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31569]北京市中关村中学教育信息化设备及软件采购
[ID31569]北京市中关村中学教育信息化设备及软件采购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0610-2241NH020857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目 录
附件 7-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2
附件 7-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3
附件 7-8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承诺 54
附注 1 北京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专业担保机构联系方式 65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中关村中学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在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招标编号:0610-2241NH020857
2. 项目名称:[ID31569]北京市中关村中学教育信息化设备及软件采购
3. 项目财政预算金额:人民币 180,997.00 元;
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 年 8 月 19 日至 2022 年 8 月 26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09:0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结合招标方式,相关操作如下。
4.1 办理 CA 认证证书(北京一证通数字证书),详见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查 阅 “用户指南”一“操作指南”一“市场主体 CA 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4.2 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一“操作指南”一“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按照规定办理 CA 数字认证证书(北京一证通数字证书)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持供应商自身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4 未按上述获取方式和期限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售价:0 元。
5. 投标截止时间:2022 年 9 月 9 日上午 0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 开标时间:2022 年 9 月 9 日上午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303 会议室(xxxxxxxxxxx
x 00 x)
0. 本项目招标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8.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形式表述)。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 00 xx x:000000
电 话:电话:000-00000000(业务);010-84045694(发票及退保证金)传 真:010-84045700
联 系 人:xxx;xx;xx;xx;游路群开户名(全称):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北京建国门支行账 号:0000 0000 0000 241 0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Ⅰ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1 | 招标采购单位:北京市中关村中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甲 14 号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x 00 x |
2 | 合格投标人资质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 投标保证金:定额收取:人民币 5000 元整 (1)招标代理机构可接受的银行保函 (2)支票、汇票、本票、电汇等非现金方式 (3)投标担保函方式 (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保证金电汇账户(如采用电汇方式,应备注项目编号后六位(020857):开户名(全称):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北京建国门支行 账 号:0000 0000 0000 241 02 |
4 | (1)招标采购单位可接受的银行保函为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民生银行等支行以上机构开具的银行保函。 (2)招标采购单位可接受的投标担保函为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首创投资担保 有限责任公司、中关村担保有限公司相关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 |
5 | 投标有效期:90 个日历天。 |
6 | 投标文件:正本:1 份、副本:5 份、电子版 1 份(须为正本的扫描件,以及可编辑的投标分项报价表(如 Word、Excel),以 U 盘形式并单独密封递交,投标人应对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以及单独密封的独立于投标文件的投标一览表、投 标保证金以及附件 13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声明。 |
7 | 投标截止期:2022 年 9 月 9 日上午 0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303 会议室(xxxxxxxxxxxx 00 x) |
8 | 开标时间:2022 年 9 月 9 日上午 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303 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 71 |
本表是关于要采购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号) 届时请各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大会。 | |
9 |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共分为三个部分:商务得分(9 分)、技术得分(61 分)和价格得分(30 分)。详见《第五章 评分标准》 |
10 | 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并且: (1)最低价格不作为中标的唯一因素 (2)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
11 | 本项目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12 | 本项目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13 |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 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
14 |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
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不符合下列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 |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 库 〔 2016 〕 125 号 ) ,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xxx.xxxxxxxxxxx.xxx.xx) 、 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 等渠道查询投标商投标截止日前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的供应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商的信用记录由资格审查人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投标商不需在投标 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查询证明材料。 | |
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2-1.6 款 |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4.2 款 |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7.4 款 |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3.2 款 |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4.1-14.5 款 |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5.3 款 |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7.1 款 |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9.2.3 款 |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20.3 款 |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22.2 款 |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26.1 款 | |
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 |
附件 7 的内容 | |
投标人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4.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承诺 8.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注:(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其中: 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 |
附件 13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声明 | |
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部分所有*号条款。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发挥政府采购引导作用,落实政府采购节能资源、保护环境的政策功能,促进节能环保建设和发展,本项目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如下: 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9 号); 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 根据以上相关规定,本项目要求如下: 1.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2.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清单范围的,提供所投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 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 |
投标文件、投标一览表按招标文件要求有效签署盖章。 | |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的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 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 |
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财政预算金额。 | |
依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采购进 口产品。 |
Ⅱ 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1.招标采购单位及合格的投标人
1.1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招标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包括集中采购机构和依法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
1.2 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是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次投标:
1.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及其联合体。
1.2.2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1.4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
1.5 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1.5.1 提供虚假的资料。
1.5.2 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1.6 政府采购当事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 2.资金来源
2.1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所述的招标人必须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包括财政性资金和自筹资金)。
3.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4.1 要求提供货物的内容及详细技术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招标文件共七章,内容如下: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采购合同格式
第四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第五章 评分标准
第六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 附注
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对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6.2 招标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
6.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7.1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货物或服务采购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所列的所有服务进行投标。
7.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3 投标文件以中文形式提交(投标项目中主要系统设备生产供应厂商如果是国外厂商,则另需以英文形式提交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文件作为参考)。
7.4 本次招标项目只允许提供一种投标方案,备选方案不予考虑。 8.投标文件构成
8.1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附件 1 投标书(格式)
附件 2 投标一览表(格式)
附件 3 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附件 4 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
附件 5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 6 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附件 7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附件 7-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附件 7-2 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附件 7-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附件 7-3-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 7-4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格式)
附件 7-5 投标人近三年的同类项目情况表
附件 7-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附件 7-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附件 7-8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承诺
附件 7-9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 8-1 投标保证金保函(银行)
附件 8-2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担保公司)
附件 9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附件 10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附件 11 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
附件 12 残疾人企业声明函
附件 13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声明
8.2 除上述 8.1 条外,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 9 条的所有文件。 9.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9.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9.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9.2.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工艺流程、原材料等的详细说明。
9.2.2 货物从甲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9.2.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xx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9.2.4 提交详细的项目进度安排。在投标文件中应为项目建设设立足够的考核节点,量化节点考核目标。
9.3 投标人应注意甲方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到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
10. 投标报价
10.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三)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0.3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
10.3.1 投标货物包括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和培训等费用;
10.3.2 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用。
10.3.3 本次招标货物中,如有进口设备,报价应为货到用户现场的价格。免税设备也应包括除进口关税及增值税外的其它一切进口环节费用及相关服务费用。
10.4 为了方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投标人可根据本须知 10.3 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并不限制甲方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
10.5 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依据本须知第 20.3 条规定,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0.6 投标人可提出合理化建议(如对招标货物的规格、性能、材质、配套货物提出更为合
理的替代方案等),引起价格变动时,应加以详细说明。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 署。
11. 投标保证金
11.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人民币 5000 元整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1.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采购单位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擅自撤回投标的;
(2)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 27 条的规定与甲方签订合同的;
(3)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文件骗取中标的;
(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11.3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北京地区:支票、汇票、电汇、招标采购单位可接受的银行保函或投标担保函。外埠:汇票、电汇、招标采购单位可接受的银行保函或投标担保函。
11.4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 11.1 和第 11.3 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1.5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或汇入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在投标时提供汇票回执复印件核查。
11.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人(以汇款形式,届时请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办理退回投标保证金手续)。
12. 投标有效期
12.1 投标应在规定的开标日后的 90 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2.2 招标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招标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可以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3.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3.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和副本伍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3.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参见附件),并同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3.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
13.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3.5 投标文件建议胶装成册,避免使用中出现开装情况。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4.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1 投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正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4.2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 “投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
14.3 为方便核查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 “投标保证金”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
14.4 为方便核查投标电子版,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电子版”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 “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
14.5 投标人应将关于投标保证金的声明及开票信息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声明”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
14.6 所有信封上均应:
(1)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地址。
(2)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包号和“在
(开
标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4.7 所有信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14.8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包括未单独提交投标保证金及开标一览表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并且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5. 投标截止期
15.1 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招标采购单位,递交地点应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地址。
15.2 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5.3 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 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采购单位者,招标采购单位将予以接受。
16.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16.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6.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回。
五、开标及评标
17. 开标
17.1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招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参加开标大会的代表应按照到场时间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7.2 开标时,由监标人或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采购单位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等。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7.3 招标采购单位将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18.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采购货物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评标工作。 19.投标文件的初审与澄清
19.1 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9.1.1 资格性检查 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19.1.2 符合性检查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19.2 投标文件的澄清
19.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投标人澄清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2.2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19.2.3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为准;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改,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0.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
20.1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0.2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缴税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0.3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应交未交或未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总价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无能力支付的;
(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5)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1.比较与评价
21.1 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1.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报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1)商务条款有无偏离;
(2)技术规格有无偏离;
(3)设计方案先进、合理;
(4)产品的性能、互换性及标准;
(5)产品的先进性、可靠性;
(6)产品的寿命、经营成本;
(7)维修服务、备件供应;
(8)运输条件、交货时间和安装竣工时间;
(9)经营信誉、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等;
(10)相关领域内的成功案例;
(11)价格
21.3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即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22.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22.1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与本次招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2.2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采购单位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 废标
23.1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六、确定中标
24.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4.1 除第 26 条规定外,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且满足下列条件者为中标候选人。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
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 25.确定中标人
25.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推荐评标排序,或根据招标人的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25.2 审查将根据投标人按照本须知规定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它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等进行审查。
26.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26.1 因不可抗力或中标供应商不能履约等情形,招标人保留与其他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权利。
27.中标通知书
27.1 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7.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8. 签订合同
28.1 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与招标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
28.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 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七、中标服务费
29. 中标服务费的收取
29.1 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招标代理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采用固定收费,人民币 5000 元整(伍仟元整)。
29.2 中标服务费将以电汇、支票(北京地区)或汇票的方式进行收取。
29.3 在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八、质疑
30.质疑应当遵守如下条款:
30.1 质疑应当在供应商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政府采购过程中除上述三项之外的其他事项。
30.2 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0.3 书面质疑应当署名并当面递交,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由法定代表人
(其他组织的为主要负责人)或者经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质疑书上签字并同时提供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
30.4 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代理人应当同时提交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
30.5 供应商如果在质疑过程中,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情形的,提供虚假材料的,可能受到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
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0.6 如果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知其权益受到损害,持有疑义,应当向采购人或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询问或者质疑(联系电话:000-00000000)。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7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书面质疑作出答复。
第三章 采购合同格式
建设实施(委托)合同
项目名称: [ID31569]北京市中关村中学教育信息化设备及软件采购
甲方: 北京市中关村中学
乙方: (填写合同乙方名称)合同编号: (根据甲方要求填写)签订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
合同正文
甲方:北京市中关村中学法定代表人:苏纾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甲 14 号乙方:(填写项目承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ID31569]北京市中关村中学教育信息化设备及软件采购)经甲方(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为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项目有关事宜达成了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1.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应有如下含义:
(1)“项目”是指甲方委托乙方服务的项目内容。
(2)“甲方”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服务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乙方”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取得信息行业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证书,为甲方提供模块化服务的单位。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5)“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个月对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6)“总投资”是甲方与乙方所签合同的总金额。
(7)“上线”是指系统在实际运行环境进行安装和投入运行的过程。
(8)“试运行”是指系统上线后,在约定的时间内检验系统运行是否达到验收标准的过程。
(9)“维护”是指乙方按照甲方需求所开发的应用系统经过上线投入正常使用后,乙方对所提供的系统在甲方使用范围内进行维护。
(10)“交付”是指乙方将合同约定的技术资料和系统提交给甲方使用。
(11)“培训”为确保甲方使用人员能够正常使用系统,乙方向甲方使用人员提供的必要
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
(12)“验收”是指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对乙方的工作内容进行评审的过程,以项目验收报告为标志。
2.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中国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3.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第二条 合同文件的组成
x合同由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解释,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1.本合同书及附件
2.本合同书的补充协议
3 乙方投标文件(包含澄清文件等)
4.甲方招标文件(包含招标文件变更说明等)
第三条 合同标的及实施工作范围
1.建设目标
(填写本项目本期合同约定内的建设目标,包含解决的问题和达到的效果等。)
2.总体架构
(填写项目总体架构图、应用体系结构图。)
3.建设内容
(按照乙方投标文件承诺内容为基础进行填写,应包含乙方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所有内容。)货物明细清单详见附件 2。
4.建设要求
(填写本项目功能要求、性能指标、网络安全要求、信息量要求等。可引用国家、行业、地方标准。)
5.货物的交付、检验和到货验收
x合同生效之日起(x 个日历日内),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货物交付时间和地点,完成本合同书第三条第三款约定的货物交付。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共同对货物
进行到货验收。
甲乙双方共同约定到货验收所需的到货清单、检查报告、合格证等质量保证材料清单,共同对货物的外观、数量进行清点。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书约定的技术指标对货物的性能、配置进行选择性测试检查,由乙方做出测试方案和测试报告。若出现的产品损坏、数量不全、产品不符等情况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退货、货物更换、货物补充等。
6.深化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
x合同书生效之日起(x 个日历日内),乙方应完成本项目现场勘查工作,编制本合同书的组成部分《项目深化设计方案》和《项目施工组织方案》,以上文件甲乙双方应共同达成一致意见,甲方予以书面确认。
7.实施工期
x合同书生效之日起的(x 个日历日内)完成本合同书第三条第 1 款至第 6 款约定的内容。
8.实施人员配备
(按照乙方投标文件承诺内容为基础进行填写,应包含乙方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所有内容。)
9.培训要求
1.乙方应就合同系统向甲方使用和维护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培训目的是使甲方使用人员和维护人员能够进行合同系统的正常使用和维护。乙方应制定系统培训计划,开展业务人员使用培训,编制培训总结报告,并在试运行期间提供技术支持。
2.培训内容:(写明培训课程名称、培训方式、培训地点)
(按照乙方投标文件承诺内容为基础进行填写,应包含乙方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所有内容。) 3.乙方制订培训计划、提供课程材料及授课讲师,按照上述内容和方式培训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培训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款中。
4.培训实施时间由双方根据项目进度协商而确定,甲方组织其人员参加培训,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第四条 验收
1.验收阶段和验收要求
验收分为初步验收、系统试运行和竣工验收三个阶段。验收的流程和材料应符合《海淀区智慧教育项目建设管理细则(试行)》(海教发〔2021〕31 号)和《海淀区智慧教育项目
验收规范(试行)》(海教办发〔2021〕19 号)的要求。
2.初步验收
乙方在完成本合同书第三条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应向甲方提出本项目初步验收申请并提交初步验收材料。甲乙双方就初步验收材料达成一致意见后,由甲方组织召开项目初步验收评审会,验收专家组出具《项目初步验收专家评审意见》。初步验收合格的,形成《项目初步验收报告》进入系统试运行环节。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按照《项目初步验收专家评审意见》进行整改。
3.系统试运行
乙方应按照甲方指定的系统试运行范围,设定系统试运行目标并制定系统试运行计划,组织相关的业务人员开展系统试运行测试。系统试运行时间为自《项目初步验收报告》形成之日起(x 个月,要求不少于两个月)个月。乙方在系统试运行期间,应验证在真实的业务环境中系统的稳定性和可用性。乙方应记录试运行期间出现的问题并按照业务人员试运行的反馈意见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和优化。
系统试运行期满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系统试运行报告》,甲方应对乙方提交的《系统试运行报告》进行确认。经甲方确认《系统试运行报告》通过后,视为系统试运行阶段结束。若存在未完成整改或优化等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进行系统试运行或延长系统试运行时间。
4.竣工验收
系统试运行阶段结束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本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交竣工验收材料。甲乙双方就竣工验收材料达成一致意见后,由甲方组织召开项目竣工验收评审会,验收专家组出具《项目竣工验收专家评审意见》。竣工验收合格的,形成《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按照《项目竣工验收专家评审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本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交竣工验收材料。甲乙双方就竣工验收材料达成一致意见后,由甲方重新组织召开项目竣工验收评审会。
第五条 价款及支付
1.本合同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均为含税价格。
2.总价款
x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填写合同小写金额)元(大写:人民币(填写合同大写金额)
元整)。
本合同最终支付金额以项目实施完成后审计审定金额为准。该价款为包含全部相关税费的最终价款,除此以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之日起 x 个日历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填写百分比),即人民币(填写小写金额)元(大写:人民币(填写大写金额)元整)。
(2)到货验收后 x 个日历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填写百分比),即人民币
(填写小写金额)元(大写:人民币(填写大写金额)元整)。
(3)初步验收合格后 x 个日历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填写百分比),即人民币(填写小写金额)元(大写:人民币(填写大写金额)元整)。
(4)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机构完成本项目结算审计后 x 个日历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结算金额的(填写百分比),即人民币(填写小写金额)元(大写:人民币(填写大写金额)元整)
(5)质保期限到期后且无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支付结算金额的(填写百分比),即人民币(填写小写金额)元(大写:人民币(填写大写金额)元整)
(6)具体付款方式:
(请载明具体付款方式(现金 / 电子 / 支票 / 银行账户支付等),并载明乙方账户信息。)
4.质保金
质保金为结算金额的(填写百分比),即人民币(填写小写金额)元(大写:人民币(填写大写金额)元整)。
(若约定质保金,则使用付款方式第 5 款;若不约定质保金,则不使用此条款和付款方式
第 5 款。)
5.发票
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6.其它
乙方已知晓甲方用以支付货款的资金来源于有关部门的财政拨款,若因财政拨款到账不及时,导致甲方未能按约定支付相关费用的,乙方同意付款时间适当顺延,甲方不承担迟延付款违约责任。
第六条 合同变更
1.项目建设目标不变的前提下,确需对原技术方案进行优化完善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变更或补充协议,变更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变更后的总价款不能超出本合同总价款,超过部分不予支持。
3.合同变更内容不应超过本合同工作内容的 10%。
第七条 质量保证
1.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本合同书约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2.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可以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中列举的性能。在本合同质保期内,乙方应对所供货物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故障负责,对因产品质量而产生的问题负责。
3.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货物的检验结果,发现系统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本合同质保期内,证实系统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不符合使用要求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的 24 小时内应答并解决问题。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的 24 小时内未做
出应答或者在 72 小时内未解决问题的,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聘请监理单位协助甲方完成本项目的管理工作。乙方应接受甲方聘请的监理单位对本项目的管理工作。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并允许乙方使用双方商议确认的信息、数据、资料。
3.若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需与第三方配合,甲方应负责协助协调乙方与第三方的工作。但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协调结果作为项目进度变更、延期、停工的理由。
4.甲方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向乙方支付款项。
5.乙方有向甲方提交项目周报和月报的义务。
6.乙方应配合甲方梳理和归档相关项目资料。
7.实施过程中涉及文物古迹的,应按照相关文物保护要求执行并及时向甲方报告,不得擅自对文物古迹施工。
第九条 运维及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自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按照投标承诺填写,不得少于两年)为止。
2.在质保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填写人数)的免费驻场运维保障服务。免费驻场运维保障服务人员由甲方负责组织管理,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调动、更换、撤离任何驻场运维保障服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根据严重情况扣除(按照甲乙双方约定填写)%的质保金。 3.在质保期内,每(填写时间周期,每月每周等)免费进行一次设备拍照、设备运行、设备安全等情况的核查登记工作。
4.乙方应按照《投标文件》关于项目运维及售后服务的具体内容完成各项服务工作。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项目软硬件系统免费提供升级服务。
第十条 知识产权及保密义务
1.本合同中(填写具体的系统名称)系统的所有权、使用权和在运行期间产生的数据归甲方所有。
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图纸、文件或其他电子或书面资料的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
3.乙方应保证其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所提供的货物、配件、配套软件、服务等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任何第三方不会基于所有权、抵押权、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甲方主张权利。如果甲方因采购和使用货物而遭受第三方的追索,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遭受到的全部损失,包括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公证费等。
4.乙方应对本合同的内容或因履行本合同而取得的甲方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也不得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于非为履行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信息接受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信息,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保密义务。
5.本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直至相关保密信息为公众所知悉。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未能在指定期限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或未按约定时间送齐全部货物(经甲方允许可以延期的货物除外),每逾期一日,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3.如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与约定不符,需要更换或退货的,每次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3)%的违约金;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超过三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4.如乙方建设的项目系统未通过验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外,还应按照合同总金额(3)%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不足部分乙方还应补足。
5.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质保期服务的,每次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自行联系第三方提供质保服务,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扣除此费用,质保金不足的,乙方应予以补足。
6. 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原因致使另一方遭受第三方追诉的,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7.若因乙方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而使甲方遭受第三方追索的,则由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当赔偿。
8.乙方被确认为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或者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3)%的违约金且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9.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实际全部损失(包括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检验费、公证费、差旅费等)的,乙方应当补足。甲方有权从后续应付的合同款中直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款。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指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罢工、政府命令以及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立即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实书面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30 天内提供有关相关政府部门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中止履行,本合同执行时间可根据中止的时间相应顺延,甲乙双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
力事件消除后,甲乙双方应就合同的履行及后续问题进行协商,按照该事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决定继续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一方有权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3.本合同附件应由双方签署,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附件
1.中标通知书
2.货物明细清单
甲方 | 单位名称 | (盖章) |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 签字: | |
项目负责人 | ||
电 话 | ||
通讯地址 | ||
签署日期 | 年 月 日 | |
乙方 | 单位名称 | (盖章) |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 签字: | |
项目负责人 | ||
电 话 | ||
通讯地址 | ||
签署日期 | 年 月 日 |
附件 2.货物明细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原产地和制造商名称 | 品牌 | 型号和规格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第四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第一部分 货物及服务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计算机教室 | 项 | 1 |
2 | 英语听说教室软件采购 | 项 | 1 |
3 | 系统集成 | 项 | 1 |
第二部分 技术规格及要求
以下标注“#”号条款为重要技术指标,作为评分的参考依据;标●项为本项目招标中的核心产品;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一、计算机教室 | |||||
1、计算机教室软件硬件设备 |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网络交换机 | 产品类型千兆以太网交换机应用层级二层传输速率≥10/100/1000Mbps 交换方式存储-转发背板带宽 240Gbps 包转发率 78Mpps 端口参数端口结构非模块化端口数量≥52 个端口描述 ≥48 个 10/100/1000Base-T 以太网端口,4 个 1000Base-X 以太网端口控制端口 1 个 Console口传输模式全双工/半双工自适应 | 台 | 2 | |
2 | 计算机教室管理软件 | 1、服务端支持 Linux 及 windows 双系统平台(Linux 系统支持各种 发现版本的 Linux操作系统,Windows 系统支持从 Windows2003、 2008、2008r2、2010、2012、 2016、2019 等各个版本的操作系统); 2、产品集成同厂家自研 Linux 服务端操作系统,无服务端操作系统版权责任, 性能更 好,安全性更高; # 3、客户端支持 32 位及 64 位的 DOS、 Windows2000/Windows XP/Windows 7、 8、 10、11 等各个版本的 Windows 操作系统及 Linux、国产操作系统等多种非 Windows 操作系统; #4、客户端支持加载至内存中的 winpe 操作系统的维护模式,方便日常设备检查管理 #4、BAW 硬件设备 PNP 技术(支持各种不同的网卡、主板和其他硬件设备使 用同一个系统映像启动系统); #5、驱动隔离及多配置技术,支持不同型号显卡选择使用不同的驱动版本,以最大限度的发 挥设备性能; | 点 | 50 |
6、客户端工作站实验模式(客户机重启后和有盘工作站一样,不会还原系统); 7、磁盘缓存技术(支持服务端缓存、客户端 PAGEFILE 缓存、客户端读写缓存等,同等硬件条件下,带机量大幅度提升); 8、客户端双系统和多系统(各工作站可同时安装多种操作系统进行使用,支持启动菜单进行操作系统的选择); 9、支持工作站定时开关机(可自定义客户端开机和关机时间); 10、支持无盘系统下的本地硬盘启动(一套软件支持 PXE 无盘引导和本地硬盘引导双模 式); 11、无盘系统+本地磁盘存储(可使用无盘做系统、硬盘做存储,可自动保护本地磁盘和数据同步); 12、支持磁盘镜像还原点及其可以还原到指定的还原点; 13、支持服务器之间的磁盘镜像同步以及还原点同步; 14、支持设定磁盘读取/写入限制(限制客户机读取及写入硬盘的速度及总容量); 15、支持客户机镜像盘容量扩充(可扩大磁盘镜像的总容量而非分区容量扩充); 16、支持磁盘快照功能,同一个磁盘映像可以增加多个磁盘快照,以实现单操作系统,多应用程序部署的功能; 17、支持启动服务器与数据服务分离(Boot 与 IO 服务器分离),Boot 服务与 IO 服务可分布在不同的网段中,从而实现跨网段启动客户机; # 18、支持客户机开机无用户名的密码登录,没有密码不可开机,以批量授权不特定的合法使用者: # 19、支持客户机同时使用不同服务器的多个磁盘镜像,以满足不同应用场景的软件环境需求: 二、启动支持 1、通过安全启动模块跨广域网启动工作站 (也可通过光纤或内部专线等方式实现跨广域启动); #2、支持网卡启动芯片为 RPL 的无盘启动; 3、支持启动时客户端选择不同镜像; 4、支持服务器指定客户端使用不同的磁盘镜像,并可支持基本磁盘和磁盘模板,以快速进行部署; # 5、支持开机进入操作系统前显示开机欢迎信息,以提示用户该台客户机是否为可用状态: # 6、支持客户端在特定时间开机显示特定的 文字信息,并支持在特定时间禁用及关闭特定 |
客户机: #7、支持在服务端上直接为普通启动镜像添加 UEFI 启动信息来支持 UEFI 启动,方便老的系统镜像支持新的客户机硬件设备而无需重做系统; # 8、支持由外部 DHCP 服务器提供客户机 IP地址,以使该系统能够融入用户的原有网络环境; # 9、支持客户机从不同镜像启动获得不同的 IP 地址,以实现内外网隔离、IP 区域划分等功能; 三、硬件控制 1、客户端打印机管理(可在服务端直接设定某台打印机为默认); 2、支持服务端读写优化,根据不同硬件自动选择不同的优化模式; 3、支持同一个镜像对不同网卡,不同主板的启动自适应; #4、服务端可以自定义客户端设备的主板型号、主板序列号、主板 UUID、网卡 MAC 地 址、硬盘序列号等客户端硬件设备信息,方便新老设备的同时使用及软件部署; 四、存储 4.1、支持 IP 存储系统接口,支持后端接 iSCSI 存储器; 五. HA 支持 # 1、分布式启动服务器热备; # 2、分布式数据服务器热备; 3、支持服务器多网卡互为备份; 4、支持镜像/物理磁盘多盘互为冗余备份; 5、支持数据服务器分组及其负载均衡;六、集中管理和监控 # 1、Linux 服务端集成了远程集中监控系统,从 BOOT 服务器上可以监控当前所有 IO 服务器的网络状况,磁盘,服务器负载,带机量及其各种异常情况; 2、集成在服务端 Linux 系统下的 ELS 配置中心(支持服务器硬件、网卡汇聚、软阵列、磁盘分区、系统服务、远程调试、系统密码和远程密码的配置); # 3、与服务 Linux 集成自主研发的 ELS View(可实时查看服务器系统资源的使用情况); 4、工作站开关机日志(记录各工作站的开关机时间); 5、自有 Linux 服务端日志系统(系统日志、硬件日志、软件运行日志、服务端核心进程日志等) 6、工作站远程控制(远程重启、注销、关机、唤醒、控制); 7、工作站集中管理(支持批量修改客户端网 |
络信息和各项设定); # 8、支持在服务端集中对客户端的系统进 程、异常读写、工作站网络复位检测等信息进行统计分析: #9、支持从服务的对客户端的网络数据进行拦 截,包括 IP 地址、端口、进程、客户端标题栏等: | |||||
二、英语听说教室软件采购 | |||||
1 | 英语听说模拟测试系统 | 1、考试管理客户端 (1)支持同步老师创建的考试任务,包括未考试的和正在考试的任务。在系统中可以展示任务列表; (2)支持考试任务的下载,包括考试试卷和考生基础信息的下载; (3)可以启动监考机开始一场全真模拟测试; (4)考试结束后,进行答卷包完整性校验,上传考试状态数据和答卷包,并将数据传到服务端进行评测; #(5)考试任务详情中,可以查看考试任务的基本信息,当前任务中所有考生的考试状态,包括已考、未考、考试失败等;(需提供详细功能截图,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2、监考程序 (1)支持考试过程监控,包括开始考试、开始试音、结束考试; (2)支持监考机操作,输入考生座位号的方式,快速灵活调整学生考试座位号; #(3)系统支持答题同步,在所有学生完成同一个大题后才允许进入下一个大题,解决学生因为系统硬件配置、网络等因素影响或者使用多套试卷而导致的考试不同步情况;(需提供详细功能截图,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4)考试过程中,监考机与考试机之间网络不稳定的情况下(偶尔断网)不影响考试,如监考机发生如断网、死机等异常,重启后能够自动恢复到本场考试状态;(需提供详细功能截图,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5)应确保考试过程中的录音质量:能够自动检测学生语音质量,及时发现答题语音不合格的学生,以便安排重考;(需提供详细功能截图,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6)系统支持收集学生答卷包; 3、考试程序 (1)系统支持准考证号或者学号进行登录; (2)系统支持与中高考试题流程、界面高度一致,对考试环境全真模拟,包括答题时间、语音播放次数限制; (3)学生按照考试流程、指令完成考试; #(4)需支持多种保障安全策略: ①支持相邻 | 套 | 1 |
的学生试卷不同;②支持同一套试卷小题乱序以及选项乱序,提高防作弊水平;(需提供详细功能截图,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5)考试完成后,系统自动对学生答题数据进行打包,传到监考机; 4、评测引擎 模拟测试场景的评分引擎,需要具备以下主要功能: (1)可以实时提供考试的总分、大题分和小题分; #(2)朗读短文可以提供流畅度、完整度、流畅度更细化的分数反馈;复述题可以提供完整性、准确性、流畅性等细化分数反馈;表达题可以反馈失分原因;(需提供详细功能截图,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3)适用于班级模考、校级联考、区级联考等场景,进行评分; #5、须提供相应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及对应的软 件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原厂公章; | |||||
三、系统集成 | |||||
1 | 系统集成 | 根据甲方要求安装实施调试维护。其中包括三校区计算机教室更新计算机及交换机设备后系统调试,应用系统配置,恢复布线连接,达到 正常教学使用标准。 | 项 | 1 |
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教育的整体水平,对中关村中学的计算机教室终端设备、机房管理软件、英语听说模拟系统、教室笔记本进行升级,能够改善中关村中学的信息化办学条件,促进学校在办学指导思想、管理体制、人才培养模式、专业设置、教学方法、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改革,从整体上提高教育的质量,适应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对高素质人才培养的需要。
二、总体要求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承诺所投产品均为原装正品。
(2)考虑到系统的可用性、易用性和兼容性,计算机教室管理软件可以兼容现有设备。三、售后服务
自验收合格之日后:
(1)投标人须对所售出的产品实行三包:即产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质量问题时,投标人应按使用方的要求,负责对产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
(2)免费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不少于 3 年免费质保期。
(3)投标人确保对使用方提出的保修等质量信息,做到 1 小时内电话响应,2 小时内服务到位,组织维修和专业服务队伍到达现场,对产品进行免费保修服务。8 小时内修复,如不能及时修复提供同等档次备机。投标人应明示售后服务中心地址、电话、负责人和服务组织机构,应设置 24 小时服务热线电话。
(4)硬件设备产品到货后,中标单位和招标单位共同进行开箱检查,出现损坏、数量不全、产品不符等问题时,招标单位有权要求退换货。
(5)在投标文件中,投标商须给出明确的项目售后服务方案和问题响应时间。四、交付期
交付期:合同签订后 50 个工作日,系统交付使用。交付地点:用户指定。
五、技术培训
为了能够更好的熟练掌握整套系统设备和正确的使用方法,厂家应对使用方进行相应技术培训,避免错误操作对设备造成损坏,作以下培训组织要求:
(1)培训时间要求:不少于 10 课时,每课时不低于 2 小时。
(2)培训人员要求:每次培训不少于 2 名技术工程师。
(3)培训方式要求:现场培训
(4)培训地点要求:用户单位六、项目验收
项目验收分为初验、试运行、终验三个阶段。
初验:投标人施工完成后,提出初验请求。初验由承建方、监理方、建设方组织专家进行三方验收。
试运行:初验合格后,项目整体进行试运行,为期不少于两个月。
终验:试运行通过后,由投标人提出终验请求。终验由承建方、监理方、建设方和海淀区智慧办组织专家进行四方验收。
终验完成后,项目方可正式交付给甲方;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中标供应商须提供 1 名工程师每周不少于一次现场巡查技术支持,以满足系统的稳定运行。
七、政府采购产品清单
此部分内容为政府采购产品,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投标人须与政府采购产品供应商共同实施本项目。具体政府采购清单如下:
(1) 计算机教室台式一体机:台式一体机 150 套。需安装在三个计算机教室内;
(2) 教师教学电脑:笔记本电脑 124 台、电脑包 124 个、鼠标 124 个、台式一体
机 10 台。
八、付款方式
1.双方签订合同后,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50%;
2.初验合格后,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30%;
3.项目尾款须依据区智慧教育办公室出具的项目最终验收报告支付;最终每笔支付金额以区财政拨付额为准;
4.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在收到发票后 15 日内按时足额支付采购资金;
5.鉴于本项目的资金属于财政资金,具体付款将按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的有关规定及相关资金的实际到账金额和时间进行办理;后续支付以甲方实际收到财政拨款金额和时间为准。卖方应对此有充分的知晓与理解,买方免除因拨款额度及时间造成的责任。
第五章 评分标准
一、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二、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
三、评分因素所占权重:
1、商务部分(9 分);
2、投标人技术方案施工、设计等(61 分);
3、投标价格的合理性(30 分);
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投标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为无效投标。 4、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唯一条件。
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中第六十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序 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1 | 投标报价 (30 分) | (1)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30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 30 | |
2 | 商务部分 (9 分) | 同类项目业绩 | 提供近三年以后的同类项目合同(含首页、盖章页、货物清单页)和验收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每提供 1 份得 1 分,最高得 5 分,未提供不得 分。 | 5 |
企业实 力 | 获得 ISO 质量管理证书 2 分 获得xx技术企业证书,得 2 分 | 4 | ||
性能指标 | 技术指标及要求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得 30 分。#号项 负偏离,每有一项不满足扣 2 分;其他一般技术指标 项负偏离,每有一项不满足扣 1 分,扣完为止。 | 30 | ||
能够出具详细的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完整,合理,设 | ||||
计方案逻辑清晰,可实施性高,针对性强,结合学校 | ||||
实际情况提供建设性意见的,符合本项目建设需求: | ||||
得 25 分; | ||||
能够出具详细的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合 | ||||
理,设计方案逻辑基本清晰,可实施性较高,针对性 | ||||
较强,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提供建设性意见的,基本符 | ||||
合本项目建设需求:得 20 分; | ||||
实施方案 | 能够出具实施方案,方案内容较为完整、合理,设计方案逻辑一般清晰,可实施性及针对性一般,提供建 | 25 | ||
3 | 技术部分 (61 分) | 设性意见但不符合学校实际情况,一般符合本项目建 设需求:得 15 分; 有实施方案,方案内容部分完整、合理,设计方案逻 | ||
辑不够清晰,可实施性及针对性较弱,部分符合本项 | ||||
目建设需求:得 10 分; | ||||
实施方案内容不完整、不合理,设计方案逻辑不清 | ||||
晰,可实施性及针对性较差,不符合本项目建设需 | ||||
求:得 5 分; | ||||
未提供得 0 分。 | ||||
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与培训方案具有针对性及可操 | ||||
作性,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满足用户实际需 | ||||
求:得 6 分; | ||||
售后服 务方案 | 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与培训方案基本符合项目要 求:得 3 分; | 6 | ||
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与承诺、培训方案及质量保证 | ||||
仅能部分项目需要:得 1 分; | ||||
不提供得 0 分。 | ||||
合计 | 100 |
第六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附件 1 投标书(格式)
附件 2 投标一览表(格式)
附件 3 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附件 4 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
附件 5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 6 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附件 7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附件 7-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附件 7-2 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附件 7-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附件 7-3-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 7-4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格式)
附件 7-5 投标人近三年的同类项目情况表
附件 7-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附件 7-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附件 7-8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承诺
附件 7-9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 8-1 投标保证金保函(银行)
附件 8-2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担保公司)
附件 9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附件 10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附件 11 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
附件 12 残疾人企业声明函(格式)
附件 13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声明
附件 1 投标书(格式)
致:(招标采购代理单位)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和分包名称) 项目招标采购交付物的投标邀请 (招标编号),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文件正本壹份及副本( )份:
1.投标一览表;
2.投标分项报价表;
3.货物说明一览表;
4.商务条款偏离表;
5. 技术条款偏离表;
6.资格证明文件;
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8.以 (支票/汇票/电汇/保函) 形式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的交付物投标报价为人民币(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 )号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个日历日。
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6.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1 条规定,我方承诺,与招标采购单位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招标采购单位的附属机构。
7.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投标人名称(xx):
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开户银行名称(全称):
开户银行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 投标一览表(格式)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名 称 | 投标总价 (元) | 投标保证金 | 交付期 | 交付地点 | 备 注 |
小写:大写: |
注:1.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中的相关规定密封标记并单独递交。 2.此表中每包的投标总价应和附件 3 中的项目总价相一致。
投标人名称(xx):
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 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数量 | 原产地和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总价 | 节能环保产品 (是或否) | 备注 |
1 | 物品 1 | |||||||
…… | ||||||||
2 | 备品备件 | |||||||
3 | 专用工具 | |||||||
4 | 安装、调试、检验 | |||||||
5 | 培训 | |||||||
6 | 技术服务 | |||||||
7 | 至最终目的地运保费 | |||||||
总价 |
注: 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应另页描述。
3.声明为节能环保产品的,应后附产品节能环保标志或其他证明文件。
投标人名称(xx):
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4 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货物名称 | 主要规格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其它 |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5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偏离 | 说明 |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6 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招标规格 | 投标规格 | 偏离 | 说明 |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7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目 录
附件 7-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附件 7-2 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附件 7-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附件 7-3-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 7-4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格式)
附件 7-5 投标人近三年的同类项目情况表
附件 7-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附件 7-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附件 7-8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承诺
附件 7-9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 7-1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说明: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附件 7-2 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说明:
1.投标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如已三证合一,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附件 7-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的 (公司名称) 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 代表本公司授权 (单位名称) 的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名称) 的 (分包名称) 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或xx):
被授权人姓名(签字):
附:
被授权人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 真:
电 话:
备注:1、如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须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附件 7-3-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格式自拟)须提供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附件 7-4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格式)
1.名称及概况 | |||||
投标人名称 | |||||
地址 | 邮编 | ||||
成立和注册日期 | 主管部门 | ||||
企业性质 | 职员人数 | 一般工人 | |||
法人代表 | 技术人员 | ||||
2.近期资产负债表 (到 年 月 日止) | |||||
固定资产 | 原值 | 流动资金 | |||
净值 | |||||
长期负债 | 短期负债 |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资金类型 | 商业性 | ||
银行贷款 | 非商业性 | ||||
3.最近三年的年度总营业额 | |||||
年份 | 国内 | 出口 | 总额 | ||
4.最近三年投标货物主要销售给国内及国外用户名称及地址 | |||||
序号 | 用户名称 | 地址 | 销售的项目 | 数量 | |
5.制造厂家生产此投标货物的历史(年数) | |||||
6.近三年该货物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 | |||||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销售项目 | 数量 | |
(1)出口销售 | |||||
(2)国内销售 | |||||
7.同意为投标人制造投标货物的制造厂并附有制造厂的资格声明 |
序号 | 制造厂商名称 | 地址 | 制造项目 | 数量 | |
8.须由其它制造厂家供应和制造的部件(如果有的话) | |||||
序号 | 制造厂商名称 | 地址 | 制造项目 | 数量 | |
9.最近三年中与各经销商成交的此种投标货物(如果有的话) | |||||
合同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合同金额 | 签字日期 | |
10.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 |||||
开户银行的名称 | |||||
地址 | |||||
11.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 |||||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名称(xx):
法人代表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7-5 投标人近三年的同类项目情况表(格式)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业主名称 | 服务期限 | 联系方式 | 完成情况 | 是否有用户反 馈意见 |
注: 1.投标人必须提供能够证明上述业绩真实性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中必须至少包括合同的甲乙双方、合同详细标的和双方签章及生效时间。
2.所有合同复印件应清晰,并由投标人单位加盖公章。
3.投标人应在不涉及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尽可能提供详细的合同复印件内容。
4.上述业绩中,如有业主或主管部门的书面评价意见,请一并提供同类项目业绩的用户反馈意见。
5.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投标人名称(xx):
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51
附件 7-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附件 7-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十八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我公司声明在参与本项目中不存在上述情况,如本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自行承担。
特此声明。
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日期:
附件 7-8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承诺
致:
我单位声明在参与本项目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本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自行承担。
特此声明。
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日期:
附件 7-9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 8-1 投标保证金保函(银行)
致: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号投标保证金保函
x保函作为贵方与( 卖方名称)( 以下简称卖方) 于 年 月 日就
项目(项目编号)(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投标的投保保函。
(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 ,并以此约定如下:
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 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
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
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
4.本保函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完全有效。谨启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字人签名
公章
附件 8-2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担保公司)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 于 ( 以 下 简 称 “ 投 标 人 ” ) 拟 参 加 编 号 为
的 项目( 以下简称“ 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 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 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 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 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 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 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 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 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 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 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x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 9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致: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招标文件编号、项目名称) 招标中,若获中标,我们保证在 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或现金形式,向北京国际招标 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 71 号,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北京建国门支行,
账号:1026 5000 0005 241 02),一次性支付应该交纳的中标服务费用。
收费标准依据国家计委印发的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 [2002]1980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2003]857 号)执行。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xx):
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开户银行名称(全称):
开户银行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0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 (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注1,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注1,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 11 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
(如不适用,可不提供)
监狱企业以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附件 12 残疾人企业声明函(格式)
(如不适用,可不提供)
本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日 期:
附件 13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声明
致: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与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招标编
号 。在招投标活动结束后,请将投标保证金退至我单位以下账户:户 名:
开 户 行:行 号:
账 号:
为此,我单位声明:
以上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如我单位相关信息在此期间内发生变更,我单位负责及时通知贵公司。如由于填写信息不实、内容不清晰、我单位信息变更而未及时告知贵公司等问题,引发的退还保证金延误等问题,后果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投标人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 此笔款项为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2. 本声明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并请勿加盖在银行信息上。
3. 此声明及后附开票账户信息需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开票账户信息 |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发票类型(二选一) |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普通发票 |
公司名称 | |
税号 | |
开户银行 | |
开户行行号 | |
银行账号 | |
开票地址 | |
电话 | |
被授权人姓名 | |
被授权人联系方式 | |
公司公章 |
第七章 附注
附注 1 北京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专业担保机构联系方式
一、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00 号光耀东方写字楼 9 层联系人:xxx 手机:00000000000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10-68437040/68472315
二、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一号长安兴融中心四号楼三层联系人: xx xxx 手机:13488752033 00000000000联系电话: 58528750 00000000 传真:58528757
电子邮箱: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
三、中关村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 12 号天作国际大厦 A 座 28 层联系人: xxx 手机:0000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