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深圳市前海联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二次)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深圳市前海联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目 录
附件:履约评价表
x招标文件是依据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本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的。招标文件的编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文件的内容已清楚地反映了项目的内容、性质以及商务和技术要求等。我们要求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取得本招标文件的正式投标人,如不递交投标文件,应于取得招标文件2天内书面通知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
招标单位地址:深圳市前海合作区前湾一路9号办公楼
邮政编码:
传 真:
联 系 人: xxx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日 期: 2017 年11月21日
项号 |
内 容 |
规 定 |
1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前海联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二次) |
2 |
项目地点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 |
3 |
招标范围 |
详见第二篇第3章 |
4 |
投标限制 |
只接受独立法人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 |
资金来源 |
国有资金(企业自筹) |
6 |
控制价 |
11万元(含11万元) |
7 |
投标人资质 要求 |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工商部门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包括城市垃圾清运服务,须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打印的许可经营范围信息(加盖公章); 3.本项目只接受独立企业法人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具有粤B牌垃圾压缩车或者垃圾清运车,须提供车辆行驶证。 |
8 |
投标文件 份数 |
正本1套,副本3套。 |
9 |
投标人的 替代方案 |
不允许 |
10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1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期限 |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5日 |
12 |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补、答疑的期限 |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3 日 |
13 |
投标预备会 (答疑会) |
不组织答疑会 |
14 |
投标有效期 |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15 |
投标文件递交 |
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9号前海联控办公楼321办公室 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7日15时00分 |
16 |
开标评标会 |
地点:深圳市前海合作区前湾一路9号办公楼 时间:2017年11月27日15时00分 |
17 |
签订合同 |
发出中标通知书30天内。 本项目服务期限12个月,服务期限自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算。 合同签字盖章后,甲方按合同确定的单价;以双方认可的实际清运数量,两个月向乙方支付一次。 |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工商部门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包括城市垃圾清运服务,须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打印的许可经营范围信息(加盖公章);
3.本项目只接受独立企业法人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有粤B牌垃圾压缩车或者垃圾清运车,须提供车辆行驶证。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材料从标书第一页开始附)资料提供不全或不合格将取消本次投标资格。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对报名单位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具体详见第2篇第4章规定内容进行。
序号 |
内容 |
时间期限和地点 |
1 |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
前海管理局官网自行免费下载。 |
2 |
投标人质疑期限 |
招标文件发售后至截至投标截止前5天 |
3 |
招标人澄清,修改招标文件期限 |
招标文件发售后至截至投标截止前3天 |
4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
2017年11月27日15时00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9号前海联控办公楼321办公室 |
5 |
开评标时间和地点 |
2017年11 月27日15时00分 深圳市前海合作区前湾一路9号办公楼 |
6 |
合同签署期限 |
中标通知发出后30天内 |
合同协议书,合同条款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篇。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即告作废,投标人退出本项目投标活动:
(2)投标文件的有关内容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按规定应提交其他资料而未提交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且未声明哪一份有效;
(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6)投标人报价文件中,每月垃圾清运费用超过350元/桶的,总价超过11万元(含11万元)的;
(7)投标人经营范围和许可不符合资质要求的;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评标小组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9)投标文件内容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0)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1)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2)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废标和拒绝接受的其他情形。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 投标文件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
3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文件正本1套,副本3套,电子文件(不加密)1份(提交光盘)。
4 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应标识:
(1)收件人:xxxxxxxxxxxxxxx
(0)项目名称:深圳市前海联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3)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4)2017年11月27日15时00分开标,此之前不得开封
(5)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特别提醒:投标人的报名资料、投标函及附件应加盖公章,分别封装后,一并装入投标文件袋密封好,并在密封袋上标明上述信息。密封袋的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按规定注明开标时间,在此之前不得开封。
1.确定中标人
依据评标打分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
2.中标通知书
2.1 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中标结果在前海管理局官网公示,在规定的时间内无异议的,招标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2 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所附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
2.本项目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招标文件的合同条件,并且不得更改合同条件。
3. 中标人如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中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合同,不得将中标合同内的工作转让(转包)给他人。
1.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招标文件的澄清
2.1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3日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纪要、修改(补充)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 1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格式和标准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且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2.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招标人予以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日期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送至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人地址。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应在投标截止日期 3日前以网络公告的形式发出澄清文件给所有投标人,请投标人关注前海管理局官网公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的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3.招标文件的修改
3.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3 日前的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招标内容的,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3.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网络公告的形式发出澄清文件给所有投标人,请投标人关注前海管理局官网公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
3.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函件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澄清纪要、修改(补充)函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3.4 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函件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3 日前在前海管理局官网进行公告,请投标人自行关注。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函件中明确。
4.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并且,为了解释投标文件,应以中文为准。
5.投标文件的组成
5.1报名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企业经营范围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2投标函及附件
6.投标文件的签署
6.1 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6.2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7.投标报价
x项目为一次性招标,总控制价在11万元以内(含11万元)。
8.投标货币
x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采用人民币。
9.提供的图纸资料
x项目不适用。
10.投标有效期
10.1 投标有效期为自规定的投标书递交截止期限起60天内,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0.2 特殊的情况下,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x项目投标人的报名资料、投标函及附件应加盖公章,分别封装后,一并装入投标文件袋密封好,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文件、项目名称以及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密封袋的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按规定注明开标时间,在此之前不得开封。
12.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1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3.2 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应按本须知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在密封袋上清楚注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13.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14.截标时投标文件的数量要求
如果截标时递交标书的投标人数量少于3名而流标,基于本服务项目的特殊要求,经招标人内部报会审定是否转化为非公开招标方式。
15.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不适用。
x项目生活垃圾清运范围:前海管理局综合楼、梦工场项目、前海联控公司办公楼、建工村项目公共区域等。
2.服务内容
投标人提供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1 负责收集前海合作区内指定单位的生活垃圾,并及时清运至垃圾处理场;
2.2 对服务范围内垃圾屋、垃圾点、垃圾桶及垃圾清运车进行清洗、消毒及管理维护;
2.3 保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2.4 确保垃圾清运车辆整洁和清运道路上的保洁;
2.5 配备1个工作人员和1辆生活垃圾清运车辆、240L环保垃圾桶等收运设备;
2.6 及时处理前海联合物业公司临时指派的垃圾清理任务。
3.服务费
x项目以实际中标价为单价,两个月为一次支付周期,按照双方现场确认的实际垃圾桶数量进行计算,最终结算价不超过中标价格的110%。
第4章 开标、招标小组及评标
一、开标
1.1 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公开进行,开标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1.2 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
1.3 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1.4 若投标文件未密封,招标人将宣布该投标文件无效。
1.5 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作好记录,存档备查。
二. 评标小组
2.1 评标小组由5名评委组成(最终人数以招标人确定为准),由招标人确定。
2.2 评标小组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分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3 评标小组独立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招标小组的评标工作。
三.评标及评标办法
3.1 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
1) 开标结束后,即进入评标程序。评标小组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和投标文件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小组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相符,没有重大偏差。
3) 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与否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找外部证据。
4)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属重大偏差,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替代、撤回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
3.2 投标文件的澄清
1) 在评标期间,评标小组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时,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和项目负责人按招标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询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接受询标时应出示其有效身份证件,询标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到场或未出示有效证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 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 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5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经招标小组认可后可以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参与评标。
6)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只是招标小组根据评标的需要而可能进行的工作,并非是评标的必要程序,也并非每个投标人都需要进行澄清。
7) 投标人须在招标小组发出书面质询疑问后2小时内作出响应,回复的澄清文件应加盖公章,如时间不允许可以不加盖公章但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如澄清文件中对投标报价有算术性修正的内容,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要求送达澄清文件的投标人将视为拒绝接受修正,招标小组将按最不利于投标人的方式进行修正。
3.3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只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资格评审不合格不参与详细评审。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在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分别对各类专项咨询服务的投标文件进行量化打分。
3.4.1 初步评审阶段
初步评审表
序号 |
审查事项 |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 |
投标人应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文件、项目名称以及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密封袋的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
|
2 |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函。 |
|
3 |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是否内容完整、关键字清晰可辨认。投标文件的有关内容应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 |
|
4 |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企业经营范围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
5 |
投标有效期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6 |
不得联合体投标。 |
|
备注:评标小组在开标后,按照本表的内容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初审不合格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即视为无效投标。
3.4.2 详细评审阶段
x次投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确定中标服务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标评分高低顺序排列。
评标委员会对每个通过资格性检查的投标服务商进行评审、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服务商每项评分因素的评分。
评委会在评标时,按照以下量化的评审因素,对进入该阶段评审的各投标文件进行分析和比较:
评分细则表
序号 |
评分 因素 |
分值 |
评价内容 |
一 |
投标 报价 |
30 |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人民币11万元)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 |
二 |
技术 部分 |
48 |
1.服务的总体方案(10分) 评委根据投保人的服务总体方案,横向比较打分,优得8-10分,良得5-7分,中得2-4分,差得0-1分。 |
2. 各项管理规章制度(5分) 公共制度,企业内部岗位责任制,管理维护运作制度及标准。管理人员考核培训制度及标准等,要求符合规范,体现高标准,科学合理,详细完整。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横向比较情况进行评分: 优4-5分,良2-3分,差0-1分。 |
|||
3.服务人员配置方案(5分) 根据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的配置方案横向比较打分,优4-5分,良2-3分,差0-1分。 |
|||
4. 拟投入的垃圾清运车情况评价(6分) 根据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投入的垃圾清运车的数量及车辆情况横向比较打分,优5-6分,良3-4分,差0-2分。 提供垃圾清运车的车辆行驶证并加盖公章。 |
|||
5. 服务人员劳动保障及稳定措施(5分) 服务人员工资安排和福利保障承诺(包括工伤、医疗、社会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加盖投标法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横向比较情况进行评分:优4-5分,良2-3分,差0-1分。 |
|||
6. 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6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措施,横向比较情况进行评分: 优5-6分,良3-4分,差0-2分。 |
|||
7.服务质量指标的承诺、目标(6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承诺,横向比较情况进行评分: 优5-6分,良3-4分,差0-2分。须提供承诺函。 |
|||
8. 合同期内配合业主工作的服务承诺(5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承诺,横向比较情况进行评分:优4-5分,良2-3分,差0-1分。须提供承诺函。 |
|||
三 |
商务 部分 |
22 |
1.清洁服务资格等级评价(5分) 甲级(一级)资质得5分,乙级(二级)资质得2分。 提供清洁服务资格等级证书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年审不合格、证书不在有效期或复印件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得0分。 |
2.成功案例(6分) 投标人每提供1个清扫、清运类似项目案例得2分,最高6分; 需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文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关键页:合同服务期限、合同金额、合同双方单位名称及合同签字盖章页面。 |
|||
3.体系认证(6分) 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情况,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6分。 |
|||
4.获奖情况(5分) 1)近三年获得市城管局或环卫清洁协会评比“十佳清洁服务企业”或“先进单位”称号,得2分; 2)获得深圳市各级政府、行政部门颁发的奖项,每项得1分,最高3分。 以上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注:1.每一项的得分均不能超过该项最高分值。
2. 缺项则该项为0分或不合格为0分。
3.技术、商务部分为针对项目具体情况设置项目,累加满分为100分,固定额外加分部分为固定设置项,对涉及政策导向优先采购产品进行额外加分。
4. 综合以上分析比较,评委会将对各投标文件进行书面的量化评定,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5. 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5 定标
评标小组完成评标后,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确定中标人候选人和一名备选人(如根据招标文件需要设定备选人的)。
1.招标人提供的投标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第二篇第3章项目概况
(2)第三篇第2章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函说明:投标人需按照投标函格式进行承诺。
工程编号: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深圳市前海联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生活垃圾
清运服务项目(二次)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函及附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声明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函
五、项目报价
声 明
深圳市前海联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 _深圳市前海联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二次)投标工作,作出xxxx:
1.我公司已完全理解该项目招标文件所列明的全部条件,亦保证我公司完全符合本项目的投标条件。
2.我公司严格按照贵方提供的标书样本填写和提交相关内容,保证所提交的投标资料全部真实有效,并愿意向贵方及采购单位提供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3.保证遵守谈判文件的规定,放弃提出对谈判文件误解的权利。
以上声明若有违反,一经查实,本人和本公司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相应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声明企业(公章):
声明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深圳市前海联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二次)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深圳市前海联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二次)投标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
根据已收到贵方的 深圳市前海联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文件,我单位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后,我方愿以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标准,接受贵方招标文件所提出的任务要求。
我方已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完全理解。
我方拟提供项目可研性报告编制服务,我方认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规则,遵守评标委员会的裁决结果,并且不会采取妨碍项目进展的行为。
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资格,我方的投标担保将全部被没收。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任务,并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组建项目组,由投标文件所承诺的人员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如未经招标人同意更换项目组成员,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接受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收取服务费。
我方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若评定标过程中查有虚假,同意作无效或废标处理,并被没收投标担保;若中标之后查有虚假,同意被废除授标并被没收投标担保。
在正式合同签署并生效之前,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函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报价
x项目为一次性招标,服务期限自中标结果确认后起算。
本项目报价控制价人民币11万元(含11万)。
项目报价表: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每日清运桶数 |
单价 |
总报价 |
深圳市前海联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二次) |
12个月 |
25桶 |
|
|
需列出人力成本、车辆费用等相关明细。(表单自行设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确定由乙方承包甲方物业管理区域内垃圾清运服务。为规范双方义务并保障双方权益,特制定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委托管理事项:
1、项目名称:深圳市前海联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2、项目范围: 本项目生活垃圾清运范围:前海管理局综合楼、梦工场项目、前海联控公司办公楼、建工村项目公共区域等。
3、服务内容:
①负责收集前海合作区内指定单位的生活垃圾,并及时清运至垃圾处理场,清运量不超过24桶/日;
②对服务范围内垃圾屋、垃圾点、垃圾桶及垃圾清运车进行清洗、消毒及管理维护;
③保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④确保垃圾清运车辆整洁和清运道路上的保洁;
⑤配备足够的作业人员和垃圾清运车辆、240L环保垃圾桶等收运设备;
⑥及时处理前海联合物业公司临时指派的垃圾清理任务。
第二条、合同规定服务事项
1、经双方协商,甲方将其在合同期内指定单位产生的各种垃圾交由乙方进行有偿清运。
2、乙方将垃圾运往政府相关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处理站合法处理
第三条、双方权利和责任
1、甲方权利和责任。
①甲方在协议期内,各单位应将产生的生活和办公垃圾放置指定垃圾桶内,以方便乙方清运。
②甲方对乙方清运工作有权进行监督、管理,并负责确认乙方每日清运垃圾车次或桶数,乙方须确保工作质量满足甲方要求,并服从甲方管理。
③甲方如开展活动或迎接上级部门检查需要临时增加车辆和清运垃圾,要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安排时间和车辆。
2、乙方权利和责任。
①乙方负责定期清理甲方已经收集集中在垃圾桶的全部垃圾,并做到车走场清。
②乙方负责甲方区域内垃圾桶的日常清洁;按现场配置清运桶数的垃圾量做好定时定量的管理工作,保证垃圾清运工作的正常运行。乙方安排车辆和装卸垃圾工作人员,垃圾清运及处理过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工费、车辆维修维护费、工具等)由乙方承担。
③乙方每日固定清运时间,晚上或早上清运。如遇特殊情况,须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进行清运。
④乙方在垃圾清运人员及车辆入区必须遵守区内关于人员、车辆入园的相关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⑤积极配合甲方的各项检查工作的落实,做到随叫随到。垃圾运输过程中,不得出现垃圾洒落、滴液等现象,凡是清运过程中造成的垃圾洒落、滴液等污染xx环境的,必须及时清理干净并立即对清运设备、车辆进行整改。
⑥乙方工作行为应该符合法律和政府相关部门之规定,如有违反,乙方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干涉和处罚,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和解决。
⑦每月若对甲方顾客投诉(特别是服务质量问题)未及时正确处理,甲方有权提出书面警告,并责令其及时正确处理、解决。并在当月清运服务费(当月度总计服务费=每日清运费用的总和,以下类同)中扣除5%—30%的服务费。若因乙方承包范围内之清洁服务质量不达标准,而被有关部门(爱卫会、环卫、市容、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予以处罚,所需之罚金,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⑧乙方派往甲方的所有工作人员,须向甲方提交所有工作人员有效相关证件复印件。在工作时间必须统一整齐着装、佩带工作证,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非工作时间,不得在甲方工作区域内逗留。
⑨若因乙方工作人员过错,导致甲方厂区内有任何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事件,乙方须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⑩因车辆发生故障或其他原因造成清运时间延迟,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约定时间内清运到位,同时将延迟清运所造成的外溢垃圾清理干净。
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甲方按每桶(240L) 元人民币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垃圾清运费,每两个月结算一次,由甲方工作人员与乙方指定的负责人员共同确认签字,按每月实际清运桶数结算,逾期不支付,乙方停止服务。
按当月实际发生费用结算,每两个月支付一次,乙方向甲方提供上两个月结算费用的正式全额有效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并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将上月应付服务费以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
第五条、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日起12个月。
第六条、其它事项
1、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须赔偿对方¥10000.00(人民币壹万元整)
2、乙方如中途未经甲方同意单方中止清运行为,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尾款,同时乙方每停止清运一天必须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元整作为违约金。
3、乙方清运垃圾过程中出现服务不及时或服务质量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及时将信息反馈给乙方并督促乙方在当日内处理,逾期未能妥当处理,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可扣减乙方当月垃圾清运服务费用5%-20%。
4、关于违约条款的约定:经甲方确认乙方产生违约行为之日起,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并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若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可向深圳前海合作区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签订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