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洗涤业务外包服务项目】采购协议
甲方:惠州市第六人民医院 乙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xx) (盖章)
项目负责人:xxx 项目负责人:xxx
负责人电话:0000-0000000 负责人电话:0000-0000000
2021-10-29 08:53 2021-10-29 08:53
根据国家十四部委联合颁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委第39号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16条的规定,乙方受甲方的委托组织实施采购活动。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计划编号:441303-2021-01996
(二)采购项目名称:洗涤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三)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金额:4,500,000.00元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
(一)甲方根据自身的需要是否委托乙方通过交易平台公示采购需求书(含评分标准、合同)。甲方收到供应商异议意见按规定确认是否吸收异议意见并完善采购需求书。
(二)甲方委托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委托采购材料来编制、发布采购文件,采购预算达到公开招标数额并按公开招标实施采购的,甲方通过乙方的交易系统审核确认采购文件后向财政部门提交备案。甲方确认财政部门提出的招标文件备案意见后乙方才能按规定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期间如因甲方原因需要澄清变更的,需甲方确认。采购信息公告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后向中标(成交)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三)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开标评标活动。
(四)甲方应当公布质疑受理的联系人、地址、电话。如有质疑,根据需要,甲方可以视情况委托乙方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出具报告协助甲方质疑答复。甲方应在法定时限内完成质疑答复。
(五)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场所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实施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发改公资办函〔2016〕54号)规定,甲方委托乙方代收代退交易保证金。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工作秘密管理暂行办法》(中保委发〔2020〕6号)及相关保密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是工作秘密事项清单的制定主体,履行保密审查的职责,甲方提交的委托材料必须已通过本单位的保密审查,属于社会公开信息。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法合规的采购需求(含评分标准、合同),采购需求的格式应符合乙方电子交易规范的格式。
(三)甲方作为本项目采购主体需要监督采购全过程,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需要派出本单位在编人员与乙方对接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四)甲方需要向财政部门核准依法采购的有关审批事项,并向乙方提供财政部门对采购项目进行核准的有关审批文件。
(五)甲方应在招标公告中公布自己受理询问、质疑的联系人、地址和电话。供应商的询问、质疑或公民的信访和举报应向甲方提出,由甲方负责受理和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和质疑,由甲方
负责受理和答复公民提出的信访和举报。如果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和质疑或公民提出的信访和举报涉及到乙方组织的开评标程序的情形,甲方应及时将此内容转告乙方,乙方应协助甲方答复此方面的内容。
(六)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场所服务,在乙方见证下,使用广东省财政厅抽取专家系统(终 端)进行抽取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含谈判、询价、磋商、预审小组)(简称评标委员会),解密后打印好名单。
(七)如果采购方式为招标方式的,甲方需派出一名采购人代表参与开标;派出一名或以上的单数人员全权代表甲方在评标之前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审查供应商资格并出具审查结果;满足评标条件的,派出一名人员作为采购人代表与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如果采购方式为非招标方式的,派出一名人员作为采购人代表与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并自己视情况可以派出一名监督代表。参加评标的采购人代表不能参加开标。
(八)甲方按照法规及采购文件的规定确认中标(成交)结果后由乙方发布中标(成交)公告。
(九)如果重新组织招标或谈判或询价的政府采购活动,甲方需要书面向乙方出具重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的函告文件。
(十)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酬劳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20〕1号)规定,异地评标评审的专家需要提前到达评标评审地点住宿或评标评审结束后住宿的,食宿费用由甲方支付。
(十一)甲方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上传至政府采购系统备案。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通过自己的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公布一次性告知和委托材料的相关文本格式,此文本格式仅供参考,以甲方作为采购人提供最终确认的采购需求书(含评分标准、合同等)等委托材料为准。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编制采购文件,并报甲方确认。
(三)如果甲方将供应商或者公民提出的关于开评标程序方面的询问、质疑或信访、举报转告乙方时,乙方应及时协助甲方答复此方面的内容。
(四)乙方提供采购委托配套事项的咨询服务、培训服务。
(五)乙方对交易环节产生的采购档案予以保存。
第五条 委托协议的终止
自采购结果质疑有效期结束起或发布中标公告后,本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已由双方全部履行完毕,本委托协议自动终止。
第六条 有关费用
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的规定,乙方不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或采购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都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否则将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
第八条 其他
(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通过网签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采购监管部门各执一份。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