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M资源库和建筑用产品设备数据模型共享平台使用协议
BIM资源库和建筑用产品设备数据模型共享平台使用协议
甲方:xxx创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乙方:
2016 年 月 日于【上海】签署
甲方:
公司名称:xxx创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祖冲之路2277弄1号1202室
联系人:xx
电话: 00000000000
邮箱:xxxxxxx@xxxxxx.xxx
乙方: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第一条 协议背景
1.1 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在本市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的指导意见》,上海市将通过分阶段、分步骤推进BIM技术试点和推广应用,到2016年底,基本形成满足BIM技术应用的配套政策、标准和市场环境,本市主要设计、施工、咨询服务和物业管理等单位普遍具备BIM技术应用能力。2017年起,上海市拟投资额1亿元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政府投资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市重大工程,申报绿色建筑、市级和国家级优秀勘察设计、施工等奖项的工程,实现设计、施工阶段BIM技术应用;世博园区、虹桥商务区、国际旅游度假区、临港地区、前滩地区、xx江两岸等六大重点功能区域内的此类工程,全面应用BIM技术。
1.2 甲方为上海市 BIM 资源库建设责任单位上海申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BIM资源库与共享平台建设的战略合作伙伴,负责开发建设BIM资源库和建筑用产品设备数据模型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共享平台”),对共享平台享有所有权。
1.3 乙方为注册于国内的、拥有自主生产的建筑用产品的供应商(或拥有生产商正式授权的经销商),对其生产/经销的产品合法拥有全部的与建筑模型建模相关的技术资料,可委托甲方进行建模或自行建模,并有权在共享平台上发布模型。
第二条 协议内容
2.1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共享平台的使用和推广作出以下约定:甲方负责共享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并永久免费向社会用户开放产品/设备信息模型的下载。
2.2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乙方将符合共享平台标准的自有产品/设备模型 个提交给甲方。
2.3 共享平台内测完成后30天内,甲方将乙方的提交的模型上传至共享平台,并指导乙方在共享平台内开设专用空间,乙方即可开始使用共享平台上由甲方提供的信息资源和服务。
2.4 共享平台推广期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推广期间,乙方可免费享用共享平台的信息资源和服务一年(自2016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包括:自行或由甲方协助上传符合共享平台标准的自有产品/设备模型、参加甲方关于共享平台的建模标准的培训课程、及时获得模型下载的用户信息。
2.5 甲方负责组织乙方相关人员对共享平台使用进行系统培训。
2.6 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得再与除甲方外其他类似平台服务商或与甲方存在行业竞争关系的公司、个人进行合作,亦禁止提供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相关模型或参与其中的服务。
2.7 保密条款1: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触及和知晓的有关甲方的设备、网络情况、业务程序及方式、管理的方法制度和专有技术等,无论此种信息的形式和目的为何,均为甲方的保密信息。
2.8 保密条款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它方式泄露上述2.7条款涉及的信息。乙方承诺在协议期内及协议期满后一年内,不得向本项目参与人员之外的任何个人、组织和公司透露上述涵盖的所有保密信息。第三条 违约责任
3.1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与其他第三方进行合作,提供相关模型或参与服务,或违反本协议2.6条款的约定,视作违约行为,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五万元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3.2 乙方违反本协议2.7和2.8条款约定的,除应当向甲方赔偿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还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五万元作为违约金。
3.3 不可归因于甲乙双方责任的行为,不视作违约行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相应部分。
第四条 协议的变更及终止
4.1 协议的变更: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需要对本协议进行变更,必须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
4.2 协议期限届满时,自动终止。
4.3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4.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寻找第三方进行合作,经甲方通知要求其与第三方终止合作事项后,乙方拒不接受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4.5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违反本协议2.7和2.8保密条款的,甲方保留单方解除权。
4.6 本协议有效期内,若因乙方调整实际产品数据等情况,造成与共享平台上模型数据不符的,甲方有权移除模型数据,就模型修改或由乙方委托甲方重新设计模型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第五条 争议解决
5.1 如果任何争议、权利要求起因于本协议、与本协议有关或与本协议的解释、违约、终止或效力有关,都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5.2 因甲乙双方协议签订地为上海市宝山区,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甲乙双方同意由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条 附则
6.1 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独终止或更改协议,本协议在生效之日的2年后自然终止,保密条款继续有效。
6.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进行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 本协议所有条款均属甲乙双方平等且完全自愿协商一致达成。
甲方:xxx创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2016年 月 日 2016年 月 日
附 件
附件一 建模产品构件种类与规格、数量表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建模产品\构件种类与规格、数量表
序号 |
产品\构件种类 |
产品\构件名称 |
备注 |
1 |
|
|
|
2 |
|
|
|
3 |
|
|
|
4 |
|
|
|
5 |
|
|
|
6 |
|
|
|
7 |
|
|
|
8 |
|
|
|
9 |
|
|
|
10 |
|
|
|
11 |
|
|
|
12 |
|
|
|
13 |
|
|
|
14 |
|
|
|
15 |
|
|
|
16 |
|
|
|
17 |
|
|
|
18 |
|
|
|
19 |
|
|
|
20 |
|
|
|
21 |
|
|
|
22 |
|
|
|
23 |
|
|
|
24 |
|
|
|
25 |
|
|
|
26 |
|
|
|
27 |
|
|
|
28 |
|
|
|
29 |
|
|
|
30 |
|
|
|
31 |
|
|
|
32 |
|
|
|
33 |
|
|
|
34 |
|
|
|
35 |
|
|
|
36 |
|
|
|
37 |
|
|
|
38 |
|
|
|
39 |
|
|
|
40 |
|
|
|
41 |
|
|
|
42 |
|
|
|
43 |
|
|
|
44 |
|
|
|
45 |
|
|
|
46 |
|
|
|
47 |
|
|
|
48 |
|
|
|
49 |
|
|
|
50 |
|
|
|
备注:
同一产品种类但规格尺寸不同的产品属于一个模型
公司名称:
(公章)日期: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xx: 公司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法定代理人,就拼模网的有关事宜,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特此声明。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职 务:
代理人1(被授权人)签字xx:
职 务: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代理人2(被授权人)签字xx:
职 务: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公司名称:
(公章)
日 期: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