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甲方:xxxxxxxxxxxxx
xx: (xxxx: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权属为自己的位于云浮市 房屋,产权证: ,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等使用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三、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不得分租或转租给他人,如乙方分租或转租的,甲方单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不作任何赔偿,必要时依法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四、双方议定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
五、乙方必须在每月5号前交清当月租金给甲方。乙方不得有拖欠甲方租金的行为,如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过30天,则甲方随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收回房屋,并有权没收房屋租赁抵押金和追回拖欠的租金,且每日按拖欠的租金千分之三计算乙方滞纳金。
六、乙方需支付人民币 元作为房屋租赁抵押金给甲方。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没有拖欠租金并交清所有的水电费,甲方需在租赁期满后十日内将房屋抵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如乙方拖欠甲方租金或者有其他任何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全部的房屋租赁抵押金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七、乙方不得损坏甲方出租的房屋,如需要改建或装修房屋,必须事前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才能动工。租赁期满后,乙方需将房屋恢复原貌结构。如乙方违约,则以损坏甲方房屋论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房屋租赁抵押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八、租赁期间的水电费(含分摊部分)、天燃气费、网络、物管费、通信、电视等所有由承租人使用产生的税费均由乙方负责支付,否则,甲方可以没收乙方的房屋租赁抵押金,并由乙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另外,甲方每月收取租金后,需按税务部门有关规定开具发票给乙方。
九、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安全用水、用电,不得乱接电线,不存放或者使用危险、易燃易爆物品等。如因乙方个人原因导致发生任何安全、消防事故的,产生的所有责任需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乙方要注意其经营应注意不能影响xx居民的合法利益。如甲方收到投诉,经核实无误后,将向乙方提出书面整改通知,如乙方不整改或者整改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不作任何赔偿。
十一、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乙方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合约,同时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返还房屋租赁抵押金。
十二、在租赁期间,如因国家政策、政府以及甲方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收回该房屋,甲方有权提前终止该合同,甲方在乙方没有拖欠租金,交清所有租金、费用后,甲方将租赁抵押金无息退还给甲方;如遭受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甲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以上情况,甲方均不作出任何补偿给乙方。
十三、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与甲方共同签订的《住户安全承诺书》相关条款,负责房屋内的生产安全及防火,积极做好消防及安全生产工作。否则,因违反上述责任书条款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可视情节轻重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四、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签章)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名称:云浮市金叶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帐户:工行云浮分行营业部2020002109022501793
乙方签字:(签章)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云浮市云城区星岩二路76号第一幢办公楼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