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我方承诺,我方及我方员工、代理人等接触上述保密信息的人员不以任何方式对外披露上述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函、传真、备忘、纪要、报告、方案、提案、协议、电子 邮件、微博、博客、日志、BBS等网络传播形式,不得以口头方式披露以书面方式确认为保密信息的任何信息或数据。不得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包括利用计算机进行检索 、浏览、复制等)获取合作该项目之外的其他任何保密信息。 (2)向拉卡拉人员及其近亲属或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提供非正常商务宴请、联谊活动、度假、旅游以及到营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