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书
甲方:
培训基地名称: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xxxxxxxx000x法 定 代 表 人 :xxx
乙方:
选送单位名称: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
根据《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浙卫发[2011]214号)工作要求,为规范临床医师的培养,切实提高医师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经乙方委托,甲方录取乙方 (学员姓名) 等 人为住院医师(全科)规范化培训学员。为保证培训质量,明确双方在培训期间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让乙方了解乙方学员在甲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的培训计划、及甲方医院相关规定和要求。甲方有权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变化,对培训内容、实施办法及协议内容做出相应调整,并将调整内容通知乙方或乙方学员。
2、甲方应严格按照浙江省临床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要求,对乙方学员进行规范化的培训和考核,使乙方学员达到住院
(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合格要求。 3、甲方按国家、省市卫计委有关规定对乙方学员进行统一管理。
符合条件的乙方学员可选择参加由甲方安排的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以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4、培训期间,乙方学员与乙方确立人事关系,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借口在培训期内截留乙方学员。
5、甲方须为乙方学员提供相应的住宿或住宿补贴等生活条件,并保证乙方选送的学员在培训期间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6、甲方有权对违法违纪和不服从管理的乙方学员进行处理、处分、
终止培训,但要及时告知乙方。
7、甲方与乙方就学员在培训期间的情况(包括生活、工作及考核情况)保持紧密联系。
8、培训期间,乙方学员有执业医师资格者引起医疗纠纷、差错或造成医疗事故,给甲方造成一定负面影响或经济损失,按《执业医师法》处理;尚未取得资格证书的学员发生上述情况者,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9、对完成规定项目培训的学员,甲方负责组织学员参加全省统一的结业考核,并为考试合格者申请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委托甲方对选送学员进行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并保证如实向甲方提供学员个人信息与相关资料。
2、乙方应要求乙方选送的学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培训及工作安排,不得擅自减少或更改培训计划,认真学习,按时完成培训和工作任务。
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加强对培训学员的管理,并对甲方反馈的信息进行及时处理。
4、乙方选送学员因故需终止培训,须提交书面申请,先经乙方同意后交甲方管理部门,再经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与甲方妥善处理相关事宜,方可正式解除协议。
5、乙方学员在甲方培训期间,其工资福利等不能低于本单位同等等条件的住院医师水平。
三、双方的特殊约定:
1、乙方须支付乙方学员在甲方的培训费用:标准300元/人/月。
2、培训期间,甲、乙双方系委托培训关系,甲方如向乙方学员提供合理的生活、学习津贴,不表明甲方与乙方学员存在劳动和人事关系。
3、乙方学员在培训期间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定和要求,纳入甲方统一管理。
4、乙方学员培训期间发生的责任赔付,根据《执业医师法》或甲方相关规定处理,该责任不因乙方学员为接受培训的学员身份而免除。
四、其他事宜:
1、协议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约定,除约定事由外,单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
2、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或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
3、培训终止时,甲乙双方关系解除,终止本协议。
4、本协议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代表(签字): xxxx(签字):
(公章) | (公章) | ||||||
签约日期: | 年 | 月 | 日 | 签约日期: | 年 | 月 |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