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軟體經銷代理合約書
立合約書人 (以下簡稱甲方)
與 (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乙雙方同意,由乙方加入甲方旗下專家會員,上載其軟體產品後,依甲方之審核條件及評鑑通過後上架該產品,並由甲方以經銷方式進行公開銷售以及售後服務,雙方就此訂定相關權利義務並簽訂本契約,同意共同遵守下列條款:
乙方授權甲方經銷代理之產品標的物:[ ] 軟體。
(或詳細產品列於附件中)。
經銷地區:台灣地區及中國大陸地區 (含香港澳門) 。
合約有效期間:
本合約有效期間,自民國 年 月 日起為期兩年。
甲乙雙方之權利義務訂定如下:
(一) 甲方對上述產品標的物之權利義務:
1. 甲方負責市場銷售事宜。
甲方負責客戶售後服務事宜。
(二) 乙方對上述產品標的物之權利義務:
負責提供甲方技術諮詢服務,以及針對該產品由甲方安排之訓練課程協助上課事宜,每月最多2天次。
提供經銷代理期間該產品必要之保固及程式更新。
乙方負責生產並供應甲方完整無瑕疵之產品,運送到乙方指定之地點,並提供瑕疵產品之替換。
瑕疵品退換貨期限:由於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到貨七天猶豫期,消費者若有合理之退換貨之需求(例如:商品瑕疵,故障,序號無法使用..等),如為商品本身瑕疵問題,乙方將協助消費者依照情況辦理退換貨之手續,甲方應該依照情況提供乙方處理消費者之退換貨需求。
退換貨原則:若訂購者於猶豫期內決定退貨,如非商品本身瑕疵時,退回商品必須是全新未拆封狀態且包裝完整(保持商品、附件、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之完整性),否則甲方可拒絕退貨。
xxx責任:
乙方保證其所授權甲方之商品,皆享有合法之權利,或具有合法之權源,絕無侵害他人權利之情事,如遇第三人提出權利侵害之主張時,乙方應負所有法律責任與賠償甲方所有損失。
如遇消費者購買乙方商品產生的糾紛問題,皆依照消基會規定處理。
拆帳及付款方式:
(一) 雙方同意甲方每銷售一套,應給予乙方 % 之佣金。(詳細之產品佣金方式列於附件中)。
(二) 雙方同意甲方每月月結一次,由乙方自行至甲方網站上提領後匯入乙方帳戶。
六、合約終止及違約賠償:
雙方若有任一方宣告結束營業、破產調解、破產、申請重整或實際負債大於資產、受其他債權人申請強制執行時,他方有權不經催告,逕行終止本合約,並可請求業務損害賠償(含潛在之商業損失)。
雙方同意合約到期後,如雙方無異議,本合約得自動延展一年
x經銷權及合約不得私下轉讓,任何轉讓皆需經由乙方同意。
七、 本合約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如有未盡事宜者,雙方應本誠信互
惠原則協議之。
八、 訴訟管轄:
如遇爭議,雙方同意依甲方所選擇之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循法律途徑處理之。
立合約書人
甲 方:
統一編號:
代 表 人:
地 址:
電 話:
傳 真:
乙 方:
統一編號:
代 表 人:
身份字號:
地 址:
電 話:
傳 真:
簽約日 : 民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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