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条款,注册号:C00013730912020010607282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火灾和爆炸责任条款,注册号:C00013730922022112460271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基本险条款,注册号:C00013730612019123103142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盗窃、抢劫扩展条款,注册号:C00013730622018091900142...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小微企业餐饮保
产品说明
适用条款(条款名称+注册号)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条款,注册号:C00013730912020010607282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火灾和爆炸责任条款,注册号:C00013730922022112460271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基本险条款,注册号:C00013730612019123103142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盗窃、抢劫扩展条款,注册号:C00013730622018091900142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食品饮料责任条款,注册号:C00013730922022112459471
保障范围(保险责任)
公众责任:
赔偿在承保区域内,因意外事故导致顾客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部分。
附加火灾和爆炸责任:
赔偿因火灾或爆炸造成顾客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被保险人应承担的部分。
(火灾爆炸在主险中是除外责任)。
附加食品、饮料安全责任:
赔偿在保单列明地点范围xx其提供的食品、饮料或掺有异物的食品、饮料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应承担的赔偿。
附加财产损失责任:
赔偿由于火灾、爆炸造成被保险人投保营业场所的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的损失部分。
附加现金盗抢损失责任:
赔偿保被保险人在营业过程中遭受盗窃或抢劫造
成的现金损失部分。
保险期间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xxx的起讫时间为准。
责任免除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条款》责任免除:
第五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二)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三)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四)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
(五)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六)地震、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
(七)火灾、爆炸、烟熏;
(八)被保险人超越经营范围的行为;
(九)被保险人侵害他人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个人隐私的行为;
(十)被保险人侵害他人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以及商业秘密的行为;
(十一)被保险人所有、管理的机动车辆、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船舶、起重机械、电梯、升降机、自动扶梯导致的损失。
第六条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其雇员的人身伤亡及其所有或管理的财产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应该承担的合同责任,但无合同存在时依法仍然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不在此限;
(三)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偿;
(四)精神损害赔偿;
(五)被保险人及第三者停产、停业等造成的损失;
(六)投保人、被保险人在投保之前已经知道或可以合理预见的索赔情况;
(七)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出售、赠与的产品、货物、商品所导致的损失;
(八)因建设工程施工引起的任何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九)患传染病以及食物、饮料、酒精中毒造成的损失;
(十)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因从事医师、药剂师、美容师、会计师、审计师、设计师、监理师、评估师、律师等专门职业造成的损失;
(十一)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因从事加工、修理、改进、承揽等工作造成委托人的损失;
(十二)停放车辆车内财产的损失或因刮蹭、碰撞、倾覆造成停放车辆的损失;
(十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所发生的任何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十四)在保险单列明的区域范围外所发生的任何损失;
(十五)一切间接损失;
(十六) 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
第七条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基本险条款》责任免除:
第八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二)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三)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动、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政变、谋反、恐怖活动;
(四)地震、海啸及其次生灾害;
(五)核辐射、核裂变、核聚变、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六)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非放射性污染,但因保险事故造成的非放射性污染不在此限;
(七)保险标的的内在或潜在缺陷、自然磨损、自然损耗,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物质本身变化、霉烂、受潮、鼠咬、虫蛀、鸟啄、氧化、锈蚀、渗漏、自燃、烘焙;
(八)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沙尘暴、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
(九)水箱、水管爆裂;
(十)盗窃、抢劫。
第九条 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二)广告牌、天线、霓虹灯、太阳能装置等建筑物外部附属设施,存放于露天或简易建筑物内部的保险标的以及简易建筑本身,由于雷击造成的损失;
(三)锅炉及压力容器爆炸造成其本身的损失;
(四)任何原因导致供电、供水、供气及其他能源供应中断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五)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或按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
第十条 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特别声明
本保险产品说明仅供参考,具体保险合同内容以产品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