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存款证明申请须知ABC(2022)5029-1
个人存款证明申请须知ABC(2022)5029-1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本合同各条款(特别 是含有黑体字标题或黑体字文字的条款),注意本合同涉及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管辖等 内容的条款。请关注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合理审慎提供 个人信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您有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咨询您的律师和有关专业人士。如需进行业务咨询和投诉,或您对协议条款有任何疑问需要说明,请咨询经办行,或拨打 农业银行客服热线:95599。
柜面签约客户:您在业务凭证上签字即表明您已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中国农业银行已依法向您提示了相关条款(特别是含有黑体字标题或黑体字文字的条款),中国农业银行应您要求对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说明,您已经知悉并理解上述条款。本协议自客户和中国农业银行在业务凭证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掌上银行和网上银行签约客户:请您认真阅读本协议,您勾选本协议并进行后续点击 “已阅读”,即表示您作为我行客户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协议内容和含义,愿意遵守本协议,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本协议生效。
个人存款证明包括非冻结资金存款证明和冻结资金存款证明两项业务,申请人根据需要选择办理其中一项或两项。
一、非冻结资金存款证明
1.1 非冻结资金存款证明用于证明申请人在某一时间点在中国农业银行所拥有的金融资产,该证明的开具不需要冻结申请人的金融资产。
1.2 申请人可多次打印同一笔非冻结金融资产的存款证明。
二、冻结资金存款证明
2.1 冻结资金存款证明用于证明申请人在某一时间段在中国农业银行所拥有的金融资产,存款证明的存续期间(申请日到存款证明的到期日),中国农业银行会冻结申请人指定的金融资产。从申请日到存款证明到期日,申请人将不能使用该金融资产。
2.2 申请人知悉并同意,自中国农业银行为申请人的金融资产开具《个人存款证明》之日起,至存款证明的到期日止,申请人的相关金融资产不得交易或办理质押等。
2.3 申请人知悉并同意,存款证明的存续期间,纳入证明范围的理财产品不能赎回;证明期间内,如理财产品到期或提前终止,其款项转入对应的个人结算账户并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中国农业银行将继续冻结止付该款项,直至存款证明的存续期满。
2.4 存款证明到期后的 T+1 日,冻结金融资产将自动解除冻结。
2.5 在存款证明的到期日前,申请人可多次打印同一笔冻结金融资产的存款证明。
2.6.申请人申请提前解除冻结的,应返还全部《个人存款证明》凭证,并按照中国农业银行的要求办理相关解除手续。
2.7《个人存款证明》不能挂失,不得转让、用作担保,不得作为支取相关金融资产的凭证或其他非申请用途。
三、费用和增值税
申请人同意按照中国农业银行的标准支付有关费用。中国农业银行的服务价格依据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制定和调整,并在营业场所和门户网站公示。中国农业银行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和调整的服务价格收取费用。中国农业银行因增值税等国家税收相关法律法规调整而调整服务价格的,不受本条前述内容约束。
中国农业银行向客户收取的符合国家税务征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税事项的款项中
均已包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税务管理法律法规进行调整,中国农业银行将相应调整相关的税率等相关内容。
四、个人信息保护
4.1 在提供本业务服务、履行本协议和开展风险管理的处理目的和使用范围内,中国农业银行将根据国家规定及业务需要,通过申请人办理个人存款证明业务的渠道(如中国农业银行柜面、网上银行、掌上银行)处理申请人的以下信息:
中国农业银行将以使用、加工的方式处理申请人的金融账户信息(包括冻结打印的资产类型、金额、业务明细)、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信息(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联系方式。
申请人应充分了解,金融账户信息、身份证件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基于身份识别、办理存款证明等业务的需要,中国农业银行有必要处理申请人的敏感个人信息,敏感个人信息一旦泄露或非法使用,可能导致申请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和财产安全受到危害。姓名、出生日期、联系方式属于一般个人信息,一般个人信息一旦泄露或非法使用,可能损害申请人的隐私权。中国农业银行承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严格按照约定目的处理个人信息,不做篡改或违法使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个人信息被滥用、非法使用、泄露或出售,确保信息安全。如违反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中国农业银行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上述信息将储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中国农业银行仅在履行本协议所必需、满足适用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要求以及应对可能的争议解决所必需的最短时间内保存上述信息。
4.2 申请人同意,以上信息为中国农业银行提供本业务基本功能所必需的必要个人信息。上述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将影响申请人正常办理本业务。如果申请人不同意中国农业银行收集以上信息,可能导致中国农业银行无法提供本业务基本功能或履行中国农业银行需向申请人承担的义务。
4.3 申请人知悉,本业务下基于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监管部门对农业银行实施监管的目的,中国农业银行将根据上述监管部门的要求,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向监管部门提供实施业务监管所必需的上述个人信息。
4.4 本协议项下与客户信息保护相关的通用规则,如中国农业银行的联系方式、客户行使法律规定权利的方式和程序等,请参见中国农业银行在官方网站(xxx.xxxxxxx.xxx)发布并不定时更新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隐私政策(个人版)》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