据 | 5 年 | 60,000 | 2015 年 5 月 14 日 | 4.88 | AA+ | AA+ | 偿还银行贷款,补充发行人下属 企业营运资金。 |
7 | 15 农四师 SCP001 | 超短期融 资券 | 180 天 | 50,000 | 2015 年6 月4 日 | 4.00 | AA+ | AA+ | 偿还银行贷款,补充发行人下属 企业营运资金。 |
8 | 15 农四师 SCP002 | 超短期融 资券 | 270 天 | 50,000 | 2015 年 9 月 21 日 | 3.75 | AA+ | --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补充流动资 金、偿还银行贷款。 |
9 | 15 农四师 PPN002 | PPN | 5 年 | 50,000 | 2015 年11 月 26 日 | 5.20 | AA+ | - | - |
10 | 16 农四师 SCP001 | 超短期融 资债券 | 270 天 | 20,000 | 2016 年 1 月 27 日 | 3.40 | AA+ | -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补充流动资 金、偿还银行贷款。 |
11 | 16 农四师 SCP002 | 超短期融 资债券 | 270 天 | 30,000 | 2016 年3 月8 日 | 3.00 | AA+ | - | 补充子公司经营周转所需的流 动资金. |
12 | 16 农四 01 | 公司债 | 7 年 | 60,000 | 2016 年6 月7 日 | 4.00 | AA+ | AA+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偿还银行借 款、补充流动资金 |
13 | 16 农四师 CP001 | 短期融资 券 | 365 天 | 50,000 | 2016 年 6 月 28 日 | 3.25 | AA+ | A-1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偿还银行借 款、补充流动资金 |
14 | 16 农四师 SCP003 | 短期融资 券 | 270 天 | 50,000 | 2016 年10 月 17 日 | 3.00 | AA+ | -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补充流动资 金、偿还银行贷款。 |
15 | 17 农四师 SCP001 | 超短期融 资债券 | 90 天 | 50,000 | 2017 年 7 月 11 日 | 4.64 | AA+ | -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补充流动资 金、偿还银行贷款。 |
16 | 17 农四师 CP001 | 短期融资 券 | 365 天 | 50,000 | 2017 年 8 月 15 日 | 4.69 | AA+ | A-1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补充流动资 金、偿还银行贷款。 |
(四)其他直接融资计划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除本期债券发行外,还计划发行公司债券及海外债。
(五)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四节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本期债券发行后,本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进一步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运用管理,保证资金按计划使用,及时、足额准备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和到期的本金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一、偿债计划
(一)利息支付和本金偿付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8 年 3 月 26 日,债券利息将于起息日之后在存续期
内每年支付一次。2019 年至 2023 年间每年的 3 月 26 日为本期债券上一计息年
度的付息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下同)。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的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1 年间每年的 3
月 26 日。
本期债券到期日为 2023 年 3 月 26 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若本
期债券的第 3 年末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3 月 26 日。
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的支付将通过债券登记托管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有关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专区或以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通知合格机构投资者。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其自行承担。
(二)偿债资金来源
本公司在充分评估业务增长潜力和外部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制定了严密的偿债计划和切实可行的偿债保障措施。
1、公司良好的财务和经营状况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2014 年至 2016 年末以及 2017 年第 3 季度末,发行人
净资产分别为 635,538.73 万元、896,470.49 万元、952,554.59 万元和 1,278,460.02
万元,报告期内净资产保持持续、稳定增长;2016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958,079.22 万元,实现净利润 42,791.14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
11,321.33 万元;2017 年 1-3 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683,492.92 万元,实现
净利润 28,219.78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 32,017.61 万元。
发行人净资产近年保持稳定增长;拥有房屋建筑、农作物及副产品、食品制造、白酒酿造等收入,收入结构多元、合理;经营活动现金流充沛。公司上述良好的资产和经营状况是本期债券到期偿付的根本保障。
2、兵团、农四师对发行人的有力支持
发行人为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投资设立的,第四师唯一的国有资产经营主体,多年来得到中央政府、兵团及农四师的大力支持,享受着较大的税收优惠政策,发行人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分别获得
政府补助 3,077.59 万元、3,891.75 万元和 2,683.99 万元。未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农四师将继续大力扶持公司经营,在出现情况导致债务出现兑付压力时,给予必要的支持。(该等措施并不具备强制执行力)。
3、公司良好的融资能力
发行人与兵团农行、华夏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商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银行界拥有优良的信用记录,历年的银行贷款均按时偿付,未发生任何延期支付本息的现象。畅通的融资渠道,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即使在本期债券兑付时遇到突发性的资金周转问题,公司也可以通过银行融资予以解决。(该等措施并不具备强制执行力)。
综上所述,发行人发展稳健,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营业收入、现金流入、流动资产变现、政府支持等方式能够为本期公司债券本息的偿付提供较强的保障。
(三)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公司长期保持稳健的财务政策,注重对流动性的管理,资产流动性良好,必要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截至 2016 年末,公司流动资产余
额为 991,147.66 万元,不含存货的流动资产余额为 761,831.65 万元,其中货币资
金 290,017.40 万元,应收票据 35,678.77 万元,应收账款 86,817.26 万元。截至
2017 年第 3 季度末,公司流动资产余额为 1,193,720.53 万元,速动资产余额为
986,490.67 万元,其中货币资金 482,595.85 万元,应收票据 27,167.16 万元,应
收账款 102,960.29 万元,预付款项 201,503.09 万元,其他应收款 172,264.29 万元。随着公司资产规模的增长,公司流动资产规模保持在较高水平,且货币资金较为充裕,必要时可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
公司持有下属上市公司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600197.SH)50.51%的股权,是其控股股东,持有股份数量为 222,728,867 股。另外,截至 2017 年 9
月末,公司持有应收票据金额为 27,167.16 万元,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公司持有的上述优质金融资产具有很强的变现能力,必要时可为本期债券的偿还提供良好的保障。
二、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公司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做出一系列安排,包括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和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付息、兑付的保障措施。
(一)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本公司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了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债券的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二)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公司将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保证本息如期偿付,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利息和到期本金偿付日之前十五个工作日内,公司将组成偿付工作小组,负责利息和本金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三)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资金管理等,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
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四)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本期债券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公司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一切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报送公司履行承诺的情况,并在公司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时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必要的措施。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五)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本公司将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其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为了保证本期债券按时足额还本付息,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开立唯一的偿债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偿债专户”),用于管理偿债资金。
1、发行人应按《募集说明书》和《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将偿债资金存入偿债保障金专户。
2、偿债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
3、偿债保障金专户内的资金专项用于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和支付债券利息以及银行结算费用。
4、发行人应确保在债券付息日 3 个工作日前,将应付利息全额存入偿债保
障金专户;在本期债券付息日前 3 个工作日,如监管银行确认偿债保障金专户内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当期债券利息,则应于当日向发行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
5、在本金到期日 10 日前累计提取的偿债专户资金余额不得低于本期债券余额的 20%,若发行人未达到要求,经监管银行确认,应于本金到期日前第 5 个自然日向发行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担保人提供书面报告。
6、在本期债券本金到期日(T 日)前 3 个工作日(即 T-3 日),监管银行应当依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将当期应付本金从偿债专户足额划拨至本期债券登记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
7、发行人使用偿债专户内的资金用于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和支付债券利息以及银行结算费用时,应向监管银行发出加盖账户预留印鉴的划款凭证,划款凭证需记载付款金额、付款日期、付款人名称、付款账号、收款人名称、收款账号、收款人开户行和付款人附言等内容。监管银行对划款凭证进行形式审核。
8、发行人不能按期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时,监管银行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发行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并在接到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书面通知前不允许发行人自行支配募集专户、偿债保障金专户的资金,发行人对此无异议。
三、发行人违约责任及解决措施
(一)本期债券违约的情形
本期债券的违约情形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二、(五)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的违约责任”。
(二)针对发行人违约的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发行人承诺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本期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期债券本金,若发行人不能按时支付本期债券利息或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兑付本金,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发行人将根据逾期天数按债券票面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按照该未付利息对应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另计利息(单利);偿还本金发生逾期的,逾期未付的本金金额自本金支付日起,按照该未付本金对应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计算利息(单利)。
当发行人未按时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利息和/或逾期利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发行人进行追索。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依据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必要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参与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如果债券受托管理人未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履行其职责,债券持有人有权追究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违约责任。
(三)争议解决方式
对因上述情况引起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以仲裁方式解决,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协议各方具有约束力。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一)中文注册名称:伊犁农四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陈新建
(三)设立(工商注册)日期:2005 年 03 月 28 日
(四)工商登记号:654101030000387
(五)公司住所:新疆伊犁州伊宁市公园街四巷 13 号
(六)公司联系人:李江萍
(七)公司联系电话:0999-6773930
(八)公司传真号码:0999-6773931
(九)公司邮编:835000
(十)注册资本:壹拾壹亿贰仟陆佰贰拾陆万元人民币(112,626 万元)
(十一)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十二)公司经营范围:农四师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与托管,包括国有产(股)权管理,融资与投资,产(股)权收购兼并与转让资产委托管理,商品的批发及零售,生产性废旧物资收购,五金交电、矿产品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十三)组织机构代码:77039489-4
(十四)所属行业:制造业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公司是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师发 11 号文批准,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第四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现金 400.00 万元,及原持有六家企业的国有
资本金 648.00 万元投资成立,于 2005 年 3 月 28 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1,048.00 万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比例 100%。农四师国资公司是第四师唯一的国有资产经营主体。公司成立初始注册资本已经伊犁天
意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5 年 3 月 24 日出具的“伊天会验字[2005]047 号”
《验资报告》验证。
2005 年 12 月,发行人根据第四师国资委师国资字(2005)30 号、31 号、
32 号《关于划拨国有股权的决定》及师国资字(2005)53 号、54 号《关于为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决定》,作出《公司章程修正案》并经第四师国资委批准,以第四师国资委划拨的国有股权 121.20 万元和资本公积转增实收
资本 4,441.80 万元,共计 4,563.00 万元作为增加注册资本,在办理股权变更和验
资手续后,于 2006 年 5 月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将原注册资本 1,048.00万元变更增加至 5,611.00 万元,第四师国资委持股比例为 100%。本期增资经新疆瑞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于2006 年4 月8 日出具的“瑞新会验字[2006]23 号”
《验资报告》验证。
2006 年 12 月,发行人根据第四师国资委师国资字(2006)28 号《关于划拨国有股权的决定》及师国资字(2006)48 号《关于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决定》,作出《公司章程修正案》并经第四师国资委批准,以第四师国资委划拨的国有股权 900.00 万元和增拨资金 2,550.00 万元,共计 3,450.00 万元
作为增加注册资本,在办理股权变更和验资手续后,于 2007 年 5 月报经工商行
政管理机关核准,将原注册资本 5,611.00 万元变更增加至 9,061.00 万元,第四师
国资委持股比例为 100%。本期增资经新疆苑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7
年 5 月 24 日及 2007 年 12 月 25 日出具的“新苑会验字[2007]1039 号”及“新苑会验字[2007]1106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7 年 12 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现金
7,000.00 万元对国资公司实施增资扩股,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 16,061.00 万元,第四师国资委持股比例 100%。
2010 年 3 月,根据 2009 年 11 月 11 日师国资发(2009)44 号《关于企业国有股权行政划转的决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国资委将新疆绿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5,156.00 万元划转到伊犁农四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伊犁农四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新疆绿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额为 5,156.00 万元,投资比例为 84.49%。根据 2010 年 1 月 12 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
四师国资委师发(2010)3 号《伊犁农四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运营整合方案》的通知、“师国资发(2010)7 号”将第四师电力公司、“师国资发(2010)8号”将乌鲁木齐亚馨商贸公司、“师国资发(2010)9 号”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振兴总厂、“师国资发(2010)11 号”将第四师工程建设监理站、“师国资发(2010) 12 号”将新疆利生医药药材公司、“师国资发(2010)13 号”将第四师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师国资发(2010)14 号”将新疆伊犁大酒店、“师国资发(2010)15 号”将伊犁花城宾馆分别划转给伊犁农四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伊犁农四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上公司中所占投资比例均为 100%。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国资委以现金 6,505.00 万元,以及上述九家企业的国家资本金共
41,760.00 万元投资,对公司实施增资扩股,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 64,326.00 万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比例 100%。本期增资经新疆天意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0 年 3 月 28 日出具的“ 新天会验字
[2010]042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3 年由发行人出资成立伊犁新岗热电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 100%;出资成立伊犁永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
司,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持股比例 80%。2013 年 12 月 15 日,根据《关于师霍尔果斯河流域管理处资产行政划拨给伊犁农四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决定》(师国资发[2013]101 号),将四师国资委持有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霍尔果斯河流域灌溉管理处 100%国有资产无偿划拨给发行人;2013 年 12月 15 日,根据《关于股权行政划拨的决定》(师国资发[2013]103 号),将四师国资委持有的伊犁农垦汽车大修厂 100%国有股权无偿划拨给发行人;2014 年 4月 24 日,根据《关于将师国资委持有新疆伊力特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行政划拨给伊犁农四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决定》(师国资发[2014]19 号),将师国资委持有的新疆伊力特集团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无偿划转至发行人持有,本期划转后,发行人间接持有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50.51%股权;根据
《关于将国资委持有新疆南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行政划拨给伊犁农四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决定》(师国资发[2014]8 号),将四师国资委持有的新疆南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0%的股权行政划转至发行人持有。上述企业
2013 年财务报表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划转股权价值计入发行人财务报表的资本公积中。
2015 年 6 月,经发行人 2015 年第 12 次董事会决议通过,发行人注册资本
由人民币 64,326.00 万元增加到人民币 112,626.00 万元,其中包括新建生产建设
兵团第四师以 16 家公司经审计确认的国有权益总额 42,408.00 万元、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第四师拨款 21,918.00 万元及四师国资委划拨的伊力特集团和南岗投资
公司国有股权 48,300.00 万元。本期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112,626.00 万元,已
于 2015 年 7 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 2017 年 9 月末,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计 22 家(不含公司),所涉及的主营业务包含农业、白酒、建筑施工、医药销售、电力供应、宾馆餐饮服务等产业。
表 5-1 公司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序 号 | 子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注册 资本 | 持股 比例 | 表决权 | 隶属关系 |
1 | 霍尔果斯天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霍城县 | 500.00 | 100.00 | 100.00 | 二级子公司 |
2 | 伊犁新岗热电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巩留县 | 2,000.00 | 100.00 | 100.00 | 二级子公司 |
3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供销合作 社联合社 | 伊宁市 | 555.20 | 100.00 | 100.00 | 二级子公司 |
4 | 新疆伊犁花城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 伊宁市 | 2,401.00 | 100.00 | 100.00 | 二级子公司 |
5 | 新疆伊犁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 乌鲁木齐 | 2,266.00 | 100.00 | 100.00 | 二级子公司 |
6 | 伊犁戍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伊宁市 | 320.00 | 100.00 | 100.00 | 二级子公司 |
7 | 乌鲁木齐亚馨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乌鲁木齐 | 4,891.00 | 83.24 | 83.24 | 二级子公司 |
8 | 新疆利生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 伊宁市 | 1,501.00 | 100.00 | 100.00 | 二级子公司 |
9 | 新疆绿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 | 霍城县 | 6,102.50 | 77.15 | 75.50 | 二级子公司 |
10 | 新疆伊犁恒信国际贸易物流有限责 任公司1 | 伊宁市 | 1,137.50 | 47.16 | 100.00 | 二级子公司 |
11 | 新疆伊帕尔汗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 伊宁市 | 2,400.00 | 86.25 | 86.25 | 二级子公司 |
12 | 伊犁农垦汽车大修厂 | 伊宁市 | 30.00 | 100.00 | 100.00 | 二级子公司 |
13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霍尔果斯 | 霍城县 | 4,253.00 | 100.00 | 100.00 | 二级子公司 |
1根据国资委划拨文件,该公司其他股东股权交由发行人进行管理、考核,故合计表决权比例为 100%;
序 号 | 子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注册 资本 | 持股 比例 | 表决权 | 隶属关系 |
河流域灌溉管理处 | ||||||
14 | 新疆南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伊宁市 | 30,000.00 | 100.00 | 100.00 | 二级子公司 |
15 | 新疆伊力特集团有限公司 | 伊宁市 | 18,300.00 | 100.00 | 100.00 | 二级子公司 |
16 | 伊宁市 | 3,350.00 | 14.93 | 100.00 | 二级托管子 公司 | |
17 | 伊宁市 | 300.00 | 34.00 | 51.00 | 二级子公司 | |
18 | 伊宁县 | 40,944.51 | 42.67 | 51.00 | 二级子公司 | |
19 | 新疆振兴天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伊宁市 | 810.80 | 100.00 | 100.00 | 二级子公司 |
20 | 新疆可克达拉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 司 | 伊犁州 | 27,702.00 | 100.00 | 100.00 | 二级子公司 |
21 | 新疆鑫诚银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伊宁市 | 10,000.00 | 100.00 | 100.00 | 二级子公司 |
22 | 可克达拉市国投交通建设投资有限 公司 | 可克达拉 | 10,000.00 | 100.00 | 100.00 | 二级子公司 |
表 5-2 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范围
序 号 | 子公司名称 | 经营范围 |
1 | 霍尔果斯天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水利、水电项目开发;水利发电。水利发电的建设、维修与经营管理。发电技术及设备的研究;发电技术咨询与服务;发电设备及其配件的制造、销售, 机电设备销售。 |
2 | 伊犁新岗热电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发供电、供热投资经营,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 生产经营。 |
3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棉花,化肥,农膜,农副产品(粮油除外),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日用杂品,茶叶(零售)。农林牧渔机械及配件,百货、五金交电,家政服务,房 屋租赁。 |
4 | 新疆伊犁花城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 住宿,复印、打字,预包装食品、烟的零售,收取暖气费,房屋租赁,宾馆院内停车服务,中餐类制售、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不含冷热饮品制售,航空售票,铁路客票代售,农副 产品收购及销售,会务服务,代收水、电费。 |
5 | 新疆伊犁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 旅馆,餐厅,烟酒(限零售),打字,复印,美容 美发,足浴。房屋租赁,干洗服务,日用百货,网上电子客票销售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 |
2根据与国资委签署的托管协议,该公司其他股东股权托管给发行人,故表决权比例为 100%;
3发行人与该公司其他部分自然人股东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合计表决权比例为 51%;
4根据国资委划拨文件,该公司部分其他股东的股权交由发行人进行管理、考核,故合计表决权比例为
51.00%;
6 | 伊犁戍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5 米以下,24 米跨度以下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 程,总库容 1000 万立方米以下水库工程,道路工程监理,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一般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高度 100 米以下的高耸构件工程,本系 统内小型水利,水电工程。 |
7 | 乌鲁木齐亚馨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烟酒零售、饮食服务、住宿服务;零售:预包装食品(保健品除外),珠宝玉器,农副产品,化妆品,特产,工艺品,百货,农产品;停车服务;广告设计、发布;房屋出租,足浴;康乐服务;机械设备 租赁;员工培训。 |
8 | 新疆利生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 中药材、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体外诊断试剂、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消毒产品、日用品、洗涤化妆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服装鞋帽、建材、文化用品、办公用品、针纺织品的批发;房屋出租;货物与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开展边境小额贸易。 |
9 | 新疆绿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 | 白砂糖、甜菜颗粒粕、绵白糖的生产销售,豆类和薯类产品的收购与加工,机械修理,机械制造与安装,养殖育肥牛羊,甜菜种植,资产租赁,提供农 业机耕服务,技术服务。 |
10 | 新疆伊犁恒信国际贸易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仓储(危险品除外),边境小额贸易,边贸“五废”进口,皮棉销售承办路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 务,旅游购物出口贸易,土特畜产品、机械设备、金属材料、电子、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 钢材、百货服装、化妆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 皮革皮草制品的销售,房屋出租,代理报检。 |
11 | 新疆伊帕尔汗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 香料生产加工、收购、销售;食品、茶叶、化妆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开展边境小额贸易业务;蜂产品(蜂蜜)加工(仅 限分支机构经营)。 |
12 | 伊犁农垦汽车大修厂 | 汽车货物运输,交通运输设备维修,车用(CNG) 气瓶安装;汽车配件、水暖器材、建筑材料的销售,农副产品(粮油棉除外),房屋租赁,场地租赁。 |
13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霍尔果斯河流域灌溉管理处 | 为已建水利工程,水电站正常运行提供管理保障及为国家建设提供水文服务,水利工程,水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水利水电资产管理,防汛抗旱管理与 抗旱组织,防洪抢险与调度。 |
14 | 新疆南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向化工制造业,矿业,电力,热力,水泥制造行业, 房地产建设项目进行投资。 |
15 | 新疆伊力特集团有限公司 | 白酒酿造(仅限子公司经营)与销售;住宿、饮食、 沐浴理发、美容化妆服务(除医疗美容);日用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房屋租赁。 |
16 | 伊犁金天元种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以种子生产许可证为主),农作物种子批发、零售(以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为主),农药销售。仪器仪表、植保机械及配件、农副产品的销售(粮、棉、油除外),化肥零售, 农膜销售,农业技术咨询服务。 |
17 | 伊犁花城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咨询,小城镇规划,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农林工程勘测设计,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工程勘察设计(见资质),岩土工程,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大地测量,地籍测量(见资质);环评,钻井,打字,复印,晒图,房屋租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 保持监测,环境保护监理。 |
18 | 伊犁南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电石化工产品的生产、经营,固碱、液碱、盐酸、液氯、二氯乙烷及次氯酸钠的生产、经营(见许可证)聚氯乙烯、PVC 管材、PE 管材、节水器材、PVC 型材、PVC 门窗、五金配件的生产、经营,发电,热能销售,供水(除生活用水),边境小额贸易,销售建材、五金、电线电缆、有色金属、聚苯乙烯、聚丙烯、聚酯切片、聚乙烯塑料包装袋、集装袋,高低压电气、化工原料、化工设备配件、环保设备、 农副产品的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19 | 新疆振兴天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煤炭开采及销售;提升设备、矿山设备、矿用电器、 煤矸石的销售;房屋租赁。 |
20 | 新疆可克达拉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城镇建设融资平台,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政府 性投资项目建设,广告经营,市政公用设施租赁,工程发包,工程预算和项目管理,土地一级开发。 |
21 | 新疆鑫诚银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兼营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 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国家及自治区规定的其他业务。 |
22 | 可克达拉市国投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交通基础设施及相关附属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 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法律和国家政策许可涉及交通投资及相关业务。 |
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成立于 1998 年 4 月 2 日,现注
册资本 555.20 万元,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农业生产资料、棉花、农副土特产品流通、烟花爆竹销售的主渠道。目前该公司主要经营农资产品、棉麻、日杂等;该公司主要下属创锦农资和创锦棉业两大板块,拥有职工 192 人,在伊犁
地区开立 18 个农资超市和多家棉麻销售网点。
截至 2016 年末,公司总资产 192,561.76 万元,总负债 147,088.19 万元,净
资产 45,473.57 万元,2016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203,681.93 万元,净利润 9,620.33
万元。
2、新疆伊犁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伊犁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四星级涉外旅游饭店,成立于 1992
年 12 月 2 日,现注册资本 2,266.00 万元,集客房、餐饮、娱乐、旅游于一体,
隶属新疆建设兵团农四师。坐落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长江路 339
号,位于乌市商业中心。酒店拥有各类风格各异,独具韵味的客房 214 间;拥有
2 个独具特色的汗腾格里清餐厅、塞外江南中餐厅,分别可容纳 150 人和 100 人
用餐,装饰风格别致的包厢 29 间;拥有多功能会议厅及中小型会议室 3 个。
截至 2016 年末,公司总资产 6,120.74 万元,总负债 2,040.54 万元,净资产
4,080.21 万元,2016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3,200.10 万元,净利润 186.44 万元。
3、新疆利生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新疆利生医药药材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5 年 4 月 14 日,现注册资本 1,501.00
万元,主营业务为药品批发及零售。该公司目前与伊犁地区的 1,400 多家医疗机
构和药店建立了配送供应关系,其中合作医院包括三甲医院 2 所、三乙医院 1
所、二甲医院 5 所、县级医院 19 所、农牧团场医院 21 所,同时直营“好又多”
门店 21 家。
截至 2016 年末,公司总资产 32,596.02 万元,总负债 27,314.32 万元,净资
产 5,281.70 万元,2016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38,247.52 万元,净利润 704.30 万元。
4、新疆绿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绿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9 月 18 日,现注册资本 6,102.5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制白砂糖、颗粒粕的生产销售。发行人持有公司 75.50%的股份。该公司目前已经形成日处理甜菜 4,000 吨,年加工甜菜 50 万吨的加工能
力,以及年产糖 5 万吨、年产颗粒粕 1.5 万吨、年产蜜 2.5 万吨的生产能力,该公司产品“霍尔牌”白砂糖为新疆知名产品。
截至 2016 年末,公司总资产 45,271.90 万元,总负债 20,707.83 万元,净资
产 24,564.07 万元,2016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24,507.44 万元,净利润 1,121.17
万元。
5、新疆伊帕尔汗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伊帕尔汗香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3 月 8 日,现注册资本 2,400
万元,主营业务为薰衣草香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该公司目前开发 6 类
150 余种薰衣草系列产品,涉及美容、保健、理疗、家居饰品、礼品等领域,在
全国各个大、中城市设立了 300 余家专卖店,薰衣草精油为新疆名牌产品。
截至 2016 年末,公司总资产 4,945.37 万元,总负债 1,325.65 万元,净资产
3,619.72 万元,2016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3,171.97 万元,净利润 120.50 万元。
6、伊犁金天元种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伊犁金天元种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2 月 28 日,现注册资本
3,350 万元,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玉米、棉花、甜菜、瓜菜和林木的种子种苗,是集研发、生产、销售一体的大型现代化种子经营企业。该公司拥有烘干、脱粒、精选、包衣、包装一体化加工流水线 2 条,杂交玉米种子年生产能力 6,000万公斤。
截至 2016 年末,公司总资产 84,529.39 万元,总负债 78,948.01 万元,净资
产 5,581.38 万元,2016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56,613.16 万元,净利润 669.57 万元。
7、新疆伊力特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伊力特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0 年,注册资本 18,300.00 万元,公司注册地位于新疆伊宁市,是一家主要从事白酒制造和销售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拥有新疆伊犁酿酒总厂、新疆伊犁酿酒总厂贸易公司和新疆伊力特大酒店三家全资子公司,其中,新疆伊犁酿酒总厂持有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00197)50.51%股权,是其控股股东。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是新疆伊力特集团有限公司最主要的经营主体。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00197)位于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境内的肖尔布拉克。前身为新疆伊犁酿酒总厂,始建于 1956 年,注
册资本 44,100.00 万元,公司是由新疆伊犁酿酒总厂作为主发起人,联合五家法
人单位以发起方式设立的上市公司。公司于 1999 年 5 月正式注册成立,是一个以“伊力”牌系列白酒生产为主业,涵盖科研、食品加工、野生果综合加工、生物工程、金融证券、印务、天燃气供应、物流、宾馆、旅游服务等产品和产业相配套的多元化现代公司制企业。伊力特公司生产的“伊力”牌系列白酒被誉为“新疆第一酒”,连获国内外 50 余项殊荣,连续多年被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和消费者协会推荐为“消费者信得过产品”。公司生产的伊力牌金奖伊力特曲,伊力老窖,伊力特曲等 9 个系列 100 多个品种规格的产品销往全国 30 余个省、市和地区。 1998 年公司质量体系和“伊力”牌产品通过与国际标准接轨的 ISO9002 质量体系和产品双认证,“伊力”商标被评为新疆著名商标;2000 年被评为全国质量管理先进企业;2001 年公司入选全国首批 520 家“重合同、守信用”企业;2002 年 2
月 8 日公司拥有的“伊力”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05 年认证成为首批国家白酒认证企业、AAA 级信誉企业。2008 年 1月,“伊力”牌系列白酒获得中国白酒纯粮酿造的最高荣誉 “纯粮固态发酵白酒”
证书,成为新疆唯一一家获得此项殊荣的白酒企业。
截至 2016 年末,新疆伊力特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 285,939.18 万元,总负债
84,236.70 万元,净资产 201,702.48 万元。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 169,317.38 万元,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 50,726.35 万元,净利润 26,661.52 万元。
8、乌鲁木齐亚馨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乌鲁木齐亚馨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1993 年,现注册资本 4,891 万元,
该公司注册地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 330 号亚馨大厦,该公司经营
一家旅游三星级宾馆,经营面积 14,800 平方米,共有各类房间 171 间,餐位 300
个。
截至 2016 年末,公司总资产 4,406.33 万元,总负债 1,309.26 万元,净资产
3,097.07 万元,2016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020.21 万元,净利润 30.05 万元。
(二)参股和联营企业情况
表 5-3 截至 2017 年 9 月末公司主要参股企业情况表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 投资金额 | 期末余额 | 持股比例(%) |
新疆伊力特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20,600.00 | 8,242.57 | 41.20 |
新疆天南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9,600.00 | 9401.35 | |
伊犁龙宇南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1,200.00 | 1,200.00 | 40.00 |
伊犁恒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515.10 | 423.12 | 34.00 |
伊犁金涛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71.28 | 66.24 | 26.03 |
伊犁绿洲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20.00 | 115.24 | 20.00 |
伊犁雪峰环疆民用爆炸物品经营有限公司 | 200.00 | 451.48 | 20.00 |
伊犁邦农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40.00 | 44.07 | 20.00 |
伊犁金边塑业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 | 154.05 | 30.00 |
霍城县畅行驾校有限公司 | 112.50 | 104.15 | 37.50 |
新疆金牛粮桥农资有限公司 | 250.00 | 1771.05 | 25.00 |
伊犁创锦汇禾贸易有限公司 | 64.00 | 80.22 | 40.00 |
伊犁三桥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357.80 | ||
合计 | 22,053.54 | - |
发行人参股及联营企业较多(具体见财务科目分析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现对新疆伊力特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天南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伊犁龙宇南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三个主要参股企业做简要介绍:
主要参股企业情况如下:
1、新疆伊力特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伊力特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6 月 23 日,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截至 2016 年末,公司总资产 79,794.51 万元,总负债 82,249.65 万元,净资产-2,455.14 万元。2016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73.87 万元,净利润-452.82 万元。
2、新疆天南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天南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12 年,注册资本 2 亿元,该公司主要向化工制造行业、矿业、电力、热力进行投资以及进行化工产品的销售。截至 2016 年末,公司总资产 19,895.59 万元,总负债 309.45 万元,净资产 19,586.14万元,净利润-5.82 万元。
3、伊犁龙宇南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5发行人直接持股+间接持股共计 48%
伊犁龙宇南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8 年,注册资本 3,000 万元,主
营业务为煤矿勘探、煤矿机电设备销售。截至 2016 年末,公司总资产 3,079.72
万元,总负债 79.72 万元,净资产 3,000.00 万元。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情况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家履行对第四师的国有出资人职责,开展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特设机构,在兵团第四师党委领导下,兵团第四师国资委作为国有出资人代表,监督管理兵团第四师的经营性国有资产。
兵团第四师国资委依法对兵团第四师国资公司行使出资人职能,以其全部出资额为限,对兵团第四师国资公司承担监督责任,并依法享有出资人的各项权利。兵团第四师国资公司是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在兵团第四师国资委的授权下,持有和经营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并对兵团第四师国资委授权经营的权属企业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在授权范围内,公司享有兵团第四师国有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出资对所投资企业承担有限责任。
兵团第四师国资委党委在兵团第四师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师党委规定的职责,兵团第四师国资公司党委由兵团第四师国资委党委领导。
2、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股权不存在被质押的情况。
图 5-1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组织关系图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为机关法人,师部所在地在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首府伊宁市,是党政军企合一的特殊组织。该师地处天山西部北坡山区,西与哈萨克斯坦接壤,境内有霍尔果斯、都拉塔和木扎尔特三个国家一级口岸。全师总人口 22.03 万人,师部设在伊宁市,团场和企业分布于伊犁州八县一市,有 13
个边境团场,其中 7 个一线团场,戍守着 475 公里长的边境线,几乎管辖控制着
伊犁区域内的所有边界地带。土地面积 66.41 万公顷,其中耕地面积 10.36 万公顷。全师有 18 个团场,17 个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师主要农产品有粮食、油料、棉花、甜菜、瓜果、香料等。主要工业产品有白酒、葡萄酒、啤酒、食糖、奶粉、酒精、玻璃、陶瓷、水泥、羊毛、绒制品等 30 多种。
2015 年全年,兵团生产总值 1,934.91 亿元,比上年增长 12.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428.04 亿元,增长 6.9%;第二产业增加值 883.88 亿元,增长 15.5%;第三产业增加值 622.99 亿元,增长 11.8%。三次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分别为 22.1%、45.70%、32.2%。三大产业对经济的贡献率分别为 13.8%、59.3%和 26.9%,分别拉动经济增长 1.7、7.3 和 3.3 个百分点。全年人均生产总值 70,380
元,比上年增长 11%。2016 年全年兵团生产总值 2,134.33 亿元,比上年增长 9.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467.87 亿元,增长 6%;第二产业增加值 965.58 亿元,增长 10.2%;第三产业增加值 700.88 亿元,增长 9.6%。三大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分别为 21.9%、45.2%、32.9%。三大产业对经济的贡献率分别为 14.5%、 51.4%和 34.1%,分别拉动经济增长 1.3、4.6 和 3.1 个百分点。全年人均生产总值 76,230 元,比上年增长 7.1%。
2016 年农四师实现地区生产总值为 157.53 亿元,同比增长 7.90%;实现社会消费零售总额为 26.48 亿元,同比增长 12.80%;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3.33 亿元,同比增长 9.00%。农四师主要产业为农业,第一产业占比相对较高,但第二产业尤其是工业发展较快;农四师经济增长对投资依赖程度较高,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的影响,2016 年固定资产投资有所下滑,地方经济发展增速总体
趋缓。
表 5-4 2014-2016 年农四师经济发展情况
单位:亿元,%
指标 | 2014 年 | 2015 年 | 2016 年 | |||
金额 | 同比 | 金额 | 同比 | 金额 | 同比 | |
地区生产总值 | 126.64 | 16.40 | 145.20 | 16.00 | 157.53 | 7.90 |
第一产业增加值 | 37.00 | 8.10 | 37.65 | 5.80 | 38.41 | 0.80 |
第二产业增加值 | 65.57 | 21.00 | 78.25 | 21.00 | 84.11 | 9.70 |
第三产业增加值 | 24.07 | 14.60 | 29.30 | 13.80 | 35.01 | 12.30 |
三次产业结构 | 28.0:51.8:20.2 | 25.9:53.9:20.2 | 24.4:53.4:22.2 | |||
工业增加值 | 53.44 | 20.10 | 64.55 | 22.40 | 71.41 | 13.30 |
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 | 121.45 | 20.00 | 122.29 | 0.70 | 113.81 | -6.90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19.58 | 22.10 | 23.61 | 22.90 | 26.48 | 12.80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 收入 | 2.32 | 17.60 | 3.06 | 13.60 | 3.33 | 9.00 |
资料来源:根据 2014 年第四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5 年和 2016 年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整理。
在财政收入方面,2016 年农四师实现一般预算收入 75.43 亿元,同比下降 9.41%,全部来源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的财政拨款;当年实现政府性基金收入 0.69 亿元,同比下降 13.75%,这部分收入规模小,对综合财力影响小,2016年农四师实现综合财力 76.12 亿元。在支出方面,由于可克达拉市建设以及农林
等方面投入较大,2016 年农四师财政支出总额为 76.12 亿元。农四师整体财政收支实现平衡,能够保证对下属单位给予一定规模的补助支持并且对当地的经济社
会各项事业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表 5-5 2014-2016 年第四师财政情况
单位:亿元,%
指标 | 2014 年 | 2015 年 | 2016 年 |
一般预算收入 | 70.54 | 80.37 | 75.43 |
政府性基金收入 | 0.87 | 0.80 | 0.69 |
综合财力 | 71.41 | 81.17 | 76.12 |
一般预算支出 | 70.76 | 80.06 | 75.49 |
政府性基金支出 | 0.65 | 1.11 | 0.63 |
财政支出总额 | 71.41 | 81.17 | 76.12 |
农四师有着丰富的水、土、光、热和矿藏等资源优势及独特的地缘优势,享有国家支持中西部地区发展、自治区全面发展、兵团计划单列和中央进一步加强兵团工作指示的政策优势。农四师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14 个师中经济实力较雄
厚,信誉较好。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
图 5-2 发行人截至 2017 年 9 月末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
(三)发行人独立性情况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与控股股东严格分开的独立完整的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体系,具有完备的公司治理结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发行人的独立性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发行人及下属企业独立完成原材料采购,独立完成生产销售,具有独立自主的经营能力,发行人及下属企业采购原材料、产品生产和销售无需通过控股股东,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企业的依赖性。
2、资产独立
发行人及下属企业合法拥有独立的业务,建有完整的生产经营体系,自有生产经营的资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备完全独立生产的能力,不存在与股东共享生产经营资产的情况。
3、人员独立
发行人建立了完善的劳动、人事、工资及社保等人事管理制度和人事管理部门,并独立履行人事管理职责。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通过合法程序产生。发行人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
4、机构独立
发行人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等决策、监督及经营管理机构,明确了职权范围,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发行人已建立起了适合自身业务特点的组织结构,组织机构健全,运作正常有序,能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5、财务独立
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制定了独立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独立在银行开户,独立纳税。发行人建立了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未将以公司名义取得的银行授信额度转借给控股股东。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成员情况
表 5-6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成员情况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职务 | 任期 |
陈新建 | 56 岁 | 男 | 董事长 | 2015 年-2018 年 |
李新福 | 55 岁 | 男 | 董事 | 2015 年-2018 年 |
曾拥军 | 51 岁 | 男 | 董事 | 2015 年-2018 年 |
侯广慧 | 51 岁 | 男 | 董事 | 2015 年-2018 年 |
李江萍 | 55 岁 | 女 | 职工董事 | 2015 年-2018 年 |
陈新建先生,董事长、党委副书记,1962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历任伊犁双新机械厂厂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 72 团副团长,新疆三绿糖业集团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伊犁农四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伊犁农四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李新福先生,董事、副总经理,1963 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历任第四师七十二团水泥车间及化验室主任、技术员,七十二团交通科参谋、副科长,新疆伊犁链条厂厂长,新疆伊犁南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喀赞其水泥厂副厂长,新疆伊犁南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伊犁水泥厂厂长、党委书记,新疆伊犁南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南岗水泥厂厂长、党委书记,龙宇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新疆伊犁南岗集团副总经理、兼塔城南岗公司、阿勒泰南岗公司、北屯南岗公司董事长及党委书记。现任伊犁农四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曾拥军先生,副总经理,1967 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四师 61 团财务科科长、四师粮油总场副总经理、康盛房产公司总经理、伊犁农四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伊犁农四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侯广慧先生,董事,1967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历任第四师六十四团职业中学教师,第四师六十四团团委副书记,第四师六十四团十五连挂职指导员,第四师六十四团电视台台长,第四师六十四团团委书记兼电视台台长,第四师六十四团工会主席,第四师六十二团工会主席,第四师六十二团副政委、纪委书记,第四师信访局局长。现任伊犁农四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李江萍女士,董事,1963 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历任伊犁西迪粮油总厂财务科会计、主办会计、科长,伊犁农四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
部副经理,现任伊犁农四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职工董事、财务部部长。
(二)公司监事会成员情况
表 5-7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监事会成员情况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职务 | 任期 |
孔德忠 | 55 岁 | 男 | 监事 | 2015 年-2018 年 |
栾卫亮 | 41 岁 | 男 | 监事 | 2015 年-2018 年 |
贾军 | 53 岁 | 男 | 监事 | 2015 年-2018 年 |
陈正峰 | 49 岁 | 男 | 职工监事 | 2015 年-2018 年 |
刘志刚 | 49 岁 | 男 | 职工监事 | 2015 年-2018 年 |
孔德忠先生,监事长,1962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历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医院财务科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财务局副局长,现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国资委副主任,兼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国资公司监事长。
栾卫亮先生,监事,1976 年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历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党委机要局科员,兵团第四师两办室文书科、秘书科任科员、副主任、主任科员、科长,兵团第四师两办室任副主任。现任农四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纪委书记,监事。
贾军先生,监事,1964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第四师面粉厂科技员、生产科副科长、科长,第四师商业处业务科科员,下属企业副书记、书记及经理等职,新疆三绿糖业集团公司主办会计,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主办会计,现任伊犁农四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主办会计、运营考核部副部长、部长、监事。
陈正峰先生,职工监事,1968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政工师。历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伊力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党群工作部宣传干事,新疆绿华糖业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宣传干事、青年干事,新疆三绿糖业集团办公室主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振兴总厂两办室主任、综治办主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国资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现任伊犁农四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综合办公室主任。
刘志刚先生,职工监事,1969 年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经济师。历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工矿联合总厂财务科会计、劳资科科长、社保中心主任,伊犁农四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投资部经理,现任伊犁农四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业绩考核部部长。
(三)公司高管人员情况
表 5-8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职务 | 任期 |
陈新建 | 56 岁 | 男 | 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 2015 年-2018 年 |
曾拥军 | 51 岁 | 男 | 副总经理 | 2015 年-2018 年 |
李新福 | 55 岁 | 男 | 副总经理 | 2015 年-2018 年 |
李江萍 | 55 岁 | 女 | 财务部长、职工董事 | 2015 年-2018 年 |
陈新建先生,董事长、党委副书记,1962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历任伊犁双新机械厂厂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 72 团副团长,新疆三绿糖业集团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伊犁农四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伊犁农四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曾拥军先生,副总经理,1967 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四师 61 团财务科科长、四师粮油总场副总经理、康盛房产公司总经理、伊犁农四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伊犁农四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李新福先生,董事,1963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历任农四师72团水泥厂化验室主任、工业交通科副科长,新疆伊犁链条厂厂长,新疆伊犁囊刚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厂长,南岗集团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农四师国资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李江萍女士,董事,1963 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历任伊犁西迪粮油总厂财务科会计、主办会计、科长,伊犁农四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
部副经理,现任伊犁农四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职工董事、财务部部长。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权和债券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
行人股权和已发行债券的情形。
六、发行人主营业务概况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情况
1、棉花行业
棉花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棉花具有产业链长的显著特征,涉及生产、加工、流通、纺织、出口等多个行业,属劳动密集型产业。作为人口大国和纺织品出口大国,我国棉花需求量巨大,并大量从美国等国家进口棉花。
新疆尤其是兵团为我国重要的产棉基地。近几年服装纺织行业的低迷导致棉花行业总体呈低迷态势,2017 年,我国棉花种植面积有所下滑。但由于单产提升,当年棉花产量同比有所增长。从价格来看,2017 年棉花价格总体维持在高位,其中 1-10 月棉花价格总体较为平稳,11 月以来由于市场需求减少,棉花价格小幅下滑。后续随着棉花产业供给侧改革继续深化,储备棉存量有望继续下滑,预计未来棉花价格短期内将稳定在较高水平。
我国的棉花生产主要分布在新疆、河北、湖北、江苏、山东和安徽等省。近年来,由于棉花市场的低迷和各主要植棉区域对农业种植结构的调整,我国棉花种植面积呈现逐年下降态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7 年我国棉花种植面积为 322.96 万公顷,较上年下降 4.34%,但是棉花单产有所提高,同年棉花产量为 548.60 万吨,较上年增加 14.20 万吨。
图 5-3 国内棉花播种面积、产量与增速
资料来源:Wind
从政策层面看,自 2007 年起国家相继出台了棉花良种补贴、政策性保险、储备棉制度、费用补贴、纺织品出口退税率上调和农发行出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粮棉调销贷款办法》等政策,加大了对棉花行业的支持力度,但由于 2008 年度棉花市场的低迷和各主要植棉区域对农业种植结构的调整,2009 年全国棉花种植面积和产量均有所减少,2009 年度市场上棉花一度紧缺。据中国棉花协会的数据显示,2009 年全国棉花种植面积为 7,778 万亩(约合 519 万公顷),同比减少 12%,全年生产了 640 万吨棉花,同比下降了 14.6%,2009 年度新疆棉花的种植面积为 2,015.60 万亩,较上年下降 19.40%,棉花产量为 275 万吨,占全国棉花产量的 42.96%。2010 年度中国棉花市场的供应紧张局面更为明显。据国家棉花市场监测系统的最新调查显示,2010 年全国棉花种植面积 7,568.20 万亩,较 2009 年度减少 1.1%;而且由于 2010 年度棉花播种期遭受低温、吐絮期遭遇
连续强降雨等灾害天气,棉花质量和产量均受到不利影响,总产量 636 万吨,较
2009 年减少 0.63%。而 2010 年国内棉花消费量 1,023 万吨,产销差达到-370 万吨,面对巨大的供求缺口,中国只能依靠消耗期初库存以及大量进口来弥补,2010年国内棉花处于供不应求的局面。2011 年,我国棉花种植面积 504 万公顷,产量 659 万吨。2012 年我国棉花种植面积 470 万公顷,减少 34 万公顷;棉花产量
684 万吨,同比增 3.8%。2013 年我国棉花种植面积为 439 万公顷,减少近 400万亩;产量 631.5 万吨,比上年减少 27.5 万吨,同比减少 7.7%。2014 年我国棉花种植面积 422 万公顷,减少近 17 万公顷,棉花产量 618 万吨,比上年减少 13.5万吨,同比减少 2.1%。2015 年全国棉花播种面积 379.90 万公顷(5698.4 万亩),比上年减少 42.34 万公顷(635.1 万亩),减少 10%。全国棉花单位面积产量 1475.3公斤/公顷(98.4 公斤/亩),比上年增加 12.1 公斤/公顷(0.8 公斤/亩),提高 0.8%。全国棉花总产量 560.5 万吨,比上年减少 57.4 万吨,减产 9.3%。2016 年全国棉花播种面积为 3376.1 千公顷(5064.2 万亩),比 2015 年减少 420.5 千公顷(630.8
万亩),下降 11.1%。分地区看,新疆棉花播种面积比2015 年减少99.1 千公顷(148.8万亩),下降 5.2%;其他省棉花播种面积减少 321.3 千公顷(482.0 万亩),下降 17%。
图 5-4 中国棉花产销存预测表(2017 年 2 月)单位:万吨
信息来源:中国棉花信息网
2014 年,国家临时性棉花收储政策正式退出,对棉花产业的保护由最低价保护转变为目标补贴,补贴将直接给予棉农,并在新疆地区试点。根据生产成本、国际价格和市场供求状况,制定预期价格,如果实际销售价格低于预期价格,国家对农民进行补贴,如果实际销售价格达到或超过预期价格,则国家对低收入者进行补贴。这意味着棉花价格市场化程度将会更高。补贴方式转变后,对棉农种植棉花的积极性影响可能不同。新疆地区种植棉花由于自然条件适宜、种植面积大、机械化程度高规模效应明显,种植面积可能会不断扩大,而内地棉花种植面积可能会明显回落。
图 5-5 中国棉花产销量与全球主要国家对比
数据来源:USDA、ICAC、华泰期货研究所
棉花调控难度大,棉花消费量波动受宏观经济影响大。2014 年 3 月国家收储结束正式结束,棉花目标价格试点工作推进。截至 2014 年 12 月末,棉花价格
稳定在 13,600 元/吨左右,年底收于 13,605 元/吨,全年下跌 5,929 元,跌幅达
30.4%。
从棉花产出情况看,新疆是我国最主要的高产棉区,棉花单产远高于全国其它地区平均水平,区内棉花种植面积、总产量、调出量已连续 18 年位居全国首位。在新疆棉花中,新疆兵团所属团场棉花种植面积占到新疆的三分之一,总产量占到全疆的 40%以上,在新疆地区乃至全国市场,具有很高的市场地位,并已成为我国重要的优质商品棉生产基地,棉花年产量约占全国 25%以上,出口量占到一半,植棉水平处于高位。
表 5-9 近年来全国棉花产量及新疆、兵团所占比重
单位:万吨
年份 | 全国棉花产量 | 其中:新疆棉花产 量 | 占比 | 其中:兵团棉花产量 | 兵团棉花产量在新疆占比 | 兵团棉花产量在全国占比 |
2014 年 | 617.83 | 367.72 | 59.51% | 163.61 | 44.49% | 26.48% |
2015 年 | 560.50 | 350.30 | 62.50% | 146.53 | 41.83% | 26.14% |
2016 年 | 534.30 | 359.40 | 67.27% | 149.57 | 41.62% | 27.99% |
2017 年 | 548.60 | 408.20 | 74.41% | — | — | — |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棉花用途单一,纺织服装行业在棉花消费中的占比达到 95%以上,因此纺织服装行业的景气度对棉花的需求状况影响较大。近年来,由于我国劳动力成本上升导致纺织服装产品出口竞争力下滑,我国纺织服装行业景气度整体较为低迷,也直接影响了棉花的市场需求。2017 年,我国纺织业主营业务收入为 37,976.70亿元,同比下降 7.08%;当年利润总额为 1,976.50 亿元,同比下降 9.92%。棉花进口方面,作为人口大国和纺织品出口大国,我国棉花进口量约占国内消费比例的 25.00%,2016 年我国棉花进口总量下降至近十年的最低点,2017 年棉花进口总量有所回升,当年棉花进口量同比增长 28.44%至 115.60 万吨。
棉花价格方面,2016 年棉花价格呈波动上升态势,由年初的 1.27 万元/吨上涨至年末的 1.52 万元/吨,当年棉花价格震荡主要是受国家储备棉轮换政策及其引起的市场情绪波动影响所致。2017 年,国家发改委发布的 2017 年新疆棉花目标价格 1.86 万元/吨,与 2016 年持平。2017 年 1-10 月,棉花价格维持在高位且
较为稳定,从当年储备棉交易情况来看,2017 年储备棉轮出于 3 月 6 日开始,
至 9 月 29 日结束,储备棉累计计划出库 437.83 万吨,实际成交 322.36 万吨(其
中新疆棉成交 183.74 万吨,占成交总量的 56.95%),成交率为 73.63%,成交平均价格为 1.48 万元/吨。具体看,3-4 月,储备棉成交价格较为平稳;5 月以来,受国际棉价上涨影响,储备棉成交价上涨并保持至 6 月末;7 月,受农产品增值税税率下调相关政策实施的影响,棉花成交价格呈下降趋势;8-9 月,储备棉轮出临近结束,纺织企业竞拍储备棉的积极性增加,棉花价格有所回升。11 月以来,由于新棉大量上市,加之国家发布的《关于 2017/2018 年度国家储备棉轮换有关安排的公告 2017 年第 18 号》明确了 2018 年储备棉按时正常抛售及上市新棉暂不安排轮入,导致棉纺织企业采购棉花的进度放缓,棉花价格持续震荡小幅下滑。
整体来看,2017 年是棉花产业供给侧改革之年,储备棉去库存效果明显,且国内棉花价格的波动性明显降低,行业抗风险能力有所增强。2018 年棉花产业政策仍是棉花价格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经过多年的大规模去库存,储备棉存量大幅下滑,预计未来棉花价格短期内将稳定在较高水平。
图 5-6 2016 年以来棉花价格走势(单位:元/吨)
资料来源:Wind
图 5-7 2017 年国储棉花轮出成交率及成交价格走势(单位:元/吨)
我国棉花供给过剩情况仍较为严峻,虽然根据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 2018 年 1 月末我国储备棉库存为 530 万吨左右,较上年末减
少近 200 万吨,但尚有一定的库存量,预计储备棉消化至合理水平还需要一定时间,行业去库存压力仍较大。尽管新疆兵团棉花品质较好且新疆地区优质棉基地享有国家大规模的资金支持,但棉花直补“新政”的实施及棉花行业的总体低迷形势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其棉花产业发展。
2、农资行业
农资主要包括化肥、农药、农膜、种子、饲料、农机具等几大类商品,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要素,与“三农”(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紧密相关,对保障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国家粮食安全都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因此,国家历来十分重视农资生产、供应工作,并在政策上给予了较大的倾斜。
(1)农资流通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
近年来,我国农资行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农资市场处于供求总量基本平衡、品种结构不平衡的状态,主要表现为农药等农资产品供过于求,氮肥、种子等保持供求基本平衡,而钾肥、磷肥、复合肥等因技术及资源因素需要从国外进口才能满足国内需求。加上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粮食种植面积有所增加,农民对农业投入的越来越多,农资市场需求稳中有增。
在农资流通体系上,自 1998 年我国开放农资流通领域后,商家对农资流通越来越重视,现有的农资流通企业继续扩大销售网络,抢占市场领地,同时一些未涉足农资流通的企业也纷纷开始介入该领域,整个农资流通领域的市场竞争较为激烈。为进一步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调动各方面参与化肥经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为农服务水平,满足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国务院于 2009 年 8 月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要求放开化肥经营限制。取消对化肥经营企业所有制性质的限制,允许具备条件的各种所有制及组织类型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进入化肥流通领域,参与经营,公平竞争。同时国家鼓励大型化肥生产、流通企业以及具备一定实力和规模的社会资本通过兼并重组的方式,整合资源,发展连锁和集约化经营。对建设和完善区
域性化肥交易市场以及化肥储备、经营与现代物流设施的,各级政府要积极予以支持。
(2)化肥需求现状
随着城镇化率的提高,我国有效耕地还将继续减少。另外,土地贫瘠或边远山区农民撂荒现象严重,主产粮区农民因进城务工而不断压缩农业种植面积,三季改种两季甚至一季等做法,也在减少化肥用量。我国自 2005 年推广测土配方施肥以来,配方肥施用面积不断增加,缓控释肥、各类增效性肥料、专用功能性肥料等新型化肥逐渐被农民认可和接受,这些都减少了对传统化肥的需求。但中西部地区的化肥施用增加率明显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而东部地区则低于全国水平说明农用化肥消费的重心在向中西部转移。预计未来这种趋势仍将持续,这对西部地区化肥需求的增长提供了重要动力。
(3)化肥产销对比研究
化肥需求主要有两个途径,一为农用化肥,二为工业用肥,其中农用化肥占主要部分。2008 年至 2010 年农用化肥施用量占化肥产量比重逐年降低,反映了化肥行业存在产能整体过剩的局面。2011 年至 2016 年存在波动,局面有所回转。
表 5-10 2009 年-2016 年化肥产量、施用量及比重情况
单位:万吨,%
项目 | 2009 年 | 2010 年 | 2011 年 | 2012 年 | 2013 年 | 2014 年 | 2015 年 | 2016 |
化肥产量 | 6,028.00 | 6,385.00 | 6,027.00 | 6,839.00 | 7,153.00 | 6,933.70 | 7,627.36 | 7,004.92 |
化肥施用量 | 5,239.00 | 5,404.00 | 5,562.00 | 5,704.00 | 6,006.00 | 5995.94 | 6,995.00 | 6,034.00 |
施用量占产 量的比重 | 86.91 | 84.64 | 92.28 | 83.40 | 83.98 | 86.48 | 91.71 | 86.14 |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016 年我国共生产化肥 7,004.92 万吨,同比下降 4.8%,化肥产能在增加,但化肥产量却下降,主要原因是化肥价格过低,企业开工率下降。
随着我国化肥产业万吨级、十万吨级产能的逐渐释放,预计未来我国化肥行业产能过剩、产能利用率不足的情况将更加严重,供应商议价能力将会下降,而下游经销商的议价能力则会提高,在需求稳步增长的情况下,这对化肥经销商来说是一个利好。
(4)行业政策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一直十分重视农业生产,对化肥生产企业在原材料供给和税收等方面给予一系列优惠政策的支持,并对化肥生产用电实行优惠电价,用气、铁路运输实行优惠等。但同时,在粮价难以大幅度提高的情况下,为维护农民利益,国家对化肥产品实行限价。2008 年以来,随着煤炭、硫磺等主要化肥原材料价格的持续上涨,国际市场化肥价格大幅上涨。为满足农业生产需要,防止化肥资源外流,国家对化肥行业进行了多次政策调整,主要政策见下表:
表 5-11 化肥行业政策变动情况表
时间 | 政策名称或主要内容 | 政策目的 |
2008.04 | 2008.4.20-2008.9.30 对所有化肥产品加征100%特别 关税 | 保障国内化肥供应 |
2008.05 | 免征硫磺进口环节增值税 | 保障磷化工和复肥生产 |
2008.05 | 磷产品加征 100%特别关税 | 保障国内磷产品供应 |
2008.06 | 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 | 促进有机肥产销向好 |
2008.08 | 调整化肥类产品特别出口关税 | 保障国内化肥产品供应 |
2008.12 | 降低化肥产品出口关税和特别关税,实行淡旺季差 别税率 | 刺激出口,降低国内产品积压。 |
2009.01 | 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 | 促进化肥价格市场化,确保化肥 产品的稳定生产供应。 |
2009.02 | 完善钾肥价格管理政策 | 完善钾肥进口价格管理 |
2009.02 | 通过《石化产业振兴规划》 | 调整化肥生产结构,完善化肥淡 季储备制度。 |
2009.02 | 部分化肥生产许可证下放省级审批 | 简化化肥生产审批 |
2009.05 | 出台《石化产业振兴规划细则》 | 对振兴规则做细化说明,提出未 来三年内化肥行业发展方向。 |
2009.06 | 磷肥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意见出台 | 促进磷肥行业科学发展 |
2009.07 | 部分化肥产品出口关税下调 | 促进化肥出口,解决过剩产能。 |
2009.08 | 《关于进一步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 | 放开化肥经营限制,鼓励连锁集 约经营。 |
2010.11 | 国务院公 16 项稳定物价措施,要求保障化肥生产 供应 | 确保化肥产品的生产供应 |
2010.11 | 调整 2010 年化肥出口关税,对尿素、磷酸氢二铵、磷酸二氢铵及磷酸二氢铵与磷酸氢二铵的混合物按 35%的暂定税率征收出口关税,并征收 75%的特 别出口关税 | 保障国内化肥供应 |
2012.12 | 《2013 年关税实施方案》,2013 年继续对部分化肥征收特别出口关税。其中,氯化铵、尿素、其他矿物氮肥及化学氮肥淡季出口暂定税率 2%;旺季 (1-6 月,11、12 月)特别出口税率为 75%,尿素淡季 | 化肥出口利好 |
时间 | 政策名称或主要内容 | 政策目的 |
出口基准。 | ||
2013.12 | 财政部 12 月 27 日公布了 2014 年尿素出口关税暂定税率:淡季(7-10 月),征收 40 元/吨,旺季(1-6 月,11、12 月),执行 15%税率并加收 40 元/吨。 | 促进尿素等化肥的出口 |
2014.12 | 财政部 12 月 16 日公布了 2015 年关税实施方案, 2015 年磷肥出口关税将取消淡旺季之分、实施全年统一的出口关税税率,磷肥全年出口税率由原来的淡季(5 月 16 日~10 月 15 日)50 元/吨、旺季(全年其他时间)15%+50 元/吨,统一调整为 100 元/ 吨。 | 磷肥出口关税下降,促进磷肥出口。 |
2015.2 | 农业部印发《到 2020 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基本原则:1、保障生产、节本增效。2、因地制宜、循序渐进。3、统筹兼顾、综合施策。4、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目标任务:施肥结构进一步 优化、施肥方式进一步改进、肥料利用率稳步提高。 | 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不合理投入,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
2015.9 | 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对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从 2015 年 9 月 1 日起,对纳税人销售和进口的化肥统一按 13%税率征收国内环节和进口环节增值税,钾肥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同时停止执行。 | 促使化肥行业迈向市场化竞争 |
2016.5 | 国务院正式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 《土十条》所强调的“耕地土壤的修护与改良”为肥料企业乃至经销商的转型、升级指明了新的 方向和领域---农田土壤修护。 |
2016.11 | 国家改革委下发《关于推进化肥用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通知》,调整了过往的优惠政策,全面放开化 肥用气价格。 | 一些气头化肥生产企业正可以以此为契机,调整产业结构,研 发个性化、差异化的新产品。 |
2016.12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了《关于 2017 年关税 调整方案的通知》,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方案》对化肥及相关产品出口关税做了较大幅度调整,取消尿素、磷酸二铵等产品出口暂定关税、降低复合肥出口关税等。 | 有助于提高我国肥料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政府网站及相关新闻报道整理
征收关税是国家政策影响化肥价格与产量的重要手段。鉴于氮磷肥出口依存度逐年升高,钾肥又依赖进口,所以关税调整主要集中在氮磷肥及其原料的出口关税上。2010 年-2011 年我国尿素和磷铵出口关税维持淡季 7%、旺季 110%的税率。2012 年,上述出口税率维持不变。2013 年继续对部分化肥征收特别出口关税。其中,氯化铵、尿素、其他矿物氮肥及化学氮肥淡季出口暂定税率 2%;旺
季(1-6 月,11、12 月)特别出口税率为 75%。2014 年尿素出口关税暂定税率:淡季(7-10 月),征收 40 元/吨,旺季(1-6 月,11、12 月)执行 15%税率并加收 40 元/吨。2015 年尿素出口关税为 80 元/每吨。2016 年尿素出口关税仍为 80 元/每吨。 2016 年化肥出口关税政策:所有化肥取消淡旺季窗口期,尿素 80 元/吨;一铵和
二铵 100 元/吨;其他氯化钾、硫酸钾 600 元/吨;硫酸铵继续 0 关税;三元复合肥、其他矿物或化学钾肥 30%;其他化肥及小包装皆是 5%。
(5)行业前景展望
化肥是农业生产不可缺少的基础资料,其使用范围广、用量大,素有“粮食的粮食”之称。化肥支出在粮食生产成本中占 23%,仅低于人工成本与土地费用,调整化肥施用量也是粮食单产增加的主要手段。由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性不断提升,化肥安全也已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
化肥的主要品种有氮肥、磷肥和钾肥。从全球化肥市场来看,氮磷钾肥总体供需呈平衡状态,目前消费量分别为 1.53 亿吨、3,660 万吨、3,190 万吨。由于资源的不均衡性,各肥种的贸易量差别很大,氮磷钾肥分别占其生产量的 24%、 60%、82%。在产能、产量与消费量上看,氮肥>磷肥>钾肥,但基于三种化肥的价格分别可能受到的影响,长期来看,价格的波动范围变化趋势将是钾肥价格最为稳定,其次是磷肥,尿素价格波动可能最大,值得关注。据 IFA 预测,以后五年化肥消费量将持续上升,增长幅度氮肥<磷肥<钾肥,分别是 2%、4.5%、8.2%。
新兴经济体如中国、印度、巴西等作为农业大国,在化肥贸易中越来越活跃。进入 21 世纪以后,发展中国家的 GDP 增速明显高于世界水平,以中国为例,2013年 GDP 增速为 7.8%,2014 年 GDP 增速为 7.3%,2015 年 GDP 增速为 6.9%,2016年 GDP 增速为 6.7%,同比放缓幅度不足 3%,远超出发达国家。印度、巴西、印尼、越南、巴基斯坦等国家经济发展很快,加上农业人口众多,对化肥需求量大,有望成为将来化肥贸易最有活力的地区。目前,中国、印度、亚洲其它国家、拉美与北美等国家和地区的化肥消费量约占全球化肥消费量的 70%,北美因为环保压力,施肥量逐渐下降,未来化肥的主要市场在中国、印度、巴西。
表 5-12 世界化肥消费量增长趋势
单位:百万吨
年份 | 尿素 | 磷肥 | 钾肥 |
133.70 | 31.30 | 26.60 | |
2011 | 139.50 | 32.80 | 28.50 |
2012 | 143.60 | 34.20 | 29.80 |
2013 | 148.80 | 35.50 | 30.90 |
2014 | 152.60 | 36.60 | 31.90 |
资料来源:IFA
我国作为农业大国,人口众多,政府对于农业发展始终非常重视。从化肥需求来看,从 1990 年至今,我国化肥的产量和消费量均居世界首位。全国有 2/3的化肥用在粮食作物上,而化肥施用覆盖粮食产量的 1/2。化肥的需求主要受到农作物种植计划、采购模式以及天气情况的影响。受种植计划影响,在我国通常 3 至 7 月和 10 至 11 月为化肥销售旺季。对农业产生不利影响的气候则主要包括洪水和干旱,在影响农作物收成的同时,影响农民收入,从而影响化肥的购买力以及对化肥的需求。此外,我国的农民偏好使用氮肥,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对 88 个化肥经销商的调查结果显示,农民购买氮肥所占的比重最大,为 41%,其次是复混肥,占 28%。而磷肥和钾肥的比重仅占 18%和 12%。我国氮、磷、钾的消费比例仅为 1:0.32:0.17,农业部要求的比例为 1:0.37:0.25,与世界平均水平 1:0.40:0.27 还有一定差距。从施用的作物看,60%用于粮食作物,40%用于经济作物和其他。
总之,新兴经济体农业的发展,使得外围市场对化肥的需求稳步增长。从国内来看,十三五期间以至更长一段时期,我国工业化、城市化造成耕地面积减少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矛盾将会加剧,提高粮食单产必然会扩大对化肥的需求。此外,经济作物、牧业、林业用肥成为新的市场亮点,工业用肥稳步增加。我国化肥需求进入稳定平台,刚性需求依然存在。
3、种子行业
(1)行业主要产业政策
目前,国家关于制种行业产业政策的重点是强调良种覆盖和良种补贴,主要产业政策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 5-13 制种产业政策及主要内容情况表
相关政策 | 主要内容 |
《全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 | “十一五”期间要努力提高粮食单产水平,以四大粮食作物为重点,加快新品种选育,集成推广高效栽培技术和栽培模式,加强农作物病虫害防控,促进良种良法配套;良种普及率稳定在 95%以上;在 13 个粮食主产区和西部重要产粮区加强良种繁育等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 技创新能力稳步提高,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提高约 5 个百分点。 |
《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 “十一五”期间要加快甘肃省的特色农业发展,大力扶持和培育发展包括农垦企业在内的一批产业化龙头企业;力争“十一五”期间,年销售收入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达到 30 家以上;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不断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到 2010 年全省各类制种基地面积达到 200 万亩,其中玉米制种产量占全国用种量的 50%以上,实现种子产业的专业化、集团 化和繁育推广一体化。 |
《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 | 农业部 1 月 25 日宣布,经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议和公示, 决定停止推广原全国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210 个农作物 品种,包括水稻品种 50 个、小麦 36 个、大豆 32 个、棉花 50 个、油 菜 8 个。要求自 2008 年 1 月 24 号起,不得再生产退出品种的种子, 企业在 24 号前已生产的种子,可以继续销售至 2008 年 12 月 31 号。 |
《2009 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 对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实行良种补贴全覆盖,大豆在东北四省实行良种补贴全覆盖,水稻、玉米良种补贴采取现金直接补贴。2009年良种补贴的执行标准为早稻 10 元/亩;中晚稻、棉花 15 元/亩;小 麦、玉米、大豆 10 元/亩。 |
《国家粮食安全长期规划纲要》 | 2008 年 7 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目标是使我国粮食自给率稳定在 95%以上,2010 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 1 万亿斤以上,2020 年达到 10,800 亿斤以 上。 |
《全国新增 1000 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 (2009-2020 年)》 | 2009 年 4 月 8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全国新增 1000 亿 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 年)》。《规划》提出,到 2020 年,我国粮食生产能力达到 11,000 亿斤以上,比现有产能增加 1,000 亿斤;耕地保有量保持在 18 亿亩,基本农田面积 15.6 亿亩,粮食播 种面积稳定在 15.8 亿亩以上,粮食单产水平达到 700 斤。 |
国家收储支撑粮食价格 | 在东北玉米主产区按照国家指令的收储价格收购国家临时存储玉米 4,000 万吨,占东北地区玉米年产量的 80%左右。2009 年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格同比提高 15%-16%。 |
较大幅度增加农业补贴 | 2009 年国家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 综合补贴四项合计 1,230 亿元,比 2008 年增加 200 亿。将根据农资价格上涨幅度和农作物播种面积,及时增加农资综合补贴数额。 |
玉米良种补贴 | 玉米良种补贴于 2004 年设立,2008 年,国务院决定将玉米良种补贴规模扩大到 20 亿元,补贴面积 2 亿亩,占全国玉米播种面积的 46.5%, 2009 年,国务院决定玉米良种补贴实现 100%全覆盖,即只要种植玉 米,就可以享受 10 元/亩的良种补贴,国家玉米良种补贴政策有利于玉米良种研究开发和生产销售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经营业绩。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0 年第 17 号。种子企业在下列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一、制种企业利用自有土地或承租土地,雇佣农户或雇工进行种子繁育,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二、制种企业提供亲本种子委托农户繁育并从农户手中收回,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 公告自 2010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
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 革提高创新能力的意见 | 继 2011 年《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发布后中国种业发展史上另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 |
农业部推进现代种业支持政策,奖励国家种植大县 | 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4 月30 日公布了2015 年国家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政策措施。其中包括推进现代种业发展支持政策,将通过实施中央财政对国家制种大县奖励政策,继续开展新品种展示示范等措施推进现代种业发展。支持政策包括六项措施,一是实施中央财政对国家制种大县(含海南南繁科研育种大县)奖励政策,采取择优滚动支持的方式加大奖补力度,将主要粮食作物制种保险纳入财政保费补贴目录,支持制种产业发展。二是继续开展新品种展示示范,在国家粮棉油主产区 140 个大县建立新品种展示示范点,开展现场观摩活动和技术培训,为农民选择优良品种、选用先进栽培技术提供指导和服务。三是继续组织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保护农民和品种权人利益。四是发布种子供需和价格信息,落实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 5000 万公斤,帮助受灾地区生产自救,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五是推进国家玉米、大豆良种重大科研攻关,实施品种审定绿色通道,组织第三次种质资源全国普查,尽快培育和推广突破性品种。六是推动科研资源、人才向企业 流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 年最新修正版) | 对品种选育、生产、示范推广、种质资源保护、种子储备以及制种大县给予扶持。国家鼓励推广使用高效、安全制种采种技术和先进适用的制种采种机械,将先进适用的制种采种机械纳入农机具购置补贴范 围,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资种业。 |
玉米临储收购政策调整为“市场化收购”“补贴”的新机制 | 按照目前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等方面达成的一致意见,对玉米种植户的补贴大约是每亩不低于 100 元。国家先将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拨付到省(区、市),再由地方政府统筹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玉米 实际种植者手中。 |
(2)行业发展概况
种子产业位于农业生产链条的最上端,是农业生产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生产资料。种子产业在欧美发达国家已有 250 多年的历史,是一个成熟的产业。中国
种业的发展是从建国初开始的,从真正意义上说应是从 20 世纪 70 年代末 80 年
代初实现杂交水稻“三系配套利用”开始,经过不到 30 年的发展,现已初具规模,
成为较大产业。
种子按照经营品种划分,可以分为粮食作物种子、经济作物种子、蔬菜瓜果种子和花卉种子。玉米、水稻种子的商品化率高,其中玉米达到 98.3%,水稻达到 64.3%;由于农民有使用自留种的习惯,小麦种子商品化率低,只有 24.6%;棉花、蔬菜、油菜种子商品化率高,但是产销量少,难以形成有效规模;瓜果花卉种子品种差异大,难以形成规模化生产,商品化程度低,市场参与主体少。
种子产业属于农业的产前部分,是农业生产的前提和基础,该行业具有科研投入高、投入产出周期长、技术壁垒较高、行业盈利能力强的行业特征。目标良种的获得均需经过大量的探索和反复的验证,要求有较高的育种开发条件、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求,形成了一定的行业壁垒。
促使种业规模不断做大的是人口增长、土地稀缺、经济发展、消费结构升级、生物能源发展等推动的日益庞大的粮食需求。随着耕地面积的减少,通过大面积增加种植面积以增加供给存在一定的难度,唯一的途径只有增加单产,育种措施是增加单产的主要措施。“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农产品市场竞争的核心是良种竞争。目前,我国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达 48%,良种贡献率已超过 36%以上,主要农作物的良种覆盖率达 95%以上。
21 世纪世界种子产业竞争的焦点是生物技术,其中细胞工程和基因工程尤其受到重视,几乎所有跨国种子公司都涉足生物技术育种的研究领域。目前世界种业已从常规育种技术进入到生物技术育种阶段,基因技术开始广泛的应用到种子培育当中。国内基因技术应用上目前基本还是在棉花品种上。国际上,玉米、大豆利用基因育种的技术已十分发达。
我国种子企业目前在研发能力、技术水平以及研发投入方面要落后于国外的种业巨头。目前我国本土种子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尚不具备强大的竞争力。从我国种子出口情况来看,目前具有一定规模的主要是玉米和水稻种子,但基本上还处在小规模、不规则产品出口阶段。杂交水稻种子出口相对而言要比玉米的优势要大得多。玉米制种方面,新材料的引进创新与新品系的选育组配是玉米品种突破的关键和核心。
(3)行业市场分析
1)国内种子行业市场规模稳步增长,未来市场潜力巨大
据测算,全国粮、棉、油用种量潜力高达 125 亿公斤,而目前经营量仅为
80 亿公斤,其中玉米种子需求量基本稳定在 10 亿公斤左右(数据来源:中国种子贸易协会)。
表 5-14 中国种子市场结构情况表
种类 | 播种面积(亿亩) | 种子总产量(万吨) | 占比(%) | 商品率(%) |
玉米 | 3.90 | 120 | 30 | 98.3 |
水稻 | 4.70 | 70 | 23.5 | 64.3 |
油菜 | 1 | 1 | 2.5 | 100 |
小麦 | 4.30 | 650 | 11.5 | 24.6 |
棉花 | 0.60 | 10 | 4 | 90 |
大豆 | 1.20 | 30 | 1.5 | 30 |
资料来源: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种子与植物检疫处
2)结构性过剩是我国种子行业目前的运行特征之一
在当前我国种业的发展中,结构性行业供给过剩已成为行业运行特征之一。大型公司的种子生产、销售计划性很强,调控产销平衡的能力较强,而中小种子公司的生产则存在明显的博弈色彩,必然导致过度竞争。近几年种子审定品种增多,进入市场速度加快,“劣种严重过剩,良种供应不足”的结构性过剩的状况在玉米、水稻市场表现尤为突出。
3)产业政策引导行业向市场化推进
2006 年 5 月国家开始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种子生产经营单位与农业行
政主管部门政企分开,至 2008 年底种子行业政企脱钩任务基本完成。与此同时,国家还不断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启动了品种退出机制,使得品种多、杂、乱现象得到明显改善;实施良种补贴新政策,补贴直接发给种植户,使农民可以自主选择良种,有力地推进了种子行业市场化进程。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和实施使得市场由原先重视关系营销转向重视育种、研发、产品服务等方面,拥有优势品种的企业未来成功营销的机率更大,受非市场化因素的影响不断降低。
(4)行业发展趋势
1)国内外种粮价格比尚存在较大提升空间
国内种子价格与国际市场相比,处于较低水平,种子价格仍存在较大的上升空间。
2)品种间的结构性调整决定了未来制种产业的市场规模
我国的基本国情和严峻的 18 亿亩耕地红线保护形势决定了我国主要农作物的种植面积总体稳定,基本上不存在大的增长潜力,只能在总耕地面积稳定的基础上此消彼长的品种间调整,因此整体种子数量需求增长的可能性不大。行业未来发展的特点只能是品种间的优胜劣汰。随着优质良种的培育和普及,质优价高的高技术含量的品种增多,制种产业的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3)育种技术向以生物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转变
利用传统的品种间杂交技术选育新品种周期较长、效率较低,是造成中国农作物品种更新较慢,与发达国家差距较大的重要原因之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必须以种子结构的调整作为起点,开发和推广高附加值、适应市场需求的种子新品种是整个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关键。以生物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与传统的育种技术相结合,快捷高效地培育农作物新品种,将成为今后农作物育种的主要方法。这必然促使我国种业朝着高科技、高效型和集约化的方向发展。伴随农业产业结构的升级,我国对优质种子的需求将稳步增长。
4)高产型品种向高效型品种转变
长期以来因追求高产而形成的单一品质的粮食产品结构,已远不能满足当前的市场需求。目前,中国水稻、玉米、小麦三种主要农作物品种的基本格局是,水稻杂交种和常规种基本各占一半,杂交种占 45%;玉米以杂交种为主,占总量的 75%;小麦则绝大部分是常规种。要根本解决粮食产品的品质问题,种子需从高产型向高产、优质、专用、抗逆等综合性状好的高效型转变。
5)根本出路在于专业化、产业化经营
优良品种将成为市场竞争中各公司争夺的制高点,树立产品品牌、提高产品和公司知名度、建立产品的营销网络将成为重要的竞争手段。一方面种子的开发选育投资大、周期长,且不同农作物育种的技术差异大,今后种业公司的集约化经营,将使它在一到二个作物种子上形成优势和规模经济,进而使种业公司的经营趋于专业化。只有经营具备规模,才能降低均摊在单位产品上的研究开发和营销投入。另一方面市场竞争将优化和整合种业经营的各个环节,促进种业公司育、繁、销、推一体化的产业化经营。因此市场竞争和集约化经营将使中国种业公司
趋于大型化、专业化、产业化。
4、糖业
(1)行业状况
2013/14 年制糖期,截至 2013 年 12 月底,重点制糖企业(集团)累计加工
糖料 2,162.62 万吨、累计产糖量为 264.68 万吨。重点制糖企业(集团)累计销售食糖 127.32 万吨,累计销糖率 48.1%(上制糖期同期为 64.49%);成品白糖累计平均销售价格 5,126.28 元/吨(上制糖期同期为 5,767.25 元/吨),其中:甜
菜糖累计平均销售价格 5,362.36 元/吨(上制糖期同期为 5,925.87 元/吨),甘蔗
糖累计平均销售价格 5,099.57 元/吨(上制糖期同期为 5,748.96 元/吨)。截至 2015
年 5 月底,本制糖期全国共生产食糖 1,052.19 万吨,比上一制糖期少产糖 279.61
万吨,其中,产甘蔗糖 978.42 万吨;产甜菜糖 73.78 万吨。全国累计销售食糖
617.49 万吨,销糖率 58.69%,其中,销售甘蔗糖 575.64 万吨,销糖率 58.83%,销售甜菜糖 41.85 万吨,销糖率 56.72%。
2015/16 年制糖期,截至 2016 年 1 月末,重点制糖企业(集团)累计加工糖
料 3252 万吨,累计产糖量为 360.22 万吨(上制糖期同期为 431.93 万吨)。重点制糖企业(集团)累计销售食糖 164.96 万吨,累计销糖率 45.79%;成品白糖累计平均销售价格 5399.38 元/吨,其中:甜菜糖累计平均销售价格 5461.67 元/吨,
甘蔗糖累计平均销售价格 5392.23 元/吨。重点制糖企业(集团)2016 年 1 月份
销售食糖 74.66 万吨;成品白糖平均销售价格 5394.87 元/吨,其中:甜菜糖平均
销售价格 5462.52 元/吨,甘蔗糖平均销售价格 5390.19 元/吨。
2016/17 年制糖期,截至 2017 年 4 月底(除云南还有少数糖厂生产外,其他
省(区)糖厂均已停榨),截至 2017 年 4 月底,本制糖期全国已累计产糖 915.18
万吨(上制糖期同期产糖 854.97 万吨),比上制糖期同期多产糖 60.21 万吨,其
中,产甘蔗糖 810.47 万吨(上制糖期同期产甘蔗糖 770.99 万吨);产甜菜糖 104.71
万吨(上制糖期同期产甜菜糖 83.98 万吨)。截至 2017 年 4 月底,本制糖期全
国累计销售食糖 453.95 万吨(上制糖期同期销售食糖 403.15 万吨),累计销糖率 49.6%(上制糖期同期 47.15%),其中,销售甘蔗糖 395.24 万吨(上制糖期同期 351.41 万吨),销糖率 48.77%(上制糖期同期为 45.58%);销售甜菜糖
58.71 万吨(上制糖期同期 51.74 万吨),销糖率 56.07%(上制糖期同期为 61.61%)。表 5-15 2016-2017 年制糖期截止 2017 年 4 月底全国食糖产销进度
单位:万吨、%
省区 | 截至 2017 年 4 月底累计 | 备注 | ||
产糖量 | 销糖量 | 销糖率 | ||
全国合计 | 915.18 | 453.95 | 49.60 | |
甘蔗糖小计 | 810.47 | 395.24 | 48.77 | |
广东 | 77.18 | 46.87 | 60.73 | 已全部收榨 |
其中:湛江 | 64.79 | 38.95 | 60.12 | 已全部收榨 |
广西 | 529.50 | 272.00 | 51.37 | 已全部收榨 |
云南 | 174.15 | 62.35 | 35.80 | 已有 24 家收榨 |
海南 | 16.46 | 5.96 | 36.21 | 已全部收榨 |
其他 | 13.18 | 8.06 | 61.15 | 已全部收榨 |
甜菜糖小计 | 104.71 | 58.71 | 56.07 | |
黑龙江 | 2.54 | 1.00 | 39.37 | 已全部收榨 |
新疆 | 48.74 | 23.33 | 47.87 | 已全部收榨 |
内蒙古 | 46,33 | 30.00 | 64.75 | 已全部收榨 |
其他 | 7.10 | 4.38 | 61.69 | 已全部收榨 |
资料来源:中糖协产销简报
我国白糖价格呈现周期性波动,从开始上涨到下跌结束,大约经历 5-6 年时间。2006 年-2008 年我国白糖价格处于周期的下跌阶段;从 2009 年开始我国白糖价格走出谷底,处于周期的上涨阶段。我国白糖价格从 2009 年初每吨 2,800
元大幅度上涨到 2011 年 8 月上旬接近每吨 8,000 元,上涨的主要原因中有食品工业复苏、国内白糖减产等因素,但是根本原因是国际和国内扩张性货币政策,以及国内收储糖及进口糖政策。2012 年国内糖市略有下行,但是降幅有限。糖价处于6,000-7,500 元/吨区间震荡。2013 年国内食糖现货价格保持相对平稳状态,价格重心略有下移,但总体仍保持于 5,000 元/吨以上水平。食糖现货价格保持于
5,640-5,000 元/吨区间运行,价格在 2013 年第四季度开始明显回落,主要是因为新榨季增产预期以及国际糖价跌势导致进口成本再度降低。受国际糖价,天气炒作,供需环境及临储政策等多重因素影响,2014 年国内食糖期货价格经历了下跌-反弹-探底-震荡 4 个阶段。现货方面,2014 年主产区现货价格比期货价格波动较小,由于国内食品行业对原料糖的需求呈现增速降趋势,2014 年主产区现货价格依然呈疲软态势。国内食糖现货价格 2014 年上半年呈震荡下跌后横盘运
行状态,7 月以前保持在 4,500-4,700 元/吨,在 2014 年下半年特别是 8 月中旬之
后开始出现明显下跌,从 4,700 元/吨跌至 9 月的 3,970 元/吨左右,后逐渐小幅回升至年末的 4,250 元/吨左右。2015 年由于国内糖产量锐减,食糖价格逐步上升,使得 2015 年年公司食糖平均售价达到 5,261.24 元/吨。
国内糖料生产和压榨成本大幅度高于国外,国家对白糖进口征收关税和采取配额限制,国内白糖价格大幅度高于国际白糖价格,即使加上运输、加工、损耗、进口环节税等成本因素,进口白糖仍具有较强的成本优势。2014 年,我国食糖与进口糖的价差开始逐渐缩小,受此影响,我国进口食糖数量也逐渐下降且下降幅度比较明显,2014 年全国累计进口食糖 348.58 万吨,比 2013 年的 454.59 万吨减少 23.32%。可见,进口糖利润的高低对进口量变化有着十分明显的影响。 2015 年国内糖产量锐减,由此因素影响,2015 年全国累计进口食糖 485 万吨,
同比 2014 年度增加 136.42 万吨,增长 39.14%。
根据海关统计,2016 年 1~12 月份,全国累计进口食糖 306.19 万吨,其中,一般贸易 219.43 万吨,来料加工 1.21 万吨,进料加工 13.67 万吨,保税监管场
所进出境货物 61.91 万吨,特殊监管区域物流货物 9.96 万吨,其他 0.01 万吨;
全国累计出口食糖 14.91 万吨,其中,一般贸易 1.17 万吨,来料加工 1.12 万吨,
进料加工 2.12 万吨,保税监管场所进出境货物 0.16 万吨,特殊监管区域物流货
物 10.34 万吨。
(2)行业政策及市场前景
我国白糖主要产区分布在广西、云南、广东、海南等南方热带地区,主要是甘蔗糖,其中广西白糖产量占全国白糖产量 60%。北方新疆、黑龙江、内蒙古等地区也生产一定数量白糖,主要是甜菜糖。2008 年以来,由于自然灾害我国白糖产量连年下降,根据中国糖业协会的统计,2008/2009 年榨季(2008 年10 月-2009年 9 月),全国共生产白糖 1,242.89 万吨,同比减产 240.9 万吨;2009/2010 榨
季全国共生产白糖 1,073.83 万吨,同比减产 169.3 万吨。2010/2011 榨季(2010
年 10 月-2011 年 9 月)全国共生产食糖 1,045.42 万吨,同比减产 28.41 万吨。为增加白糖供给量,抑制糖价快速上涨,2010 年 10 月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多次投放国家储备糖。
存方面,由于糖价从最高点 7,000 元/吨持续下降,价格下降至 4,000 元至 5,000元/吨一线时,商家认为价格较低,因此低位采购意愿增强,商业库存偏高。工业库存方面,2013-2014 年两年的食糖生产量均超过需求量,工业库存进入累积期。进入 2015 年,由于前期库存较大,食糖价格下降,导致糖农种植意愿下降,糖厂生产意愿不足,食糖产量锐减,而食糖消费量略有增加,因此使得国内食糖价格逐步回升,并且食糖进口量大增。2016 年全球性的食糖减产,其中尤以巴西、印度、泰国三大生产国为先。2016 年 10 月至 12 月,国际糖价持续下行,但国内糖价持续上涨,原因有二,其一,由于当时正处于榨季交替窗口,总体供给小于需求。其二,在贸易政策预期下,市场预计中国食糖进口量将会持续下降,支撑国内糖价。
5、白酒行业
(1)行业概况
我国白酒传承千年文化,具有较强的品牌文化属性,长期看,驱动白酒行业增长的因素仍然存在。白酒行业是我国轻工业中食品工业的重要分支。白酒是我国特有的酒种,与白兰地、威士忌、伏特加、郎姆酒、杜松子酒、龙舌兰酒等并列为世界七大蒸馏酒。白酒在我国历史悠久,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生活不可缺少的饮品。
随着我国人均消费水平及购买能力的提高,白酒行业实现逐年增长态势,但自 2013 年起,白酒的消费环境发生巨大变化。随着限制“三公消费”、酒驾入刑等政策的出台,白酒告别了黄金十年,进入了行业低谷期。白酒公司的产量、收入、利润和产品价格方面都有大幅下降。2015 年开始,商务消费和个人消费开始占据主导,转向理性消费,行业开始复苏。从消费结构变化情况看,在限制 “三公消费”、“八项规定”等政策出台前,国内高端白酒消费中政务消费占比 46%,大众消费占比仅 19%,经过此轮政策调整,到 2016 年政务消费在白酒消
费中占比大幅下降至 5%左右,同时在消费升级带动下,大众在白酒消费占比提高至 45%左右,大众消费完成对政务消费的有效替代,国内白酒行业消费结构得到显著改善。
从行业产销情况看,自 2015 年白酒行业回暖以来,2016 年和 2017 年行业
产销规模保持增长态势,特别是2017 年以来行业产销增速较2016 年有较大提升。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7 年 1-10 月,国内规模以上白酒企业完成酿酒总产量 1,048.60 万吨,同比增长 5.6%,增速比 2016 年末提高 2.4%;1-9 月,规模以上企业实现白酒(折 65 度)销量 979.10 万吨,同比增长 4.3%,增速比 2016 年末提高 2.2%;白酒(折 65 度)产销率达 99.10%,同比提升 1.7%。
图 5-8 我国白酒产量及其增速情况(单位:万千升)
图 5-9 白酒行业销量、增速及产销率变化
数据来源:Wind
从价格情况看,本轮白酒提价经历从高端品牌到次高端品牌,从一线白酒企业到二线白酒企业自上而下的过程,主要是受益于需求复苏和消费升级的影响,
其中高端白酒(飞天茅台、普五、老窖 1573)价格上升明显。2015 年下半年起,茅台批价上移带动白酒价格中枢上移,不同品牌白酒价格均有所提价。五粮液、老窖、洋河均有不同程度先后提价;古井贡酒、口子窖等地方名酒在 2017 年上半年纷纷提高了部分产品的出厂价和终端价。茅台也通过非标产品带动吨价上移,预期明年年中出厂价有望提升,白酒行业整体提价趋势有望继续。具体来看, 53 度飞天茅台虽然 6 年以来出厂价格一直维持 819 元/瓶,但批发和零售价 16年以来快速上涨,2017 年 12 月京东零售价为 1,299 元/瓶;52 度五粮液水晶瓶(普五)15 年以来出厂价和批发零售价多次提价,目前出厂价和零售价分别涨到 739
元/瓶和 969 元/瓶;52 度国窖 1573 出厂价和零售价也涨到 740 元/瓶和 969 元/瓶。除高端白酒外,亲朋聚会和商务婚宴等大众消费需求增加也带动了各价格段白酒的提价,2016 年以来,水井坊、剑南春、洋河、汾酒、郎酒、沱牌舍得、西凤、老白干等酒企的主打白酒也纷纷进行了提价。
临近 2017 年末,白酒行业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涨价潮,五粮液、洋河、酒鬼和沱牌等企业均对自己的核心产品进行提价。其中五粮液提高普五计划外价格至 839 元,零售建议价提高至 1099 元,这是 2012 年后五粮液终端零售价建议价首
次重回 1,000 元以上;高端龙头茅台普飞虽然限价 1,299 元,但终端成交价已超
1,600 元,且一瓶难求。在普飞价格持续高起的情况下,次高端产品涨价空间进一步打开。从行业效益看,2016 年规模以上白酒企业 1,578 家,累计完成销售收入 6,125.74 亿元,同比增长 10.07%;累计实现利润总额 797.15 亿元,同期增长 9.24%。2017 年前三季度,19 家样本企业合计实现销售收入 1,259.94 亿元,同比增长 29.47%;实现利润总额 553.79 亿元,同比增长 41.77%。增速分别比上年末提高 15.67%和 30.23%,经营效益实现大幅回升。
图 5-10 2015 年以来我国主要白酒价格情况(单位:元)
表 5-16 2017 年前三季度各线白酒企业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企业名称 | 营业总收 入 | 同比增长 率 | 净利润 | 同比增长 率 |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 444.87 | 61.58% | 213.61 | 60.25% |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 219.78 | 24.17% | 72.65 | 37.16% |
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 | 168.78 | 15.08% | 55.73 | 15.56% |
安徽金种子集团有限公司 | 8.31 | -19.98% | 0.06 | -44.85% |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 司 | 21.84 | 2.11% | 4.28 | -9.75% |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 | 12.86 | 8.33% | 2.57 | 10.93% |
数据来源:Wind
从行业成本构成看,2017 年以来,原辅料成本支出变化相对较小。广告等营销支出有所增加,受消费税率调整影响,白酒行业税金支出压力加重,税费支出呈上升趋势。总体看,高端品牌白酒企业成本消化能力强于中低端品牌白酒企业。
(2)行业政策及市场前景
1)经济持续发展,消费能力增强。我国“十三五”期间 GDP 有望继续增长,为白酒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经济环境。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有利于增强白酒消费能力,同时消费升级将为中高档白酒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
2)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有利于白酒生产企业发展壮大。国家产业、税收、土地、市场准入、流通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律很大限度上抑制了小型白酒生产
企业增长空间,名优白酒生产企业凭借其综合竞争优势将进一步发展壮大。
3)白酒是传统饮品,具备传统文化影响力。白酒在中国具有悠久的历史地位和独特的文化底蕴,是我国消费者喜闻乐尝的含酒精饮料。随着中国经济地位提升、中外交往增多,作为中国特产之一,白酒被越来越多的外国人接触、了解和接受,未来有机会成为世界级的中国特色消费品。
4)白酒产业适度发展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业发展。白酒企业大部分位于或靠近农村,主要原料均来自我国农业提供的杂粮、饲料粮(如高粱、玉米、大麦等)。白酒企业收购上述粮食并进行深加工,可解决大量农民就业问题。白酒行业的发展还可带动农村地区大批相关产业的发展,如包装、玻璃、机械、运输等产业。因此,白酒产业适度发展有助于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业发展。
预计白酒行业未来仍然会保持平稳的发展态势。主要表现在白酒的国际化趋势、品牌化经营趋势明显,名酒的市场占有率在未来几年将会进一步提高;产品和消费群体细分程度将进一步提高;地域中低档白酒逐步崛起,强势地产酒群落与名酒群落的竞争加剧;浓香型白酒为主导的市场格局继续稳定,酱香、清香和凤香型白酒市场会有所增长。
6、医药流通行业
(1)行业概况
中国药品流通领域有三个环节:药品批发环节、药品零售企业和医院门诊药房。其中,医院门诊药房作为特殊的、具有垄断地位的零售环节,占据了 80%以上的药品零售市场份额。目前,真正意义上的医药流通企业主要承担的是药品配送和垫资的功能,其主要的利润来源是进销利差和工业企业的返利。
图 5-11 我国医药行业生产流程
数据来源:南方所
医药行业涉及国民健康、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4 年,全年医药工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4,553 亿元,同比增长 13.24%,实现利润总额 2,461 亿元,同比增长 12.02%,行业处于低速增长区间;2015 年全年,医药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9.02%,利润总额同比增长 12.47%;2016 年,医药工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9,635.86 亿元,同比增长 9.92%,增速较上年同期提高 0.90 个百分点,增速高于全国工业整体增速 5.02 个百分点。各子行业中,增长最快的是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化学原料药、中成药、制药设备的增速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总体来看医药行业在度过医改红利时代后已逐步回归稳定增长。未来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和老龄化进程的发展,我国医药行业市场前景长期向好。2010 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三个文件,加快医改的进程。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药品价格政策性下调等因素的影响下,医药产业兼并重组、强强联合的趋势正逐步趋于强化,行业集中度将不断提高,专业化、细分化趋势也将愈发明显。
(2)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从国内的情况来看,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庞大的人口基数及老龄化趋势、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健康意识的增强及我国政府的积极支持,均对医药流通行业构成长期利好,行业发展将迎来历史性机遇。
1)政策导向推动行业集中
除上述提到的政策外,药品集中招标也推动行业向省级市场集中。政府为降低药品的采购成本,尤其是流通环节成本,保证质量,从 1993 年开始试点药品
集中采购。至今最为重要的三个文件分别为 2001 年的 308 号文件,2004 年的 320
号文件和 2009 年的 7 号文件。从内容上可看到的趋势有:a、招标主体不断上移,目前形成了以省为单位的招标采购模式;b、两票制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只能委托一家医药商业公司直接配送到终端;c、对回款的要求越来越具体。未来,行业
企业将按照政策方向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配送费用,通过集中达到资源整合和规模优势。
2)企业自身探索盈利新模式
我国医药流通行业 2003 年-2009 年期间,行业集中度提升的同时行业利润率也在提高,与美国集中度提升阶段趋势不符,原因主要为:我国行业从 80 年代开始由计划经济转制为市场经济,由于政策因素,上万家医药流通公司进行无序竞争,数量远多于美国,使利润率远低于美国同阶段。所以,2003 年以来的行业利润率提高是由过低的基期逐步回归至同阶段的合理水平,回归至竞争加剧等因素导致的利润率下滑的规律上,企业利润增长来源于以量补价的盈利博弈阶段。
加之,我国人口红利逐步消失,伴随劳动力成本将不断提高,尤其在金融危机之后银根紧缩的经济环境下,财务成本提高,均对医药流通行业费用成本控制产生抵抗。
医药流通企业对抗毛利率下降方法:规模的扩张,提高议价能力;调整产品结构,如医疗器械类和中药饮片类产品毛利率远高于药品毛利率经营;控制费用率;加大高毛利率的新型业务的探索。新型业务模式包括为上下游客户提供个性化增值服务,比如为医院和零售药房提供医药信息,药学服务等;自身探索增值业务,包括第三方物流,贴牌生产,药房托管,信息服务等等。目前,这种新型的业务在国内刚刚开始萌芽,占公司盈利比例非常小,但可以对抗毛利率的下降,
未来是一种趋势。
表 5-17 国内医药流通企业业务模式探索
新型业务模式 | 内容 | 盈利能力 |
第三方物流 | 原属于药物生产企业处理的物流活动,以合同方式委托给专业物流公司,同时通过信息系统和物流企业保持密切联系,以达到对物流全程管理控制的一 种物流运作和管理方式。 | 微利 |
信息服务 | 为医院提供药物信息管理,为生产企业提供药品流 向、库存信息和市场信息等。 | 毛利率较高、占比很 小 |
贴牌生产 | 品牌企业委托其生产加工。 | 毛利率较高 |
药房托管 | 将医院药剂部门负责的药品采购、供应及储备管理等工作,通过签订契约的形式,委托具有专业化管理水平的医药经营企业和机构,实行集中采购、统 一配送、药房经营收益实行比例分配。 | 盈利情况由谈判情况决定,毛利率一般都将高于传统分销模式 |
7、电力供应
(1)行业概况
电力作为一种能源商品,最终要遵守市场规律,欧美等大多数发达国家电价已由市场决定,但我国电价主要由政府定价,近几年,我国电价调整主要实行煤电联动,但联动时常不到位,不能及时反映煤价变化和输配电成本,导致发电企业盈利不佳,发电积极性下降,从而加剧缺电,因此,电价体制弊端已成为制约我国电力行业乃至经济发展的关键问题。当前,电价改革成为首要的战略任务。总结来看,2008 年,在电力严重紧缺的情况下,国家发改委两次上调电价,总幅度为 11.6%,2009 年小幅上调 1%,2010 年没有上调电价,2011 年空前的三次上调电价,总幅度达 12.9%。2012 年国家发改委决定于 7 月 1 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阶梯电价”。居民阶梯电价分为三档,第一档为基础电量,要求覆盖 80%居民家庭用电,保障这些家庭用电价格不上涨;第二档用电量要求覆盖 95%的家庭,每度电价上涨 5 分钱,第三档则是剩下的 5%用电量最高的家庭,每度电价上调 3 毛钱。
(2)行业政策及市场前景
早在 2002 年,国务院就下发了《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了“厂网分开,
竞价上网,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市场化改革方向,但时隔 9 年,体制改革仅完成了第一步“厂网分开”,后续的“主辅分离”、“输配改革”、“竞价上网”一直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尽管电网和发电企业已实现分离,但电网一直是电价改革中的主要障碍。与全球其它主要电力市场相比,中国采取的仍是非常严格,由国家发改委单方面定价的方式,而批发电价(发电企业的收入)要低于其它主要电力市场。换言之,多年来,发电企业一直在对工业增长进行补贴,即使与其它能源(例如成品油)相比,国内电力市场也是有待改革的最后一个领域。
2012 年 1 月 12 日,国务院以“国发[2012]2 号”文件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在贵州率先开展
全国电力价格改革试点,探索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直接交易的方式方法。理顺煤电等产品价格关系,适时调整西电东送电价” 。选择贵州作为试点,因为贵州省水资源和煤资源都相当丰富,但经济发展却受到“缺电”的困扰,矛盾较为突出,改革涉及问题全面。贵州电价改革试点,表明了政府全国电价改革的决心。
2013 年 3 月 10 日,国务院披露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务院将能源局、电监会的职能进行整合,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不再保留电监局。
2013 年 5 月 18 日,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 2013 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推进大用户直购电和售电侧电力体制改革试点”, 7 月 29 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当前开展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今后国家有关部门对于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将不再进行行政审批。各地必须加快推进电网输配电价测算核准工作。10 月 21 日,国家能源局和工信部发布《规范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通知,明确提出支持各地开展规范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并要求纠正各种变相的让利优惠行为,加强监督管理。
2013 年 8 月底,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在保持现有销售电价总水平不变的情况下,主要利用电煤价格下降腾出的电价空间,适当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脱硝电价标准,新增除尘电价,以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鼓励燃煤发电企业进行脱硝、除尘改造,改善大气质量。
表 5-18 世界其它国家的电力定价机制
单位:(美分/千瓦时)
国家 | 批发电价 | 定价机制 |
中国 | 8.6 | 价格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 |
香港 | 12.0 | 根据管制计划,对管制资产的投资回报率进行规定 |
美国 | 11.2 | 自由且成熟的市场 |
法国 | 19.4 | 自由化进程中,由政府制定价格 |
德国 | 36.5 | 自由且成熟的市场 |
俄罗斯 | 9.6 | 在政府制定的价格限制范围内自由竞争 |
英国 | 22.0 | 自由且成熟的市场 |
印度 | 6.1 | 印度中央电力监管委员会负责颁发执照、制定价格并促进 效率改善和竞争 |
日本 | 21.0 | 自由化竞争中,几个大型通用电力集团仍控制着发电、输 电和配电等主要市场,而其他公司可在批发和零售市场进行竞争。 |
韩国 | 20.0 | 大部分电力必须经过韩国电力交易所的强制电力调度池进行分配,发电企业获得的电价师基于估算的发电企业边际 成本,并兼顾考虑边际成本与边际价格之间的对差 |
资料来源:中国国家发改委、港灯集团、国际能源署、维基百科、印度中央电力监管委员会、卧龙岗大学、韩国电力交易所
(3)市场前景
2011 年以来,上调电价的条件也已得到满足,如电力供应紧缺、煤价达到
2008 年以来的最高水平、电煤产量超过需求、预期通胀压力有所缓解等。2011年的三次提价对发电企业的盈利将产生重大影响,2012 年平均售电价格将上升 4.5-6.5%。电价方面的利好还不仅仅是 2011 年三次提价的递延效应。在 2011 年
12 月召开的年度经济工作会议上,中央政府已将进一步电价改革和更广泛意义上的能源价格改革列为首要任务。电价改革将为电力行业带来巨大的重估机会,因为在一个竞争的市场中,发电企业的电价水平可能大幅提高,同时也能够根据燃料价格进行适时调整。
2012 年,受用电需求增长放缓、电煤保障较好等因素影响,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电量略有富裕,供需形势比上年同期明显好转,东北、西北区域电力供应富余能力均超过 1,000 万千瓦,南方电网区域在一季度存在一定缺口,最大
错峰负荷 653 万千瓦。同时,“阶梯电价”的出台,使得电价改革更倾向民生民计。
2013 年,国家解除对电煤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电煤由供需双方自主协商定价。由于价格并轨后,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对于中长期电煤合同价格的分歧比较明显,目前在一些地方已经出现电企和煤炭集团围绕煤炭价格的“角力”,受观望情绪的影响较重。
2014 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 5.52 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3.8%,增速同比回落
3.8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一是全年平均气温特别是夏季较 2013 年同期偏低,贡献全年全社会用电增速下降超过 1 个百分点;二是经济增速稳中趋缓对电力消费需求增速回落影响也很大。同时,下半年分月电力消费平稳增长的态势也反映出当前经济增速是平稳趋缓而不是急速下降、仍处于合理增长区间。
2015 年,经济发展仍然困难重重。在此条件下,各项扶持政策及改革红利将继续释放,有利于稳定电力消费增长;2014 年对用电量增长产生抑制作用的气温因素,对 2015 年用电量尤其是居民用电量增长有一定拉升作用;受经济转型驱动,信息消费等第三产业仍将保持快速增长势头;部分地区为大气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而推行的电能替代,以及以高铁和 IDC 机房为代表的新耗能产业的发展,客观上有利于促进电力消费增长;部分地方逐步推进的电力用户直接交易试点,降低了用户电价,企业生产成本下降,一定程度上促进电力消费。
2016 年全社会用电量 59198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5.0%。这不仅大幅超过 2015年全社会用电量仅 0.5%的同比增速,也超出了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下称中电联)去年年内对 2016 年全社会用电量增速的数次预测。但从历史上看,5%的增速并不算高。经济新常态下,电力消费也呈现减速换挡。2015 年,受宏观经济尤其是工业生产下行、产业结构调整、工业转型升级以及气温等因素影响,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 0.5%、增速同比回落 3.3 个百分点。其中,第二产业用电量同比下降 1.4%、40 年来首次出现负增长。2016 年,由于实体经济运行中显现出稳中趋好迹象,加上 2015 年同期基数偏低和高温天气影响,电力消费增速明显提高。
8、建筑行业
近年来新疆地区固定资产投资力度较大,整体建筑施工行业发展前景较好,但大型施工企业的进入也将加大本地企业的竞争压力。
在特定的区域政治经济背景下,中共中央召开第一次新疆工作座谈会决定实行一揽子政策强力推动新疆地区发展,主要通过中央直接投资、19 省援疆及对新疆进行财税支持等方式实现。在财税支持方面,国家决定在西部大开发的优惠税收基础上,出台支持新疆发展的特殊税收优惠政策,如能源税收优惠政策和喀什、霍尔果斯企业所得税“五免”政策。2014 年 4 月中央召开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再次表明了今后中央支持新疆发展的总体思路,中央投资额继续向新疆自治区和兵团倾斜,有力地促进了社会资本在新疆地区的投资。
在上述因素的推动下,新疆地区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进入快速增长阶段,近五年年均增长达 29%,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14 年受全国经济增长放缓,投
资增速回落的影响,新疆地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为 9,744.68 亿元,同比增长
25.2%,增速较上年回落 5.4 个百分点,但增速仍处于全国第二位。其中,地方
项目投资 7,726.72 亿元,同比增长 28.0%;中央项目投资 2,017.97 亿元,同比增长 15.5%。在中央投资的带动下,民间资本参与力度较大,2014 年民间投资 4,066.93 亿元,同比增长 26.7%,对全区投资增长的贡献率为 43.9%。2015 年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10,729.32 亿元,比上年增长 10.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 12.0%。其中,第一产业投资 366.33 亿元,增长 21.8%;第二产业投资 5,179.17 亿元,增长 6.7%;第三产业投资 5,183.82 亿元,增长 13.0%。在第二产业投资中,工业投资 5,060.53 亿元,增长 6.3%。2015 年的固定资产投资
(不含农户)中,国有及国有控股投资 6,289.39 亿元,增长 13.3%,占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的比重为 58.6%;民间投资 4,358.89 亿元,增长 7.2%,占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的比重为 40.6%;基础设施投资 4,396.72 亿元,增长 25.4%,占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的比重为 41.0%。2016 年新疆固定资产投资结构不断优化,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9,983.86 亿元,同比下降 5.1%。2016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下滑主要因为四季度大幅下滑。从月度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来看,主要由于第四季度基建力度较小,前三季度新疆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同比增加 7.4%,10/11/12 月同比分别下降 16.5%/28.5%/58.6%,根据 11-15 年数据,第四季度新疆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占全年约 40%,2016 年四季度的大幅下滑合计为全年同比数据贡献-13%。同时,被中央定位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新疆将建设“三通道”(北、中、南三条通道)、“三基地”(国家大型油气生产加工基地、大型煤炭煤电煤化工基地、大型风电基地)、“五大中心”(交通枢纽中心、商贸物流中心、金融中心、文化科教中心、医疗服务中心)、“十大进出口产业集聚区”,新疆战略地位和基础建设需求将远超其他西部省份,新疆政策转向为基础建设与经济发展,将具有更广阔的前景。
2017 年前三季度新疆社会固定投资增速位居全国第一,新疆经济呈现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新疆地区建筑施工行业整体发展前景较好,但大型施工企业的进入也将加大本地企业的竞争压力。2017 年前三季度,新疆地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为 10,376.54 亿元,同比增长 31.00%,增速位居全国第一。其中,受益于
投资结构的调整和优化,第三产业投资 7,035.64 亿元,增长 58.5%,增速同比提高 31.30 个百分点,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 67.80%。此外,同期工业增加值保持增长,同期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 6.20%。长期来看,新疆作为我国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随着“五大中心”、“十大进出口产业集聚区”建设专项规划的落实推进,以及新疆自治区 440 项重点项目的开工建设,预计未来新疆地区固定资产投资将继续有所增长,当地建筑行业也仍将具有一定的发展空间,但是中央直接投资和援疆活动也将使更多实力雄厚的施工企业进入新疆地区参与地区竞争,而区域内施工企业在资金实力、施工资质、技术实力、施工装备和人才储备等方面仍有较大差距,在大型项目上的竞争处于劣势,未来面临的输入性竞争压力将加大。
图 5-12 近年来新疆地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
资料来源:新疆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二)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政策优势
2010 年 3 月 29 日至 30 日,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指出要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建立起人才、技术、管理、资金等全方位对口支援新疆的有效机制,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支援的优先位置,着力帮助各族群众解决就业、教育、住房等基本民生问题,着力支持新疆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力争经过 5 年努力,在重点任务上取得明显成效;经过 10 年努力,确保新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
全国有 19 个省市在更深层次、更广领域开展对口支援新疆工作,援疆各省
将带着资金、技术、项目、人才、先进管理理念,实施全方位的对口支援工作,支援新疆工作将复制地震灾区灾后重建的模式。根据会议精神,19 个援疆省区市将建立起人才、技术、管理、资金等全方位对口援疆有效机制,把保障和改善民生置于优先位置,着力帮助各族群众解决就业、教育、住房等基本民生问题,支持新疆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新疆的优势产业主要是“一黑一白”,“黑”指煤炭、石油等,“白”指棉花,此次政策支持,势必会在未来对新疆的资源产业和特色农业产生深远影响。下一步,新疆将作为中国西部大开发新十年的重点区域,凭借地缘优势和能源储备战略基地的定位,成为未来中国经济的增长点。
中央决策层启动的对口援疆政策,是多年来支援地域最广、所涉人口最多、资金投入最大、援助领域最全面的一次对口支援。同时,通过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等渠道,中央投入资金规模最终将远超对口援疆资金规模。支援范围包括新疆 14 个地州、82 个县市和兵团 13 个师。尤其强调加大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援助
力度。2014 年 4 月 27 日至 30 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来到新疆考察,对做好新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跨越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民族团结、加强党的建设等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再次肯定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于国家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并表明了今后在中央支持新疆发展的政策中对兵团建设予以支持的总体思路。习近平强调,“屯垦兴则西域兴,屯垦废则西域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屯垦戍边、促进新疆繁荣发展和长治久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兵团广大干部职工扎根新疆沙漠周边和边境沿线,发挥了建设大军、中流砥柱、铜墙铁壁的战略作用。兵团的存在和发展绝非权宜之举,而是长远大计。新形势下兵团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目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临着产业结构单一、公共保障能力不足、历史包袱沉重等问题。加大对兵团的援助力度,有助于兵团更好地发挥推动改革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建设大军作用,确保其稳定社会经济的中流砥柱作用。
在新一轮的对口支援新疆建设工作中,江苏省对口支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江苏是全国的经济大省,在援助过程中将重点发挥资金、技术、人才优势,帮助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实现投资增长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各方面的发展。
2、区位优势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师部所在地在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首府伊宁市,该师地处天山西部北坡山区,西与哈萨克斯坦接壤,境内有霍尔果斯、都拉塔和木扎尔特三个国家一级口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有着丰富的水、土、光、热和矿藏等资源优势及独特的地缘优势,享有国家支持中西部地区发展、自治区全面发展、兵团计划单列和中央进一步加强兵团工作指示的政策优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在兵师 14 个师中经济实力较雄厚,国民生产总值排名第五位,优势明显。
3、农业规模化优势
兵团作为从军队整体转业而建立的党、政、军、企合一的特殊社会组织,其管理体制带有浓厚的计划性、集中性和组织性,这种管理体制使其在社会经济生产中具有强有力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集中力量办大事的能力。多年来,依靠屯垦戍边长期实践凝炼出的兵团精神,兵团农业已经成为全国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的典范。发行人农业板块的各项产品包括皮棉、白砂糖、种子等原材料均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所辖团场统一组织种植,农业种植集约化优势明显。
4、大宗商品生产销售优势
公司大宗农业产品的生产经营由师部和团场统一组织,实现从下达种植计划、种植、采购加工、销售的一系列流程的统一安排,公司的棉花、甜菜、种子的种植均由师部统一下达任务,由团场将任务分解到各个连队,农作物由农工种植,团场、连队向农工提供技术指导,农工将收获的农产品按合同约定价格全部上交给连队、团场,由发行人下属公司代表师部统一收购、加工、销售,这种模式下农作物从春耕到秋收整个过程,包括农资供应(包括化肥、种子等)、技术支持、机耕作业、产品收购、产品销售等方面均能得到有效保障,从而使得农产品在质量、价格上具有绝对竞争优势。
5、产品质量优势
发行人皮棉产品质量具有优势,新疆地区是我国最重要的高产棉区,区域棉花种植面积、总产量、调查量连续 14 年居全国首位,发行人所处伊犁河谷自然条件优越,生产的棉花质量具有优势。
发行人生产白砂糖采用的增稠过滤、及分割煮糖工艺在同行业中领先,自主研发设计制造甜菜窖上自动除土卸菜机,2011 年获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获得国家 QS 质量认证、国家白砂糖绿色食品认证、“霍尔果斯”牌白砂糖获得中国行业驰名品牌、新疆名牌产品及新疆著名商标。
6、管理、人才等方面的竞争优势
公司担任整合管理四师国有企业的职能,兵团系统的行政执行能力较强,对下属子公司的控制能力较强,师部主导有国资公司担任国有企业监管职能后,赋予国资公司考核考评下属公司负责人经营绩效的权利,保障了管理的有效性。公司拥有一批包括高级农艺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在内的中高级管理人员;拥有高素质经营管理人才组成的员工队伍。公司相关管理人员风险管理经验丰富,市场反映灵敏,具有良好的决策能力,公司完善的风险控制制度,也有利于公司决策的科学性、稳定性和可行性。
(三)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
1、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伊犁农四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体工作目标是:积极整合现有资源,依据公司职能定位和发展需要,在四师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切实充分发挥好招商引资、投融资、贷款、担保的“四个平台”作用,全面精细化落实对权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目标考核工作,坚持“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权属企业资产的规范管理,强化产权意识、理顺产权关系、加强产权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管理范畴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不断加强对权属企业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优化权属企业经济布局和结构,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促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国有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公司十项重点工作如下:
(1)依法依规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继续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监管的各项法律法规,尤其要进一步加大力度贯彻执行《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使各项工作更加合法合规。
(2)以优化结构为重点,在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方面取得新进展。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快推进强强联合、上下游整合等多种形式的联合重组,优先考虑为医药公司、伊犁大酒店、亚馨商贸公司四家权属企业引入战略投资伙伴,促进发展。
(3)以“服务”为抓手,把监管寓于服务之中。推动权属企业管理创新和技术进步,特别是管理上要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强化重大事项和关键环节的管控。
(4)以资本运作为手段,在国有资本运营能力方面实现新突破。积极为各权属企业提供担保,促进其千方百计拓展融资渠道,增强融资能力。
(5)继续加强产权管理工作。探索混合产权监管的有效模式,加强国有股份管理。出台重大事项报告备案制度相关实施细则,增强可操作性。加强产权交易的决策、资产评估、清产核资及进场交易的监管。充分发挥产权登记的统计分析功能,保证国有产权变动各环节相互制约、即时反映。
(6)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管。完善财务快报和统计工作体系,挖掘财务监管各项工作的内在联系,增强专项分析、经营预警和决策参考的功能,为各项工作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与可行的政策建议,努力使预算与决算、财务与审计、统计与评价等工作相互衔接、措施配套、形成合力,加强企业财务动态监测和分析。
(7)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董事会、监事会工作制度,规范董事、监事工作程序,完善董事、监事行使职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监督约束机制,加强董事、监事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并具备较强操作性,使各项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8)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探索业绩考核动态监控和经济运行监测的联系机制,逐步实现精准考核,最终使我们的业绩考核更具科学性、更有针对性、更显实用性。
(9)督促且引导企业加强成本管理,严控材料消耗,努力实现节支降耗。找差距,定措施,要对照同行业先进水平,认真分析成本构成因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格执行原材料招标采购制度,规范采购程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增进效益。
2、公司未来发展目标
目前,伊犁农四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 22 家,已经形成了农业、白酒、建筑施工、医药销售、电力供应、宾馆餐饮服务六大板块的经营格局。
农业方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地处天山西部北坡山区,农作物种植所具备的水土光热地缘优势明显,农业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及国资公司重点发展及优势产业。公司农业板块经营业务主要包括农资、棉麻产品销售,农用种子、白砂糖和香料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其中金天元种业、伊帕尔汗精油、霍尔果斯牌白砂糖在全疆乃至全国均有较高的知名度。未来公司将继续立足于服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农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和新兴团场建设,大力推进农资和棉麻产品等连锁经营,积极做好棉花购销,拓展棉花进出口贸易;进一步加大种子培育、白砂糖及香料生产研发投入,提升产品质量及附加值,完善销售网络建设,在保持现有疆内外市场份额的基础上,挖掘潜力,强化管理,提高销售收入,提升市场竞争力。
白酒行业保持平稳的发展态势,品牌优势进一步增强,内地市场占有率逐步提高,产品和消费群体细分程度进一步提高。把握改革时机,顺应市场变化,从观念创新、战略创新、市场创新、组织创新到管理创新,通过成功的战略实施和流程再造,建立供需双方互赢互利的生产链,使公司进一步发展壮大,市场地位和社会形象进一步提升。
医药销售、电力供应及建筑施工等各项业务均立足于更好地服务于当地经济及社会发展,目前经营情况稳定,经营规模及当地市场业务需求基本匹配,但经营管理模式陈旧、业务模式创新不足等制约公司拓展经营范围做大做强的远期发
展目标的实现,未来,公司将借鉴疆内外同类企业发展壮大的成功经验,丰富并创新业务模式,拓展上下游产业链,将业务做广做深,培育各项业务核心优势,更好服务于当地民生、基础设施建设。
(四)发行人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范围
伊犁农四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农四师国资委授权范围内进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与托管,包括国有产(股)权管理,融资与投资,产(股)权收购兼并与转让资产委托管理,商品的批发及零售,生产性废旧物资收购,五金交电、矿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2、公司营业收入、成本情况
根据兵团第四师及第四师国资委要求,发行人进行了资产整合,整合完成后,发行人已形成了农业、白酒、建筑施工、医药销售、电力供应、酒店服务六大板块的经营格局。
表 5-19 公司营业收入及占比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7 年 1-9 月 | 2016 年度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
房屋建筑 | 197,413.05 | 28.88 | 299,293.93 | 31.24 | 304,406.32 | 33.78 | 297,771.29 | 34.27 |
电力供应 | 92,299.55 | 13.50 | 90,994.55 | 9.50 | 67,032.88 | 7.44 | 74,654.54 | 8.59 |
农作物及副产品 | 162,625.58 | 23.79 | 287,082.30 | 29.96 | 271,999.56 | 30.18 | 232,902.47 | 26.8 |
医药流通 | 41,981.92 | 6.14 | 38,186.38 | 3.99 | 38,837.07 | 4.31 | 35,934.56 | 4.14 |
食品制造、白酒酿造 | 128,597.43 | 18.81 | 167,406.30 | 17.47 | 161,464.76 | 17.92 | 181,709.39 | 20.91 |
其他 | 60,575.39 | 8.86 | 75,115.76 | 7.84 | 57,436.04 | 6.37 | 46,005.34 | 5.29 |
营业收入合计 | 683,492.92 | 100.00 | 958,079.22 | 100.00 | 901,176.63 | 100.00 | 868,977.59 | 100 |
表 5-20 公司营业成本及占比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7 年 1-9 月 | 2016 年度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成本 | 占比 | 成本 | 占比 | 成本 | 占比 | 成本 | 占比 | |
房屋建筑 | 189,780.77 | 32.59 | 278,424.79 | 34.87 | 272,640.78 | 36.87 | 275,683.12 | 38.03 |
电力供应 | 84,911.89 | 14.58 | 76,801.74 | 9.62 | 60,868.81 | 8.23 | 71,417.33 | 9.85 |
农作物及副产品 | 154,317.87 | 26.50 | 266,780.44 | 33.41 | 248,826.42 | 33.65 | 219,412.32 | 30.26 |
医药流通 | 38,361.78 | 6.59 | 34,103.23 | 4.27 | 35,173.74 | 4.76 | 32,597.02 | 4.50 |
食品制造、白酒酿造 | 68,580.32 | 11.78 | 84,034.99 | 10.52 | 79,201.61 | 10.71 | 96,146.37 | 13.26 |
其他 | 46,320.45 | 7.96 | 58,353.64 | 7.31% | 42,798.26 | 5.79 | 29,722.80 | 4.10 |
营业成本合计 | 582,273.08 | 100.00 | 798,498.83 | 100.00 | 739,509.62 | 100.00 | 724,978.96 | 100.00 |
表 5-21 公司营业毛利润及占比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7 年 1-9 月 | 2016 年度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毛利 | 占比 | 毛利 | 占比 | 毛利 | 占比 | 毛利 | 占比 | |
房屋建筑 | 7,632.28 | 7.54 | 20,869.14 | 13.08 | 31,765.54 | 19.65 | 22,088.17 | 15.34 |
电力供应 | 7,387.66 | 7.30 | 14,192.81 | 8.89 | 6,164.07 | 3.81 | 3,237.21 | 2.25 |
农作物及副产品 | 8,307.71 | 8.21 | 20,301.86 | 12.72 | 23,173.14 | 14.33 | 13,490.15 | 9.37 |
医药流通 | 3,620.14 | 3.58 | 4,083.15 | 2.56 | 3,663.33 | 2.27 | 3,337.54 | 2.32 |
食品制造、白酒酿造 | 60,017.11 | 59.29 | 83,371.31 | 52.24 | 82,263.15 | 50.88 | 85,563.02 | 59.42 |
其他 | 14,254.94 | 14.08 | 16,762.12 | 10.50 | 14,637.78 | 9.05 | 16,282.54 | 11.31 |
营业毛利润合计 | 101,219.84 | 100.00 | 159,580.39 | 100.00 | 161,667.01 | 100.00 | 143,998.63 | 100.00 |
表 5-22 公司营业毛利率情况
项目 | 2017 年 1-9 月 | 2016 年度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房屋建筑 | 3.87% | 6.97% | 10.44% | 7.42% |
电力供应 | 8.00% | 15.60% | 9.20% | 4.34% |
农作物及副产品 | 5.11% | 7.07% | 8.52% | 5.79% |
医药流通 | 8.62% | 10.69% | 9.43% | 9.29% |
食品制造、白酒酿造 | 46.67% | 49.80% | 50.95% | 47.09% |
其他 | 23.53% | 22.32% | 25.49% | 35.39% |
合计 | 14.81% | 16.66% | 17.94% | 16.57% |
3、公司主营业务模式
(1)房屋建筑板块
发行人房屋建筑施工业务由下属子公司新疆可克达拉建设经营有限公司旗下控股子公司伊犁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宏远建设主营房屋建筑施工、道路桥梁施工、水利水电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是自治区建设厅核准的工民建、公路、水利水电和装饰装璜工程全二级的综合型施工企业;该公司下设 45 个核算
单位,其中分公司 11 个、工程部 17 个、附营单位 7 个、专业公司 6 个,管理服
务性单位 4 个。该公司拥有各类施工机械 1,580 台(套),年施工能力超过 10
亿元,占据伊犁地区 20%的市场份额。
宏远建设公司 2014 年-2016 年及 2017 年第三季度中标项目合同金额分别为
43.7 亿元、50.32 亿元、58.38 亿元和 36.33 亿元,2017 年以来,宏远建设承接工程量有所减少,但因可克达拉市、金港工业园电厂及各团场保障房等项目的持续建设,宏远建设仍保持较大的业务规模。2017 年 1-9 月年宏远建设中标项目合同金额为 36.33 亿元,同比下降 9.15%,合同金额虽然有所下滑但仍能够保证公司全年收入规模。在立足本地的基础上,宏远建设积极将业务范围扩展至疆外,目前已在四川建立分公司。且随着可克达拉市建设的深入,宏远建设业务区域内的基建投资规模仍将持续增大。
2017 年前三季度,宏远建设主营业务收入为 19.74 亿元,同比基本持平。宏
远建设系由20 世纪70 年代的老国企转制而来,一直承担着自办社区等社会职能,企业政策性负担沉重。另外公司承接的第四师项目较多,受投标限价影响,公司中标工程多以超低价中标,盈利能力偏弱,同期毛利率为 3.98%,总体盈利能力有待提高。
表 5-23 截至 2017 年 9 月末主要拟建/在建施工项目表
单位:亿元
工程名称 | 中标价 |
第四师 75 团团部-76 团-军马场公路工程 | 3.29 |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公路施工 | 2.41 |
第四师 S213 线-68 团-可克达拉市-67 团公路(施工招标) | 2.12 |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惠远乡公路-伊犁河公路工程施工招标 | 1.24 |
可克达拉市园林绿化一期(五湖四海)项目朱雀绿地工程 | 1.16 |
新疆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检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A、B 两栋) | 0.78 |
第四师 G30 连霍高速-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公路 | 0.73 |
第四师 67 团都拉塔分场-伊犁河南岸灌区管理处公路 | 0.64 |
可克达拉市财富商业广场(一期) | 0.57 |
第四师 73 团-拜什墩农场-G218 公路(施工) | 0.53 |
第四师 G219 线-76 团-77 团-G577 公路一标段 | 0.49 |
第四师 74 团团部-G220 线公路二标段 | 0.49 |
第四师 74 团团部-G219 线公路一标段 | 0.47 |
可克达拉市财富佳苑(二期) | 0.44 |
第四师 G219 线-76 团-77 团-G577 公路二标段 | 0.43 |
可克达拉市第一初级中学项目一标段 | 0.40 |
第四师 64 团-榆三线公路(第二合同段) | 0.40 |
第四师 73 团创新投融资模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 | 0.36 |
第四师 71 团 201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 | 0.13 |
第四师 69 团—伊犁河一桥公路工程 | 0.32 |
第四师 G219—75 团公路工程 | 0.39 |
第四师 66 团宏福众安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0.32 |
兵团第四师 61 团保障性安居工程蟠桃园 D 区、苹果二期配套基础 设施建设项目 | 0.13 |
伊犁伊力特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可克达拉市建设项目(成品库房、原 材料库房及生产辅助库房) | 0.33 |
伊犁伊力特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可克达拉市建设项目(彩印车间、丝 印和纸箱车间) | 0.24 |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党委党校综合建设项目(二期) | 0.34 |
可克达拉市第一初级中学项目一标段 | 0.40 |
其他项目 | 21.48 |
合计 | 41.03 |
从项目来源方面来看,承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内部的施工项目占比 75%,其余 25%为承接当地非兵团地区项目。宏远建设承接项目签订施工合同后,安排人员和设备入场开工,监理方、业主、发行人施工方三方每月确认工程施工进度,业主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向发行人支付工程进度款,质保金待责任缺陷期满后返还。各项目质保期根据合同约定 1-3 年不等。从项目类型来看,宏远建设公司房建工程在中标项目总价值中占比约 50%,公路工程在中标项目总价值中占比约 20%,水利工程在中标项目总价值中占比约 15%,临时性工程在中标项目总价值中占比约 15%。
宏远建设承揽工程是采用公开招投标的形式进行,投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内部的项目有投标限价,由于承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辖区内的各项民生保障项目的建设任务,因此在投标时宏远建设会将预算降至保证盈利即可,为师部降低建设成本,带有一定的行政影响同时也比其他投标公司报价低,确保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内部项目中标几率;在外部项目投标时,宏远建设采用市场化原则进行预算,项目管理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
工程款支付方式方面,一般是合同签订后,建设单位首先向宏远建设支付合同造价 20%-30%的备料预付款;工程施工期间,建设方按监理实际审核的工程量支付工程进度款(期间分批扣回预付款);工程竣工时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85%-90%;剩余工程款、工程变更增加量及人工和材料调差部份,常规上待工程项目决算审定后逐步支付。
(2)电力板块
发行人电力板块业务主要是通过下属子公司新疆可克达拉建设经营有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