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FS2018(NH01)XZ0072
项目编号:FS2018(NH01)XZ0072
购买特勤保安服务
公开招标文件
采 购 人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平洲派出所采购代理机构 :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6 日
温馨提示
(本提示内容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采购文件为准)一、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内。
二、 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资格,请适当提前到达。
三、 各投标人请注意区分投标保证金、购买采购文件以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账号的区别,务必将投标保证金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号,招标代理服务费存入招标代理 服务费账号。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以免影响保证金退还的速度及投标的资格。
四、 投标保证金必须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账号(账号信息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由于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达账,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达账而导致投标被拒绝,建议至少提前 2 个工作日转账。
五、 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六、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
七、 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多包组项目请仔细检查包组号,包组号与包组采购内容必须对应。
八、 如投标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
九、 投标人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请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明确企业类型。
十、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希望购买了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 3 日前,按《投标邀请函》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公司。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十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供应商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 用户登录”-“ 立即注册”。具体注册方法请各供应商参见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注册指南。
十二、 投标人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应按采购文件附件中的询问函和质疑函的格式提交。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第三章 资格审查、评标准则 9
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15
第五章 合同通用条款 2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4
第七章 投标人须知 44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平洲派出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购买特勤保安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FS2018(NH01)XZ0072二、采购项目名称:购买特勤保安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800000;四、采购数量:2 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本项目最高限价(元):5800000
2.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之一即可:(1)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具有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佛山市外投标人还须出具佛山市公安局出具的跨地区经营备案证明)或《广东省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备案回执》;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查询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资格审查期间在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投标人须先到银行现金存款或转账方式支付后,凭银行收款回执或转账凭证原件及以下资料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领取采购文件。
购买采购文件账号信息:(款项来源:FS2018(NH01)XZ0072 报名费)
收款人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 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海分行 | 00000000000000000 (注意与投标保证金账号不同) |
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注: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 年 12 月 7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3 日期间(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详
细地址:佛山市xxxxxxxxxx 0 xxxxxxxxxxx)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
售价 3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 年 12 月 27 日 9 时 30 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佛山市xxxxxxxxxx 0 xxxxxxxxxxx)
十、开标时间:2018 年 12 月 27 日 9 时 30 分。
十一、 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佛山市xxxxxxxxxx 0xxxxxxxxxxx)
十二、 本公告期限(5 个工作日)自 2018 年 12 月 7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3 日止。十三、 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xxx |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马先生 |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
(二)采购单位: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平洲派出所 |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 | |
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
传 真:/ | 邮 编:528200 |
(三)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 38 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 9 楼 3 号 |
联系人:马先生 |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
传 真:0757-86230117 | 邮 编:528000 |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18 年 12 月 6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项号 | 内 容 | |||
一、说明 | ||||
2.3 |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平洲派出所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 |||
2.4 | 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xxxxxx 00 xxxxxxxxxx 0 x 0 x电话:0000-00000000; 传真:0757-86230117。 | |||
/ |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 桂城街道办事处栏目(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栏目(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dex.html); 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xxx.xxxxxxxxx.xxx); 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 |||
二、招标文件 | ||||
10.1 | 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举行。 | |||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 ||||
14.8 |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 |||
14.9 | 1)不允许有备选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每项报价或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 |||
14.10 | 不允许附加条件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 |||
19.1 | 1. 投标保证金金额: RMB116000 元(人民币壹拾壹万陆仟元整) 2. 缴纳形式:非现金形式(如电汇、转账)。 3.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以银行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 4. 投标保证金由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以下简称公共资源交易所) 开设统一账户,实行专账管理。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 按要求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汇入以下账户: | |||
收款人名称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 |||
开户银行 | 南海农商银行平洲富景分行 | |||
账 号 | 8002 0000 0038 88651 |
提示: 1、投标人不得将同一笔保证金分开转入不同账户。 2、投标人在填写银行汇款凭证时,必须注明以下信息: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 3、投标人在转账时,必须要求银行工作人员在用途 ( 或摘要、附言)栏输入以下信息: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 4、投标保证金的交款人与投标人的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若因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而导致投标无效或不能参加投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5. 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 |||
20.1 | 投标有效期:90 天。 | ||
21.1 |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五份,电子文件一份。 | ||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 |||
23.1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和时间、地址: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规定。 | ||
五、开标与评标 | |||
27.1 | 评标委员会由 5 名单数组成,由采购人的代表 1 名和从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 家组成。 | ||
27.4 |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 ||
34.2 | 定标原则: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 ||
六、授予合同 | |||
38.1 | 合同签订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 ||
40.1 | 履约保证金:无 | ||
41.1 | 1. 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以项目的预算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 号及发改价格 [2011]534 号文规定的“服务类”计算。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形式:可用电汇或银行转账的付款方式; 2. 投标人应签署第六章所附格式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3. 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中标通知书》。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须同时递交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本前附表的条款项号是与第二册《投标人须知》条款项号对应的条款,是对第二册《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前附表为准。
第三章 资格审查、评标准则
说明:
1. 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 评审步骤:
2.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中“供应商资格”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入评标环节。
2.2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商务及价格的详细评审,最后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
3. 评分及其统计: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分别就各个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价格评分相加得出其综合得分。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 评 审 内 容 |
1 |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2 |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3 | 具有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佛山市外投标人还须出具佛山市公安局出具的跨地区经 营备案证明)或《广东省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备案回执》 |
4 |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 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5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 |
6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 )、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资格审查期间在相关网站的查 询结果为准。 |
7 | 非联合体投标 |
备注: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资格评审条款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直接导致 无效投标。 |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评 审 内 容 |
1 |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
2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 有效授权书的; |
3 | 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4 | 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的; |
5 |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 |
6 |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
备注: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符合性评审条款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直接导 致无效投标。 |
详细评审
评分项 | 分值 | ||
价格 | 10 | ||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指价格核准后的价格,下同)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备注: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 |||
技术部分 | 40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准则 |
1 | 服务人员的工作管理计划 | 6 | 根据各投标人的招录计划、工作管理制度、绩效考核机制进行横向比较: 方案详细、合理,流程清晰、可行性高,得 6 分; 方案较详细、合理,流程较清晰、可行性较高,得 4 分; 方案基本合理,流程基本可行,得 2 分; 方案不合理、不可行或无提供方案的得 0 分。 |
2 | 服务人员的保障与薪酬体系 | 4 | 根据各投标人的服务人员薪酬方案、福利待遇进行横向比较:方案详细、合理,可行性高,得 4 分; 方案较详细、合理,可行性较高,得 2 分; 方案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得 1 分; 方案不合理、不可行或无提供方案的得 0 分。 |
3 | 针对本项目的突发 | 5 | 根据各投标人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治安突发事件、消防 |
事件应急处理方案 | 突发事件、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反恐防暴突发事件)进行横向比较: 方案详细、合理,流程清晰、可行性高,得 5 分; 方案较详细、合理,流程较清晰、可行性较高,得 3 分; 方案基本合理,流程基本可行,得 1 分; 方案不合理、不可行或无提供方案的得 0 分。 | ||
4 | 投入本项目的常用物资 | 7 | 根据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常用物资(以用户需求书中的人员装备明细表为准)进行横向比较: 1)服装(2 分,提供图片作为证明材料,每少一项扣 0.5 分,扣完为止) 2)配备用品(5 分,提供图片作为证明材料,每少一项扣 1 分, 扣完为止) |
5 | 7 | 根据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 4G 对讲机或其它更优的通信设备进行横向比较: 通信设备先进性高、性能好的得 7 分; 通信设备先进性较高、性能较好的得 5 分; 通信设备先进性一般、性能一般的得 3 分; 通信设备先进性较差、性能较差的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根据通信设备的品牌、型号、图片及相关参数说明进行比较) | |
6 | 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 6 | 根据各投标人的服务质量方案、保障措施方案进行横向比较:方案详细、合理,流程清晰、可行性高,得 6 分; 方案较详细、合理,流程较清晰、可行性较高,得 4 分; 方案基本合理,流程基本可行,得 2 分; 方案不合理、不可行或无提供方案的得 0 分。 |
7 | 服务人员培训、考核方案 | 5 | 根据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培训方案(培训、考核方案总体介绍、人员培训方案、人员培训课程、人员培训手册、人员考核方案)进行横向比较: 方案详细、合理,流程清晰、可行性高,得 5 分; 方案较详细、合理,流程较清晰、可行性较高,得 3 分; 方案基本合理,流程基本可行,得 1 分; 方案不合理、不可行或无提供方案的得 0 分。 |
商务部分 | 50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准则 |
1 | 企业实力 | 10 | 1.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 分; 2.具有有效的信息技术服务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 分; 3.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 分; 4.具有有效的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 分; 5.具有有效的企业信用等级认证证书的得 2 分。 (提供以上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不提供不得分) |
2 | 企业信誉 | 4 | 1.具有有效的守合同重信用或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得 2 分; 2.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得 2 分。 |
(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不提供不得分) | |||
3 | 业绩情况 | 4 | 2015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投标人名义独立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特勤类/秩序维护/劝导类人员派遣服务),每个得 1 分,最高得 4 分。 (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原件核查,不提供不得分 |
4 | 企业荣誉及专业证书 | 4 | 1.投标人获得相关行业国家级的荣誉证书,每个得 2 分; 2. 投标人获得相关行业省级的荣誉证书,每个得 1 分; 3. 投标人获得相关行业市级的荣誉证书的,得 0.5 分; (本项最高 4 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不提供不得分) |
5 | 项目负责人配置要求 | 2 |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保安管理师证得 2 分。 (提供保安管理师证复印件及 2017 年 10 月至 2018 年 9 月在本单位购买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以上材料提供原件核 查,无提供原件不得分) |
6 | 投标人具备的服务人员专业化“人防” 实力 | 5 | 投标人具备的服务人员专业化“人防”实力: 1)聘请培训导师(本小项最高得 5 分): A.聘请 2 名及以上公安部、公安厅及公安院校认证的警务实战专家、教师和教官(5 分); B.聘请 2 名及以上省级以下(不含省级)公安机关认证的警务实战专家、教师和教官(2 分)。 (同一人员同时具有 A 和B 两种情况的,则按A 情况计算。提供警务实战专家、教师和教官的资格证明及聘请证书,复印件 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无提供原件不得分。) |
7 | 5 | 2)聘请的警务实战专家、教师和教官均具有教授(研究员)或副教授职称(5 分)。 (提供警务实战专家、教师和教官的职称资格证,复印件加盖 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无提供原件不得分。) | |
8 | 6 | 3)聘请的警务实战专家、教师和教官具有以下培训经历的,每具有一类得 2 分,每类最高得 2 分,不重复计分。 A.企事业单位安保培训(2 分) B.国内要人警卫培训(2 分) C.部队反恐制暴实战培训(2 分) (同一人具有多类培训经历的均可参与计分,提供邀请函、感谢信、训练图片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9 | 投标人具备的服务人员专业化“物防” 实力 | 10 | 投标人具备的服务人员专业化“物防”实力: 1)针对本项目的“物防”,投标人应具备配备以下装备的实力:防刺服、防割服、防割手套、电子应激训练刀、可连接式加强型防暴盾牌、声波驱散器、屏蔽干扰仪、反恐制暴机器人、无人机反制器、高清巡查无人机(提供以上 10 项装备技术参数的 得 6 分,每少一项扣 1 分,扣完为止) 2)提供以上装备 2 项或以上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 人公章得 4 分,原件核查,不提供不得分。 |
备注:
1.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2. 技术、商务部分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3. 评审内容中所要求提交“原件”应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并附“资料原件提交清单”(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以便评审委员会核对。评标结束当日退回,如未提供原件的,该项评分为 0 分。
价格分说明:
1. 价格核准:
1.1. 评标委员会详细分析、核准价格表,检查其是否存在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详见第二册第 27.2 条相关条款。
1.2. 按下列第 2 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进行价格扣除。
2.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2.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此部分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
2.2.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2.2.1.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2.2.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如投标人为非制造商,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也应同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2.4.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 2.1 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2.4.1.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2.4.2.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2.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2.5.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 2.1 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2.5.2.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6. 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说明:
1.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2. 用户需求书中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如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投标无效。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
特勤保安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 | 人民币 580 万元 |
一、 项目概况
2017 年桂城街道办以购买服务形式,在平洲辖区增加了 50 名特勤保安协助平洲派出所开展治安巡防工作。鉴于一年来特勤保安对平洲派出所开展治安防控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采购人决定继续购买特勤服务 2 年,通过本次招标确定一家具有“智慧安防”信息化服务能力的保安服务公司。聘请治安协管人员通过运用多元信息化科技手段,负责平洲辖区的案件重点部位及治安重点主干道的治安防范巡逻工作,同时负责协助警方进行重大活动安防等工作,确保治安平稳。
二、 服务内容及要求
1、安防信息化服务要求: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平洲派出所根据当前治安、反恐形势的需求,在 “人防”、“物防”、“技防”的基础上着力打造“智慧安防”模式,增强辖区的治安防控能力。 2.人员要求
2.1 人员配置要求
(1)项目负责人:1 人,负责管理工作。
(2)配置 50 人专职负责治安协管工作(至少包含 2 名退伍军人),其中设立组长 1 名,负责服务人员的管理、联络工作。
2.2 人员聘用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思想品行良好;
(2)遵纪守法、仪容端正;
(3)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单侧裸眼视力 4.0 以上;
(4)初中或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
(5)年龄在 20(含)至 45 岁(含)之间,男性,身高 1.65 米或以上。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①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xx的;
②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③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④曾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⑤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
(7)中标人须提供所聘请的服务人员资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体检证明等复印件)交采购人备案。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服务人员。
2.3 人员待遇
(1)服务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佛山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包括意外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社会保险、高温补贴费等,其费用必须符合现行佛山市政府的最新相关规定。否则,采购人有权从中标人的服务费中按有关缴费额扣减。
(2)由中标人负责制定工资待遇,从正式招录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聘请人员经批准录用后,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且合同期限不得超出本项目的服务期限,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者或工作过程中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可要求中标人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工资待遇方案和人员招录方案,如不提供可能导致技术评审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如有辞职或被辞退的人员,中标人应按相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方后,报采购人备案。
2.4 人员装备
(1)服务人员的装备包括:
1、服装 | ||
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特勤制服冬装(服装有统一标识和编号) | 2 套/人/年 | |
2)特勤制服夏装(服装有统一标识和编号) | 3 套/人/年 | |
3)帽 | 2 顶/人/年 | |
4)雨衣 | 1 件/人/年 | |
5)水鞋 | 1 双/人/年 | |
6)反光衣 | 1 件/人/年 | |
2、配备用品 | ||
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哨子 | 1 个/人 | 满足管理期间的用量需求 |
2)防范类的藤棍或“丁”字棍 | 1 支/人 | |
3)充电式手电筒 | 1 个/人 | |
4)对讲机 | 1 个/人 | |
5)战术防暴头盔 | 1 顶/人 |
(2)服务人员在工作时间应当穿着统一配发的制服,带齐装备,非工作时间、非从事配合民警执法活动期间不得穿戴统一服装。
(3)服务人员应当妥善保管配发的装备,严禁单位或个人私自将制式服装或装备转借、赠送他人使用;被解聘或辞职的,应当立即交回所配发的服装及有关物品、装备。
3.工作时间要求
3.1 工作时间
晚上 19:00 至次日凌晨 3:00,全天共 8 个小时。在各相关路段、路线及其他重点区域进行巡逻,以徒步巡逻为主要方式。
3.2 采购人可根据警情变化或在特殊情况时调整服务人员的值勤时间,而不受合同约定的巡逻路线、工作时间的限制,服务人员须无条件接受值班领导临时工作变动安排。
3.3 中标人必须保障服务人员的休息时间(每周 1 天),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工作安排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轮班制度、工作/休息时间的安排等)。
4.工作岗位
平洲辖区的案件重点部位及治安重点主干道。具体巡逻路线和人员岗位分配安排,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调整,中标人和服务人员须无条件接受。
5.工作职责要求
5.1 项目负责人要求
(1)负责与采购人沟通协调,准确理解采购人对服务人员的工作要求并向其服务人员宣贯执行。
(2)负责服务人员的全面日常管理工作。
(3)定期向采购人提交服务人员工作开展运营周报、月报,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并落实整改意见。
(4)负责监督管理服务人员的工作质量及工作纪律;发现和反馈工作情况等,通过明查、暗访方式查处服务人员不守纪律、私自离岗、迟到早退、弄虚作假等行为,确保服务人员高效开展各项工作。
(5)负责服务人员的人员招聘、开展针对性的业务培训、人员技能查漏补缺,确保队伍稳定、业务技能提升。
(6)负责服务人员绩效考核,奖励先进、鞭策落后、淘汰不合格人员。
(7)负责收集整理服务工作所遇到的主要问题;负责研究其他地市、街镇交通、治安综合管理服务运营的先进经验,为本地区的交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提供合理化工作建议等。
5.2 服务人员工作要求
(一)工作内容
(1)协助民警进行辖区巡逻。
(2)协助民警处置有关警情和突发性事件。
(3)协助民警参加重大活动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4)协助民警开展警务实践活动,宣传教育群众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5)对发生在值勤区域内的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现场秩序。
(6)参加抢险救灾,保护公私财产和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接受群众求助。
(7)完成公安机关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服务人员在协助执勤中应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遵纪守法,保守秘密,爱护公物,厉行节约。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3)xx执勤,仪态端正,团结同志,礼貌待人。
(4)严格遵守勤务规定和作息时间,配合执勤民警开展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5)必须服从公安民警的管理,接受公安民警的监督检查。在特殊或紧急情况下,采购人及相关的治安管理部门可随时调度聘请人员,采购人不需另行支付费用。
(6)服务人员在工作时间应当穿着统一配发的制服,带齐装备;非工作时间、非从事配合民警执法活动期间不得穿戴统一服装。
(7)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遵守公安保密制度。
(8)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严格依法依章办事,不利用工作之便贪赃枉法,谋取私利。
(9)尊重领导,团结同事,服从管理,认真履行本职工作。
(10)爱护公共财物,厉行节约,遵守社会公德,遵守社会主义道德。
(11)熟悉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技能,努力提高岗位技能和工作效率。
5.3 服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中标人应予以辞退:
(1)没有民警带领,上路检查车辆和盘查人员;
(2)没有民警带领,驾驶警车执行巡逻任务;
(3)没有民警带领,对当事人采取约束或行政强制措施;
(4)对当事人或证人进行讯问和询问;
(5)顶替民警开具行政处罚文书;
(6)拒不执行上级的命令和布置的工作任务;
(7)拉帮结派、挑拨是非,讲不利于团结的说话,影响队伍稳定的;
(8)未经许可,到其他单位兼职的;
(9)违反公安工作纪律,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
(10)受行拘以上的行政处罚或有刑事犯罪的;
(11)其它不适合从事治安管理工作的
(12)私自将制式服装或装备转借、赠送他人使用;
(13)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5.4 服务人员呈请辞职的,应当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报中标人,中标人内部批准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并及时增补服务人员,并把相关资料报采购人备案。
三、 其他要求
1.中标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对派往本项目工作的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及安全教育,为其缴纳人身意外险等的各种社会保险。如服务期内中标人与用工发生劳动纠纷,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服务
人员在执勤期间受伤或死亡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因服务人员工作不当,造成群众伤亡的,采购人不承担相应责任,由服务人员和中标人依责承担。
2.中标人负责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具体工作安排,采购人负责治安防范方面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中标人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管好用好服务人员,实行层级管理、片区管理及班组长责任制等管理制度,同时建立健全的人事资料档案等管理制度。
3.服务人员在进行服务时必须做好安全措施。在服务区域内发生的所有安全或意外事故经调查因中标人服务人员直接或间接的工作失误导致发生的(包括医疗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负责,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不可推卸责任。
4.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将服务项目发包或转包,否则将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四、 商务要求:
(一) 服务期及服务地点
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2 年。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 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应为包括:服务费、人工费(包括意外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社会保险、高温补贴费等)、福利、加班费、节假日补贴、管理所需的费用、交通费、培训费、员工服装及个人装备、各种税费、中标服务费、合同见证费、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如出现任何遗漏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将不再另支付任何费用。
(三) 考核要求 1.考核机构
由采购人组织考核小组,负责服务人员的考评工作。 2.考核对象:中标人派驻本项目的全体服务人员。
3.考核原则
3.1 按《平洲派出所购买特勤服务管理制度》执行。
3.2 坚持综合评价,体现效率优先、奖勤罚懒的原则。
3.3 对服务人员的工作业绩、协作能力进行综合考核评定。 4.考核程序
4.1 保障出勤情况、治安协管效果及路面见员率。考核小组人员不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视频寻踪查岗,并将情况记录汇总。
4.2 考核小组人员每周进行巡检,对服务人员的路面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登记,并进行月度汇总。
4.3 考核月以自然月计算,考核小组汇总上述所有资料、报表,填写月度考核扣分汇总表,计算出月考核成绩,然后交领导审核。
4.4 考核公示和申诉。服务人员月度考核结果公示 2 个工作日,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须于
公示期内对有异议的地方向考核小组反映申诉,考核小组需作出相应的解释。
4.5 考核公示后,确实月考核结果,计算月绩效工资。 5.考核细则
对中标人实行考核计分制,每月最高 100 分。发现以下问题,将根据附表《考核细则》进行扣分。 6.考核结果的运用
6.1 按每分扣除该月服务费 100 元的标准执行。中标人每月考核得分低于 70 分(不含 70 分)或累计扣减超过 3000 元的,扣除当月的全部服务费用。
6.2 中标人服务期累计 3 个月考核得分低于 70 分(不含 70 分)或服务期内累计 3 个月扣减超过 3000元的,即视同中标人达不到服务标准,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附表:考核细则
序号 | 检查标准 | 扣分标准 |
1 | 不假旷工或者因公外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 | 每人每天扣 5 分 |
2 | 上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时间不足 1 小时的 | 每人每次扣 1 分 |
3 | 上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时间超过 1 小时的;突发重特大事故(件)紧急集结时缺席的 | 每人每次扣 2 分 |
4 | 无故不参加采购人或中标人组织的相关培训学习、会议的 | 每人每次扣 2 分 |
5 | 违反培训、学习、会议纪律,有如交头接耳、玩手机、睡觉等不良行为 | 每人每次扣 1 分 |
6 | 培训、学习考试不合格的 | 每人每次扣 2 分 |
7 | 警容风纪检查时,装备不齐、衣冠不整、头发过长、戴饰物、衣物不整洁等的 | 每人每次扣 1 分 |
8 | 不执行上级(含民警)的决定和命令,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 每人每次扣 9 分 |
9 | 上班、值班或执勤期间擅离职守,未造成恶劣影响的 | 每人每次扣 3 分; 情节严重的,每人每次扣 5 分。 |
10 | 工作态度消极,出勤不出力,遇事推诿,xxxx,或 弄虚作假,欺下瞒上,或无病诈病、小病大养,未造成恶劣影响的 | 每人每次扣 5 分。 |
11 | 诽谤、诬告他人,挑拨离间,拉帮结派,或滋事生非,打架闹事,影响团结 | 未造成恶劣影响的,每人每次扣 2 分; 造成恶劣影响的,每人每次扣 5 分。 |
12 | 对待群众态度“冷、硬、横、推”,被群众投诉,经查证属实的 | 每人每次扣 3 分 |
13 | 违反相关规定,违反公安纪律,被人投诉,经查属实的 | 每人每次扣 3 分; 情节严重的,扣 5 分或予以辞 退 |
14 | 驾驶、乘搭机动车辆违反交通法规的 | 每人次扣 1 分; 被上级通报的,每人每次扣 2分。 |
15 | 上班时间进行娱乐活动的(如玩手机或电脑游戏、看电视等) | 每人每次扣 2 分 |
16 | 违反保持通讯畅通规定,对工作造成影响的 | 每人每次扣 2 分; 情节严重的,每人每次扣 5 分 |
17 | 其它违反工作纪律制度 | 经中标人、采购人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后予以扣分 |
18 | 奖励制度:协助查扣“闯禁”摩托车、抓获行拘或刑拘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按区政府、公安分局、桂城街道和采购人的相关奖励标准执行。 |
(四) 付款方式
由采购人按下列程序付款:
1. 服务费按月进行支付。每月经考核后,按考核结果结算当月中标人的服务费。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一个月服务费(扣除扣减金额)给中标人。
2. 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结算月份的《考核表》;
(4)中标通知书。
3.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第五章 合同通用条款
甲 方(采购人):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乙 方(中标人):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根据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FS2018(NH01)XZ0072)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 元(¥ 元)。二、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 。
2.„„
3.„„
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
委托服务期间自 年 月至 年 月止。五、付款方式
六、知识产权产权归属七、保密
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xx支付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 15 天以上(含 15 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 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九、争端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 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 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三、 合同生效
1)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xx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桂城财政局、桂城公共资源交易所、桂城法律服务所、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所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
代表: | 代表: | |||
签定地点: | ||||
签定日期: | 年 | 月 | 日 |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
开户名称: | ||||
银行账号: | ||||
开 户 行: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目录表
序号 | 文 件 名 称 | 页码范围 | 备注 |
一、初审文件 | |||
1 | 投标函 | ||
2 |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
3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
4 | 具有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佛山市外投标人还须出具佛山市公安局出具的跨地区经营备案证明) 或《广东省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备案回执》 | ||
5 | 投标人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 ||
6 | 财务状况,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之一即可:(1)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 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 | ||
7 | 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 明其依法免税 | ||
8 | 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
9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10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
二、技术文件 | |||
1 |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 ||
2 | 投标分项报价表 | ||
3 | 政策适用性说明(如有) | ||
4 |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 | ||
5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 | ||
6 | 投标服务方案 | ||
7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 ||
三、商务文件 | |||
1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
2 | 2015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前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 | ||
3 | 项目负责人及服务人员一览表 | ||
4 | 用户需求响应一览表 | ||
5 |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 ||
6 |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
7 | 资料原件提交清单 | ||||
8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 ||||
9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
得 分 自 评 表 | |||||
(一)技术部分评分自评表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自评分 | 页码范围 | |
1 | 服务人员的工作管理计划 | 6 | |||
2 | 服务人员的保障与薪酬体系 | 4 | |||
3 | 针对本项目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 | 5 | |||
4 | 投入本项目的常用物资 | 7 | |||
5 | 7 | ||||
6 | 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 6 | |||
7 | 服务人员培训、考核方案 | 5 | |||
(二)商务部分评分自评表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自评分 | 页码范围 | |
1 | 企业实力 | 10 | |||
2 | 企业信誉 | 4 | |||
3 | 业绩情况 | 4 | |||
4 | 企业荣誉及专业证书 | 4 | |||
5 | 项目负责人配置要求 | 2 | |||
6 | 投标人具备的服务人员专业化“人防”实力 | 5 | |||
7 | 5 | ||||
8 | 6 | ||||
9 | 投标人具备的服务人员专业化“物防”实力 | 10 |
格式1
投 标 函
致: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 (项目名称) 采购相关服务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FS2018(NH01)XZ0072), (投标人名称、地址) 作为投标人已正式授权 (被投标人授权代表全名、职务) 为我方签名代表,签名代表在此声明并同意:
1. 我们愿意遵守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自愿参加投标,并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
2. 我们同意本投标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天内有效。如果我们的投标被接受,则直至合同生效时止,本投标始终有效并不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3. 我们已经详细地阅读并完全明白了全部招标文件及附件,包括澄清(如有)及参考文件,我们完全理解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不明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4. 我们同意提供招标采购单位与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有关投标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 我们理解招标采购单位与评标委员会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它任何投标,完全理解采购代理机构拒绝迟到的任何投标和最低投标报价不是被授予中标的唯一条件。
6. 如果我们未对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完全同意并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
7. 我们证明提交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准确、真实、有效、完整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或者夸大。我们在此xxxx: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8. 如果我们提供的声明或承诺不真实,则完全同意认定为我司提供虚假材料,并同意作相应处理。
9. 我们是依法注册的法人,在法律、财务及运作上完全独立于本项目采购人、用户单位(如有)和采购代理机构。
10. 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函电请寄: (投标人地址)
备注:本投标函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格式2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于贵公司 年 月 日发布 项目(项目编号:FS2018(NH01)XZ0072)的采购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
一、本公司(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并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
二、本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企业)如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四、本公司(企业)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本公司(企业)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特此声明!
附件:
1. 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2. 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 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格式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地址) 的 (投标人名称) 在下面签名的(法定代
表人姓名、职务)在此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项目
编号)的招投标活动,采购合同的签订、执行、完成和售后服务,作为投标人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被授权人(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限。
本授权书自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随附《法定代表人证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面)
格式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本证明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 附:
营业执照(注册号):经济性质:
主营(产):兼营(产):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面)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地址:
签发日期:
格式5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采购内容 | 投标报价 (人民币 元) |
特勤保安服务 | 小写:RMB 大写: |
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备注:
1. 中文大写金额用汉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如:小写:RMB1230000,大写:壹佰贰拾叁万元整。
2. 此表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须附在正、副本的投标文件中,并另封装一份于开标信封中。
3. 此表内投标报价为最终价,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开标信封或投标文件内不得含有任何对本报价进行价格折扣的说明或资料,否则为无效投标。
4. 投标报价要求具体见第二册第七章“投标报价”要求。
格式6
投标分项报价表
(格式自拟)
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注:
1. 中文大写金额用汉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如:小写:RMB1230000,大写:壹佰贰拾叁万元整。
2.此表为《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报价明细表。
3. 所有价格均以人民币作为货币单位填写及计算。
4. 该表格式仅作参考,投标人的详细报价表格式可自定。
格式7
政策适用性说明(如有)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介绍说明如下: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 制造商 | 制造商企业类型 | 金额 | 金额占总报价比重(累计 %) | |
小型、 | |||||
微型 | |||||
企业 | |||||
产品 | |||||
行 业: ;营业收入(万元): ;资产总额:(万元): ;从业人员(人): ; 注:如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同一内容的数据填写不一致的,评审时 | |||||
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 |||||
说明 |
注: 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
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格式8
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供应商认为其为中小企业的应提交本函及《政策适用性说明》,明确企业类型,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本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日 期: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若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全部为或含部分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则应同时提交本函,并明确制造商企业类型,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本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和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第四条第 项 行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 期:
格式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或者提
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备注:
1、本声明函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适用。
2、如果投标人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说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格式10
投标服务方案
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格式自定):
1. 服务人员的工作管理计划;
2. 服务人员的保障与薪酬体系;
3. 针对本项目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
4. 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5. 服务人员培训、考核方案;
6. 投标人认为对投标有利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格式1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 ||||||
地址 | ||||||
主管部门 | 法人代表 | 职务 | ||||
经济类型 | 授权代表 | 职务 | ||||
邮编 | 电话 | 传真 | ||||
单位简介及机构设置 | ||||||
单位资质及获奖情况 | ||||||
单位概况 | 注册资本 | x元 | 占地面积 | M2 | ||
职工总数 | 人 | 建筑面积 | M2 | |||
资产情况 | 净资产 | x元 | 固定资产原值 x元 | |||
负债 | x元 | 固定资产净值 x元 | ||||
财务状况 | 年度 | 主营收入 (万元) | 收入总额 (万元) | 利润总额 (万元) | 净利润 (万元) | 资产负债率 |
注:1)文字描述:单位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服务理念、主营产品、技术力量等。 2) 图片描述:经营场所、主要或关键产品介绍、生产场所及工艺流程等。
3)如投标人此表数据有虚假,一经查实,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格式12
2015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前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
序号 | 业主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总价 (万元) | 签约及完成时间 | 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备注:根据评分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格式13
项目负责人及服务人员一览表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职称 | 专业 | 经验年限 | 在本项目中的职责分工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备注:根据评分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格式14
用户需求响应一览表
说明: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描述 | 投标人响应描述 | 偏离情况说明 (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 |
1 | 项目概况 | ||
2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
3 | 其他要求 | ||
商务要求 | |||
4 | 服务期及服务地点 | ||
5 | 报价要求 | ||
6 | 考核要求 | ||
7 | 付款方式 |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格式15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 ( 投标人名称) 在参加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FS2018(NH01)XZ0072)的招标中如获中标,我公司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中标通知书》。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我公司将同时递交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如我公司违反上款承诺,愿凭贵公司开出的相关通知,同意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理支付手续,扣除我公司提交的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格式16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招标活动。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已通过(银行转账、银行汇款)形式交纳人民币(大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开户银行:投标人银行账号:
说明:上述要素的填写必须与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凭证的要素一致,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此凭证信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附:
粘贴转账或汇款的银行凭证复印件或打印件。注:
1. 本文件作为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信息文件,请各投标人必须准确填写;
2. 保证金退还仅按投标人名下的对公账户办理;
粘贴转账或汇款的银行凭证复印件或打印件。
注:
1. 本文件作为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信息文件,请各投标人必须准确填写;
2. 保证金退还仅按投标人名下的对公账户办理;
格式17
资料原件提交清单
序号 | 资料名称 | 页数 | 对应投标文件页码 | 提交情况 | 备注 | |
有 | 无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备注:
1. 本表中的“对应投标文件页码”栏填写相应的复印件所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范围,以便评审时核对。
2. 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包装封面参考
项目名称:购买特勤保安服务
项目编号:FS2018(NH01)XZ0072
投 标 文 件
开标信封□ 正本□ 副本□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第七章 投标人xxx、 说 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 监管部门及招标采购单位
2.1. 监管部门指同级或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2.2. 招标采购单位指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2.3.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本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已拥有一笔财政性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计划将一部分或全部资金用于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
2.4. 采购代理机构指按照规定办理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的代理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2. 合格的投标人
3.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7.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货商才能参加投标。
3.2.8.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个项目(包组)的竞争。
3.2.9. 符合第一章投标邀请“供应商资格”的特殊条款。
3.3.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4 合格的服务和货物
4.1. “服务” 是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的全部服务内容,其中包括完成服务所需的货物,及须承担的技术支持、培训和其它伴随服务。
4.2.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
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4.3.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及用户需求。
4.4. 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5. 投标人应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果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文件。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费用
5.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 其他
6.1. 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二、 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
7.1. 本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等。
7.2. 要求提供的服务、采购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以中文文字编写。
招标文件共七章,分装两册。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各册的内容如下:
第一册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资格审查、评标准则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第五章 合同通用条款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二册
第七章 投标人须知
7.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
格式、条款和服务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7.4.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所有。
8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8.1.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更正)的,于投标截止时间的15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或修改(更正)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传真有效)予以确认,如在24小时之内无书面回函则视为同意修改内容,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澄清或修改(更正)不足15日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征得当时已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意并书面确认(传真有效)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
8.2. 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8.3.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或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9 招标文件的答疑或现场考察
9.1. 除非依本须知第9.1条规定的有必要时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不举行项目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如举行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的,则按以下规定:
9.1.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9.1.2. 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需在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召开日前至少一个工作日将问题清单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代表于上述的时间和地点出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9.2.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出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视为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无任何异议。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投标的语言
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11 投标文件的构成
11.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性文件、符合性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编排顺序参见
投标文件格式。
11.2. 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2 投标文件的编写
12.1. 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如适用)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所有内容。
12.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可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2.3.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监管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2.4. 如果因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2.5.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13 投标报价
13.1. 投标人应按照“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中采购项目服务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如适用)的要求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被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3.2.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应当否决其投标。
13.3. 投标分项报价表内容应包含:
13.3.1. 招标文件要求全部服务所需的费用;
13.3.2. 投标报价包含履行合同所有相关服务所需的费用;
13.3.3. 投标报价均应包含所有的税费;
13.3.4. 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
13.4. 投标报价为本次招标内容的总价包干,投标报价即为合同价,不得在中标后提出任何增加费用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相关风险性因素。
13.5. 投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服务期限内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3.6. 对于报价免费的内容须标明“免费”。
13.7. 投标人根据本须知第14.3条的规定将投标报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
13.8.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3.9.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允许有备选方案外,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10.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4 投标货币
14.1.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5 联合体投标
15.1. 除非投标邀请中另有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投标邀请中规定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则必须满足:
15.1.1.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符合本须知“合格的投标人”的一般规定,并至少有一方符合“合格的投标人”的特殊条款要求;
15.1.2. 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或包组)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或包组)投标。
15.1.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5.1.4.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5.1.5.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6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6.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共同投标协议并注明主体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16.2. 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证明其满足本须知定义的合格投标人。
17 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7.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投标的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7.2. 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7.2.1. 服务主要内容、方案、质量、标准指标等的详细说明;
17.2.2. 对照招标文件服务内容与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服务内容与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xx与服务内容与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服务的具体参数值。投标人在阐述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的服务内容、要求和标准。投标人在投标中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
18 分包
18.1.1. 如果投标资料表已明确允许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19 投标保证金
19.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金额和期限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9.2.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将于定标后 5 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汇兑方式直接将投标人的保证金(不计利息)划转回其原汇款账户内,各投标人请自行查收。
19.3.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中标人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签订合同。
(2)中标人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支付了招标代理服务费。
(3)如果中标人拒绝支付招标代理费,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在投标人所交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19.4.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凭《保证金退款证明》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办理投标保证金退回手续(不计利息)。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通过电子汇兑方式直接将投标人的保证金划转回其原汇款账户内,投标人请自行查收。
19.5. 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9.5.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19.5.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9.5.3. 依法取消中标资格;
19.5.4.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0 投标有效期
20.1. 投标应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期限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视为无效投标。
20.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
退还,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21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21.1. 投标文件的式样: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电子文件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1.2. 投标文件的签署:
21.2.1.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招标文件要求签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招标文件中明示盖章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副本可以用正本复印,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21.2.2.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22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2.1.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单独提交一个密封信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信封”的字样,内容包括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投标保证金缴付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电子文件和退投标保证金说明函,若本项目(或包组)接受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投标,应将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和《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一并提交。开标信封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 投标文件封装:
22.2.1. 清楚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22.2.2. 注明投标邀请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组号(如有)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22.3. 如果未按本须知上款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3 投标截止期
23.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是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
23.2.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3.3.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4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撤销
24.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4.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或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可撤销其投标,否则,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五、 开标与评标
25 开标
25.1.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5.2. 宣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接受任何投标文件。
25.3. 当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如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拆封并现场退还。
25.4. 开标时,由按签到顺序递交投标文件的前三名投标人代表作为全体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就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也可以由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25.5. 在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5.6.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和有关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如记录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不一致时,投标人应当场提出,否则视为接受并同意开标记录。
26 资格审查
26.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详见《资格性审查表》。对初步被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只有全部满足《资格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的投标人方可进入评标环节。若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项目不进入评标环节,作废标处理。
27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
27.1. 评标由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按政府采购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构成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7.2. 评标委员会名单在评审结果确定前严格保密。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
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27.2.1. 评标委员会中,同一任职单位评审专家超过二名的;
27.2.2. 参与招标文件论证的;
27.2.3.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7.2.4.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27.2.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27.2.6.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27.2.7.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7.3. 评标委员会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7.4.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本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三章中规定的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28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8.1. 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和标记、投标人是否缴纳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8.2.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8.3.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或优于,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8.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8.5.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8.5.1. 在符合性检查时,未能通过符合性审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只有全部满足《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的投标才是有效投标,只要不满足符合性条款中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对投标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无效投标不能进入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审。
28.5.2.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29 不同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参与投标的处理
29.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
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投标无效。
29.2.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节能产品;(2)环保产品;(3)投标报价(由低到高);(4)技术部分
(或技术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5)技术部分(或技术商务部分)评审项目中分值权重占技术部分(或技术商务部分)总分值权重由高到低的次序(得分由高到低)。若上述情况均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9.3. 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30 投标文件的澄清
30.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0.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0.3.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 投标文件差异修正准则
31.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31.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1.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1.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1.5.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1.6.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须知第29.2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2 投标文件的澄清
32.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 投标文件详细评价
1.1. 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价和比较。具体见第三章的《详细评审》
34 授标与定标原则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34.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节能产品;(2)环保产品;(3)投标报价(由低到高);(4)技术部分(或技术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5)技术部分(或技术商务部分)评审项目中分值权重占技术部分(或技术商务部分)总分值权重由高到低的次序(得分由高到低)。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34.3.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投标报价(经价格核准后的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节能产品;(2)环保产品;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34.4. 评标委员会提交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意见报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项目招标公告的法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不在中标名单之列者即为未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34.5. 评审结果确定后,采购人根据需要通知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2个工作日内,按投标文件中所列清单中的相关证件、证明文件、合同和其他文件的原件送采购人核对与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是否一致。采购人在接到原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核对没有不一致的,须确认中标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第一中标候选人没有按约定提交原件的,报监管部门核实后按虚假应标处理。
34.6. 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不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人放弃中标、中标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5 废标
35.1.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35.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35.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5.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5.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6 询问、质疑、投诉
36.1. 询问
36.1.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
36.1.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36.2. 质疑
36.2.1. 质疑期限:
36.2.1.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36.2.1.2.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损害其权益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36.2.1.3.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36.2.1.4.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6.2.2. 提交要求:
36.2.2.1. 以书面形式当面(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以电话、传真、邮递、快递或电邮等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6.2.2.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36.2.2.3. 质疑书内容:应包括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6.2.2.4. 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的证明材料。
36.2.2.5.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36.2.3. 对于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内达三次以上,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6.3. 投诉
36.3.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36.3.2. 投诉书xxx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37 中标通知
37.1.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发布采购信息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
《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7.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合法依据,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六、 授予合同
38 合同的订立
38.1. 除非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8.2. 招标采购单位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8.3. 合同须送桂城法律服务所进行审核和见证,见证费用由中标人支付。见证费按照中标金额的 5‟收取,最高不超过 5000 元。
38.4.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8.5.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监管部门备案和有关部门备案。
39 合同的履行
39.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同级监管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同级监管部门备案。
39.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规定备案。
40 履约保证金
40.1. 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采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或采购人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41 招标代理服务费
41.1.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否则,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招标代理服务费账号信息如下:
收款人名称: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分行账 号:00000000000000000
41.2.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费率 中标金额 | 服务招标 |
100 万元以下 | 1.5% |
100~500 万元 | 0.8% |
500~1000 万元 | 0.45% |
1000~5000 万元 | 0.25% |
5000 万元~1 亿元 | 0.1% |
1~5 亿元 | 0.05% |
5~10 亿元 | 0.035% |
10~50 亿元 | 0.008% |
50~100 亿元 | 0.006% |
100 亿以上 | 0.004% |
例如:某服务招标中标金额为 85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1.5%=1.5 万元
(500-100)万元×0.8%=3.2 万元
(850-500)万元×0.45%=1.575 万元
合计收费=1.5+3.2+1.575=6.275(万元)
41.3. 经依法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42 询问函、质疑函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人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1:询问函格式
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询 问 函
我单位已报名并准备参与(项目名称)项目(项目采购编号: )的投标(或报价)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一、 (事项一)
(1) (问题或条款内容)
(2)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 (建议) 二、 (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询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年 月 日
2:质疑函格式
质 疑 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7.不按上述要求拟写的质疑函,采购代理机构将有可能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