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艾来提·哈斯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52900010577778C
合同登记编号:
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阿克苏地区公共机构能源审计项目
甲 方:阿克苏地区机关服务中心
乙 方: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 年 6 月 5 日
签订地点:阿克苏市
甲方:阿克苏地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地址:xxxxxxx 0 x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xxx·xx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52900010577778C
乙方: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址:xxxxxxxxxxxx 00 xx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xx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10129638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1. 工作内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辖区的:阿克苏市高级中学、温宿县第 七中学、沙雅县第三中学、乌什县第一中学、柯坪县人民医院、库车市第一中学、新和县实验中学、拜城县人民医院、阿瓦提县第四中学等 9 家公共机构开展能源审计;为阿克苏地区开展公共机构能源托管服务试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1.1 技术服务内容(包括应当达到的要求,具体要求见合同附件:/
1.2 交付成果地点和期限:
交付成果地点:阿克苏地区;
交付成果期限:2024 年 11 月 30 日前出具《能源审计报告》;
1.3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3.1 提供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学校概况、建筑信息、用能设备、能耗数据台账及相关票据等
1.3.2 提供工作条件:甲方需积极协调相关公共机构,为乙方现场工作人员提供协调保障及开展本次工作所必要的工作条件
1.3.3 提供安全防护:乙方技术人员了解各公共机构燃气、电气布线、排污口等设 施的位置,乙方人员需遵守公共机构安全管理规定
1.3.4 提供环境条件:/
1.4 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 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标准规范要求;
(2) 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符合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标准规范要求;
(3) 交付成果地点:阿克苏市。
1.5 技术成果所有权,双方确定:
1.5.1 乙方根据本合同提交或应提交给甲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 方所有。
1.5.2 甲方为本合同所提供的一切图纸、资料、计算书、报告、标准以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均属甲方的财产,归甲方所有,乙方仅能在履行本技术服务项目所必须的范围内使用。除用于本合同外,乙方不得将其用于其他任何工作。
1.5.3 受限于本条以上第 1.5.1 款和第 1.5.2 款规定的效力,如果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或归属于甲方的技术资料、知识产权和工作条件完成或实现了本条第
1.5.1 款所述技术服务工作成果以外的新技术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新技术、新
工艺、新方法、新发明、新发现等),新技术成果及其知识产权的归属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
(1) 归乙方所有,甲方有权无偿使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许可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技术成果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的,不影响甲方的使用权。
(2) 双方共有,任何一方都有权自己使用;但任何一方转让技术成果或许 可第三方使用技术成果必须经过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转让或许可使 用技术成果产生的收益都应按甲方占 / %、乙方占 / %的比例进行分配。
1.6 技术责任风险
1.6.1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技术服务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
(1) 双方在主观上均无过错的,各自承担损失,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主张赔偿;
(2) 一方在主观上存在过错导致另一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 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
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
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技术服务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2. | 技术服务费用 | |
技术服务费: | ¥230500 | |
税额(税率 6%): | ¥13830 | |
总计: | ¥244330 |
1.6.2 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技术服务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 7 日内通知对方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大写:贰拾肆万肆仟叁佰叁拾元整)
2.1 本合同所列的各项收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印花税、人工费、现场勘查费及法律所要求的各项税金,由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2.2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需提供开具增值税发票所需的完整信息;任何信息发生变更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所开具的发票不作为双方的收付款凭证。乙方将发票交接给甲方后,由于甲方使用不当、发票遗失等原因未在抵扣期限内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应书面说明的,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2.3 甲方逾期 30 日未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每逾期一日,按未支付金额 0.01%/日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 付款条件
3.1 经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采用以下第 3.1.1 条款约定的付款方式:
3.1.1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20 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30%(共计¥73299.00 大写:人民币柒万叁仟贰佰玖拾玖元整)作为启动资金;在乙方提交所有能源审核报告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共计¥73299.00 大写:人民币柒万叁仟贰佰玖拾玖元整);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将剩余 40%(共计¥97732.00 大写:人民币玖万柒仟柒佰叁拾贰元整)汇入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2 双方约定,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由乙方承担。
3.3 甲方应以现金、支票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将所有款项汇入以下银行账户:账户名称: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招商银行北京三里屯支行账号:0000 0000 0000 601
3.4 乙方需开具发票类型: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
乙方向甲方出具正规有效的发票。
4.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义务:
4.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保质提供《能源审计报告》,对乙方选派的工作人员不满意时,甲方有权提出更换要求。
4.1.2 如果对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时,甲方有权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直接向乙方提出申诉/投诉。
4.1.3 为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工作所需的必要文件和技术资料、数据、或材料及样品等,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有效、且准确完整。任何资料和信息的变更、或遗漏及错误,甲方应在合理的时间内通知乙方。
4.1.4 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准备和条件,包括审查文件、进入相关区域、查阅相关记录等;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工作场所及环境,明示现场安全风险、安全防护要求及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为乙方现场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条件下工作,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害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4.1.5 甲方安排人员全程参与、配合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工作。
4.1.6 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所有合同款项。
4.1.7 遵守乙方提供相关服务所依据的工作程序、规定和要求。
4.2 乙方的权利、义务:
4.2.1 选派适任的人员来执行本合同项下的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依据标准、规程、规范进行能源审计,并出具《能源审计报告》。
4.2.2 按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及出具成果并保证工作质量。
4.2.3 对甲方有正当理由提出更换人员的需求,双方应协调解决。
4.2.4 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与合同等额的正规发票。
4.2.5 当甲方提出申诉/投诉时,乙方按独立公正的原则组织调查,与甲方沟通处理意见并达成一致。如甲方仍不满意,将实施复议程序。
4.2.6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时,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规范。
4.2.7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使用的任何设备、材料、工序工艺、软件及其他知识产权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拥有的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在内的各项权利。
5. 保密
5.1 甲乙双方应确保其在本合同项下确有知悉必要的管理人员、员工、分包方或关联方了解并遵守保密义务。上述范围内的人员在合同履行期内以及完成服务后的 3 年内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
5.2 前款所述的保密信息不包括下列信息:
5.2.1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当向有关政府部门公开的信息;
5.2.2 在披露时已经处于公共领域的信息或披露后因为公布或其他原因进入公共领
域的信息,但是因为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进入公共领域的除外;
5.2.3 一方可以合理证明在披露时即已为一方所占有的信息;
5.2.4 一方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而第三方有权向一方披露。
6. xx从业自律保证
6.1 乙方保证自觉践行xx从业要求,遵守公乙方《员工行为准则》及《员工行为规范》,自觉接受甲方监督,不得发生以下行为:
6.1.1 以任何名义收受业务相关方的高档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消费卡、电子红包等,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客户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6.1.2 从事任何影响公正性的活动,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6.2 甲方应组织本单位与乙方业务交往相关人员了解乙方xx从业的相关规定,支持配合乙方员工遵守xx从业要求。
6.2.1 甲方不对乙方工作人员做违反法律法规及乙方从业禁止规定之事。
6.2.2 在彼此业务交往中,当乙方工作人员发生任何违规违纪行为,甲方有权拒绝并向乙方有关部门反映。
6.2.3 乙方对其员工涉嫌不xx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甲方有配合乙方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
7. 违约责任
7.1 任何一方未履行其在本合同及有关附件项下的任何义务均被视为违约,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7.2 若因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而造成甲方未能取得相应证书、报告和(或)等效证明文件等工作成果,乙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甲方上述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7.3 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主张权利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送达费、执行费、律师费等。
7.4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应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直接损失,但赔偿额最多不应超过本合同总价款,且最大不超过人民币 2 万元。
8. 不可抗力
8.1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罢工、瘟疫等不可抗力因素,直接致使本合同履行不能或延迟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 10 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履行不能、部分履行不能或延迟履行理由之有效证明文件,并在尽可能的最短时间内,尽力恢复履行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合同义务。
8.2 双方根据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友好协商决定解除合同或者继续履行;如果不可抗力的事件持续超过 60 日,任何一方均可在 10 日内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
9. 生效、变更、解除与终止
9.1 本合同正本一式 6 份,甲方执 4 份,乙方执 2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
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直至本合同项下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9.2 本合同任何事项或约定的变更或解除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签署补充协议。
9.3 本合同执行期间,若甲方单方提出终止合同,甲方应向乙方立即支付在终止之日前发生的所有项目费用;若乙方单方提出终止合同,由乙方向甲方退还在终止之日前所收到的款项。无论本合同由任何一方提出而终止,都应提前 3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9.4 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10. 管辖及争议解决
10.1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生效、变更、解除和其他有关问题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所有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加以解决,x 10日内仍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按照以下第 10.2.2 种约定的方式处理。在争议或纠纷的解决期间,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10.2.1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根据届时适用的仲裁规则仲裁;
10.2.2 (二)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 双方联系人
11.1 为了方便合同履行,双方指派人员分别代表合同一方发出指令,负责合同服务费用与合同履行进度的落实,以及签收往来函件、变更或调整合同条款、解除及终止本合同等相关事宜的协调。
11.1.1 甲方指派 xx 作为本合同甲方的联系人,其联系信息如下:
固定电话 | / | 手机 | 00000000000 |
电子邮箱 | 邮政编码 | ||
通信地址 | xxxxxxx 0 x |
11.1.2 乙方指派xxx作为本合同乙方的联系人,其联系信息如下:
固定电话 | 0000-0000000 | 手机 | 15276709370 |
电子邮箱 | 邮政编码 | 830000 | |
通信地址 | xxxxxxxxxxxx 000 x 000 x |
11.2 任何一方变更联系人的,应当在变更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2. 其他
12.1 本合同需要补充内容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以书面的形式订立补充协议予以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2.2 本合同以两种或以上语言书就的,如出现语言解释争议,以中文为准。
12.3 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包括:附件 1:/
附件 2:/
(以上为合同正文内容、以下为双方签署栏)
甲方:阿克苏地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乙方: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 |
(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日期: 2024 年 6 月 日 | 日期:2024 年 6 月 5 日 |