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名称 协议主体 补充协议约定摘录如下 《江西宝海微元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之 甲方:拉萨紫源乙方:宝海微元(宝海微元未在协议上盖 第一条 公司目标:公司于投资方完成本次投资后的 36 个月内将完成中国境内 IPO 上市(包括创业板、中小板、主板)。 第二条 股份回购约定:a、如公司未能实现上述第一条所述目标,则本协议各方在此同意并确认,投资方有权在 36 个月到期后 补 充 协议》 章,公司股东张跃萍、张征祥、庞宪宝、张 毅、王爱华在协议乙 方承诺股 东处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