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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东方阿尔法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一、本次修改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同时根据《东方阿尔法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规定,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东方阿尔法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重要提示
1、本次修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基金合同修改后,仅信息披露相关条款发生改变,基金的投资目标、风险收益特征等均不发生改变,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已就修改内容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根据法律法规修改有关事项予以说明。基金管理人将在本公告发布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登载于本公司网站。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详见附件《东方阿尔法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涉及基金合同相关变动处一并修改。
3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http : //xxx.xxx00.xxx) 、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x/) 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000-000-0000 进行咨询、查询。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0 月 25 日
附件:《东方阿尔法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目录 | 《基金合同》原条款 | 《基金合同》修改后条款 |
第 一 部 分 前言 |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 三、……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 |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 三、……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 八、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
第 二 部 分 释义 | 7、招募说明书:指《东方阿尔法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7、招募说明书:指《东方阿尔法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 …… 9、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东方阿尔法 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 13、《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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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基金合同》原条款 | 《基金合同》修改后条款 |
…… 53、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介 | x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54、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 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 |
第 三 部 分 基 金 的 基 本情况 | 九、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x基金根据所收取的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用等方式的差异,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并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本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明。 | 九、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x基金根据所收取的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用等方式的差异,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并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 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本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中列明。 |
第 四 部 分 基 金 份 额 的发售 |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1、发售时间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发售方式 通过东方阿尔法基金公司直销中心及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 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 |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1、发售时间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发售方式 通过东方阿尔法基金公司直销中心及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 |
目录 | 《基金合同》原条款 | 《基金合同》修改后条款 |
告。 | 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 …… 二、基金份额的认购 1、认购费用 x基金A 类份额的认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及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 | |
…… | ||
二、基金份额的认购 | ||
1、认购费用 | ||
x基金 A 类份额的认购费率由基金管理 | ||
人决定,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 | ||
书中列示。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 ||
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 | ||
及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 ||
…… | ||
第 六 部 分 基 金 份 额 的 申 购 与 赎回 |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x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x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 |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 7、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 7、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 |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 。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 |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 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不晚于次日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 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 |
目录 | 《基金合同》原条款 | 《基金合同》修改后条款 |
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赎回金 | 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 | |
额单位为元。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 | 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 |
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 |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 | |
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 | 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 | |
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 | 书》,赎回金额单位为元。本基金的赎回 | |
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 | 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 | |
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 | 书中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列示。赎回金 | |
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 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 | |
…… | 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 | |
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 | ||
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 ||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 ||
产承担。 | ||
…… | ||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
…… | …… | |
3、巨额赎回的公告 | 3、巨额赎回的公告 | |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 |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 |
x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 |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 | |
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 | 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 个交 | |
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并应当在 | 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 | |
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 处理方法,并 | |
上进行公告。 | ||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 |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 | |
或赎回的公告 | 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 |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 |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 | |
x管理人应依法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 | 的,基金管理人应 | |
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 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 |
…… | 停公告。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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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七 部 分 基 金 合 同 当 事 人 及 权利义务 |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 《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 ……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 |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 ……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 ……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 《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 |
第 八 部 分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 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 x、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 |
目录 | 《基金合同》原条款 | 《基金合同》修改后条款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 | 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 …… | |
第 九 部 分 基 金 管 理 人、基金托管 人 的 更 换 条 件 和 程序 |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一)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 |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一)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 ……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 …… |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 产估值 | 四、估值方法 1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 | 四、估值方法 1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 …… |
第 十 五 部 分 基 金 费 用 与税收 |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 |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 4、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 定外,《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 |
第 十 六 部 分 基 金 的 收 益与分配 |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x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 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 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 |
目录 | 《基金合同》原条款 | 《基金合同》修改后条款 |
监会备案。 | ||
第 十 七 部 分 基金的 会 计 与 审计 |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 ……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在2 …… |
第 十 八 部 分 基 金 的 信 息披露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x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网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 5、 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x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行 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 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 5、 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非 法人 ……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本。 |
目录 | 《基金合同》原条款 | 《基金合同》修改后条款 |
生歧义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更新招募说明书。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 日前,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将《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网站上。 …… | 内容一致。不同 ……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 ……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 日前,将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和《基金合同》提示性 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将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登载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将 《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指 定网站上。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 说明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 |
目录 | 《基金合同》原条款 | 《基金合同》修改后条款 |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份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 xx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 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 (四)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 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 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 |
目录 | 《基金合同》原条款 | 《基金合同》修改后条款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中分别披露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人员以及基金管理人股东持有基金的份额、期限及期间的变动情况。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或书面报告方式。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 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在年度报告、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 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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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临时报告 x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终止《基金合同》;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基金募集期延长;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任何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 | (七)临时报告 x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2 ……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 的事项; 2、终止《基金合同》、基金清算;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 所;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基金管理人的 11、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13、 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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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申请;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27、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时; 28、变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或基金份额分类规则 ; 29、《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的存续期内,连续四十个工作日、五十个工作日、五十五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时; 29、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30、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 | 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管理人 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管理费、托管费、基金销售服务费、 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任何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期支付赎回款项; 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2、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时; 23、调整本基金的份额类别设置或基金份额分类规则; 24、《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的存续期内,连续四十个工作日、五十个工作日、五十五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时; 25、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6、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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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动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 (十)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等。 (十一)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信息披露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年报及半年报报告 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十二)基金参与融资业务的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参与融资交易情况,包括投资策略、业务开展情况、损益情况、风险及其管理情况等。 (十三)基金投资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的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证券公司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的投资情况。 (十四)基金参与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投资的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基金 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 | 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以及可能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 所。 …… (十)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 (十一)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年报及 (十二)基金参与融资业务的信息披露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 度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参与融资交易情况,包括投资策略、业务开展情况、损益情况、风险及其管理情况等。 (十三)基金投资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的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 (十四)基金参与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投资的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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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披露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情况。若中国证监会对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香港股票市场的信息披露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盖章确认或以 XBRL 的形式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媒介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10 年。 …… | 基金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规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 定报刊中选择一家披露本基金信息。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的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 定媒介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 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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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以供公众查阅、复制。 | 和基金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网站披 露信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10 年。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按法律 法规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着眼于为投资者决策提供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证公平对待投资者、不误导投资者、不影响基金正常投资操作的前提下,自主提升信息披露服务的质量。具体要求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前述自主披露如产生信息披露费用,该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 八、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公司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 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以供 公众查阅、复制。 | |
第 十 九 部 |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并自生效后方可执行,自决议生效后 2 ……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 |
分 |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 | |
基 金 合 同 | x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 |
的变更、终 | 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 |
止 与 基 金 | 会决议通过。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 | |
财 产 的 清 | 约定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 | |
算 | 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 | |
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 | ||
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并自 | ||
生效后方可执行,自决议生效后 2 个工作日 | ||
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 ||
…… | ||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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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 刊上。 | |
第 二 十 四 部分 基 金 合 同 内容摘要 | (原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